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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篇: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

佳县中小学教师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我县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2_]31号)和榆林教育局关于印发《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榆政教发[202_]69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对象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全县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学段全体在职专任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和电教等机构教师;参照中小学教师管理的其他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分认定机构

全县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由县教研室和教育局基教股具体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的学分,由县教研室负责审核认定,由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统一登记并备案。

三、学分认定内容

校本研修是指各中小学按照学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的以校为本的研修活动,以及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纳入校本研修管理范畴的教研、教改活动。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以学年度为单位。每位教师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完成不少于50学分的校本研修任务,每学年须完成不少于10学分的研修任务。

(一)校本研修内容。

1.学科知识与教学技能:学科教学研究的最新动态与成果;课程标准和教材研究;三维教学目标的设计与实现;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校本课程的研究与开发;课堂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与组织策略;课堂教学设计与案例研究;研究性学习及综合实践活动的理论与实践等。

2.教师成长与专业发展:教育法规与政策;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理想与专业发展规划;教师培养:教师心理调适与情绪调控;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评价;现代教育技术与应用;教育科研方法;教学艺术与教学风格等。

3.教学管理与学校发展:学校办学思想与办学特色;学校文化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学校发展与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校本研修规划与方案等。

4.班级管理与学生成长:学生成长与身心发展;班主任工作与班集体建设;班级活动的组织与班务管理;良好师生关系的形成;学生思想工作及心理辅导;团队、社团活动组织与管理等。

(二)校本研修方式。校本研修要根据研修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结合区域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科学设计、灵活运用。它分为集体必修和教师选修两种形式,其基本类型和方式有:

1.基于课堂教学的研修方式:集体备课,示范观摩,听课评课,同课异构,微格教学,案例分析等。

2.基于专家指导的研修方式:专题讲座,案例评点,咨询诊断,交流研讨,名师工作室等。

3.基于同伴互助的研修方式:以老带新,结对互助,教研活动,专题沙龙,兴趣小组等。

4.基于校际合作的研修方式:对口支教,影子培训,项目合作,基地活动,校际结对,区域联盟等。

5.基于专业发展的研修方式:实践反思,技能训练,教学竞赛,专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

6.基于网络平台的研修方式:校园网站、专题论坛、主题空间,博客写作,QQ群交流等。

四、学分认定流程

1.自主申报。教师要根据自身教学实际确定个人研修目标,拟定研修主题,划分研修阶段,制定科学合理、务实有效的个人校本研修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于每年7月初向学校申报下一年度校本研修计划。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人对教师个人校本研修计划从研修主题、研修内容、研修目标、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通过后批准实施。

3.个人实施。教师要按照自主研修与集体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借助教学竞赛、专题讲座、结对帮扶、研课磨课等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各类校本研修活动,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在研修中领悟,在实践中创新,在反思中提高,着力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各类问题。

4.学分认定。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内容必须是教师本学年在学校开展的主题研修活动,以学年为期限,一年认定一次。由县教育局组织领导,县教研室按照《佳县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表》(见附件二)审核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每年5月30日前,教师填写《佳县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报告单》(见附件一)并提供支撑性材料,向学校申请认定本学年度校本研修任务;学校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10日前将初审通过材料以校为单位集中报县区教研室。全县当年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现任一级教师、现任高级教师在县教研室初次认定的基础上由市教研室负责认定学分;当年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其他教师和当年不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教师由县教研室负责认定学分。市教研室于每年6月20日前选派专家到县区,对当年参评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等级教师的校本研修任务进行集中认定,市继教机构和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学分登记,结果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结果运用。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将从研修主题、研修计划、活动记录、研修总结、研修成果和研修学时等六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教师每学年度校本研修总分值为100分,86—100分为优秀等次,76—85分为良好等次,60—75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合格以上等次每年按10学分记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视为完成年度校本研修任务,可以参加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和评优树模等相关活动;同等条件下,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为序。学分认定不合格者视为没有完成校本研修任务,不得参加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和评优树模等相关活动。优秀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单位教师总数的20%,不合格须占到单位教师总数的一定比例。凡主题不明确、内容不具体、安排不合理,单纯的一次学习培训、听课评课,学时没有达到2.5学时的研修活动不能列入认定范畴。

6.学分补修。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分认定不合格者,可在认定结束后一月之内提交重新认定学分申请,县研室进行审核认定,县教育局基教股予以登记并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局属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校本研修组织领导机构,创新校本研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本研修各项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教师继续教育长效机制。

(二)严格工作规程。县校两级教研机构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教师校本研修任务的审核认定,力争做到总体把握、客观评估、规范审核、科学认定。凡在校本研修任务审核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分,并在全县通报。

