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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排期

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排期



第一篇: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排期

城中村改造项目

一、基础工作

1.组建城中村改造项目成员小组;(地产公司)2.制定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初步计划;(地产公司)3.协调村中相关人员;(地产公司、村委会)4.收集郑州市关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相关规定和资料;(地产公司)

二、前期工作

1.与城中村所在街道办事处建立沟通机制,促进整个项目推进;(地产公司、办事处)

2.办事处相关人员协助公司人员进驻村中,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地产公司)

3.对村中土地、房屋现状进行取证留底;(地产公司)

4.出具基本摸底情况汇总表(拆迁补偿面积、户数、人数、房屋权属状况);(地产公司)

三、协议签定

1.公司起草关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意向;(地产公司)2.与村委会干部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沟通,听取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地产公司、村委会、街道办事处)3.公司根据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对于意向的意见反馈,撰写城中村项目改造的合作协议书;(地产公司)

4.无异议后,公司与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签署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合作协议书;(地产公司、村委会、街道办事处)

5.起草城中村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地产公司)6.与村委会干部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开会,对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讨论并形成修改意见;(地产公司、村委会、街道办事处)

7.公司根据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的意见对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地产公司)

四、村委会协调村民代表形成决议

1.街道办事处起草“XX村民代表大会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决议”;(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派人协助村委会选取村民代表(10户1代表);(街道办事处、村委会)

3.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合作协议书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内容进行讨论和传达;(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村民代表)

4.征得村民代表的同意后签署“XX村民代表大会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决议”;(村委会、街道办事处)5.决议签署后,进行公示;(村委会、街道办事处)

五、上报郑州市城中村指挥部纳入计划

1.公司准备需要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资料(1、村、组领导班子名单;

2、村、组改造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3、村、组各类土地、人口、建筑物等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资料;

4、村、组改造建设方案;

5、开发商的资质等级证明、工商执照、资金证明、开发业绩等;

6、村、组与开发商签订的联合改造协议;

7、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及经济分析;

8、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决议;

9、街道办事处意见;

10、土地部门手续办理进度情况);(地产公司、村委会、街道办事处)2.街道办事处将相关资料上报区政府、指挥部讨论通过;(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将相关资料上报市政府、指挥部讨论通过;(街道办事处)

4.区、市政府、指挥部下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批复;(区、市政府指挥部)

六、土地确权

1.提供测量、确权等相关资料;(区土地局)2.土地局工作小组进驻村里测量;(区土地局)3.土地局出测绘数据和定界图;(区土地局)4.以村里名义向土地局申请土地确权工作;(区土地局)

5.协助土地局下发四邻确权通知书;(区土地局)

七、用地控规设计

1.公司准备申请设计要求所需要的资料(1、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相关批复;

2、城中村现状基本资料,包括村人口、户数、改造总用地面积、各种用地面积;

3、土地部门确认的村、组现有土地面积,使用性质等;

4、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5、合作协议书);(地产公司)

2.区城中村指挥部对基础资料进行审查后提出书面意见;(区城中村指挥部)

3.受到申请后,规划分局工作进行现场踏勘,拟写设计要点,报市规划局用地处及主管领导签字;(区规划局和市规划局)

4.委托测绘队现场测量定界;(市规划院)5.出具规划定界图;(市规划院)6.签订设计合同;(市规划院)

7.与设计单位交流,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市规划院)

8.下发设计任务书;(市规划院)

9.提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方案;(市规划院)10.控规初步方案审查,反馈意见,设计院修改;(市规划院)

11.控规中期方案(修改过);(市规划院)12.区规划局组织市规划局进行评审;(市规划院)13.出具控规文本(定稿);(市规划院)14.市规划局下达控规批复;(市规划局)15.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局)16.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

1.项目前期的实地踏勘,周边环境及配套调查;(地产公司)

2.周边市场楼盘调研;(地产公司)3.项目测算;(地产公司)

4.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地产公司)

九、集体土地变国有土地

1.上报市土地局的资料整理;(区土地局)2.市土地局地籍处受理;(市土地局)3.对土地面积进行核准;(市土地局)4.土地利用处审核;(市土地局)5.出土地边界图;(市土地局)6.讨论审核;(市土地局)7.领导签批;(市土地局)8.大厅公示;(是土地局)9.办理国有土地证(土地从集体变为国有);(市土地局)

