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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改一拆一些看法 吴启伟

对三改一拆一些看法 吴启伟



第一篇:对三改一拆一些看法 吴启伟

对三改一拆的一些看法

我们先来看一下三改一拆的基本信息:浙江省决定自202_年至202_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

目标任务:通过三年努力,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在“三改一拆”行动中,要充分体现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要求。

意义:开展“三改一拆”行动是加快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浙江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不难看到,按照三改一拆的意义来说,三改一拆的最终结果是加快人民的物质,精神富裕,是一项惠民政策。中国有句古话,求胜之前先虑其败,我们先不忙着恭维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我们先来看看三改一拆在实施过程中的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

1、三改一拆与人民的生存权问题。

拆除一些违章的,旧的无用的建筑在一定程度确实有助于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为发展腾出更多的空间。但是,在我们身边我们不难看到,对于农村乡镇,甚至是偏远的,无人问津的山区的一些农民生产生活的建筑也强制的要求全部拆除,比如说农村的茅厕,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农用建筑,饲养牲畜的棚子,养殖用的牧场或者香菇等菌类产物的棚子等等。完全不顾及这些建筑花费了农民多少的心血,对于他们生活的重大的影响,统统拆除。可以说,三改一拆在很大的程度上牺牲了人民的生存权,违背了惠民的要求。

2、三改一拆与社会现状。

在拆违之前,我们应更多的考虑当下的中国的社会现状。我们的现实是,农民的主要财产是土地,但土地如果仅用来耕种农作物,能养活东部沿海地区的广大农民家庭吗?基本生存都是问题,更谈不上过什么小康生活。可以说,村民在部分土地上建造一些建筑用来维持生计,这是他们无奈的选择,虽然这在现行法律上并不被允许。如果拆违不考虑当下的社会现状,强行硬性的进行拆违,不但不会达到惠民利民的目标,相反会危及社会的稳定,激化矛盾。

3、三改一拆与不平等的选择性执法。如果你生活在农村或者是有亲朋友好在农村,你就不难看到。在一些村镇,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有些区域的违章建筑成片的拆除,而有些区域却只是象征性的拆除了一两座,村民们的违章建筑拆除,村官的不拆,这个村的建筑拆除,那个村却没有拆。在城市中,有关系的人的不拆,没有关系的拆除。拆违完全是由官员或者当地的负责人独断专行,没有系统的规定,即使有,也得不到遵守。上述的这些情况,可以说较为普遍,激起了人们的不满,这对于政府的威信是极大的打击。

4、三改一拆问题的申诉渠道和制度不完善

在拆违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损失,人民的权益收到侵犯,官员的滥用权力这些问题去哪里反馈,申诉?人民的申诉得不到解决,申诉的渠道得不到落实,渠道狭窄,人们不知该去何处申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没有很好的 监督体制,使得一些官员对拆违制定指标,过度的追求进度,不管实际情况,强行拆违,将拆违当成了一种政绩工程,肆无忌惮,激起民愤。

拆违过程出现的这些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也应该深入考虑下拆违的一些改进。比如说:

1、拆违过程中考虑人民的实际的生活生产状态,不应该将农村的人民赖以生存的建筑同样列为拆违的重点,考虑社会现实,合理的拆违,不要一概而论,同时提高拆违的补偿,不要因为拆违损害了人民的权益。

2、在拆违的过程中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提升政府的可信度和公正性。

3、在拆违的过程中加强监督,制止一些强拆硬拆行为的出现。

4、拓宽拆违问题申诉和解决的渠道。

总之,在拆违的过程中,应该真正的充分体现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要求,不要把这些要求和标准当成无用的文字写在纸上,更应该写在心上。使得三改一拆真正的成为一项惠民利民的政策。

第二篇:三改一拆

杭州市“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

(202_-202_)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三年行动部署,全面实施我市“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省委第十次和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总体目标,坚持突出重点、改拆结合、以拆为主、统筹推进的总体思路。通过“三改一拆”行动,进一步加快城乡投资建设步伐,加速城市有机更新和“低小散”企业提升改造,推进新型城市化健康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和城乡面貌,提升党和政府公信力。

