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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仓库管理规定4(合集5篇)

医药仓库管理规定4(合集5篇)



第一篇:医药仓库管理规定4

医药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医药仓库是储存医药商品的重要场所,其基本任务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储存多,进出快,保管好,费用省,损耗少,为促进医药流通的发展服务,为加强仓库管理,保管养护好医药商品和物资,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医药企业仓库

第三条 仓库要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仓库主任对本库的工作和财产负责;保管员对所管区域的商品和财产负责;验收、养护、堆码、分装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对本职工作负责。

第四条 仓库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努力学习,提高业务技术素质,做好本职工作,第二章 商品、物资入库、出库

第五条 仓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商品出入库的验收复核制度,作业程序和工作质量标准,仓库设专(兼)职验收员,要严格验收复核,假药,劣药或质量有严重问题的商、物资不得入库、出库,严防流入门店 第六条 仓库要根据采购部提报的月、季、年度商品进出库计划,编制储存计划。大宗商品、物资进出库,采购部应事先通知仓库,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新品种入库,应要求采购部提供其性质和保管要求。进口商品入库应要求采购部将检验报告单送交仓库。

第七条 商品入库要把好验收关。仓库依据入库凭证对商品的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感观验收。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

经过验收的商品,验收人员要在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做好记录;对拆零验收的商品要在外包装上加注验收标记。

仓库在验收中发现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

外地到货发现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数量等与入库凭证不符,或包装破损、雨淋水湿、以及被盗、破碎等问题,由运输人员做出记录,仓库暂行接收,及时采取挽救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处理。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暂时不入库,会同质检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本地商品发现数量与入库凭证不符,按实际数量在凭证上注明签收,如质量、品名、规格、等级或包装不符合规定,仓库有权拒绝收货。第八条 商品出库,必须有正式凭证。仓库要认真审查出库凭证,在有效期内发货,凭证如有问题,必须经原开票单位重开或更正盖章后方为有效,对“白条”及手续不符的,仓库应拒绝发货。

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发货,需提供相关部门审批意见,事后必须及时补办手续。

第九条 商品出库要把好复核关。仓库必须按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出库的商品,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楚,并向提货人或运输人员办清交接。

商品出库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先变先出的原则办理。

由仓库分装、改装、换装的商品、以及零货拼箱包装要整洁,箱外加注标记,箱内放置装箱单。

第三章 商品储存

第十条 商品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特殊商品如贵细药材、毒性药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专库(柜)储存,指定专人保管。严禁将其相互混存或与一般货物混存,对于性质互相抵触,互相串味,以及养护方法不同的商品,必须分开存放。近效期商品槠存必须有特殊标志。

第十一条 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利用仓容。并做到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要爱护商品、堆码、装卸要遵守操作规程,实行文明作业。

第十二条 仓库必须严格执行计算机出入库。正确记载商品、物资进、出、存动态,坚持货位编号、层批标量、月对季盘等方法,保证帐货相符,有关凭证必须按财会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第十三条 仓库要通过商品进、出、存等活动,随时了解有无积压、不配套、近期失效、盲目进货、仓库存货而市场脱销等问题,积极向采购部反应情况,以利改进工作。

仓库要建立催调制度,对于存放期过长的商品,要催请采购部及时处理,催调不动的,仓库应向企业领导反映,请求督促处理,已经报废的商品,仓库要将其分开存放并催请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不得长期占用仓库。

第十四条 仓库不得动用储存的商品,不准个人动用包装物料和其他财物,不准在存货区放置个人物品。

第四章 商品物资养护

第十五条 仓库要建立健全养护组织,配备必要的养护设备仪器,推广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努力改善仓储条件。仓库要设专职养护员,负责本库商品养护工作,总结、推广养护经验,针对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养护技术水平。

第十六条 仓库要维护商品的质量,根据商品性质、仓储条件和气候变化,安排适宜的储存场所,堆码要有利于养护,要加强温湿度管理,正确采用通风、密封、吸潮、降温等养护方法和措施。切实保证医药商品、物资的疗效和使用价值。

