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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调查报告

中小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调查报告



第一篇:中小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调查报告

中小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调查报告

当前,随着普陀区“建设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发展定位及“一河五区”发展空间布局的确立,非公中小企业经济作为社会就业的重要承载者、发展经济的重要活力来源、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联结者,在实现“创新求突破、提升促发展”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愈益重要。普陀区总工会结合XX年上海市职工队伍状况调查,通过资料分析、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企业(园区)、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信息沟通等方式,就新形势下普陀区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面临的困难及职工权益维护情况等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就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和职工队伍建设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普陀区非公中小企业的基本概况

1、总量大、分布广。从数量上看,普陀区呈现中小企业多、非公经济占比大的特点。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截至XX年底,全区各类企业共26991户,私营企业21364户,其中注册资本小于500万元的中小企业17894户,占全区法人企业总数的86%。中小企业覆盖的行业范围广泛,涉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商务服务、信息传输、科研和技术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以及传统的制造业、建筑业等各行各业。

2、科技含量不断增加。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发展战略引导下,普陀区大力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科技孵化园谈家28园区形成“创业苗圃、科技孵化、科技加速器”的完整服务链。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与科研开发投入,积极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得到快速发展。XX年底,普陀区在册民营科技企业1433户,比XX年增加了%。

3、社会贡献逐步加大。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非公经济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缴纳的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显着提高。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XX年,普陀区中小企业缴纳税收亿余元,占全区税收总额的%,新增就业岗位22440个。中小企业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载体,在缓解就业压力、促进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普陀区非公中小企业及其工会组织的发展现状

(一)政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扶持服务政策

近年来,普陀区在对中小企业实施产业引导、财政扶持、科技扶持、金融扶持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划和政策。首次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了《普陀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明确主要任务和主攻方向,大力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和转型提升。建立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区领导与成长性企业定点联系制度、区政府职能部门跟踪服务企业联动制度的“三联”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制定和实施了《普陀区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实施办法》、《关于开展本区小微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金融扶持政策,推出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代偿等优惠政策。同时,积极构建中小企业服务载体和体系,初步形成了包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行业协会、商会等在内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大服务支持力度,有效推进了中小企业长足发展。

(二)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机制建设逐步完善

近年来,随着“两个普遍”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区各级工会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模式,在工业园区、劳务派遣企业、服务行业、建筑行业等非公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和行业,加大工会组建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会组织覆盖面和职工入会率。积极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通过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和聘用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实现对小型非公企业建会与维权工作的再覆盖。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和职代会等机制建设,为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充实载体,并通过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创建活动,推动非公企业职工群众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充分尊重职工的首创精神,激发了非公企业工会的活力,增强了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全区各级工会还充分整合政府与工会各项资源,广泛开展了“我与企业共命运、同舟共济谋发展”等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主题活动。依托职工优秀人才发展促进会和职工技协,举办“企业有困难、职工怎么办”新高地论坛,引导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创新增效”、“争创工人先锋号”劳动竞赛等包括非公企业职工在内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技能大练兵。依托“青工e坊”网络平台,开展“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等合理化建议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非公企业职工推动企业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托职工技能培训中心,广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能和素质;搭建企业与职工信息互通平台,举办非公企业专场招聘会,为企业招工与职工就业搭建平台。依托“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主题活动,开展了“走访百 家中小企业、服务百佳基层工会”活动,了解企业和职工实际诉求,切实帮助非公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当前非公中小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维护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影响,企业生存压力大

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日趋严峻,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压力明显增大。调查显示,普陀区的中小企业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未大量出现资金链断裂和经营难以为继的“倒闭潮”现象。但由于全球经济发展趋缓、通货膨胀风险不减、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影响出口等因素,使企业在成本压力增大的同时,产品出口市场和利润空间受到很大挤压,部分中小企业经营者对企业未来发展信心不足。当前普陀区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劳动密集型、低端企业面临着关停并转,对中小企业发展也构成了一定的压力。

此外,虽然政府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和扶持政策,但政策落地情况与预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在对“没有享受到政策扶持的原因”调查中,%的企业主表示根本不知道相关政策,%的企业主认为政策的吸引力不足、办理手续繁琐、享受政策准入门槛和成本太高等。由于政策发布的渠道、政府部门与企业沟通不够通畅等原因,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和对政策的理解不全面、不平衡。并且很多政策都是针对科技型或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处于产业价值链低端、技术创新能力弱、生产经营粗放、主要依靠“低成本、低价格、低利润”参与竞争的中小企业则很难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福祉。

(二)企业运营成本上升,廉价劳动力优势逐渐消失

调查中,企业主普遍反映,税费偏高、土地供应紧张、用工成本增加、通胀预期强化等因素,使廉价的资源和劳动力、宽松的环境约束等低成本优势正逐渐消失。在问及企业用工成本时,60%的企业认为用工成本较去年有所上涨。除企业正常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项目外,各类杂费负担也有逐渐加重的趋势。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在规范企业用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企业的招聘管理成本、薪酬福利成本等用工成本。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和社会保障基数上调是目前用工成本上升的主因。外来务工人员综保转城保制度的实施,使企业和个人的实际费用缴纳负担都有较大幅度增加,逐年提高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也使企业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

