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意见(%9A(大全)
【发布单位】安徽省
【发布文号】皖政办〔2006〕56号 【发布日期】2006-08-07 【生效日期】2006-08-0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安徽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意见
(皖政办〔2006〕56号)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3月22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做好我省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加强宣传,营造血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血吸虫病防治地区(以下简称“血防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领会《条例》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强责任意识,依法组织实施好血防工作。
(二)血防区各级政府要制定《条例》宣传计划,组织有关部门、新闻宣传单位开展多种形式、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社会依法履行血防义务;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应按照《条例》规定,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公益性血防宣传教育,营造知法、守法和依法防治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血防区各级卫生、农业等部门要在新闻宣传单位支持、配合下,积极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认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动物防疫和医疗卫生人员学习《条例》,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
(四)血防区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学习宣传《条例》,把学习《条例》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增强防治意识,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并发挥他们的宣传辐射作用。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进一步明确我省血防工作规划阶段目标。到2008年,池州市东至县、贵池区,安庆市宿松县、望江县、枞阳县、怀宁县、大观区、迎江区、宜秀区,马鞍山市当涂县,铜陵市郊区、铜陵县,芜湖市三山区、鸠江区、南陵县、繁昌县,巢湖市无为县,宣城市宣州区18个县(区)和全省所有疫情未控制村要达到疫情控制标准;巢湖市和县,池州市石台县、青阳县,铜陵市狮子山区,芜湖市镜湖区、弋江区、芜湖县,马鞍山市金家庄区、雨山区,宣城市泾县10个县(区)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滁州市全椒县、天长市,宣城市郎溪县、广德县,安庆市桐城市、潜山县、太湖县,铜陵市铜官山区8个县(市、区)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六)要围绕血防工作规划目标,突出重点,把人群感染率高于5%的疫情未控制村作为当前血防工作的重点地区,将控制管理传染源作为重点内容,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策略,实施综合治理。各地要统筹安排项目和资金,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疫情严重地区实施治理,做到治理一片,成功一片,巩固一片。
(七)血防区尤其是血吸虫病疫情未控制和疫情不稳定的地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抓好控制管理传染源措施的落实。大力组织实施“四改一代”(改水、改厕、改圈、改造环境,以机代牛),控制和消除传染源综合防治工程,并做到整村推进,不留死角。从2006年起,各有关市、县(市、区)要抓好传染源控制管理试点乡镇、试点村工作,并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到所有重点流行村。到2008年,在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较高的一、二类流行村,三格式无害化厕所和沼气池覆盖率达到100%,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耕牛淘汰率达到90%以上,家畜全部实行圈养,减少和杜绝人畜生粪下水、下田、上滩。
(八)山丘型流行区要坚持以环境改造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把压缩钉螺面积,缩小流行区放在主要位置,围绕规划目标,分年度实施2005―2008年血吸虫病综合治理计划,紧密结合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动员各方力量,整合资源,开展环境改造,实施综合治理。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完善血防工作运行机制
(九)血防区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血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意义,把血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实施。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要求,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将血防工作与加强农村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有机结合,优先安排,加大血防工作力度。
(十)血防区要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部门参加的血防工作领导组织,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血吸虫病疫情尚未控制的市、县(市、区),要建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农业、水利、林业和卫生的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局面。
