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临沂市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指南--崔桂友

临沂市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指南--崔桂友



第一篇:临沂市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指南--崔桂友

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一、土地证

(一)参加土地招拍挂:

需提交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开发资质证书(3)保证金交款凭证(收据)(4)法人代表证明(5)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土地证需要的材料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土地定界图(3)土地现状图(4)土地出让金交纳收据(5)法院(银行)解封通知书(6)土地地籍调查书(指界书)(7)土地证

(三)审批流程

1、土地登记登记申请书(样本)

2、地籍调查表,相邻土地的业主指界,请签字盖章。

3、指界委托书,加盖法人章、公司公章。

4、缴纳宗地图费用,领取三份宗地图,与土地登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一同提交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5、缴纳契税,与土地出让金交纳凭证一起提交地籍科。

6、缴纳登记费,领取土地证。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

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董事、监事 和 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8、法定代表人 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1、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证明;

2、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验资报告);

4、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股东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幅面为A4)

四、税务登记证

第一步,申请登记人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当地税务机关领取统一印刷的税务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加盖印章后,连同有关证件一并报送基层税务机关。有关证件和资料:

①营业执照及有关许可证照; ②法人代表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 ③法人代码证书;

④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 ⑤银行帐号证明;

⑥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二步,基层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提出的申请开业登记报告后,应及时审核税务登记表,若内容完整无误,则受理登记。

第三步,基层税务机关受理登记后,要将一式三份的税务登记表,一份上报市、县税务机关,一份留存,一份连同由市、县税务机关填发的税务登记证发给纳税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自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五、开发资质证书(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

2、申请开发企业资质报告;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章程;

5、验资报告;

6、公司税务登记证;

7、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8、公司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9、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0、法人代表证;

11、法人任职的股东决议和总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1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从业经历和有关部门出具资信证明,个人资料;

13、公司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统计负责人、任职文件;

14、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件及劳动合同;

15、聘任社会上专业技术人员出具人才中心证明和人才中心提供的人事档案托管合同,聘任正式在职人员由原单位及人事部门出具辞职证明,聘任离退休人员出具相应人员离退休证明,外地公司在临沂成立开发公司其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由人员所在地人事部门、人员单位出具证明或人事档案托管合同;

16、对应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

17、公司聘任的专业人员交纳养老保险明细及养老保险缴费收据(发票);

18、工程质量体系,建立完善方案及《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

19、拟准备开发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占地3公顷或项目建设规模超过5万平方米以上开发项目的证明材料(计划、规划、土地、合同、协议、土地确认书手续、缴纳价款的证明、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司项目的有关的批件等,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政府有关部门批件和外商投资设立批准书)。

(二)许可标准条件

1、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人民币;

2、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经济、统计、房地产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中级以上职称不

少于10人(统计师、会计师、经济师各不少于1人),高级不少于3人;

3、工程技术、销售、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4、有占地3公顷或项目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

(三)审批流程

1、按要求准备齐全申报资料报政务大厅受理,与原件核对一致后盖“与原件一致”的章。

2、政务大厅送市开发办初审,并经分管领导签批,开发办工作人员到公司及项目现场进行核实。

3、市开发办内部讨论,报局长签字审批,打印证书。

4、领取证书。

六、规划方案报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所需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书面申请(2份,附格式样本);

2、现状图(测绘院盖章蓝图6份)

3、规划说明书、彩平、鸟瞰图、总平面图、竖向定位图、定位图、管线综合图、停车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地下车库平面图;(其中总平面图、定位图蓝图各6份,成套的蓝图6份,全部叠成A4大小,手风琴样式,留出装订线及露出图标,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文件)

4、彩色平面图、鸟瞰图;(打印A4彩图各2份,附电子版文件)

5、计委批文(立项批文,原件一份,复印件1份)

6、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前期方案审批阶段须提供与开发区管委会订立的入园合同,原件出示,留复印件1份)

7、出示环评报告及批复原件(留复印件1份)

8、提供选址手续。

9、如果属于北城新区项目需提供北城新区指挥部同意上报意见书和北城规划处同意上报意见书。

10、申请的书写格式:

关于办理(补办)***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手续的申请

临沂市规划局: 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及前期规划手续、土地手续办理情况。

为推进(或加快)该项目建设,现向贵局申请办理(补办)建设用地规划手续。

请予办理为盼。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审批流程

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书面申请(2份,附格式样本)

