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办理引进人才居住证通知书
办理《引进人才居住证》通知书
序号:[2006] 1号
台州医院:
根据《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经审核,毕铁男同志(身份证号为***)符合台州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申领条件。请于2006年
月
日前,持本通知书,到台州市公安局办理领取《引进人才居住证》相关手续。
审核单位:台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日 办理《引进人才居住证》通知书
序号:[2006] 2号
台州医院:
根据《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经审核,王斌同志(身份证号为***)符合台州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申领条件。请于2006年
月
日前,持本通知书,到台州市公安局办理领取《引进人才居住证》相关手续。
审核单位:台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日 办理《引进人才居住证》通知书
序号:[2006] 3号
台州医院:
根据《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经审核,邱燕同志(身份证号为***)符合台州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申领条件。请于2006年
月
日前,持本通知书,到台州市公安局办理领取《引进人才居住证》相关手续。
审核单位:台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日 办理《引进人才居住证》通知书
序号:[2006]4号
台州市浙江化学原料药基地建设管理委员会:
根据《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经审核,陈君同志(身份证号为***461)符合台州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申领条件。请于2006年
月
日前,持本通知书,到台州市公安局办理领取《引进人才居住证》相关手续。
审核单位:台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办理《引进人才居住证》通知书
序号:[2006]
号
台州市:
根据《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经审核,毕铁男同志(身份证号为)符合台州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申领条件。请于2006年
月
日前,持本通知书,到台州市公安局办理领取《引进人才居住证》相关手续。
审核单位:台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六年 月 日
第二篇:天津市引进人才如何申领居住证
引进人才如何申领居住证
本报讯(记者杨晓慧)日前,本报报道了关于本市推出《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新政策,引起市民的普遍关注,很多读者向本报询问有关具体问题,为此,本报记者专程采访了市人事局有关负责同志,下面以问答的形式予以说明。申领须提交哪些材料问: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用人单位需要的国内外高技能人才,以不改变其户籍、国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创业的,均可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问: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须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须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申请,向市或区县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学历证明。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
(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件(复印件);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或劳动合同。在本市创业的申领人,提交投资或开业的相关证明;
(五)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已入境的境外申领人,提供有效护照和签证。具体手续如何办理
问: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须办理哪些手续?
答: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申请,向市或区县人事局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市或区县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办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通知书》。申领人凭《通知书》,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申请领取《居住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问:需要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须向哪一级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答:需要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向市或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其中,各区县(含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下同)人事局负责审核本地区所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的其他用人单位提出的申办《居住证》申请;市人事局负责审核市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驻津单位、在市工商局注册的其他用人单位,以及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但用人单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提出的申办《居住证》的申请。
问:办理《居住证》是否需要交纳费用?
答:办理《居住证》,不需交纳任何费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收取各种手续费。可享受哪些待遇
问:持有《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各类人才,在津工作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答:持有《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各类人才,在津工作期间,可享受以下待遇:⑴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试)以及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流动、服务等方面,享受本市同等人员的同等政策待遇。⑵可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并享受本市有关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创业、领办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海外留学人员到本市留学生创业园投资创业的,享受创业园的相关优惠政策。国家及本市对外籍人员创办企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⑶可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申请有关资助,申报科技奖励。提供的科研成果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在我市转化或投产使用的,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转让费或奖励;贡献突出的,可参加天津市科教兴市杰出人才奖评选。⑷可在本市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统筹保险。其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的保险关系和个人保险账户储存额不转移。离开本市时,其保险关系和个人保险账户储存额转至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⑸境内人员可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已在户籍所在地缴存的,可将余额转入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原缴存的年限和余额,可与在本市缴存的年限和余额累计计算。离开本市时,可办理存储余额转移手续。⑹可申请子女在津入托、入学。除已加入外国籍的持证人外,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凭证明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助联系就读学校,办理相应的入学或转学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可凭证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高中;其子女取得高中毕业资格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可按本市生源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持有《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3年)内,参加本市中考的,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其子女需从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本地区有接收条件的学校就读;其子女需从外省市中等职业学校转入本市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就近安排。已加入外国籍的持证人,其子女需在津就读的,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⑺可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和存量住房。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⑻可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外籍人员可申请办理长期居留手续和与居留期限相同的多次出入境签证手续,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办理长期暂住加注和与暂住加注期限相同的多次出入境签注手续。⑼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人员,可免征个人所得税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境外人员可持税务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银行兑换外汇,并汇出境外。有效期满如何换领新证
问:《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答:《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对在我市受聘时间不满三年的,按照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办理相应期限的《居住证》。
问:《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换领新证的,怎么办?
