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打击无牌证等重点车辆
打击无牌证等重点车辆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变化,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变化、新的挑战。机动车辆的快速增长,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同时,也给交通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许多问题。如: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机动车以及大量助力车、人力三轮车的存在,给正常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影响,同时也增加了“两抢一盗”等社会治安问题,引起了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关注。虽然,在最近几年,特别是在202_年,揭阳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行动,在全市公安机关的积极努力下,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套牌机动车受到一次严重打击,效果明显,但要彻底解决这类违法车辆上路行驶问题,还需继续努力。特别是助力车和人力三轮车的问题,也是继开展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机动车行动后产生另一个交通管理难点问题,值得引起深入研究探索的一个重要社会课题。本人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围绕加强社会治安防范,服务揭阳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这一主题,通过深入全市各地深入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入打击无牌证、假牌证、套牌机动车问题以及如何对助力车、人力三轮车进行有效规范和管理的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仅以此文略陈管见,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
一、发挥揭阳交通优势,必须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揭阳处于粤东地区的中心地带,境内道路交通四通八达,有着粤东交通枢纽之称。良好的自然条件和地理优势固然重要,但让这一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则需要通过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揭阳的市容市貌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交通管理的职能部门,我们也根据实际采取了一系列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其中一项很重要的措施,就是针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套牌机动车严重影响交通环境和社会治安的问题,坚持不懈地开展专项打击行动。202_年至202_年三年中,便查扣并销毁无牌无证机动58602辆。特别是在202_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以空前的力度和坚决的态度,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机动车,共查扣并销毁了23715辆,全市交通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两抢一盗”案件也随之下降。但目前的交通环境从整体来说,仍不容乐观:
(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套牌机动车依然存在,并有较突出的社会危害性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套牌机动车的问题还未能得到彻底解决。不仅广大的农村乡镇还有一定数量的无牌无证汽车、摩托车,而且在主要城区、主干公路也时有所见。由于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套牌机动车存在较大的危害性:
1、严重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影响交通环境。在电子警察、测速雷达等交通科技装备不断投入实战,科技管理手段越来越多的新形势面前,这些车辆却可以无视交通安全,随意超速、压线行驶、随意闯红灯,经常违反交通法规却又长期规避交通违法处罚,影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同时,电子监控系统无法对无牌无证机动车作出正确的识别,有的甚至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给一些被套牌的合法机动车所有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2、带来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影响社会稳定。无牌无证机动车大部分车型老旧、车况不佳,是潜在的马路杀手,加上无牌无证机动车主做贼心虚的心理,老是盘算着如何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注意力相对的不集中,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的无牌无证机动车主一旦发生事故后,就溜之大吉,给社会的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
3、助长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无牌无证机动车的存在,给走私机动车、盗抢机动车、拼装机动车、制假、贩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生存空间,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受到挑战,还有当前街头抢夺、抢劫案件的大幅增长,作案人基本上驾驶的都是无牌无证机动车,极大地扰乱了社会治安,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4、影响揭阳的经济健康发展。无牌无证机动车多数通过不正当渠道购买,没有办理正常的交易手续,甚至购买的是走私车、报废车、赃车。一些可以入户的车辆之所以不办理正规的手续,也是车主为了逃避国家的税费,这些对揭阳市经济都造成一定的损失。
(二)助力车和人力三轮车数量众多,是影响交通管理、乃至治安管理工作的一个隐患问题
1、助力车的问题。助力车作为一种介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工具,近几年来,可以说在全国各地大行其是,数量猛增,给各地的交通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据统计,全市大概有在用助力车约7万多辆(仅市区大约就有2.5万辆),销售门市达150多家。其中,在用的和待销售的助力车中,不符合助力车技术标准的超标助力车高达95%以上。按照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电动助力车的特征是: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千克,具有良好的脚踏功能。但目前市民使用那些持有生产企业《合格证》的助力车,大多数最高时速应超过20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应大于40千克,也没有脚踏功能。
助力车的泛滥,不但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还带来了一系列的交通安全隐患和社会管理问题。从202_年开始,助力车的问题已经成为继无牌无证机动车和违法机动三轮车之后在交通管理工作上面临的又一个难点问题,必须加以整治。但考虑到涉及面广,又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难以采取有效的措施。去年,在市委、市政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过程中,我们及时把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从而把助力车的管理纳入到“十大整治”之中。202_年11月6日,政法委牵头交警、工商、消防、安监、技监等部门召开了整治超标助力车工作协调会议,对如何开展超标助力车的整治工作进行讨论和研究,并落实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召开清查整顿助力车销售点统一行动。通过开展宣传和联合清查整顿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助力车的增长。但如何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才是最为关键的,为此,交警支队通过深入地调查研究,拟订了《揭阳市区电动自车和燃油助力车管理办法(暂行)》,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治理、标本兼治、全面推进”的原则进行有效地管理,体现了人性化的管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以市区作为试点再全面推开,对符合标准的助力车可以登记上临时牌,确定行驶区域、行驶路线,确定使用期限等有效的办法予以有效的管理。该管理办法于202_年2月份已上报市政府,并交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审核,但目前法制局仍未给予答复。
