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护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直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地区公司)的技术秘密管理。
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是指未公开发表和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新颖性、实用性,能为股份公司或地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具备实际或潜在的商业价值,且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包括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源程序、设计、工艺、方法、标准、配方、数据、诀窍,以及具有特定技术内容的技术
— 15 — 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部分技术要素等。
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管理,是指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对技术秘密的开发、认定、保密、实施许可、解密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
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遵循“统一制度,规范管理,激励创造,有效保护,注重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
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分三类管理:
一类:股份公司独有技术、核心技术以及对股份公司主业竞争力及市场份额有重大影响的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二类:国内、外先进,对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生产经营可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重要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三类:可在国内、外市场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一般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第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技术秘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是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技术秘密战略、规划计划和管 — 16 — 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技术秘密的定密、更密、解密、鉴密和协助失密事件的查处等工作;
(三)指导地区公司的技术秘密管理工作,协调股份公司部门之间相关技术秘密事宜;
(四)归口管理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的认定、审查、登记、备案、保护、引进、实施许可及奖惩工作,编制相关工作经费预算;
(五)组织技术秘密法律法规宣传,协助培训主管部门组织技术秘密业务培训工作;
(六)按照股份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技术秘密资料的归档工作;
(七)负责发布股份公司技术秘密信息。
第八条 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技术秘密管理工作:
(一)总裁办负责技术秘密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失泄密事件的查处等工作;
(二)规划计划部负责投资项目提前引进技术秘密的审查和投资计划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负责技术秘密业务会计核算,配合组织技术秘密价值评估工作;
(四)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涉及技术秘密业务的经费保障等工作;
(五)法律事务部负责重大技术秘密认定的审查和技术秘密纠纷及侵权案件处理等工作。
第九条
专业分公司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部署,指导业务归口单位开展技术秘密工作及引进技术、装备等涉及技术秘密的审查;协助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研究编制股份公司技术秘密战略、规划,并组织在本专业领域的实施许可与转让;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技术秘密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十条
地区公司应明确技术秘密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技术秘密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股份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按照技术秘密保护的业务流程,管理和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二)制订本单位技术秘密管理制度;
(三)根据股份公司授权,组织本单位技术秘密的认定、登记、备案、保护、对外许可审查及奖惩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本单位范围内的技术秘密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和技术秘密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业务培训工作;
(五)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协助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技术秘密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
权利归属
第十一条
职务技术成果中的技术秘密归股份公司所有或 — 18 — 股份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有。职务技术成果主要包括:
(一)执行国家、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工作任务完成的技术成果;
(二)主要利用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技术成果;
(三)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员工退休、退职、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后一年内完成的,与其原岗位工作或原单位分配任务有关的技术成果。
地区公司应事先就前项规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做出约定。
第十二条
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与外部单位开展科技与生产经营合作等活动,应约定产生的技术秘密归股份公司所有。确需将合作方作为技术秘密共同权利人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三条
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与来本单位开展临时研究、访问、实习的外部人员,应明确约定与上述活动内容相关的技术成果中的技术秘密归股份公司所有。
第四章
开发与认定
第十四条
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立项时,应进行文献检索和技术分析,编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知识产权报告》,明确项目预期产生的技术秘密目标、任务及措施,作为立项审查、论证的主要依据。
— 19 — 第十五条
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时,应将技术秘密开发任务、目标列入计划任务书(合同)的技术、经济考核指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知识产权报告》及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确认。
第十六条
地区公司技术秘密管理部门应监督项目实施中的技术秘密开发,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技术秘密责任人,对项目实施中需要保密的技术成果,应及时进行技术秘密认定和管理。
第十七条
技术秘密由地区公司组织认定,但由股份公司总部下达计划任务且完成单位仅为外部单位的项目,其技术秘密由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组织认定。技术秘密认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完成单位填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认定书》,向认定单位提出申请;
(二)认定单位委托3至5名股份公司内部的技术、保密和知识产权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是任务下达单位人员)组成认定委员会;
(三)认定委员会对申请认定技术的新颖性、实用性、保密适用性等进行评议,并对保密内容、密级及保密期限提出建议。认定可采取会议评议或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
(四)地区公司认定的技术秘密,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认定;
(五)通过认定的技术秘密,主要完成单位的人员通过股份公司科技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审核通过后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 20 — 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登记号”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登记证书》;
(六)认定过程中,所有涉密人员均须签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保密协议书》。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时,应对技术秘密开发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查,验收专家中应有技术秘密管理人员。通过验收后,应对项目全部技术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归档。
第十九条
技术秘密保密期限确定及解密等事项按照股份公司保密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技术秘密需要延期或提前解密的,应及时填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变更书》,报原认定单位审批。获得批准的,应及时告知涉密人员,并在股份公司科技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变更。
第五章
保密管理
第二十条
科研过程中项目研发人员应正确合法取得技术信息,并保守科研项目中的技术秘密。
第二十一条 关键、重要涉密技术人员在职期间及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兼职、任职或进行技术咨询服务;提出调离的,须经过一年脱密过渡期。
技术秘密档案管理人员提出调离的,地区公司应将其提前一
— 21 — 年安排在非保密工作岗位进行脱密。
