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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第一篇: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好转,但也还存在如制度建设不完备、监督执纪不强等薄弱环节和不足,影响企业的科学发展。切实加强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为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是当前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纪律检查工作不够重视

多数国有企业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片面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事,和企业关系不大,重经济指标、轻党建的思想认识在一定程度上不同存在,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投入不足,一定程序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监督执纪不严,存在“宽松软”现象

一些国有企业执纪不严,对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往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态度,有的单位领导怕自爆“家丑”,对纪检部门检查出来的问题避重就轻,打擦边球,甚至还存在领导干预纪检办案等违规现象。

(三)制度建设不完备,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不足

很多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监督执纪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完善,防控措施不健全。

(四)人才队伍建设需加强

大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都是通过转岗等形式调整到纪检岗位,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缺少专业培训,履职能力急需加强。

二、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一)以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近年来,查处的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告诉我们,反腐没有“禁区”,也没有“盲区”,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的“两个没有变”、“四个足够自信”,表明了党中央治理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工作,一方面,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国有企业党委要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以强烈的担当意识扛起抓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两副重担,有效防范廉洁从业风险。纪检部门要深化“三转”要求,明确监督职责和内容,增强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纪委书记不能参与企业业务分工,要集中精力干好主业,切实抓好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组织架构。要结合企业特点,加强纪检力量建设,在权力集中、资源富集和行业敏感度高的基层单位设立好专职纪检干部,切实加强基层纪检领导力量,强化基层单位纪律检查力度。

(二)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国有企业要坚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首先,要坚持全面。对涉及企业的所有纪律、规矩和制度执行情况都要严格审查,对企业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都要严格监督,对所有违反纪律、规矩和制度的问题都要依纪处理,切实把纪律管到位。其次,要坚持从严。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党员干部行为,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审查,对违反纪律、规矩和制度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让纪律回归“铁”的属性,使“纪律坚如铁,谁碰谁流血”,倒逼广大党员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再次,要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要善于“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发现苗头马上管,该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好同志沦为“阶下囚”。

(三)健全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加强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最根本的是加强制度建设,用完善的制度规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可能面临的深层次问题,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一是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在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工程项目跟踪监督、产权转让等方面,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规范管理流程,严格权力运行,形成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制度体系。二是实行厂务公开制度。通过监事会、工会、职代会等机构和公示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点公开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让干部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建立信息监督制度。通过设立党风廉政意见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方式,就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经营管理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做出调整和处理。四是构建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围绕企业的核心业务和流程,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环境以及外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的风险点,建立与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相配合的日常监管机制,重点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大型采购等方面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管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人才兴则事业兴,只有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才能促进纪检监察事业的顺利开展。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选准配强纪检队伍。要把讲党性讲原则、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纪检队伍当中,提高纪检队伍的执行力、战斗力、担当力。二是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和道德修养教育,引导各级纪检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在培训的对象选择上,要以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为重点,同时对新任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任职培训。在培训内容上要以能力素质为导向,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在培训方式上要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着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第二篇:浅谈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陈桂华、周涛 日期:202_年11月24日 来源:竹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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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县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一、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从历史和发展途径来看,客观上面临着“四个新变化”:即任务更加繁重,工作头绪越来越多;领域大大拓宽,涉及到社会阶层更多;标准不断提高,工作越来越规范;要求更加严格,规章制度更加严明。这些新变化,迫切要求我们要正视和解决好与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客观分析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上的不适应。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创新精神,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习惯于用老观念、老办法、老套路来思考和处理问题;有的主观能动性不强,工作上“等靠要”思想严重,把做好工作的着眼点依靠在增加人力和财力上;有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够强,认为狠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一是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监督及县直单位一把手、乡镇书记、乡镇长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对派驻机构管理体制迟迟难以理顺,派驻机构说起来是双重领导,但由于其人事管理在部门,其机构设臵、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要依赖部门,难免出现重部门工作轻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倾向,特别是在执纪办