2、土地权属证明(出示土地证和《土地出让合同》原件,留复印件1份)

3、发改委批文(复印件1份)

4、现状图(测绘部门盖章蓝图1份,附电子文件)

5、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各2份,并全部叠成A4大小,手风琴样式,留出装订线及露出图标),所报单体效果图(A4彩图各2份)

6、批准的规划用地总平面图(1份,附电子文件)

7、出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留复印件1份)

11、彩平以√标注报建单体,地下车库用蓝色断线标注边界轮廓。

12、出示环评报告原件,提供复印件

13、填写相关申请表及申报表。

14、人防工程许可证(综合科审查资料时需要提供)

15、配套费缴纳证明(工程科转到财务科时要求交纳,然后财务科转到综合科)

16、申请的格式样本;

关于办理(补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的申请

临沂市规划局:

项目情况简介、项目建设进度(工程方面)情况及前期规划手续、土地手续办理情况。

为推进(或加快)该项目建设,早日形成规模(或达产或产生效益),现向贵局申请办理(补办)建设工程规划手续。

请予办理为盼。

附办理(补办)工程一览表(表中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位臵、结构、层数、长、宽、高、建筑面积等)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审批流程

1、向所在区的规划局提出申请。

2、所在区的规划局向政务大厅规划窗口申报,由其上报市局规划科。

3、规划科审核资料,并提请是局长办公会评审,通过后报市规委会评审,通过后市长签批。

4、政务大厅规划窗口通知领取批文,并领取《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工程档案移交合同》(每个建筑单体一式两份)、《建设项目建设准入申请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17、填写《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并附《建设项目建设准入申请表》报所在区规划分局填写意见,《工程档案移交合同》可直接到市规划局档案馆办理并领取档案移交证明。

18、《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分局签署意见后报市局工程科,工程

科通知进行建设工程规划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要审查图纸(要求提供阳台大样图)并计算面积建筑面积。

5、公示期满后市局工程科签署审批意见,并转到财务科缴纳规划管理费(住宅2.3元/平方米,商业及地下停车场3.2元/平方米)。

6、财务科签署意见后转到综合科,由综合科审核资料,并报局长签批。

7、局长签批后转回综合科打证。(原件需等工程竣工验收后才可以领取,只给规划审批表)

八、报建临时建设项目

(一)所需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写明申请项目位臵、用途、体量,建设单位盖章。

2、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标明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图纸有设计人员签名、盖章。

3、建设项目的平、立面蓝图,图纸有设计人员签名、盖章。

4、建设项目的效果图。

5、加层建设项目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建设项目的土地证原件,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7、加层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允许加层结构证明。

(二)审批流程

1、所有蓝图需该建设单位公章。

九、发改委立项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有资质的编写单位单独编写该设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请报告:有资质的编写单位单独编写该设施的申请报告。

3、环评批复:请环保局出具已委托编写项目总体环评报告的证明。

4、土地预审报告:用地权属证明。

5、选址意见书:规划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属于核准类项目,需提交的资料:

1、由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五份。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书。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立项申请书。

(三)审批流程

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或市发改委审批即可。

19、(四)到省发改委立项的材料 20、1、市初审意见需要提交的材料。(1)项目申请报告(2)环评批复

(3)规划批复(4)土地证明

(5)合作各方的资信证明和营业执照(6)合作各方的投资意向书。(7)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的转报文件。

2、向省发改委立项的材料 同上,再增加市初审意见即可。

(五)兰山区发改委立项(发改委 赵科长女 8198417)21、1、科技局地震办做安评 819811822、2、环评批准文件

3、规划批文

4、银雀山办事处(项目所在地的办事处)的盖章认可

十、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评审批程序

1、向环保局申请环评,领取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2、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委托环评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委托具有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环评报告书。先出送审版,通过评估后在出报批版。

3、新增加的环节:如果需要做环评报告书,新增加环境监测报告,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监测。环评所 王所长

山东山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临西五路南端,过高架桥后向西1公里路北)王磊经历*** 苏庆梅 8597907 ***

4、《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领取评估报告。评估有会审(专家开会集中评审)和函审(专家领取报告书,各自出意见)两种。

5、《环境影响报告书》与评估报告送环保局监督管理科审批,领取环评批文。

(二)环评报告所需要的材料

1、环境影响评价执 行标准:环保局

2、政府有关批文原件(规划设计条件、选址规划、建设要求、土地四至等):临沂市规划局

3、相关的项目资料,如地下水、植物保护,水土保持等。

十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立项批文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

