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司法审计报告
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
一、绪言:
1、案情:
原某市电信局劳动服务公司出纳员张强,采用提取现金和收取营业收入不入账的方法,贪污公款50 000元。
2、鉴定要求:
(1)确认财务会计资料中有无张强贪污公款50 000元的会计事实;
(2)确认张强所经管的库存现金损失数额。
3、检材:
送检员送来检材: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电信局劳动服务公司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会计凭证、收款收据存根。
二、检验:
鉴定人对某市电信局劳动服务公司由张强经管库存现金所涉及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会计凭证、收款收据存根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发现:
(一)张强同时经管本公司飞跃旅馆、工程服务部、综合服务部等三个部门的库存现金,并分别建有现金日记账。其中:
1、飞跃旅馆现金日记账到2007年3月底,余额为24126.49元。
2、工程服务部的现金日记账2007年到4月底,余额为1942.30元。
3、综合服务部的现金日记账到2007年12月底,余额为718.43元。
(二)飞跃旅馆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下列业务未记账: 1、2006年12月31日,签发1631039#现金支票提取现金7000元。2、2006年3月1日,签发00302210#现金支票提取现金5000元。3、2007年4月12日,签发0030216#现金支票提取现金8000元。
另外,综合服务部2007年3月2日使用0399551#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18000元现金未记账。
上述提取现金未记账金额共计38000元。
(三)检验有关凭证、账簿和收款收据存根发现: 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收款收据》所列营业收入现金共计20399.25元均未记账。
(四)经检验,某市电信局劳动服务公司2007年2月共有6笔现金支出,共计21968.50元均未记账。
(五)经检验某市电信局劳动服务公司2007年4月已编制记账凭证但尚未记账的现金收入为21336.24元,尚未记账的现金支出为23821.16元。
三、论证
根据前述第(一)
(二)(三)
(四)(五)项检验结果可知:
某电信局劳动服务公司由张强经管的现金账面余额为26787.22元。
未入账收入为79735.49元(38000、20399.25、21336.24)
未入账支出为45729.66元(21908.5、23821.16)张强经手的现金实际余额应为60793.05(60793.05=原账面余额26787.22+未入账收入79735.49-未入账支出45729.66)
四、鉴定意见
经检验鉴定得出张强担任某市电信局劳动服务公司出纳员期间,2001年末现金日记账实际余额应为60793.05元,但账实核对时张强现金实际库存数仅为1774.4元(1774.4元数字来自司法会计检查),从而短缺现金59018.65元。
××市人民检察院 司法会计师:××× 司法会计师:××× 年 月 日 审计报告
天职京审字[200×]第××号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0×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范围段)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说明段)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说明段)
三、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按权益法核算,××公司的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将减少×万元,净利润将减少×万元,从而导致××公司由盈利×万元变为亏损×万元。(说明段)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受到前段所述事项的重大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公司20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20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意见段)
中国·北京
二○○×年×月×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篇二:司法会计鉴定报告模板
× × 市 人 民 法 院
司 法 会 计 鉴 定 报 告 书 xx审鉴字(2009)0000 号
司法鉴定机构:xx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 告 日 期: ××年××月××日
司法会计鉴定报告书 宏昌天圆审鉴字(2010)第 号 xxx人民法院:
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院委托,根据贵院xx年xx月xx日对本所的委托鉴定函中委托事项内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司法会计鉴定的相关规定,对贵院审理的xxx纠纷一案,在原告和被告提供的相关鉴定资料基础上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原告和被告应对提供本所的相关鉴定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本所的责任是根据委托鉴定事项,对鉴定证据发表司法会计鉴定意见。
现将鉴定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委托日期
1、委托方:xxx人民法院
2、委托日期:xx年xx月xx日
二、委托鉴定事项1、2、3、4、注:与法院委托鉴定书委托鉴定内容一致;
三、委托鉴定送鉴的相关资料
(一)原告送鉴的相关资料:
注:资料比较多可概括叙述提供资料的名称,资料少可详细叙述提供资料的名称
(二)被告提供证据资料
注:资料比较多可概括叙述提供资料的名称,资料少可详细叙述提供资料的名称
四、鉴定依据
