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森林灭火方案设计篇一
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夯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全国、省、衡阳市、耒阳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切实扛起责任、落实责任坚决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深入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从根本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因森林火灾引发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生态环境,确保淝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政委: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防火应急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委员李川担任,具体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自然资源所和派出所辅警、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镇冬季及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纪委加强巡察,对防灭火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一)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要成立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驻组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村干部包组包山头,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专人分管森林防灭火,配好1-3名防火员,加强防火员的日常管理。各村应从集体经济收入中划出部分资金作为森林防灭火经费。
(二)组建巡防火队伍。
1、村成立半专业化扑火骨干队伍。实行村干部"一拖三",即一个村干部保证组织三个扑火人员,每个村的扑火队不少于20人。配好扑火器材,双塘、黄草洲各30个拖把、5把刀;其他6个村各配备20个拖把。巡查人员的配置为1个喇叭、1个哨子(铜锣)、1个拖把,充分发挥一线巡查作用,发现火情,及时"打早、打小、打了"。
2、加强纪律约束。扑火队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特护期村组织人员上午10点钟开始进行巡查,每天不少于两轮巡查,确保辖区内所有山头和重点地段都有巡查到。周末各村须安排2人以上干部值班,组织防火队员巡查、扑火。
3、发现火情要快速响应。一旦发现火情,村干部半小时之内赶到火情点,组织扑火队员到达起火地点进行扑火;驻村领导和镇分管领导1小时内就位;火情得不到控制,镇主要领导2小时内到现场靠前指挥,及时报告上级。
(三)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宣传、巡逻工作。
1、各村要利用横幅、标语、宣传车、广播、喇叭等,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标语横幅到组,防火政策、法规、通知等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宣传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要加强巡查,严控火源。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尤其对易发森林火灾的重点地区要加强火源管控。对重点人群(小孩、智障精神病人、老人等)要加强监管,对重点人群(小孩、精神病人、老人等),要进行逐一上门访问,签订监护协议,强化监护责任和监护措施,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森林防火区用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重点时段要加强巡查,切实防范到位。及时制止和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四)打击各类违法用火行为。
主要打击以下几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1、违法农事用火,高风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土坎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烟花爆竹、放礼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法林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4、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5、违法野外生活用火。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6、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7、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五)加强值班值守。
防火特护期,村干部全天候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周末安排人员带队值班备勤,手机联络工具畅通。
镇机关日常森林防灭火工作由书记镇长召集,周末日由镇主要党政领导轮流带班,确保1/4相关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进行支援。高风险天气,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在紧急动员情况下,机关所有男同志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安排,赶往现场扑火,女同志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六)实行蓝、黄、红牌管理。
从即日起,所有村森林防灭火管理等级均为蓝牌;年内出现三起火情、火警、热点或发生一起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森林火灾的,降为黄牌;年内发生两起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森林火灾或发生超过4小时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及发生人员伤亡的,直接降为红牌,降为红牌的行政村,年内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况予以组织处理。
(七)实行考核权重管理。
森林防灭火工作列入村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占年度安全生产考核30%分值,防灭火情况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
(八)加强责任追究。
派出所加大打击各类森林火灾力度,对酿成火灾的个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要移交派出所,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打击处理到位。对防火宣传、巡查、灭火履职不到位的村干部,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不良影响的,镇纪委监委要加强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实行"五个一律"制度。
凡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出现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一律启动事前问责;凡发生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启动调查评估工作,并按程序实行问责追责;凡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对村主要干部,一律先免职,再追究责任;凡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并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灭火方案设计篇二
清明节将至,我市气温开始回升,上坟扫墓人员骤增,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方案如下:
防火责任要落实。确保将护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对野外用火用火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组织扑救。
各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应根据各地的民俗特点,立即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宣传工作要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要利用村民聚会表演等形式,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各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清明节前后几天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段、风景名胜区、公墓区进行守护,严防火源进入林区。在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发放森林防火传单,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乡林业部门及乡森林防火值班队要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
森林灭火方案设计篇三
清明节来临,加之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森林灭火方案设计篇四
为切实抓好今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委、政府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在往年常规防火的基础上,今年又有新举措。
与交通局签订防火责任状,要求清理林区草原内各级公路两侧柴草,形成以道路为中心的全防火隔离带网,细化了防火责任,进一步落实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
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在每年常规防火宣传的基础上,今年依托“二期”项目,设立100个防火宣传牌,营造森林草原防火的强大声势。