二、“三改一拆”范围

(一)旧住宅区改造范围: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区和零星住宅。

(二)旧厂区改造范围:城市、镇规划区内按照规划拟进行厂区改造的旧厂区,包括异地搬迁、厂区整体改造和环境整治等方式。

(三)城中村改造范围:包括主城区纳入撤村建居改革试点村的226个村;萧山区、余杭区及五县(市)农村住房“二合一”改造(以宅基地换城镇公寓式住房与以承包地换城镇社保同步进行、一步到位,农民变居民)和“示范村”建设纳入城中村改造。

(四)拆除违法建筑范围:对全市1999年以来违反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未批先建、超标违建、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历年立案查处的违法建筑,涉及旧住宅区、旧厂房和城中村改造的违法建筑进行重点清理整治。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促进违法建筑拆除,以拆除违法建筑推动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通过三年努力,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二)具体目标。

1.旧住宅区改造目标:202_-202_年改造旧住宅区38503户、面积260.377万平方米,其中202_年改造12269户,面积77.093万平方米;202_年改造13619户,面积94.934万平方米;202_年改造12615户,面积88.35万平方米。

2.旧厂区改造目标:202_-202_年改造旧厂区用地面积262.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7.37万平方米,其中202_年改造用地面积104.9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1.98万平方米;202_年改造用地面积54.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6.98万平方米;202_年改造用地面积103.5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8.41万平方米。

3.城中村改造目标:202_-202_年,主城区城中村改造5981户,面积153.98万平方米,其中202_年改造2395户、面积63.14万平方米;202_年改造1931户,面积50.02万平方米;202_年改造1655户,面积40.82万平方米;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城中村改造12770户,其中202_年改造4100户;202_年改造4500户;202_年改造4170户。

4.拆除违法建筑目标:

202_年全市确保拆除城乡违法建筑300万平方米,力争拆除城乡违法建筑375万平方米。拆除1999年以来建造、经立案查处的违法建筑,全面禁止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202_、202_年全市拆除城乡违法建筑的目标另行制定。

四、行动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_年3月底前)。

召开全市“三改一拆”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全市“三改一拆”行动。市政府与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时间节点、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二)排查摸底(202_年4月中旬前)。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组织城管执法、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对辖区内的“三改一拆”情况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摸排包括1999年以后建造、经立案查处的违法建筑在内的违法建筑存量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内违建信息,分类梳理,统计上报。

(三)全面实施(202_年3月—202_年12月)。

根据市政府统一下达的目标任务,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结合实际,明确辖区范围内各乡镇(街道)的“三改一拆”三年总目标和分目标,并组织实施。

(四)总结考核。

每年年底,由市和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两级领导小组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对全市“三改一拆”行动进行考核。在每年年底考核的基础上,202_年上半年,市政府对“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进行全面验收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职责分工

(一)杭州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杭州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负责全市“三改一拆”行动的组织、计划、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制定“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有关政策、目标责任考核的评分标准和考核办法,并指导实施;做好“三改一拆”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及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1.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是辖区“三改一拆”的责任主体。全面组织实施辖区内“三改一拆”三年行动。

2.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按照上级有关“三改一拆”工作的指示要求,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内的“三改一拆”行动,并做好善后工作。

(三)牵头单位职责。

1.市经信委:负责牵头实施全市旧厂区改造工作;制定旧厂区改造相关政策,并指导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开展旧厂区改造工作。

2.市住保房管局:负责牵头实施全市旧住宅改造工作;制定旧住宅区改造相关政策,并指导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开展旧住宅改造工作。

3.市建委:负责牵头实施全市城中村改造、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制定城中村改造及拆除违法建筑的相关政策,并指导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开展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四)协作部门职责。

1.市城管委:与规划主管部门协调配合,负责对国有土地上违法建筑和已实行撤村建居但土地性质尚未变更区域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和处理,并指导区、县(市)城管部门开展工作;研究制定对国有土地上违法建筑查处、全面禁止新违法建筑的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

2.市规划局:负责对涉及旧住宅区改造、旧城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审核;对国有土地上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进行审核,为执法部门提供涉及规划权证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审核,并指导区、县(市)规划主管部门开展工作;与城管执法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全面禁止新违法建筑的政策,并指导落实。

