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林业碳汇交易面临哪些现实困境
林业碳汇交易面临哪些现实困境?如何解决?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6-02-26 23:14
第一,缺乏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咨询的技术人才队伍。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比其他专业领域的方法学复杂。目前,林业行业的专业人员往往不熟悉方法学的特殊规定。因此,国内缺少真正掌握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和项目咨询开发的复合型人才。所以,今后要加强技术人才培训,尽快培养和造就一批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咨询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二,项目业主短期内较难获得碳汇交易收益。林木是按自然规律逐渐生长的,碳汇量是随着林木生长而逐渐积累的,且单位面积产生的碳汇量通常较小。因此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核查期或签发期比其他领域减排项目都长。所以,林业碳汇项目业主要经过5~20年,才能完全获得减排量(现货)交易的收入,这势必影响业主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积极性。因此,要探索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的期货交易,如签署订购合同预先支付订金等措施,解决碳汇交易收益周期长的问题。
第三,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开发的重点是森林经营。目前,国家发布的CCER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对适用条件有严格的要求。如造林碳汇项目及竹子造林碳汇项目其土地必须是2005年2月16日以来的无林地,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林地必须是符合我国森林标准的乔木林地且必须是人工林的中幼龄林。但就土地合格性这一条,我国林地资源十分有限。因此,林业碳汇交易的重点应该在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上。
第二篇:建设碳汇林业
马道林场大力发展碳汇林业
马道林场结合自身优势,大力发展碳汇林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十一五”以来,场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科学规划:一方面减少木材采伐量。国家每年下达给我场的采伐限额5300立方米,而我场每年实际采伐2000立方米。几年下来,我场少采伐森林2万立方米,相当于新建一个小型林场;另一方面,通过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等系统工程,新增林地面积5000余亩。大量和百姓有争议的荒山,也通过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披上了绿装。如今展望辖区12万亩林地:山更绿了,水更清了。
碳汇林业的发展,为马道林场蓄积了巨大的绿色财富,也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环境容量。现林区森林覆盖率达95%以上,森林蓄积量39万立方米,是河南省首批重点生态公益林。
据科学统计:一公顷的森林,在生长季节中,每天可吸收一吨的二氧化碳,同时可释放出0.73吨的氧气。也就是说,马道林场整个林区一天可吸收二氧化碳7310吨,同时释放氧气5300吨。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工业发展中的减排压力,同时为泌阳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环境保障。这更是众多环保设备和环保企业所望尘莫及的。
第三篇:碳汇交易合同1
合伙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丁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秉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经营碳汇交易项目,各方以各自的资源入股。
二、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名称四方另议,各方推荐丙方
为执行事物合伙人,甲方
为合伙企业监事。
三、上述合伙企业甲方占股55%,乙方占股16%,丙方占股14.5%,丁方占股14.5%。
四、各方共同经营第一条所述的项目,合伙人执行合伙事物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
五、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按照本协议第三条中的各方占比进行分配。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合伙企业的账务进行审核和监督。
2、在此次碳汇交易项目中,甲方应提供面积不少于(含)叁拾万亩的林权证复印件(林权证除封面外每页都需复印清晰)、提供林权证持证人开具的委托交易授权书(原件)、提供林权证持证人开具的支付委托书(原件)。