(三)职工非理性维权和跳槽现象突出,队伍流动性较大

企业用工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企业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的高低与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往往呈正比关系,低端岗位吸引力有限,非公企业一线员工大多为外来农民工和受教育程度不高的本地人员,这些员工在企业中的发展空间有限,对未来的发展规划不清晰,更加关注企业的物质环境,对企业的忠诚度较低,容易因情绪波动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动辄进行非理性劳动议价等维权行为。调查显示,%、%、%的职工跳槽是为了“寻找更好的发展机会”、“不满意原单位的报酬”和“不满意原单位的工作环境”。此外,继金融危机引发农民工返乡潮之后,在当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县域经济发展较好的中部地区表现出较强的吸纳返乡者就业能力,部分民工选择逃离北上广,也使得“用工荒”再次成为非公企业经营的难题。

(四)职工技能培训力度不足,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紧缺

职工队伍的稳定性差与技能型人才的匮乏形成了恶性循环,非公企业留住人才的能力有限,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相对稀缺。调查中,企业主认为提高职工素质方面的困难主要在于职工流动太快(%)、职工培训参与热情不高(%)、缺乏专门培训机构(%)等原因。由于企业和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之间缺乏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企业组织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不愿意加大投入,大多寄希望于政府开展公益性培训或协助企业开展培训。而现有的企业培训主要采取“大锅饭”式的课堂培训、“免费午餐式”的企业内训、“自助餐”式的在线学习,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训效果与实际需求差距很大,导致技能型人才需求大却供给不足的局面。

(五)职工权益维护工作遭遇瓶颈,实效性有待增强

在企业运营遭遇发展困境的同时,职工权益维护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非公中小企业职工数少、组织架构简单,因此往往以联合工会或工会小组的形式建立工会组织,所签订的集体合同多为区域性集体合同,往往照搬“样板文本”,只能保障最低要求和标准。调查发现,扣除加班工资、岗位津贴,不少非公企业一线员工的基本工资仅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线,不少非公企业的集体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不向职工公开,有54%的职工不知道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影响了集体合同制度推行的实效。

此外,企业经营者与求职者对工资涨幅预期差异较大,在企业主苦于用工成本太高的同时,职工对工资收入与福利并不满意。在一些中小企业中,由于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不规范、不健全,或因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使职工在工资收入方面水平较低,且不够稳定。还有个别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工资,或有故意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现象。XX年,普陀区劳动仲裁案件共受理2783件,比XX年增加了%,其中涉及劳动报酬991件,保险福利674件,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920件。调查中,职工普遍反映收入分配方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普通职工工资太低、增长太慢、与经营者差距太大、由经营者说了算、职工没有发言权等方面。

四、关于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和职工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发挥政府职能,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培育力度,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扶持政策措施,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

环境。认真研究国家和上海市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把握区情,把现有政策与区域实际进行有效对接,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就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融资困难、财政支持力度不够、技术进步与转型升级缺乏支撑、社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研究出台有力度、有突破性的扶持政策。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并向规模经济发展。根据全区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中小企业与产业配套,做大优势行业,促进产业升级。多引进一些高产出、低能耗、无污染、高效益的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产业加快优化提升。推动非公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扩大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管理上实现质的飞跃。鼓励中小企业改进落后的技术、装备,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为中小企业搭建全方位沟通交流的平台,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中小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机制灵活的优势,以出口创汇、招商引资为突破口,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二)深化工会组建,夯实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组织基础

继续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以非公中小企业的工会组建为重点,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服务党建为原则,全面提高工会工作的覆盖面,努力做到“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工会;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努力实现工会组建与不断发展变化的非公企业状况相适应,会员发展与不断壮大的职工队伍相统一,工会组织体制延伸与不断加快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相协调。加强企业工会的达标管理和运作指导,使企业工会真正“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积极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模式,探索加强行业联合工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实现对企业工会工作的双重覆盖。加强企业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探索企业工会主席职业化、社会化招聘的模式,尝试企业工会主席的工资从企业工会经费中列支,由区总工会统筹发放,从根本上解决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端人饭碗、受人管理、为职工维权难”的问题。切实加强工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工会对广大职工的凝聚力、号召力。

(三)优化收入分配环境,用合理薪酬留人

在没有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工资分配的环境呈现出由企业单方主导并单独决定的资强劳弱格局,主要特征是只承认资方产权不承认劳方产权,忽视了劳方正当的物质利益诉求,企业收入分配环境存在不公平、不合理、劳动与所得不匹配等诸多弊端,挫伤了职工积极性,诱发了用工荒和跳槽事件。这样的分配环境只有通过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才能得到改善。要建立并推行以共决制为标志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民主、法治、科学的精神和和谐理念优化收入分配环境,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工资分配环境,以实现职工工资收入的合理增长,用职工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利益吸引职工、留住职工,也用潜移默化的企业文化感染职工。

(四)源头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结合中小企业实际,建立健全职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充分表达职工意愿和工会主张,拓展和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从源头上协调劳动关系和利益关系。建立工会干部联系班组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监督保障机制,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督促企业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保障职代会中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畅通维权信息渠道,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经济利益放在首位,从职工最关注、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着手,通过平等协商和职代会制度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谈判和共决,充分运用工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督促企业履行劳动法律法规,促进职工与企业共决事项的落实。将职代会代表吸纳到执法检查的队伍中,使他们成为执法检查的主体之一,共同监督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将平等协商的结果、集体合同条款和职代会审议共决的事项纳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督促企业规范用工。

