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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管理制度

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篇:请假管理制度

请 假 管 理 制 度

一、总则

为强化公司管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确保所有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二、规定

1:各种假类说明

(1)事假:因个人事务需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事假期间不计算工资。

(2)病假:必须有医院开具的诊断书,休假天数不得超过除医生建议休假天数外三天,病假期间不计算工资。

(3)工伤:因工受伤可请工伤假,休假天数不得超过医生建议休假天数。工伤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

(4)年假:休假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包含例休日,法定节假日。各部门员工年假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及不影响日常作业的前提下,由各部门统一安排,非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变动(变动指相互转让以及调换等)。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由公司安排或自行申请休假时间。年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5)婚假:必须有结婚证明,婚假假期为3天,遇法定节假日、例休日假期不顺延。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可以增加12天,再婚者可以享受法定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

(6)丧假:三代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亡者,可给予丧假3天,但必须有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丧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

(7)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假3个月(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产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因故流产者,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8)探亲假、陪护假等其它假类均按事假处理。

(9)续假:除病假、工伤外(病假、工伤按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续假),每次请假中续假次数不能超过一次,天数不得超过三天。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天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不能先斩后奏。

3、如为病假、工伤或特殊情况者,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所有请假者回岗位后,必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5、请假审批权限(1)、一天以内(含),由办公室主任审批;(2)、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由企业管理部经理负责审批;(3)、三天以上,由总经理负责审批;(4)、续假者,由办公室主任审批;(5)、休年假者,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三、请假流程

(1)请假人填写《请假申请表》。在填写时,必须按实际情况,完整地填写填报时间、申请人部门(项目)、姓名、职位、假期类别、请假时间及请假事由,请假事由必须充分、合理。要求:《请假申请表》应由员工本人亲自填写并签名,如有特殊情况(员工不会写字),管理人员可代为填写,但本人必须签名。

(2)各部门员工填写好《请假申请表》后,交由部门主管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由办公室进行请假登记。要求: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请假时,须将有关事项交待给本部门其它人员,并留下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3)所有请假人员除病假、工伤等特殊情况外,必须待《申请表》审批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一率以旷工处理。

(4)请假人提前或正常销假,须向办公室告知,并进行销假登记;请假人申请延长假期的,须提前1天向办公室主任说明,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及时做好登记。待请假人回来销假时,再补办续假手续(即再填写一份《请假申请表》)。

四、责任与处罚

(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领导未审批前私自离开岗位者,以旷工论处,每次扣当事人3天正常工资(2)未按要求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或《请假申请表》的填写不规范、完整者,每次扣当事人1天工资。

(3)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请假时,未把相关事项目交待清楚或未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造成相关工作失误的,每次扣责任人1-3天工资。

(4)未按要求进行销假、续假者,每次扣责任人1天工资。

(5)假期已满而未归者,以旷工论处,每次扣当事人1-3天工资;超过七天未归者,作自动离职处理,无经济补偿及财务结算处理。

(6)请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若请假人拒不服从安排的,每次处50元的罚款。

(7)病假、工伤、婚假、丧假等假类,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扣发实际请假天数工资;伪造相关证明的,经查实后每次扣100元正常工资,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进行辞退处理,无经济补偿。

五、附则: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篇:(修订)请假管理制度

请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为将本公司有关请假的规定事项制度化、标准化,促使各部门员工的请假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准则。

二、适用范围

凡经本公司所录用的所有员工(含临时工),均遵守本准则。

三、权责

1行政部负责准则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

2总经理负责本准则的制定、修改、废止的审核批准。

四、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应先到行政部或部门领导处领取《请假条》。

2请假人详细填写所属部门、请假日期、假别、请假事由等内容后,一式两份,由上级部门领导批准签字。

3将已经批准的《请假条》,一份交行政部留存备案,一份交门卫留存并登记以便考勤。

4、因特殊情况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及时通知到行政部,否则记旷工处理。

五、准假权限

1普通员工请假一天以内者,可由当班班长批准,三天以内者要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审核批准。超于三天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

2部门领导须请假者,则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六、假别分类

1事假

(1)员工必须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2)且须提前申请;

(3)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4)不满半小时着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4小时为半日;

2病假

(1)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者;

(2)必须提供医院相关证明;

(3)病假期间内的工资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发放;且没有全勤奖。具体如

下:①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放;②病假超过1

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固定工资

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五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放;③假

期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

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④上

述人员病假期间,各类津贴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⑤病

假期间的岗位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比例发放。

3工伤假

(1)员工因公受伤;

(2)经医院证明无法正常工作的;

(3)须提供公司领导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

(4)工伤期间内的工资,公司给予其基本工资;

4其他假别

(1)其他假别包括婚嫁、丧假、产假、护理假等;

(2)请假必须听过公司部门领导的书面证明;

(3)婚嫁:切需提供结婚证原件!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5天婚假(复婚和再婚除外,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在法定基础上续假

1周;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

程假;④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予假期;⑤婚假不包括公休假

和法定假期;⑥工资照发;且没有全勤奖。

(4)丧假(直系亲属)3天,工资照发,且没有全勤奖。

(5)产假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给予员工90天的假期,其中包含

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切需提交‘结婚证’‘准生证’,期

间的工资不享受绩效考核,给予其基本工资

(6)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劳动节

3天、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3天,根据公司生产情况而定;

(7)陪产假:法定婚龄男方可享受1天陪产假;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假期;

(8)探亲假:暂无

(9)路程假:除了过年有路程假之外,其余时间无,此路程假仅此针对路

程较远者。贵州地区单次3天,浙江地区单次1.5天,江苏地区单次

1天;