(三)强化学分管理。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学分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由县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每年7月集中登记。每年8月,县教育局向各中小学校公布上一年度教师研修学分登记情况,各校向全体教师公示。县教育局将根据教师需求,打印并发放教师上一年度的学分证明。

(四)有关事项说明。教师在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脱产参加相关学科领域(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学习二年以上,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学位)证书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全部培训学分。教师参加连续2个月以上的国家级或省级脱产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内全部培训学分。承担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课程(包括教学观摩课)主讲任务的中小学教师,分别按照每个教学单元(半天或4课时)4学分、3学分、2学分登记培训学分。新教师在试用期内须修完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学分从转正后计算并登记。《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报告单》提供的是一种基本体例,教师可根据自己研修实际自行设计报告单。

附件:1.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报告单

2.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表 3.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申请表

4.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汇总表

佳县教育局 202_年5月5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佳县教育局 202_年5月5日印发

第二篇:关于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相关项目调整说明

关于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相关项目调整说明 为认真贯彻市教育局下发的安教发【202_】180号文件精神,按照该文件制定的认定标准,将我校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相关项目做以下调整:

一、研修申请表统一按市局要求的表格填写(待后下发),并按照项目顺序整理好材料装袋,以前学校制定的表格不再填写。

二、学时认定标准按照学校下发的认定标准执行。教师填写自评表时,按照学校办法填写。各组认定结束后,按照“认定学时数÷4×0.75=研修学时数”来核算填表。

三、新表格中“备课检查”部分,最高学时认定为15学时/每学期。本上学期以教导处检查结果为依据,下学期以教师个人提交教案为认定依据,检查合格即认定为15学时,未上交或不合格不予认定。

四、学校原有 “校本培训”项目分别计入新表中的“教学沙龙”和“学科培训” 项目认定。202_年,我校学科培训3天(3月9、10日、8月26日高效课堂理念及方法培训),教学沙龙活动3天(7月2日上午语数外三科高效课堂研讨、8月27高效课堂实操沙龙、28日班主任工作沙龙、10月15日下午教学实操沙龙)。

五、原有的“外出培训” 项目纳入新表中的“联片、大学区研修、学科培训”项目认定。

六、原有“教研组活动”项目纳入新表“集体备课”项目中认定。

七、原有“质检课、赛教课评审工作”纳入新表“评课”项目中认定。

八、“导学案”项目的学分认定以教师自制导学案为依据。(最高学时认定为15学时/每学期)

九、“校本教材”项目纳入到“研修成果”中文本类成果认定。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领导小组202_年12月30日

第三篇:“十三五”自主研修学分认定细则范文

“十三五”自主研修学分认定细则

闵行区“十三五”校本培训有5分为自主研修(个人行为)的学分。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年可以申请1个学分。自主研修的内容如下:

1.读书类:自己读书后撰写的体会文章。2.科研类:

(1)课题(已结题)------凡是参与者均可申请学分(2)论文(国家、市、区、内部刊物上已经发表的文章)

注:中学高级教师(需要完成“18”分的“中高研修”学分)科研类资料,如果准备申请中高研修(18分)学分,同名资料就不得再申请自主研修学分。

3.考察类:外出考察时撰写的报告或游记等。4.其它类: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

自主研修学分申请注意事项:

1.学分申请:同名的文章和科研资料只能申请1个学分,不得重复使用。2.学分申请分类:(1)师德与素养;(2)实践与体验。(学校负责人可以根据本人所读图书的内容进行归类)

自主研修的资料由学校负责收集、汇总、存档。学分申请需要由学校统一填写“自主研修学分申请汇总表”,将汇总表发至各学段区级校本培训管理教师的邮箱:

(1)学前:联系人吴老师,邮箱:azhen_6210@163.com;

电话:34728865-80921(2)小学:联系人龚老师,邮箱:GongJing1968@sina.com;

电话:34728865-80921(3)中学(含初中、高中、完中、九年一贯、其他/成校):

联系人贾老师,邮箱:mjxxyjjf@163.com;电话:34728865-88921

学分导入由学院发展中心教务室负责。

闵行区教育学院.教务处

202_年10月19日

第四篇:xx中心校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

xx中心校

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xx 辖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根据县(区)教育局制定的《xx县(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xx辖区校本研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小学、幼儿园校教师校本研修实行学分管理,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以学分管理积极推动xx辖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系统化、信息化和制度化。

第二条学分认定对象为xx辖区公民办小学、幼儿园、幼儿园学校教师。

第三条小学、幼儿园教师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集中培训、远程培训之外,必须参加所在学校组织实施的、经县(区)教育局审核认定的校本研修。

第四条向阳辖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工作由向阳中心校牵头,各校教研室配合,xx教研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

