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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日照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考核通知

2015日照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考核通知



第一篇:2015日照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考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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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考核通知

日照市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已结束。根据简章要求,按照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现将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体检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体检人员范围:参照体检人员名单。莒县卫生系统招聘人员的体检及考核由莒县卫生局另行组织。

2.体检时间:2015年8月10日(周一)上午7:00,请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体检单位,核实身份后依次进行体检。

3.体检地点:报考日照市中医医院的考生到日照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2号楼一楼)进行体检;报考日照市中医医院以外的其他单位的考生到日照市人民医院3号楼(1号急诊楼东侧)一楼健康体检部进行体检。

4.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和体检费300元。体检前勿饮食饮水,保持空腹。

5.联系电话: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3365207,联系人:傅科长、郭科长;体检中心 3365268;市中医医院政工科 8290338,联系人:党科长;体检中心 8290020。

6.档案审查:体检人员需提交个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护理岗位需同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不能现场提交人事档案的考生,需提前核实档案存放地,在体检时领取调档函并于8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送达或邮寄至日照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由用人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审查。档案邮寄地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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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日照市北京路138号日照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邮政编码:276826,电话:0633-8782902。

档案需由有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密封,自行拆开的档案一律不接收。

有工作经历的考生,要求原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将其工作经历有关材料(转正定级表、年度考核表、工资核定表等)入档密封,有关档案材料齐全;应届毕业生和未就业往届毕业生需保证个人档案完整。体检考核及档案审核合格后将根据档案中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后补档案材料一律不再入档,因档案材料未及时入档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公示及体检考核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日照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或监察室,电话分别为:0633-8782902,0633-8782910。

附件:市直卫生事业单位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日照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8月5日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第二篇:2013灞桥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3灞桥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

陕西人事考试网每日发布大量最新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是您获取公考资讯和积极备考的优质平台,欢迎广大考生的关注。

各位考生:

按照我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已完成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工作,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为取得灞桥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资格的考生。(具体名单见西安市灞桥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二、体检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7:00前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集合。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照片背面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体检费约400元,由考生自负。

2.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当日早晨要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注意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迟到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到达指定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按时到达指定集中地点,注意安全,保持电话畅通。

灞桥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

文章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sa.offcn.com)

第三篇:潍坊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核通知

潍坊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核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应聘人员:

为保证单位招聘人员的素质,根据《潍坊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有关规定,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体检原则上应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全过程邀请监察人员进行监督。

体检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须空腹(不能吃饭、喝水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不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允许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一)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注重考核应聘者的在校、在单位表现和拟任岗位相关的实践经验,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考核的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廉等几个方面,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

(三)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按下列程序进行:

1、考核前,各部门要对参加考核人员统一进行培训,明确指导思想,熟悉考核内容,掌握考核方法。

2、应届毕业生,档案已经到我市人才服务机构的,主要采取查阅档案的方式,档案仍未到我市人才服务机构的,主要采取到毕业院校了解情况的方式;对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应到托管单位查阅档案,到现工作单位考核其现实表现;对待业人员到所在居委会或原工作单位考核;对有工作单位人员到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考核。

3、考核小组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形成考核材料,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各方面表现、存在的问题及是否聘用的意见等(不少于500字)。

三、其他

因故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核期限为8月1日至10日,相关考核材料请于8月10日前报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请各用人部门或主管部门在体检考核前到市招聘办公室领取考生的有关材料。

附: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四篇:2013烟台莱阳市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考核通知(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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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烟台莱阳市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考核通知

按照《2013年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莱阳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13年9月7日上午。

报到时间:2013年9月7日上午 6:00。迟到10分钟视为弃权。集合地点: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号楼301会议室(二)参加体检人员

从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有不合格的,从本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二证”缺一不可)及1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费用500元由个人负担,直接交付医院。特困考生由本人凭有关证件提出免费申请,经同意后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负担。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聘用结果。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检要求。超过七日视为同意体检结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负担。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违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无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迟到10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空缺,从进入本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中依次递补。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的,不服从组织指挥的,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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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实行回避制度,考生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考核

体检工作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附:2013年莱阳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核人员名单.xls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第五篇:2015贵州江口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

2015贵州江口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

为顺利完成体检工作,确保体检质量,根据《2015年江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5年江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组织实施。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2015年9月1日(上午7:00开始)在江口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局办公室报到。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 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流程

1、考生进入侯检室后,将通讯工具交由体检工作人员保管;

2、体检工作人员核对受检人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相符,经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签到册上签名;

3、体检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体检签号并做好登记;

4、待所有考生抽取并登记体检签号后,体检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凭体检签号按顺序分组,由体检工作人员填写体检表格,体检表格上只能填写体检签号;

5、待分组完成并填写好体检表格后,由体检工作人员携本组考生体检表格带领考生逐项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体检表格,不得代体检工作人员向医务工作人员递送体检表格。

6、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到县人民医院四楼财务科缴纳体检费。

五、体检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7日不再受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结果依照程序进行公示。

六、纪律要求

1、参检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

2、考生抽取体检签号后,凭抽签号参加体检,不得向医务工作人员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在体检时必须服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

4、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015年江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体检工作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附则

本《通知》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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