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推荐)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规范叉车作业与管理,确保叉车行驶、作业安全,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叉车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
职责
3.1 各叉车所属部门负责本部门叉车作业人员的的日常管理工作,具有确保叉车作业人员安全、规范作业,遵守公司各项制度的职责和义务,对本部门人员有检查、监督、考核及调配权。3.2安环部对公司所有叉车作业人员及叉车运行有检查、监督权,对叉车作业人员及相应部门负责人有考核权。
3.3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叉车作业安全考核结果的具体执行。
四
工作程序
4.1叉车安全工作规定
4.1.1 只有经过培训并得到认可的操作人员才允许操作叉车,从业人员有义务保持证件的有效性。4.1.2上岗前必须检查有关的性能状况,并检查车辆上的标牌、标识,如有问题及时修理。
4.1.3 定期检查油、水泄露,叉车各部件变形、松动情况。
4.1.4不得使用明火检查燃油油位、电解液或冷却水及泄露,检查车辆时注意不要被烫伤,不要被车辆的棱角、锐边划伤。4.1.5严禁私自改装叉车属具。
4.1.6 上、下叉车要使用叉车的安全踏板和安全扶手,叉车运行时不得上下车。4.1.7 叉车启动前要确认叉车四周无人,前后换向杆中位。4.1.8人坐稳后方可操作叉车。
4.1.9 叉车司机进入车间应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等人身安全防护用品。4.1.10 发现车辆工作不正常,应立即停车,并报告给部门领导。4.2 叉车操作注意事项
4.2.1叉车装备有头顶保护装置,驾驶人员的身体包括手和脚都应该在保护范围之内,严禁头、身体伸进门架与护顶架之间。
4.2.2 不管是否载物,禁止人在货叉下站立或行走,禁止人站在货叉上。4.2.3 禁止用单叉起升货物,要保证货物牢固平放在两货叉上。4.2.4不允许货物偏离货叉中心,要确保装载的重物稳定,在转弯的时候不会翻倒。在同时装载几件货物的时候,较重的货物应该靠近前轮。4.2.5严禁在叉车额定的能力范围外搬运物品。4.2.6严禁叉车搭载任何乘客。4.2.7叉物悬空时,严禁司机离开叉车。
4.2.8严禁叉车超速行驶,负载或室内行驶速度不能超过5公里/小时,空载速度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
4.2.9严禁用叉车托举人员进行高空作业,如必须进行此操作,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做好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4.2.10不得在坡道上转弯,以免倾翻,禁止横穿斜坡。
4.2.11叉车通过十字通道、门口或其他视野不良路段要减速并按喇叭,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车辆限速的1/2。
4.2.12搬运有碍视线的货物时,必须要倒车或在向导引导下行驶。4.2.13负载时倒车下坡,前进爬坡,空载与负载时相反。
4.2.14不论空载或负载,货叉必须在标准运行状态(货叉离地15cm---30cm)下行驶。4.2.15叉车叉运成品木箱不得超过4层或高度不超过2.2米,叉运空箱禁止超过5层或高度不超过3米,叉运空箱时,必须在叉车门架上设立限高标杆。
4.2.16 带侧移器的叉车货叉负载升高时不能进行侧移操作,以免叉车失去平衡。4.2.17 夜间操作使用前大灯、示宽灯,控制行驶速度。4.2.18 叉车卸下的货物要有序地摆放在无碍通行的指定地点。
4.2.19 车辆不用时必须停在无碍生产、消防要求和其他车辆通行的平地上,铲叉降到最低位置,挂空档,拉上手制动,若必须停在坡道上,一定要有楔块垫在轮上。
4.2.20 不能让没有被授权的人员使用叉车,严禁无证驾驶,当不使用叉车的时候,应当将钥匙取走。
五 奖惩
5.1 违反4.1条款的,处罚当事人50-100元/次;违反4.2条款的,处罚当事人100-200元/次。5.2 因叉车作业人员个人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公私财物损失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可视情节轻重处罚当事人50-2000元。
5.3 对于主动承认工作失误或错误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5.4 对于惯犯、态度恶劣、拒不承认错误的,从严从重处罚。
5.5叉车不安全事件的考核处理原则上由所属部门进行,处理的结果要及时通报安环部备案。5.6 所属部门未落实相关责任而由安环部调查处理的,除处罚当事人外还将追究相应部门责任人50%-100%的连带责任。
5.7 对于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表现良好的叉车从业人员,可视情况予以100-300元奖励。5.8 所属部门对叉车管理到位,工作上无差错、无不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视情况予以该部门负责人200-500元奖励。
5.9 以上奖励以月度为单位,由部门申请,安环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5.10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参照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本制度与公司《员工手册》、《员工通用安全行为奖惩规定》相冲突的,以《员工手册》、《员工通用安全行为奖惩规定》相关条款为准。本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安环部。
第二篇: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五、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六、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七、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八、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工作责任
1.严格按照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出现违纪现象,按公司职员工奖惩制度处罚。
2.上班时间不准闲聊、看书、看报或干私活,不准串岗、离岗,严禁睡觉和酒后上岗。
3.严格按《叉车操作规程》使用叉车。叉车载货行驶时,坚持慢速安全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加速时不得急刹车或急转弯。
4.定期对叉车进行检查、保养,保持叉车干净亮洁。检查范围包括燃油、冷却水、机油、空气滤芯及需润滑部位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当事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认真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填写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5.叉车不用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停乱放。
6.转运成品时要细心操作,防止碰撞及倒堆,以免造成损失。
8、及时转运成品砖及窑后废品,避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7.服从成品仓保管员、窑后管理及质检员的工作安排。成品入库按成品入库保管员指定地点码放,成品出库按成品出库保管员对指定的货物取出。配合车间杂工将废品砖转入回收料库。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考核标准
1.上班迟到、早退按公司《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2.上班时间睡觉、串岗、未经同意离岗发现罚款10元/次。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3.在转运时损坏成品砖照价赔偿。
4.因操作不当造成叉车损坏,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因断油、断水造成的故障而影响生产的按100元/次扣罚。
6.不认真填写各项维修、保养记录,弄虚作假、乱写乱画,罚款20元/次。
二、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场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三、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
二、新增场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⑵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⑶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⑷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责任书;
⑸维保单位的资格证(复印件),或者本单位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⑹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
四、场内机动车辆停用的,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报停;场内机动车辆停用后重新启用时,也应该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启用申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场内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投入使用前,将变更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告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经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后对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变更。