3.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和处理;对已实行撤村建居但土地性质尚未变更区域范围内违法建筑的认定,并指导区、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工作;参与指导违法建筑拆除后的土地利用;研究制定对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查处、全面禁止新违法用地的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

4.市委宣传部:负责“三改一拆”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制定“三改一拆”行动的宣传方案并指导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市考评办:负责对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三改一拆”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6.市公安局:负责对拆除违法建筑行动中出现的阻挠、阻碍拆违以及暴力抗法的当事人进行处理,做

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并指导区、县(市)公安部门开展工作。

7.市监察局:负责制定“三改一拆”行动中涉及违法违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办法,并指导实施。

8.市环保局:负责“三改一拆”行动涉及的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做好“三改一拆”与“四边三化”行动的协调工作,并指导区、县(市)环保部门开展工作。

9.市工商局:通过依法查处、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处理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经营的行为,并指导区、县(市)工商部门开展工作。

10.市交通局:负责公路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的调查和处置,做好统计报送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

11.市林水局:负责河道、湖泊、水利防洪设施和山林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的调查和处置,做好统计报送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

12.市信访局:负责有关“三改一拆”行动引发的信访处理工作,并指导区、县(市)信访部门开展工作。

13.市法制办:负责为“三改一拆”行动提供法律保障。

其他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紧密结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三改一拆”行动。

六、工作举措

(一)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以拆除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法人集体建设、征迁区域内、历年立案查处、交通干道两侧、影响城市景观的违法建筑为重点,着力拆除党员领导干部和国企违建、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恶劣、群众投诉强烈、违建面积较大、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建筑,通过每年开展2-3轮大规模全市拆除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活动和违法建筑疑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挂牌督办一批重点、难点违法建筑拆除问题,有力震慑顶风违建人员,营造良好工作态势。

(二)注重互动,统筹实施。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注重与“三改”工作的结合互动,以“三改”带动拆违,以拆违促进“三改”。将“三改一拆”行动与我市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与一主三副六组团、小城市、中心镇培育,与美丽乡村建设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精品线路和精品区块、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相结合,实现政策叠加、资源共享、统筹实施。

(三)健全队伍,完善机制。以现有拆违机构、巡查和拆违队伍为基础,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加强拆违力量,组建人员相对稳定、配置较为合理、业务技能精湛的巡查和拆违队伍。建立完善三级巡查、即查即拆、联合执法、举报受理、督查督办、联席会议、工作例会、进度通报、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工作机制,重点研究完善即查即拆机制,将即查即拆与集中强拆同步推进,对违法建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拆除。实行新的违法建筑拆除零补偿政策,全面禁止新违法建筑产生。

(四)规划引领,项目带动。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为引导,充分发挥规划在“三改”过程中的调控作用,确保工作依法、有序实施。以我市现有危旧房改造、庭院改善、厂区搬迁、撤村建居、城中村改造、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等政策为基础,结合省“三改”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研究、梳理、扩展改造内容和相关政策措施,确保“三改”工作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得到深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建立完善“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三改一拆”行动。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将“三改一拆”行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对“三改”涉及到的整治工程,原有资金配套使用政策继续沿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财政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程跟踪审计,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提供政策支持。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在现有“三改一拆”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并根据市“三改一拆”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三改一拆”实施细则,为“三改一拆”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四)严格考核奖惩。要抓好“三改一拆”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进,做到目标责任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将“三改一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综合考评范围,对提前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市)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制定“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面宣传“三改一拆”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要将“三改一拆”行动宣传工作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庄社区,特别要加大对拆除违法建筑的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依法和谐拆违的氛围。

本行动计划由市建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1、采光通风间距牵涉的要素很多。如新区旧区、土地范围、退让距离、楼层高度、两建筑方位、位置、朝向。

2、居住区规范规定: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大寒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2小时。