2、人力三轮车的问题。近几年来,通过对无牌无证机动车和机动三轮车的有效打击,特别是在市区基本上取缔了机动三轮车,净化了交通环境,同时,也给出租车行业和人力三轮、公共汽车等营运行业创造比较好的条件,近期发现市区的人力三轮车增长速度非常快,这些人力三轮车乱停乱放、抢道行驶、不按规定行驶、冲闯红灯,严重影响交通安全,而且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据了解,交通局是按照规定核发这些人力三轮运营许可证,为什么数量增长会这么快,主要有以下的原因:
1、可能在用人力三轮车有套牌行驶的现象,即一个号码有几辆人力三轮车同时使用,造成了人力三轮车数量急剧上升。
2、缺少有效地管理。人力三轮主管部门对上路营运的人力三轮车没有实时掌握动态,给予有效管理。
3、没有采取专项清查整顿行动打击套牌人力三轮车。近两、三年来,市区几乎就没有开展过人力三轮车大型的专项整治行动。
要落实科学发展,维护揭阳市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安定,促进揭阳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针对无牌无证机动车、助力车、人力三轮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打击。
二、无牌无证等重点车辆问题未能有效解决的原因分析
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套牌机动车屡禁不绝以及助力车、人力三轮车大量存在,其主要原因是:
1、部分车主及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机动车主及驾驶员没有正确认识机动车上牌办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上牌办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片面地认为不上牌不办证可以省钱,上户挂牌、申领驾驶证,只是为了应付交警路上检查,只要路上不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不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就一般查不到自己身上来,因此上牌办证与否无所谓。
2、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人的经济能力有限,却又要开少汽车,就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去购买价格比较便宜但不能入户的走私车、报废车、赃车。也有部分车主为了逃避各交通费用,降低运输成本,追求最大经济利益,不情愿依法缴纳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加之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抱着侥幸心理既想逃费、逃税,又想逃避交通安全管理,故不愿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3、无牌无证机动车管理难度大、阻力大。对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乡镇干部驾驶无牌无证车,执勤民警往往顶不住“说情风”,碍于情面而手下留情。而且一些单位的领导对下面的人使用无牌无证车还采取包庇、纵容的态度,民警如果处理不好,还会影响单位之间的关系;有一些人非常顽固,不服管理,一查到他们,他们就闹事。为维护稳定,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上访,民警往往也不敢坚决查扣,整治缺乏力度。
4、警力不足,而无牌无证机动车辆的分布面广,且极为分散,目前大多集中在偏远乡镇和农村一带。以农用车、摩托车居多,以基层交警中队有限的警力难以实施覆盖性管理,打击力度不够。
5、助力车和人力三轮车的管理问题
助力车的管理难点,在于国家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助力车管理办法,因此是处于一种失管的状态。揭阳市针对这一问题,已采取了一些限制性的措施,抑制这类车辆的增长,但作为可操作执行的管理办法至今没有出台。
人力三轮车数量急剧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路面在用人力三轮车的管理。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随着经济发展,揭阳对外交流必然增多,省市周边区域内外贸易将更加密切,流动人口和外来车辆将越来越多,经济要发展,人、财、物要流通,没有良好的交通环境必将严重影响到揭阳的经济发展。能否继续抓好无牌无证机动等重点车辆的专项整治,建设好揭阳交通特别是市区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直接影响着交警部门乃至整个公安机关的形象,更影响着整个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笔者认为,要延续去年把“治车”行动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整治的做法,按照省厅交管局何桂复局长在揭阳检查时提出的“假牌假证机动车要穷追猛打、无牌无证机动车要赶尽杀绝”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周新全同志 “铁定决心靠自已,主动上门求别人,依法依规不认人,主动出击管到底”的指示,把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违规机动车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集中优势力量,继续加大力度予以有效的打击,主要措施有:
(一)加强领导,逐步形成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我们要积极发挥职能和领导参谋的作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要继续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重视下,把这种“治车”行动的高压态势引向深入,所谓“正人必须先正已”,必须按照原先的做法,从政府和公、检、法以及各县政府、乡镇办公场所、宿舍区入手,在全市持续营造这种严打的高压态势,这种做法对推进“治车”行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多警种协同作战,营造高压整治态势。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交警大队、中队、派出所三级作用,市局要把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报废机动车的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由各公安局下达到各个警种,必要时采取领导包片、中队包乡镇、派出所包村组(居委会)三包形式,深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学校等各有车单位,对无牌无证等问题车进行了广泛调查摸底,加强车辆的管控,使打击行动变成整个公安局的统一行动,打击范围也由路面查控延伸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居民小区、停车场、修理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地毯式、滚动式、大规模的清查行动,形成了严管的整治氛围。特别是要建立情报信息制度,及时常握各地存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机动车的存在情况,甚至一旦掌握销赃交易等情报时,要及时组织刑警、交警、特警等多警种配合的突击行动,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