(五)提升职工队伍综合素质,促进企业和职工双赢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领职工,引导职工正确处理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组织中小企业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和政策,了解企业发展形势,自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升岗位技能水平。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为企业的经营发展和转型升级献计献策。围绕学习型社会建设目标,从制度上保证职工参加学习培训权利的落实,确保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贴近职工实际需求开展培训,通过“赛训结合、以赛促训”,“建立培训基地”、“岗位练兵比武”、“名师带高徒”和“送培训到基层”等方式,切实提升职工从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六)建立企情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劳动争议预警预防

畅通工会收集职工舆情的信息渠道,将产业集中度高、职工集聚性强的工业园区,系统、街镇等工会作为直接观测点,对影响职工生产生活的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早介入、及早报告,使工会成为党和政府把握企情和职工队伍情况的重要渠道;积极配合党政做好劳动争议的调处工作,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联动,对有可能引发重大劳动争议的问题,做好预警工作,研究应对措施。一旦发现企业倒闭、搬迁、欠薪等情况,工会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安抚职工情绪,并与上级工会一起帮助和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要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针对企业家信心指数下降的实际,向广大企业经营者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应对挑战的决策部署,增强企业家克服困难的信心,及时总结、宣传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工会的宣传阵地,发挥工会组织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作用

第二篇: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状况的调查报告

文章标题: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状况的调查报告

为了解限额以上工业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情况,__县对县电业局、微磁科技有限公司、永乐粮机有限责任公司、东风矿机(集团)有限公司、六和饲料有限公司、栗子园乳业有限公司、云台山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云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大用有限公司、大华粮食机械厂等10家企业开展了抽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

随着企业改革、改制进程的不断加快,__县工业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情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调查情况看:202_年这10家企业的就业人数有3902人,在岗职工年均劳动报酬达10346元。签订合同的1735人,占就业人数的44.5。其中:3年以上的合同工765人;1-3年的合同工630人(农民工210人);一年以内的合同工340人(农民工242人)。

技工总人数860人,占就业人数的22.0。其中:高级技工62人(农民工3人);中级技工413人(农民工62人);初级技工385人(农民工340人);取得职业技术资格的49人。

技师总人数43人,占就业人数的1.1。其中:高级技师6人;中级技师25人(农民工13人);初级技师12人(农民工1人)。

参加养老保险1236人(农民工10人),占就业人数的31.7;参加医疗保险1426人(农民工200人),占就业人数的36.5;参加工伤保险1367人(农民工105人),占就业人数的35.0;均未参加生育保险。

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22.9万元,人均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58.7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合同工就业机率极低。从对这10家企业的调查看: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农民工没有一个,高级技师中也没有一个农民工;一年以内的农民合同工242人,占就业人数的6.2;1-3年的农民合同工210人,占就业人数的5.4。此外,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22.9万元,人均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58.7元,教育经费偏低。可见,因为农民工整体素质偏低,存在“二偏”现象(文化知识偏少,业务技能偏低),难以适应社会就业岗位的需要。

2、企业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据调查,我县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小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相当有限,存在很大的死角。中型企业签订合同的1557人,占中型企业职工数的45.2。其中:3年以上的合同工765人;1-3年的合同工620人;一年以内的合同工172人。小型企业签订合同的178人,占小型企业职工数的39.1。其中:一年以内的合同工168人,1-3年的合同工10人,没有3年以上的合同工。

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双方权利义务的相互约束,为双方利益的取得提供相互保证。对职工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障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力屏障。有的私营企业,临时招用下岗职工和农民工,不办理任何合同手续,对职工稍不如意便随时“解聘”。分析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尽人意有以下四个原因:一是从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认为劳动合同签不签对个人关系不大。二是经营者为了减少因签订合同后所应承担的各项支出,故意逃避可能出现的事故责任,不愿使合同成为被雇佣者手中的合法武器。三是由于劳动力过剩,就业竞争加剧,一些经营者在招工中普遍把不签劳动合同作为录用的一个先决条件,有些从业者为了得到这份工作,只好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利。四是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对不实行劳动合同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相对薄弱,无形中助长了这一现象的滋生蔓延。

3、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欠佳。从调查情况看:中型企业参加养老保险1185人,占中型就业人数的34.3;参加医疗保险1385人,占中型就业人数的40.1;参加工伤保险1285人,占中型就业人数的37.2。小型企业参加养老保险51人,占小型就业人数的11.2;参加医疗保险41人,占小型就业人数的9.0;参加工伤保险82人,占型就业人数的18.0。为职工投保并交纳保费,是企业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的一种责任,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小型企业只有少数人参加医保、养老、工伤保险,有的企业虽然参加了部分保险但也还存在有拖欠保险金现象。

三、对策和建议

1、强化对农民工就业培训,变外部输血为自身造血。政府主管部门要拿出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二偏”弱势群体就业培训工作,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实用有效的就业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自救自助能力。“与人钱物,何如送人一技。”要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引导农民工转变就业观念,增强自信心和主观能动性,走自我脱贫之路。

2、规范企业用工制度。人事、劳动部门应该组织劳动保障培训班,引导职工学习和了解《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的就业权力。政府有关部

门要加强劳动合同的监察力度,规范劳动力市场,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和建立法制经济的高度出发,对__县的劳动力资源和劳动力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整合。要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做好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使劳动合同管理机制步入良性运行轨道。

3、加大企业职工保险

金收缴力度,确保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职工的保险金收缴,是维护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努力增加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提高社会保障的共济性,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促进保障基金的储备、保值和增值。必要时可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督促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进一步改善__县保险金的收支现状,为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必要财力支持。要加大社会保障执法力度,推行政府和企业建立职工保险保障机制和防止拖欠的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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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企业职工思想状况调查报告