第二十二条 一般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或因退休、调离、离职等原因离开单位前,应按照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将试验记录、材料、样品、装备和图纸、计算机软件等全部技术资料上交地区公司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应要求拟引进人才如实说明在原工作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并承诺对调离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
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应与临时聘用、进修、培训等外来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原则上限定其从事基础性、前瞻性、探索性研究课题,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涉及关键、重要技术的研究开发活动。
第二十四条 因股份公司机构重组等原因导致技术秘密权属与人员变化的,相关单位应将变化情况和处置意见及时报上一级技术秘密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技术秘密认定后,所涉及的开题报告、计划任务书(合同)、方案资料、实验记录、研究报告及相关涉密材料,均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管理。
第二十六条 保密期内,技术秘密的相关内容不得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展览、展示。在内部刊物上发表可能涉及技术秘密的文章时,须经股份公司或地区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保密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发表。
第二十七条 严禁使用普通传真、明传电报、公共电子邮箱、— 22 — 广域网电子邮箱、普通邮政(包括挂号和特快专递)传递或在行李包裹中夹带涉及技术秘密的资料等。
第二十八条 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应当对研发中心、实验室、技术档案室等重点涉密单位和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制度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对技术秘密较集中的单位和区域,应设立非工作人员限制活动区;在国内外技术交往活动中,对技术秘密应采取保密性隔离措施,限制接触人员,对参观人员应当指定路线和范围;对含有技术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并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第二十九条 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应在工程设计、设备制造等涉密关键环节实行保护措施:
(一)指定工程设计单位,工艺包直接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单位签订保密合同后,方可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图纸件,但不提供施工图电子件;
(二)签订许可设计、许可施工、许可使用等合同。许可合同须约定技术受让方及接触技术各方应当与其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双方备案;
(三)以直供方式提供涉及技术秘密的专有设备、产品及样机(品)的,应与受让方签订不得拆卸专有设备或产品的协议,与制造商签订许可制造合同和保密协议。
第六章
实施许可与转让
第三十条
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在科技与生产经营活动中,应优先采用自主开发的技术秘密。对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的技术秘密,股份公司总部与专业分公司应组织推广实施。
股份公司鼓励地区公司之间实施、许可和转让技术秘密,应通过合同约定技术秘密的实施内容、实施许可费用。技术秘密完成单位应提供完整、真实的技术资料,协助制订技术秘密实施计划、方案,提供实施必要的技术服务、培训和咨询等。被实施单位应为相关技术秘密实施提供必要的场地、装备、人员等方面的配套支持。
第三十一条 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对外许可、转让技术秘密,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一类、二类技术秘密,不得对外许可。确需对外许可的,填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实施许可与转让审核报告书》,经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审查后报股份公司领导批准,其中一类技术秘密报总裁批准,二类技术秘密报主管副总裁批准;
(二)三类技术秘密,允许对外许可与转让。由地区公司审批并报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备案。
向国(境)外许可或转让技术秘密,除按以上规定办理外,还应遵守国家技术进出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开展技术秘密对外实施、许可谈判前,应与受让方签订保 — 24 — 密协议。
第三十二条 在对股份公司技术秘密进行对外许可、转让、投资、作价入股时,应由股份公司财务资产部门组织内部专家对技术秘密进行价值评估。
第七章
奖励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对维护股份公司合法权益、制止或举报侵犯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技术秘密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及时认定技术秘密、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造成损失的;
(二)未经审批,擅自将技术秘密公布于众的;
(三)未经审批,擅自许可转让技术秘密的;
(四)未经审批,擅自引进技术秘密的;
(五)未履行保密协议的;
(六)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技术秘密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负责解释。
— 25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专有技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石油科字〔202_〕第141号)同时废止。
第二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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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註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_ 年 度 股 東 周 年 大 會 通 知
茲通知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定於 202_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上 午 9 時在中國北京朝陽區新源南路 2 號昆侖飯店(郵政編碼 100004)舉行 202_ 股東年會,審 議、批准及授權下列事項: 1.2.3.4.審議及批准關於公司 202_ 董事會報告; 審議及批准關於公司 202_ 監事會報告; 審議及批准關於公司 202_ 經審核的財務報表; 審議及批准按照董事會建議的款額和方式宣派 202_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末期股 息; 5.6.審議及批准關於授權董事會決定派發 202_ 中期股息事宜; 審議及批准繼續聘任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爲 202_ 公司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及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爲 202_ 公司國內會計師事務所,並授權董 事會決定其酬金; 7.審議及批准以特別決議通過公司發行中國石油企業債券的議案。具體發行債券方案如 下:(i)債券名稱: 202_ 年中國石油企業債券(簡稱“02 石油債”),202_ 年中國石油企業債券(簡稱“03 石油債”),(02 石油債及 03 石油債,合稱“石油債券”)。(ii)(iii)發行主體: 發行總額: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最高爲人民幣 55 億元,其中 02 石油債發行總額最 高爲人民幣 15 億元,03 石油債發行總額最高爲人 民幣 40 億元。(iv)債券期限: 中長期(指一年以上)。
—1—
(v)(vi)(vii)
發行價格: 票面利率: 債券形式:
按債券面值平價發行。根據發行時的市場情况確定。石油債券采用實名制記帳式,使用中央國債登記結 算有限責任公司統一印製的企業債券托管憑證。
(viii)(ix)
還本付息方式: 發行對象:
每年付息一次,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一次支付。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公民及境 內法人(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x)(xi)
發行範圍: 發債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發行。國內發行石油債券,可拓展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 本,樹立本公司在資本市場的良好形象。
(xii)
募集資金用途:
02 石油債所籌資金將全部用於青海油田、澀北氣田 項目以及大慶、長慶、塔里木等油氣田開發項目。03 石油債所籌資金將用於大慶、吉林、長慶油氣田 開發、大慶石化煉化設備改造及忠縣到武漢輸氣管 道等項目。
02 石油債發行額度已於 202_ 年獲國家債劵發行主管部門批准。石油債券發行方案將以國家債劵發行主管部門最終審批的《發行章程》爲準。債券發行結束後,擬申請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就發行石油債券的方案,股東:(i)授權本公司向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公民及境內法人(國 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發行 02 石油債及 03 石油債(本决議案須經 國家債劵發行主管部門最終批准後,方可作實);及(ii)授權本公司董事會處理與發行 02 石油債及 03 石油債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 但不限於:(a)行使本公司的一切權力,决定發行石油債券的時機、條件,選擇及决 定石油債券的上市交易所;(b)(c)(d)制定石油債券的《發行章程》; 簽署與發行石油債券所募集資金用途有關的重大合同;及 辦理與發行石油債券有關的所有其他事項;
—2—
8.9.10.11.審議及批准關於重選王褔成先生作為本公司董事的議案; 審議及批准關於重選鄭虎先生作為本公司董事的議案; 審議及批准關於重選 Franco Bernabè 先生作為本公司獨立董事的議案;及 審議及批准其他事項(如有的話)。
承董事會命 李懷奇 公司董事會秘書 202_ 年 3 月 31 日
註釋:
1.202_ 年年報包括 202_ 董事會報告,202_ 監事會報告,202_ 經審核的財務報 表供股東審閱。202_ 年年報預期將於 202_ 年 4 月 30 日或該日之前按本公司股東名册內所 載地址寄發予各股東。2.本公司將於 202_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至 202_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凡 202_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之前其姓名或名稱載 於本公司股東名冊內的本公司 H 股股東及國家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年會。本公司的 H 股股份過戶登記處地址如下: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 樓 1712-1716 室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3.凡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年會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均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人士代表其出席本次股東 年會代其投票。代表人不必是股東。股東如欲委任代表,應首先審閱預期將於 202_ 年 4 月 30 日或該日之前寄發予各股東的 202_ 年年報。4.5.委任超過一位代表的股東,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股東須以書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任者簽署或由其以書面形式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如委任者 為法人的,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簽署。如代表委任表格由委任 者的代理人簽署,則授權此代理人簽署的授權書或其它授權文件必須經過公證。國有股持有人最 遲須於股東年會指定舉行時間 24 小時前將經公證人證明的授權書或其它授權文件及代表委任表 格送達本公司董事會秘書局方為有效。H 股持有人必須將上述文件於同一期限內送達香港證券登 記有限公司,方為有效。
—3—
6.擬出席本次股東年會的股東(親身或委派代表)應於 202_ 年 5 月 5 日(星期一)或該日之 前,將每份股東年會通知隨附的回條以專人送遞、郵寄或傳真方式交回董事會秘書局。7.本次股東年會預計需時半天,股東(親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股東年會的交通和食宿 費用自理。
8.董事會秘書局的地址如下: 中國 東城區 北京 安德路 16 號洲際大廈
郵政編號:100011 聯系人:李懷奇 電話:(8610)8488 6270 傳真:(8610)8488 6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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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註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_ 年 度 股 東 周 年 大 會 通 知
茲通知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定於 202_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上 午 9 時在中國北京朝陽區新源南路 2 號昆侖飯店(郵政編碼 100004)舉行 202_ 股東年會,審 議、批准及授權下列事項: 1.2.3.4.審議及批准關於公司 202_ 董事會報告; 審議及批准關於公司 202_ 監事會報告; 審議及批准關於公司 202_ 經審核的財務報表; 審議及批准按照董事會建議的款額和方式宣派 202_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末期股 息; 5.6.審議及批准關於授權董事會決定派發 202_ 中期股息事宜; 審議及批准繼續聘任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爲 202_ 公司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及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爲 202_ 公司國內會計師事務所,並授權董 事會決定其酬金; 7.審議及批准以特別決議通過公司發行中國石油企業債券的議案。具體發行債券方案如 下:(i)債券名稱: 202_ 年中國石油企業債券(簡稱“02 石油債”),202_ 年中國石油企業債券(簡稱“03 石油債”),(02 石油債及 03 石油債,合稱“石油債券”)。(ii)(iii)發行主體: 發行總額: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最高爲人民幣 55 億元,其中 02 石油債發行總額最 高爲人民幣 15 億元,03 石油債發行總額最高爲人 民幣 40 億元。(iv)債券期限: 中長期(指一年以上)。
—1—
(v)(vi)(vii)
發行價格: 票面利率: 債券形式:
按債券面值平價發行。根據發行時的市場情况確定。石油債券采用實名制記帳式,使用中央國債登記結 算有限責任公司統一印製的企業債券托管憑證。
(viii)(ix)
還本付息方式: 發行對象:
每年付息一次,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一次支付。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公民及境 內法人(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x)(xi)
發行範圍: 發債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發行。國內發行石油債券,可拓展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 本,樹立本公司在資本市場的良好形象。
(xii)
募集資金用途:
02 石油債所籌資金將全部用於青海油田、澀北氣田 項目以及大慶、長慶、塔里木等油氣田開發項目。03 石油債所籌資金將用於大慶、吉林、長慶油氣田 開發、大慶石化煉化設備改造及忠縣到武漢輸氣管 道等項目。
02 石油債發行額度已於 202_ 年獲國家債劵發行主管部門批准。石油債券發行方案將以國家債劵發行主管部門最終審批的《發行章程》爲準。債券發行結束後,擬申請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就發行石油債券的方案,股東:(i)授權本公司向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公民及境內法人(國 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發行 02 石油債及 03 石油債(本决議案須經 國家債劵發行主管部門最終批准後,方可作實);及(ii)授權本公司董事會處理與發行 02 石油債及 03 石油債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 但不限於:(a)行使本公司的一切權力,决定發行石油債券的時機、條件,選擇及决 定石油債券的上市交易所;(b)(c)(d)制定石油債券的《發行章程》; 簽署與發行石油債券所募集資金用途有關的重大合同;及 辦理與發行石油債券有關的所有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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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0.11.審議及批准關於重選王褔成先生作為本公司董事的議案; 審議及批准關於重選鄭虎先生
作為本公司董事的議案; 審議及批准關於重選 Franco Bernabè 先生作為本公司獨立董事的議案;及 審議及批准其他事項(如有的話)。
承董事會命 李懷奇 公司董事會秘書 202_ 年 3 月 31 日
註釋:
1.202_ 年年報包括 202_ 董事會報告,202_ 監事會報告,202_ 經審核的財務報 表供股東審閱。202_ 年年報預期將於 202_ 年 4 月 30 日或該日之前按本公司股東名册內所 載地址寄發予各股東。2.本公司將於 202_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至 202_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凡 202_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之前其姓名或名稱載 於本公司股東名冊內的本公司 H 股股東及國家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年會。本公司的 H 股股份過戶登記處地址如下: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 樓 1712-1716 室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3.凡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年會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均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人士代表其出席本次股東 年會代其投票。代表人不必是股東。股東如欲委任代表,應首先審閱預期將於 202_ 年 4 月 30 日或該日之前寄發予各股東的 202_ 年年報。4.5.委任超過一位代表的股東,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股東須以書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任者簽署或由其以書面形式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如委任者 為法人的,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簽署。如代表委任表格由委任 者的代理人簽署,則授權此代理人簽署的授權書或其它授權文件必須經過公證。國有股持有人最 遲須於股東年會指定舉行時間 24 小時前將經公證人證明的授權書或其它授權文件及代表委任表 格送達本公司董事會秘書局方為有效。H 股持有人必須將上述文件於同一期限內送達香港證券登 記有限公司,方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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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擬出席本次股東年會的股東(親身或委派代表)應於 202_ 年 5 月 5 日(星期一)或該日之 前,將每份股東年會通知隨附的回條以專人送遞、郵寄或傳真方式交回董事會秘書局。7.本次股東年會預計需時半天,股東(親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股東年會的交通和食宿 費用自理。
8.董事會秘書局的地址如下: 中國 東城區 北京 安德路 16 號洲際大廈
郵政編號:100011 聯系人:李懷奇 電話:(8610)8488 6270 傳真:(8610)8488 6260—4—
第三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中长期发展计划和科技计划是股份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计划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科技计划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份公司科技计划的宗旨是:紧紧围绕股份公司核心业务的战略目标,实施科技创新。针对制约生产经营的重大关键技术,组织科技攻关和新产品开发,提高股份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条 股份公司科技计划应坚持市场导向,择优选择实施单位,并把自主开发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消化吸收相结合。
第四条 股份公司科技计划管理应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有利于发挥股份公司、专业公司和地区公司(子公司)三个方面的积极性。
第二章 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
第五条 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是指股份公司五年科技发展计划及十五年科技发展规划,属于股份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计划的组成部分,要依据股份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战略编制。股份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编制由科技与信息管理部归口组织。