宣传牌主要埋设在国道111线、305线两侧醒目位置及今年的防火重点区域科尔沁沙地边缘,加强了宣传的实效,另又投资50000元在大黑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新建森林防火大型宣传牌一块,更加突出了防火宣传的主题及防火的重要性,增强了林区广大干部群众防火责任感和防火意识。
加强火源管理,杜绝火种入山。加大火源管理力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管野外用火、入山人员和特殊人群,把住火源入山关。今年的野外火源管理侧重于“三清”、火灾隐患排查和野外用火许可证发放,严格林牧区野外用火制度,切实把火源控制在山下林外。
严格督查,加强整改工作。全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结束后,在十月十日至二十一日,由政府督查室、林业局、畜牧局组成的防火工作督查组对全所有乡镇苏木(办事处)及国有林场的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以听取主要领导汇报、检查档案和抽查地块为主,对工作不到位的乡镇、林场下达的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整改通知书由主要领导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要求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情况。
合理布局,联防联动。按照森林草原资源分布、气候、地理等因子,将全区划为4个森林草原防火联防区域,召开联防区会议,成立以委、政府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护林防火联防委员会,制定各自联防区防扑火预案,落实联防责任,一旦发生火情、火灾,可视情况逐级启动村、乡、联防区、及全四级扑火预案,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打破区域界限,联防火协作。、北票市大黑山地区护林防火联防工作已经有55年的历史,在此基础上,今年又与辽宁省建平县、朝阳县建立了护林防火协作关系,共同协商解决护林防火中的突出问题,在共同防御、积极协作、共同扑救、密切配合、互通有无等各方面达成共识,坚持相互信任,密切联系的原则,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持火情通报制度,做到无火同防、有火同扑,确保毗邻地区的防火安全。
加大经费投入,强化专业队伍建设。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顺利开展,下发文件要求并督查乡镇(苏木)每年将6万元的防火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重点用于扑火设备的购进与维修,使防火资金有保障。
各乡镇苏木、各国有林场都成立了半专业扑火队伍,要求其集中训练,必须做到领导、人员、车辆责任落实到位,在9月4一6日林业局聘请老师对全公益林护林员进行扑火机具使用维修、扑火战术、安全避险常识等方面的培训,各扑火队伍加强体能训练和实战演练,以适应扑救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的需要。同时政府又预算40万元的经费,加强了专业扑火队建设,确保的专业扑火队“建得起、养得住、能战斗”。
森林灭火方案设计篇五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切实做好我项目部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草原部门主抓、项目部、施工队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旗、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20xx年至20xx年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旗、县关于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集中连片林区、旅游景区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为建设绿色施工、平安回家、和谐共处做出新的贡献。
(一)突出重点部位。在做好全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项目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的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冬季施工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对施工现场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全项目20xx年11月至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月。
(2)充分利用旗、县防火办发放的防火宣传图册进入各村、集市、学校反复播放。
(3)施工现场设置防火标牌、及标语,及时提醒施工人员。
2、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控。
1在11月上旬全项目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以施工班组为单位,全面排查林地内与林地毗邻(50米以内)的坟地、农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火工作机制。
(2)实行防火工作捆绑考核制,即施工班长与队成员防火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扑火预案准备。
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施工班组都要组织森林、草原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种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防扑火能力建设。
(2)进一步推动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
3、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全项目防火办要确保扑救火灾的装备物资充足和扑火队员状态良好,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各施工班组要按要求配齐扑火工具。
(6)全项目林业站和林业中队负责火场的调查和对肇事者的处理。
1、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项目防火办、林业中队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防火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巡查密度,切实加大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玩忽职守、失职失察、部署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村,从速从快,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全项目防火办在督促各村落实防火责任的同时,重点是检查和管好村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做到每天见一面一嘱咐,不论是旗、旗、县全项目的巡检,还是村组护林员管护,必须要有记录和检查签字,护林员外出必须向全项目防火办主管人员请假,并有人替岗,凡发现护林员一次不在岗的,扣发工资50元,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管护区内火情别人发现报告的或隐瞒不报发生火灾的,都要区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辞退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3)按照全项目年度考核办法,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考核“下降一个档次”。
(4)在每个防火重点时期,全项目防火办要深入村集中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防火值班不到位、包保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隐患不排查而发生火警火灾的村,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督导检查结果列入村年终防火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3、强化监督监管职能。
在进入防火期后,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防火办和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检查督导,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做到防火期不结束,检查工作不停止。通过联查、互查、对查等方式查隐患、堵漏洞,确保不留死角,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4、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传递畅通。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值班情况的调整检查,防止空岗、脱岗。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xxxxx)。全项目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火情及时果断处置。因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一次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或三次以上森林、草原火警的,或出现瞒报、漏报、迟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事故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要于x月x日前,将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预防和扑救预案及村防火组织名单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查。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督导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及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
副组长: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不够、森林草原防灭火存在多头指挥,需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