3、土地使用权证

4、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

5、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书;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卡(原件)

7、建设工程交易证明、中标通知书;

8、施工(原件)、勘察、设计、监理合同;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安全报监书

10、设计图纸审查合格书。

11、建设单位提供拖欠工程款兑现证明(原件)

12、施工单位提供拖欠农民工工资兑现证明(原件)

13、开工前审计

14、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原件)

15、预拌混凝土合同

16、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防雷装臵设计核准书

17、有关规费缴纳证明(含配套费证明)

十二、组织机构代码年审

(一)需要的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正或副本)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十三、养老保险办理

一、档案

1、到工资科办理档案调动手续,到原工作单位盖章,原档案管理单位盖章。

2、现在的工作单位盖章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做好劳动合同签订表(需带工作单位营业执照)。

3、带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工伤科进行工伤比例登记,领取核准表,到秘书科盖章。

4、到原单位领取要养老保险手册,到原保险单位打印保险交纳清单贴上,并请原保障局盖“养老保险转移章”。

5、到市劳动保障局立户,办理人员增减登记,最后缴费。

6、详细需要材料见清单。

十四、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一)需要资料:

1、设计工程全部设计图纸及及电子版一套(建施、结施、水电暖、结构计算书、暖通计算书等),盖设计单位章、注册师章,建设单位公章。

2.建设工程的勘察报告(原件2份)及工程勘察合同。

3、工程设计合同。

4、发改委立项批文。

5、规划部门审批文件。

6、结构计算书或光盘

7、建筑节能计算书、采暖热负荷计算书

8、审查合同、委托书。

9、外地勘察设计单位需持进鲁、进临备案登记手续。

(二)1、申请人送交图纸

2.由市建设局委托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由市建设局颁发设计审查批准书

(三)收费标准(元/平方米):

1、多层住宅2.5

2、多层办公楼、教学楼、小高层住宅

3、工业厂房3.5

4、其他多层住宅(医院、综合楼、商场、宾馆)4.0

5、高度50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20层以上的高层住宅 5.0

十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立项批文

2、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

5、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书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卡(原件)

7、建设各工程交易证明(可以不要)、中标通知书

8、施工(原件)、勘察、设计、监理合同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安全报监书

10、设计图纸审查合格书

11、建设单位提供拖欠工程款兑现证明(原件)

12、施工单位提供拖欠工程款兑现证明(原件)

13、开工前审计(只针对政府投资项目)

14、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原件)--建设单位开户银行证明

15、预拌混凝土合同

16、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防雷装臵设计核准书

17、有关规费交纳证明(1)配套费

(2)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甲方 乙方 监理 设计 勘察(3)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 工程总造价的2.6%,(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10元/平方米 按30%收取

(5)建筑劳务工资保障金(竣工验收后退还)工程总造价的2%,现在按30%收取

(6)建筑垃圾处理费 3元/立方米

(二)许可流程

1、查呈报材料;

2、派员查看现场;

3、审查批准;

4、办理发证

(三)承办人及时限

7个工作日

薛铸 811205

5基本建设科

十六、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土地权属证明;

3、1:500或1:1000现状地形

图;

4、1:500或1:1000总平面布臵图;

5、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包括绿化规划图、苗木种植图、绿化方案效果图、绿化面积分布图);

6、规划说明书及主要苗木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二)审批流程

1、建设单位先市建设局绿化办审验建设工程绿化方案;

2、建设单位报建资料,填写《临沂市建设工程绿化审批表》和《绿化规划管理工作交接表》;

3、由市建设局组织人员现场勘察,提出绿化设计要点;

4、建设单位根据设计要点提交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建设局审批;

5、办理《建设工程绿化审批书》;

6、转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其他

3个工作日

园林环卫科 8112155 王桂善

十七、消防审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申请人分别填写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者《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申请人和联系人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公民个人身份证件复印机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授权联系人或者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规划批文及规划定点图。、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设计图纸的光盘。内容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工程全套土建、结构、水、电、暖及消防系统图。、消防设计专篇。限于国家、省级重点工程

一、申报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项目批文,规划意见和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易燃易爆火灾危险性分析报告以及工程简要说明等;

3、建筑施工图(包括建筑平、立、剖面图,暖通空调,防排烟图,电气图,工艺流程设计图,消防给水、固定灭火装置、建筑灭火器配置图,消防设计专篇);