企业职工思想状况调查报告

企业职工思想状况调查报告

企业职工的思想状态,随着企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和企业利益的动态调整而波动,具有非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结合当前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客观环境,为深入了解广大职工的思想状况,因势利导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我公司工会为此组成调查组,于今年三季度,在全司范围内,采取问卷调查、重点访谈、座谈了解、专题分析等形式开展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得到了许多有益启示。一、一线职工最关注、反映最突出的问题

此次调查,我们感到全司职工思想状况的主流是正面的、积极的。多数职工能够客观公正地看待和评价各级组织在深化企业改革、加强经营管理、改善职工福利等方面付出的艰辛和努力。但有一部分职工对公司在深化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堪忧,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1、对企业发展担忧,信心不饱满。当外部经营环境恶劣,企业处于困难时期,少数职工不能较好认识企业具备的有利条件,不能正确看待企业面临的发展前景,怨天尤人。

2、人才流失严重,管理力量匮乏。企业历年形成的经营性亏损,使职工收入与劳动付出不相匹配,导致近几年公司大量人才流失,现场技术和管理力量不足。

3、薪资调整不完备、发放不及时。经营亏损和生产规模扩大导致资金紧张,形成调薪增资力度不够。加之调资结构矛盾处理不完善,工资发放有时滞后,影响职工情绪。

4、工作压力大、休息休假难保证。建筑施工突击性强、环境恶劣,职工常年奔波工点、驻守现场,肩负责任,甚至长时间超负荷运转,得不到休息休假,身心处于疲惫状态。

5、青年职工生活压力大,购房难。青年职工承受着工作和生活双重压力,由于工作时间较短且无积蓄,加之商品房价格大幅上涨,凭借自己力量难以实现购房梦和偿还房贷。

6、部分青年职工婚恋难、结婚难。施工现场男多女少,工作的不稳定性和长期加班连轴转,难以休息休假,导致部分青工尤其是高校毕业生面临“恋爱难”、“结婚难”的囧境。

二、原因分析

其一,经营环境恶劣与职工心理期许的矛盾。建筑企业的兴衰成败,一是靠外部经营环境,二是靠内部有效管控。由于近几年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建筑市场任务紧缩,加之历年形成的效益亏损和管理粗放局面,曾一度时期少数职工对企业的持续发展丧失信心,看不到希望。甚至有的职工产生悲观和埋怨心里,人心思散思走,致使企业凝聚力受到严峻挑战。

其二,生产规模扩张与管理力量不足的矛盾。企业靠扩大经营规模、加强内部管理从中获利。但由于近几年企业面临诸多困难,人才尤其是技术和管理人才流失,给现场施工管理造成被动局面。加之企业资金紧张,职工劳动付出与收入不对等,因而影响了部分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致使少数职工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受挫。

其三,薪酬待遇偏低与工资兑现滞后的矛盾。调整优化薪酬体系,增加职工收入,是最有效的激励方式。由于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和面临的资金困难,近几年调薪增资虽有举动,但远不能满足职工心里期求和减轻社会生活成本压力。调查发现,有近三成职工认为,企业调资力度不够,调资结构性矛盾还需优化,使之更趋合理。另有近一成职工认为,企业应努力确保工资按时发放,减轻职工生活压力。

其四,工作压力巨大与身心无法休养的矛盾。施工企业特点,往往是没有任务急着找任务,一有任务就要迅速组织人财物等资源,第一时间投入现场。由于施工环境恶劣、条件艰苦、工期要求紧、对外协调难、工作压力大,干部职工常常要加班加点,往往是透支身体,超负荷运行。一旦生产突击抢工期,或接续新的工程任务,更是长时间无法休息和休假,不仅身心得不到调适,有的甚至于还影响家庭和谐。

其五,青工正常需求与客观环境制约的矛盾。近几年入职的青年员工,绝大部分属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干好工作外,男婚女嫁、结婚生子,建家已属他(她)们的正常需求。但小到谈恋爱,大到成家立业,需要的是经济做基础,时间作保证。而施工企业的青工们,虽有满腔热情,却无充裕的时间找对象谈恋爱,也无充足的资金选楼盘购住房,更无充盈的实力馈父母养育恩。客观环境的制约,致使这部分青工有心力无能力实现自己的正常需求。

三、对策措施

企业职工思想状态的好坏,存在于职工所处的企业内外部环境,取决于企业对职工的关爱程度,归属于职工对企业认同感的多少。为了深入贯彻全总关于开展“面心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调查掌握的一线职工最关注、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我认为我们应当坚持“七个加强,七个坚定不动摇”,努力理顺职工情绪,深切维护职工利益,着力和谐劳动关系,切实提升职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首先,加强形势教育,坚定企业发展的信心不动摇。形势教育,是职工教育的重要手段。形势任务教育能使职工明晰企业面临的环境和工作努力的方向。我们应立足于企业发展战略,深入了解和洞悉国际国内经营形势,深刻分析和研判建筑市

