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水电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
水电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
一:水电工程的竣工资料有几个部分?
按责任单位分,水电工程的竣工资料有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业主单位资料; 第二部分、监理单位资料; 第三部分、施工单位资料; 第四部分、设计单位资料;
二、水电站竣工验收时,哪些单位准备哪些资料?
1、业主单位资料:
(1)、工程准备文件,如:“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报建表及项目报建文件、研究成果报告、批复”、“各阶段设计文件审查纪要 ”、“招投标文件及评标报告”、“中标书及施工合同协议书”、“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2)、工程管理文件,如:“业主通知”、“会议纪要”、“施工记录”、“材料供应”、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文件、工程数量文件等;(3)、鉴证文件:
鉴证机关的“质量监督报告”、鉴证试验文件;(4)竣工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及财务文件”、“剩余工程(尾工)”、“竣工决算审计文件”等;
2、监理单位资料:
1、监理依据文件: 监理工程合同、监理大纲、建立规划、监理总结或报告;
2、监理资料:
工程管理文件材料、监理会议纪要、监理简报、通讯报道、与施工方、业主方、设计方等来往的函件、计量支付资料。监理工程师通知、现场指示、设计变更通知、监理例会记录及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日记;
3、质量控制活动资料:
单位和分部工程及每一个阶段阶段工程质量检验监测评定材料、工程进度材料、各分项工程质量抽检材料、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评定资料、设备缺陷、抽检、试验资料等 ;
4、安全文明活动资料
安全文明活动材料、安全质量评比活动材料、监理工作照片(连底片)及其它监理声像资料、工程施工照片(连底片)、录像(音)带、磁盘等声像资料”。
3、施工单位资料:
(1)、竣工资料: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申请、竣工报告、工程施工总结;
(2)、施工技术资料:如:竣工图及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总的、分项的、每一个单项的、阶段的技术方案)、各单项施工技术方案、工程施工进度报告、安全管理等资料
(3)、工程质量资料:单位、分部及单元工程验收、质量自检、过程控制文件等;每一个阶段的工程验收及评定资料;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资料包括: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验收、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单、工程检测记录、工程检验试验、工程检验认可书、建筑材料报验单监理抽检,鉴证机构质量文件等。
(4)、索赔资料:因业主原因或主设备问题等造成的误工和返工的索赔依据等;
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还有:
建(构)筑物、大型设备基础的沉陷观测记录、主要轴线的测量; 放线记录及水准点一览表; 材料试验记录和质保书;
建筑及安装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记录和中间验收签证; 施工和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和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安装记录、验收签证和调试报告;
需要作为生产依据的合同、协义、来往文件和重要的会议记录; 外文技术资料及翻译资料; 未完项目的分工协调纪要;
质监机构对建筑物、机组进行质量监督的评价文件等。
4、设计资料:
设计报告、补充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等
由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还有:施工中补充的地质及水文资料;设备制造厂的整套安装图纸(含修改图)、说明书、质保书及出厂证明书;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
根据《档案法》、《水电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办法》规定:
一、总要求
1、竣工资料的内容
该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图纸、报告、报表、记录、纪要、总结以及全部监理、质检、试验表格等文字、图表材料。
2、资料的尺寸要求
竣工资料采用A3、A4两种尺寸,图纸允许加长,但不准加宽。
3、笔迹要求
形成二套原始件,笔迹需用碳素墨水,其余允许复印件。
4、数量要求
(1)、竣工资料的份数:竣工申请、报告、竣工图6套;(2)、工程管理过程的原始记录1套,复印1套;(3)、质量资料原件2套;
(4)、备查资料可用复印件2套(如:现场签证资料、工程数量计算资料等)
以上数量为归档份数,不含各类验收会议所用资料份数
5、资料装订预留位置要求
“竖页纸”左方为装订线,“横页纸”上方为装订线;注意不得倒装,装订预留尺寸一般以2.5公分为宜。
6、组册要求
每册文件应依次有封面、副封页、总目录、本册目录、本分册目录、备考表及封底。
二、竣工资料编制格式要求
第一卷 综合卷
第一册 综合册
第一分册:综合概述
1、综合竣工资料目录表
2、工程概述、工程施工概述 第二分册:前期资料(业主文件)
1、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各阶段设计文件审查纪要
3、项目报建表及项目报建文件、研究成果报告、批复
4、招投标文件及评标报告
5、中标书及施工合同协议书
6、质量监督报告
7、开工报告
8、施工许可证
第三分册 征地拆迁工程(业主文件)
1、前期工作文件
2、征地批文
3、征地红线图
4、征地协议书
5、征地的其它文件资料
第二册 工程竣工决算(业主文件)
第三册 交工验收(业主文件)
1、质监站检测数据及鉴定意见
2、交工验收材料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总结 第四册、资料的附册:(设计文件)
1、设计施工图
2、设计地质勘察资料
3、补充设计、设计变更、其它零星材料
第五册 竣工验收
1、工程质量鉴定书
2、地方政府质监机构检测及鉴定意见