1、行为依据: xx人民法院 年 月 日《xx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函》;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5)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
(6)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
3、资料依据:
(1)原告提供的资料(2)被告提供的资料
五、鉴定原则
本次鉴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工作原则,本所及参加此次会计鉴定的全体人员依据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相关会计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受被鉴定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与被鉴定各方当事人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六、鉴定过程
(本段描述鉴定过程,主要包括得出鉴定结论而已执行的主要鉴定程序)
七、鉴定结论
1、根据原告、被告提供的证据,审计查明并经原告、被告确认: 注:叙述鉴定结论
2、根据原告、被告提供的证据,审计查明原告确认:
注:叙述鉴定结论
3、根据原告、被告提供的证据,审计查明被告确认:
注:叙述鉴定结论
八、特别事项说明
1、无法认定事项的理由;
2、提请使用人注意的事项;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鉴定报告法律效力
1、本鉴定结论是依据证据资料提供人所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的基础上出具的,若因证据资料提供人提供虚假鉴定资料以及提供内容虚假的鉴定证据资料,导致鉴定结论失实及产生的后果应由鉴定证据资料提供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鉴定结论反映鉴定资料并为本次委托鉴定目的服务。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确定本鉴定结论。
3、本鉴定结论仅供xxx人民法院审理xx纠纷一案作为参考依据之目的而使用,本鉴定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或超出本委托目的,第三人不得使用,鉴定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除外)。
4、本鉴定结论系鉴定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规定效力。
附件:
(说明:附件包括我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鉴定许可证书复印件、3名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十、鉴定报告提出日期: xx 年xx 月xx日
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机构:篇三:审计报告举报信(最终版)审计报告举报信
九江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贵协会所属会员单位九江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林志民有关的财务事项审计报告》存在严重的违反《注册会计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在此特向贵协会予以举报如下问题并恳请贵协会追究九江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注册会计师雷金鹏、贺敏相关责任。
第一,在审计过程中未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存在严重的主观倾向,导致报告不实。
首先,九江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出具该报告存在严重的主观倾向。作为专业审计机构应当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审计内容,纵观该报告多处使用“假设”,“初步判断”“推定”等不严谨、不客观用语,严重的损害了其作为中介审计机构的公信力。另外考虑到该公司在全国企业征信系统上,于2011年7月25日被九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我公司有理由严重质疑该审计机构的职业操守、商业信誉以及专业水平。
其次,该报告未依据执业准则、规则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在该报告中所适用的鉴材并未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及司法机关核实其真实性,以不真实、违反必要审查核实程序做的审计结论必然是错误的。该报告第二项“审计材料”中明确记载:上述材料均由委托方和
审计申请方(即林志民)提供;该报告第五项“影响审计(核)意见的其他事项”第2条“本次审计(核)所依据的材料均由审计委托方和审计申请方提供,部分为复印件,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法律效力均由司法机关判定,我们不具有鉴别材料真伪的职能和责任。”而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6、27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或终止鉴定: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最后,该审计报告未根据审计的要求采用必要的调查方法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仅仅通过盲目推定假设得出审计意见严重不负责任。
在该审计意见中第2点记载“在审计中未有发现展晖国际向林志民另行支付促成费、作价款的会计凭证”这一结论与公安机关调查笔录相矛盾。该审计报告结论第3点记载“展晖建设及林志民先后共汇出人民币3768.6万和港币82万”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该报告只审查该笔资金出账却故意忽视回避该笔金额是否入账,如何入账,入的谁的账等关键核心等问题。在如此巨大的款项是否确定流入受害人账户证据完全不明确的情况下,就盲目得出上述错误结论是严重的不负责任。