场竞争趋势,深切关注和把握企业发展目标任务,采取召开形势报告会、任务宣讲会、教育促进会、群众座谈会和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客观分析企业发展面临的有利形势和良好机遇,不失时机地向职工群众广泛宣传,以此增加职工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其次,加强心理疏导,坚定理顺职工的情绪不动摇。职工报着心理怨气干工作,毕竟有害健康不利工作,甚至构成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的宣传思想工作,采取教育引导、思想疏导、心理辅导、正面开导等方法,因势利导、循循善诱地帮助职工解惑释疑,消除思想顾虑,帮助职工化解矛盾,解决好牵肠挂肚的事情,使职工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工作中。第三,加强工会工作,坚定服务职工的方向不动摇。企业工会的双维护,体现在维护企业利益与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机统一。工会工作的重心是通过集体协商,通过组织活动,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有效发挥职工的智慧力量推进生产。因此,在深化“面心实”活动中,工会既要真心倾听和向上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又要真实关怀和帮助解决职工群众的疾苦。工会要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定位在服务基层、尤其是服务一线职工队伍上。第四,加强集体协商,坚定增加职工的收入不动摇。增加职工收入,从一定程度上虽然降低企业利润,但增加职工收入,从更大程度上会强力激发职工的活力和首创精神。企业领导班子应具有“推进企业发展与带动职工致富”的强烈意识,基层工会组织应立足“引导职工诚实劳动获取正常收入”的责任感。在企业得到发展的前提下,工会组织应本着“发展成果惠及职工群众”的理念,以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努力为职工争取调薪增资的更大利益。第五,加强组织协调,坚定落实休假的制度不动摇。落实职工正常的休息休假制度,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方面。鉴于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企业存在加班加点、超时劳动和集中工作,难以休假的现象。但作为工会组织,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主动协调,依法维护职工的休息权、休假权。我认为基层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工程接转间隙、等待施工图纸、物料供应断档、恶劣气候天气、施工收尾时段,有计划地安排职工休息休假。工会组织应加强协调、督促和指导,确保职工切实得到调休。第六,加强内引外联,坚定提供婚恋的平台不动摇。施工现场青年职工的婚恋问题、住房问题,是企业各级组织和领导最为焦心劳思的大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稳定青工队伍,激发他们的创造活力至关重要。工会应紧密配合党团组织,积极开展与地方院校、医疗机构、青工妇联、服务行业等组织机构,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为现场青工提供交友婚恋的平台。同时,工会应主动与行政协商,利用企业待开发土地,为青工筹建住房,或工会牵头与房开商联系,为青工团购住房,使他们住有所居,梦有所圆。第七,加强人文关怀,坚定促进企业的和谐不动摇。企业促和谐,职工得安稳,组织的职能才能充分体现。为了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为了维护职工的体面劳动与崇高尊严,工会组织不仅要在促进企业发展中助力加劲,而且要在维护职工权益中当好先行。具体来讲,应在开展劳动竞赛中鼓劲加油,在“面心实”服务中周到热情,在关心基层职工中嘘寒问暖,在维护职工利益中协调到位。工会干部不仅要充分了解和体察民情,为职工所思所想、所感所悟,而且要切实关注和珍重民生,替职工说话办事、相待以诚。总之,企业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形态,虽对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够不成严重影响,但它必将对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产生消极作用。因此,洞悉职工思想状况,因势利导做好工作,消解职工心理疑惑,真心诚意帮助职工扶危解困,是企业工会组织的政治责任,也是基层工会干部的本质要求。)

第四篇:关于全县非公企业职工权益和劳资关系状况调查

关于全县非公企业职工权益和

劳资关系状况调查

为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作用,促进职工队伍稳定,推动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今年7至8月,县总工会先后深入交通、城规、城管、房管、经贸、商务、乡企等系统、各类非公企业,以召开谈心谈话会、座谈会等方式,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工会工作情况、劳资关系状况、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在此基础上,县总工会主动参与县人劳、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活动;联合县人劳局召开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会;与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社保中心等座谈了解职工参保情况,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地对我县非公企业职工权益和劳资关系状况进行了认真调研。

一、基本现状

我县是工业大县,基础好,企业多,在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的引领下,全县非公企业发展迅猛,现有生产经营正常且能正常纳税的非公企业672个,职工28815人,其中农民工13029人,已组建会工会组织237个,发展工会会员23503人。

当前,我县非公企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在用人、分配等方面拥有自主权,而劳动者具有较大的择业自主权。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来建立劳动关系,与此相对应的劳动关

系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企业产权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局部利益的矛盾不断显现,劳动争议呈增长态势。

1、劳动关系双方合同意识不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调查显示,劳动合同签订率总体在65%左右,餐饮行业合同签订率仅为10%左右。一些中小企业只与少数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上的职工和固定用工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与一线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很少,特别是农民工、季节工、临时工均未签订劳动合同。少数企业只是为了应对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检查,规避法律而与职工签订形式上的合同书,个别企业有多份合同一人笔迹签订现象,且实际上并未按合同上的条款履行,有35%的职工对合同内容不知情或不完全明白。同时,一些员工认为签了劳动合同会约束自己,把自己“捆死了”、“套住了”,想走走不了,不能随意跳槽,特别是技术型的劳动者不愿被企业限制自由,从而也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职工收入偏低且被拖欠,加班未得到法定补偿的现象较为普遍。

被调查企业中,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在500—1800元不等。除汉钢集团、中泰集团、温泉水泥等重体力、高强度岗位职工工资在1200元以上外,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在700—1000元较为普遍。各大超市员工工资仅为500—700元左右,远低于汉中市7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730元)指导线。个别企业有拖欠工资现象,最严重的拖欠长达6个月之久。一些企业实行计件和2

