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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一篇: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根据上级部署和当地火灾形势,认真组织乡镇干部开展各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掌握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适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建议和意见,并协调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二)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辖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消防监管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每月组织乡镇干部召开一次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三级管理”制度,明确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非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抽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四)每月至少组织乡镇干部开展一次消防业务知识学习;每月深入辖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不少于2个工作日。

(五)结合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乡镇干部深入辖区单位、居民住宅,向单位、群众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基础知识,推动消防宣传“四进”工作。

(六)辖区发生火灾事故后赶往火灾现场,组织人员开展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专兼职消防乡镇干部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当好所领导的参谋助手,帮助、指导责任区乡镇干部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二)了解掌握当地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向所领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对派出所管辖权限内的消防监督执法行为进行法律审核。

(四)简历消防执法台账,整理并妥善保管各类消防执法业务档案,按时将消防执法情况汇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五)每月深入辖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不少于3个工作日,每月深入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不少于2个(次)。

(六)协调组织消防监督检查,建议召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七)收集、整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数据和材料,并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

责任区乡镇干部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掌握消防法律和技术标准,当好所领导的参谋助手,深入开展责任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二)对责任区内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抽查;按照上级部署,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辖区范围内检查发现的和群众举报、上级公安机关督办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督促、指导、帮助辖区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四)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深入辖区单位、居民住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基础知识,推动消防宣传“四进”工作。

(五)每月深入辖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周深入责任区内单位和场所检查不少于2个(次)

(六)拟写、填写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制作监督检查档案;建立责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档案,掌握责任区消防安全状况。

(七)责任区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当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扑救,并妥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第二篇: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根据上级部署和当地火灾形势,认真组织民警开展各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掌握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适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建议和意见,并协调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二)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辖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消防监管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每月组织民警召开一次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三级管理”制度,明确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非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抽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四)每月至少组织民警开展一次消防业务知识学习;每月深入辖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不少于2个工作日。

(五)结合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单位、居民住宅,向单位、群众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基础知识,推动消防宣传“四进”工作。

(六)辖区发生火灾事故后赶往火灾现场,组织人员开展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当好所领导的参谋助手,帮助、指导责任区民警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二)了解掌握当地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向所领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对派出所管辖权限内的消防监督执法行为进行法律审核。

(四)简历消防执法台账,整理并妥善保管各类消防执法业务档案,按时将消防执法情况汇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五)每月深入辖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不少于3个工作日,每月深入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不少于2个(次)。

(六)协调组织消防监督检查,建议召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七)收集、整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数据和材料,并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责任区民警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掌握消防法律和技术标准,当好所领导的参谋助手,深入开展责任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二)对责任区内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抽查;按照上级部署,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辖区范围内检查发现的和群众举报、上级公安机关督办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督促、指导、帮助辖区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四)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深入辖区单位、居民住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基础知识,推动消防宣传“四进”工作。

(五)每月深入辖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周深入责任区内单位和场所检查不少于2个(次)

(六)拟写、填写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制作监督检查档案;建立责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档案,掌握责任区消防安全状况。

(七)责任区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当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扑救,并妥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第三篇:浅谈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

十几年来,从全国火灾的发展来看,发生在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企业的就占百分之七十左右,甚至有些地区还要高。这类火灾之所以频发,原因是多方面的,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我们忽视了乡镇农村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的现状,而仍然沿袭旧有的管理模式去管理。很显然,这是远远不能满足现代乡镇农村企业经济发展需要的。也充分暴露了乡镇、农村消防监督管理环节的薄

弱。如何避免乡镇农村消防监督失控漏管现象发生,笔者认为,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措施就是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分局、警署)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

