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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深圳市八泽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

文化部关于同意深圳市八泽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



第一篇:文化部关于同意深圳市八泽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

【发布单位】文化部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1405号 【发布日期】2007-07-24 【生效日期】2007-07-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深圳市八泽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7〕1405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07〕9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广东省深圳市八泽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文化部关于同意广东空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

【发布单位】文化部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475号 【发布日期】2007-03-23 【生效日期】2007-03-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广东空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7〕475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06〕14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广东空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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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文化部关于同意杭州典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

【发布单位】文化部

【发布文号】文市函〔2010〕1486号 【发布日期】2010-07-13 【生效日期】2010-07-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杭州典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10〕1486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市〔2010〕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浙江省杭州典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音乐美术娱乐产品、动漫产品。

此复。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四篇:文化部关于同意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

【发布单位】文化部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9〕1164号 【发布日期】2009-06-24 【生效日期】2009-06-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9〕1164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09〕74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

此复。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五篇:文化部关于同意广州福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

【发布单位】文化部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9〕922号 【发布日期】2009-06-04 【生效日期】2009-06-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广州福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9〕922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09〕2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广东省广州福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音乐美术娱乐产品、演出剧(节)目、动漫(画)等文化产品,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

此复。

二○○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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