案过程中容易受部门因素左右和影响。三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多数乡镇纪委与组织、宣传部门合署办公,普遍存在组织关系复杂,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等问题。

(三)职能发挥上的不适应。一是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但实际工作中有时却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二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而是有时重 “惩处”轻 “教育”,有时重“教育”轻“惩处”,有时重“监督”轻“保护”,有时重“保护”轻“监督。三是工作不负责、怕负责。某些本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责范围可以决定的事项不去决定,而是找出种种借口和理由去向同级党政领导多头请示、报告,往往错失良机、贻误战机。

(四)队伍建设上的不适应。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缺乏精通财务、审计、法律、市场经济、电子技术等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更少。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亟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不强,成长缓慢,新鲜血液不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和改进县级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创新思想观念。一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要敢于打破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僵化思想,用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要服务发展。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来考虑和把握,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为改革发展正本清源、为创优环境清礁除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要抓源治本。注重制度建设,在主动监督上下功夫,加大廉政教育和事前监督的力度,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各项日常工作之中,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培养、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创新领导体制。要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察、严格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上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一种强激励和硬约束的机制。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力度,加强对乡镇纪委书记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三)创新工作方式。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微观管理为主向宏观调控为主的转变,善于从全局和长远考虑问题,加强事关全局性工作的部署和指导。二是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要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和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纪检工作,支持纪检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渗透力。三是由粗放式管理向现代式管理转变。要努力掌握现代式管理方式,要讲究效率,以高效率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水平;要规范程序,以严

谨细致的工作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要更新手段,以现代科技手段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

(四)创新办案手段。一是装备现代化办案设备,充分创造条件,满足办案所需车辆、录音录像、监控等办公设备及场所,使办案更方便快捷,收集证据更加方便有效。二是在县内探索跨区域办案和协调办案,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三是建立典型案件公开制,将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五)创新源头治腐。一是要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督促政府部门推进腐败高发领域(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的制度建设。二是要改进党内监督制度。改进党内监督的一些制度难以执行或执行效果不佳(如询问和质询、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使其真正发挥监督效用。三是建立“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开展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保廉工作,实行“一把手”不直接管人、管钱、管事制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问题。

(六)创新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培训。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业务培训或者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培训。二要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健全轮岗交流、工作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淘汰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活力。三要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要把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四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强乡镇和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和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基层纪检问题

基层可谓是锻炼我们纪检监察能力的大熔炉。基层纪检工作本身具备面临挑战多,接触人群杂,遭遇问题具体等诸多问题。而纪检工作又享有不可动摇的地位,它关乎执政的稳定,社会的和谐,经济的发展,特别在老百姓心中,纪检部门就是大家心中的开封府,纪检工作人员就是大家的包青天。但遗憾的是,就是这个和群众利益血肉相连的部门在现在的大环境下却在遭受种种磨难,而我们的基层纪检工作面临的环境可谓是山穷水恶。

1、领导重视度不高,组织机构有待完善。在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一定的弱化现象。一方面基层纪委书记分管太多,导致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部分基层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认识不够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纪检书记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臵。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另一方面,干部配备不齐,各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5-7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余委员都是挂名的,是由各

单位的人凑起来的,从来不会,也不可能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只等群众上门举报,有案则查,没有主动出击,防范于未然。

2、队伍管理相对滞后。首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没有制度化,缺乏系统的规划和科学的安排。一方面,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一是抓不住重点。领导干部作为影响一个单位、一个行业风气的关键因素,应成为思想教育的重点,但现实的教育中往往把一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重点,而把领导干部作为特殊照顾对象。二是抓不实内容。搞空对空、讲大道理的多,讲实问题少;讲普通性的多,讲特殊性的少。三是抓不好形式,没有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特点创新形式,寓教于乐,缺乏感染力和渗透力。另一方面,业务培训力度不大,当前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结构是不合理的,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都不是学与纪检监察业务相关的专业,大都是半路出家从事纪检监察工作,通过业务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在当前显得尤为紧迫而重要,但目前的业务培训体系不健全,工作没有经常化,难以取得明显成效。