第二,明知被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 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针对《林志民有关的财务事项审计报告》中涉及退股款的资金分别是1104万、950万、82万港币、1588.6万,都是通过第三方单位或个人转款或是收付大额现金或银行存款,这严重违反财务管理规
定。根据《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三章 银行账户的使用的第30、31、32、33 相关规定: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专用资金、临时资金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存款人银行账户办理。针对于如此明显的违背国家财会制度的情形作为审计单位的九江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仅不予指出该违法行为反而试图帮助委托单位隐瞒一带而过,且委托单位为什么放着合法简便的退还股款的方法不用却甘冒巨大风险使用他人账户或交付个人巨额资金,难道是林志民不懂最起码的财务常识?显然不是的,这其中不可告人的秘密只有委托单位和林志民自己知道。
综上,九江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林志民有关的财务事项审计报告》存在严重的违反《注册会计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恳请贵协会依法追究九江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注册会计师雷金鹏、贺敏相关责任。篇四:司法鉴定报告模板 徐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西安北路6号恒茂大厦820室 电话:0516-85799555 徐中鉴字(2010)第 020号
司法鉴定报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根据贵院(2010)邳法司委字第9号司法鉴定委托书的内容及要求,对贵院受理的江苏长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合同纠纷一案成立鉴定小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文件资料,对案件中涉及到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并出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荣盛文景苑5#、9#楼,局部框剪结构,工程结算经廊坊开发区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审计,因双方对部分工程造价未达成一致意见,故提出鉴定,鉴定范围经过贵院确认。
二、鉴定依据:
1、司法鉴定委托书;
2、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材料;
3、现场勘查资料;
三、鉴定程序:
1、接受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的鉴定委托;
2、根据司法鉴定委托书的要求,结合施工合同、结算书及相关材料
进行审核鉴定;
3、向委托人出具鉴定报告。
四、鉴定结果:
一、商业基础回填土: 5#楼:(证据卷宗ⅰp66页)索赔金额:31874.600 元
工程量: 771.49m3(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经双方认可)
工作内容:机械挖土、装车、翻斗车运距2公里、夯填
鉴定金额:23883.54元(含一次挖机进退场费)9#楼:(证据卷宗ⅰp72页)索赔金额:31609.500 元
工程量:761.73 m3(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经双方认可)
工作内容:机械挖土、装车、翻斗车运距2公里、夯填
鉴定金额:17834.75元
二、河塘北侧增加回填土: 5#楼:(证据卷宗ⅰp118页)索赔金额:8952.390 元
工程量:618.400 m3(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经双方认可)
工作内容:机械挖土装车、翻斗车运输、运距200米、夯填
鉴定金额:13230.25元 9#楼:(证据卷宗ⅰp112页)索赔金额:9828.080 元
工程量:644.79 m3(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经双方认可)
工作内容:机械挖土装车、翻斗车运输、运距200米、夯填
鉴定金额:13794.84元
三、铝合金百叶窗调差: 5#楼:(证据卷宗ⅰp35页)索赔金额:46094.420 元
工程量: 261.000 ㎡(工程量经双方认可)
调整内容: 铝合金百叶窗由原色调整为彩色(土黄色)鉴定金额:28797.92元 9#楼:(证据卷宗ⅰp41页)索赔金额:49603.590 元
工程量: 280.87㎡(工程量经双方认可)
调整内容:铝合金百叶窗由原色调整为彩色(土黄色)
鉴定金额:30990.31元
该项调整单价见建设单位现场批复意见证据卷宗ⅰp31页,按《徐州造价信息》参照执行,申请时间2008.8.2,批复时间2008.10.16。差价参照价差按2008.8月《徐州造价信息》调整,本色300元/㎡,彩色420元/㎡,标报价320元/㎡,调差100元/㎡。
四、护栏工程量调整: 5#楼:证据卷宗ⅱp46页,索赔金额:77149.250元
工程量:480.110 米(工程量经双方认可)
调整内容:护栏增加
鉴定金额:67997.22元
9#楼:证据卷宗ⅰp85页,索赔金额:78253.460 元 工程量:487.4 米(工程量经双方认可)
调整内容:护栏增加
鉴定金额:69024.32元
单价按投标价计入。
五、内外墙增加现浇带及窗台压顶 5#楼:证据卷宗ⅱp63页索赔金额:37206.460 元
工程量:增加:¢10钢筋:2.29t,¢6.5钢筋:0.481t,c20砼窗台压顶现浇(自拌):16.57m3扣除:空心砖墙370厚:7.67m3,240厚:4m3,200厚:5.28m3,120厚:0.87m3(工程量按图示计算)。调整内容:由徐州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改为江苏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做法改变引起造价改变。计算省做法扣除市做法,鉴定差价。