4、图纸须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和防火设计自审章。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规划局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二)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全套正式蓝图装订成册,装入城乡建设档案馆的标准图盒,送审的正式蓝图需有设计单位本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

(四)消防设计专篇(文字方式表示)。

申请人申请建筑内部装修改造防火审核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二)装修改造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等)装修改造所在层面的原始平面图(标出装修部位);改变或新增的消防设计方案及图纸(属于国外或委托国外设计的图纸应有相应的中文说明),所送图纸必须是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并应加盖本年度报审专用章;

(三)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与装修改造的施工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协议书,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十八、防雷装臵设计审查

(一)需提供的材料

1、防雷装臵设计审查申请表

2、总平面图(复印件)

3、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4、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意见。

(二)收费标准 办公楼1.7元/平方米

十九、人防审批

(一)需提交的资料

1、计划批文

2、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或规划批文

3、建筑设计方案或建筑施工图

4、工程地质勘查报告。

(二)收费标准 25元/平方米

二十、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

(一)需要的材料

1、开发经营许可申请报告

2、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审批表

3、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

4、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须有年审或延期章)

5、企业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发改委批复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

10、土地证或土地批文

11、土地成交确认书

12、土地价款交纳证明

1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交纳证明

14、项目单体建施图(盖设计院资质章和设计人员资质章)

15、项目规划全套图。包括项目规划设计说明书、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加盖规划局章)、道路及交通设施规划图、竖向定位图、绿化规划图、管线综合图、日照分析图

16、绿化审批证书

17、图审合格书(前两页及图审合格证书)

(二)流程

1、现场勘察并填写勘察意见

2、缴费

(2011年开发办并入房管局后的审批)

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申报材料、审批流程

一、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二、申请材料

1、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审批书(网上下载);

2、《临沂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政务大厅领取3份);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

4、计划批文;

5、土地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

8、缴纳开发项目价款凭证(复印件);

9、报建项目总平面图(原件,规划部门盖章),同时提供一份A4规格缩影图(盖单位公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以上材料1—10项装订成册,放在档案盒里。

三、审批流程

1、政务大厅窗口收件进行审查,核对原件,材料审查通过后,政务大厅审件人填写资料审查意见,留存复印件内部审批;

2、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开发办查看现场,签订《临沂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政务大厅窗口核发《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四、许可期限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二十一:房产局调档

1、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调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最好提供证件抵押的月份。二

十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

1、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原件)

3、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

6、收费标准:实施监理的按照工程总造价的0.7‰,未实施监理的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4‰ 第二

十四、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一)需要提供的材料(15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征、年度开发建设规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销控表、标准层平面图、物业管理内容、到市房管局预售科。十五日内核发

第二篇: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指南

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指南

(招标部)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3、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相关单位批准文件;

4、建设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或相关单位批准文件;

5、已有选址意向的提供1/500或1/1000数字化地形图、界址点图及光盘;

6、申报项目涉及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扩大用地的);

8、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请;

2、立项批复或可研批复复印件;

3、环评批复;

4、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5、施工图设计1套;

6、初步设计1套;7﹑ 红线图;

8、用地预审意见。

三、建设用地批准书

1、申请;

2、立项批复或可研批复复印件;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总平面图;

6、用地预审意见。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申请;

2、立项批复或可研批复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5、环评批复;

6、方案设计1套;

7、初步设计1套;

8、初步设计批复;

9、施工图设计1套。

五、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

1、施工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2、项目审批部门的招标核准意见表(需审批的项目);

3、项目立项行政审批部门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复(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4、规划局出具的红线图;

5、规划局出具“该方案经X年X月X日审查符合规划要

求”监章的总平面图;

6、工程建设资金证明(县财政局);

7、国土资源行政审批部门核准的国土使用证(原有土地)或规划行政审批部门核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征地)。

六、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

1、初步设计批复;

2、施工图1套;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及审查合格书;

4、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回复。

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备案(电子和书面)

1、《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2、合同一式八份;

3、中标通知书。

八、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请表;

2、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

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8、立项批复复印件;

9、初步设计批复复印件;

10、变更业主的证明材料。

九、防雷审查

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登记书;

2、立项批准书(招商文件);

3、规划批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5、勘察合同(复印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设计合同(复印件)、全套施工图;

7、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施工合同(复印件);