3、你说的情况不太明确。我只能估计大概,2-3层总高度一般为10米吧,二者距离为0.7倍,各退一半,为3.5米。最小距离为消防距离6米。二者相距6米。

4、202_年1月1日颁布了《物权法》,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5、我国法律对于采光权的规定是极其有限的:一是《宪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二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由于以上法律对采光权的规定太笼统,缺乏具体的实质性内容,实践中,关于以何种标准判断是否侵害了邻人的采光权,采光权损害该不该赔,究竟该如何赔,按什么标准赔等,法律条文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给司法实践带来很大难度,亦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5、由于在农村,建议你向乡镇政府建设管理单位申诉,请求解决。

第三篇:天台县三改一拆

天台县“三改一拆”工作 202_年春节前夕,天台县按照省委工作组的指示,实行“三改一拆”工作。“三改一拆”是指对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拆除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把“三改一拆”列入今年的重点工作。按照省市总体部署,天台县的“三改一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据了解,天台本次所拆除的违法建筑包括赤城街道、始丰街道、福溪街道在内的15个乡镇(街道)的48处违法建筑,主要为占道、占耕以及重点工程区域内的违法建筑以及未经审批的农村宅基地,总计占地面积38841平方米,建筑面积34911.3平方米。

天台县有如此多的违章建筑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对违法建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2.百姓都抱着侥幸心理,特别是农村宅基地,争先恐后的抢建,以为补交罚金就可以免于法律责任。3.百姓法律意识不够,没有认识到农田、基本农田是不能够随便改为建筑用地。4。政府督查力度不够,有的违章建筑在比较偏远地区,政府未全面开展监督工作,导致有漏网之鱼。

天台县“三改一拆”工作组在调查违法建筑过程中,采用根据群众信访反映和观看省国土厅卫星遥感图反馈信息的方法进行寻找“违建王”。3月22日上午,天台县组织公安局、国土局、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对水南调剂市场进行依法拆除,全面推进始峰湖建设。当天上午8点,天台县组织相关部门兵分两路,分别对水南调剂市场和始丰街道的“两违”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打响了“三改一拆”的第一枪。当天共拆除“两违”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左右,有力地配合了始丰湖建设,为建设“小县大城”跨出坚实的一步。目前,三改一拆工作仍在进行中。

开展“三改一拆”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浙江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在“三改一拆”行动中,要体现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要求。

第四篇:三改一拆工作思路

三改一拆工作思路

202_年为“三改一拆”深化年,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改一拆”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从“以拆为主”向“拆改建管并重”转变,积极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要全面推进。202_年“三改一拆”工作目标:3个镇街达到“无违建镇街”标准,229个村(社区)达到“无违建村(社区)”标准,拆除违法建筑65万平方米以上;完成城中村改造285万平方米,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2万平方米,完成旧厂区改造18万平方米。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把“无违建”创建作为202_年“三改一拆”的工作龙头和最终抓手,努力达到无既有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规划盲区、无管理死角、无非法的“一户多宅”、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这“六个无”的目标。一是出台“无违建”创建实施方案,明确无违建创建标准和办法,启动“无违建”创建工作,查实违法建筑底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无违建”目标,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确保所有建筑“位置清、面积清、用途清、身份清”,建立违法建筑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拆有依据;二是出台拆改配套政策。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金华市违法建筑处置实施细则》精神,完成我市违法建筑认定、分类处置和综合治理办法等配套规定,并组织落实;三是健全规划体系。加强各项规划编制的有序衔接,尽快实现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域总体规划、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的全覆盖;四是建立防控体系。坚持“分级管理、分片包干、属地负责、联合防控”的原则,完善网格化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区块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加强日常监管和全天候执法,严防违建回潮、反弹;五是开展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清理。坚决破除“不能、不愿、不敢”的思想障碍,做到借势、借力、借机强势推进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整治;六是做好维稳工作。在“无违建”创建活动中,加强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和防控机制,坚决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七是分步推进。“无违建”创建这项工作没有退路,要先从创建无违建村、无违建社区,再到创建无违建镇街,要与各镇街和职能部门签订无违建创建责任书,落实无违建创建责任,全市创建成功无违建镇街3个以上,无违建村(社区)229个以上;八是严格考核。要把无违建创建作为“三改一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无违建”考核纳入各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内容,对“无违建”创建成功的镇街给予奖励。