3、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4、关于工程项目设计情况的报告(设计文件)
5、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施工单位)
6、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报告(监理文件)
7、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业主文件)
第二卷 项目竣工图表(施工单位文件)第一册 项目竣工图
1、项目竣工说明
2、项目竣工图说明
3、项目主体工程一览表
4、项目其它工程一览表
第二册 枢纽工程竣工图 第三册 枢纽工程竣工图 第四册 发电厂房竣工图 第五册 引水隧洞竣工图
第六册 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竣工图 第七册 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图 第八册 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图 第九册 其它图
第三卷 施工资料
第一册 施工管理
1、工程施工总结
2、施工组织计划、安全及各单项施工技术方案
3、施工管理文件
4、工程施工进度报告
第二册 质量文件
(质量文件较大,一般,一个建设项目有10—18个分部工程,一个分部工程的质量资料为一个分册,每个分册可设下一级目录,下一级目录可以用字母或数字,本电站统一用大写字母); 第一分册 分册目录、单位工程、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业主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总结、监理单位报告,设计单位报告,合同完工验收资料、鉴证机构质量文件、工程检测实验、实验报告、材料质量报告、工程检验认可书、建筑材料报验单监理抽检,分部工程验收的其他资料等;
第二分册(枢纽工程标段施工质量资料)第三分册(发电厂房标段施工质量资料)第四分册(引水隧洞A标段施工质量资料)第五分册(引水隧洞B标段施工质量资料)第六分册(引水隧洞C标段施工质量资料)第七分册(金属结构安装施工质量资料)第八分册(机电设备安装标段施工质量资料)第九分册(机电设备安装标段施工质量资料)第十分册(其它工程标段施工质量资料)
各分册中包含:分册目录、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工程事故质量检验验收、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单、工程检测测量记录、其它质量文件等。
第四卷 监理资料
第一册 基本资料
1、施工许可证
2、监理报告
3、工程进度材料
4、工程简报、通讯报道、监理工程师通知、工地指示、现场指示、5、往来文件材料
6、设计变更通知
7、工程例会记录及会议纪要
8、监理工程师日记
9、工程监理类其它文件材料
10、计量支付材料
第二册 质量活动资料
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个阶段工程质量检验监测评定材料
2、各分项工程质量抽检材料
第三册 安全文明及质量控制活动
1.安全文明活动材料
2、安全质量评比活动材料
3、其它
(1)、监理工作照片(连底片)及其它监理声像资料
(2)工程施工照片(连底片)、录像(音)带、磁盘等声像资料 „„
第二篇:竣工验收资料
一、竣工技术资料要进行科学组卷,原则上按所属类别和专业进行,对照归档范围细则的顺序号对号入座进行排列,防止内容脱节。综合性大型工程应按单位工程分别组卷,每单位工程做为一卷,如文件材料多时可以分成若干册。
二、卷内文件排列顺序一般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部分。
1.封面应具有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编制单位、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技术负责人、卷、册编号。
2.文件材料部分的排列宜按以下顺序:
(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2)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3)施工组织设计
(4)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5)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报告
(6)施工试验报告
(7)施工记录
(8)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1)使用功能试验记录
(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3)竣工图
(14)决算审计报告
三、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1、案卷规格:
案卷采用统一的装具和规格尺寸,可采用硬壳卷皮和卷盒,其尺寸为 310(高)× 220(宽)毫米;案卷内软卷皮尺寸为297(高)×210(宽)亳米。
2、图纸折叠方式应按:“手风琴风箱式”,并注意图标,竣工图章落在外面右下角。
3、城建档案的整理装订:文字材料以十六开纸规格为标准。不够大的进行裱糊,去掉材料内的金属物,采用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统一印制的表格和卷皮、盒,用棉线装订整齐。竣工图采用手风琴式折叠,大小为四号图幅。文字材料和竣工图须装订成册,按顺序装入档案盒。
①文字材料或图纸采用顶壳卷夹时应加软封面和封底。
②用卷盒时,文字材料和图纸并应用棉线装订成册,打结打在背面。
四、施工技术资料在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并由双方单位负责人签章。第七部分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内容和要求
一、报送内容为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施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形成的档案文字材料和竣工图;竣工图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对变更大的竣工图由责任单位负责编制。竣工图应是与实物相符的新蓝图,并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竣工图”章。对地下隐蔽工程,应有隐蔽记录简图、复盖前的现场实测数据,并经测量及验收人员签字。
二、报送的档案必须符合“三性”,即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各种签证手续完备,字迹清晰并且是原始件,原件严禁用复印、复写及易褪色的墨水编制和书写。
