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打击非法行医安排
会议安排
会议时间:202_年3月12日 会议地点:3楼会议室
会议人员:公共场所相关人员
会议内容: 1.202_年打击非法行医计划部署
主持人:陈旭峰
马庄卫生院 202_年3月10日
第二篇:打击非法行医
附件14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卫生监督检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或检查地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检查单位:广南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执法证号:YN、YN,向 出示执法证件后,在其进行现场检查,并了解相关情况。检查中发现:(注: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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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1.1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1.3实际执业地点与许可的执业地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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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等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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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等人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从事护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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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人工终止妊娠等母婴保健技术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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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6、是否存在非法买卖血液或血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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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存在在社区、农村以“义诊”名义,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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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备注:存在其它问题的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陪同检查人员签字: 卫生监督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陪同下,对该单位(地点)是否存在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第三篇:打击非法行医
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秩序,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莲花卫生院赵泽舟)
202_年4月22 日,接群众举报,位于莲花镇莲花街水进口巷,有人租用门面正在进行非法行医,给群众造成一定伤害。我们积极配合县卫生监督所进行查处,并联合公安收缴一批非法行医器材,有效遏制非法行医的苗头,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_年4月30日
第四篇:打击非法行医深入农村
开展行动,打击非法行医深入农村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历来是我们的工作重点,继打击城区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后,我区卫生监督机构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将农村非法行医行为列为打击重点。近日,宁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出动执法车辆2台,卫生监督员15名,开始对宁江区善友镇及各村、屯进行检查,开展打击农村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检查中发现个别无证非法诊所正在开展非法诊疗活动,执业场所根本不符合要求,未配备应有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医疗器械消毒根本达不到要求,一些百姓贪图便宜,不顾个人权益,有的还为违法者开脱,监督员当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这些非法诊所予以取缔,此次专项检查已经查处3家非法诊所,没收非法药品3箱,非法医疗器械11件。
通过此次专项整顿,会使农村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得到提高,我监督机构将继续对农村其它各乡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进一步巩固几年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顿行动的效果。
卫生监督机构再次提醒患者,在就医时应选择到正规的医疗机构,不入无牌无证的黑诊所,如果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篇:打击非法行医小结
精河县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
整治工作阶段小结
为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整顿规范医疗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卫生部、自治区、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州卫生局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由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博州药品监督管理局精河分局、县计生委、县科技局六部门联合制定和下发了《精河县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精河县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城乡结合、协同作战的方法,从8月中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取缔无证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县卫生局建立了举报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信箱,鼓励广大群众为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提供线索。
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8人次,共检查乡村(个体)医疗机构58家。其中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诊所3家。针对查出的问题,县卫生局已下达了卫生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在此基础上,下一阶段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行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年审工作,将净 1
化和规范辖区内医疗市场作为医政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加强与药监、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进行更大范围、高频率的专项整治。
精河县卫生局
二00六年八月三十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