鉴定金额:18947.80元
9#楼:证据卷宗ⅰp108页索赔金额:28529.590 元
工程量:增加:¢10钢筋:1.43t,¢6.5钢筋:0.25t,c20砼窗台压顶现浇(自拌):15.3m3。扣除:空心砖墙370厚:7.41m3,240厚:3.51m3,200厚:3.715m3,120厚:0.67m3(工程量按图示计算)。
鉴定金额:13848.62元
调整内容:由徐州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改为江苏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做法改变引起造价改变。计算省做法扣除市做法,鉴定差价。单价按投标价计入。
六、钢材调差:
索赔金额:16793.000 元
5#楼:扁钢:6.18t,钢板:1.19t,¢10钢筋:2.29 t,¢6.5钢
筋0.481t 鉴定金额:8280.08元
9#楼:扁钢:6.18t钢板:1.22t,¢10钢筋:1.43 t,¢6.5钢筋:0.25t 鉴定金额:7413.75元
调整内容:合同约定为钢材价格调整,原审计报告仅对钢筋价格进行了调整,钢筋以外钢材为原投标报价中的含量,钢筋量为
(五)变更中钢筋量。
七、9#商业楼模板增量
索赔金额:6182.490 元
工程量:103.18㎡
鉴定金额:2972.22元 9#商业楼取直变更中模板量未计入,工程量按原审计中砼中模板含量,单价按投标价计入。
八、外墙砖镶贴增加费用
5#楼:索赔金额:348144.480 元,卷宗ⅰp57页
工程量:2898.410 ㎡(工程量经双方认可)
鉴定金额:182098.17元
9#楼:索赔金额:346591.790 元,卷宗ⅰp49页
工程量:2878.100 ㎡(工程量经双方认可)
鉴定金额:180645.32元
调整内容:原审计报告中按单价63元/㎡(不含面砖)计入,现篇五:司法鉴定报告程序
司法会计鉴定报告程序 司法会计鉴定报告是司法会计工作的结果,其服务对象是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司法会计鉴定报告怀中介机构报告不同。民间机构审计报告通常是简式报告,包括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四种报告形式。司法会计鉴定报告目前没有一个标准范示。笔者认为,司法会计鉴定报告应当为详式报告,其内容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标题。应当统一为“司法会计鉴定报告”。(2)收件人。应当为鉴定业务委托人。(3)简要案情。(4)司法审计情况:①被审计单位概况。单位名称、性质、隶属关系、财务状况;②被审单位账面反映情况;③审计情况。(5)鉴定分析说明及依据。包括质证、听证记录、会计资料、有关重大经济合同、重要会计记录等。(6)鉴定结论,即鉴定工作结果。对鉴定结果要陈述清楚并附鉴定明细表。
(7)鉴定人签章。签章人和鉴定人要一致,至少应由两人鉴定并签章。需要指出的是,鉴定结论要用陈述事实的证据来描述。至于鉴定结果究竟由哪一方负责,则由 法官业认定。鉴定报告的措词要严谨,事实和数字要准确,要有确凿的证据,经得起考验。司法审计情况要按委托内容逐条说明,说明哪些事项是符合国家有关财会制度、可以确认的,哪些事项经双方质证认可达成一致意见的,哪些事项有争议、需由法官来认定。
司法会计鉴定报告要送达委托人、诉讼当事人,要让他们明白和 读懂报告。因而对审计情况要附明细表,把审计过程中每一笔数据的出处列示清楚,每一笔数据都必须要有依据,要经得起各方面挑剔。
另外,司法会计鉴定还应当建立错鉴追究制度。故意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对于过失或技术水平原因出具错误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应当取消鉴定人资格。这样才能保障司法会计鉴定的质量和司法会计鉴定的严肃性。
第二篇:审计报告
教育经费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根据县教育局审计室的安排和苍教审涵(2013)32号文件的要求,我们对龙港学区的龙港实验中学、龙港三中、龙港五中、龙港八小、龙港十一小、白沙小学、海城小学和泸浦小学等八所学校进行教育经费及专项经费的审计调查。八所学校均为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均有开办学生食堂但都没有开设食堂专户;涉及校安工程项目的学校有、,但项目尚未竣工;现就本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如下(涉及数据方面的报表以汇总表方式独立进行横向比较这里不再阐述相关数据):
之一
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相对滞后,明显落后于预算管理发展的要求。
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失控,管理者和编制者认识不到位,忽视单位预算管理,只注重收入管理,不重视支出,无支出计划,即使有预算也是流于形式,项目论证不充分,编制粗糙、准确性差、内容及款项没有细化,影响预算的真实性、准确性,造成预算执行的变化多端,随意追加、变更项目等,造成前后脱节,无法根据预算对经费进行有效控制,加上领导认识不足,预算观念不强,部分编制人员业务又不精,直接影响预算编制质量,使预算总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破坏了预算的严肃性。
2、学校预算执行过程监管薄弱。
第一,自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学校预算管理有“重两头轻中间”的倾向,即学校往往重视年初学校能向财政算多少经费,年未决算学校实际能到位多少资金,而忽视过程中经费、项目增减与经费支出计
划执行情况。会计集中核算后学校经费直接在“核算中心”发生或完成,预算执行中必然存在“间差”(时间与空间),各单位均没有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跟踪并整理预算批复后过程的监管,违反会计信息及时性、明晰性原则,最终延误决算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经费遗漏的风险。比如2012年的因岗位设置、正常晋升、职务晋升等因调增当年预算,许多学校对这一因追加的经费却悄然不知,致使这笔经费至今仍为兑现。第二,由于财政部门实际只参与了预算编制结果的审核和预算拨款两个环节,对预算编制的过程和预算的执行缺乏有效监督,使预算监控制度流于形式;多年来内部审计也从没有对学校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过审计;而学校单位更是在编制预算成了一纸空文,纯粹是为完成编制预算而预算,学校预算缺乏有效监督,预算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3、编制方法陈旧、超支、占用其他预算资金。