仓库要搞好库房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药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十七条 仓库要监督商品的质量,对经过验收入库的商品,要配合质管部门定期进行循环质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期的商品,要建立登记和催调制度,认真实施。第十八条 仓库要建立商品养护档案,配合质管部门做好质量信息反馈,协助采购部把好进货关。

第五章 仓库核算和定额管理

第十九条 仓库要根据公司规定,实行独立核算盘点,核算的项目、内容、方法按财会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仓库必须加强财产管理,仓库空调、电脑等各项财产要设置帐册,设立使用维修责任制度,定期保养,及时维护。

第六章

仓库安全

第二十一条 仓库主管必须主管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组织。经常开展活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工伤事故、防自然灾害、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人身、商品和设备安全。

第二十二条 仓库要制订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工作操作规程,经常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使职工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心,严格照章办事,杜绝违章作业,掌握各种安全知识和技能。第二十三条 仓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的防火工作要实行分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指定的防火负责人,防火负责人对本责任区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仓库必须严格管理火种、火源、电源、水源。严禁携带火种、危险品进入存货区,存货区禁止吸烟、用火、临时性特殊用火必须经企业领导批准,并备好消防器材,派人现场监护,仓库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老旧电线要及时更新,每次作业完毕要将库房、货场的电源切断。

第二十五条 仓库必须根据储存商品的性质,配置消防设备,做到数量充足、合理摆布、专人管理、经常有效、严禁挪作它用。第二十六条 仓库衬行逐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后要对本人负责区检查一次,仓库主管、企业领导要定期检查,遇有灾害性天气或有特殊情况,仓库工作人员要及时检查,加强防范。企业领导和仓库主管,在汛期、霉雨、夏防、冬防等时期和重大节日前都要组织力量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

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好记录,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解决,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处理,不得拖延。

第二十七条 仓库发生火灾或其它事故,必须按照规定迅速上报。企业领导和仓库主任要抓紧对事故的清查处理,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八条 企业和仓库对正确执行政策,认真贯彻本规则,积极促进商品流通,做出显著成绩的仓库或个人,应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九条 凡违反本规则,使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置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应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本规则自以下达之日起实行。

第二篇:医药仓库管理规则

医药仓库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医药仓库是储存医药商品,物资的重要场所.其基本任务是:在保证 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储存多,进出快,保管好,费用省,损耗少,为促进医药生产 和流通的发展服务.为加强仓库管理,保管养护好医药商品和物资,特制订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医药工商企业所属的各种仓库(以下简称仓库).第三条 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工商企业,必须加强对仓库的领导,健全仓库机 构,搞好仓库建设,加强仓库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关心职工生 活.仓库要配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新招收的职工,必须 先培训后上岗.第四条 仓库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执行国家政策和 法令.要依照客观经济规律,积极实行经营责任制.第五条 仓库要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仓库主任对

本库的工作和财产负责;货区小组负责人对本区的工作和财产负责;保管员对所管 区域的商品,物资和财产负责;警卫,消防,验收,养护,堆码,分装等各个环节 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对本职工作负责.第六条 仓库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县(或相当县)以上仓库要开展 创“四好仓库”竞赛活动.第七条 仓库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组织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实验 活动.逐步实现仓库管理现代化,养护科学化.仓库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第八条 仓库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 法,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素质,做好本职工作.第二章 商品,物资入库,出库

第九条 仓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商品,物资出入 库的验收复核制度,作业程序和工作质量标准.大,中型仓库要设置验收组,小型 仓库设专(兼)职验收员.要严格验收复核.假药,劣药或质量有严重问题的商品 ,物资不得入库,出库,严防流入市场或进入生产厂,车间.第十条 仓库要根据业务部门提报的月,季,商品,物资进出库计划,编