答:《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申请新的《居住证》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申请,在有效期满15日前,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持原《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的市
或区县人事部门和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续办新证。逾期未续办新证的,原《居住证》自然失效。工作居住等变化怎么办
问:持证人工作单位、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怎么办?
答:《居住证》持证人因工作单位、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30日内向原审核的人事部门办理《居住证》相关情况变更手续,同时报告新的用人单位所属市或区县人事部门及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
问:《居住证》遗失的,怎么办?
答:《居住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及时向市或区县人事局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并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领取新证。
问:用人单位与持证人中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居住证》怎么处理?
答:因中止、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及时收回《居住证》,交回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注销,同时报告同级政府人事部门。
问:《居住证》持证人在本市落户的,《居住证》是否收回?
答:《居住证》持证人在本市落户的,由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收回《居住证》。
第三篇:上海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积分
上海居住证打分
Ⅰ、评价计分体系
本试行办法的评价计分体系由一般分和附加分两大部分、共14项要素组成,满分为120分。一般分部分由基本分、专业能力分、导向分三小部分、共10项要素组成,满分为120分。附加分由4项要素组成,满分为30分。
申领《居住证》者的得分,为两大部分、14项要素得分的累计分值;累计分值如超过120分,计为120分。
Ⅱ、一般分
一般分部分由基本分、专业能力分和导向分三小部分组成。
一、基本分部分满分为55分,由年龄、受教育程度、受聘情况、亲属关系、住房情况等5项要素组成。
(一)年龄
年龄项最高分为10分。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35周岁以下10分2、36~50周岁5分3、51周岁以上0分
(二)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项最高分为25分,只计最高学历(学位);硕士、博士要求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博士25分
2、硕士23分
3、学士21分
4、大学本科20分
5、大专(高职)10分
6、高中(含职校、技校、中专)及以下0分
(三)受聘情况
受聘情况项最高分为10分,根据受聘于本市用人单位的情况计分。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以项目、任务等方式聘用10分
2、聘用(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及以上10分
3、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5分
4、未受聘0分
(四)亲属关系
亲属关系项最高分为5分。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父母、配偶中有一人为本市户籍5分
或配偶已取得3年及以上有效期《居住证》
或配偶要素累计分(不含本项分值)达到3年及以上有效期《居住证》标准分
2、其它0分
(五)住房情况
住房情况项最高分为5分,“在本市有产权住房”是指本人为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在本市有产权住房5分
Ⅲ、专业能力分
专业能力分部分满分为35分,由专业能力和专业培训等2项要素组成。
“特殊才能”的人才,专业能力的计分标准另行制定。
(一)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项最高分为30分,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标准只计最高分值。“获得执业(职业)资格”根据不同的执业(职业)资格,给予5?15分。“拥有发明专利”是指由申请人发明创造的专利,经同行专家认定后根据专利水平给予5~10分。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两院院士30分
2、博士生导师25分
或获得国家级奖励
3、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分
或受聘于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或受聘于机关担任局级以上职务
或受聘于企业高级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10000元及以上
4、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8分
或受聘于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或受聘于机关担任处级以上职务
或受聘于企业中级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5000元及以上
或获得省部级奖励
5、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5分
或受聘于事业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或受聘于机关担任科级以上职务
或受聘于企业一般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2000元及以上
6、获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分
或受聘于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或受聘于机关担任一般职务
或受聘于企业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1000元及以上
7、获得执业(职业)资格5~15分
8、拥有发明专利5~10分
9、其它0分
(二)专业培训
