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绿化造林工程合同
峨山县双江街道绿化造林工程合同
甲方:街道办事处
(甲方)乙方: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确保峨山县双江街道绿化造林工程杨树种植项目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数量、时间完成,本着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双江街道办事处(甲方)于2013年11月25日下午对峨山县双江街道绿化造林工程杨树种植项目邀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云南林青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工程承包人。在邀投标基础上,经协商,双方签订本施工合同。
一、项目范围及规模
项目分昆磨高速公路两侧杨树造林和易峨高二级路两侧杨树造林。其中昆磨高速公路两侧造林规模约25000株,易峨高二级路两侧造林规模约9000株。
二、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含苗木款、施工费、管护费、税费等,昆磨高速公路两侧杨树造林每株88元(捌拾捌元),易峨高二级路两侧杨树造林每株36元(叁拾陆元)。
三、工程内容
1、昆磨高速公路两侧各20米种植杨树6排,并进行管护。
2、易峨高二级路两侧各10米种植杨树4排,并进行管护。
四、工程要求 昆磨高速公路两侧 苗木标准:米径≥6厘米 株行距标准:3米×3米
挖塘标准:80厘米×80厘米×80厘米,栽植深度≥60厘米。种植要求:要求在甲方做通涉及地块村民思想工作的三天内进入场地开始施工,1月20日前完成种植任务,成活率达95%以上。
易峨高二级路两侧
苗木标准:地径≥3厘米,苗高≥3米 株行距标准:2米×3米
挖塘标准:80厘米×80厘米×80厘米,栽植深度≥60厘米。种植要求:要求在甲方做通涉及地块村民思想工作的三天内进入场地开始施工,1月20日前完成种植任务,成活率达95%以上。
五、检查验收
在施工中实行每道工序验收。塘挖好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苗木经验收后方可种植。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负责做种植区涉及地块村民的思想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甲方对工程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3、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4、施工必须按照项目及甲方要求进行,负责按技术标准按时、按质、按量组织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
七、付款方式
按实际种植株数决算,分四次付款(4:3:2:1)。第一次为整地种植款,占工程款的40%,第二年付30%,第三年付20%,第四年付10%。
八、履约保证
乙方于合同签订后3天内交给甲方履约保证金125000元(壹拾贰万伍仟元)。保证金挖塘完成50%后退还。
九、其它
在施工过程中,本合同未涉及或突发的其它事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峨山县林业局各执一份。
甲方:街道办事处
乙方:工程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苗木的价格和这么短时间内能否买到那么多苗木我不懂,这两方面不说什么。
1、需明确价格内免费管养的时间期限,最好是半年,最多一年,如果是四年,这个费用是值得商酌的。
2、需明确第一次种植款的拨付时间,最好是合同签订之日期10天内。若种下去再拨,也要说明苗木种下去多长时间内拨付40%。剩余的款项于第二年、第三年的什么时候拨付也要明确。
3、若因甲方不能及时验收验收,或与农民沟通不到位造成的时间拖延及人为苗木损害须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4、水源需明确由甲方提供,并说明水源与施工地的距离。或者日常浇水由甲方用洒水车从高速公路上浇洒。
第二篇: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天,造林绿化考核工作组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的深切关怀和巨大鼓舞,我们将以此次考核工作为新的动力,继续深入推进造林绿化工程,争取更大的成绩。下面,我将造林绿化工程的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一、下定争先进位的大决心。
相比其它兄弟市,林业基础较好,森林覆盖率全省领先(是林业资源培育先进县),与兄弟市相比,一开始便有不少人担心植树造林空间更小,担心造林绿化在短时期竞争优势更少。
二、开展全民参与的大动员。
植树造林涉及千山万水,联结千家万户,是真正的社会工程,只有”大动员”,才会有社会的”大参与”和”大支持”。
三、实行多管齐下的大投入。
造林绿化,必是先有”大投入”,才会后有”大面积、大成效,大收益”。但县是国定贫困县,财力困难。
四、强化真抓实干的大举措。
建立乡村”三级书记抓造林”工作机制,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造林绿化工程领导机构,分别成立城区、园区、道路、村庄造林绿化领导小组。
五、突出鲜明独到的大特色。
特色是一个地方的生命力之所在。我们的设想是,通过强化植树造林的特色,塑造之所以成为的独特景观,独特产业,独特品味,做到绿色与特色同在,直至达到”辨树识”的效果。
六、创造量质并重的大成效。
在量的方面,通过全面推开”一点”(县领导示范点、新农村试点村、移民集中安置点)、”两区”(含圩镇的城区、工业园区)和”三线”(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遂井线、国道沿线)的立体造林绿化。
第三篇:全县推进造林绿化工程情况汇报
全县推进造林绿化工程情况汇报
一、*县造林绿化工作基本情况
为巩固“*生态高地”环境优势,扩大“全国绿化模范县”创建成果,去年以来,*县向全县发出了“绿满**”造林绿化号召,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绿满*造林绿化建设森林*的意见》、《关于实行县级领导包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包荒山绿化责任制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并将“绿满*”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列入全县重点工作,按照“全民化参与、科学化规划、市场化运作、专业化造林、统一化管理”的原则,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大造林、大绿化高潮。去年以来,全县已完成高标准荒山造林*万余亩,完成森林抚育*万亩,并狠抓林业信息化建设,被国家林业局授予首批“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县”称号;以森林防火为重点的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并成功创建为“全省森林防火能力建设达标示范县”,在全省考核成绩第一;县林业局结合生产实际积极开展了“森林围城反季节生态景观造林集成技术”研究,并顺利通过市级科技成果鉴定,为指导干旱瘠薄山地反季节生态景观造林积累了宝贵经验,*县被省林业厅评为“全省林业科技先进集体”。截至目前,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万余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提升。