3、对监督缺乏长效机制。一是外部监督尚未形成合力。现有监督渠道虽然很多,如人大、政协和社会团体监督、会计监督、群众监督等,但由于监督的信息不对称,主客体不平

等等原因,外部监督很难形成合力,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内部监督缺乏科学化。主要表现在自我监督尚未制度化、法制化,出台的文件和规定缺乏统一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和惩诫机制,导致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产生混天度日的消极思想,能力提升不快,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硬,律己不够严明,在现实生活中不注意职业形象,不遵守办案纪律,甚至经不起金钱美色的诱惑,执纪违纪,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形象。

第三篇: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因而在我国实施新一轮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不仅有利于解决国有企业腐败问题,而且对于推动国有企业在新一轮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科学发展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对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此,就如何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和想法,希望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国有企业 纪检监察工作 问题 对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再次重申了对国有经济的地位作用和发展目标。纪检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对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遏制国有企业贪污腐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来看,还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我国大力实施新一轮市场化改革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着眼于破解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

一、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足

尽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但仍然有一部分国有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足,导致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一些国有企业不注重纪检监察工作的投入,无论是人力、物力、财力都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导致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无法发挥作用。还有个别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不完善,对于招投标等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特别是缺乏制度约束,造成了一些腐败现象。

(二)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政策缺乏宣传

纪检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一些国有企业决策层、领导层和管理层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因而不注重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出现了很多贪污腐败问题,为老百姓所深恶痛绝。在我国大力实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时期,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如果不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宣传引导,极有可能造成新的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问题,这对于国有企业发展将产生重要制约。

(三)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外部指导不足

尽管我国国有企业经历了多次重大改革,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仍然缺乏外部监督体系,主要由国有企业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队伍实行,国有企业既当教练员、又当裁判员、更当运动员,直接导致内部监督乏力,监察结果往往不具有说服力,这已经严重阻碍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特别是由于纪检监察缺乏外部指导,出现了一些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为贪污腐败行为提供了一些有利条件,这也是导致我国个别国有企业高管贪污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一)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地位

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确保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是我国新一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目标。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特别是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管理部门,还是各级各类国有企业,都必须从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高度,大力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既要提升其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又要给予必要的组织、人事和经费保障,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宣传工作

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对于确保国有企业改革顺利实施特别是确保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大力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是要抓好国有企业决策层、领导层和管理层的纪检监察教育,通过“请进来”、“反面典型”、“正面引导”等形之有效的方式,着力提升他们的党风廉政素质。要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将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员工不出现任何问题。

(三)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外部监督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想更好的发挥作用,就必须将外部监督引入到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中来,形成更加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由于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无法形成严密的制度体系,因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抓好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应积极引入外部监督,大力加强与外部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互动,通过利用外部资源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性。比如,纪检监察部门可以联系审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对国有企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建议,确保国有企业资金科学管理和使用。

(四)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国有企业要从自身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情况出发,大力引进一批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人才,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要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考核、奖惩等制度体系,激发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活力。

三、结束语

总之,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具有战略地位。在我国大力实施新一轮市场化改革的历史条件下,国有企业迎来的新的发展机遇,但也面临的许多挑战,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能作用,特别是要在创新国有企业监督机制、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等方面狠下功夫,真正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职能,为国有企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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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武.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思考[J].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_(04)

[3] 李敏久.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和途径[J].办公室业务,202_(13)

[4] 舒雯.对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J].经营管理者,202_(08)

[5] 袁琴.关于提升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良好策略探究[J].改革与开放,202_(14)