专业培训项最高分为5分。对于国家、本市和境外的专业培训证书,经认定给予1~5分。有多种证书分值可累计,但总分不超过5分。各类开展专业培训、发放专业培训证书的合法机构,可向市人事局申报专业培训证书认定,经认定后纳入本评价计分体系并予以公布。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取得经认定的专业培训证书1~5分
2、未取得经认定的专业培训证书0分
Ⅳ、导向分
导向分部分满分为30分,由专业类别导向、产业(行业)导向、地区导向等3项要素组成。
(一)专业类别导向
专业类别导向项最高分为10分,根据人才开发目录划分紧缺、需要、控制。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2、需要5分
3、控制0分
(二)产业(行业)导向
产业(行业)导向项最高分为10分,“高新技术、软件、集成电路行业”指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上述行业的企业引进相关的人才;“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根据人才开发目录确定。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高新技术、软件、集成电路行业10分
2、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10分
3、其它0分
(三)地区导向
地区导向项最高分为10分,重点发展地区根据人才开发目录确定,要求居住地、工作地同时在重点发展地区。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重点发展地区10分
2、一般地区0分
Ⅴ、附加分
附加分部分最高分为30分,包括同行专家推荐附加分、人才在沪投资创业附加分、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附加分以及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经核定给予的附加分等4项要素,4项要素的得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30分。
(一)同行专家、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附加分
同行专家、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附加分项最高分为20分,如有多名专家和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推荐只计最高分。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经市人事局备案同意后具备推荐本行业“特殊才能”人才的资格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两院院士推荐20分
2、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推荐15分
3、博士生导师推荐15分
4、其它0分
(二)人才在沪投资创业附加分
人才在沪投资创业附加分项最高分为20分。在沪投资额可累计;如创办多个企业及机构,缴税额可累计,聘用本市员工人数可累计。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0分
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
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2、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15分
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50万元及以上
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50人及以上
3、投资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10分
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30万元及以上
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30人及以上
或在本市投资创办民办非企业机构
4、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5分
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
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10人及以上
5、其它0分
(三)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附加分
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附加分最高分为10分,经历应当连续,不得累计;有多次经历只计最高分。本项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有一年及以上境外工作或留学经历10分
2、有三个月及以上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5分
3、其它0分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经核定给予的附加分
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给予的附加分项最高分为20分,是指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相应规定,经市人事局核定后可给予5~20分。
本项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法规有相应规定5~20分
2、其它0分
Ⅵ、标准分
一、暂未被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要素累计分值在50分及以上者,可办理有效期为6个月的《居住证》。
二、已被本市用人单位聘用或在本市投资创业的人员,可按要素累计分值分别办理1年、3年、5年有效期的《居住证》:
1、分值在90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请人任选办理三种有效期的《居住证》;
2、分值在89分以下、70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请人选择办理3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居住证》;
3、分值在69分以下、60分及以上者,可办理1年有效期的《居住证》。
注:该打分标准自2002年起实施,到发文时仍然在用。
第四篇:办理居住证
招一些实习生做电话助理,有很好的完善培训,对自己的销售能力会有很大的提高。大家都说销售难做,其中人寿险最难。当然如果我们能把寿险做好,那以后做什么都没有问题。我们在推销人寿险的时候,经常有公司总经理想把做保险的业务员挖过去,因为他们都佩服做保险的!