十、土地挂牌

1.整理相关资料上报土地局;(市土地局)2.土地储备中心受理;(土地储备中心)3.土地交易中心受理;(土地交易中心)4.设定唯一条件挂牌;(土地储备中心)5.交纳保证金;(地产公司)6.摘牌;(地产公司)7.交纳契税;(地产公司)

8.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地产公司)

十一、拆迁

1.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地产公司)

2.成立拆迁指挥小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地产公司);

3.逐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地产公司、村民、街道办事处)

4.由拆迁指挥部牵头,进行拆迁;(地产公司、村民、街道办事处、村民)

第二篇: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方案

新乡市红旗区西马小营村 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西马小营城中村改造,根据新乡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规定,结合西马小营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该村位于友谊路以南、藏营村以东、黄河大道以北,共有各类土地约116亩;人口情况523户(其中两层砖混结构318户,单元楼住户205户),村内现有各类建筑物面积96000平万米,(其中包括部分违章建筑和无证建筑、以及公司集体用地、用房等公用部分)住宅建筑面积为93000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为3000平万;前述约116亩土地拟全部纳入改造用地范围;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约为100万元。

二、城中村改造分期建设方案

根据规划,西马小营村城中村改造的总建筑规模为50万平万米,其中用于村民安置的规模为9.6万平万米,用于配套开发的规模为40.1万平万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规模为0.3万平方米。

小区总体定位简欧式建筑风格,大气而不张扬,计划拟建32栋高层住宅。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全,拟建幼儿园一座、会所一座、社区卫生院、垃圾中转站等配套服务设施。小区整体绿化突出层次园林景观,以欧式化为基准,小品点缀其中,使人们进入小区有一种身处异景的感觉。小区沿友谊路定为普通商业街区,设黄河大道定为休闲商业街区,我们投巨资把胜利渠北岸景观绿化做好,使人们漫步河岸悠闲自得,购物、休闲紧密结合,为新乡又增添一处靓丽的风景线。公司计划引胜利渠水入小区景观水系,绕小区一圈再入胜利渠,使整个小区活水景观作为亮点。

小区规模宏大,配套设施齐全,属大型城市综合体,建成后对提升新乡老城区整体形象,改善改造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带动周边商业的发展起关键的作用。

该项目共分二期开发改造

第一期总建筑规模为30万平方米,用于安置的建筑规模为 10万平万米,用于开发的建筑规模为20万平万米,安置与开发用房同时开工,开工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工期24个月;第二期……

三、西马小营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办法

1、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本次改造中对村民房屋拆迁安置均按新乡市人民政府新政文[2011]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以村民房产证标注面积或基准建筑面积为准进行补偿(基准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时,其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有产权证的,以产权标注面积为准,按新乡市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没有产权证的,凭宅基地证以基准建筑面积为准进行补偿,其合法宅基地上被拆除的房屋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面积内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超过基准建筑面积的部分,给予适当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时,其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有产权证的,以产权证标注面积1:1进行产权调换。没有产权证的,凭宅基地证每处合法宅基地,按基准建筑面积予以安置,实际拆除面积未达到基准建筑面积部分,由被拆迁人按照新建住宅建筑安装成木价补齐差价;实际拆除面积超过基准建筑面积的部分,由拆迁人给予适当货币补偿。

对拆除面积超过基准建筑面积部分的货币补偿,按新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

每处合法宅基地原则上接一个基准建筑面积安置。在城中村改造期间,符合分户条件的本村村民,原则上每户可按新建住宅建筑安装成本价购买一套面积不大于I20平万米住宅。是否符合分户条件由区政府认定。

2、村民安置楼房位置

根据协商并经西马小营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规划中的1-6号共6栋住宅为村民安置楼,面积为96000平方米。

3、安置楼房分配方法

依据市政府新政文【2011】3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讨论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并形成书面决议。

4、旧村拆除办法

区政府成立由街道办事处和村共同参与的西马小营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指挥部具体负责旧村拆迁工作,原则上先由指挥部和被拆迁人按照有关政策签订指挥部统一组织进行建筑垃圾的清运。附件:

1、西马小营小区规划初步方案。

2、提供开发公司的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开发业绩证明)。

3、其他所需文件、资料。

第三篇: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更新日期:2009-10-9 14:03:56

索 引 号:530121-012218-20091009-0001

名 称: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城中村”改造步伐,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精简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流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处于主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适用本办法,呈贡县新城建设中的迁村并点和新型社区建设适用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其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以及更名为社区,但土地所有制性质和经济组织性质仍为集体所有制的“翻牌社区”。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改造,是指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化要求,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城中村”改造分为综合整治和全面改造两种基本类型。综合整治是指基本不涉及房屋拆建的环境净化、美化、公共设施配套项目,由区(县)政府编制工作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即可组织实施。全面改造包括整体拆建和局部拆建,应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项目前期研究,组织报批,经市级领导小组批准,下达改造计划后组织实施。

第二章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是指以经批准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其它层次规划为依据,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环境风貌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对规划编制区内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目标、模式、拆迁安置、功能定位、土地利用、开发强度、绿地系统、道路交通、公共与市政配套设施、改造收益分析等控制要

求作出的规划。

城中村改造工作中,要通过规划引导和控制保障公共利益,凸现政府主导作用,在确保环境品质的前提下进行市场化运作。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实施前应完成拟改造地块“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 的编制报批工作,作为确定项目所涉及地块规划控制条件和技术指标、供地方式、拆迁安置方案和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国土、规划、发改等部门应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及时给予区(县)政府技术指导,并进行工作意见的动态反馈。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区县政府应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调动激发保护好广大城中村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并可以公开、择优选择投资商作为投资意向人参与项目前期工作。

第六条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划定规划编制区;

(二)改造目标;

(三)功能定位;

(四)改造模式及策略;

(五)供地方式及拆迁安置方案;

(六)土地利用:用地布局、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及相容性、开发强度、建筑总量及各类建筑量、绿地率及绿化覆盖率、居住人口及户数;

(七)开放空间和园林绿地系统;

(八)配套设施:各类公共和市政配套设施的控制;

(九)道路交通:地块内外部交通组织、道路及场地竖向、交通场站设施布局和控制要求、步行系统控制;

(十)市政工程:水、电、气、环卫、防灾等各类市政工程管线的负荷预测、管网体系及设施控制;

(十一)城市设计:城市空间组织、景观环境设计、建筑形态控制;

(十二)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可行性评价;

(十三)改造影响评价,包括对环境、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四个方面的影响评价;

(十四)其他要求,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等。

(十五)实施时序和实施措施,包括分期实施计划和相关的配套措施。

以上控制内容,应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

第七条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研究报告。规划文本是对规划各项目标和内容的规定性要求。规划图纸是说明规划意图和规划方案的相关图示。规划研究报告是指关于规划设计情况的技术性研究和说明的文字,是对规定性要求的论证和解释。根据控制内容及深度要求,可将若干图纸合并表达,但应满足清楚说明规划编制区现状特征、规划构思和规划控制规定的需要。当规划范围较大、总体规划图纸不能表达清楚规划要求时,应制作分图。

第八条专项规划的主要研究结论、规划控制条件、技术指标及土地利用相关内容应取得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的审核意见;拆迁安置方案应提交基层按民主程序表决通过(90%以上)。专项规划成熟后由区政府上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初审并转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市规划委员会可委托其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批。

第九条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成果的实物形式包括:

(一)规划文本、规划研究报告及规划缩图:统一按A3幅面装订为一本,大于A3幅面的亦折叠为A3幅面大小装订;

(二)规划图纸:根据各类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的深度规定,分别按照法定图则或详细蓝图的比例绘制,图幅可采用A1、A0、A1加长、A0加长,同一项目的图纸比例应统一;

(三)光盘:内容为上述规划文本、规划研究报告和规划图纸的电子数据。规划文本和规划研究报告采用WORD格式(*、doc);规划图纸采用ACAD格式(*、dwg)。

第十条专项规划批准后,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列入昆明市城中村改造计划目录;各区(县)政府负责将已批准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在区(县)政府办公场所和改造规划影响的范围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实施改造过程中,确需变更用地规划、供地方案及拆迁安置方案时,须按原程序报批。

