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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政府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指南

大连市政府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指南



第一篇:大连市政府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指南

2014年度大连市政府

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大连市学术专著资助出版评审委员会

2014年度大连市政府 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为做好2014年大连市学术专著出版项目资助工作,根据《大连市政府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办法》,特制订本指南。

一、设立宗旨

本项资助是经中共大连市委、市政府批准,旨在繁荣学术,传承文明,促进我市科学与出版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二、资助类型、范围

2014年大连市政府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类型为面上资助和重点资助。

(一)面上资助的范围和基本要求

面上资助面向全市,专项资助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反映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的学术著作,主要有如下几类:

1.专著;

2.具有最新学术研究成果性质的评注、选集或全集; 3.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文献汇编、纪念文集、史记等; 4.纯学术性辞典;5.对于科学研究有重要价值的书目工具书

6.反映最新研究成果的以原始论文为主的文集,包括具有重大学 术价值的博士论文。

下列著作不在享受面上资助之列: 1.原文已广为人知的翻译作品; 2.教材、普及读物及未做修订的再版书; 3.一般性学位论文及其汇编;

4.一般性纪念文集、会议记录; 5.已发表文章的汇编;

6.文艺作品(小说、诗词、剧本、散文等)及美术作品; 7.三人以上的合著;

8.未结项的课题成果,包括结项但未按照著作形式加工成条理化的课题报告、调研报告、规划等; 9.一般性的外文著作; 10.一般性工具书。

获资助的著作完成人,不受学历和专业职务(职称)高低的限制,一视同仁。同等条件下,对45岁以下青年科学工作者在资助力度上给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二)重点资助的范围和基本要求

重点资助面向全市,专项资助主要用于反映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学科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专著出版。

1.学术专著:指作者根据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的成果,撰写成的理论著作,该成果应具有重要的科学发现与创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主要学术思想和观点被学术界承认、引用或验证;主要论 文发表在本学科学术刊物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影响。

2.基础论著:指借鉴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的新成就,经过分析整理,撰写成的系统性的基础性理论著作,有创见,有新体系、新观点或新方法,得到国内外公认和高度评价。

3.技术理论著作:指作者总结生产实践中的技术经验,撰写的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很强的理论性,以及实用价值高的技术理论著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阐述的新技术或新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取得突出的成效,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2)对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大量深入调查,收集丰富资料数据,总结为理论,对决策有重要意义。

2014年资助重点

为增强我市科技创新能力,2014年市政府重点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实施“有限目标,突出重点,打造精品,走向全国”的发展战略,资助出版国家、省市科技发展中急需的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科学技术学术著作,重点资助:

1.在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和信息、材料、工程技术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要发现的专著;

2.立足于当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紧迫需求,以我国尤其以我市的能源、资源、地球系统与环境、农业、信息、生命、工程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等关键领域为目标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价值和技术创新的新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以及在促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为载体的学术著作。包括:能源高效开发利用,资源开采、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治理关键技术,提升农业科技总体水平关键技术,材料、制造、信息等产业若干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城镇化等领域的关键技术,以及海水污染治理、湿地保护、电磁干扰与治理、海水养殖、蛋白质研究、量子调控研究、纳米科学技术研究、智能化数控机床、智能型工业机器人、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设备、海洋工程装备产品研发等;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社会主义文化,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专著;

4.中科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优秀学术专著或科研、治学经验集; 5.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的全国名老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导师、省市名中医的临床经验、医案资料等“绝活儿”;我市技术发明、革新能手,能工巧匠,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经验集;我市高中、初中、小学优秀教师的优秀教学法、案例或文集;

6.我市知名专家学者,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的获得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和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重大国际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开发,能提升我国研究整体水平、国际竞争力和冲击科学前沿的杰出科学家,与世界一流研究机构和科学家开展合作、参与或组织地区或全球性大型科学研究项目和计划、利用国际大型科研设施开展科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包括参与国家重大科学研究和合作开发的专家学者,具有重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发明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专利发明人,紧密结合自己专业特点、主持或参与合作中的发明与发现为主体而完成的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专著;

7.有关我市地上、地下的历史文物,历史研究,以及在民间工艺、民俗、方言等方面进行深入全面研究的最新成果基础上形成的权威性专著;

8.其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优秀学术专著; 9.下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可获得重点资助:(1)由国家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组织评选出的“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2)由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组织评选出的“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3)同时达到下列水准的博士论文:

①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涉及本学科研究热点和难点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也是国内外比较活跃的研究课题,具有挑战性和创新性的;

②论文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具有开拓性,对本学科发展做出了贡献。有关论文在国内外级别高的刊物上发表,或者尽管论文发表的刊物层次不高,但论文内容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③论文的成果和效益显著,其学术价值已得到国内外的承认;其研究成果的应用,也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引起了同行专家关注的;

④论文书写的系统性、逻辑性较强,层次清楚,观点鲜明,重点突出,表达准确,文字精炼,图表规范。

三、资助原则

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坚持“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以国家、省市科学发展、社会发展规划和出版方针为

指导,紧密结合国家、地方科学发展和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为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创新体系服务。

四、资助标准及使用管理

1.2014年面上项目出版资助费3万元/项,其中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学科领域项目出版资助费4万元/项;对45岁以下(包括45岁)博士毕业满两年的优秀专著出版资助费,在实际发生费用不满4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拨付;超过4万元的,按照4万元拨付;

2.重点资助项目的出版资助费一般不超过5万元/项,图谱类专著原则上不超过8万元/项。在实际发生费用不满8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拨付,超过8万元的,原则上按照8万元拨付。

五、申请办法

大连市政府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遵循自由申请的原则,采取直接或委托申请的办法。直接申请:著作完成本人办理资助申请。著作权属多人时,必须有全体人员签署的意见。委托申请:著作完成人委托在连出版社办理资助申请,但申请书中的申请者仍须是著作完成本人。委托申请时,须提交著作者的委托书或有关法律证明。

1.基本要求

(1)书稿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5万字。

(2)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不能申请。申请人保证在当年评审结果公布之日前不出版此著作,如出现在当年评审结果公布之日前申请著作已经正式出版的,将取消资助资格。

(3)完成人一次只允许申请一部专著,三年内同一完成人对于同一研究领域的著作只能获得一次资助。

(4)曾申请而未被批准资助的项目,次年不受理其申请,如做了重大改动第三年可再次申报。

(5)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大连市的科学工作者。

(6)申请者只能申请一种类型的资助,申请重点资助类型的,如未获资助,不可转为面上资助。

(7)书稿不存在著作权争议的。2.提交申请材料内容

(1)提交《大连市政府学术专著资助项目申请书》或《大连市重点学术著作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请从市学术专著资评委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feisuxs)。按照《申请书》中内容顺序提交以下内容:

①基本信息。包括申请者、合著者(合著者须本人签字)和项目基本信息。

②申请面上资助的学术著作必须有两位本学科具有高级专业职务的专家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书在网站上下载,网址同前),著作学术水平经推荐专家鉴定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者方可申请。申请重点出版资助的学术专著须有本学科领域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填写的推荐意见书,专著水平经推荐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者方可申请。推荐者在填写推荐意见前必须认真阅读推荐书稿。推荐意见必须客观、公正,有具体评析,如指出该著作在同类专业著作中的水平,该书是否有所发现和创见,等等。

市资评委组成人员在作为推荐专家之后,则不能参与本年度审读和评审工作。

③重点资助和45岁以下博士毕业满二年的申请者须提供出版单位对该专著出版计划、2014年大连市政府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经费预算表

(可在本委网站的“表格下载”栏下载)、出版单位对书稿价值的评估意见(学术价值、社会效益)。

④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需盖章)。

(2)面上资助和重点资助目完成人须在完成全部书稿后,方可提出申请。

(3)提供所列参考文献对应专著内容所在章节的说明情况。(4)提交相关的市级及以上奖励、鉴定材料或可反映书稿水平的材料(如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材料)。

(5)以课题为基础完成的专著,申报时需附课题结项书和专家鉴定意见复印件。

(6)在已经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完成的著作书稿,或单独以优秀博士论文申报时须附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委员会意见、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与本博士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的复印件和博士论文查重证明。

3.提交申请材料形式和格式

(1)申请书提交形式为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申请书应为原件,用A4纸打印。

面上资助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书稿各一份,电子版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提交均可。重点资助需提交纸质书稿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一份

(2)申请者须提供完整的书稿,书稿中包括封面、前言、主要参考文献等处凡是能体现作者及相关信息的字样,均需隐去。

申请经市资评委办公室受理进入评审程序后,即作品不允许改动。如出现擅自更改书名或第一作者由本市完成人变更为市外完成人等问题,将取消资助资格,拒绝支付资助费。

申请材料原则上一律不退还,请申请者自行留底。4.受理时间

2014年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受理时间为2013年8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自2015年起,每年的受理时间也均为前一年的8月1日到9月30日,即2014年8月1日到9月30日受理2015年的申报项目,以后年份申报时间依此类推。