(十一)血防区要建立完善血防工作运行机制和规章制度,严格实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血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血防工作述职制度、报告和通报制度及工作联系点制度等,将血防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评,严格落实血防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如期实现疫情控制目标和连续两年血防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血防区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血防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信息,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有血吸虫病联防联控任务的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十三)血防区的村(居)委会要协助开展血防工作,组织村(居)民按照《条例》的规定,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履行血防义务,开展查螺、灭螺、改厕和有螺环境治理改造,配合查病、治病及化疗和健康教育,积极实行以机代牛、家畜圈养。
四、强化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血防工作综合效益
(十四)血防区各级卫生、农业、水利、林业、发展改革、财政、教育、民政、交通等部门要按照《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切实履行各自的血防工作职责,努力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血防工作合力。对国家下达的卫生、农业、水利、林业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实行省直有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责任制,并围绕控制疫情和实现当地血防规划近期目标,优先安排到重点流行村和有螺环境。
(十五)在血防区尤其是在有螺环境兴建农业、水利、交通、能源、旅游等项目时,建设主管部门在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前,应当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事先会同同级卫生部门对项目设计和施工环境进行卫生学、血吸虫病预防控制调查和评价,并将调查和评价意见及必要的血防措施纳入工程建设内容,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实施,所需经费应列入工程经费预算。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涉及血防区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应事先征求同级卫生部门意见。
(十六)血防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或者审批当地的农业、兽医、水利、林业等工程项目,应当将有关血防的工程措施纳入项目统筹安排。所有与血防结合的农业、水利、林业建设工程,在执行本部门行业技术规范的同时,必须按照血防的相关技术要求施工,并符合血防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已建成的血防工程要明确管理单位,落实使用和维护责任,加强管理,发挥综合效益。
五、落实经费,加强建设,不断深化血防工作保障机制改革
(十七)血防区县级以上政府要根据血防规划,安排血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血防经费要用于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及应急处理、查螺、灭螺、人和家畜血吸虫病检查治疗和预防性服药、防护药品及用具、监督检查、专题调查、对动植物实施血吸虫病检疫和晚期病人救助等。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血防经费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十八)血防区的扶贫工作重点县、乡镇在安排扶贫经费时,要根据当地疫情和血防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扶贫经费,用于贫困地区消除血吸虫病危害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项目和救助贫困人群治疗血吸虫病。
(十九)血防区各级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向农民免费提供抗血吸虫基本预防药物,对经济困难农民的血吸虫病治疗费用给予减免,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血吸虫病病人进行救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地方,要将农民血吸虫病治疗费用纳入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二十)血防区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治体系,发挥其功能作用,并积极安排专项资金,逐步改善血防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
(二十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血防机构和队伍建设。要确保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人员的工资待遇,对承担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任务的在职在编人员,其工资、政策性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养老和失业保险等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政策保障供给。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对长年在农村专职从事血防工作人员提高工资构成中津贴的比例,高出幅度按10%掌握(即工资构成中津贴的比例由30%提高到40%),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渠道列支。如国家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积极稳妥地推进血防体制改革,合理配置资源。大力推行血防机构人事制度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行政领导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聘用制,工勤人员实行合同制。按照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改革分配制度,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等办法,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从事血防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在职继续教育,加强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不断提高业务能力,逐步建立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精干高效的专业队伍。