第三章土地处置和拆迁安置

第十一条专项规划批准后,由区(县)政府将改造范围用地报市国土部门,改造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按照“改制先行、改建跟进”的原则,将农民转为居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农村集体经济转为城市混合经济或股份制经济后,依法转为国

有土地。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以区(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办理“城中村” 改造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手续。

第十二条土地处置前,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需提供拆迁后土地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文件、附图以及道路红线图等有关技术文件。

城中村改造用地供地方式主要采取“毛地公开交易”方式,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实现土地开发一、二级市场连动运作。视项目具体情况,也可采取“净地公开交易”方式,由区(县)政府主导完成土地一级市场整理工作。第十三条采用“毛地公开交易”方式的改造项目,区(县)政府需明确拆迁安置户数和人数以及拆迁安置费用、安置补偿房屋建筑面积等有关事项,完成对拟出让的地块的权属核查、地价评估、图件测绘等基础性工作。在完成改造范围内集体土地保征和国有土地收回后,将改造范围内用地整体上报市国土部门进入土地储备,专项规划作为土地交易条件,以公开交易的方式组织土地供应。土地竞买人只对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进行竞价, 竞得人只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土地竞得人需按照专项规划确定的拆迁安置方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拆迁安置工作,否则退出“城中村”改造工作,并对前期投入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采用“净地公开交易”方式供地的改造项目,应当由区(县)政府主导完成集体土地保征、国有土地收回及改造范围拆迁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净地进行收储和公开交易。参与拆迁的企业必须参与土地交易,若其竞得土地使用权,只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净收益。

第十五条在实施“城中村”改造中,应当按照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实施整体拆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旧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补偿采用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具体政策由区(县)政府制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并承担有关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拆迁补偿的对象为合法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被拆迁物体设置了租赁、抵押和担保法律关系的,依照国家有关担保抵押的法律规定执行,不影响拆迁工作进行。

第四章规划建设

第十七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应当依据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的设计方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主要街区、文物景点周边城中村的改造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广泛征求各界意见,也可以公开征集方案。

第十八条城中村改造涉及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应当优先列入城市建设计划,尽快提高城中村设施的城市化水平,为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第十九条“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标企业须按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与拆迁安置协议进行拆迁安置。拆迁安置基本完成(90%以上)后,中标企业持环保、滇管等有关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证,获得土地使用权;中标企业持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项目批文等文件、资料,按程序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在完成工程方案设计后,按程序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有关材料到建设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按现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并增加拆迁安置完成情况、批准的公益设施建设情况的内容一并进行竣工验收。

涉及上述行政许可的部门应为城中村(旧村)改造项目开设“直通车”或“绿色通道”服务。中标企业按照“城中村”改造项目减免有关规费的原则,可分别向相关部门申请费用减免。

第五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条市、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监管,监督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工程顺利进行、工程质量合格、市政配套设施及时交付使用。

第二十一条对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公共利益的环节,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法行为,有关主管机关必须及时依法查处。

第二十二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民事纠纷的,由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必要时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协助。经协调处理仍不能解决争端的,由有关当事人依照约定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昆明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城中村”改造范围

内户口迁移和分户行为。集体土地补偿款项的分配,要按照基层自治民主管理的规定,在区(县)政府指导下,对参与分配人员名单及分配方案进行决策并公示。拆迁安置补偿中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补偿的,应综合考虑以户为单位和以幢为单位的实际情况,避免虚增补偿安置对象。

第二十四条对城中村违法建筑的处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各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未尽事宜根据国务院第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云南省政府第109号令《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及昆明市相关规定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篇: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议书

富平县_______城中村改造

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名称】富平县_______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富平县城_______,西临_______,南临_______,东临_______,北临_______。

四、【承办单位概况】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经__________()___号文件批准于___年___月成立的___公司,隶属于___,注册资金人民币___万元,经营房地产开发和旧城改造项目。公司资金雄厚,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齐备,下设办公室、项目部、财务部、人事部、工程部、销售部。公司总部共有职工___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___人,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___人,对房地产开发管理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开发的项目有:______,于___年开发的___小区,位于______,占地___亩,总建筑面积___万平方米,是“老百姓买的起的好房子”。______,于___年由我公司与___公司合作开发的多层住宅,位于_________,占地___亩,总建筑面积___万平方米,是附近企业“上班族理想的居住地”。______,于___年开工建设的高层住宅,位于______,占地___亩,总建筑面积___万平方米,是“为国家公务员精心打造的官邸”„„