近年来,虽然我县对学校预算实行综合的管理,采用了统一的预算政策、口径编制,但学校对经费的安排还是走老的“套路”,习惯用“增量预算”的编制方法,没有计划性地确立保证项目、重点投入项目、压缩支出项目、低线维持项目等合理进行编制,对专项经费的安排具主观随意性,没有提供进行科学的测算依据,结果导致了公用经费占用专项经费等行为;单位自立奖金福利津贴项目;学校经常性经费占用拨入专项资金;学校基本建设投资未单独核算与经常性经费相混淆。从而使得经费支出结构不尽合理,最终使学校经费落实不到位。
之二
专项经费管理的问题
1、专项经费没有专设账户或明细专项进行核算,专项经费管理不清晰。专项经费严格地来讲应设专户进行独立核算,待项目完工或实施
完毕时再进行销户或结转,这样能清晰反应专项资金的支配情况和管理。在我们所抽查的学校对专项经费均无采用专户或专项明细进行核 算。其原因是学校专项经费作为年初预算并没独立进行编制,这部分经费往往是财政统筹安排或教育部门代为编制,具有不确定性。经费下达时往往与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捆绑下达,于是核算中心财务人员也就没有对专项经费按照款、项、目的要求进行专项明细核算。导致专项经费管理不清晰,与日常经费混淆。
2、营养餐资助管理需要合理监管。经查八个单位均涉及营养餐,合计金额。因所审学校均无条件开办学生食堂供学生就餐,其营养餐发放渠道多样,形式不一,从所提供的发票内容上看有发放牛奶的、食用油、蛋糕等食物,也有向学生配送热餐的,也有来自酒行的营养餐发票,也有至2012年底尚未支出的。
之三
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
1、绩效与津补贴并行。2010年实施绩效工资之后,明文规定学校不得借任何名义发放奖金、津补贴,本次调查仍有个别学校在实施绩效工资后以党团活动、职务补、加班、监考、带队、计生补、路费补贴、办公包干费、护校等重立项目发放津补贴。
2、变项支付。按照培训费不少于公用经费10%的投入要求,学校培训费、会议费明显提升,但入账经济内容与科目不符,比如招待费、活动费纳入的培训费会务费等,出现“明转暗、真转假”的不真实的经济业务,根本上违反的会计真实性原则。
3、招待费开支标准超限。城镇学校及规模小的学校招待费用均与2011要出台的标准(公用经费的4%)相比较,会有较大超标准开支。
4、原始凭证的不合法不合理。其主要有:在大额修理费支出未取得监制发票,学校自制补贴凭证;差旅费报销取的发票不足或为过期票据,或培训等审批材料不完整;大额修理费给付对象为财务人员。
5、应插入除龙八小外其他七所学校食堂管理和经费收支的请况。
6、大笔现金支出。
7、往来款项年末余额过大没有及时结算。
之四
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不清,账实不符。
多年来教育系统就有固定资产管理不善之说。其原有:
1、制度不完善、责任不明确、监督不严、管理人员配备不够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效率低,浪费、闲置、损失和流失的主要原因。
2、经过校安工程的改造,校舍搬迁、拆除,更使学校“家底”不清、账实不符。
3、经过此次调查发现有些学校至今还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有些学校虽有账本,但记载的内容信息远远不能体现和满足固定资产管理的需求,或记载的内容不能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使记载的信息没有延续性价值,有些单位几易部门负责人与经手人,导致资产信息不完整与去向不明。
4、由于学校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本质特征与办学成本“本与利”不形成比值的关系,导致学校在固定资产管理的理念上陈旧,形成了“重购置,轻管理,重钱轻物”的问题在教育系统普遍存在,学校相关部
门的资产管理沟通和协调上各自为政,导致资产管理松懈与无序,加上内部与外部监管不到位,使得固定资产管理杂而乱。
四、会计核算进“核算中心”以后,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足愈加明显。划拨或捐赠资产的管理尤为不善(不给予入账),致使固定资产入帐不及时或没有入账,这不仅仅体现在资产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符,同时也使国有资产长期宕于账外或流失。
审计调查组组长:王亦财
成员:李子椿、雷祖恳、欧阳后王
2013年4月20日
第三篇:审计报告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审计报告
根据省保密局要求,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在公司内部系统内开展自查,认真对待,不走过场,确保检查不漏一机一人。虽然在检查中没有发现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的情况,但是,仍然要求计算机使用管理人员不能放松警惕,要时刻注意自己所使用和管理的计算机符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确保涉密计算机不上网,网上发布信息严格审查,涉密资料专门存储,不交换使用涉密存储设备,严格落实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全公司各个部门员工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始终把安全保密宣传教育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经常性地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各级有关加强安全保密的规定和保密常识,如看计算机泄密录像等,通过学习全公司各部门员工安全忧患意识明显增强,执行安全保密规定的自觉性和能力明显提高。