建立健全动物血防网络,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血防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家畜血吸虫病筛查、治疗和预防性服药工作;乡镇兽医机构要确定兼职人员,负责动物血防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七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血吸虫病防治常识
血吸虫病防治常识
一、什么是血吸虫病
血吸虫病是由于人和家畜感染了血吸虫所引起的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寄生虫病。人和哺乳动物,如牛、马、猪、羊和犬都会得此病。按其发病的时间、症状和体征,可分为急性、慢性和晚期血吸虫病。人患此病,会严重损害身体健康,造成劳动力下降,若不及时彻底治疗,血吸虫可在体内不断产卵,释放毒素,使肝脏、脾脏等器官受到损害,发展到晚期可危及生命;妇女得了此病,严重的会影响生育;儿童患了此病,影响生长发育,严重的成为矮小人,即“侏儒症”。
二、血吸虫病是怎样传播的血吸虫病人和病畜粪便中的虫卵,排入水中孵化成毛蚴,毛蚴钻入钉螺体内发育成尾蚴。含有尾蚴的水是疫水。人或牛等接触疫水时,尾蚴经皮肤钻入体内,使人或家畜感染血吸虫。
三、哪些行为可以感染血吸虫
在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只要接触疫水就有可能感染血吸虫。例如在疫水中捕鱼捞虾、打草、种田、游泳和洗衣服等。
四、怎样做好自我防护
在必须接触疫水前:
1、对身体可能接触疫水的部位涂擦防护药剂,如:防蚴灵、防护霜等。
2、穿戴防护用品,如胶靴、胶手套、胶裤或防护衣裤、手套、袜子、绑腿等,防护效果更好。
3、饮用安全水:在疫区野外作业,需要紧急使用水时,可以采用加热和药物杀蚴等办法处理疫水。如将水加热至60℃以上(感到烫手时的温度),即可杀灭水中尾蚴;也可在每50公斤水中加漂白粉1克、或3%碘酊15毫升、或生石灰12.5克,均可杀灭尾蚴。
五、怎样知道自己得了血吸虫病
凡是接触过疫水的人,并出现皮疹、发热、腹痛、腹泻、身体消瘦、四肢无力等症状或症状不明显者,应及时主动到当地血防专业机构查治。
六、人人都可参与的血防措施
主动配合卫生和畜牧部门对人和家畜的同步查病、治病;
积极参与村庄周围生产、生活区的查螺、灭螺;
自觉不在有钉螺地区入牧,大力提倡以机代牛、改水改厕。
第三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
2016年,全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中央、省、市血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执行党和国家对血防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各项工作,巩固血防阻断达标成果。现将我镇2015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方针,按照“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继续全面落实以控制传染源和阻断传播途径为主的防治策略,杜绝急性血吸虫病病例的发生,巩固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成果,建立综合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一)加大疫情监测力度。巩固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成果,积极建立综合防治长效机制。
(二)积极开展以控制传染为重点的综合防治策略。降低和控制危险因素,对血吸虫病病人开展相关治疗,保障患者身体健康。
(三)通过调查钉螺范围,在易感地带进行药物灭螺,减少人畜感染危险。开展适宜灭螺技术的研究推广,探索适合我镇特殊环境的灭螺方法。
(四)对晚期血吸虫病人进行治疗,改善其生活质量。
(五)加强血防能力建设。村与村之间交流血防工作经验,提高防控能力。(六)巩固血防成果,迎接国家卫计委复核。
三、具体目标任务分解
(一)镇社事中心
同卫生院一起利用逢场进行宣传,利用广播、板报、展板、宣传资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血防宣传活动,普及血防知识,使村民血防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安排好春秋两季查灭螺工作。
(二)镇卫生院 1、2015年扩大治疗1100人,全面完成中央、省级项目目标任务,并积极开展晚血病人治疗工作。2、2015年完成查螺80万平方米。3、2015年完成灭螺8万平方米。
4、开展健康教育2万人次。
5、全面做好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工作,继续开展血吸虫病监测点任务。
6、开展健康教育,对师资、村干部、临床医生、血防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4次。
(三)镇畜牧站
2015年继续加大春、秋两季耕牛血吸虫病查治病力度,全面开展普查,加大畜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强血吸虫病市场检疫检测工作力度,抓好家畜传染源管理工作,抓好家畜粪便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动物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工作。2015年,全镇完成所有耕牛的查病,耕牛圈养率达到100%。
(四)镇农业服务中心
继续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针对钉螺在水域中的分布特点和易复发的特性,将水利血防与农田水利建设相结合,加大对用水渠系的清淤和防渗整治力度。2015年计划改造斗农渠5公里,加固堤防2公里,疏掏沟渠130公里(其中支渠10公里,沟渠120公里)。
狠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等工作,积极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农业生产实用新技术推广,降低农民接触疫水机率。2015年,全镇计划完成硬化农田渠系5公里,以机代牛15台,农田灭鼠1.1万亩,桔秆还田8500亩。