第六条 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技术发展趋势及前瞻性预测;
3、科技发展战略及规划重点目标;
4、重点研究内容及实现的经济技术指标;
5、主要保证措施。
第七条 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编制应在下一个计划期的前两年启动,于计划期的前一年12月底完成。主要编制程序为:
1、首先由股份公司科技与信息管理部根据股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提出股份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编制思路;
2、各专业公司科技与信息处根据本公司科技发展需要,组织编制股份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本专业板块部分,报股份公司科技与信息管理部;
3、科技与信息管理部组织汇总平衡,形成股份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草案);
4、经股份公司审查批准后,形成股份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
第八条 股份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随产业发展需求变化进行滚动性调整。
第三章 科技计划
第九条 科技计划的编制应以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为依据,以生产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并纳入股份公司业务发展计划进行管理。
第十条 根据“石油人字[1999]第七号”文明确的股份公司机关职能和专业公司职能范围,科技计划由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归口组织,并实行分级管理。
1、国家级科技项目由科技与信息管理部归口组织,其中生产性研究项目由专业公司管理。
2、股份公司科技计划由科技与信息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并负责组织共性、跨专业板块研究项目。
3、各专业公司科技与信息处负责组织股份公司科技计划本专业板块部分的编制和项目实施,并负责组织审查地区分公司科技计划。
4、地区分公司技术发展处负责组织分公司科技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并归口组织股份公司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第十一条 科技计划编制
1、地区分公司于8月底前完成本公司下一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申报股份公司科技项目建议书的编写,并上报专业公司。
2、各专业公司于10月底前完成下一股份公司科技计划本专业板块科技项目的审定和科技计划的编制,上报股份公司科技与信息管理部。
3、科技与信息管理部进行汇总和综合平衡,于11月底前完成股份公司科技计划(送审稿)的编制,上报股份公司审定。
4、股份公司于12月份组织审查科技计划(送审稿)。科技计划经批准后,由股份公司下达。
第十二条 科技计划管理
1、计划检查与监督。股份公司科技与信息管理部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股份公司科技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专业公司科技与信息处负责检查、监督股份公司科技计划本专业板块部分的执行情况。
2、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地区分公司技术发展处每半向专业公司科技与信息处提交本单位承担的股份公司科技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专业公司科技与信息处于每年年中组织对股份公司科技计划本专业板块部分的检查,并向科技与信息管理部提交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科技与信息管理部每半年向股份公司提交股份公司科技计划执行报告。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科技项目管理是对项目前期工作阶段、运行阶段和后评价阶段的全过程管理。特别要抓好科技项目列入计划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科技项目预审。根据股份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和地区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地区公司提出科技项目建议书(样本见附件1),报专业公司审查。
2、编写项目开题设计报告。科技项目预审通过后,专业公司科技主管部门指定项目牵头单位编制项目开题设计报告(样本见附件2)。报告中应明确研究的关键技术,技术方案要进行多方面比较,并进行技术和市场风险分析;重大项目应提供有关工程落实情况背景材料。要明确项目的商业价值,对于具有可量化商业价值的项目,应提出具体的经济效益考核指标及相应的计算依据;对不易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应提出可令管理者信服的增加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控制能力的指标;对于为生产经营决策及规划部署服务的软科学研究项目,要落实成果的应用单位,以成果应用实效作为考核依据。
3、科技项目审定。由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估机构或由技术、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项目审查组,对项目的技术路线、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及承担单位资质等提出审查意见。
4、对具备招投标条件的项目,由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招标办法》(另行下发)施行。
第十四条 科技项目研究周期一般1-2年,最多不超过3年。科技计划下达后,由科技主管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专项合同(合同样本见附件3),并报科技与信息管理部备案。为解决科技与生产脱节问题,凡由生产单位牵头承担的项目,专项合同与生产单位签订,外协单位原则上由生产单位与其签订委托开发合同(合同样本见附件4)。应用基础研究、规划、决策类项目原则上由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石油规划总院牵头组织,与协作单位签订委托开发合同。
第十五条 为加强项目管理,应根据资金投入力度、研究规模、研究难度和预期经济效益等综合因素,将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层次。对重大项目,科技管理部门应确定归口管理负责人,并在项目承担单位设立项目组,明确项目负责人。
第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合同任务或计划终结,应及时向上级分管部门上报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合同执行情况评价报告,并申请项目验收。对需要鉴定的成果,由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按程序向股份公司科技与信息管理部申报。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科技部门按管理分工组织项目验收。为保证验收质量,可采取现场考察、检测评价等方式或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主持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办法另发)。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前,项目承担单位科技主管部门要组织计划、财务、审计等管理部门,根据合同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并提出审查报告。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 股份公司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由专业公司科技与信息处提出,科技与信息管理部汇总编制,分别纳入股份公司投资预算和经费预算。科技项目采取分批拨款,拨款计划由专业公司科技与信息处提出,由股份公司计划财务部门下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第二十条 需要有工程为依托的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落实好工程项目匹配资金,并纳入单位资金预算。
第二十一条 科技经费实行预算和决算制度,按项目合同进行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在每年年初,要向主管部门上报上年科研经费决算报告。
第二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在课题组设立经费使用本,建立经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二十三条 因特殊原因,需要中途撤消或调整的项目,在项目主管部门做出撤消或调整项目的决定后一个月内,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作出经费决算,连同固定资产购置情况一并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和拨款财务部门核批,剩余的项目经费由项目主管部门安排用于其他股份公司计划项目。
第二十四条 因项目承担单位原因未履行合同时,股份公司可视情节轻重缓拨或停拨项目经费;严重违反合同时,可追回部分以至全部经费,并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六章 知识产权管理
第二十五条 依据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要求,要加强股份公司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商标等保护。科技主管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技专项合同时应明确产权关系。凡由股份公司投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取得的专利技术和成果归股份公司所有,未经股份公司批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第二十六条 股份公司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由科技与信息管理部归口管理,专利申请和维护费用由股份公司承担。
第二十七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专利成果,应及时通过股份公司办理专利申请。待取得专利申请号后,才能组织项目验收或成果鉴定。
第二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取得科技成果后,应及时向股份公司科技成果登记站申请成果登记,并组织好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股份公司专业公司、地区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具体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科技与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重组过程中按照根据《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
成立时
1999年
公司名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称: 经营范油气业务、石油工程建设外文名China National Petroleum Corporation(缩写围: 等等
CNPC)称: 公司性
国营特大型企业
总部地质:
北京
点: 年营业
近万亿元人民币
额:
目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基本情况