毋庸置疑,改革开放给社会带来生机,给乡镇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无限的空间,外资、合资乡镇企业、街道自办企业、私营企业等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客观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然而,各类形式的建筑亦随之多了起来,给消防监督保卫工作带来了困难。原来的乡镇农村防火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需求,必须加以改革,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以适应乡镇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市**区辖区面积已达一千三百七十多平方公里,可是目前全市区的公安消防机构专职消防监督员仅有十余名左右,每个外县大队也不过二到三名专职消防监督人员,这样,每一位消防监督员平均要负责一百三十多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消防监督工作。由于管辖范围大、单位多、面积广、战线长,致使消防部门对一些地方、一些企业的防火监督工作鞭长莫及,防范不力。因而,失管、漏管和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十分严重。

在二00四年省公安厅出台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虽已实行了派出所三级管理的防火监督工作模式,这为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保障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无异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三级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是基层派出所的人员编制少,警力不足。随着社会面各种关系的复杂化和流动人口的剧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生率在逐年上升,公安工作任务日趋繁重,特别是基层派出所日常事务繁多,而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派出所的警力不足,目前,大多数派出所虽已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但为了应付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消防工作就只能搁在一边。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督促整改,严重影响了防火监督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消防业务水平低,难以适应繁重的消防工作需要。消防监督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具备相当水平的消防专业知识,就很难开展。目前,派出所负责消防监督工作民警的消防专业基础知识水平大多比较低。尽管有些民警是经过短期培训,但仍然因其“半路出家”,对防火业务似懂非懂,甚至有的民警连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都不懂,就更谈不上了解其性能和原理了。由于业务不熟,势必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和偏差,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影响了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

三是派出所消防执法的整体水平不高。大多数派出所负责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由于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内容不熟悉,不懂得怎样办案,存在着职责不清、把关不严、办案质量不高、执法随意性大等问题。有的法律文书使用不规范,没有按照统一的法律文书格式填写,马马虎虎,草率从事,一旦引起行政诉讼,往往陷于被动局面。

四是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够主动、积极性不高。有的派出所负责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对正常的执法活动瞻前顾后,畏缩不前,怕执法引起诉讼,怕吃“官司”,怕影响单位和个人的威信。《消防法》已颁布10年了,省公安厅《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早已下发,有关单位也组织了学习和培训,个别派出所虽然落实了分工,但具体的工作内容尚未落实。有的仍持观望、等待的态度,工作缺乏主动性。

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当前派出所防火枪查监督工作的开展。为了进一步更有效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作用,笔者认为,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公安机关要提高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根本任务来抓,要通过建立和完善逐级考查考核制度,加强对派出所消防执法活动的监督和指导,真正把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与其它公安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表彰,确保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朝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公安机关要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完善管理机制,确保派出所消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派出所要进一步落实消防监督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消防员,分清各自的工作职责,强化做消防工作民警的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能。派出所的消防监督面向社会的最基层,公安派出所除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外,还应该负责对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和检查。由于种种原因,基层

第四篇:消防职责

职责:负责对大队的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审批流程进行审查,签批消防执法法律文书;监督大队人员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承担消防执法领导责任,组织召开消防行政执法例会,组织实施重大行政案件集体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联系指导后所镇、墨红镇消防工作(含派出所消防工作)。联系电话:0874-4622818

职责:负责大队办理的消防行政处罚和火灾“两案”法制复核工作,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业务,联系指导中安街道办事处、胜境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含派出所消防工作)。联系电话:0874-4620219

职责:主要负责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和大队内勤工作、社会化消防工作、消防宣传工作、大队内部网络管理,承担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曲靖富源销售公司等1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和其他社会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参与火灾调查工作,指导黄泥河镇、古敢乡消防工作(含派出所消防工作)。

联系电话:0874-4612141

职责:主要负责统揽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派出所消防工作及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含四个能力建设),负责开业前消防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验收备案工作、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及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工作,承担富源县中安云利源商务酒店等4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及其他社会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值班期间的火灾事故调查及建档工作,指导十八连山镇、富村镇、老厂镇消防工作(含派出所消防工作)。

联系电话:0874-4612141

职责: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设计备案、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消防中介机构监督、施工检查及火灾统计工作,承担富源县胜境大酒店等4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及其他社会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统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值班期间的火灾事故调查及建档工作,指导大河镇、营上镇、竹园镇消防工作(含派出所消防工作)。