(二)党政领导责任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需进一步细化明确、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畅通,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衔接不紧密,存在防扑脱节。
(三)应急力量严重不足,缺少专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的问题,基层一线负责人缺乏平时演练和实战经验,扑救效率不够高,打早打小意识不强。
(四)相关工作组协调配合还需要进一步磨合,各工作组协作机制、沟通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防灭火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人群等重要目标缺少专项预案,预案要素不全、职责不明。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督导组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整治体制机制和责任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指挥体系、责任体系、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
(一)指挥体系更加顺畅高效。优化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设置,健全完善制度规则,构建统一高效有序的指挥体系。
(二)职责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优化,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救结合、高度协同,覆盖镇、村社区上下层级间的应急管理职责分工网状体系。
(三)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压实。按照“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镇党委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细化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工作组、分管领导分工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建立考核督导、问责追责机制,压力传导贯通到基层、人头。
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20-年5月至20-年5月,力争用1年时间,健全指挥体系、完善职责体系、优化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重点解决体制机制和党政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不够、森林草原防灭火存在多头指挥,需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根据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和扑救职责划分情况,完善工作规则。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年8月底。
2.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加强扑火队五协同配合机制。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年9月底。
(二)针对“党政领导责任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需进一步细化明确、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畅通,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衔接不紧密,存在防扑脱节。”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紧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尤其是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年9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2.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拟订初期火、火灾等分类划定标准,按照“分级响应、属地负责”原则,明确火灾扑救、转移安置人员、善后处置、保护重要目标等具体任务。层层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具体人员责任。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年9月底(其中制定初期火分类划定标准20-年12月底前完成)。
3.全面清理林牧区经营单位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没有建立防火责任制的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准确划分地点、面积、范围到具体责任人,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从安全用火教育、防灭火器材配备、野外火源等方面制定完善监管制度,抓好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及一线人员的防火责任,加强末端治理。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年10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应急力量严重不足,缺少专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基层一线负责人缺乏平时演练和实战经验,扑救效率不够高,‘打早打小意识不强’”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按照省、县要求,配合做好快速扑灭火应急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年10月底。
(四)针对“协调配合还需要进一步磨合,工作组之间的协作机制、沟通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防灭火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单位等重要目标缺少专项预案,预案要素不全、职责不明。”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特别要提升各工作组在“防”与“救”关键节点靠前履职意识。加强对林区经营企业及邻近林区的学校、油库等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单位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年9月底阶段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工作组的框架内,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切实担负起相关整治工作责任,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切实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突出问题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牵头科室、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确保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长短结合、注重长效,务求整治实效,巩固整治成果。
(三)注重信息报送。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并向工作组报送整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注重整治工作中问题的收集并及时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运行机制不顺、党政责任不明确以及应急力量不足等问题,在针对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的基础上,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巩固整治成果,实现标本兼治、长期管用。
为全面抓好全州交通建设项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人民政府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以及国家、省、州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切实组织开展全州交通建设领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促进交通建设项目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全州交通建设项目森林草原防灭火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火灾防范效果和治理水平、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升;坚决遏制交通建设领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坚决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目标为导向,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以结果为导向,建立责任清单体系,把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一)思想认识方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到位,对做好新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当前重特大火灾易发多发的严峻现实认识不深的问题;吸取森林草原火灾教训不深刻,现场处置不力,举一反三不够的问题;对于如何采用有效措施来应对防灭火严峻形势缺乏深入思考,在解决项目施工用火等难点问题上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等。
(二)体制机制方面。重点整治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未建立健全;相关领导和部门对预案不熟悉,前线指挥员缺乏实战经验,指挥联动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的问题;应急预案不健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关键部位、敏感地区等重要目标缺少专项扑火预案的问题。