制储存计划.大宗商品,物资进出库.业务部门应事先通知仓库;有特殊保管要求 的新品种入库.应要求业务部门提供其性质和保管要求.进口商品,物资入库应要 求业务部门(或委托单位)将合同副本和检验报告单送交仓库.第十一条 商品,物资入库要把好验收关.仓库依据入库凭证对商品,物资的 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感观验收.具体项目,标准,比例,方法,时间等内容和 要求,按有关规定办理.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经过验收的商品,物资,验收人员要在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做好记录;对拆 件验收的商品,物资要在外包装上加注验收标记.仓库在验收中发现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

外地到货,发现商品,物资的品名,规格,等级,数量等与入库凭证不符,或

包装破损,雨淋水湿,以及被盗,破碎等问题,由运输人员做出记录,仓库暂行接 收,及时采取挽救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处理.发现商品,物资质量有问题暂 不入库,会同质检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本地产品,发现数量与入库凭证不符,按实际数量在凭证上注明签收;如质量,品名,规格,等级或包装等不符合规定.仓库有权拒绝收货.第十二条 商品,物资出库,必须有正式凭证.仓库要认真审查出库凭证.在有效期内发货.凭证如有问题,必须经原开票单位重开或更正盖章后方为有效.对 “白条”及手续不符的,仓库应拒绝发货.对救灾,抢险,抢救危急病人等特殊情况,仓库应按企业规定的有关制度或应 急措施.及时发货,不得延误;事后必须及时补办手续.第十三条 商品,物资出库要把好复核关.仓库必须按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 核出库的商品,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楚,并向提货 人或运输人员办清交接发货人必须注销提货凭证.并开具出门证.商品,物资出库,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 原则办理;特殊商品,物资出库,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由仓库分装,改装,换装的商品,物资,以及零货拼箱,包装要整洁,箱外加 注标记,箱内放置装箱单;进口商品,物资出库,要加注中文标记.仓库接到查询要及时答复,认真处理.第三章 商品,物资储存

第十四条 商品,物资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特殊商品,物资如贵细,毒品 ,危险品和麻醉药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专库(柜)储存,指定专人保管.严 禁将其相互混存或与一般货物混存;对于性质互相抵触.互相串味,以及养护,灭 火方法不同的商品,物资,必须分开存放.效期商品,物资储存.必须有特殊标志.第十五条 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利用仓容.要留有适当 的墙距,垛距,顶距,灯距,底距,并做到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要爱护商品,物资,堆码,装卸要遵守操作规程,实行文明作业.第十六条 仓库必须设保管帐(卡).正确记载商品,物资进,出,存动态.坚持货位编号,层批标量,动碰复核,日记月清,月对季盘等方法.保证帐(卡),货相符.帐簿及有关凭证必须按财会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第十七条 仓库要通过商品,物资进,出,存等活动,随时了解有无冷背积压 ,不配套,近期失效,盲目进货,仓库存货而门市脱销等问题,积极向业务部门反 映情况,以利改进工作.仓库要建立催调制度,对于存放期过长的商品,物资要催请业务部门及时处理;催调不动的,仓库应向企业领导反映.请求督促处理.已经报废的商品,物资, 仓库要将其分开存放并催请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不得长期占用仓库.第十八条 仓库不得动用储存的商品,物资;不准个人动用包装物料和其他财 物;不准在存货区放置个人物品.第四章 商品物资养护

第十九条 仓库要建立健全养护组织.配备必要的养护设备仪器,推广运用先 进的科学技术,努力改善仓储条件.大中型仓库要设养护组,其他仓库要设专(兼)职养护员,负责本库商品,物

资养护工作,总结,推广养护经验,针对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养护技术水平.第二十条 仓库要维护商品,物资的质量.根据商品,物资性质,仓储条件和

