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历学位认证所需材料(定稿)
学历学位认证所需材料
1、所有学历认证均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991年前毕业者还需提交新生录取简明表及毕业生花名册(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
2、所有学位认证均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2001年后(含2001年)成人、网络和开放式教育等“专升本”学历以及自考“本科”学历,还需同时提交“专科”学历证书及其认证报告或专科学历电子备案表。
4、军队院校学历,需同时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件,转业证或退伍证复印件(已转业或者退伍者),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学校训练部证明原件(2001年前),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入学批准书或参军登记表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
5、“三沟通”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或毕业生登记表。
6、原毕业证书丢失,需提供毕业院校补发的“毕业证明书”。
7、中、英文成绩单认证,需同时提交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
8、办理英文学历认证,需先办理中文学历认证;办理英 文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中文成绩单认证。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
第二篇: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所需材料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如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建议到我中心6层服务大厅内办理翻译业务);
5.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课程或高等教育文凭课程);
6.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原件及首页和签字页复印件或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
7.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顾问咨询
9.条件不符合的同志请咨询楼主,头像有亮点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1.如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原件的,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我国省级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出入境记录证明无法涵盖的学习经历部分,需提交其它居留情况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学校开具的全日制本地就读证明等)。
2.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3.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
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4.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
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5.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6.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7.在爱尔兰学习获得爱尔兰国立大学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学位证书。
8.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9.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日方院校开具的研究证明。同时提供申请者本人学位申请书
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10.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
表格以及相关单位或项目的派出证明;
11.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12.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须本人亲自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如就读学校为
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13.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14.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如居留卡无法提供,可用学生证、注册证明等材料代替;
15.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16.如申请人为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毕业生,则应提交语言预科证明和国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
证明(全程在古巴完成学业者无须提交学习经历证明)。
17.在国(境)外 学习首先获得高等教育文凭(Diploma),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造,获得学士学位
者,申请该学士学位认证时,须提交高等教育文凭及高等教育文凭学习阶段成绩单、学习期间所有签证(或签注)及出入境记录;
18.申请认证的学历与前置学历学历层次不衔接时,需提交预科证明、录取依据、工作证明等相关材
料;
19.如前置学历为国内教育机构颁发且不属于我国国民教育序列的,需提供外国学校开具的录取依据。(国民教育序列指纳入国家教育计划的教育序列,其主管部门是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文凭都是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是被国家和社会承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的。证书范围包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成人本专科生、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其学历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20.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合同或实习证明;
21.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
第三篇:2.学历学位认证所需资料
(一)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如需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请先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验证点请选择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广州分中心),注册完毕后,请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留学管理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A.内地居民
1、填写《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1份;
2、提供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复印件,验看原件;
3、提供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复印件,验看原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复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始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内容,验看原件);
4、提供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复印件(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验看原件;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留学国家的居留证明、学校注册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登陆证明等相关证明您在文凭颁发国家全日制学习的有效文件。
5、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6、提供出境前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复印件(包括学位证、毕业证),验看原件;
7、获得硕士学位以上者(含硕士)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供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验看原件;
8、国外需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习成绩单均须由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译成中文,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9、提供两张大1寸照片(彩色半身免冠照片)。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
1、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2、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3、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4、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5、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6、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7、公派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8、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9、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或学生证;
10、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提交马来西亚校方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学校的成绩单;
11、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B.港澳居民
1、填写《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1份;
2、提供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3、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4、提供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复印件(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验看原件;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留学国家的居留证明、学校注册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登陆证明等相关证明您全日制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的有效文件。
5、提供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复印件,验看原件;
6、提供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复印件,验看原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复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始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内容,验看原件);
7、国外需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习成绩单均须由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译成中文,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8、提供两张大1寸照片(彩色半身免冠照片)。
C.台湾居民
1、填写《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1份;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
3、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若无法提供,请提交《户籍誊本》;
4、提供在国外学习期间居留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5、提供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复印件,验看原件;
6、提供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复印件,验看原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复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始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内容,验看原件);
7、国外需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习成绩单均须由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译成中文,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8、两张大1寸彩色证件照片。
注:1.留学管理中心可提供翻译服务;2.请自带一式二份复印件,留学管理中心不负责复印;3.表格下载见原页面附件。
(二)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
1、填写《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1份、《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3、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学习经历者提供),验看原件;