9、监理合同(复印件);

10、委托监理的工程应报送监理规划及旁站监理方案;

11、施工图审查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12、见证取样送检见证授权书;

13、消防审查意见(复印件);

14、甲乙双方合同、公司与项目部安全合同、项目部与班组安全合同(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一)、(二)、(三));

15、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16、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总监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

17、安全生产承诺书;

18、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即法人(A)、项目负责人(B)、专职安全员(C)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十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建设单位及法人印鉴;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网上申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3、需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的证明;

4、现场管理人员核查表;

5、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报监备案书,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一)(二)

(三),项目施工生产安全承诺书;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合同备案表

及中标通知书;

8、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9、工程管理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实行压证管理,并按要求制作胸牌;

10、甲、乙双方各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

11、州外企业提供《甘孜州州外企事业单位入州从事建筑业备案登记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1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13、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复印件;

14、招标文件备案书。

第三篇: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

1、取得 土地使用权

2、项目建议书:(完成后可以进行设计和勘察招投标)

(1)项目建议书报告(委托咨询单位或有资质设计院编制)(2)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红头文件)(3)土地成交确认书(4)国有土地出让合同(5)规划选址意见

3、可行性研究:(省发改委)

(1)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委托有资质单位做:需要项目建议书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3)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4、土地使用证:(省国土厅、市国土局、区国土局)(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2)营业执照及企业章程(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土地登记委托书

(7)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8)宗地图

(9)地籍调查界址表(由国土局测量队填写)

(10)经公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复印件)(11)经公证的成交确认书(12)出让金、契税缴款通知书(13)出让金发票复印件(14)履约保证金(复印件)(15)契证(复印件)(16)交付通知书

(17)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5、规划用地许可证: 市政务大厅(1)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3)选址意见书及附图(4)项目建议书

6、勘察设计招投标:(自主委托招标公司)

(1)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3)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4)委托代理单位进行招投标代理(5)编制招标文件,并送招标办备案 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7、环境影响评价(省环保厅、市环保局)

(1)由资质的环评单位制作报告书(1个月)或(1个星期)(需要项目建议书、选址建议书、规划用地许可证)(2)申请报告(3)项目建议书

8、交通影响评价(委托咨询单位或有资质设计院编制)(1)、需要提供规划设计方案

9、日照分析(委托咨询单位或有资质设计院编制)(1)、需提供所有图纸(电子文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市规划局)(1)建设(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3)项目建议书批复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绘制在1:500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图规划图一份(附DWG格式的电子文件)(6)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完成的规划设计方案(附电子文件)

11、初步设计审批(省发改委)(1)造价报告书;(2)申请报告(3)环评意见

(4)规划局方案会审意见(5)初步设计文本

12、绿化(园林局)(1)、申请报告(2)、绿化申报方案: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包括设计说明、设计构思、设计原则、总评、节点意向、苗木表、概算等及电子文件。(3)、规划意见书、红线图、用地条件图。(4)、立项批复文件(5)、绿化率计算表(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写仅用于****工程并加盖红章)。

13、立项文件

(1)初步设计批复(2)规划用地许可证(3)土地使用证

(4)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5)造价审核报告书

(6)申请报告(红头文件)(7)环境评估意见

14、让设计单位进入施工图设计

1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招投标(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清单编制,招标文件编制。(2)、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其他相应资料

16、消防审核(市政务大厅)(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2)、建筑工程项目1/500实测总平面图(建筑总平面图,室外给排水总平面图)(3)、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4)、立项批复(复印件)(5)、消防设计专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6)、全套土建、结构、水、电、暖通施工图(钢结构建筑必需提供结构施工图。其他建筑结构项目不提供):设计联系单等资料。(7)、设计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17、建设工程初验(1)、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2)、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放线联系单(规划局出具的联系单)(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4)、底层平面图(5)、放线测绘资料

1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由资质的图审单位负责审查)(1)、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申请表原件(2)、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2份

(3)、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2份(4)、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回复2份(5)、施工图复审意见书2份(6)、技术咨询合同书

1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建设(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会审会议纪要、项目立项文件及扩初批复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4)、土地权属证明、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5)、经同意使用的1:500或1:1000地形图二分及数字文件(6)、经审查同意的绘制在1:5000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规划图一份及电子文件(7)、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回复单(8)、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总平面图及电子文件(9)、建设与交通、公安、消防、城管、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20、新建建筑物防雷设施设计审核(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2)、防雷工程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资格证书(3)、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4)、建设项目总平面图(5)、建筑设计说明