气候变化,安排适宜的储存场所.堆码要有利于养护.要加强温湿度管理,正确采 用通风,密封,吸潮,降温等养护方法和措施.切实保证医药商品,物资的疗效和

使用价值.仓库要搞好库房,货场和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药品,原料和精密医疗器械等.不得露天存放,其他商品,物资也要尽量减少 露天存放现象.第二十一条 仓库要监督商品,物资的质量.对经过验收入库的商品,物资,要配合质检部门定期进行循环质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 施.有效期的商品,物资,要建立登记和催调制度,认真实施.第二十二条 仓库要建立商品,物资养护档案.配合质检部门做好质量信息反 馈,协助业务部门把好进货关.第五章 仓库核算和定额管理

第二十三条 仓库要根据本单位的条件,实行独立核算.半独立核算和简易核 算.并配备相应的财会核算人员.核算的项目,内容,方法按财会制度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仓库必须加强财产管理.仓库的建筑物,机具,苫垫和包装物料 等各项财产.要设置帐册,设立使用和维修责任制度,定期保养,及时维修.第二十五条 仓库要实行定额管理.大中型仓库定额的主要项目:

一,单位面积储存量(吨/平方米).二,收发货差错率(万分).三,帐货相符率(%).四,平均保管损失(元/万元).五,平均保管费用(元/吨).六,人均工作量(吨/人).小型仓库定额的主要项目为上述的一至五项.第二十六条 各项定额指标,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先进合理 的原则进行制订.经企业领导批准后,落实到班组和岗位.六项定额计算方法,按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商业四好仓库竞赛活动实施办法 》办理.第六章 仓库安全

第二十七条 企业和仓库必须有领导干部主管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 日程.要建立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组织.经常开展活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 防破坏,防工伤事故,防自然灾害,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人身,商品物资和设 备安全.第二十八条 仓库要制订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生产作业的操作规程.经常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使职工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政治责任心.严格照章办事,杜绝违章作业.掌握各种安全知识和技能.第二十九条 仓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 理规则》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的防火工作要实行分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按区,按级指定的防火负 责人,防火负责人对本责任区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仓库的存货区要和办公室,生活区,汽车库,油库等严格分开.不得紧靠库房,货场收购和销售商品,规模很小的基层仓库也要根据具体条件尽量分开,以保安 全.新建,扩建,改建仓库,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办理,面积过大的库房要设防火墙.第三十条 仓库必须严格管理火种,火源,电源,水源.严禁携带火种,危险品进入存货区;存货区禁止吸烟,用火,临时性特殊用火

必须经企业领导批准,并备好消防器材,派人现场监护.机动车辆进入存货区要加 戴防火“安全帽”.仓库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老旧电线要及时更新,库房照明线和路 灯线须分别设置.每次作业完毕要将库房,货场的电源切断.仓库的消防用水要经常备足,冬季要有防冻措施.第三十一条 仓库必须根据建筑规模和储存商品,物资的性质,配置消防设备 ,做到数量充足,合理摆布,专人管理,经常有效,严禁挪作它用.大中型仓库和 雷区仓库要安装避雷设备.仓库消防通道要保持经常畅通.第三十二条 仓库实行逐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后要对 本人负责区检查一次;货区负责人,仓库主任,企业领导要定期检查.遇有灾害性 天气或有特殊情况,仓库工作人员要及时检查,加强防范.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在汛期,霉雨,夏防,冬防等时期和重大节日 前都要组织力量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好记录,责成有关单位或人员限期解决;自身无法 解决的问题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处理.不得拖延.第三十三条 仓库发生火灾或其它事故,必须按照规定迅速上报.企业和仓库

领导要抓紧对事故的清查处理.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 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第七章 奖 惩

第三十四条 企业和仓库对正确执行政策,认真贯彻本规则,积极促进医药生 产和流通,做出显著成绩的仓库,班组或个人.应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第三十五条 凡违反本规则.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员.要查明原因,分清 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应报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工商企业要督促,检查所属仓库执行本规则 ,并可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自下达之日起实行.原《国家医药管理总局仓库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备 注

1.第九,十九,二十五条中的“大中型仓库”,是指建筑面积在3000平

方米以上的仓库,不足此数的为小型仓库.2.第三十三条损失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损失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商品物资被盗事故或造成人员死亡的各种事故,在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的同时,必 须报国家医药管理局.