(三)交警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各地要合理调配有限的警力,在城乡道路上巡逻监控,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日常查纠与不定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重点路段不失控,对无牌无证机动车形成严管态势。必要时要在出入城市的各个主要出入口、206、324国道、236、335省道和公路收费站设立临时查缉点,进一步加大查缉力度,形成连点成线的查缉布控格局,提高查缉的效果。同时,要选择清早、中午和晚上这些有利的战机,开展统一行动,对道路上出现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驾驶员一定要作出严肃处理,该罚则罚,该扣则扣,该拘留的拘留,决不手软,起到震慑作用,最大限度地杜绝和减少无牌无证机动车,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强化源头管理,理顺工作思路。一是要增强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拓宽服务渠道和服务领域。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手续,减少环节,以最低的费用最快的速度方便群众挂牌办证。二是要严把“三关”。即:车辆入户关,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进行严格检验,对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驾驶员考试关,对申办车辆驾驶证的学员,认真组织进行学习培训,对考试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发证;车辆检验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机动车辆进行年检年审,杜绝残病车辆上路。三是要在车管所开展业务宣传和窗口宣传结合起来,在上户挂牌和驾驶证申领中,把宣传告知作为办理业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通过办证窗口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切实做到宣传到人,让车主及驾驶员懂得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及违反交通法规、无牌无证机动车的危害,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四是尝试按照“方便群众,服务进村”的原则,公布入户办证须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主动登门为群众办理入户办证手续,使无牌无证的机动车合法上路,依法行车。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一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告诉车主和群众购买、使用手续不全车辆的违法性和乘座无牌车的危害性,宣传交通法规和各级政府、公安机关打击无牌车的有关规定,大造声势,做到家喻户晓,督促无牌车主尽快办理上户手续;二是印发宣传资料,分发给广大车主和驾驶员;三是制作宣传标语,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立大型固定式宣传标栏、标语,并出动流动宣传车,在城区、国省道沿线、乡村广泛宣传,通过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乘坐无牌车、无证驾驶车辆的危害。三是阶段性宣传和日常宣传结合起来,使宣传工作做到制度化、长期化,形成氛围。
(六)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查缉能力。在省局、市委市政府和市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目前揭阳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已经立项,计划投入资金约5000万,从202_年至202_年分三期进行建设。202_年是我们建设的第一年,我们要以“智能交通”建设为契机,在加大科学管理和科技手段的应用上找出路,通过广泛地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利用已建立和应用的交通科技管理系统和设施,进行有效地整合,增加查缉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机动车的能力。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利用目前揭阳市7个收费站的监控,进一步进行运用、整合和推广,为查处问题车辆提供有利条件。争取早日在国、省道等主要路口,还有市际、县际路段以及高速路口建立卡口与缉查布控系统,利用科技手段,应用车牌自动识别技术,加大对假套牌车和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车辆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向一线民警配置警务通这种先进执勤装备,在执勤未能通过警务通及时、准确掌握违法车辆的有关信息,为查缉工作提供有利的条件。
(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助力车和人力三轮车的管理。如果助力车和人力三轮车没有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管理,那会导致这些车辆数量急剧上升,对整个城市的交通安全带来非常大的影响,抓好这些车辆的管理势在必行。在助力车的问题上,提请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就市公安局上报的《揭阳市区电动自车和燃油助力车管理办法(暂行)》进行研究,尽早在市区实行,有效地加强助力车的管理;在人力三轮车的问题上,希望主管部门在核发牌证上要按照规定严格控制数量,并要加强路面的管理,采取专项整治的形式,清理非法营运车辆,重点要打击有套牌行为的人力三轮车。
第二篇:202_年无证无牌车辆整治方案
关于认真做好和无牌无证机动车辆暨交通运输秩序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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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州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辆暨交通运输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辆暨交通运输秩序专项行动,解决无牌无证机动车辆上路行驶问题,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及滥用警用车辆和严重交通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辆暨交通运输秩序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对全县交通安全秩序开展综合整治,努力减少各种交通违章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整体水平,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服务。
二、组织领导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 1
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严重超载违章整治工作
整治范围为县境内国道、乡道。对过境长途客运车辆,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蔬菜、禽类运输车辆、沙石料运输车辆的“三超”查处;杜绝非法改装车辆的违章行为;建立查堵超载的源头、路面、宣传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责任制和超载违章管控长效工作机制。
(二)假牌假证整治工作
1、对被盗抢的机动车。非法悬挂假机动车号牌;非法拼装、组装的机动车;加宽或加高槽梆等非法改装的机动车;非法套牌的机动车;已报废但仍在非法行驶的机动车;未按正常渠道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而悬挂机动车号牌,且机动车数据库中无记录的机动车;挪用机动车辆号牌,以及机动车行驶证与机动车数据库信息比对不符的机动车等。
2、驾驶证。非法使用假驾驶证件的;未按正常渠道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员数据库中无记录的;因严重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违章或因交通事故被注销、吊销驾驶证,以及在有效吊扣驾驶证期内但仍在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证
与驾驶员数据库信息比对不符的等。
(三)清理整顿警用车辆工作
清理整顿的范围是全县各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安全、司法等机关的警用车辆。重点查纠和取缔以下几种行为:
1、民用号牌车辆喷涂警车标志,安装警灯、警报器的。
2、无牌无证车辆安装警灯、警报器或喷涂警车标志的。
3、退役警车仍然喷涂警车标志或安装警灯、警报器的。
4、不符合警车使用范围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警车的。
5、擅自将带有警车标志的车辆转卖给非政法机关和个人的。
6、滥用警灯、警报器的,7、将公安专段民用号牌核发给经营单位和个体户的。
(四)违章、违规驾驶的车辆管理
1、严重交通违章整顿工作可能直接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开车和货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载客。
2、公路上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章: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3、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交通违章:机动车乱停乱放,逆向行驶,超速行驶,大中型货车城内鸣大号等行为。
四、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要达到:使可能直接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得到有效遏制,公路上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章基本杜绝,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交通违章明显下降;形成治理严重交通违章的严管态势;警用车辆的使用和配备制度健全,管理职责明确;非法、违规使用转卖警用车辆得到有效遏制,民警驾驶警用车辆时,能够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使用警灯、警报器;建立并完善有效的勤务管理工作机制,实现严重交通违章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遵章意识明显增强的目标。
五、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特别是主管车辆的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对每一项整治行动的目标要求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出详细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把交通安全秩序整治行动看作是公安机关“严打整治”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集中时间对本单位驾驶员的交通违章行为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和整顿,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参与,密切配合。
(三)大造社会舆论,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各级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教育驾驶员充分认识本次交通安全秩序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另一方面,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宣
传方式和途径,加强对社会面的宣传,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和严管态势。
(四)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科学部署警力,明确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路面的控制,对查出的各种违章坚决予以处理,努力减少因说情不罚款、不吊扣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正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整治交通违章,防止出现因处理不当引发各种不稳定因素。
(五)统筹安排,防止顾此失彼。以整治行动为契机,消除各种交通违章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几个专项行动的内在联系,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什么违章突出就整治什么违章,遇到什么违章就整治什么违章,防止单一行为,扩大对各种交通违章的整治覆盖面,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注重工作实效,共创平安社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第三篇: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本站推荐)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二、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
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
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
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
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机动车辆经过报废、拼装后,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违法车辆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学习,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热情服务。要正确处理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积极征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发矛盾,保障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措施,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交警、农机、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大路查力度,在重点路段设检查点,对发现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车辆要立即查扣,依法从严处理,该报废的坚决报废。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由农机部门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在清理非法拼装点和销毁报废车辆等集中行动时,公安部门要组织防暴预备队,维护现场秩序,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各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第四篇:涉牌涉证(简报)
苍溪大队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深入推进“平安苍溪”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苍溪大队决定从202_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县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短短一周来,大队多措并举,完成了集中整治第一阶段工作目标,实现了整治行动的开门红。