五、【项目定位以及建设条件】

1、项目定位:

富平县是渭南市西部的区域中心城市,位于关中经济区的辐射地带,处于西安地区的边缘。南部与西安市阎良区接壤,北依铜川,位于煤炭城市韩城的西南侧,处于西安、铜川、咸阳、渭南四市通衢的位置。山、水、皆俱,历史与生态资源十分丰富。

近年来,富平县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区域综合实力已迈入省市先进区(县)行列,城市空间也在快速拓展,城市建设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目前,富平房地产市场发展如火如荼,城中村改造相对滞后,随着《富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实施,为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要求,打造“城市核心、区域地标、宜居新低、绿意富平”城市居住环境发展新格局,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

2、项目建设条件:

富平县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中北部,面积1242平方公里,总人口81万,是陕西省第一人口大县;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全国“奶山羊之乡”、著名的“中国柿乡”;是中国西部最大的早中熟苹果生产基地和酥梨、蔬菜、花椒、秦川牛、笼养鸡、生猪生产基地县。

富平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地处陕西省“关中—天水经济区”的东翼,是关中通往陕北的要冲,是连接渭北东西的枢纽。县城位于西安、咸阳、渭南和铜川四个大中城市的交汇位置,距省会西安和咸阳国际机场各60公里,距中国飞机城——西安阎良仅12公里。境内有京昆、包茂两条高速公路;106、208两条省道;咸铜、西韩、梅

七、西延四条铁路穿境而过。而今西安—富平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已经启动,融入西安都市圈步伐正在加速。

富平县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县城中心区,属县城黄金地段,地理位置优越,周边为县城主干街道,加之县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为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要求,“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举措,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千秋工程。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同时极具商业及开发价值。

六、【建设规模】

依据省市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的通知, 结合富平城市总体规划原则,根据当地实际,以人为本,合理利用土地,创造舒适、安宁、环境秀美、健康、经济适用的住宅小区。

富平县_______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总占地______亩,总建筑面积______万平方米,建有高层住宅、学校、托幼、活动中心、商业网点、网球场、篮球场、羽毛球馆等健身设施及公建配套设施。

七、【建设内容】

1、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和公建工程。总建筑面积___㎡,其中住宅___栋,建筑面积___㎡;公建面积___㎡,包括物业管理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商业服务、托幼、公厕、变电站、泵房、热交换站、垃圾转运站、小学等。

2、户型设计:根据当今住宅发展趋势,并适应工薪阶层的需求。本小区以产品质精品舒适和经济为设计的主要指导思想,户型多样化,二室二厅、三室二厅、为主的组合体。

3、居住户数:___户;居住人口:___人;建筑密度:___;化率:___%;容积率:___。(积率= 地上总建筑面积÷ 规划用地面积)

八、【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计划_____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_____万元,设备费_____万元,设备安装费_____万元,其他费_____万元,预备费_____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_____元。

本项目资金筹措为全部自筹,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向银行贷款,年利率__%。

九、【社会效益】

一是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增强群众文明意识,促使群众和谐向上,保障群众同享城市改革发展和文明进步成果,积极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二是进一步解决城乡并存的二元结构,促进城市的全面和谐发展。

三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盘活土地使用效益,拓宽经济发展空间,提高村民经济收入。

四是深化社会公共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优化社会公共管理方式,解决村民的居住、出行、医疗、教育、社保等保障问题。

五是有利于建设城市新社区。城中村改造与开发,由“分散”走向集中,促进人居向社区集中、要素向产业集中。

六是保证新的管理体制快速跟进,推动“村落变成社区”,使郊区农村融入城市发展之中,“农民真正变成市民”。

七是促进各项政策和配套服务到位,即在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及道路、燃气、电力、环卫等基础设施与城市配套共享,学校、医院、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健全,实现城乡全面对接。

八是有利于培育现代新市民,提高社区新市民的公民道德、法律法规、城市管理、健康生活等方面知识的普及性的教育。

九是提升城中村新市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市民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倡导社会新风尚。围绕建设文明社区的目标,加快城中村改造与开发,能够切实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构筑起与城市社区相适应的科学、民主、健康、向上的社会新风尚。