第五条各校要以“全员参与、分层研修”为基本思路,根据教师队伍发展共性和个性需求,确定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灵活选用研修形式,提升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效果。第六条各校依据此办法,制订本校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细则。

第二章学分的构成

第七条教师五年一个周期内须完成累积不少于50学分的研修任务。每位教师每年校本研修不少于10学分。

第八条校本研修学分主要由研修活动学分和研修成果学分构成,其中每年每位教师研修活动不少于6学分,研修成果不少于4学分。研修活动包括校内、校际间(如各工作室、镇域研修互助体、城乡学校共同体)以及县(区)级层面组织开展的各种研修活动(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校本科研和校本资源开发等),其学分由个人申报,附相关证明材料。研修成果包括教学反思、教学案例、教学论文、校本教材、课题成果等,其学分由个人申报,学校确认。最后,由学校统一汇总公示后,上报审核认定。

第九条学分量化标准

(一)教师参与学校内部、校际之间或县(区)级研修活动,每个学时分别计0.1、0.15学分。

教师在研修活动中承担公开课或讲座任务,参照活动级别不同折算相应学分,每个学时分别以国家级0.5、省级0.4、市级0.3、县(区)级0.2、校级0.15学分标准换算。承担县(区)内校际之间公开课或讲座任务,学分按县(区)级学分标准赋分。

教师参与或承担上述两类活动之外的其他经过学校认可的校本研修活动,由学校酌情赋分。

(二)团队合作完成的研修成果,编撰出版的校本教材主编人员每套计3学分,参与人员每套计2学分;完成各级教育科研课题,按照国、省、市、县(区)、校五个级别折算学分,主持人每项分别计5、4、3、2、1学分,参与人员每项分别计4、3、2、1、0.5学分。

个人独立完成出版教育专著每部计6分,独立完成教学反思、教学案例、教学论文等成果获省、市、县(区)、校级奖励或发表,每项分别计2、1.5、1、0.5学分。

未参加评选或发表的、在研修过程中形成的反思、案例、论文、随笔等,由学校酌情赋分。

县(区)级或以上级别的研修成果评奖或课题鉴定单位原则上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科研部门。对于其他正规的教育学术机构或单位,各校可参考以上两类部门适当调整赋分标准。

第三章学分的管理

第十条各校要遵循“个人申报、活动组织主体初审、学校确认、县(区)局复核、市局认定”的流程,规范教师校本研修学分审核认定程序,确保认定结果客观有效。

第十一条对于确因产假、病假、事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团队研修活动的教师,各校可以依据适量的读书笔记、教学反思、教育叙事等自修材料,给予适当的学时学分认定登记。

第十二条教师校本研修的学分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由县(区)教研室安排专人负责。各校教师校本研修学分由学校确认后报送县(区)教研室,经联查复核后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第十三条教师校本研修学分登记五年一个周期,由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学分登记。县(区)教育局每年3—4月份组织开展学分申报、确认、审核、认定工作。

第十四条县(区)教育局每年定期向各小学、幼儿园校公布上一每位教师校本研修学分登记认定结果,各校向全体教师公示。教师可在全省统一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个人学分,打印有关证明。

第十五条在学分认定或登记过程中,各级登记人须签名确认。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已登记学分;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登记人与申报者均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全县(区)通报。

第四章学分的应用

第十六条强化教师校本研修学分应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将教师学分与教师管理、学校考评相结合,推动学校加强校本研修管理,激发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校本研修学分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将校本研修学分管理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加强教师校本研修学分的监测与通报,分级落实监测责任,及时发布和周期监测报告。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本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xx中心校 xx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定边县202_你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培训材料

9月22日校本研修培训材料

徐建军

定边县202_你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培训材料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二、研读文件,吃透精神。

认真学习研读《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定政教发(202_)129号文件(转发)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2_)176号文件,把两个文件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后,开展好此项工作。

三、文件解读,精心安排

(一)本次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是本参加一级和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广大教师,其他教师在年底前认定结束,市教研室要求十一月初就要开始剩余全体教师初次的校本研修学分认定。以后一年认定一次。

(二)认定研修时间范围,时间起止是本报学(202_年下学期---202_年上学期),所认定的研修内容见《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

(三)完善材料,归类整理。

1.研修主题。主题突出、贴近教学、目标明确。。

2.研修计划。设计科学、方法得当、内容详实、安排合理,围绕主题的研修范围比较广。。。。3.活动记录。

A.研修专题讲座。提交材料:参加学校、学区、学校共同体、以及县、市、省组织的专题培训活动(主要包括:教育行政、教科研、电教、教师进修学校以及教材出版社和教育学会及其专业研究委员会组织的),主讲人应提交本人讲稿、培训记录以及组织单位出台的相关文件,或者活动程序册、证书等。