四、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中,驾驶员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保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本要求。
1、轮胎:气压符合标准,不能过高或过低,无夹石,无裂痕。
2、全车各部位外露螺栓无松动、不缺少。
3、灯光、喇叭齐全有效。
4、转向:转向盘灵活自如,自由转动量为30度,横直拉杆不松旷,不碰磨。
5、漏油:如变速箱、驱动桥、转向器等无渗漏,燃油箱无渗漏。
6、漏水:散热器无漏水或防冻液水量符合标准,蓄电池无漏液,水泵、缸盖、缸体无渗漏。
7、制动:制动管路无漏气、漏油,储气筒无漏气,放气开关完好,驻车制动器操纵杆移动量合格(3~5齿),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为30~40mm。
8、发动机:检查油面高度应在机油尺刻度标准2/4~4/4之间,高压线无松脱,带无松动、破损,以大拇指按下带松紧度为10~15mm为宜,启动发动机后无异响。
五、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各部机件必然会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磨损和损坏。为避免零部件的早期损坏,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即进行车辆的维护工作。
(一)、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完成;
2、一级保养:以检查、润滑、紧固、调整为中心内容,除了日常保养的内容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由驾驶员完成,累计作业100小时进行一次;
3、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对机械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易损部件,作业5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4磨合期保养:主要是针对新车和大修车的保养,磨合期内,应降低车速,不要满载,初始期一般为40工作小时。
(二)、非定期保养:主要是入冬和入夏的换季保养
1、清洗燃油箱,检查防冻液;
2、按地区季节要求更换润滑油;
3、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
4、调整好化油器。
六、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为使场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场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场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场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场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七、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调度管理,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筛选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工人从事特种作业。
3、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安全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5、建立特殊作业人员档案建立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并有验收人员签字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2、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八、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场内机动车辆,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很有价值的文献宝库。
1.1 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界定的部分档案,由有关业务部门管理,以便于利用。
1.2 凡属档案工作,都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档案机构的主要职责
2.1 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2 对文秘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 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公司归档范围的各类档案,确保档案质量。2.4 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立卷要求
3.1 立卷的文件材料,应按以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立卷。
3.2 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成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排列。
3.3 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应即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3.4 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首目录备考表。
3.5 案卷组成后,应对案卷统一排列,编写全档号,然后逐一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档案保管
4.1 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4.2 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3 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4.4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4.5 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4.6 按公司保密制度做好档案保密工作。秘密档案超过规定期限应履行解密手续。
4.7 档案库房管理要规范化,框架应编号,编写档案存放地点索引。4.8 按规定方式、方法和手续,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
第三篇: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
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版本号:A
叉车安全管理规定
2015发布
2015实施 ******************************公司
发布叉车安全管理规定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须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1.2适用于公司内叉车的所有作业。2引用标准
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质技监局锅发 [2001]57号 “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通知” 3 术语(无)4 职责 4.1物流部
4.1.1负责公司内部叉车的归口管理。
4.1.2负责叉车驾驶员的面试、安全培训、业务知识培训工作。4.1.3负责叉车驾驶员危险源辨识及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和培训。4.1.4负责叉车的日常点检、日常保养和维修维护管理。4.1.5负责叉车特种设备的审验工作。4.1.6负责叉车维修商的归口管理。
4.1.7负责叉车驾驶员、叉车及附属设备的台帐建立和管理。
4.1.8负责叉车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并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跟踪和整改。4.2生产制造部
4.2.1负责对叉车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4.2.2负责公司叉车设备管理台帐和保存相关技术资料。4.2.3负责组织叉车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5 管理规定 5.1 叉车使用资质
5.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5.1.2部门各物流工段叉车驾驶员只允许操作指定叉车,未经工段长许可,禁止操作其他叉车。
5.2 新增叉车的验收
5.2.1 新采购叉车到厂后,由采购部门组织验收,并通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检验。5.2.2 审验通过后由生产制造部归档相关资料,叉车移交需求部门使用管理。5.3作业前后的检查