十是在新建小区中,建立公共活动场所和健身娱乐设施,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引导新市民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基本道德规范,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城中村改造与开发,有利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基层维稳维安工作平台、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治工作体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社会新风尚的形成。

第五篇: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目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全国各地稳步推进,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工作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借此难得的机遇和我县县城建设框架展开、城中村急待改造的大好时机,民主街党支部、居委会报请县委县府和镇委镇府同意,决定正式实施众益花园建设暨旧村改造工作,为提高此项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强县富民步伐;解放思想、干事创业、跨越发展、奋力赶超”的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响应县委、县府“解放思想、创新实干、加快发展、谋求突破”号召,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理念,通过众益花园的建设,实现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城中村改造的工作目标,有效解决城区扩建可用地紧张、民主街失地农民安置和劳动力转移问题等难题。

二、条件具备

经过前期大量的准备工作和多方考察论证,并经县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同意,园区土地已经省政府批复使用,建设方案经专家及领导多方审核基本定型,此项工作的正式实施已是万事俱备。同时,县城东部新区建设如火如荼,芦湖公园竣工使用,作为县城唯一的景观大道——芦湖路,通车运行,众益花园的建设也是扮靓县城的重点举措之一,此项工作的正式实施迫在眉睫。

三、工作步骤及方式

1、改造方式及资金来源。(1)自建为主,多元筹集资金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我村在田兴建工公司的大力协助下,注册成立了“田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为居委会下属企业,负责园区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企业法人代表由我村担任,所有业务由民主街全权负责处理,田兴建工只负责管理和技术上的协助,不负责事项决策,不承担项目责任和利益分配。但在同等条件下项目建筑工程优先由田兴建工承担施工。);(2)以“田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经营主体,申请金融部门贷款5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积极拓宽社会融资渠道,拟发动村民自愿、自主融资1000万元,壮大资金来源;沿街商业用楼选择性地向村民和社会预租,作为先期资金,开发销售同步推进,第一年投入1500万元,以后每年投入1000万元左右。

2、分期分批工作方式。自2002年下半年以来,我村先后对村辖民居占地及承包地和非生产用地进行了全面丈量和规划,2003年4月迁移腾空公墓用地30余亩,聘请专家规划设计方案,拟建集商贸、居住、休闲、公益办公为一体完整的职能小区(众益花园小区),作为旧村改造工作的一期安置工程,该工程完成后首先能完成全村80%的居民的安置工作和解决全村60%从业生存问题。2004年10月委托淄博市勘察设计院对村辖民居进行了全面测量,建立了全县第一个村庄电子档案,通过调查摸底我村旧村民居区域共占地450余亩,居民户519户,动迁人口1305人(其中村民387户,768人;黄河搬迁户8户,39人;外地经商购房户124户,498人)。针对调查情况和我村姑娘出嫁不走、婚育人口大幅增长、地处县城中心面临失地、劳动力亟待转移等实际情况及全村生活生存着想,村两委经多次会议讨论核算,在完成一期安置工作的基础上,尚需280亩土地方能完成全村的拆迁安置工作(1305人×110平方米×1.3置换安置系数×0.0015换算系数=280亩),因此,计划在园区公益设施、商品用房、住宅楼建设的同时,对旧村区域进行详细规划,有步骤、有目的、分批次地拆搬迁旧村民居住房,按计划分批次的对旧房进行拆迁(详情见后“旧村改造工作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做好被拆迁户的回迁和安置工作,并及时组织对旧村居民房占地的开发利用。