5月21日小学新生报名 非沪籍孩子需办理居住证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市教委公布相关规定,今年秋季入学开始,非沪籍少年儿童享受义务教育也要办理居住证。这个居住证可以是长期也可以是临时的,临时居住证可在居住证申领部门现场补办,只需一个工作日即可拿到。
家长应抓紧申领长期证
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家长却发现自己持有的还是临时居住证,不能直接办理就近入学,从安徽来沪工作的刘小姐这两天着急地申办长期居住证。上周末,在田林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举行的教育指导综合咨询活动上,遇到这种情况的外地户籍家长不在少数。在这场教育咨询会上,区招生办的展位前,不少来咨询的外地户籍家长拿出来的都是临时居住证。记者注意到,这些家长大都是外省市来沪务工者,之前图方便只是办理了短期居住证,如今在子女入学时遇到了麻烦。
招生部门提醒,有1年或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的持临时居住证家长,可以凭缴费记录为孩子申请入学,但是缴费记录在3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应抓紧向有关部门申请长期居住证。
去年2月21日,上海市教委发布信息,上海各区县把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的子女纳入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孩子还可享受就近入学政策。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沪办理就读申请时,父母一方须持有上海市长期居住证,如持有《临时居住证》,但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的,其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但需要提供在沪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小孩子只需临时居住证
市教委今年3月21日公布《201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凡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由其父母持有效的居住证件、务工证明(父母一方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以及同住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
就是说,今年入学开始,不仅是入学新生父母,学生本身也要办居住证。不过,孩子的居住证要求比家长宽松。比如家长出示的居住证一般要求为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证。这一证件的办理从申请到发证正常需要一个半月。而孩子的居住证可以是一年以上居住证,也可以是临时居住证,后者在居住证申领点可现场补办,办理时间一般一个工作日即可。
记者从部分区了解到,由于这一政策今年3月份刚出台,第一年实施,估计会遇到些意外的情况。在学生居住证件的办理上,若遇到特殊情况,各区县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但无论如何,前提是一定要能证明孩子居住在地段内,而且与父母同住。相关教育部门解释,之所以今年开始要求学生需出示身份证明,是为保证入读学生确实与家长同住,也便于学生的学籍管理。
无单位可找街道开证明
记者也注意到,一些在沪从事小商贩、家政服务的务工者由于没有挂靠单位,没有缴纳综保,因此子女在沪入学面临着一定的难题,对此有关部门表示,对这部分人员可由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相关证明来代替。
根据市教委3月21日公布的实施意见,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就业证明。
有居住证也不一定都录取
目前全市范围出现幼儿园入园、小学入学的高峰,业内人士透露,公办学校在接受适龄儿童时,按照政策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是先接纳户籍在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其次是户籍在上海,房产证在对口地段的孩子,再次是持居住证的孩子。
并不是说住在招生地段,办了居住证就一定能录取,而是要同时满足学额充足,证件齐全。对于不能入读地段内小学的学生,将由学区根据区域各校学额,统筹安排。
第五篇:办理居住证
二、居住证办理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东莞市居住的人员,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注意,下列情形可不办居住证:
1、未满十六周岁或已满六十周岁;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三、东莞居住证办理流程
1.新莞人到所属村委治安队或所属派出所领取《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和《新莞人信息采集表》两份表格填写。
2.根据申领人不同的居住情况,填写不同的表格。在出租屋居住的申领人,要填写《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而在东莞买房、或者在企业员工宿舍居住的申领人,则不用填写这份表。
2.填完以上表后,根据各新莞人的不同情况要到不同相关部门签名和盖章:
A.租住出租房屋或居住自己购买的房屋的申请人,要到所属村委治安队签名和盖章。
B.居住单位宿舍的申请人,要到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名和盖章。
3.准备好一张的头像照片,并拿照相回执、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以上填好的表格一同交回所属治安队,如果治安队不受理,可以交到所属派出所。
四、居住证办理周期
按规定,申领居住证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关部门将发放居住证。
五、居住证办理费用
居住证的办理是完全免费的。
六、居住证的分类
东莞居住证分有效期最长为三年和有效期最长为六个月两种,新莞人在东莞连续就业、经商六个月以上或者符合东莞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凭就业、经商等证明材料发给有效期最长为三年的居住证;至于不符合前款条件的流动人口,则发给有效期最长为六个月的居住证。
七、居住证年限的累计与延期
居住证的年限是可以累计的。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需要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该居住证就被休眠了,其使用功能中止。如果一旦居住证没有及时延期,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果你还没有去办理延期手续,那么你的居住期限将会自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