3、甲方提供的林权证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委托碳汇交易的任何协议或授权。
4、甲方须保证上述林权证是真实有效的。
5、甲方在取得林权证复印件及相应授权委托书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理。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账务进行审核和监督。
2、乙方在此次碳汇交易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取得甲方提供的相应材料后不得随意将资料递交给除合伙人之外的第三方,如因项目需要须将材料递交给他人,应取得合伙人的同意。
八、丙方、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丁方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账务进行审核和监督。
2、丙方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作出的任何事项(包含但不限于承诺、协议、合同)都需得到各合伙人的授权。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第四篇:投资林业碳汇需谨慎
曾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碳汇研究院院长蒋有绪指出,把林业碳汇作为投资期待高额回报时机尚不成熟。由于人们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活动以及国际碳贸易产生的背景和条件、碳市场的规则不清楚,目前社会上存在诸多对于林业碳汇的认识误区,这些误区被一些不法集资者利用并宣传扩大,形成投资陷阱。对此,投资者要理性认识,警惕碳汇造林成为当年托管造林的“变种”。
陷阱:“我们的林子能卖碳汇”
真相:只有严格意义上的“碳汇林”才可以
自《京都议定书》开始,一项灵活履约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DM)被引入,它允许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购买按照国际规则要求造林所产生的碳汇,由此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经济价值开始为人所知。一些公司以自己可以在国际上卖碳汇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和企业集资造林,并宣称自己公司造的“碳汇林”,除了卖木材外,还可以卖碳汇,只要投资少量资金就可获得丰厚回报。
其实,能够被国际市场认可并能用于交易的森林碳汇,实际上主要是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由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购买按照国际规则要求造林所产生的碳汇。这种造林活动必须得到国家和国际相关机构批准,有十分复杂的程序和技术要求。
单就生产环节而言,营造碳汇林的必要条件是必须按照碳汇造林的技术要求造林,并且要有明晰的产权和严格的额外性等。《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实施CDM林业碳汇项目,必须是特殊定义的造林再造林活动。简单地说,就是实施项目的土地必须是过去50年以来的无林地或1990年以来的无林地。除了满足对土地的基本要求外,还需要制定方法学、证明额外性、避免碳泄漏等。此外,项目要经过参与国政府和主管机构批准,最后由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批准、注册,才可进行真正的交易。可见,营造碳汇林是有条件的,并非所有的造林都可称为碳汇林。
目前,大多数造林公司都以速生丰产林为主要经营项目,生产木材和其他林产品,为了控制成本,营造时很难也没有必要按照上述程序严格执行碳汇造林的技术标准,况且这类森林在生物多样性和改善环境等方面,也难以达到碳汇林的要求。所以其产生的碳汇大多不具备交易条件。此外,木材生产导致的森林砍伐造成了碳的排放,“又卖木材、又卖碳汇”是不可能实现的。
陷阱:林业碳汇可在国际碳市场高价出售
真相:碳汇收益尚不能抵消造林成本
目前,国际碳交易市场容量庞大。据世界银行发布的信息:2009年全球碳市场交易量约8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额1437亿美元。但成交项目大都是减少排放的工业项目,而森林等吸收二氧化碳、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的碳汇项目则十分有限。如2008年全球森林碳汇交易量只有530万吨,交易额3710万美元,分别只占全球碳交易总量和总额的0.1%和0.03%。所以,碳市场并不等于碳汇市场,碳汇只是碳市场中的一种产品,而且所占比例很小。
国家CDM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月,我国政府已批准并得到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的CDM项目有1200多个,但只有3个林业碳汇项目。其中,由国家林业局主持实施的中国广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项目,2006年开始在广西苍梧、环江县营造4000公顷人工林,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计划支付200万美元,购买约4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相当于每吨4.35美元。而2009年的四川西北部退化土地的造林再造林项目,也是仅以每吨6.5美元的价格出售2万吨碳汇。而在当时的国际碳市场,工业减排项目的价格已经超过每吨20美元。