定额制致使职工多加班,但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除汉钢集团外,所有企业在设备检修期间既不支付职工工资又不按(工资的75%)规定支付职工生活费,60%以上企业停产期间只发200—300元生活费,职工缺乏生活来源而时常信访、上访。

3、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社保覆盖面还有死角和盲点。调查表明,我县672个企业28815名职工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只有165个企业,占企业总数的25%,参保人数16764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8%;工伤保险的参保企业仅126个、11313人,分别占企业总数和职工人数的19%和39%;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80个,参保职工14384人,分别占企业总数和职工人数的12%和50%;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企业只有12个、1050人。

4、劳动安全卫生和休息休假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严重影响职工的身心健康。

用人单位未严格执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和八小时工作制。据调查,仅有10%的企业执行“双休日”制度,40%的企业执行的是每周一个休息日;40%的企业每月只给两天休息时间,10%的企业职工无休息时间,根本没有安排职工休息休假。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厂区环境差,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障不到位现象。如远东化肥公司400余名职工经常呼吁却至今无食堂、无澡堂,工人下班时大多成了“洋灰人”。瞩丽玻璃公司近20名女工常期在煤烟缭绕的小煤炉旁从事烤花、贴标签工作,夏天太热,冬天太冷,好多人不停地咳嗽,感冒了很难治愈;

企业无食堂,女工们全都是自带午饭在煤炉上加热了凑合一顿。褒城工业园区一塑料编织厂220余名农民工长期在噪音、异味均超标的环境中工作。诸如此类的环境使职工的身心健康受到摧残,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5、农民工素质较低,严重的“小农意识”导致部分企业劳资关系紧张。

我县非公企业中农民工总体数量已达55%以上,成为职工的主流,也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农民工缺乏技术,文化程度低,追求眼前利益等“小农意识”严重,从而工作纪律较差,流动性大,难以管理,让企业头疼。一方面企业用较长时间培养的技术人才一旦操作熟练就跳槽撂担子,另攀高枝;另一方面经常出现怠工、误工、歇工等情况,直接影响企业生产,更有个别农民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发生工伤纠纷时,不是走正常渠道解决,而是拖儿带母来企业“一哭二闹三抱腿、四堵门”,扬言“靠企业吃企业”。致使一些外地来勉办厂的企业(如定军山水泥、远东化肥厂)不愿使用当地人,劳资关系相对紧张。

二、成因分析

1、劳动力供求的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的现实使企业主占据主导地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和供需结构性矛盾将会长期存在。不仅存在大量“下岗工人”等待就业,还面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口,甚至较高素质的劳动力市场上也出现了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情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出现了供过于求和绝对过剩,劳动力价格便会趋于4

下降,企业职工权益状况在庞大的产业后备军的压力下自然难以得到有效改善。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和供需结构性矛盾对职工权益状况产生向下的压力,形成了对于改善职工权益状况的不利影响。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进一步强化了资本的权力,加剧了劳资双方力量的不均衡,形成了“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在劳动力过剩的情况下,劳动者为争夺有限就业机会而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为得到工作机会,劳动者往往竞相降低工资和工作条件的要求,甚至出现“零工资就业”现象。职工害怕跟老板讲条件会失去工作,只求有碗饭吃,对福利、工资奢求不敢过高,不能主动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遭受企业不公正的待遇甚至人身伤害时,劳动者也大都只能忍气吞声,得过且过。这样,企业自然不会重视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劳动者福利的提高。

2、企业效益不够理想。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技术含量低,经营管理落后,融资难度大,本小利薄言微,主要维持生存,抗风险能力弱,受金融危机冲击,经济效益下滑,甚至处于暂时停产半停产状态。我县以汉钢集团为依托的10余家企业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生产形势不稳定。调查中80%以上中小企业反映资金困难制约企业发展,效益不尽理想,企业为降低成本,首先采取的措施就是减降职工工资。

3、社平工资逐年增加,加大了单位和个人支付压力。中小企业普遍经济效益较差,利润微薄,难以承担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多数企业为减轻负担就采取选择一两项险种参保,或只为少数管理层人员、技术骨干职工投保。据企业测算,每

位职工仅参加养老保险一项,企业一年就要增加用工成本3600元左右,加之社保转移手续繁琐,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流动大,接续转换手续频繁,致使企业对缴纳社保统筹有畏难情绪。部分企业有以购买商业保险代替政府推行的工伤保险现象。

4、企业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意识淡薄。一些企业主认为企业是自己投资创办的,一切应由自己说了算,不愿意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不能自觉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甚至有老板说“就这条件,不干走人”。有的企业主成为“富人”后,不能正确对待财富,只想获取最大的利润,忽视社会责任和义务,妄自尊大,为富不仁,习惯于通过降低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忽视职工的安全卫生、压低劳动的工资水平、延长工作时间等方式来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不愿意从自己腰包里掏钱出来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更不愿花去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劳动条件和福利上。

5、企业职工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不强。企业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了解比较欠缺,主动维权意识差,导致其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亟待提升。同时,农民工流动性大,“打工”意识占主流,对企业缺乏主人翁感,没有建立和形成珍惜工作、珍视企业、热爱岗位的工人阶级优良品质,自身职业责任感、荣誉感缺失,敬业精神普遍不高。一方面怕签劳动合同束缚了手脚不利于自己跳槽,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部分职工有现得利思想,认为工资收入本来就不高,扣缴社会保险后工资收入更少,打工就是为了挣钱,“隔夜金子不如到手的铜”,只希望企业能多6