(二)继续保持高压拆违态势,拆出公平公正。虽然我市202_拆除的违法建筑500余万平方米,但是我市违法建筑仍然量大面广,特别是农村居住性质的违法建筑基本上还没有涉及,离省委、省政府“有多少拆多少”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要按照省里的要求,应拆尽拆,在这个问题上不改调子、不放慢脚步。一是开展违法建筑的“清野”行动,对农村荒郊野外违法建筑进行清理,对高速公路、主要公路、铁路、河道边违法建筑的开展再排查再拆除;二是全面开展民间信仰和宗教活动场所违法建筑整治,坚决制止新增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违法建筑的同时,稳步减少此类存量违建;三是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强势群体和信访举报、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努力拆出公平公正,保持平稳拆违、和谐拆违的良好势头,保持社会稳定。

(三)全力推进“三改”工作。相对于“拆”,“改”的力度相对较小、进展也较慢。202_年,要按照“改字当头,拆是关键,改拆结合,惠及群众”的原则全力推进“三改”工作。一是城中村改造,把城中村改造纳入新社区集聚建设,统筹规划,加快进度。202_年,继续推进目前在建和按原政策改造项目外,计划重点开工建设31个集聚区块和产业用房区块,总用地3500亩,当年计划投资40亿。同时,加快异地奔小康工程建设,202_年计划投资3亿。202_年,完成城中村改造面积285万平方米以上。二是旧住宅区改造。202_年,计划另行启动1-2个旧住宅区的更新改造工作,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环境整治、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配套、改造街景立面,不断提升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全年完成旧住宅区改造面积22万平方米以上。三是旧厂区改造。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为优质项目和高新产业腾出发展空间;要加快“腾笼换鸟、空间换地”和“退二进

三、退低进高”进程,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由外延粗放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要做大产业,把拆出来的最紧要的要素资源用到关键部位,与电子商务园区、招商引资、浙商回归等结合起来,特别要提升厂房建筑的开工投产力度,把产业做强。202_年,加快重点工程涉及的企业的拆迁安置,包括杭长线涉及到的贝克曼服饰、依多奇纽扣、亮盛针织,争取最短时间内开工建设,全年完成旧厂区改造面积18万平方米以上,促进经济转型和城市环境秩序提升。四是争取联建成片、沿线成片。要注重统筹布局,形成规模,改出一批群众叫好、面貌一新的区块。要注重整体感觉、整体效应、整体视觉。同时,要注重同整体改建、空间的布局、环境的改善、功能的整体提升融为一体,注重综合效应。

(四)有序利用腾出的土地空间。我市通过“三改一拆”腾出的土地规划利用严重滞后,除有少部分进行了绿化以外,绝大部分都还没有规划利用。规划、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拆后腾出土地的规划利用,要高起点规划、高品质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益产出,明确“三改一拆”腾出地块的规划用途,把拆出的空间真正用到转型发展上,用在民生改善上,用在精品城市建设上。对拆后重点区块、重点地段的改造要明确时间表,限期完成,有序利用。一要用在发展新兴产业上。对属于建设用地的,退低进高,退小进大,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二要加快复垦利用。对原属于农田、耕地的拆后地块及时进行整理,做好复垦等善后工作;三要增加公共绿地和重点项目有有作为。对拆后暂无项目安排的地块及时予以收储,统一规划、统一绿化。要重视民生项目,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停车场、公园、健身场,全面提升拆后地块环境面貌,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得到“三改一拆”的成果。

(五)统筹推进注重结合。“三改一拆”不仅仅是拆违和改造,而且要成为推动多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在深入推进“三改一拆”行动过程中,要与“五水共治”、“碧水商城”相结合,通过拆除违法建筑,进一步压缩“低、小、散”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寄生空间,推动转型升级;与“美丽义乌”、“创建文明城市”等各项工作载体有机结合,互促共进、齐头并进,拆出优美环境,拆出良好生态,拆出美丽义乌;与社区集聚建设、空心村改造相结合,城区环境要提质提档,城郊结合部要拆后集聚社区,空心村改造要腾空建绿;继续与“四边三化”“双清”相结合。将这些工作与“三改一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政策叠加、资源共享、统筹推进。“三改一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打赢“三改一拆”攻坚战。