蒋有绪指出,中国的森林碳汇要想拿到国际市场上交易,必须从造林开始就要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大都要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项目设计,还要进行碳汇计量、监测、认证等,成本昂贵。所以企业如果为赚钱而造林销售碳汇,在理论上是行不通的。因为碳汇只是生态效益的一部分,即使卖出去了,也远远不能抵减造林成本。目前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的碳汇造林项目,是以森林的多重效益为目的的公益事业,旨在推动森林生态效益价值化的进程。
陷阱:林业碳汇市场空白,应迅速抢占
真相:市场并未成熟,林业碳汇“有行无市”
蒋有绪介绍,造成林业碳汇价格不高的原因,一是市场尚不成熟,二是缺少有效需求。所以,林业碳汇市场并非空白,而是“有行无市”。
目前,CDM林业碳汇项目主要是面对国际碳市场,但由于技术要求高,市场准入手续繁杂,交易成本十分高昂,所以目前全球CDM林业碳汇项目非常有限,买家很少,所以称为“有行无市”。由于国内关于林业碳汇交易的相关政策还未出台,认证、注册的标准和规定也正在制订、完善中,因此投资林业碳汇赚钱实际上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最重要的问题是没有买家。”蒋有绪特别强调。
综上所述,蒋有绪认为,把林业碳汇作为一种投资,期待高额回报,目前是行不通的。如果有人以营造碳汇林为由从事集资投资活动,务必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本文来自: 中国碳汇林(www.feisuxs)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feisuxs/NewsShow.asp?Bid=6115
第五篇:林业碳汇市场化融资机制初探
林业碳汇市场化融资机制初探
摘要:随着温室效应的加剧,人类越来越注重节能减排,其中控制CO2等物质的排放成为了重要的措施。在林业产业中,通过碳汇,能够大量吸收CO2,产生氧气,不仅缓解了温室效应,还为人类提升了空气质量。为促进林业碳汇的发展,需要解决其资金渠道问题,仅仅靠政府下拨款项难以满足巨大的缺口,且会因为政府资金压力的加大造成项目进展缓慢。因此,需要将林业碳汇进行市场化转变,利用产业本身的经济效益吸引投资,促进其良性发展。本文首先研究了国内外的相关经验,总结了一些市场融资的理论和实践内容;然后结合市场需求和当前的发展现状研究了融资机制的要点,进而提出了产业市场化融资机制实现方法;最后提出了融资机制对应的保障措施,旨在促进林业碳汇稳定发展。
关键词:林业碳汇;市场化;融资机制 引言:
我国政府每年投入的林业碳汇资金数量庞大,但仍然难以满足巨大的国土面积和大量的林业项目需求,资金短缺导致产业发展严重受阻。而实际上林业碳汇的项目中含有较多的经济项目未被开发,通过开发项目产品,就可以获得产业发展资金;还可以让生态优化受益者进行对等投资,从而激励产业的发展;另外,在部分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通过将农民作为经济主体的林业发展,能够有效解决贫困问题,实现产业扶贫。在这一形势下,寻求合理、有效的融资机制,对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当前形势下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重要方法。基于此,本文结合工作经验,研究总结了一些融资机制实现途径,以下是主要研究内容。
一、国内外相关经验
(一)国外理论实践
在1975年左右,史蒂夫·施耐德就发现了森林面积的锐减会导致气候变暖,主要原因是CO2含量的升高。1979年,在日内瓦召开了第一届世界气候大会,参与国的代表们都提出了森林对气候的影响,到1988年,建立了IPCC,对气候变化进行监督评估,在1990年、1996年、2001年以及2007你那都明确指出了森林对气候的巨大影响力。在这其中,IPCC于1996年指出,林业发展是缓解气候变暖,优化气候环境的重要措施,这也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建立科学目标的重要依据,并进一步推动了《京东议定书》中出现,这也标志着政治层
面对气候的重视和管控,并将森林资源的管理纳入了重要管辖范围内。
在1990年之后的十几年内,林业碳汇进入了学者专家的眼中,他们通过大量的理论探讨以及对实际数据的分析,验证了林业碳汇的重要性。美国学者诺沃克和罗德里是最早提出林业在固碳上的重要意义,随后麦克富森、波亚特、麦克哈利以及罗伯森等人也分别在1999年、2002年、2007年和2009年有关林业对所在区域生态发展的良性影响。除了验证林业碳汇的重要意义外,学者们还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相关的理论研究中,在融资理论、生态学等相关研究中,都取得了一定进展,为之后的林业产业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例如尼克拉斯、恩奎斯特等人分别在2002年和2006年使用遥感技术、样地清查等方法进行了评估,他们将林业作为公共物品,研究了该产业的市场估值。经过文献搜索查阅,发现还有一些跨学科的学者业务林业碳汇的市场化发展提供了角度,例如林木加工等。另外,在实践层面,与2000年之后,各个国家相继建立了有关减排项目的交易体系,最早是英国和丹麦分别在2001年和2002年建立了该类型的体系,随后2003年日本、欧盟等也在本国内建立了对应的体系,美国等地区根据自身国情,建立了地方的交易体系,增强了林业碳汇体系的可行性、实践性。随着政府层面的支持和重视,一些相关的服务产业也应运而生,例如温洛克公司等,就是林业碳汇服务机构中较为优秀的代表。