B.示范教学.提交材料:参加学校、学区、学校共同体、以及县、市、省组织的教学观摩活动(主要包括:教育行政、教科研、电教、教师进修学校以及教材出版社和教育学会及其专业研究委员会组织的),承担公开课的教师应提交完整的活动记录教案(教学设计、反思),以及组织单位出台的相关文件,或者能够证明本人次参加该活动的程序册、证书等,9月22日校本研修培训材料

徐建军

C.课题研究(含微型课题)。提交材料:指县级以上有立项、结题验收等相关文件、证书的研究课题。凡提交实施方案、立项文件或证书、开题研究的课题,按国家、省、市、县、校相应级别,课题负责人按8、6、4、2、1分分别认定。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通过结题验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按国家、省、市、县、校相应级别,课题负责人按满分认定认定。其他参研人员减半认定。

D.大家访记录。提交材料,“大家放”每学年不少于20次并有过程性材料。家访目的,(为什么家访);通过家访解决了什么问题;又发现了什么问题;今后怎样来解决镇邪问题。

E.班主任。提交班主任手册、(或聘书,其他证书)、班务工作过程性材料。

F.校本教材编写。由教师参与编写,学校正式使用的校本课程,含课程目录、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提交校本教材(正式规范装订,编委或编辑名单内有本人姓名)。

G.指导青年教师。以老带新、结对帮扶,包括课堂教学师范指导,听评课指导,备课教案指导,业务、学术交流指导等。

H.听评课记录。学校、学区、学校共同体、县级及其以上部门组织的教研课改交流活动、賽教活动、公开示范课等,参研教师应提交听评课或研修活动记录,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40节并有过程性材料。

4.研修总结

研修总结能如实的反映研修计划完成情况,阶段成果,存在问题及今后举措。5.研修成果

A.论文发表情况。主要发表刊物为《人民教育》、《陕西教育》、《陕西教育科研》、《榆林教育》、《定边教育》、《定边县校本教研一人一题》、《定边县校本研修材料》、《定边县课堂教学改革材料汇编》、(高校主办的刊物)。同一作品 有两人及两人以上的作者,第一人可认定相应满分,排后者扣除1分。提交材料: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非核心期刊及教育行政、教研部门主办刊物发

9月22日校本研修培训材料

徐建军

表的成果不予考评。

B.论文交流获奖情况。主要指在教育行政主管、教育科研、教育学会及其专业研究会主办的论文交流评选活动。提交交流评选中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情况。指教师本人或培养教师被评为教学能手,(202_年以后市级“教坛新秀”认定7分)。

D.现代教育技术类(如课件、课堂实录等)、自制教具类、指导学生作品类教学成果情况。按照规定赋分。

6.研修学时(培训)。

A.校本培训。学校、学区、学校共同体组织的专题培训活动,参培者教师根据自己的研修主题进行自主学习,应提交自主学习记录。

B.其它培训。指教育行政、教研、电教和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专题培训活动,参培教师应提供相应的研修活动记录(研修通知、学习笔记、研修心得体会、研修证书)和返校后的再培训讲稿。

C.网络研修。指教育行政、教研、电教和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网上专题研修活动,参培教师应提供相应的研修活动记录(研修通知、学习笔记、研修心得体会、研修证书)等。

四.材料上交即要求

《研修报告单》的填写,《研修报告单》为教师完成一项校本研修(课堂教学研修类、教育活动研修类)任务的完整记录。一项校本研修内容必须围绕一个主题展开,在学年内完成,内容包括:研修计划、研修过程记录(自主研修和集体研修记录各4份、听课或教育活动记录12次、教学课例或教育活动案例2份)、研修成果(论文及教学设计等)、研修总结。《研修报告单》必须电子打印,统一字体、字号(仿宋体、小四号字),过程性材料(辅佐材料)按照《认定表》罗列顺序,分类整理,规范装袋(档案袋),袋面粘贴打印的《目录》,写清所装材料的各项内

9月22日校本研修培训材料

徐建军

容及件数,并编号排序存放。上交材料,按市教育局榆政教发(202_)176号文件执行。学校要建立教师校本研修电子档案(三表:《申请表》、《报告单》、《汇总表》),并做好纸质档案存放与管理,纸质档案主要是将教师研修过程性材料装袋,严防遗失、损毁,以备 县、市教研室待查。

五.实施办法

学校组织专人进行认定客观、公正,不留私情。按照等次比例严格把关。

等次 分数 比例 优秀 86---100分 20%以内 良好 76---85分 30%以内 合格 60---75分 20%以内 不合格 60分以下 10%以上

具体学分认定赋分办法见《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定政教发(202_)129号文件转发榆政教发(202_)96号文件,附件2《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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