二、主要做法
去年以来,全县共完成荒山造林*万余亩,其中,“森林围城”绿化提升工程*万亩,县直部门(单位)包荒山绿化*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防护林(长防林)工程*万亩,新农村大环境绿化、镇驻地、景区周边、骨干道路两侧及水系绿化共完成*万余亩,工作成绩得到各级的充分肯定。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做到了四个创新:
1、创新投入机制,加大造林绿化资金投入力度。去年以来,*县进一步加大造林绿化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荒山造林绿化模式,并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保证了造林绿化工作的全面开展。一是坚持县财政投入为主,县财政每年用于造林绿化资金达*万元,带动了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确保了重点工程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积极开展了县直部门(单位)包荒山绿化工作,从去年开始,全县所有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个部门(单位)包荒山绿化面积*万亩,筹资*余万元,并全部实行招标造林。三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每年中央预算内防护林工程投资达*万元左右。四是大力倡导捐资造林,县领导带头,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踊跃捐款,共筹集社会资金*万元,全部用于“森林围城”绿化提升工程建设。五是鼓励自主造林,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带动社会年均投入荒山造林*余万元,每年完成自主荒山造林*余亩。六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招标工程造林资金全部由县财政专户管理,由县财政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拨付各绿化公司,县审计局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了造林绿化资金专款专用。
2、创新造林机制,努力打造“森林围城”精品工程。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周边生态环境,对“树林围城”工程进行科学规划设计,集中突破近郊重点部位,全部栽植大苗,营造高标准混交林,大量应用侧柏、黄栌、银杏、五角枫、黑松、核桃等乡土树种,实行组团式栽植模式,注意色彩的搭配和林相的季节变化,努力形成“层林尽染”的效果。为降低造林成本,提高造林质量,对全部造林绿化工程实行了公开招标,实行专业队造林、工程化施工、合同化管理,保证了工期和施工质量;同时,积极推广应用了“树林围城反季节生态景观造林集成技术”成果,有效提高了造林成活率。通过连续几年的打造,全县“树林围城”绿化提升工程已基本完成,共计高标准绿化提升城区周边山体*万余亩,生态防护功能得到很大提升,绿化美化效果非常显著。
3、创新管护机制,充分发挥造林绿化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加强工程过程监理,成立了专门的监理小组,分组靠在各标段,施工期间,每天调度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开展质量检查,严把各个造林绿化关键环节。二是超前考虑,将造林绿化与森林防火、森林旅游等工作相结合,把造林施工道整修成为防火通道,进而建设成为旅游道路,为林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三是推行园林化管理:对栽植后的苗木,及时进行拉铁丝或支架固定,防止倒伏;使用生根粉、保湿剂和覆地膜等措施提高成活率;为提苗促壮,造林成活后及时进行浇水、追肥、除草割灌。四是延长管护时间。将招标工程管护期限延长到*年,第*
年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兑付全部工程资金,保证了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对超出工程管护期的新造林,及时落实护林员进行看护,纳入公益林管理,确保尽快成林,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4、创新宣传形式,大力提升全民义务植树意识。为强化全民义务植树意识,今年,*县创新形式,将义务植树与重点造林工程相结合,在城区周边山体按各部门大口、分单位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各镇(历山街道、经济开发区)也结合新农村大环境绿化建立了*处镇级义务植树基地,并实行了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今年以来,县大班子领导和各部门、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已带头参加义务植树两次,先后建立各级义务植树基地*余处,今年已完成义务植树*余万株,使全民义务植树意识明显提高,逐步树立了爱绿、植绿、护绿的生态文明理念。
三、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是多元化投入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
*县仍有荒山*万余亩,根据《*县林业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创建森林城市的要求,须在*年内基本完成荒山绿化,任务很重。由于未绿化的荒山大都为远山、瘦山,分布分散,有的部位不具备植苗造林的条件,造林绿化的难度和投入越来越大,这是制约*县造林绿化深入开展的主要因素。二是森林资源管护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乱牧牛羊和滥伐林木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森林资源管护经费投入不足,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偏低,病虫害防治投入力度不够等。三是*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防火物资装备仍然相对落后,还无法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四是国有林场改革还不到位,*县四处国有林场全部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干部职工工资还是自收自支,没有实现全额事业单位管理,制约了国有林场正常的发展。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造林绿化项目实施。