(二)国内理论实践
我国从2000以后逐渐认识到了深林资源的重要性,魏殿生、宋维明等人分别在2004年和2006年验证了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并根据我国的森林面积占比很少的现象得出了森林资源十分稀缺的结论,在我国的国土中,森林面积仅仅占比21.63%左右,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的31%[1],且呈现出了下降的趋势。而且我国人口多,在频繁的经济活动中加剧了森林资源的消耗。在2005年之后,学者们针对林业碳汇的发展情况,对其产业的市场化发展进行了初步探讨。谭剑和曹开东等人分别在2005年和2008年对林业碳汇的具备市场化的属性进行了探讨,并与2012年开展了一些试点,初步验证了其可行性,郭淑芬和聂影等人做出了较多的研究贡献,在这一时期,森林资源短缺的同时,其经济效益也显露了出来,因此其产业市场化已经具备了条件,融资机制的确立显得尤为紧迫。以2010年为节点,在此之后,各种融资机制逐渐被提出。王瑞雪等进行了资源开发的实证
分析,不仅明确指出了融资的主体,还针对当下的形式,提出了融资发展趋势和应选用的融资工具的特点,提出了建立融资机构的重要性。黄宰胜(2012)提出在一些融资方法,例如碳交易平台融资、资本市场融资以及BOT系列项目的融资等方法途径。在实践方面,我国的相关产业也在稳步发展。CCER机制中已经引入了碳汇项目,一些相关的产业也进行了融资,2014年,在北京顺义进行了林业碳汇的一期项目,在2015年广东长隆也开展了造林项目[2],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相关的融资项目。这些项目的实验性开展为我国林业碳汇融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实践指标,具有重要的先驱性参考价值。
我国的相关研究与国际相比,存在着一定的落后,但是已经取得了一些发展。国际方面的研究较为全面,一些学者已经日出了一些市场化策略,可以进行借鉴,另外,森林资源勘查技术的运用也越来越成熟,能够为产业评估提供资料参考。
二、融资机制要点
(一)确立主体
首先,要确立融资的主体,在林业碳汇的发展过程中,主体不同,其产业的形式特点也不相同,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个人,一般为林业的职工;二是外资企业;三是私营企业;四是战略投资方。针对多元主体的现象,企业需要对其关系进行明确界定,并采取对应好的保护措施。
(二)评估现状
其次,需要根据当前的形势特点采取对应的措施,一般需要考察当地的地理环境、人文特点,综合分析当地开展林业碳汇产业的可行性,还要与当前的建设情况联系,对其融资条件进行分析。而且,当前的发展过程中,较多的企业已经展现出了一些成果,需要在开展项目时分析过去成果的成功因素和面临的风险,从而采取对应的措施。
(三)机制构建
在机制的构建过程中,主要需要遵行市场原则,并根据国家政府的规定采取按照受益者进行补偿措施的确立,并针对开发过程确定保护方案和保护人员,只有将责任与收益挂钩和明确,才能建立有效的融资机制。另外,在建立融资机制时,要深入分析当前的市场特点和不同区域的基础条件采取调整措施。在融资机制中,应该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融资主体,即参与方、受益者等;二是
融资方法,包括交易平台、银行贷款等;三是风险防范体系,包括相关部门的决策资料和风险规避措施。
(四)运行保障
在建立了融资机制后,需要确保机制稳定运行,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这也是当前形势下,提升融资机制有效性、实际效益的重要措施[3]。在机制中,需要明确指出各个部门的做法,并向其他单位、部门乃至社会全体提出要求,并加强宣传,例如宣传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等。还要针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重点论述,并开展一些讨论,确保机制的科学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从而提升其与实际环境的契合度。
(五)评估体系
在进行融资前和融资后的利益计算上,都需要使用到价值评估体系,其是否合理、科学、有效关系着融资的正常开展。目前,国际上该方面的研究进展较多,我国的相关研究较少,缺乏系统性,这也是林业碳汇发展受阻的重要原因。因此,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是当前促进该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三、方法途径
(一)碳汇交易平台
通过建立碳汇交易平台,各个区域碳排放标准和实际排放量的矛盾得到了缓解。另外,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较多的碳排放,在国际环境中,就需要进行相应的生态补偿,通过国际碳汇交易[4],能够有效实现补偿。在这种方式中,重点就是建立科学的监督、核算体系,确保排放量的监察准确性。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且地域辽阔,森林资源分布不够集中,因此未来该平台的运用前景较为广阔。如何建立全面的信息共享平台,为交易市场提供便利,是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