继续做好我镇农户卫生厕所建设工作,各流行村(社区)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增长不低于1.5%,确保全镇总水平达到78%以上;完成市上下达的农村改厕项目工作任务。
(五)镇学校
负责配合市血防站搞好学校血吸虫病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在小学校开展“五个一”活动和有奖血防知识小报比赛,组织学生接受病情普查监督工作,确保儿童无新感染发生。继续推进健康教育基地学校建设,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镇小学生血防知识开课率达到100%,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六)各村(社区)
要积极配合支持镇卫生院的血吸虫病的查治病工作,负责宣传和组织人员查治病。在春、秋两季查灭螺工作中要协调好组与组,村与村边界区域的施药灭螺,解决好灭螺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
进一步提高对血防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将血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实事紧抓不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强化《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宣传,坚持依法防治;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各流行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2015年的血防工作,统筹规划,细化方案,量化指标,全面落实血防各项措施。
(二)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目标实现
按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德阳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血防工作春查秋会制度、例会制度、述职制度、通报制度、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镇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5年春秋两季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血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各流行村(社区)要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治意识
3—4月为血防宣传月,各流行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展版、宣传栏、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血吸虫病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防治知识的普及,增强群众血防意识,提高群众对血吸虫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提升防控意识和血防达标参与意识。
(四)加强队伍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血防专业队伍是血防工作正常开展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各流行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尤其是血防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要进一步加强对血防专业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逐步建立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业精高效的血吸虫病防治专业技术队伍,建立健全血吸虫病防治长效机制,确保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第四篇:血吸虫病防治知识
血吸虫病防治知识
一、我市血吸虫病现状
崇州市是全国血吸虫病重流行县,全市17个乡镇有不同程度流行。
血吸虫生活史
血吸虫生活史包括成虫→虫卵→毛蚴→胞蚴→尾蚴→童虫六个阶段。成虫寄生于人或其他哺乳动物的肠系膜静脉内,靠吞噬红细胞为生,一对成熟虫每天可产3000个左右虫卵,大部分虫卵随血液流入肝脏等器官,损害肝脏及其他组织,少部分随粪便排出体外。在我国钉螺是血吸虫的唯一中间宿主。
二、血吸虫病的危害
血吸虫病按照发病时间的长短和临床症状与体征的轻重可分为急性血吸虫病﹑慢性血吸虫病和晚期血吸虫。①急性血吸虫病表现为高热﹑肝脾肿大等症状,病情重,来势凶猛,若不及时治疗能危及生命。②慢性血吸虫病可无明显症状或自身没有感觉,部分伴有慢性腹泻﹑疲乏无力和消瘦等症状。③反复或重度感染血吸虫,未经及时,或治疗不彻底可发展为晚期血吸虫病,形成肝硬化,门脉高压,出现腹水,病人出现严重的营养不良﹑贫血,极度衰竭﹑呕血,甚至死亡。妇女感染可引起不孕,儿童感染影响发育可成为“侏儒”等。
三、哪些活动易接触疫水,如何预防。
很多生产活动﹑生活用水﹑游泳与戏水等都易接触疫水,如插秧﹑打谷﹑排水﹑捉鱼,沟塘﹑河流洗澡﹑洗手等。个人防护应穿长统靴或擦尾蚴防护药品尽量减少接触沟渠﹑河﹑塘水,特别是暑假期间中小学生,尽量不要到沟渠内捉鱼虾﹑戏水﹑游泳等,避免造成急血感染。
四、如何防治血吸虫病
疫区群众每年应参加当地政府﹑卫生部门组织的查灭螺和普查普治血吸虫病工作,发现患有血吸虫应及时服用治疗血吸虫病特效药物吡喹酮。关键是早查﹑早治,以免形成晚期血吸虫病,危及生命。因现阶段对血吸虫病只有治疗药物,而无预防药物,且血吸虫病易反复感染,疫区群众应每年参加血吸虫病普查,发现血吸虫感染及时治疗。
五、患了血吸虫如何检查﹑治疗
到过疫区﹑接触过疫水或疫区群众发现有急性﹑慢性﹑晚期血吸虫症状和体征者,应及时到乡镇医疗机构检查,根据病情进行规范性的治疗。
六、全民动员,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控制血吸虫病
几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必须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发挥有关职能部门(农业﹑水电﹑畜牧﹑卫生﹑教育﹑广播等)的协同作用。做到人畜粪便沼气无害化处理﹑沟渠硬化﹑下湿田改造﹑植树造林﹑产业结构调整﹑健康教育﹑人畜同步化疗等,这样就可以达到防治血吸虫病的目的,促进国民经济向前发展。
崇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
第五篇:血吸虫病防治知识
血吸虫病防治知识
一、什么叫血吸虫?