六、评审

市学术专著资助出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资评委)办公室受理申请项目之后,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然后由市资评委办公室统一组织有关专家审读。重点学术专著资助的一律由市外专家学者审读,自2014年起,市政府资助项目原则上全部请外地专家学者审读。专家推荐意见应超越学派与学术观点的分歧,只对该著作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水平负责,推荐意见应客观公正,并做出具体评述。

受聘审读的专家应对审读书稿及审读意见保密,市资评委应对受聘审读的专家和审读意见保密。因泄露引起的纠纷和事端,由泄密者个人负责,并将取消相应资格。

市资评委在专家审读的基础上,根据《大连市学术专著资助出版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见本委网站),召开各学科组会议,综合审议每一著作的申请书、专家推荐意见、专家审读意见、书稿等四种材料

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学科评审组资助与否意见,提交给市资评委全体委员终评。学科组专家必须对评审意见保密,不得外泄,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审资格。

市资评委的终评必须有委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才能进行,面上资助的表决结果必须以超出出席会议委员半数以上的票数为有效,重点资助表决结果必须以超出出席会议委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票数为有效。但熟悉本专业的同行专家委员投的反对票,尽管是一票或少数票,有必要请委员会重新研究,或提交全体委员重新表决,或由主任裁定。评委评议必须客观、公正,应以著作书稿的政治、学术(包括文字)水平为评审依据,不受任何外来因素的干扰。涉及评委本人的申请书稿评审时,应予回避。评委必须对评议内容保密。

七、获资助专著的出版及出版事后调查

1.资助项目的出版单位,可由市资评委办公室负责安排;也可由项目主要完成人自行选择,但确定前须征得市资评委办公室同意。项目完成人选择出版单位的原则是须选择承诺该专著公开向社会发行的出版单位,不能选择不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出版单位出版。为了科学知识的更加广泛的传播,我们鼓励由市资评委办公室安排在承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出版单位出版。

2.对哲学政治学专著出版单位的选择,要严格在大连市委宣传部规定类型范围内选择,并征得市资评委办公室的同意。此类专著正式出版前,须将书稿三校清样送市资评委办公室核准、备案后方可交付

出版社印制。

3.对于选择在境外出版社出版的,须事先征得市资评委办公室核准同意,市资评委积极鼓励由境外出版社出版获得政府资助的学术专著。

4.凡获得资助的专著,必须在出版物扉页上注明:“本书由大连市人民政府资助出版”(参见《政府资助出版学术专著标注方法》),并在正式出版书的“前言”或“后记”中注明“本书获得大连市人民政府(或重点)资助出版”。凡未按照本规定处理的,市资评委办公室有权拒拨资助费。

5.接受资助的作品内容和出版日期不能随意变动,如作者本人对作品要做重大修改,必须先征得市资评委的书面同意。

6.经评审对于书稿有修改意见的,申请人应认真加以修改,并将修改后的书稿以书面形式提交市资评委办公室,经审核后,方可出版。

7.专著出版后,要向市资评委送样书3册,属于外地出版单位的需向市资评委送样书5册。

8.市资评委有权以成本价购进获其资助的学术专著,用作学术交流。

9.对获得资助的著作,市资评委须与作者或出版单位签订资助合同。资助合同的签订于市资评委资助文件公布后的四周内完成。

10.资助费用于出版并呈交样书后拨款。由于各种原因,出版单位未能在出版规定时限内出版,市资评委办公室认为不能延时出版时,有权拒付资助费。

11.已获资助的项目应在文件公布的18个月内正式出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12.凡获得市政府资助者均视为愿意遵守《政府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事后调查规定》(见本委网站“政策法规”栏),搜集专著出版后的引用、评价、奖励等社会反映资料,主动配合市资评委关于专著出版后所做的效果调查。

13.凡获得政府资助者均被视为同意将其作品至少参与大连市或省或国家相关奖励项目的一种奖项请奖事宜。

八、异议期、公布结果

最迟于2014年10月份前将评审结果刊登在《大连日报》和大连市学术专著资助出版评审委员会网站上征询异议,不晚于2014年11月份以前以文件形式公布正式结果。

市资评委办公室在征询异议后的一个月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必要理由。

九、附则

凡获得本项资助者,均被认为系仔细的阅读了本指南,并同意遵守《大连市政府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办法》、《政府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事后调查规定》和本《指南》各项之规定。

