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附件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自觉遵守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
自觉遵守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企业自进入南昌市建筑市场之日起,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南昌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南昌市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现特向南昌市建委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江西省、南昌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管理。保证管理人员到位、管理机构健全;保证文明施工,防止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三、信守合同。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不发生因已方原因造成的重大违约事件。严格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集体上访事件。
市外企业因拖欠工人工资事件,驻昌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市建委通知不到场处理的,愿意接受暂扣《信用管理手册》和“企业IC卡”的处理,直至有关事件处理完毕并付清工人工资。
四、合法经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格照章纳税。不发生受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为。
如发生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本公司愿意接受市建委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暂停在南昌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中承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名):驻昌负责人:(签名)日期:2011年5月12日
第三篇:自觉遵守和维护珠海市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
自觉遵守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
珠海市建设局:
我司自进入珠海市建筑市场之日起,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珠海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珠海市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现特向珠海市建设局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省、珠海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管理。保证管理人员到位、管理机构健全;防止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三、信守合同。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不发生因已方原因造成的重大违约事件。严格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集体上访事件。
四、合法经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格照章纳税。不发生受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为。
如发生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本公司愿意接受市建设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暂停在珠海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本人签名及盖私章):
驻珠海行政负责人:(签名)
日期:
第四篇: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
保山市建设局:
我公司自进入保山市以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保山市有关建筑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保山市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现特向保山市建设局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云南省、保山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管理:保证我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管理机构健全;防止、杜绝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三、信守合同: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不发生因我方原因造成的重大违约事件;严格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集体上访事件。
四、合法经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格照章纳税。不发生受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为。
如发生上述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本公司愿意接受市建设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暂停在保山市开展的一切经营活动。
承诺单位(盖章):大理市天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盖字或盖章):
日期: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二
第五篇: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
本企业自进入****建筑市场之日起,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49号令)、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建发
[2006]29号)、和其它的法律、法规、规章,自觉维护**市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为了体现本企业遵章守法的决心,现特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郑重做出承诺,如有下列行为,自愿接受处罚:
1、未按有关法律、法规与驻*主要工程造价执业人员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2、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之间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3、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4、超越企业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5、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6、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7、违背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