发展
企业文化
中国石油标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
司旗
成员企业
专业公司
油气田企业
炼化企业
销售企业
天然气与管道储运企业
海外业务企业
工程技术服务企业
工程建设企业
装备制造企业
科研及事业单位
其他单位 文化建设
科技创新
中国石油业务与产品
公司管理层
发展历程
上市公司中国石油
公司介绍
上市交易所
股权结构
中国石油的业务领域
业务领域涵盖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目标
公司发展战略
资源战略
市场战略
国际化战略 投资者关系
公司治理结构
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社会评价
综合排名
科技成果
品牌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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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加油站(温元柱摄)
发行的美国存托股份及H股于202_年4月6日及4月7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纽约证券交易所ADS代码PTR,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代码857),202_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857)。截至202_年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拥有公司86.29%的股权。
中国石油唯一的发起人及控股股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2 司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和国资委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之一。
上市以来,中国石油以完善的公司治理、较强的盈利能力赢得了国际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可。202_年,在由美国《石油情报周刊》公布的“202_年世界最大50家石油公司”综合排名中居第七位;在由
中石油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商业周刊》公布的202_“《商业周刊》亚洲50强”企业中排名第一位;在由全球能源领域权威机构普氏能源公布的“202_年全球能源企业250强”中列第六位,连续五年居亚太区第一位;并当选《亚洲金融》杂志公布的“202_年亚洲最盈利公司(第一名)”。《财富》杂志202_世界500强排名第25。202_年12月30日,世界权威的品牌价值研究机构——世界品牌价值实验室举办的“202_世界品牌价值实验室大奖”评选活动中,中国石油凭借良好的品牌印象和品牌活力,荣登“中国最具竞争力品牌榜单”大奖,赢得广大消费者普遍赞誉。在“202_年第六届中国最受尊敬25家上市公司”评选活动中,中国石油以优秀的表现获称“202_年中国上市公司金牌董事会”,秘书李怀奇被评为中国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秘书。《巴菲特杂志》202_年第七届中国最受尊敬25家上市公司全明星榜中,中石油再次入选,排名第二。202_年再次入榜,排名不变。
中国石油品牌在世界品牌价值实验室(World Brand Value Lab)编制的202_《中国品牌5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二,品牌价值已达1512.56亿元。
基本情况
中文简称:中国石油
发行股数: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0亿股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83,020,977,818股,其中:A股:不超过161,922,077,818股;H股:21,098,900,000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日程:询价推介时间:202_年10月22日-10月24日;网下申购时间及缴款日期:202_年10月25日-10月26日;网上申购日期及缴款日期:202_年10月26日;定价公告刊登日期:202_年10月30日;预计股票上市日期:202_年11月5日
发行方式: 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上市地点:上证所 认购代码: 780857 股票代码:601857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瑞银证券中金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
1、约68.4 亿元用于长庆油田原油产能建设;
2、约59.3 亿元用于大庆油田原油产能建设……
发展
中国石油集团注册总资本1149亿元,现有总资产9137亿元,在中国境内东北、华北、3 西北、西南等广大地区拥有13个大型特大型油气田企业、16个大型特大型炼油化工企业、19个石油销售企业和一大批石油石化科研院所和石油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机械制造企业,在中东、北非、中亚、俄罗斯、南美等地区拥有近30个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建设项目。202_年国内生产原油11176.1万吨,生产天然气286.6亿立方米,加工原油11077.5万吨;同时在海外获取权益原油产量1642.3万吨、天然气产量25.9亿立方米。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707亿元,实现利润1289亿元,实现利润在国内企业中位居榜首。
经过近50年的积累建设和5年多的快速发展,中国石油集团已经建成了一支门类齐全、技术先进、经验丰富的石油专业化生产建设队伍,具有参与国内外各种类型油气田和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全套技术实力和技术优势,总体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不少技术已达世界先进水平。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石油集团在国家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和有关政策的指导、支持下,正在实施一整套新的发展战略,瞄准国际石油同行业先进水平,加快建设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跨国石油企业集团,继续保持排名前列的世界大石油公司地位。
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中倡导、积累,经过筛选提炼成的,是企业的灵魂和潜在的生产力,是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举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伴随着石油工业的快速发展,石油企业文化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形成了丰厚的企业文化积淀,培育了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等为代表的优秀企业文化,激励了几代石油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并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成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石油工业的发展。
中国石油标识
标识图样为红黄两色构成的十等分花图形。
标识色泽为红色和黄色,取中国国旗基本色并体现石油和天然气的行业特点。标识整体呈圆形,寓意中国石油全球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十等分的花瓣图形,象征中国石油多项主营业务的集合。红色基底凸显方形一角,不仅体现中国石油的基础深厚,而且还寓意中国石油无限的凝聚力与创造力。外观呈花朵状,体现了中国石油注重环境,创造能源与环境和谐的社会责任。标识的中心太阳初升,光芒四射,象征着中国石油朝气蓬勃,前程似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品销售、油气储运、石油贸易、工程技术服务和石油装备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能源公司。在世界50家大石油公司中排名第7位。中国石油集团每天为社会提供超过219万桶原油和28亿立方英尺天然气,加工原油180万桶。202_年,中国石油集团油气投资业务扩展到全球26个国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司旗
司旗是企业形象传播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司旗进行良好的视觉形象规范,有利于中国石油集团形象的传播。标准组合的尺寸与比例,在实际制作中应严格遵守。旗帜规格:旗帜按尺寸分为1号(2.88米×1.92米)、2号(2.4米×1.6米)、3号(1.9米×1.2米)……
成员企业
专业公司
中国石油 长沙分公司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销售分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工程技术分公司
工程建设分公司
装备制造分公司
油气田企业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辽河油田分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油田分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吉林油田分公司
大港油田分公司
青海油田分公司
华北油田分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
冀东油田分公司
玉门油田分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合作经理部
炼化企业
大庆石化分公司
吉林石化分公司
抚顺石化分公司
辽阳石化分公司
兰州石化分公司
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宁夏石化分公司
大连石化分公司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锦州石化分公司
锦西石化分公司
大庆炼化分公司
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广西石化分公司
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石化项目筹备组
大港石化分公司
华北石化分公司
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辽河石化分公司
长庆石化分公司
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
庆阳石化分公司
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炼化工程建设项目部
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
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西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企业
东北销售分公司
西北销售分公司
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分公司
润滑油分公司
辽宁销售分公司
四川销售分公司
广东销售分公司
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北京销售分公司
上海销售分公司
黑龙江销售分公司
河北销售分公司
新疆销售分公司
山东销售分公司
陕西销售分公司
吉林销售分公司
江苏销售分公司
甘肃销售分公司
河南销售分公司
湖北销售分公司
浙江销售分公司
云南销售分公司
重庆销售分公司
湖南销售分公司
安徽销售分公司
广西销售分公司
福建销售分公司
大连销售分公司
山西销售分公司
天津销售分公司
宁夏销售分公司
贵州销售分公司
青海销售分公司
江西销售分公司
西藏销售分公司
海南销售分公司