第五篇:三改一拆的问题

正视“三改一拆”中存在的问题

“三改一拆”行动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年初做出的重大决定,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但由此产生的问题,应该予以正视。本文主要针对农民在自家地上所建房屋的拆违,谈点看法。

其一,拆违与农民的生存权诉求。在温岭地区,农民在自己承包地和自留地上造房用于生活生产十分普遍,这些违章建筑往往是农民赖以生活的基础和条件。一刀切对农民用来生活生产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使许多村民一下子没有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都将面临困难。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三改一拆”政策,强调在行动中应体现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要求。温岭市人民政府也提出,涉及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的违建,以及存在消防和质量等安全隐患的违建,城市主街道、主要道路、入城口和涉河的违建,新建住宅小区的违建等9种类型要先拆除。作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条件的部分建筑,不应成为此次拆除的重点。

其二,拆违与违建的社会和制度根源。对农民拆违,应适当考虑建筑的历史形成过程、深层社会原因和现行制度根源,在制度不公没有消除情况下,僵硬执法只能加剧社会的不公平性,危及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我们的现实是,农民的主要财产是土地,但土地如果仅用来耕种农作物,能养活东部沿海地区的广大农民家庭吗?基本生存都是问题,更谈不上过什么小康生活。可以说,村民在部分土地上建造一些建筑用来维持生计,这是他们无奈的选择,虽然这在现行法律上并不被允许。目前温岭及浙江其他农村地区的违章建筑的产生,即基于这个社会现实,这个社会现实不改变,违章建筑这次拆除了,下次还会复建。

其三,拆违与不平等选择性执法。在有的村庄,单一片区完全拆除,其他片区维持原样,普通村民建筑全部拆除,村干部违章建筑一律保留,这种做法,是一种严重不平等的选择性执法,激起村民的极大愤怒,危及政府执法的公平和公正性,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拆违任务分配,应经全村村民或村民代表协商讨论,不能由部分村干部私自决定,否则将加剧村民间的矛盾和恶化干群关系,也使拆违行动很难得到配合。

拆违应该支持,但存在种种问题的拆违具体方案应该得到优化改善,改变不科学、不合理、不公平的做法。拆除农民的违章建筑应考虑村民的基本生存诉求,考虑现行制度对农民的不公和不利,考虑执法的平等性和公平性。拆除多少,怎样拆,村各片区间应有协商,不能少数村干部说了算。大家都拆一部分,完成拆除任务,同时给农民留条活路,维持生计,解决生存问题,这种要求不过分。

关于有序推进我市“三改一拆”工作的建议

“三改一拆”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自202_年全省启动“三改一拆”三年行动以来,杭州市充分把握时机,积极动员,领导牵好头,干部铺好路,群众配合拆,“三改一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12月27日,杭州全市共完成“三改”3976.66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三改”目标任务的685.6%,其中:旧厂区改造完成863.65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的764.3%;城中村改造完成2122.21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的583%;旧住宅区改造完成990.8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的961.9%。拆除违法建筑1666.63万平方米,完成省定确保目标任务的757.6%,力争任务的694.4%。“三改一拆”将拆出的空间还绿于民,还公共空间于民,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变化,享受到了实惠。但同时,这项民生工程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好、做实。

一、当前我市“三改一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细则不够完善。作为新推行的一项工作,“三改一拆”实施时间不长。“新”的特点使得“三改一拆”有着本身的不完善性,特别表现在实施细则上的缺失。与全省各地区一样,我市各县(市)、区自行制定的标准不一,有的细则不尽合理,难以执行;有的细则不够明确,执行者的主观性太强,权力难以制约。考核方式也不够科学,过多地强调数量和面积,导致为拆违而拆违,工作停留在交账应付状态,轻“改”重“拆”,不少通过“改”能解决的问题,都被一“拆”了之。