(五)队伍建设方面。重点整治未及时组建森林草原防火领导机构、落实经费人员等保障、接收事故信息、加强演练与培训和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等问题。
(六)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对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重视、投入力度不够的问题;防灭火信息化水平不高,科技手段落后的问题;现有防扑火装备数量不足、性能不高的问题。
(七)宣传教育方面。重点整治一线作业工人野外用火习以为常,防火意识、法制意识淡薄,广泛深入扎实的教育不够,反面典型案例惨痛教训没有入脑入心,没有形成规范的问题。
从20-年1月下旬日开始,20-年6月底结束。分为4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集中安排时间,以及国家、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项目业主、参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问题排查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森林草原防灭火大排查,深入查找在建项目所属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按照着眼建立长效机制,逐项梳理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建立项目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推动问题逐个研究解决;逐级确认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演练,加强对“两区三厂”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配备,重点加强工地电器超负荷使用、驻地冬春季用电用火、沥青热拌、易燃油料等风险环节安全防范;聚焦公路边坡、桥下空间、隧道周边、服务区等重点区域,聚焦机电系统、配电线路、消防器材等重点设施设备,聚焦油料、酒精运输等重点危货运输车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整改提升阶段。按照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的要求,突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对标“四个清单”,全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存在问题的整改整治,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四)检查评估阶段。各县(市)交通运输局、项目业主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在建项目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施工班组的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围绕各项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排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项目业主要精心谋划、狠抓部署,参建单位负责人要具体推动,集中骨干力量全力以赴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问题整改。要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从严从快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加强问责问效。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工作县(市)交通运输局和项目业主牵头总负责,各参建单位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抓落实。整治期间,州交通运输局将不定期排查出工作组进行督查督导,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实际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的曝光力度,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地落实。
(五)严格值班值守。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项目业主、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相关信息传递畅通。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灾情信息。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项目业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务必于20-年7月10日前报州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工作动态及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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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灭火方案设计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切实做好2024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xx县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引导文明、安全祭祀,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五包责任制”,继续深入推进县直单位齐抓共管、全乡人民积极参与支持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确保全乡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清明期间实现零火灾。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3月16日至20日)
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xx乡2024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和《xx乡2024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见附件1),细化工作任务,准备宣传资料,添置、维修扑火装备等。
按照划定并上报的重点管理区,由全乡统筹确定村口、路口检查站点设置,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严格按照《xx乡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责任区域和各级网格工作职责,具体人员分片包村组、包山头和包坟墓场。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3月21日至4月5日)
2024年3月25日前,对各村和护林员排查上报的火险隐患,乡财政安排森林防灭火专项经费,组织人员对坟墓场周边的杂草彻底清理干净,对易引发火灾的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
在2024年3月30日前,乡森防办组织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在赶集日设点发放宣传单,深入所有村组、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和警示牌,倡导文明安全祭扫,广泛告知人民群众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及焚烧香纸蜡烛等祭祀物品;乡总校要组织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在2024年4月1日前,全体乡干部职工开展走访宣传,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见附件2)。3月31日前,全体乡干部职工利用调休时间或周末时间,分批次开展回原籍祭扫、走访宣传森林防灭火活动,并将走访回执交至乡森防办汇总上报(联系人:钟兴法13975585411)。3月31日前,按照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分片包组、护林员分组包户的方式,全乡建立对长期在家从事农事活动、60岁以上的农户,“一老一小”和痴呆傻特殊人群责任监管体系,实行一对一结合宣传和监管,将清明安全文明祭扫传达到每家每户。对外出务工等在外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采取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清明文明祭扫的相关政策告知到位;乡政府每天会通过短信、微信的形势发送近期天气和森林防火等级。
2024年3月31日前,组织全乡干部职工、村级护林员和村组干部举办一期森林防火专题培训。并按上级要求,做好清明特防期间扑火物资的预算和采购,确保乡级储备200人以上、村级储备30人以上的扑火物资,确保储备物质满足实战需要。
一是乡应急办牵头组织安监员联合迎春派出所、黄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加强对销售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的商店及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力量不定期进行突击整治。二是加强火源管控。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特别加强对散落在林区、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和中午前后等用火高峰时期等野外火源的监管,坚决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林区。三是加强人员监管。4月2日—5日,全乡13个主要交通路口设置清明文明祭祀、森林防灭火政策宣传岗点,对进山祭扫人群,劝导、收缴火种和易燃物品,杜绝火源进山,对“一老一小”和痴呆傻特殊人群,进行宣传劝导和跟踪监管,清除火险隐患;乡政府准备20人以上的维稳劝导人员,同时每个村准备5名以上的劝导维稳人员。
(三)总结反馈阶段(2024年4月8日----12日)
各村支部(总支)要认真总结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12日前报乡森防办。
三、组织领导和人员分工分组
成立xx乡2024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张勇任政委,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肖圣敏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黄良洪任副指挥长,其他党政领导、黄沙林业站站长刘林、迎春派出所所长张志斌,乡党政办主任李立文、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钟文帅、林业专干钟兴法、各村委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会支书为成员。