大连海运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储运企业
北京油气调控中心
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
管道公司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
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西部管道公司
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经理部
大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华北天然气销售分公司
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海外业务企业
中国石油尼罗河公司
中国石油哈萨克斯坦公司
中国石油南美公司
中国石油伊拉克公司
中国石油伊朗公司
中国石油阿姆河天然气公司
中国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公司
中油集团东南亚管道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中俄合作项目部
华铭国际投资公司
工程技术服务企业
西部钻探工程公司
长城钻探工程公司
渤海钻探工程公司
川庆钻探工程公司
东方地球物理公司测井有限公司 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企业
管道局
工程建设公司
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寰球工程公司
中国昆仑工程公司
装备制造企业
技术开发公司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宝鸡石油钢管厂济柴动力总厂
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科研及事业单位
勘探开发研究院
咨询中心
规划总院
石油化工研究院
经济技术研究院
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
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
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
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
石油工业出版社
石油报社
审计服务中心
物资公司
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广州石油培训中心
其他单位
运输公司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华油集团公司
华油北京服务总公司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
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竞盛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文化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集团公司特制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纲要》,把企业文化建设与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载体建设,举办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普及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用健康向上的特色活动占领文化阵地,营造了健康和谐的文化氛围。各级党组织不断加大对《纲要》的宣贯力度,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大力加强本单位企业文化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蓬勃发展。在坚持“四统一”的前提下,结合企业实际,重点突出“安全文化”、“环保文化”、“廉洁文化”、“班站文化”建设工作,使企业文化既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又具有中国石油特色,并紧密融入各项工作中,在融合创新、发展,在实践中丰富、发展,增强了企业文化的凝聚力和作用。
坚持精细化管理的理念
[1]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延安精神的学习教育
集团公司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延安精神的宣传教育和传承工作。
企业文化阵地建设
202_年,集团公司审批命名了新疆石油管理局“英雄193井”等6个场所为第三批集团公司“企业精神教育基地”,使集团公司精神文明教育基地增加到了74个。这些教育基地在传播企业文化、弘扬企业精神、展现企业形象、推广核心经营管理理念方面的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
科技创新
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玉门油区进行勘探活动以来,在中国特殊地质条件下开发勘探和采收技术和方法等方面已积累了50多年的经验。注重将研发成果和掌握的先进技术运用到油气勘探开发活动、工程技术作业与服务中,获得了许多成功而宝贵的经验。
科技创新
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支持体系,现有研发机构76个,包括总部层面的科研机构6个、企业层面的科研机构70个,科研人员2万多人,拥有一批包括16名院士、60名国家突出贡献专家、176名集团公司级专家、700名教授级高工和1300名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队伍。公司具备相对完备的科学研究实验手段,科研机构固定资产原值达70亿元,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近30亿元。这些研究机构是集团公司先进技术的主要来源,是集团公司保持其位于世界能源行业工程技术领域前列的重要保证。
“十五”以来,按照实施技术创新的战略部署,科技投入逐年增加,集团公司五年累计投入科技经费192.5亿元。共完成了15个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了60项集团公司级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目前,集团公司承担着2个国家级的油气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和5个重大基础项目研究(973),地球物理、钻井、微生物采油、化工新材料等研究全面列入国家863计划,同时还承担了许多项国家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产业技术专项课题。公司五年累计申请专利总数3824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9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23项,发明二等奖2项。
202_年,集团公司申请专利1418件,获得授权专利首次超过1000件,达1172件;其中,发明专利425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55件。截至202_年底,中国石油集团累计申 10 请专利9693件,获得授权专利达到7010件。
中国石油业务与产品
中国石油是中国销售额最大的公司之一,广泛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包括:
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生产
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运输、储存和营销(包括进出口业务);
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天然气的输送、营销和销售。
中国石油发行的美国存托股份及H股于202_年4月6日及4月7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202_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国石油的财务业绩优良,202_年、202_年和202_年的净利润分别为552亿元人民币、455亿元人民币和469 亿元人民币。
公司管理层
总经理:蒋洁敏
副总经理:周吉平王宜林 曾玉康 王福成 李新华 廖永远 汪东进 喻宝才
总会计师:王国梁
纪检组长:陈明
总经理助理:徐文荣 李润生 李万余
总法律顾问:郭进平
副总会计师:温青山
副总经济师:王立华 关晓红
副总工程师:刘振武
安全副总监:贺荣芳
发展历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1998至今)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1988--1998)
石油工业部(1978--1988)
石油化学工业部(1975--1978)
燃料化学工业部(1970--1975)
石油工业部(1955--1970)
石油工业部成立之前(1949--1955)
上市公司中国石油
公司介绍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公司法定地址:中国 北京 东城区安德路16号
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码:857
纽约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码:PTR
上海证券交易所 代码:601857 股权结构
总股本为175,824,176,000股,其中国家股158,241,758,000股,占总股本的90%;外资股(H股及美国存托股份)17,582,418,000股,占总股本的10%。
中国石油的业务领域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是一家集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品销售、油气储运、石油贸易、工程技术服务和石油装备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能源公司。在世界50家大石油公司中排名第7位。
业务领域涵盖
◇油气业务:勘探与生产、炼油与化工、销售、天然气与管道
◇ 工程技术服务:物探、钻井、测井、井下作业
◇石油工程建设:油气田地面工程、管道施工、炼化装置建设
◇石油装备制造:勘探设备、钻采装备、炼化设备、各类石油运输管、石油专用管、连续油管、动力设备
◇ 金融服务:资金管理、金融保险
◇新能源开发:非常规油气资源、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公司宝鸡石油机械、宝鸡钢管、渤海石油装备、济南柴油机上市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过程中,中油集团向公司注入了与勘探和生产、炼制和营销、化工产品和天然气业务有关的大部分资产和负债。
公司于202_年9月15日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实施配售并上市。
股权结构
总股本为175,824,176,000股,其中国家股158,241,758,000股,占总股本的90%;外资股(H股及美国存托股份)17,582,418,000股,占总股本的10%。
国税税务登记证号码:京国税西字***号
地税税务登记证号码:地税京字***000号
在金融海啸面前,优秀的上市公司持续打造世界企业竞争力
新出炉的“202_中国25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全明星榜”,更好地体现了今天的中国上市公司所面临的竞争环境。这次调查共涉及17个行业,457 家候选公司。
上市以来,中国石油以完善的公司治理、较强的盈利能力赢得了国际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可。202_年,在由美国《石油情报周刊》公布的“202_年世界最大50家石油公司”综合排名中居第七位;在由《商业周刊》公布的202_“《商业周刊》亚洲50强”企业中排名第一位;在由全球能源领域权威机构普氏能源公布的“202_年全球能源企业250强”中列第六位,连续五年居亚太区第一位;并当选《亚洲金融》杂志公布的“202_年亚洲最盈利公司(第一名)”。《财富》杂志202_世界500强排名第25。而作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中国人寿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世界权威的品牌价值研究机构——世界品牌价值实验室举办的“202_世界品牌价值实验室大奖”评选活动中,中国人寿凭借良好的品牌印象和品牌活力,荣登“中国最具竞争力品牌”大奖,赢得广大消费者普遍赞誉,为中国品牌群体性的崛起奏响华彩乐章,再次为其他公司树立了榜样。