三、档案案卷质量必须符合《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组卷质量要求》。
四、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或工程设施管理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同施工单位检查施工技术资料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应限期修改、补齐、直至重做。
五、全部施工技术资料应在竣工验收后,按协议规定的时间,移交给建设单位,属于进
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六个月内移交完毕;不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移交完毕。
六、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工程竣工档案,要求做到一式三套,原件交市城建档案馆,其它两套交建设(或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不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应做一式两套,原件交建设(或主管)单位,另一套交使用单位。遇特殊情况需增加竣工档案套数的,由建设单位统筹考虑解决。
第八部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需要办理的手续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文件材料,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在向备案机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同时,须按要求将有关工程资料送市城建档案馆归档,市城建档案馆认真检查验收后,填写“建设工程档案审核意见表”并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收到“审核意见表”后对所列不符合表内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要求的部分进行限期补充,市城建档案馆审核竣工档案资料合格后出具“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作为备案及产权登记的必备证明文件。待竣工决算审计后,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和审计决算到市城建档案馆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三篇:竣工验收资料
郧西县马安镇惠家河村易地搬迁1-13#楼安置房竣工验收资料
一、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证件(复印件)
2、隐蔽工程记录,(如孔桩基础要有桩的完整性检测报告)
3、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4、基础验收记录表
5、施工单位基础验收自评报告
6、建设单位基础验收报告
7、监理单位基础验收评估报告
8、设计单位基础验收质量检查报告
9、地勘单位基础验收质量检查报告
10、主体验收会议纪要表
11、主体验收记录
12、施工单位主体验收自评报告
13、建设单位主体验收报告
14、监理单位主体验收评价报告
15、设计单位主体验收质量检查报告
1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
17、预验收会议纪要
18、监理预验收报告
19、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地勘竣工验收各方报告 20、钢筋原材检测报告(附合格证)
21、水泥检测报告(附合格证)
22、建筑用砂检测报告
23、建筑用碎石检测报告
24、配合比报告
25、混凝土试块检测报告(附混凝土评定)
26、砂浆试块检测报告(附砂浆评定)
27、防水材料检测报告(附合格证)
28、砖检测报告(附合格证)
29、水电材料合格证 30、门窗材料合格证
31、建筑涂料合格证
32、结构抽测试验报告(钻芯报告、回弹报告、钢筋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
33、建筑物防雷检测报告(六层及以上建筑)
34、设计图纸
35、地勘报告
36、设计变更文件(如有)
第四篇:竣工验收资料参考
竣工验收资料
一、竣工验收要求
项目完成后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承包商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开发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开发商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二、竣工验收依据
审批项目建议书、开工计划、施工图纸和说明文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文件、现行施工技术规程、施工验收范围、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同中有关竣工验收条款。
注: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建筑装饰、设备安装等应与各种批准文件、施工图纸、标准保持一致。
三、竣工验收工作顺序
(一)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雨污水排水许可证、环保试生产验收、环保竣工验收
2、消防检测、消防验收
3、民防质监验收、民防竣工备案
4、卫生防疫验收
5、电梯质监验收、电梯技监验收
6、防雷检测、防雷验收
7、规划结构到顶验收
8、档案预验收
(二)综合验收
开发商组织设计单位、承包商、客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初验,然后邀请有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参加综合验收,如:建委、发改委、建设银行、人防、环保、消防、开发办公室、规划局等。
(三)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提出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9、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0、建设行政主观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间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