(一)值班备勤组
组长:邓艳妮
副组长:李立文
成员:肖永涛吴婷
工作职责:乡村两级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上报制度。
值班戒备期限:2024年4月1日-4月5日
人员安排:坚持每天有一名党政领导带班,值班备勤人员不少于2人,确保应急处置正常开展。
(二)火源管控组
组长:肖圣敏
副组长:黄良洪陈艳刘建华张世锦
黄章军王小华邓艳妮
成员:县直单位抽调下派人员,全体乡干部、村干部
工作职责:加强对进山人员的火源管理,在设置的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发放鲜花、树苗;收缴火种、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等易燃物品;宣传安全文明祭扫,劝阻祭祀扫墓人员不携带任何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物品上山。
设置森林防火临时站点期限:2024年4月2日-4月5日(每天7:30-17:00为重点防护时段)。
(三)火情处置和督查组
组长:黄良洪
副组长:李立文钟兴法
工作职责:督查各站点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组织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负责本辖区森林火情火灾的处置;乡森林防火专业队伍(乡年轻男干部职工、村护林员)负责全乡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处置。
(四)涉火案件调查侦破组
主要由上级森林公安做好涉火案件的侦破工作,乡村两级全力协助提供各种线索,切实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森林火灾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肇事者。
(五)维稳组
组长:刘建华
副组长:钟文帅各村支书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各设卡站点清查工作的秩序,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四、工作要求
各村委会和乡直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深化做好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形成乡党委书记、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全乡及各村委会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凝聚森林防火合力,认真履职,严格按照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委会保持高度警觉,全面进入战备状态,适时集结,超前布防,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迅速组织人员快速出动,集中力量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没有扑火经验人员参战,确保安全有序。
清明节期间乡全体干部职工、村支两委全体干部、各村护林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全乡森林防火工作人员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凡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或因工作失职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亲属有违规野外用火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连带追责处理。
森林灭火方案设计篇七
20xx年清明节将至,即将进入森林防灭火的关键时刻,为扎实做好今年我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密防守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10日《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召开20xx年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全体成员第一次会议的通知》(粤森防指〔20xx〕1号),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市森林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及镇委、镇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麻陂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一)成立指挥部。
为进一步压实清明节日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完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体系,现成立麻陂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现场总指挥:张国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胡伟(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桥辉(党委委员)。
成员由镇林业站、专职护林员、消防大队及各村有关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站,由黄桥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李尧金同志担任副主任,负责协调和组织落实日常工作。
(二)划分片区。
实行片区划分管理,具体划分及负责人如下:
1、宝溪村林区。
负责人:陈小虎。
2、三科村林区。
负责人:钟振生。
3、曲潭村林区。
负责人:温竞君。
4、塘尾村林区(下博小组、佛陂小组)。
负责人:李火东、李荣芳(贫困户)。
5、塘尾村林区(茜坜、柏新、塘新、牛之峡、塘一)。
负责人:张才桂。
6、塘尾村生态林区(罗坑径水库、横茜村、长塘小组)。
负责人:陈赐明。
7、坳头村林区。
负责人:张吉庆。
(三)其他工作组。
设置机动巡查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如下:
1、机动巡查组。
负责人:李尧金。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陈涌颖。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镇、村两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建设,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则追责”制度。即日起至清明节前,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通过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开展镇、村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组织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等,采取一切措施,全力抓好清明这一关键时期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微信、短信、宣传牌、宣传单、横幅标语等形式持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森林防火自救、互救能力。要组织镇包村干部与村干部一起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与讲文明、树新风、移风易俗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社区乡村结合起来,倡导植树祭祀、无烟祭祀和鲜花祭祀。同时加大森林火灾查处案例反面警示宣传教育,警醒广大干部群众,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全民森林防火氛围。
(三)加强巡山,严管火源。
指挥部各小组成员要紧密联系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持续加强对野外火源的管理,清明节放假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组织专职护林员加强巡山,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燃烧田基杂草、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香烛等。各村(社区)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墓地集中林区、旅游景点、垃圾场等,并自行整改,切实将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地块,坚决管住火源。清明节前,指挥部各小组成员成员按各自挂钩的片区自行落实检查。
(四)严阵以待,科学扑救。
根据《博罗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及时完善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办法,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障等各项准备工作。若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报告指挥部进行统筹安排。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接到山火报告,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镇卫生院应迅速出动急救车辆,森林公安要从快从查处火灾案件,快速出击、快速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力争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值班,畅通火情。
清明节防控期间(4月4日至6日),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全天24小组值班。各负责片区护林员需恪尽职守,做到严防死守,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清明节期间,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30前报告镇林业站。
森林灭火方案设计篇八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xx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