4、提供所获合作办学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复印件,验看原件;
5、提供合作办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验看原件;
6、提供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7、提供入学前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学位证、毕业证),验看原件;
8、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提供毕业论文的封面、目录、摘要。
9、获得硕士学位以上者(含硕士)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供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验看原件;
10、提供两张大1寸照片(彩色半身免冠照片);
11、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均须由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译成中文,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注:1.留学管理中心可提供翻译服务;2.请自带一式二份复印件,留学管理中心不负责复印;3.表格下载见原页面附件。
(三)港澳地区学历学位认证
*如需办理港澳地区学历学位认证,请先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网址: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验证点请选择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广州分中心),注册完毕后,请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填写《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1份;
2、两张大1寸彩色证件照片;
3、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已毕业但尚未获得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已获学位的证明信)复印件,验看原件;
4、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学习期间所有正式成绩单复印件,验看原件;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须含精确到月份的学习时间段、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学位名称等信息)复印件,验看原件;
5、需认证的外文学位证书(或学位证明信)、成绩单(或研究证明)须由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译成中文,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如学位证书和成绩单为中外文对照,则不用翻译;
6、身份证件复印件,验看原件:
(1)港澳居民须提供:
① 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②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居民须提供:
①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
② 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若无法提供,请提交《户籍誊本》; ③ 本人在港澳地区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
(3)内地居民须提供:
① 往来港澳通行证(含所有学习期间的签注记录及出入境记录);若通行证上交或丢失,请提供新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及就读学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全日制学习经历证明(须含精确到月份的学习时间段、专业名称、学位名称等信息); ② 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学习证明;
③ 身份证(正反面都需要复印);
7、内地居民须提供赴港澳高等院校学习之前在内地所获最高高等教育文凭复印件(包括学位证、毕业证),验看原件。
注:1.留学管理中心可提供翻译服务;2.请自带一式二份复印件,留学管理中心不负责复印;
3.表格下载见原页面附件。
(四)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
*如需办理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请先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网址: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验证点请选择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广州分中心),注册完毕后,请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填写《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1份;
2、两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
3、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获得的繁体中文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复印件,验看原件;
4、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学习期间所有繁体中文正式成绩单复印件,验看原件;如成绩单为外文,则须由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译成中文,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5、身份证件复印件,验看原件:
(1)台湾居民须提供:
①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
② 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若无法提供,请提交《户籍誊本》。
(2)港澳居民须提供:
① 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②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 本人在台湾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
注:
1、请自带一式二份复印件,留学管理中心不负责复印;
2、表格下载见原页面附件。
第四篇: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河南省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学历证书经过教育部认证后,学历证书获得者会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认证)
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认证。
①国内学历证书的认证范围包括: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含五年制高职班(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学历证书;
(二)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四)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五)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六)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②国民教育系列以外的其它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范围之内,例如:无电子注册号的党校毕业证书、各类专业证书等。
③学历证书有任何涂改现象(证书涂改视为无效,需补换毕业证明书),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其学历认证申请。
④党校学历认证请到省委党校办理,办理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红旗路交叉口。
省内学历认证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西侧二楼(河南省教育厅行政服务大厅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联系电话:0371-65796015(此电话线路时常繁忙,请耐心拨打)。
乘车路线:乘坐305路、43路、K43路、游568路、K115路、916路在金水路农业东路站下车。
学历认证收费标准:95元/份。
2、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
申请认证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请到河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认证。
申请认证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
C.就读学校提供的《录取审批表》。
认证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822房间。
联系电话:0371-69691879。联系人:王老师。
收费标准:免费。
学位认证
1、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的认证(国家级官方学位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均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2申请认证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可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提出认证申请。
网站地址:
第五篇:学历学位认证
二、学历学位认证的必要性
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性
1.国外学历认证是国内教育部为了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真实性。
2.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3.国内只认可教育部留服中心颁发的学历认证书,即使在国外不论多好的学校,不论多高的文凭,没有在国内留服中心认证那么就相当于只有国内最高文凭而已。
4.国内报考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大型外企、国企等进单位后都会向人事提交学历认证书。还关系到以后的升迁、调职。落户等等都是需要学历认证书的。
三、学历学位认证须知
(一)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
1.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2.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
3.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4.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3.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学历学位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我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性机构。我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其权威性和准确性,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成为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否为强制性要求?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3.外籍人士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申请程序同中国籍申请者,但申请者无需提交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我驻外使(领)馆不予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永久居留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
五、留学生回国证明的重要性
留学生归国证明对于回国发展的学生非常重要。很多留学生回不知道《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不知道这份证明的用处,以及如何办理。留学生归国证明是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唯一官方凭证.1.留学生归国证明是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唯一官方凭证.出国留学,除了要收罗好个人的学业文件和医疗报告,还需要了解档案转入和办理入户手续。对于自费出国的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对于毕业后直接出国的学生档案,学校的做法通常是,将外市籍人员的档案转往原籍,将本市籍人员的档案转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此类出国留学人员将被视作“无业人员”,档案里不会记录国外学习经历,办理就业手续时会遭到诸多不便。
专家指出,留学生在回国前需要在中国驻外使馆开具留学生归国证明,已入外籍者则要开具海外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另外,考生还要携带所就读学校的学位证书、就读期间的完整成绩单、在国外持有的所有护照原件归国。因为回国后办理留学人员工作派遣证明、优惠资格证等证件时,都需要以上材料。
准留学生在留学前,要关注到国内和国外高校的证书认可的不同。在出国前,留学生可登陆中国人民教育网站,搜索自己所就读学校是否经过国家认证。
留学归来后,留学生应到相关部门对所获证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认证,办理留学生归国证明,并对国外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层次进行考评,考评后可获得就读学校证书的认证证明。
2.《留学生回国证明》是享受国家回国人员政策和待遇时的凭证。
国家为鼓励留学生回国,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购买国产免税车,创业金补助,以及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等政策。在申请中,需要证明留学生留学经历的真实性,这时就需要提供回国证明了。需要重视的一点是,购买国产免税车是有时间限制的,毕业两年内
回国,回国后一年内有效。超过时间,就不再享受购买免税车的待遇了。关于落户政策,如落户北京也有时间限时,需在两年内完成。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经历的证明。
很多国内企业在就职时可能需要留学生提供学位认证来证明学历的真实性。这也是因为国内虚假的学历太多所造成的。
提醒各位打算回国的学生,在回国之前千万记得要去开回国证明。如果真的来不及,那就只能拜托还在国外的朋友了。过程虽然会有些复杂,但是还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