联系电话:0874-4612141

第五篇: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文山市公安局平坝派出所

消防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全镇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监督和管理的水平,充分发挥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云南省消防条例》和《云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派出所点多、面广、情况熟的优势,全面加强和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理清内部职责分工,推行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新模式,努力提高全市防御火灾能力,为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平坝镇成立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派出所所长黄应怀任组长,派出所全所民警为成员,主要负责对全镇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三、职责分工

(一)镇消防队应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1、掌握辖区消防安全状况,提出消防工作意见和建议。

2、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3、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未依法备案或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及时移交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4、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指导和督促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积极做好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前或期间的消防宣传工作。

5、配合实施临时查封、强制执行以及强制传唤,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6、及时组织力量扑救辖区初期火灾,维护火灾现场秩序。

7、参与管辖范围内火灾调查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现场、开展调查走访、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8、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

9、根据《云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依法调查处理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

10、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二)消防复制人工作职责和内容

1、工作职责:

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由消防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镇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消防执法行为进行法律审批;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年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2、工作内容:

(1)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全年及每季度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2)每月不少于一次在列会,专题分析、研究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3)检查个部门对辖区单位、场所、居民住宅区等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社区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消防宣传等情况。

(4)协助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指导村、居委会及其他消防组织开展灭火演练。

(5)审核、签发消防业务报表、消防案件处罚决定报告。

(三)消防专兼职民警工作职责和内容

1、工作职责:

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消防执法行为进行法律审核,收集、整理消防工作的各种数据和材料。

2、工作内容:

(1)对辖区内消防重点列管单位开展排摸、整治,督检其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其建立防火档案。

(2)协助领导对其他相关民警开展消防业务培训。

(3)指导其他相关民警开展火灾隐患排摸、整治工作,办理消防行政案件。

(4)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5)填报消防业务相关工作报表。

(6)建立消防监督业务档案。

(7)对辖区酒吧、KTV、茶室、网吧、游戏机房、浴室等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消防监督管理。

(8)对辖区宾(旅)馆、餐饮等行业进行消防监督管理。

(9)对辖区其他公众聚集、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监督管理。

(10)对辖区其他属于治安管理范畴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管理。

2、工作内容:

(1)对工作职责范围内各单位、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督检工作。

(2)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开展火灾调查。

(3)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

(4)在消防专兼职民警的指导、配合下,依法处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或个人。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消防监督管理多警联动机制。消防专兼职民警要及时对各警务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建立消防执法台帐,并通报给相关的治安、社区、巡逻民警,为开展针

对性工作提供支撑。治安、社区民警要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居民住宅区情况逐一造册,及时沟通相关信息,落实针对性措施。巡逻民警要结合日常工作,加大对沿街面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注意收集有关信息,并及时将信息传递给相关民警,为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二)努力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消防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各派出所要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的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消防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帮助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制定消防工作方案和紧急预案,开展好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形成良性的农村和社区消防联动机制。

(三)建立健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派出所消防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工作,落实分管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治安、社区和巡逻民警的消防责任。要加强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改善派出所办公条件和消防监督检查装备配备,警力向派出所倾斜,保持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的相对稳定,确保开展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连续性。同时要健全派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制度,把全镇消防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责任目标、等级评定、检查考核、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形成“全警动员、责任明确、多警联动、科技强警、规范监督”的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新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关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派出所要将此项工作作为社区警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范畴,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制定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紧扣节点的全年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县(区)局要加强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治安部门要结合日常治安管理检查,注意发现相关单位、场所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属地派出所和公安消防部门。法制部门要为各派出所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提供法律支撑,并配合市公安消防支队定期对各派出所的消防行政案卷进行检查、指导。督察部门要加强对各派出所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

(三)完善考核,强化监督。各县(区)局要将各责任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整改、查处、宣传工作的情况与其个人考核、职级晋升、奖励等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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