发点现钞,全部收入要用于当下的现实需要,对养老保险等问题无力顾及,从而也不愿参加社会保险。

6、企业工会自身维权难。企业工会组织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尚存在明显差距,非公企业工会形式化的现象十分严重, 相当多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由雇主或企业方兼职,企业工会主席端老板的碗,受老板的管,在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和维护老板利益之间经常处于两难境地,工会维权能力受到严重制约和限制,致使工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7、政府对非公企业的监督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政府对非公企业综合管理、协调服务和执法监督缺乏体系,参与管理部门多,具体责任却不明确。劳动监察部门由于人员配备少,监察力度、处理手段等方面还不能适应劳动争议矛盾上升、情况复杂的现状。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宣传、检查、落实不够,社会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政府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缺乏有效的防范机制、对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监控指导机制尚未建立,缺乏对企业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的监管、处罚等措施。

三、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工会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及政策,较多非公企业的产权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目前还并没有很好掌握,很多条款的具体内容还不知晓、不熟悉。部分

非公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也还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要切实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保意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必须坚持经常化,通俗化,多联系实际问题,多针对现实需要,让企业主动依法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让职工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心要下移,把基层维权、非公企业维权、个体雇工维权等作为工作重点。建立起牢固的、相关部门都能积极主动参与的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增加监察执法社会效果。要将事后执法变成事前预防,尽可能把劳资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加强政府投入,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在乡镇、社区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站,提高办事效率和能力,以适应工作需要。要改进办案程序,缩短案件查处时限,加大查处力度,以切实有效的举措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要把企业缴纳五大社会保险费情况、职工收入状况、和谐企业建设情况纳入诚信企业评价体系,与企业税收、信贷优惠政策挂钩,与企业主评优树模挂钩。

3、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主导、工会建言、企业运作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行动,指导、督促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根据企业效益,当地及本行业工资水平等因素,参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坚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非公企业建立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8

相协调的工资保障、增长机制,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这方面,已有成功的行例。如三粮液酒业公司今年8月,通过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使职工整体工资上涨近40%,职工最低工资已由原600元增长到820元。、改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方法,在小企业中推行弹性参保政策。推行社会保险制度,必须充分考虑小企业和季节性临时性员工的客观情况,在缴费的基数、费率和方式上都要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对民营企业在适当降低社会保障标准,降低参保门槛,实行低进低保的弹性参保政策,使企业法定的参保成本让大多数非公企业承受得起,既有利增加就业,又有利于提高职工工资,还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障的人口覆盖率。要制定专门针对个体户、季节工的保险政策,提供相关保险服务。要切实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难问题,尽快提高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简化社保转移物续,加快社保关系转移。

5、增强工会组织自主权,发挥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作用。积极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模式,探索建立行业联合工会、区域性(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开创职业化、社会化招聘工会干部的路子。逐步实现中小型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干部工资从企业工会经费留成部分中提取,由地税代收,由县总工会统筹发放,从根本上解决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端人碗、受人管、为职工维权难”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非公企业工会要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按照中省有关规定,今年集体合同签订率达60%以上,个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大力推行非公

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落实职代会五种权利,即: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选举权。提高职工尤其是做为主体的农民工对企业的认同度,增强农民工主人翁意识,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号召力。

6、进一步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针对农民工整体素质低下,存在“两偏”现象(文化知识偏少,业务技能偏低)的现实,采取“政府拨一点,县工会补一点,企业筹一点”的方式,筹措专门经费,大力开展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教育培训,强化对农民工教育培训,推动农民工技能提升,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既要注重专业技术的培训,更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培训,提升职工(农民工)诚信敬业、爱岗爱厂意识,树立主人翁意识和工人阶级优秀品质,提高企业生产力,让外地来勉经商办厂的业主认可、赞赏勉县职工,树立勉县对外良好形象,实现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双赢”局面。

单位:勉县总工会

地址:汉中市民主街44号

邮编:723000

电话:0916-2626240

第五篇: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摘要]近日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其内涵是将企业经营与劳动者权益维护纳入到“依法治国”的宏观思考之中,笔者结合自身在检察系统工作的实际经验,通过司法会计在劳资关系等处理上的方法,以问题较集中的破产企业职工保护为例,浅议职工权益保障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破产;职工权益;社会保障;司法会计;破产政策 构建

近日,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延续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导思想,突出强调了劳动关系作为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是关系到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该《意见》将成为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用以指导企业发展以及处理劳资关系的总方针。

《意见》从多个方面入手,分析论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影响、方法、途径等,其本质内涵是将企业经营与劳动者权益维护纳入到“依法治国”的宏观思考之中。但是,现实中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问题依然突出,笔者通过司法会计在劳资关系等处理上的应用,以问题较集中的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为例,阐述相关问题。

一、当前破产企业刑事案件高发的态势

当前,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等过程是职务犯罪高发的领域,主要变现为:采用虚假评估等手法侵吞、隐匿国有资产。例如:江苏阳春集团公司原法人代表孙某、原副总经理唐某利用企业改制之机,采取虚增负债隐匿国有资产,将这些隐匿的国有资产不列入评估范围,以此侵吞国有资产,给国家造成损失,极大的损害了职工的权益,从而案发。通过虚假诉讼等方式侵吞国有资产。例如:江苏东海某酿造公司原经理周某伙同他人采用变造了70余份所谓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部分股份至于自己名下,后通过虚假诉讼确认股权,从而将公司部分资产据为己有。