第三篇:仓库管理规定

倉 庫 管 理 規 定

一、人員進出管理

1〃倉庫工作人員進出倉庫,必須佩戴厂牌,未戴厂牌者不得進入。非工作時間,未獲得倉庫主管批准不得擅自進入倉庫。

2〃非倉庫人員進出倉庫,必須在保安值班處登記并獲值班保安批准方可入內。登記內容:部門、姓名、工號、進庫時間、事由、出庫時間。

3〃工厂客人到倉庫參觀或視察,必須由專人陪同,并按第2條規定進行登記。

4〃保安對進出倉庫人員所攜物品進行登記及檢查。無《物品攜出單》或發貨單,保安不予以放行。

5〃出入倉庫人員隨身不得攜帶火种(打火机等),如隨身攜帶火种,必須交值班保安代為保管。

6〃非倉庫人員未按上述管理規定出入倉庫者,保安員或倉庫管理人員對其進行登記報行政部,行政部對其簽警告信并取消當月生活補貼。不听勸

告并無理取鬧者,開除處理。

二、倉庫人員工作紀律

1〃遵守公司的管理規定,服從部門主管的管理与工作安排。

2〃上班時間不得在倉庫區域內吃食品、閑聊、打鬧、做与工作無關的事。3〃收、發物品或貨物必須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程序。

4〃倉庫人員在工作時間暫時离開,必須將去向告知部門主管,經批准后方可离開工作崗位。

5〃工作中發現任何問題不得隱瞞,應及時上報給部門主管。

6〃倉庫人員每日下班前必須通知電工將電梯上鎖,倉庫主管确認電梯不能運行后,方可离開。

7〃部門內部各組人員工作中要相互配合、相互協作。

三、倉庫保安管理

1〃嚴格執行公司保安管理規定。

2〃保安員必須對所有出倉物(貨)品進行檢查、監督。

3〃保安員必須所有進出倉庫人進行監督,并按倉庫管理規定對進出人員進行登記。

4〃建立《倉庫保安值班日記》制度,每日值班日記內容交公司主管保安工作的領導簽字确認。

5〃協助倉庫做好倉庫消防工作,定期檢查倉庫消防設備。

2004-06-14

第四篇:仓库管理规定

仓库管理规定

一、目的通过制定仓库管理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日常作业行为。

二、工作范围

物资库、成品库、工具

三、工作职责

1、按规定做好物资设备进出库的验收、记帐和发放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2、随时掌握库存状态,保证物料及时供应,缺货及时申报,充分发挥周转效率。

3、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保持库房的整齐美观,存放整齐。

4、熟悉相应物料品种、规格、型号及性能,填写分明。

5、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堵塞漏洞。

四、物资入库和保管

1、仓管员根据申购单和入库单进行验收入库。

2、物资少于最低库存量时,要及时填写申购单,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3、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1)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2)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3)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3)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五、物资的领发

1、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

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

要求填写申购单,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领用或以旧换新的工具,需填写工具领用/更换单,经总经理或部

门主管批准后,方可领用。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在工具领用登记表上

登记,并由领用人签字。

六、物资退库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

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

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入库流程

出库流程

仓库管理流程说明

1、仓管员根据物资最低库存量,车间根据生产计划或实际生产情况,开具物资申购单,总经理或部门主管审批签字后,交由采购人员采购,采购人员核实物资后,开具入库单后,交由库管员验收入库。

2、领料人开具领料单,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库管员根据领料单出库。

第五篇:仓库管理规定

仓库管理规定

一、入库物品经库管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如不合格,库管 有权拒绝物资入存。

二、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并做好入库登 记。

三、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四、物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 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

五、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物品,做到专物 专用。

201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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