二、明显界定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应有相应的标识,设置开机、屏保口令,定期更换口令,存放环境要安全可靠。涉密移动硬盘、软盘、光盘、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加强管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也应有标识,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中使用,严防泄密。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介质不得以任何理由处理涉密信息,非涉密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中使用涉密信息。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连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三、加强笔记本电脑的使用管理。笔记本电脑主要在公司内部用于学习计算机新软件、软件调试,不得处理涉密数据或文件。
四、计算机的使用人员要定期对电脑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升级病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对外来计算机介质必须坚持先交计算机管理人员查杀病毒再上中转机使用的原则。
五、对需要维修的涉密计算机,各部门必须事先将计算机内的涉密信息进行清除;如需调换计算机硬盘,清楚涉密信息后方可允许维修人员将硬盘带走。对报废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彻底清除计算机内的信息,方可处理。
六、小结
安全审计作为一门新的信息安全技术,能够对整个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监控,如实记录系统内发生的任何事件,一个完善的安全审计系统可以根据一定的安全策略记录和分析历史操作事件及数据,有效的记录攻击事件的发生,提供有效改进系统性能和安全性能的依据。
计算机管理小组 2012.4.2
5审计记录
安全策略检查
完成情况 具体情况
1、设置各类口令并定期更换(注意系统管理员密码)是□ 否□
2、涉密计算机上无上网记录(检查重点)是□ 否□
3、硬盘序列号与台帐吻合是□ 否□
4、涉密机上无使用非涉密存储介质记录(检查重点)是□ 否□
5、已按要求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升级 是□ 否□
6、已按要求做好文件内标识
是□ 否□外部环境检查
完成情况 具体情况
7、放置地点与台帐吻合是□ 否□
8、涉密机主机与其它主机物理距离是否达到1.5米 是□ 否□
9、已在正确位置粘贴保密提醒标识、旧标识已清除
是□ 否□
10、涉密计算机未连接违规外联设备
是□ 否□
11、涉密计算机屏幕有所保护,做到无关人员不可视 是□ 否□
12、无内置刻录光驱 是□ 否□
13、网络接口按要求处理到位
是□ 否□
14、涉密计算机未使用无线设备、无绳电话 是□ 否□
15、已按要求做好各类工作记录
是□ 否□管理人员检查
完成情况 具体情况
16、涉密介质是否保存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密码柜中
是□ 否□
17、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是□ 否□
18、下班时是否做到清桌锁柜 是□ 否□
19、涉密过程文档是否按密件管理
是□ 否□20、对单位的密品管理是否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是□ 否□
21、是否清楚单位涉密事项及定密工作的管理流程
是□ 否□
22、是否熟悉要害部门部位数量及人防、物防、技防现状
是□ 否□
23、涉密计算机密码长度、强度、更换时间是否符合保密管理规定
是□ 否□
24、离开工位时USBkey是否存入保密柜
是□ 否□
25、涉密计算机摆放位置和环境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是□ 否□
26、涉密计算机是否按时更新病毒库并及时查杀
是□ 否□
27、是否要求现场维修涉密设备时履行审批手续并全程旁站陪同
是□ 否□
28、是否熟悉涉密与非涉密中间交换机使用流程 是□ 否□
29、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外出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是□ 否□30、涉密便携式计算机是否拆除无线网卡 是□ 否□
31、涉密便携式计算机是否存放在保密柜中 是□ 否□
32、外出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是□ 否□
33、外出携带涉密载体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是□ 否□
33、普通传真机是否可以传真涉密文件资料 是□ 否□
其它问题:
检查人员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审计报告
(一)[资料]
1.A公司拥有自购置之日起就大幅度增值的房屋一栋。资产负债表中将该房屋以现行评估价表示,并已充分披露,该公司深信资产负债表中所列房屋估价较为合理。
2.B公司为非银行金融公司,该公司遵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贬值会计报表,但某些项目和《企业会计准则》严重背离。这些项目所涉及的金额不大,而且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做了充分揭示。
3.C公司对各子公司都拥有股票投资。已查明。各项投资均以原始成本入账,但难于审核各子公司,以查明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数额的真实性。
4.D公司正作为某诉讼案件的被告,一旦败诉,将用公司的部分资产赔偿,公司已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做了说明。
[要求]请分别就上述四种情况,指出注册会计师杨敏应出具何种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并简要说明理由。
七、审计意见的表述
审计意见的表述
(一)1.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房屋应以原价表示,该公司以现行评估价表示,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报告中应予说明。
2.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虽然某些项目违背了会计准则,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且金额不大,又在报表附注中予以充分揭示。