第四篇:项目前期手续

项目前期手续

(一)领取《施工许可证》,需准备的资料有 1.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4.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施工许可申请表;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检站审核,质检站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检站派员现场监督。

1-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1-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1-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1-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1-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1-7.地基与基础、主体混凝土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1-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0.市政基础设施有关的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1.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2.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13.质检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14.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书。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需提供以下资料到质检站办理手续。1-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2.《施工许可证》 1-3.竣工验收备案表 1-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1-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7.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8.工程质量保修书 1-9.工程竣工结算书

1-10.商品住宅要求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1-11.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料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按实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1-2.工程类别核定书

1-3.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1-4.工程师工程发包合同 1-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6.图纸会审记录 1-7.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1-8.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9.工程施工进度表

1-10.工程子母换算和抽料(筋)表 1-11.施工设计变更资料 1-12.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1-13.竣工图

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1-2.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1-3.竣工图

第五篇:新建项目前期手续申办指南

新建项目前期手续申办指南

1.项目初步洽谈及申报 办理部门:所管辖区街道办事处 所需材料:(1)项目建议书

(2)填安宁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表

2.项目初审(会审)

办理部门:安宁市招商局

所需材料:(1)项目概况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幻灯片制作,包含项目的合规性(产业政策、环保、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科技含量、发展前景、税收贡献、劳动力带动、资源利用、用水、用电等内容。

3.选址定点,出拟选址红线图

办理部门:安宁市选址办

协办部门:规划建设局 所需材料:

(1)项目资料、项目引进单位及项目方联系方式(2)初审会会议纪要

4.企业核准名称、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部门:安宁市工商局

所需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部门:安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所需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1份);(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机构编制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组织机构的文件、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社会团体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其它证明组织机构合法成立的文件。

6. 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部门:安宁市国税局、安宁市地税局 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10)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立项

办理部门:安宁市发改局

协办部门:经济发展局 所需资料: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

建设单位(个人)递交核准申请表(申请范本在为民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领取),可行性研究报告(有资质单位编制),固定资产节能评估报告(有资质单位编制),工商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市发展改革局核准。

8.勘测定界

办理部门:中介机构 所需资料:项目红线图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办理部门:安宁市环保局 所需资料:

(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原件1份);

(2)经专家评审并修改合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原件4份,电子版1份。)(3)专家评审意见;

(4)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应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预审意见(原件2份);

(6)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应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申请(原件1份);(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原件8份);

(3)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0.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办理部门:安宁市水务局 所需资料: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申请(原件1份);(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原件一式四份);

11.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审查 办理部门:安宁市国土资源局 所需资料:

(1)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原件1份);

(2)建设项目平面图,或管、线、路走向及影响范围图;(3)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签订的委托书(复印件1套);(4)拟用地块的项目立项批复或建设用地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1套);

(5)高压输电线路、各类管道、公路等线状延伸类建设项目,需提供安宁市规划局批准线路设置的批文(复印件1套),以及线路影响范围拐点坐标的电子数据和加盖申请单位印章的纸质坐标数据(原件1套)。

(6)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12.办理涉林手续

办理部门:安宁市林业局、昆明市林业局、云南省林业厅 所需资料:

(1)省、市或安宁市发展改革局下发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复(一式五份)(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征(占)用面积2公顷以上(含2公顷)的,需请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查验,完成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一式五份)。(3)用地申请(原件一式五份)(4)使用林地申请表(一式五份)(5)林地、林木补偿协议(涉及个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的,同时还须签订个人林地使用权、林木补偿协议)(原件一式五份);(6)林地权属证明(原件一式五份)

(7)安宁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涉及采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的建设项目需提供此材料)(一式五份)(8)水土保持委员会文件(涉及采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的建设项目需提供此材料;其它建设项目涉及动土建设的需提供此文件)(一式五份)(9)营业执照(须附身份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两者其中一样(一式五份)(10)采矿许可证(涉及采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的建设项目需提供此材料)(一式五份)(11)被征用林地单位(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同意征用林地及补偿标准的会议记录(原件一式五份)(12)森林植被恢复费收据复印件(一式五份)(13)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作业设计,此作业设计由作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设计单位负责完成(原件一式五份)