第四篇: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日期:202_年1月15日阅读:7041【编辑录入:宣教室】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社会的日益进步,改革发展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重大战略部署,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历史和发展途径来看,客观上面临着“四个新变化”:即任务更加繁重,领域大大拓宽,标准不断提高,要求更加严格。这些新变化,迫切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正视和解决好与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客观分析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上的不适应。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机制、体制和制度不断完善,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面对成绩,个别纪检监察机关产生了松懈麻痹思想,习惯于用老观念、老办法、老套路来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对反腐倡廉工作在不同阶段呈现出的不同特征认识不足,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创新精神;有的对反腐倡廉自身发展规律认识不足,把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着眼点单纯依靠在增加人手上,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有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够强,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放在党的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有的本位思想严重,认为狠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本地区各级阶段性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于是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

(二)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一是在现行领导体制下,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尽管中央纪委多次明文授予地方监督检查权,但像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对派驻机构管理体制迟迟难以理顺,派驻机构说起来是双重领导,但由于其人事管理在部门,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要依赖部门,因而在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过程中,当部门工作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发生冲突时,难免出现重部门工作轻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倾向,特别是在执纪办案过程中容易受部门因素左右和影响。三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多数乡镇纪委与党委的办事机构和组织、宣传部门合署办公,普遍存在组织关系复杂,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等问题;各部门派驻纪检组长大多数也同时分管多项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在很多时候反而变成了配角,结果是“耕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家的田”;有的地方和单位甚至以设置纪检监察岗位为由,为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与纪检监察岗位不相适应的人变相给待遇、搞照顾,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三)工作机制上的不适应。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系统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法尚未探索形成,加之缺乏有效的落实措施,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表现在日常工作

中,一是工作方法简单。一些纪检监察机关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习惯延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的老观念、老做法,不能够以人为本,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讲求工作策略,对有问题的干部,不是以关怀帮助为主,不是采取开展批评教育和谈心活动,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改正、加强预防,而是习惯于照搬条例,简单处置,不能够有效发挥好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作用。二是工作落实不到位。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存在等、靠的思想,不愿主动触及矛盾,习惯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能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不准基层的真实情况,不能集中精力静下心来思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坐而论道夸夸其谈,临机处变百无一能,对出现的新情况、问题提不出有见地的针对性对策,工作主动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职能发挥上的不适应。一是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但是,一些本应是政府或其他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如治理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各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本应是督促配合有关部门,但实际工作中却往往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哪里阻力大,哪里问题多,哪里就让纪检监察机关去抓。这种“越俎代疱”、“包打天下”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不时发生,严重削弱了组织协调工作的有效性,造成职能错位。二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而是有时重 “惩处”轻 “教育”,有时重“教育”轻“惩处”,有时重“监督”轻“保护”,有时重“保护”轻“监督。三是工作不负责、怕负责。某些本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责范围可以决定的事项不去决定,而是找出种种借口和理由去向同级党政领导多头请示、报告,往往错失良机、贻误战机,不能及时有效地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

(五)队伍建设上的不适应。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面不够宽,而且缺乏能够了解国际法律法规、国际经贸规则的人才,缺乏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不熟悉市场经济、现行法律法规和财会电算知识,在办案方面新手多,办案能手少。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由于知识面窄,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等缺乏创意、不能有效实施、难以适应形势要求,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亟待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虽然制定了学习教育、工作管理、内部监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但由于缺乏监督制度落实的制度,所订制度往往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导致学习教育不经常、日常管理不到位、内部监督不落实,特别是对 “八小时之外”的管理抓得不严格,导致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丧失了警惕,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顺应时代和发展的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是当前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正视纪检监察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着力在以下八个方面实现创新。

(一)必须创新思想观念。观念创新是一切工作创新的前提和基础。要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创造性,必须从创新思维方式入手,用正确的观念来指导纪检监察工作。一是要解放思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要敢于打破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僵化思想,用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