3.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对子公司的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该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此外,又无法实施对各子公司的审查,从而无法验证公司长期投资数额的正确性。因而应当根据对子公司投资在该公司会计报表中的重要程度,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4.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因注册会计师对这一诉讼案件的结果无法作出合理估计,而又认为所审计的会计报表总体上是合法且公允的,因此有必要在审计报告中提醒读者,使报告使用人在阅读会计报表进不应忽视这一不确定事项。
第五篇:2017新版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ABC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一、对财务报表审计的报告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 ABC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 2016 的利润表、现金流量、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 , 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 ,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 我们独立于公司 , 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 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的背景下进行处理的,我们不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沟 通关键审计事项》的规定描述每一关键审计事项。]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公司、停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 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我们同时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对这些风险有针对性地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 ,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 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 ,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 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 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 基 于所获取的审计证据 , 对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 从而可能导致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得出结论。如 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持续经营。(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 并评价对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交易和事项。
除其他事项外 ,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包括我们在审计土识别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沟通。
我们还就遵守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
明,并就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
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与治理层进行沟通。
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当期财务报表审 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 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其罕见的情形下, 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方面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对其他法律和监管要求的报告
[本部分的格式和内容,取决于法律法规对其他报告责任的性质的规定。法律法规规范的事项(其他报告责任)应当在本部分处理, 除非那些其他报告责任与审计准则所要求的报告责任涉及相同的主
题。如果涉及相同的主题,其他报告责任可以在审计准则所要求的同 一报告要素部分中列示。当其他报告责任和审计准则规定的报告责任涉及同一主题,并且审计报告中的措辞能够将其他报告责任与审计准 则规定的责任予以清楚地区分(如差异存在)时,允许将两者合并列
示(即包含在对财务报表审计的报告部分中,并使用适当的副标题)。]
负责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项目合伙人是[姓名]。
xx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 XXX(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XXX(签名并盖章)
中国大连市 二O一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