5.3.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各仪表是否运行正常,叉子是否 叉车安全管理规定
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如有异常立即通知第三方维修商进行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5.3.2检查燃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水箱水位及蓄电池液面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5.3.3电动叉车启动时应注意观察蓄电池电量指示灯,若低于限制电量时,叉车应立即停止运行,及时更换电量饱和的蓄电池。5.3.4检查叉车5S,定期对叉车进行清洗。5.4 叉车行驶要求
5.4.1叉车驾驶员必须使用叉车专用钥匙启动叉车,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他非叉车钥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5.4.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功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第三方维修商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5.4.3叉车需严格按照厂区规定的车辆行驶路线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4.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他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开启指示灯,慢行并鸣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5.4.5叉车载有物料行驶过程,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低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4.6叉车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5.4.7在十字路口或其他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5.4.8行车时,叉车不得载人,或进行其他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5.4.9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5.5叉车装卸要求
5.5.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超过1.5M,超过1.5M时,需要倒车行驶,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
5.5.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5.5.3严禁使用单货叉作业。
5.5.4不得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5.5货叉下面不能有人停留,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5M的范围内不准有人。
5.5.6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叉车安全管理规定
5.5.7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5.5.8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5.6停放要求
5.6.1 叉车停放时,应将叉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将叉车停放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5.6.2电动叉车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柴油叉车不使用时应关闭熄火开关。
5.6.3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5.6.4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档位置于空挡,拉好手刹车。5.7充电及加油
5.7.1 电动叉车充电须要选用叉车专用配套充电器,要轻拿轻放。不得让叉车电量耗尽至叉车不能移动才进行充电,这样会缩短电瓶使用寿命。充完电后,应先关闭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乱放。
5.7.2 柴油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关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油完成后,叉车驾驶员盖紧油箱盖,检查有无渗漏,确认安全后,驶离加油区。5.8叉车维保
5.8.1叉车发生故障时,由驾驶员判断其故障部位和自行维修的可行性。
5.8.2叉车发生故障后,将叉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驾驶员将故障信息报告给当班班长,同时联系第三方维修商进行现场维修。维修过程中,第三方维修商需对维修现场的5S负责。5.8.3叉车修复后,驾驶员、当班班长对修复车辆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叉车的正常运转。
5.8.4叉车需要进行大修时,由第三方维修商将叉车移动至厂外进行维修。5.8.5叉车维修保养内容参照《叉车定点维保》合同附件《叉车维保SOR》 5.9叉车年检
5.9.1叉车每进行一次车辆技术检验。
5.9.2叉车完成检验后,将特检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移交生产制造部进行存档管理。5.10叉车外借
5.10.1叉车借用部门需填写《物流部叉车外借使用申请表》
5.10.2叉车借用部门需安排公司具备叉车驾驶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所有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进行操作,禁止出现违章作业。
5.10.3叉车借用过程中,叉车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与叉车所属工段进行沟通,并由所属工段当班班长进行保修,禁止自行拆装、维修。
6、相关管理文件: 6.1 叉车安全管理规定
6.2 6.3
7、附件 7.1附件一 7.2附件二 7.3附件三 叉车安全管理规定 叉车安全管理规定 叉车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篇: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资格要求: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二.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和反光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叉车需要依照“来左去右”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3.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时能行驶。
4.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货物,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叉车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6.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7.在十字路口或其他看不见得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应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8.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9.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0.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四.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或两板以上的货物。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作业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系好安全带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6.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五.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方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制动
第五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叉车)
目录
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设备管理制度
3、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4、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5、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7、交接班管理制度