2、目标任务盲目乐观。我市不少县(市)、区由于前期各乡(镇)、街道工作推进顺利,主管部门盲目乐观,提出不切实际的考核数据,工作进度出现大跃进式的苗头。许多地方提出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目标,定期在媒体上公布各单位排名情况,形成了一种你追我赶的繁荣景象。事实上,杭州“三改一拆”的完成面积已达到全年目标任务的600%以上。然而,有些数据是由考核任务“倒着填数”得出,一项切切实实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沦为了一场数据游戏。

3、管理开发难以跟进。一是拆后管理没有及时跟进。不少拆后的建筑垃圾没有第一时间得到清理,扬尘灰沙造成空气污染。“改”和“拆”的过程管理不够严谨,不少现场成为了拾荒者的“战场”,安全隐患无处不在。二是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政策突破难。拆违后腾空出来的土地,绝大部分属于非建设用地。按现有政策,如要进行再次开发利用,必须报批农转用手续,占用耕地的还要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在目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十分有限、耕地占补平衡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如果政策上不突破,很难有效开发利用这些空置的拆后土地。

4、不公现象时有发生。一是选择性执法难以避免。在实施拆违过程中,执法者出于个人偏好或者难易程度对某些问题视而不见,仅对部分人群或者部分违建类别甚至选择个案进行处理,尽管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执法不公损害了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其造成的不良影响远远大于“三改一拆”的惠民生效应。二是执行过程的不合法。从严格意义上讲,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到处置完毕,要经过较长的法定时间和多个程序。我市“三改一拆”大多在短时间内进行执法,多多少少有些违规动作,导致群众对“三改一拆”政策产生误解,进而引发抵触情绪。此外,部分走关系现象的滋生,也导致执法公正难以保证。

5、和谐稳定难以维护。与“三改一拆”密切相关的大多是社会底层的特殊群体,一是当地的困难户,违法建筑多数是自用,用于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二是外来务工人员,多数是就近租住或活动在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和违法建筑里。这些人群经济相对贫困,“拆违”后若不能妥善解决好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将人为地影响干群关系,导致矛盾升级,引发各类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推进我市“三改一拆”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政策,组织到位。要进一步认识“三改一拆”的重要意义,尤其要统一思想,明确“拆”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为百姓生活提升、杭州发展提质腾出空间。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好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进一步明确“三改一拆”实施细则,制定科学的考核方式,做到拆、控、建、管统筹安排。进一步优化组织,建立完善全市“三改一拆”例会制度、信息数据报送、工作日志台账、进度通报等各项制度,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的良好局面。

2、进一步优化目标,提升质量。科学制定工作目标任务,避免一窝蜂、假大空的大跃进模式,从量的突破转向质的提升,把“提质”作为下阶段“三改一拆”工作的重点。通过排摸,理出一批难点和重灾区,集中时间和精力,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对象抓推进,以科学方法攻坚克难,做到敢拆、会拆、公平拆。把“三改一拆”工作与“四边三化”、“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抓好拆违质量。

3、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稳定。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拆后统筹管理与科学利用,注重规划、复耕、开发、公益导向,做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美化城乡环境,让百姓充分享受到整治成果。结合“三改”助推“一拆”,真正做到有堵有疏、有拆有建。要体现公平正义,一方面,对一些蛮横无理的公然作对者,无论涉及到谁,都要坚决启动行政强制程序,依法强制拆除,并作为负面典型宣传报道,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压力。另一方面,对特殊困难群众要通过低保、帮助就业、廉租房等渠道,用最大的力度帮助解困,真正体现法治为民。

4、进一步落实监督,公开透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市民代表等参与监督“三改一拆”工作,通过委员代表视察、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意见征集、电视问政等方式,坚持走干部带头、因地制宜、公开透明的群众路线,全面推进“三改一拆”工作走向深入。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让广大群众参与整治行动,促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如印制相关法律法规简明读本,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做到政策公开;对各个违法建筑的认定情况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开处理结果,曝光违法违规事例等

5、进一步掌握实情,营造氛围。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群众需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宣传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动态消息、专题报道、媒体评论、反面曝光、网友互动等形式,每天“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报纸有图文”,全力做好有关“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新闻报道工作。通过组织文艺晚会、征文比赛、摄影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三改一拆”工作,全面反映“三改一拆”的决心和阶段性成果,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强大的舆论声势推进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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