以上材料组织齐备后,将对所征(占)用的林地权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林权无争议。我局将征用林地申报材料上报昆明市林业局审核、审批。

13.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办理部门:安宁市国土资源局

协办部门:规划建设局 所需资料:

(一)城镇分批次用地

1.建设用地审查意见(原件4份);

2.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原件各4份); 3.拟占用土地的标准分幅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原件4份);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原件4份); 5.涉及规划调整的,附规划调整批复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批复必须有1份原件,调整方案为原件4份);

6.耕地开垦费缴纳凭证(复印件4份)及补充耕地协议(原件4份); 7.补充耕地位置图(原件4份);

8.补充耕地所使用的验收文件(复印件4份);

9.经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户确认征地补偿标准及同意征地方案的意见(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原件4份);

10.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户申请听证的应提供完整的听证程序相关材料;不申请听证的应提供不申请听证的书面意见(听证告知书、听证送达回证及被征地单位出具的不申请听证的说明)(原件4份); 11.涉及征占林地的,需附林业部门同意征占林地的批复(4份中必须保证有1份原件);

1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说明书(原件4份); 13.城镇批次用地拟安排项目明细表(原件4份);

1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和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4份中必须保证有1份原件)

(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

1、建设用地申请表

办理部门:安宁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或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要求:原件3份

2、建设用地初审及预审意见

办理部门:安宁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要求: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 办理部门:发改部门

办理要求: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办理部门:昆明市建设局 办理要求: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5、建设用地报批执法监察现场踏勘报告表 办理部门:安宁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办理要求: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6、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和昆明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

办理部门:安宁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安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要求:原件2份和复印件1份

7、关于是否同意压覆矿产资源的说明 办理部门:安宁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办理要求:原件3份

8、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和备案表 办理部门:安宁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办理要求:原件3份

9、环保部门的环评意见 办理部门:环保部门

办理要求: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10、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办理部门:规划部门

办理要求:两证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红线图原件3份

11、补充耕地的耕地开发验收文件、委托补充耕地协议、建设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凭据、补充耕地位置图 办理部门:安宁市国土资源局、中介机构

办理要求:复印件4份、原件3份、复印件4份、原件3份

12、征地听证材料

办理部门:项目所在村委会、中介机构 办理要求:原件3份

13、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办理部门:安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办理要求:原件3份

14、项目用地所适用的控制指标 办理部门:项目设计单位 办理要求:原件3份

1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 办理部门:项目设计单位、规划部门 办理要求:原件3份

16、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办理部门:中介机构 办理要求:原件3份

17、土地利用现状图

办理部门:中介机构、安宁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

办理要求:原件3份

1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办理部门:中介机构、安宁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 办理要求:原件3份

注: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林地需提供林业部门审核意见、用地涉及水域水利设施需提供水利部门的审核意见、用地涉及文物保护区域的需提供文物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由项目用地单位向安宁市林业局、水务局、文体局申请办理)

14.取得规划条件

办理部门:安宁市规划局

协办部门:规划建设局 所需资料: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1)提出建设用地书面申请(原件1份);

(2)建设项目涉计相关部门的批文和意见(发改、国土、环保、林业、水务、消防、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需提交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符合国家测绘规范要求的1/500或1/2000地形图2份(原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文和意见(发改、国土、环保、林业、水务、消防、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1份)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3)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或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有相应设计资质等级设计单位设计的),包括:效果图、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基础图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1)提出建设用地书面申请(原件1份);(2)建设项目涉计相关部门的批文和意见(发改、国土、环保、林业、水务、消防、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划拨用地建设项目须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符合国家测绘规范要求的1/500或1/2000地形图(原件2份);

(5)《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附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

(6)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

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及《安宁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16.建设主管部门报建

办理部门: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需资料: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原件3份);

(2)《土地使用证》及《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1份);(3)发改局立项批复;

(4)规划总平面图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5)工程建设资金证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备案(1)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表;(2)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

(3)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交纳证明复印件;(4)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6)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7)拟进入施工现场作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桩工机械等)的型号、数量;(8)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一览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1)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2)立项批复;

(3)《土地使用证》或《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1份);(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1份并盖章,验原件);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8)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1份并盖章,验原件);

(9)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10)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原件1份);(11)使用商品砼承诺书(原件1份);

(12)交件时需提交包含自“昆明建设信息网”下载的工程信息、企业信息和申请表等内容的电子文本(申请企业有关信息在电子文本中填写)。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