第二篇: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使多出高层次、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提高我校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学校设立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出版资助的学术专著(不含教材)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及《河南师范大学学术道德与行为规范》要求。

第三条学校维护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工作的严肃性。对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的评审,由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程序独立进行,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是科技处和社会科学处。

第四条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申请,一般每年受理一次。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五条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报时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并写出书面推荐意见。

第六条申请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著作内容不得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或内容。

第七条必须具有正规出版社的出版计划或出版合同。选定的出版社应是我校规定的导向出版社。

第三章申请程序

第八条申请者必须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申请书》。

第九条申请者所在院(部、所)应对申请书进行审核,保证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实事求是。

第十条各院(部、所)要通过其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学术专著进行认真的初评,并出具评审意见,按学术水平排出顺序,确保申报质量。

第十一条申请者提供的申报材料包括《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申请书》、书稿和出版社出版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第十二条学校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受理由各院(部、所)统一上报的申请材料。

第四章出版资助的评审

第十三条学校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对申报的学术专著和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及书稿内容查重。重复率超过20%的申报著作,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十四条 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评审程序如下:

1.按申报学术专著所属学科分送校外两名同行专家通讯评审;

2.两名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均通过的学术专著,由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评审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评审专家组成员由校内相关学科的专家和校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组成。

3.评审结束后,由评审组签署评审意见,并报请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第十五条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分为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两个层次。重点资助按照该著作出版合同确定的出版费用的90%进行资助,一般资助按照该著作出版合同确定的出版费用的70%进行资助。每部著作最高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第十六条国家社科基金结项鉴定为优秀的成果,且由我校认定的导向出版社出版,可直接给予重点资助。

第十七条申请者如有合同造假和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

第五章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八条评审通过的学术专著资助名单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并经主管校长签批后以学校文件形式下达。

第十九条著作人应按资助合同在规定期限内在约定的出版社完成出版计划。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进行出版计划调整:

1.因著作内容需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影响著作质量者),可适当延长出版时间,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一年;

2.因出版社原因,不能在原约定出版社出版的,由著作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变更为级别相当的出版社出版。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资助计划:

1.在出版资助合同调整后一年内仍不能出版者;

2.著作人提出取消出版资助计划者;

3.由其他基金对该著作进行全额资助者。

第二十二条学术专著出版时,必须在醒目位置(封面、扉页或封底)上标注“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字样。

第二十三条学术专著出版后,需向主管部门提供样书五册供存档之用。

第六章出版总结

第二十四条资助学术专著出版后,著作人及科研管理部

门均有责任搜集该著作在学术界的影响和评价,以便再版时作进一步修订。

第二十五条主管部门每应根据资助出版学术专著的出版情况,写出综合分析报告。

第七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经费实行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出版资助经费凭出版合同,按照财务有关管理规定,由财务处以转账形式直接拨付出版社。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暂停资助经费的使用:

1.因著作人或出版社原因,未能按计划出版者;

2.著作人对原申报著作内容有重大调整,影响该著作质量者;

3.擅自更改资助合同规定的出版社者。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收回出版资助经费:

1.著作人未能如期完成出版计划,延期一年仍不能完成出版计划者;

2.因著作人或出版社原因取消出版计划者;

3.该著作已由其他基金全额资助出版者。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科技处和社会科学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办法》(校科字[2008]7号)同时废止。

第三篇:个人出书、学术专著出版专业出版 指南(模版)

个人出书、学术专著出版专业出版

为了促进学术交流和发展,服务各地友人,使学术著作得以出版,龙华图书工作室和多家知名出版社合作进行专著出版,欢迎各地单位、个人,合作出版个人著作、学术专著、论文集。

■ 自费出版,作者需提供:

①作品简介、目录及计划开本、页码、出版日期等。

②作者本人简介、地址、邮编、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不退。③作者在本说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名同意寄回(代协议书)。

费用:作者自主支付出版费用。印制由作者负责或委托我们代理,由作者支持印制费用。出版社在收明作品介绍、作者介绍及工本手续费后,安排出版计划。提供统一标准书号。

■ 印制:

①作者可委托我方代为安排联系印厂。安排照排、校对、出版、装订。

②印制也可由作者独立安排,报本社印刷规格,包括书名、开本、页码、出版日期、印数、价格等。以及印刷厂(含照排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由我方开具委印单(书)。作者负责印制安排报告也可与出版物说明、作者介绍及费用一道交纳,便于批准后同时开具委印单,减少联络时间和次数。

■ 发行:

①出版物发行由作者本人负责,也可委托我方代销。

②代销费按原订价50%扣取。代销的运输及退回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代销的实际销售数字年底结算。

■ 版权:

①该书著作权归作者依法享有,可委托我方代销。

②该书如需版权转让或再版,由我方决定,一般不再征求作者意见,但将向作者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用。

■ 投稿须知

1、来稿以发送电子邮件(采用word格式,以“附件”形式发送),或提供邮寄打印稿;

2、来稿要求:作者介绍,书名,目录,排好章序,部分书稿(3000-5000字)合并在一个word格式的文档中;详细通信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以方便联系;

3、我们收到书稿后,经初审通过,并经初步排版后(3-5天时间),会根据作品体裁、篇幅、印数、纸张类型、开本大小、出版社、书号类型等,给作者提供一份详细的《图书出版委托书》,含至少两家以上出版社、单书号或丛书号两种书号类型、各出版社图书出版费用核算、开本大小、印刷用纸等,供您参考选择。

■ 龙华图书工作室的优势

1、合作的出版机构较多,包括中央和地方出版社百余家,合作出版商40多家;

2、出书经验足,可以为作者提供书稿编写的个人出书服务;

3、速度快,价格低:所有定价均是我们根据市场的分析进行的定价;

4、规范:先谈基本合作意向,再签订正规合同;

5、我们将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程服务,直至拿到样书。

个人自费出书→来电咨询工作室(***)→发书稿介绍→编校环节→出片印刷→向个人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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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编辑

电话:***

QQ:1057485064

Email:lhgzs2008@126.com

本文长期有效,敬请保存QQ号,以备不时之需。

第四篇:学术专著出版基本要求

学术专著出版基本要求

学术专著在职称评审当中可以作为业绩成果让你在评职称的时候获得更多的加分,尤其是在最近这几年评职称有了一定的改革之后,优质的学术专著,能够为职称评审者带来更大的优势。随着当今时代的不断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关注学术专著的出版。学术专著出版要求有哪些这是在前期必须要了解的,接下来书小二就为作者详细的讲解一下在出版学术专著过程当中的基本要求。

书小二正规低价,快速出版,专注十年出书经验

在完成专著出版的过程当中,你需要承担一定的压力,因为在出版的时候大多都是自费出版,所以费用都需要个人承担,在经济方面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心里准备一本普通的专注在出版的时候费用大概需要两万到四万之间。学术专著,对文章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一定要有创新性,而且要对社会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再进行出版的过程当中,作者可以和出版社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进行交流。

现在很多人都想要用最快的速度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专著,所以我们要提前了解出版学术专著要有什么要求

第五篇:2016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2016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一、审批内容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竞赛等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的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资源环境等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委,深发〔2016〕7号;

(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7月22日;

(三)《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8〕200号;

(四)《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180号;

(五)《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38号;

(六)《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40号;

(七)《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124号;

(八)《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210号;

(九)《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未来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3〕122号;

(十)《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4〕33号;

(十一)《深圳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4〕97号;

(十二)《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2012〕53号;

(十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十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和未来产业资金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创业项目资助分三种类型,分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创业大赛资助,申请上述三类创业项目资助应当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1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2015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

(二)留学回国人员在深圳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和留学人员回国时间均在5年以内,且未享受过本市同类创业研发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为企业创办人及控股股东,或占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股份(含技术股)15%以上比例;

(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并且已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省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上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上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不必提供);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九)申请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须提供: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企业信用信息单(申请人占股比例,网上打印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十)申请创业大赛资助须提供:大赛晋级决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一)可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项目技术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审批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受理时间(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1月5日至5月30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1月5日至5月31日。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科技领域:郑文先、杨俊枫(88102169、88121260)信息科技领域:鲁纲、邹健(88102165、88102234)生物与生命领域:付秀芹、陈献梅(88103567、88102254)资源与环境领域:李付贵、廖敬扬(88121043、88103434)材料与能源领域:傅岳敏、徐晓峰(88103121、88102405)先进制造领域:杜保伟、张智勇(88121726、88103956)

(四)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3-14号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财政委)。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达)——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十、审批时限

结合受理情况,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未来产业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市科技创新委按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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