8、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场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
二、新增场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⑵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⑶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⑷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责任书;
⑸维保单位的资格证(复印件),或者本单位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⑹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
四、场内机动车辆停用的,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报停;场内机动车辆停用后重新启用时,也应该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启用申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场内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投入使用前,将变更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告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经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后对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变更。
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中,驾驶员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保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本要求。
1轮胎。气压符合标准,不能过高或过低,无夹石,无裂痕。2全车各部位外露螺栓无松动、不缺少。3灯光、喇叭齐全有效。
4转向。转向盘灵活自如,自由转动量为30度,横直拉杆不松旷,不碰磨。5漏油。如变速箱、驱动桥、转向器等无渗漏,燃油箱无渗漏。
6漏水。散热器无漏水或防冻液水量符合标准,蓄电池无漏液,水泵、缸盖、缸体无渗漏。
7制动。制动管路无漏气、漏油,储气筒无漏气,放气开关完好,驻车制动器操纵杆移动量合格(3~5齿),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为30~40mm。
8发动机。检查油面高度应在机油尺刻度标准2/4~4/4之间,高压线无松脱,带无松动、破损,以大拇指按下带松紧度为10~15mm为宜,启动发动机后无异响。
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各部机件必然会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磨损和损坏。为避免零部件的早期损坏,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即进行车辆的维护工作。
(一)、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完成;
2、一级保养:以检查、润滑、紧固、调整为中心内容,除了日常保养的内容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由驾驶员完成,累计作业100小时进行一次;
3、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对机械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易损部件,作业5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4磨合期保养:主要是针对新车和大修车的保养,磨合期内,应降低车速,不要满载,初始期一般为40工作小时。
(二)、非定期保养:主要是入冬和入夏的换季保养
1、清洗燃油箱,检查防冻液;
2、按地区季节要求更换润滑油;
3、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
4、调整好化油器。
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为使场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场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场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场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场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调度管理,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筛选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工人从事特种作业。
3、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安全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5、建立特殊作业人员档案建立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并有验收人员签字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2、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交接班管理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名牌),正点交接班。
2、交班队员向接班队员移交,交接接班记录本,对讲机及其他用品,并交待清楚本岗位存在的问题,下一班应注意事项。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通知,详细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问题、交物品(包括灭火器的数量、完好情况、有无丢失)交岗位卫生、交工作情况,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4、如在交班时有突发事件或正处理问题,应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报告主管领导,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5、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擅自离开按脱岗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要追查原因,视情节进行处理。
6、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岗者,双方不得交接,并及时报告,统筹安排。
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场内机动车辆,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很有价值的文献宝库。
1.1 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界定的部分档案,由有关业务部门管理,以便于利用。1.2 凡属档案工作,都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档案机构的主要职责
2.1 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2 对文秘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 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公司归档范围的各类档案,确保档案质量。2.4 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立卷要求
3.1 立卷的文件材料,应按以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立卷。
3.2 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成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排列。
3.3 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应即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3.4 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首目录备考表。
3.5 案卷组成后,应对案卷统一排列,编写全档号,然后逐一登记,填写案卷目录。档案保管
4.1 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4.2 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4.3 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4.4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4.5 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4.6 按公司保密制度做好档案保密工作。秘密档案超过规定期限应履行解密手续。
4.7 档案库房管理要规范化,框架应编号,编写档案存放地点索引。4.8 按规定方式、方法和手续,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