(二)银行贷款
林业碳汇的资源属性也为其带来了另一种融资方式,即作为抵押物完成银行贷款。第一,可以按照常规方式贷款,将森林资源作为抵押贷款,或者利用碳信用进行贷款。银行需要发挥其服务功能,支持林业碳汇的发展,通过贷款能够有效增长其发展资金,从而扩大碳汇市场,最终实现行业的稳定发展。第二,也可以根据业务特点和当前的形式特点,采取非常规的手段。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建
立专门的贷款管理部门或项目专门流程,甚至建立利率、还款方式不同的“碳汇银行”,并根据行业特点,开发一些特殊的业务。还可以在现有的政策上进行扩充,建立对应的财政补贴政策,并将当前的信用贷款和林业补贴相结合,实现融资规模的扩大。
(三)建立投资基金
在林业的发展过程中,能够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可以将投资机制引入到产业发展中来。通过吸引投资基金,产业的发展与商业模式挂靠较多,能够有效地扩展其发展空间。并且,通过投资基金,林业产业中的资源能够有效整合,实现了生态链中形成商业链的过程,对林业碳汇产业链的积极影响较大。目前,我国的相关产业投资较少,可以考虑在其中引入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和再造林相结合的模式。
(四)资本市场融资
为了消除当前林业碳汇产业链过短,辐射范围较窄,附加价值较低的现象,需要将资本市场引入,通过信贷、股票等将其与市场深度融合,创造较高的产业辐射面积。针对当前碳汇项目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特点,可以将债权引入到行业中,不仅方便了业务流程,还降低了费用,也有利于企业信用等级的提高。通过将资本市场引入到碳汇产业中,能够有效扩展业务范围,增加其发展速度。
(五)项目融资
在当前的发展模式中,林业碳汇的的资金需求量大,而且资金回流速度及慢,这种周期长、资金数量大的特点导致市场资金流入出现障碍。因此,可以大胆创新,采用一些项目融资的方法,主要有以下的几种方法。第一是PPP融资模式[5],通过该模式能够大量的吸引民间投资,从而扩大资金筹集渠道。这种模式中,大多是由政府开展项目,由民间资本(私营企业、个人等)进行投资,两者共同开展林业碳汇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并制定对应的利益分配模式,可以设定开发后资源使用年限来确定利益分配方案,也可以按照投资项目的开展过程进行利益分配。第二种是BOT模式,通过进行公开招标,投资方通过付出一定的资金或其他资源换区碳汇项目的经营权,并由中标者进行项目的建设和开发、运行,在一定期限后交还给相关部门。这种招投标的模式,能够有效吸引资金,并且通过引入新的管理部门,为项目管理规范提供新的活力。这种模式对企业的吸引力较大,可以
有效增加产业发展资金。第三种是TOT模式,在政府或国有单位完成项目的建设后,将其经营权通过招标的方式交由私营单位[6],中标者一次性交付资金或在后期的建设中进行补偿,从而实现等价交换。第四,其他项目融资模式,主要是环保彩票、公益基金,这些模式的可行性都建立在项目公益性的基础上,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关乎着地球的每一位居民的生存和今后子孙的发展。这种模式的发展比较慢,但能够起到环保宣传的作用,因此同样具有较好的实践价值。
四、保障机制
为促进机制的运行,需要采取一些保障措施,主要有以下的一些措施。首先,要开展良好的宣传工作,提供各行业对其认知度,并注重其环保作用,从而吸引部分重视生态价值的投资。其次,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为后期的碳汇融资提供良好的环境,促进行业的稳定发展。另外,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降低成本,并采取科学分析体系,避免因为投资方的经济损失造成大量撤资或资金流入缓慢。最后,要建立市场化体系,通过强化资源认证、培育本土的资源主体以及规范中介方的发展,来促进行业发展环境的优化。
五、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总结了一些促进林业碳汇市场化融资的策略,旨在提升林业发展,为节能减排提供帮助。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起着引导者的作用,需要强化政策的规范性和可行性,从而为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投资者需要重视该行业的生态价值,并将经济效益与环保责任结合,开展投资,促进林业碳汇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元,刘洁,熊曦.林业碳汇市场化融资机制初探[J].湖湘论坛,2016,29(3):99-103.[2]孟祥江,马正锐,周飞,等.重庆市林业碳汇交易机制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16(2):71-74.[3]王玺婧,侯斌.大兴安岭地区碳汇量市场经济化机制初探[J].中国市场,2016(38):194-195.[4]高昊东,孙万龙.市场机制下中国林业碳汇的发展潜力研究[C]//2016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第一卷).2016.[5]徐俊杰.林业碳汇项目实施对农户生计资本的影响研究——以越西县CDM林业碳汇项目区为例[D].四川农业大学,2016.[6]杨博文,周鑫敏.协同减排下农林碳汇交易融资担保监管机制研究[J].商,2016(15):1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