答:凡是寄生在脊椎动物血管内的吸虫称为血吸虫。脊椎动物指哺乳类如人类及哺乳动物(牛、羊、马、猪、犬、猫及鼠等)。血吸虫种类繁多,已为人类认识的86种,有19种与人类致病有关。其中有5种血吸虫(即日本、埃及、湄公、间插、曼氏血吸虫)致使人畜患血吸虫病。日本血吸虫致病严重,分布很广,包括日本、中国、菲律宾及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根据发掘出土的西汉古尸解剖分析证实:早在2000多年前就有日本血吸虫寄生在我国人体内了。
二、血吸虫病是怎样传播的?
答:人、畜接触了含有血吸虫尾蚴的水,尾蚴就会很快钻进人、畜体内,经过37天左右发育成血吸虫成虫,寄生在肠系膜血管里,以吸血维持生命。
雌虫在肠系膜静脉的内管里产卵。卵内含有毛蚴,每条雌虫每天产卵1000个左右,卵很小,要用显微镜才能看见。卵要放出毒素,影响健康;卵随血流到肠壁,能使肠壁破溃而进入肠腔内,随大便排除。
含有血吸虫卵的大便污染了水源,在水温大约25℃情况下,经4小时左右虫卵内毛蚴破壳而出,在水中快速游动,遇到钉螺,很快就会钻入钉螺内,在钉螺体内不断繁殖,形成大量尾蚴。含有尾蚴的钉螺遇水,尾蚴就不断逸入水中,人、畜下水接触到尾蚴而受感染,这样就得了血吸虫病。
血吸虫就这样周而复始地循环生存,不断地危害着人民生命与健康。
三、血吸虫生活史
血吸虫的发育和繁殖包括成虫、虫卵、毛蚴、尾蚴和童虫五个阶段。血吸虫成虫寄生于人或哺乳动物的肠系膜静脉中,部分虫卵随粪便排出体外,在水中孵出毛蚴,后钻入螺体,发育成尾蚴。尾蚴遇人或哺乳动物,侵入其皮肤后形成童虫,再移至肠系膜静脉寄生,发育为成虫。
四、人被感染上血吸虫病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答:感染途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生产性感染。如在田间从事农活、育秧、栽秧、收割、放水灌田、防洪排涝、捕鱼、捉虾、割草等。二是生活性感染。如在有血吸虫的疫水中洗衣服、洗蔬菜、游泳、洗手、洗脚等。
五、什么是疫水?
答:疫水是指在血吸虫病疫区沟渠、田、塘水中有感染人畜患病的含有血吸虫尾蚴的水。
六、什么是钉螺?
答:钉螺是血吸虫唯一的中间宿主。它是雌雄异体,水陆两栖的螺狮。形状呈圆锥形,长度一般不超过1cm,宽度不超过4mm,螺壳表面有纵肋,螺旋一般为6~9个,人们俗称“七转半”,主要分布在沟渠(农毛小沟渠为主)水线上下1m的范围内。稻田中钉螺主要分布在进水口和田埂附近,我市除沟田外个别旧水塘及养鱼塘也都发现有钉螺。
七、什么钉螺才会在感染血吸虫病中起作用?
答:同样的钉螺有两种情况:一是未感染的钉螺。另一种是感染钉螺,又称阳性钉螺。后一种钉螺是指血吸虫尾蚴寄生在螺体随时可能逸入水中,进入人畜体内,使人畜感染上血吸虫病。
八、血吸虫病对身体有什么危害?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我国人民身体健康的主要寄生虫病。从西汉古尸发现的血吸虫感染者来算,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解放前,许多人惨遭血吸虫病的危害而丧生,有的村舍也因血吸虫病而被毁灭。患了血吸虫病的病人,早期可以不出现症状,或者可以出现腹痛、腹泻、大便带血和乏力等症状,但是,一般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检查和治疗,天长日久,重复感染,逐渐形成慢性晚期血吸虫病;小孩患了血吸虫病则影响生长发育,长不高,智力低下,看起来就象小老头一样;妇女患了血吸虫病则月经不调,影响生育,并缺乏生活乐趣;如果发展成晚期血吸虫病,则腹腔里就会长腹水,肝脾肿大,表现出肚大如鼓,骨瘦如柴,有的还会大呕血,真是吃得做不得,严重影响劳动生产和生活,靠劳动致富是根本不可能的。血吸虫病的危害性就是影响生命、生产、生活、生长、生育之“五生”。
九、怎样防治血吸虫病?