在202_年新一期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中国石油排名世界第一,202_年居第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被巴菲特杂志、世界企业竞争力实验室、世界经济学人周刊联合评为202_年(第七届)中国上市
公司100强,排名第5位。
经营范围
石油、天然气的勘查、生产、销售;炼油、石油化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以及连续油管等高性能综合功能管道;石油勘探生产和石油化工技术的研究开发;油气、石化产品、管道生产建设所需物资设备、器材的销售(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除外);原油、成品油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经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转让权益的对外合作合同项目的石油勘探开采生产业务。
公司经营目标
中国石油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公司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实施资源、市场和国际化三大战略,着力加快转变增长方式,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建立安全环保节能长效机制,着力建设和谐企业,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能源公司。
本公司计划分两步实施“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能源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一步:“十一五”期间,坚持持续有效快速发展,集中发展核心业务,不断拓展新兴能源业务,保持公司综合实力的国内领先地位,努力把本公司建设成为国际能源公司。
第二步:到202_年,进一步巩固国内领先地位,国际化经营获得质的飞跃,世界石油公司综合排名进一步提升,利润增长和投资回报达到同行业国际水平;国际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成为全球石油石化产品重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之一;综合跨国指数大幅提升,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能源公司。
公司发展战略
资源战略
本公司以谋求油气资源最大化、多元化和有序接替作为战略的基点,坚持油气并重、加强国内、扩大境外、拓展海域、增强储备、发展替代的原则,实现油气产量快速增长,新兴能源取得突破,巩固上游业务在国内的主导地位,不断增强本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
市场战略
本公司谋求持续的市场主导地位和最大效益,充分利用规模经济优势和上下游一体化的优势,巩固成熟市场,扩大高效市场,开拓战略市场,发展国际市场,不断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国际化战略
按照积极稳妥、互利双赢的原则,按照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资源、市场、技术和资本相结合的思路,以发展油气业务为主,加大国际合作和资本运作力度,重点加强海外油气勘探开发,谨慎、有效、适度发展中下游业务,积极推进资源进口来源多元化,扩大国际油气贸易的规模,形成国际竞争力较强的跨国公司。
投资者关系
始终秉承“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宗旨,追求公司与各利益相关者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一直认真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以及其它监管要求,不断规范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大会、董事 13 会以及相应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总裁负责的管理层。这些机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规范运作。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手册》、《监事会组织和议事规则》及《公司披露控制和披露程序的原则》等文件规范公司内部管理运作,并向所有市场参与者和监管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完整、可靠的公司信息,努力提升公司价值。
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在美国以发行上市存托凭证方式,在香港以发行H股方式,于202_年4月6日及7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纽约证券交易所ADS代码PTR,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代码857)。共发行股票1,758,241.88万股H股,H股票面价值每股1.00元人民币,其中4,134.52万份以存托股(ADR)形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美国存托股票代表100股H股。202_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石油以每股16.7元人民币的价格发行40亿股A股,并于202_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857)。
社会评价
综合排名
202_年12月30日,《巴菲特杂志》、世界企业竞争力实验室和全球领先的财经管理杂志《世界经济学人周刊》联合主办“202_年中国25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全明星榜”发布,中石油跌落榜首,位居第二名。
202_年12月30日,由《巴菲特杂志》、世界企业竞争力实验室和全球领先的财经管理杂志《世界经济学人周刊》联合主办“202_年中国25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全明星榜”发布,中石油荣膺榜首,李怀奇先生获得“中国上市公司最佳董秘”称号。
202_年8月30日,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的202_中国企业500强发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位居榜单第三。
202_年7月,《财富》杂志公布了全球500强排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位居第25位。
202_年6月,英国《金融时报》公布了全球市值500强企业排行榜,中国石油排名第二。?
202_年12月3日,美国《石油情报周刊》依据石油公司原油储产量、天然气储产量、炼制能力以及油品销售量等综合指标公布了202_年世界最大50家石油公司综合排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位居第七。?
202_年9月1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入选由国务院国资委、美国合益集团和《财富》杂志联合评选的“全球最受赞赏公司”。?
202_年7月1日,由华顿经济研究院、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香港《经济导报》和《上海经济》杂志共同推出的202_“中国上市公司百强排行榜”在上海发布,中国石油位居榜首。?
202_年4月7日,中国石油在国家统计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联合发布的202_中国石油和化工经营业绩前百家企业中,列“企业竞争力第一位”。?
202_年12月26日,中国石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荣获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等12家全国性行业协会(联合会)评选的首批“中国工业大奖”。该奖是我国工业领域的一个综合性奖项,首次评奖仅有两家公司获此殊荣。
科技成果
202_年1月8日,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大庆、吉林、华北、塔里木、长庆、新疆、西南等油气田,以及大庆石油管理局共同完成的《中低丰度岩性地层油气藏大面积成藏 14 地质理论、勘探技术及重大发现》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完成的哈萨克斯坦肯基亚克盐下复杂碳酸盐岩油田高效开发配套技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中国石油集团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参与完成的石油勘探开发过程中油层保护与改造新技术研究与应用、新型高性能捷联惯性测量装置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3项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英国爱丁堡大学李向阳教授与中国石油集团物探重点实验室合作,在“多波多分量处理技术和裂缝预测技术”中的突出成就,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02_年12月27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大型跨国石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与运行》获得由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评选的“第十四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202_年11月20日,中国石油宝鸡石油机械厂12000米超深井钻机成功问世。对于这项国家“863”计划重点课题成果,专家评价:这是目前全球最先进的陆上超深井钻机,能在55摄氏度高温的赤道和零下40摄氏度的极地环境下正常工作,并能根据工况自动加减速、刹车、报警。
202_年10月22日,中国石油获准承担“中低丰度天然气藏大面积成藏机理与有效开发的基础研究”和“非均质油气藏地球物理探测的基础研究”两个973项目。至此,中国石油共承担10个973项目,成为承担国家973项目最多的中央企业。202_年,中国石油创122项中国新纪录,自主创新项目之多居全国各行业之首。
202_年1月9日,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的“塔里木盆地高压凝析气田开发技术研究及应用”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这是塔里木油田在10年内第四次获得该奖项。
品牌
202_年7月15日,中国石油在内的15个中国品牌入选202_年世界品牌500强。?
202_年4月20日,中国石油“宝石机械”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2_年9月,中国石油“昆仑”牌重交通道路沥青等4种产品获得202_年“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这四种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分别是: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生产的“昆仑”牌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生产的“昆仑”牌聚丙烯酰胺,中国石油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宝石机械”牌石油钻机,中国石油吉化集团公司生产的“三腈”牌丙烯腈。?