二、司法会计在破产企业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作用

据作者的观察,司法会计及其工作能够贯穿破产案件办理始终,包括初查、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的各个环节,可谓举足轻重。

在初查过程中,司法会计根据群众举报或审计部门例行审计发现的线索,从中发现对立案有价值的资料,指引侦查人员初查搜集证据的方向,切中要害,夯实外围调查实效,为最终评估是否立案提供了基础性资料。

立案以后,司法会计对初查过程中获取的财务资料进一步的分析,去伪存真,找出侦查中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围绕核心问题结合侦查人员的询问、讯问工作展开司法会计检查工作,有所侧重的对发案单位的会计账目和会计凭证进行抽查或逐项核实检查,发现其中做假账等问题,通过检查进一步发现新的贪污腐败问题线索。

例如,某县商业局尚龙公司财务科长张某和二轻工业总公司经理彭某,利用企业破产改制之际涉嫌贪污企业借出资金1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35万元,该案线索就是审计部门发现问题后移交到检察院的,其具体情况是:202_年3月,二轻公司经理彭某通过从尚龙公司拆借企业经营周金170万元,202_年3月归还70万元。202_年6月该公司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提取资金使用费35万元,同月二轻公司以内部转账形式让其下属方圆车业有限公司开出发票两张,将价值135万元的不锈钢原材料销售给尚龙公司用于抵顶欠款,202_年底二轻公司宣告破产。202_年7月审计部门对尚龙公司清算审计时发现:202_年底二轻公司破产时尚龙公司并未申请债权,二轻公司欠款100万元仍挂账,未见资金使用费35万元的财务记录,尚龙公司将上述135万元的原材料加价3万元后直接转给某县机械厂,只将3万元差价按现金入账;而某县机械厂账上反映确实已以138万元价格现金购进了原材料且货款已付清。其中注明:彭某领取35万元,尚龙公司财务科长张某领取103万元。

司法会计介入侦查后,分别调取二轻公司、尚龙公司、方圆公司以及机械厂的相关财务资料以及二轻公司和尚龙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并对上述资料进行了检查,先是对审计部门移交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结合侦查讯问的情况从财务资料证据方面对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进行相互印证。最后从司法鉴定的角度另外指派没有参加本案侦查工作的司法会计站在独立的角度对取得的书面证据进行鉴定,从而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彭某、张某利用财务监管的漏洞以及不真实的借款挂账处理方法从中贪污公款35万元、103万元的犯罪事实,使案件顺利移交侦破,最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有力的保证了企业职工的权益,赢得了群众的称赞,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在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司法会计能够采取的具体措施和运用

破产企业发生的案件大多侧重于贪污、挪用公款以及部分贿赂案件,司法会计检查的主要方法是侧重于查证违纪事实,查证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赃款去向。不同企业破产的原因可能不尽相同,但管理不善可能是其通病。因此,笔者对查账的方法进行总结:首先,对财产、债权债务等的全面清查十分重要。司法清查应该在清算组清查的基础之上进行,内容包括各种资产的清查核实,也包括财产损失,债权债务的清查核实。其次,还应该对企业的会计文书档案等进行逐项核对,做到不遗漏死角。一般通过上述检查就能发现一些初步的犯罪线索。最后,对材料、固定资产等实物的全面清查。对债权债务不单是抽查有关的原始凭证,更应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确认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对数额大的债权债务尽可能登门查询取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破产法》第33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因此,对企业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要进行全面复查。应该在清算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基础之上,对以上行为进行检查以便发现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线索的部分,从而提高侦查的效率、扩大侦查的效果。

另外,破产过程缺乏群众民主监督,破产方案的制定,政策的采用,补偿标准、内部退休工伤病退人员的情况公布等存在的问题就是通过对企业的会计文书、档案等进行逐项查证、核对后发现的。破产过程中破产管理人的权力过大,导致部分债权人以及职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破产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部分程序缺失等都成为滋生犯罪的源头。从预防犯罪的角度出发,如果司法会计能够参与到清算工作中并发挥监督作用,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

四、从司法会计视角提出的对于企业破产管理方面的建议

由以上可以看出:破产过程缺乏有效的、独立的、专业的监督等最终导致破产企业职工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在讨论解决上述问题时,必须立足于这些问题产生的关键,得出的方案才能客观有力。篇幅受限,本文仅从司法会计视角分析如何进一步完善破产政策、法规做一论述。

首先,在制定企业破产政策时,要注意配套性、统一性、可执行性。

我国现行对破产企业职工权益的保障政策散见在各个法条中。因此,在制定破产政策时,应统筹考虑有关法律、法规散见与破产企业管理有关的法条,尽量使制定出来的政策做到配套和统一、可执行。

其次,在制定企业破产政策,适当考虑司法会计专业人员等专业素养的独立的人士参与到破产清算过程中、参与到企业的改制、清算、等过程中,从而从源头遏制企业破产、改制过程中职务犯罪的高发势头,这才是解决职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根本措施之一。

最后,在制定完善有效的破产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司法会计等专业人员能够参与到企业的改制、重组中,发挥类似企业监事监督管理作用,从而有效的预防、遏制职务犯罪,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持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良好势头起到应有的作用。

结语

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问题是经济发展的产物之一,它并不能仅靠融合的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就能解决,也并非靠专业人员参与破产过程就能根治,它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致力解决的系统工程。但是,法律、政策会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环节。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努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缩减社会主义社会贫富差距尽一份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令).第四章第31、33条

作者简介

作者:王瑞强,男,司法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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