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服务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应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来考虑和把握,把惩治腐败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统一起来,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为改革发展正本清源、为创优环境清礁除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要抓源治本。要处理好严格执纪与促进经济发展、严肃党纪政纪与调动积极因素的关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在主动监督上下功夫,加大廉政教育和事前监督的力度,注意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各项日常工作之中,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培养、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提高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必须创新领导体制。要认真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的要求,继续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做到“两个强化”:一是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察、严格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上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一种强激励和硬约束的机制,使每个党政领导干部都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应责任。同时,要根据全面加强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逐步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切实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力度;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强化纪委组织协调的职能,在协调中加强监督、服务,在监督、服务中搞好协调。

(三)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机制是实现思想观念和领导体制创新的重要载体。要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为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服务,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就必须改革与新形势和新任务不相适应的体制和制度。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方针,加大从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更多地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从管权、管钱、管人、管物方面进行改革和寻找治本措施,不断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要抓住用人、用权、用钱等重点部门、重点人员以及关键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制度,着重抓好落实。既要配合适应形势的不断变化,制定、调整和充实反腐倡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行为规范,又要完善贯彻规章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有效机制,保证对权力形式的有效监督;二要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深入研究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协调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强有力的反腐败整体合力;三要建立一套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运行机制,组织协调方面要建立起上下协调、左右协调、内外协调的工作机制,工作运作方面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培树典型与面上推动的关系,使纪检监察工作得以科学安排、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应当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和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把纪检监察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四)必须创新工作方式。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微观管理为主向宏观调控为主的转变。纪检监察工作越是任务繁重,越要防止陷入抓具体事物的状况,既要抓好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实,又要善于从全局和长远考虑问题,加强事关全局性工作的部署和指导,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二是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既要保证纪检监察系统

思想统一、工作协调、行动有力,保持机关内部的整体性,又要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和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既要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保密性,又要克服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秘化;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纪检工作,支持纪检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渗透力;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三是由粗放式管理向现代式管理转变。要努力掌握现代式管理方式,要讲究效率,以高效率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水平;要规范程序,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要更新手段,以现代科技手段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总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深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必须创新办案手段。一是要赋予纪检监察机关足够的检查权,如冻结银行存款甚至划帐的权力,可以使用拍照、录音、摄像、监控等办案手段等。二是要充分发挥查办大要案协调小组作用,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可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形成办案合力,重点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三是要改进信访工作,构建“大信访”格局。即将具有信访职能的机构合并,提升县纪委信访室级格为信访办,设立统一举报电话“12388”,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的受理、梳理、转办、处理、反馈机制,形成一个电话举报,一个部门受理,一条龙服务的信访工作新局面,畅通民情渠道,维护社会和谐。四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建立案件公开制,将符合公开条件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既加大腐败者的腐败成本,又起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五要明确查办重点。要改变以查办案件数论英雄的考评办法,而以查办大案要案的情况,特别是以查办领导干部案件为考评的主要内容。只有查处有影响的案件,才能改变纪检监察机关在部分群众中“专拣软柿子捏”的形象,真正树立“卫士”形象。

(六)必须创新监督机制。目前,一些执法部门为了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往往进行联合执法。那么,监督部门也可以联合监督,以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除纪检监督外,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也是很重要的监督形式,按理说,不管是财政部门的资金检查,还是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有问题就应该有责任人,问题是跟人走的,而事实是,这两种监督经济制裁的特点明显,且一般不追究个人责任,制裁乏力。建议:纪检部门建立以纪检牵头、财政、审计及其他部门配合的联合监督机制,充分利用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资金检查和财务审计结果等一手资料,为纪检监督服务。要加大事前、事中监督的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经常对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进行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问题的发展和蔓延。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与组织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努力把纪检监察工作渗透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之中,强化措施,积极开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中心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必须创新源头治腐。一是要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根据中纪委“在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推进的工作思路,督促政府部门推进腐败高发领域(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财政采购、人事任免等)的制度建设。二是要改进党内监督制度。党内监督的一些制度难以执行或执行效果不佳(如询问和质询、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需要进一步的改进,使其真正发挥监督效用,而非走走过场。三是建立“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开展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保廉工作,实行“一把手”不直接管人、管钱、管事制度,防止权力