202_年,中国石油“昆仑牌”润滑油等五种产品荣获202_年“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这五种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分别是: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生产的昆仑牌润滑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昆仑牌尿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昆仑牌全精炼石蜡,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字牌石油天然气输送用焊接钢管,中国石油华北石油管理局第一机械厂生产的华字牌石油天然气输送用焊接钢管。
荣誉
·202_年12月28日,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授予中国石油“中央国家机关等单位定点扶贫先进单位”称号。
·202_年12月23日,中油国际(PK)有限责任公司荣获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颁发的“最佳企业奖”银奖。
· 202_年12月21日,中国石油第三次荣获“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
· 202_年12月,中国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荣获北京奥组委颁发的奥运特别荣 15 誉奖。
· 202_年10月8日,在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上,公司有6个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4个先进基层党组织、5名优秀共产党员受到表彰,其中,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称号。
企业精神 ·202_年09月,《亚洲金融》杂志202_亚洲各项最佳公司奖项颁布,公司最大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名列亚洲“最佳蓝筹公司奖”第一名。
· 202_年07月,中国石油“塔里木沙漠公路防护林生态工程”获得建设项目政府最高环保奖——“国家环境友好工程奖”。中国石油“塔里木沙漠公路防护林生态工程建设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与中国石油辽河油田“稠油污水循环利用技术与应用”获得202_年中国国家科技进步奖。
· 202_年03月,中油国际(PK)有限责任公司“大型石油公司跨国并购后的整合管理”荣获第十四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 202_年12月26日,中国石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荣获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等12家全国性行业协会(联合会)评选的首批“中国工业大奖”。该奖是我国工业领域的一个综合性奖项,首次评奖仅有两家公司获此殊荣。
· 202_年12月22日,中国石油再度荣获由人民网组织评选的202_“人民社会责任奖”。
· 202_年12月2日,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总地质师董月霞因发现冀东南堡大油田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当选第18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之一。
· 202_年9月12日,中国石油入选由国务院国资委、美国合益集团和《财富》杂志联合评选的“全球最受赞赏公司”。·202_年9月,中国石油“昆仑”牌重交通道路沥青等4种产品获得202_年“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这四种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分别是:辽河石化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兰州石化公司生产的“昆仑”牌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大庆炼化公司生产的“昆仑”牌聚丙烯酰胺,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宝石机械”牌石油钻机,吉化集团公司生产的“三腈”牌丙烯腈。
· 202_年8月30日,中国石油所属5家企业(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青海油田公司、吉林油田公司、锦西石化公司、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公司)被评为202_“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202_年7月19日,中国石油获得由中国绿化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绿化公益事业特别贡献奖”。
· 202_年4月12日,胡润百富第三次发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50强,中国石油排名榜首,在捐款金额、就业人数、纳税金额三个单项指标均名列第一。
· 202_年4月7日,中国石油在国家统计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联合发布的202_中国石油和化工经营业绩前百家企业中,列“企业竞争力第一位”。
· 202_年3月17日,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王海班在全国总工会、中央文明办、国家 16 发改委等10部委联合开展的“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中,被授予“全国学习型标兵班组”称号,居全国10个获奖班组之首。
· 202_年1月30日,中国石油大港油田采油二厂员工郑析荣获“和谐之星-最具社会责任感的十大杰出新闻人物”荣誉称号。
· 202_年1月30日,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荣获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和全国企业自主创新审定委员会评选的“中国功勋企业”称号。管道局至今共创造中国企业新纪录150项,连续4年名列国内企业之首。
· 202_年1月9日,中国石油荣获“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
第五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一、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1.流动比率
一般经验认为,流动比率应达到2以上。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企业所面临的短期流动性风险越小,债权人安全程度越高。
由上表可知,中石油202_流动比率为0.86,短期偿债压力较大。202_年为0.76,较上年还下降0.1,这主要是202_年流动资产增长速度小于流动负债的增长速度。两年的流动比率都远远低于2,还不到1。如果按照经验标准来判断,中石油两年的流动比率都偏低,表明该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弱。
但这不一定意味着该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已经达到了危机边缘。应结合该行业的平均值及该公司指标值的历史水平变动情况进行比较,才能说明问题。下图为中石油与中石化近五年来的流动比率的对比情况:
从图可以看出,中石油和中石化的流动比率一直都低于一般认为的正常值2,这大致表明行业平均流动比率的水平低于2,这应该跟石油与天然气行业的营业周期相对较长,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比重较大,存货周转速度较慢有密切的关联。而相对于中石化来说,中石油的流动比率一直高于中石化,表明中石油的短期偿债能力更强,更能保障在流动负债到期日有较多的流动资产可供变现偿
债,也表明公司在遇到突发性现金流出时更强的支付能力。
2.速动比率
由表可知,中石油两年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52、0.47,徘徊在0.5水平,明显低于公认的标准。究其原因,一方面,对于石油与天然气产业而言,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比较大,两年中存货比重均接近40%,扣除存货后速动比率定会下降。另一方面,202_年该指标值是0.73,表明这两年速动比率连续出现了一段下降趋势,这主要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公司存货增加所致。这表明为每一元流动负债提供的速动资产保障减少了。也表明该公司流动资产的结构趋向不合理,速动资产占有较小比重,导致202_和202_偿债能力的下降,只能偿还流动负债的52%和47%,如要想偿还所有的流动负债,必须变现大部分的存货资产,这会对其偿还短期债务构成一定的压力。
3. 现金比率
中石油202_、202_年现金比率分别为17.4%、22.7%,202_年的现金比率比202_年增加了5.3%,说明公司为每一元流动负债提供的现金资产保障提高了
5.3%。同时该指标值在20%左右波动,跟同行业平均值相比,位于合理的变动区间,表明公司即刻变现偿还债务的能力比较强。
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4.已获利息倍数
已获利息倍数指标越高,表明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就有保障。而在202_年,中石油公司的已获利息倍数从202_年的72.76骤降到27.92,这主要是因为202_年的财务费用相对于202_年而言翻了一番,而且息税前利润相比之下又有所下降,故导致了该指标的大幅下降。同时间接说明该公司的资金流动出现问题,对债务的偿还能力有所下降。该公司应多加注意。
另外,我们可以看到中石油从05到09年该指标的变动情况:
该指标从05年开始就一直下降,202_年达到最低,这表明了公司可保证的最低的偿债能力。指标值为27.92,反映出公司息税前利润为所需支付的债务利息的27.92倍,说明尽管该指标值一直在下降,但公司尚有足够的能力偿付利息。
5.长期债务与营运资金比率
指标值两年均显示为负值,这是因为这两年营运资金均小于零,即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营运资本为负数,说明企业的长期资产也由流动负债来提供,流动风险加大,说明该公司营运资金对长期负债的保障程度比较低。这也反映出中石油这两年筹资策略比较激进,较多地使用负债来筹集资金。从绝对数额来讲,长期债务占营运资金的比重变小,预示着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变强。
6.资产负债率
中石油202_年资产负债率(37.40%)比202_年(29.05%)上升了8.35%,表明该公司债务负担有所增加,债权人承担的风险略有增强。这主要是继202_金融危机后,经济恶化情况仍未得到改善的结果。但资产负债率的提高,表明公司长期偿债能力的提高,也反映出公司可能正在执行积极进取的举债政策,从下图中更能反映出这一点。公司前四年资产负债率大致维持在30%左右,表明资本结构大部分属所有者权益,比较安全。09年开始抬头上升,是公司扩大举债规模的征兆。
7.产权比率
从表中的计算结果看,202_年中石油债权人提供的资本仅是股东提供资本的34.57%,这一指标在202_年略有上升,升至46.81%,这表明中石油公司举债经营的程度并不是很高。这主要考虑到中石油在这两年受经济环境影响,销售状况不太理想,盈利能力略微欠缺保障,债务融资风险变大的缘故。这一比率的过低,即所有者权益比重过大,意味着企业有可能失去充分发挥负债的财务杠杆作用的大好时机。但202_年随着经济的调整,该指标已经开始有了起色的苗头,说明公司营运状况得到了改善,有望通过更多的债务融资扩大公司经营能力,逐步降低企业资金成本,不断提高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