第五篇:水利水电工程竣工资料整理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资料整理要求
一、档案管理要求
1、资料装订时应采取三孔一线的装订方法,孔距7cm。注意装订时装订线不得将字迹压住。
2、资料用纸统一为A4纸,装订厚度一般在0.5-1.5cm,最厚不得超过2cm。若超过2cm,可分多本装订,但需标出能够说明该资料是一体的标志。
3、各类资料必须有封面,并加盖印章,且附有相应的目录,并在页面底部(中间)注明页码。
4、施工单位应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同时应加盖印章。进行资料移交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资料清单供建设单位查阅。
A、施工单位资料
(1)开工资料
①开工令;
②开工申请;
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方案、措施(含施工单位相应的报验资料);
④进场设备报验单;
⑤进场人员报验单(含项目经理或总工的变更请示及函复);⑥施工放样报验单;
⑦工程技术要求与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
⑧材料检验报告(含出厂合格证、质量复验报告)。
(2)综合资料
①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
② 停工报告、停工令、返工处理报告、复工令;
③ 事故处理资料;
④ 设计变更;
⑤ 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
⑥ 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申验请示);
⑦成立项目经理部的通知及一些萁它资料(如各种通知等);
(3)、第*分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报验回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工程报验单回复、施工自检原始记录表(按分部)可合订一本;
(4)施工日志:单本装订;
(5)质量评定资料:装订顺序为项目划分报告,单位、分部;
(6)分部工程收签证:分部工程收资料,单本装订;
(7)工程计量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含增加收、核减的各类报告,单本装订;
(8)施工管理工作报告:附件:施工大事记,可合订一本;
(9)声像材料(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软盘等);
(10)竣工图:单本装订;
(11)移交资料清单(三份,盖章,签字)见附表
B、监理资料
(1)监理合同单本装订(建设单位提供);
(2)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各订一本;
(3)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各订一本;
(4)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单本装订(监理大事记可作为附件一起装订);
(5)监理抽检记录单本装订;
(6)现场监理指示单本装订;
(7)监理通知单本装订;
(8)计量资料单本装订;
(9)有必要归档的萁它资料;
C、建设单位资料
(1)招投标文件;
(2)工程计划、计划批复,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批复文件;
(3)工程合同及协议书(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
(4)征地迁占委托书、征用土地批文附件等;
(5)工程质量监督书;
(6)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记载重大事件的声像资料、文字说明,建设单位检测记录);
(7)设计变更及批复;
(8)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9)工程建设管理报告,初工作报告,工程竣工收鉴定书(草稿)。
D:设计单位资料
(1)设计合同;
(2)设计管理工作报告。
E:质量监督资料
(1)质量监督计划;
(2)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3)质量评定报告(质量抽检记录)。
F:管理单位资料
(1)工程运行管理准备工作报告
二、资料整理中注意的问题
1、监理、施工单位资料中不允许出现代签字现象;
2、监理、施工原始记录要真实反映施工情况,不允许重新抄写,对出现检查、检测项目不合格点次等情况不允许随意改动,在资料中要反映处理结果;监理根据实际施工中质量情况按照有关规范规定,认真做好质量评定工作;
3、原始资料中不允许用铅笔、圆珠笔、纯蓝笔等非耐久性字迹材料书写;
4、原始资料必须明确反映施工单位实际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三检制执行情况;
5、材料试验报告(土料、土工布等材料)必须有监理认证手续;
6、项目划分报告(单位、分部、单元工程)要及时报送,必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经监理复核签署意见后报质量监督站审批;
7、施工单位要有向技术人员、班组的技术交底材料;
8、分部工程验收在分部工程完成后由监理组织,建设、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单位参加;
9、单元、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必须用数据说话,不允许用模糊的词语;
10、各单位工程现场监理必须严格计量手续,验收时要提供详细的计量资料;
1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告项目部印章启用通知(通知必须为中标施工单位的红头文件);
12、施工单位需要变更项目经理、总工时,必须由中标单位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在报告中须说明变更理由,变更后人员的经历、能力等有关证明,并得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认可。在得到认可前,原项目经理、总工必须在施工现场履职;
13、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在自检结果合格基础上向监理进行竣工报验(附自检资料),当监理抽检后,认为符合初验要求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初验申请(验收申请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工程面貌,开、完工日期,完成情况,没完成工程情况及对其作出的完成承诺,资料整理情况,初验工作准备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