一、强势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依托各种媒体、执勤点等广泛宣传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严重性,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整治社会氛围。一是提前内部宣传。7月30日召开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让每位民警、协警深刻认识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在苍溪电视台播放集中整治宣传资料一周,曝光第一阶段典型涉牌涉证交通违法案例2起,邀请苍溪电视台、《苍溪周讯》记者随同作战2次;利用手机短信、网络平台加强宣传,提高知晓度。三是加强阵地宣传。启动全县所有治安卡点、交警固定执勤点、临时综合执勤点,全县设置广南高速苍溪收费站、苍溪县五龙、歧坪、龙山、姚家河、G212线石家坝、车站交警执勤岗亭、金三角交警执勤岗亭等6个统一行动执勤点,依托这些执勤点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利用LED显示屏等提高宣传广度。四是因地制宜开展宣传。结合“五进”宣传活动,深入车站、客运企业、场镇、施工场地和社区村组,召开座谈会、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通告,加大宣传力度;借用单位或个体企业的LED显示屏,播放集中整治行动标语,大力营造整治氛围;利用车管所办业务、流动下乡、驾驶员办牌换证集中学习的机会,广泛宣传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五是设立有奖举报。教育广大群众对驾驶报废、无牌无证机动车和使用伪造、变造、假牌假证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要奖励举报有功之人。
二、统筹兼顾,扎实开展统一行动。一是深入调研。全面开展本辖区无牌无证车辆上路、无证驾驶机动车、假牌套牌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制售使用机动车及驾驶人假牌假证等六项重点违法及其他涉牌涉证违法调研,做到对辖区涉牌涉证违法情况“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与其他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大队把涉牌涉证集中整治与“客运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牵手平安行”、“平安苍溪”行动、整治严重交通违法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面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联合多警种开展整治行动。7月31日晚,大队会同刑警大队、武警中队在广南高速苍溪出口处拉开了我县“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序幕。部门间建立联动机制,互通信息情报,营造了浓厚部门齐抓共管格局。四是启动六个集中统一执勤点,严格落实“六必查”(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制度,严查机动车交通违法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成效初显,有力震慑违法行为。一是宣传活动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通过警力下沉,合理部署,启动统一执勤点,大队在集中整治行动第一阶段取得良好效果,至8月6日,共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24起,电动车1起,未按规定悬挂号牌10起,汽车无证驾驶2起,未按规定悬挂号牌6起,曝光交通违法行为2起,非法安装警用设施1起。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使广大交通参与者深刻认识到了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了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有效震慑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打击了违法交通者的嚣张气焰和侥幸心理,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四、强化督查,深入推进整治行动。自8月1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亲力亲为,加强督查,确保整治统一行动方案落到实处。一是副县长、公安局长吴长伟两次深入一线,检查督导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二是县局党委委员、大队长张忠深入各个中队检查开展统一行动落实情况,大队其他领导深入联系中队和部门,对集中统一行动开展工作进行检查落实。三是划分落实指标,周报统计,每月部门整治战果排队排名,与绩效奖励挂钩。
第五篇:车辆行使证
一、有关规定
1、《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
2、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
二、办事所须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辆相片2张(需到车管所照数码相);
5、单位车还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车管所办事流程及办事程序:
遗失补领《机动车行驶证》流程:登记审核→制证→发证归档。
1、登记审核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资料及机动车标准照片,受理补领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的申请,将有关信息录入机动车计算机登记系统,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回执》,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签字或盖章。补领机动车号牌的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对于灭失或丢失一面机动车号牌的,回收另一面机动车号牌。
不符合规定的,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退办通知书》,告知不予补领的理由,退还资料。
2、档案管理岗——复核资料,并核对机动车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制作《机动车行驶证》或者通知牌证管理岗制作机动车号牌,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签字或盖章。
3、牌证管理岗——核对资料。申请补发号牌的向厂家下单制作号牌,并将《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号牌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补领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检验岗确认机动车后,固封号牌,并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签字或盖章。
4、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四、收费标准
行驶证的补发:15元/证
五、办事期限
《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的,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发。
六、办理部门:市车管所
电话:22291131、22619283、230878
51投诉监督电话:22265900
二、注:若只遗失行驶证副本,其补办程序大体相同,所需资料如下:
1、车主身份证(正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正本
3、彩色相片2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是一个证)丢失补办
1、车主先拿行驶证到车辆购置税征管办查询完税证号,然后在东莞日报上刊登遗失证明;
2、补办所需资料:
1)如果是私人的,所需资料:
A、本地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B、外地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暂住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如果是公司的,所需资料:
A、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上公章
B、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C、委托书盖公章
D、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免费办理
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管办公室)
地址:城区堑头下桥龙樟路石子岭路段时丰综合楼电话:22608690、22608609
《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是一张国税发票)遗失了,不能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