(10)

七、补充说明

(1)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办理相关请假事宜;

(2)因突发事件或疾病必须请假而未办理手续的,应先告知上级部门领导,得到允许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立即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3)旷工的认定:未经批准而强行请假者;未经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者;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休假者(事后又无办理补假手续);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未批准续假,继续休假者;捏造虚假事实或无理由休假者;全月迟到次数在3次(含3次)以上者,以旷工半日计

附则

1、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2、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行政部所有;

3、本规范制度自2011年6月16日开始实施;

行政部

2011年10月31日

第三篇:请假管理制度

请 假 制 度

一、员工需要请假时,须先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厂。

二、请假批准权限: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请假2天,由人事部批准,请假2天上的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请假条审批后交财务部留存后勤人员。

三、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厂者视为旷工,旷工者扣

除当天工资,再罚款100元;当月无故旷工累计3天视为自动离职,工资不予发放。

四、特殊情况不能写请假条时,必须电话报请部门经理批准,以便公司安排他人代岗。在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五、本制度自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起执行。

河南文玉食品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第四篇:请假管理制度

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的审批

1、基层员工、班组长请病、事假,3天(含)以内的,由主管审核,厂长/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厂长/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

2、主管级管理人员、厂长助理请病、事假,由厂长/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

3、厂长、部门经理请假,分管副总/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二、请假类别

1、病假/事假

①病或私事申请的假期。请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有关人员的批准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的,以旷工论处。病、事假期间不计发薪资及福利。

②因患急病或急事自己不能及时来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后1个小时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向其部门主管或厂长(经理)请假批准方可,并由其部门主管于4小时内向人事行政部报备,员工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时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论处。(此种情况每人每月最多不超过一次)。

2、婚假

①转正后的员工结婚可申请三天有薪假。婚假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主管、厂长审批后持有效结婚证书及户口本到人事行政部办理请假手续。

②员工申请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书二个月之内申请。

③员工在本公司只享受一次婚假:婚假假期限一次休完,不得分次休。

3、丧假

公司员工的三代直系亲属(嫡亲父母、子女、配偶、嫡亲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凭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死亡证,享受三天有薪假。

4、伤假/公假

①员工因工作受伤,必须在受伤的两日内持本人书面《事故报告》(伤情严重的,可由部门办理)交厂长或部门经理签字认定为工伤假方可,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②伤假必须由区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病假诊断书或证明。

③伤恢复后,不论休假假期是否满都应主动复工,否则以旷工处理:工伤期间员工工资按有关规定发放。

④公司批准的脱产参加会议、培训学习、陪护住院员工等均属公假。公假期间员工工资按本人基本薪发放。

5、探亲假

①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申请回家探亲,省内员工年探亲假10天以内,省外员工视路程远近探亲假10-20天,探亲假期中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不另计。

②探亲假一年只能申请一次,当年不休,第二年不累计:申请探亲假的员工应在公司生产经营淡季分批休假,并须提前十五天向本部门主管提出申请,报厂长/经理审批,人事行政总监批准。

三、规定及说明

1、公司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在部门/厂,一份交人事行政部。

2、请假天数超过5天(不含)的,其工资顺延一个月发放。

3、职务代理人制度:特殊岗位员工、部门组长及以上人员,在请假前需安排好职位代理人,否则不予批假。

4、所有请假手续原则上均由本人亲自办理,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不得电话请假、他人代假。

5、特殊情况要求续假的员工,应按规定办理续假请批手续。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续假的,应在第一次实施休假结束前提报部门主管、厂长/部门经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续假,回来办理续假手续时应出具相关的证明,续假假期超过三天的,厂长/经理应提报人事行政部同意方可。

6、在请假期限内提前回到岗位者,应在当天办理销假手续。

7、无正当理由一天以上未到岗位上班着,部门主管应及时将相关人员名单上报厂办或人事行政部,对部门主管蓄意隐瞒的,按《员工手册》第八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给主管记过处分。

8、公司员工,如因个人原因经常请假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9、请假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4、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5、本制度从201*年7月26日起执行。

第五篇:请假管理制度

请 假 管 理 制 度

为强化公司管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确保所有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各项请假规定规定

事假:因个人事务需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事假期间不计算工资。

病假:必须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镇医院以上)开具的诊断书,休假天数不得超过除医生建议休假天数外三天,病假期间不计算工资。

工伤:因工受伤可请工伤假,休假天数不得超过医生建议休假天数。工伤期间工资:公司办公室人员及管理人员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员工按其基本工资计算。

年假:休假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包含例休日,法定节假日。各部门员工年假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及不影响日常作业的前提下,由各部门统一安排,非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变动(变动指相互买卖、转让以及调换等)。公司办公室人员及管理人员由公司安排或自行申请休假时间。年假期间工资:公司办公室人员及管理人员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一线员工按其基本工资计算。

婚假:必须有结婚证明,婚假假期为3天,遇法定节假日、例休日假期不顺延。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可以增加12天,再婚者可以享受法定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公司办公室人员及管理人员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一线员工按其基本工资计算。

丧假:三代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亡者,可给予丧假3天,但必须有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丧假期间工资:公司办公室人员及管理人员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一线员工按其基本工资计算。

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假3个月(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产假期间工资:公司办公室人员及管理人员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一线员工按其基本工资计算。因故流产者视同病假。

探亲假、陪护假等其它假类均按事假处理。

续假:除病假、工伤外(病假、工伤按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续假),每次请假中续假次数不能超过一次,天数不得超过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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