过于集中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问题。四是完善个人财产申报制。我国实行的公民存款凭身份证办理的制度,从一定程度上对领导干部私有资产起到了监督作用,但这种监督还远远不能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还必须实行严格的财产申报制。领导干部在上任前要向监督机关申报原私有财产,每年定期申报私有财产的增减数目及原因。离任时要进行财产核查登记。领导干部若对自己的某些私有财产的来历说不清楚,这部分财产应无条件地没收充公。若发现经济支出大于收入的,监督部门应立即予以查处。

(八)必须创新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培训。要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有针对性地举办业务培训或者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培训。二要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要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在学历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年龄层次等方面严格要求,进一步健全轮岗交流、工作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淘汰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活力。三要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要把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和生活圈的监督管理。四要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要按照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的要求,忠实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树立党的忠诚卫士的良好形象。五要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着力打造“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铁军。

第五篇: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也不高,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干部交流速度慢,交流机会少,升迁机会少。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生活清苦,承受着较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上述种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心理落差,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认为同样是干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回报,心里极不平衡,不能安心工作。二是干部畏难情绪有所抬头。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回避矛盾,害怕困难,面对“人情案”,碍情怯面,顾虑重重;面对“说情风”,甚至放弃原则,屈从让步;面对“特权案”,怕打击报复,畏于权势,不敢碰硬,遇到困难绕道走,能推就推,能托就托,习惯把问题上挂,矛盾上交,工作有安排,落实无回音等等。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案件质量不高,失去了查办案件的威慑力。

(二)干部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实际上都是挂名的,基本上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县直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乡镇纪委书记一般分管着计生、综治、财税等工作,全年绝大部分时间忙于这些事务,致使本职工作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常常分管着一些其他工作,其纪委工作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出机构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由于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造成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相当艰难,尤其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十分困难。另外,上下级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在工作上特别是在案件查处上,意见往往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对策与建议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的任务和责任重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和激励、惩处机制等方面同时推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一)创新教育机制,夯实思想基础。一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创新教育的形式。要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三是要确保教育的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四个方面的制度:一是要建立资格准入制度。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二是要建立跟班学习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跟班学习,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三是要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一方面,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专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至少培训一次,并严格规定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四是要建立末位淘汰制度。要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社会他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

(三)严格监督管理,规范言行举止。一是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展开激烈的思想交锋,把收集的不同意见作为制度固定下来。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纪委监察局的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的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举报箱,要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提供激励保障,创优工作环境。一是要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二是要宽松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要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把派驻人员的编制纳入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三是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地位。在政治上,要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要与纪委机关规格相一致,提拔重用,委以重任。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地域差别和行业差别,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五)拓宽流通渠道,加快队伍更新。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应限制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交流,应出台一部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有关规定,疏通纪检监察干部的流通渠道。一是严把入口关。要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那些原干纪检监察工作,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二是放宽出口渠道。多年来,纪检监察干部往往大多是在本系统内交流,给这些干部工作的开展和能力的提高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建议组织部门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个特殊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执纪,难免会得罪一些人,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站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角度,将这些功臣提拔到其他单位重用,使纪检监察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为经济建设多做贡献多出成绩。对那些素质低下,社会影响不好,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刚性的规定,将这些人调出纪检监察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灵活内部轮岗。纪检监察干部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长了,容易墨守成规,工作没有创新,处理事务没有了新思路,不利于干部的成长,应加快机关内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进一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自觉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模范遵纪守法,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经受住各种考验,达到建一流的队伍、树一流的形象、创一流的业绩的目标,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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