血吸虫病防治,首先是防,其次是治。防就是想办法预防血吸虫感染,防止人和牲畜得血吸虫病;治,就是治疗已经患血吸虫病的人或畜。
1、避免与含有血吸虫尾蚴的水接触。在血吸虫病流行季节,人畜不要到有螺的河,堰,沟渠,池,塘等处洗衣物,中、小学生特别要注意不要到这些地方戏水、洗澡。如非得要到这些有螺环境去劳动生产,应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如穿胶靴、戴手套或在身上涂抹防蚴霜等等,避免皮肤与水接触。
2、积极消灭钉螺。消灭钉螺是预防血吸虫感染最根本的措施,没有钉螺,就不会引起血吸虫病传播。消灭钉螺,一是用药杀;二是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开新沟,填有螺旧沟;三是人工捕捉。在具体应用时,应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方法。
3、积极检查治疗血吸虫病。要知道自己是否患血吸虫病,应积极接受血吸虫病检查。中、小学生在学校接受检查,成人在住家所在地接受防疫人员上门检查。目前,检查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皮内试验、间接凝集试验、环卵试验、粪便沉孵检查等。经过检查确诊有血吸虫病后,无论自己有无症状或体征,均要及时进行治疗。目前治疗用的药物叫吡喹酮,此药毒性低,疗效好,服用方便。
十、血吸虫病在我省哪些地方流行?
1924年Faust首次报告仁寿县存在血吸虫病例,其后相继查获病牛和钉螺,至1949年解放,已报告成都平原及其周围17个县流行血吸虫病。建国后,经大规模调查,证实钉螺分布于11个市(州)的 62个县(市、区),隶属岷江、沱江、涪江和安宁河流域。经40多年防治,至今,已有27个县达到传播阻断标准,20个县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目前尚有15个县未达到传播控制标准。而且,在20个传播控制县中有8个县近年来由于疫情反复,出现了本地感染的病人和急性血吸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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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阶段相关信息
(1)血吸虫病:是由于人或牛、羊、猪等哺乳动物,感染了血吸虫所引起的一种疾病。
(2)血吸虫病的危害:人得了血吸虫病可引起发热、拉肚子等,严重损害身体健康,重者影响青少年生长发育。
(3)了解血吸虫生活简史:通过标本或挂图了解血吸虫的一生,认识钉螺。(4)感染血吸虫的途径:人在有钉螺的湖水、河塘、水渠里游泳、戏水、洗手,就可能得血吸虫病。牛、羊、猪等家畜也能得血吸虫病。
(5)预防血吸虫病的方法和措施:
①不在设有血防警示牌的湖水、河塘、水渠里游泳、戏水。②劝告家长不要在有钉螺的湖水、河塘、水渠里洗衣、洗菜等。③接触疫水后要及时到当地血防部门进行检查和治疗。中学阶段相关信息
(1)血吸虫:凡寄生在脊椎动物血管内的吸虫称为血吸虫。
(2)血吸虫病:是由于人或牛、羊、猪等哺乳动物,感染了血吸虫所引起的一种疾病。
(3)血吸虫病的危害:人得了血吸虫病可引起发热、拉肚子等,严重损害身体健康,重者影响青少年生长发育。
(4)了解血吸虫生活史:通过实物标本或挂图,了解钉螺形态和血吸虫的一生。
(5)感染血吸虫病途径:人、畜接触含有血吸虫尾蚴的疫水而感染,接触疫水10秒钟尾蚴即可侵入皮肤而感染。
(6)预防血吸虫感染的方法和措施:
①不在有钉螺分布的湖水、河塘、水渠里游泳、戏水。
②因生产生活不可避免接触疫水者,可在接触疫水前涂抹防护油膏,预防血吸虫感染。
③接触疫水后,要及时到当地血防部门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早期治疗。(7)控制血吸虫病方法和措施: ①改造钉螺孳生环境,消灭钉螺。
②改水改厕,防止粪便污染水源、保持饮用水卫生是控制血吸虫病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