3、置换分配原则:分配和置换工作分两步进行。⑴、园区建设着眼于全村工作进行,其工作宗旨是:在确保全村每家每户在园区有一套经济型回迁安置住房的基础上,利用剩余优势土地,寻求有经济实力的合作伙伴,联合组建经济实体,形成长效经济来源,作为养区惠民的根本。⑵旧村改造工作要针对现有民居情况,遵照县城总体规划,分批次地对旧村房屋进行拆迁改造。首先对原始村民持有土地使用证的房产进行评估,双方达成置换协议,对旧房予以拆除并收回土地使用证;对于年满20周岁尚无婚配的男性村民,既无房产又无宅基的,可直接申请楼房分配,房价按村民优惠价以现金找齐;对于其丈夫户口不在本村的姑娘户原则上按照村民标准拆迁置换,但是置换房在旧村改造工程建设的安置房中分配;对于持有民主街土地使用证的外来住户,一律按市场价格在旧村改造工程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中依价置换;对于无土地使用证的本村居民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责成其补办土地使用手续;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或外地买房无土地使用证的,令其缴纳相关管理费后,在旧村改造工程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中置换安置;对于60岁以上的持有土地使用证的住户,原则上是在旧村改造工程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中进行置换安排,老人对新房产拥有所有权,有权对其出让、租赁、赠与、继承。对于不愿居住楼房且无意置换的老人,可将其宅基地交付居委会,入住村办老年公寓,由村集体赡养;对于未经报批,擅自在集体土地上构筑的房屋等建筑物,原则上不在置换范围,具体事宜另案处理。

4、利益权属和利润分配:园区开发和旧村改造置换所获利润,归本居委会所属全体村民所有。主要用途分为三部分;其

一、主要用于壮大集体经济加速滚动发展上,不断积累和聚集资金促进整村各项事业发展。其

二、用于建设各项福利服务设施(如:老年公寓、托儿所);为居民健全各项劳保措施(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安置和部署部分人员从事物业、环保、服务、保健、警卫、管理等工作。其

三、用于居民的利润分配。

5、旧村改造房屋置换和园区楼房分配方式: ⑴本次旧村改造拆迁不以货币进行交换,评估报告所评价格,做为回迁安置的参考依据。⑵回迁置换依据是原有建筑指标。⑶园区楼房分配采取人口指标和货币相结合的方式(人口指标是指,在册的现有人口数,所占建筑总面积的人均平方米数作为参考基数配备指标)。依据园区住宅建筑面积和在册人口数,配备楼房分配基数指标,形成双指标(即:人口指标和楼房分配指标)。⑷村委针对全体村民和建筑形式制定统一的分配政策和销售价格,村民可依据政策和价格自主选择楼层、户型,遵循可配备指标收取房款。人口指标与分配指标相等的可按村民政策指标价购买楼房,指标不足或多余部分按市场价格找齐。⑸价位参考:指标价:(不含集体补助部分)单元结构:1000元/平米。市场价:单元结构:2100元/平米。(详细做法见细则)

6、园区建设及旧村改造工程实施进度安排:

按照县“城中村”开发改造试点村工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本着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经多方研究讨论,现确定如下工作安排:

1、力争在2007年9月份园区建设工程破土动工,边施工边完善各项手续;

2、力争在2007年12月完成园区住宅楼的50%主体施工,同时做好二期拆迁工作的协议、评估工作;

3、力争在2008年10月前园区住宅楼工程主体竣工,沿街商住房建设开始;确保二期拆迁、安置工作完成30%,约计腾空民居占地40亩;

4、力争在2009年10月前,居民回迁、安置工作完成50%;沿街商住楼工程主体竣工;完善园区道路、绿化配套工作;确保二期拆迁完成,约计腾空民居占地100余亩,开发改造工作同时跟进,确保安置、开发工作完成50%;三期(中心路东侧)测量、评估工作完成;

5、力争在2010年12月前,居民回迁安置完成;确保二期开发改造工作安置、开发80%;三期拆迁工作完成50%,预计腾空土地110亩;

6、力争在2011年12月前,二期开发建设工作完成;三期拆迁工作完成,腾空民居占地320亩;

7、力争在2012年完成我村的“城中村”开发改造工作。

8、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其相应的阶段性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如:“旧村改造旧房丈量核实办法”;“旧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实施办法”;“居民购房户口资格甄别、确定办法”等。

四、本方案及未涉及情况,参照本村《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处理办法》执行。

五、本方案经村两委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请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六、为确保上述工作的顺利实施,我村党支部、居委会本着对党、对政府负责,对全体居民负责的原则,保证:在“城中村”开发改造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指示,适时做好各项群众工作,按期完成拆迁、置换、回迁、安置等各项计划工作,克己奉公,精心操作,向党、向政府、向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高青县城区办事处民主街党支部、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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