进一步加大对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的资金投入,有针对性地实施树林围城、树林进城、树林围镇、水系绿化等项目,带动*县造林绿化深入开展,在保证造林“量”的基础上,注重造林“质”的提升,尽快发挥生态效益,进一步改善全县生态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在造林绿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让其承担起造林绿化的社会责任,发挥生力军作用。鼓励多种形式的造林绿化工作,对自筹资金开展自主造林的,落实好奖补政策,提高群众造林绿化积极性,加快全县造林绿化步伐。二是大力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
在增加林木管护资金总体投入的同时,更加注重造林绿化资金的合理调配,适度提高造林后管护的投入比例。将森林防火列为县对乡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森林防火实行项目化建设、项目化推进,争取列入县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考核和资金保障,重点抓好瞭望台、护林房、防火隔离带、微波监控、防火车辆机具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组建起符合标准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将管理和运行费用落到实处。同时,将森林防火工作向村一级延伸,尽快在重点防火村建立起专职防火小组,对灭火机等防火器材向防火重点村倾斜,使村一级能随时处置突发火情。三是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资金项目支持。
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广大,占全县公益林面积的十分之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生态防护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对国有林场防火道路、危旧房改造、森林资源管护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争取将该方面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步改变国有林场贫困落后面貌,改善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稳定职工队伍;按照国有林场改革的要求,积极争取全县四处国有林场纳入全额财政管理,让国有林场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护林、营林上,保证国有森林资源的安全。四是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
加强森林公安建设管理,配齐配强森林公安干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队伍战斗力;同时,要进一步充实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和国有林场林木管护力量,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完善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
重点加强对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完善好林木病虫害普查、检测、防治体系,建设好防治队伍,配齐配全防治物资器械,确保有效实施疫情防控,保障生态安全。第四篇:造林绿化 - 副本
***2017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实现2017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2%目标,全力做好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总要求,本着既增量扩绿改善生态环境、又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和生态观光农业园区建设,全力打造“华北地区最绿平原县”。按照全市平原县森林覆盖率第一的标准,动员全县上下积极投身生态建设,努力扩大林地面积。重点抓好经济片林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农田林网建设、村庄绿化、河渠绿化、城区绿化和道路绿化等七大工程。为改善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绿化任务及要求 今年共完成造林*****亩。
(一)经济片林建设。结合**建设,结合三大特色产业政策扶持和项目建设,共发展经济片林6000亩。在**镇的**村、**村,建设***3000亩;在**镇的**村、**村、*发展杏树2200亩;在小吕寨镇的西大韩寨村发展枸杞800亩。
(二)国家储备林建设。推广去年储备林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严格按照储备林建设标准要求,由各乡镇负责组织本辖区储备林种植,全县再发展储备林****亩。
种植标准:按照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树种、种植模式要求种植。
(三)农田林网建设。**镇**镇(柳洼村、小韩寨村)、和**的农田林网建设工程,包括开发办、国土局的农田林网建设和交通局乡级公路绿化,折合造林800亩。
绿化标准:树种以杨树、柳树、国槐、白蜡为主,按照“一路两沟四行树”模式种植,苗木米径3厘米以上。可采取大户承包、收入比例分成等模式。项目实施完工后要厘清树权问题,必须做到树有主、有人管,确保成活率、保存率。农田林网由开发办和国土局负责,乡村公路绿化由交通局负责。
(四)村庄绿化。对全县10个乡镇及经济开发区的40个村庄实施绿化,建设环村林带,造林600亩。由县美丽办、县林业局牵头,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具体组织实施。
绿化标准:街道绿化以国槐、核桃、柿子、合欢、白蜡、法桐、刺槐、椿树等乡土乔木树种为主,苗木米径2.5厘米以上,干高2.5米以上,种植要整齐美观。结合实际可以在乔木间种植海棠、黄杨、小檗、紫叶李等观赏树种,做到花果结合、乔灌结合、错落有致;庭院绿化以核桃、柿子、葡萄、枣树、石榴、苹果、桃树等具有经济和观赏价值的树种为主;闲散地、坑塘及进村道路绿化以杨树、国槐、榆树、柳树为主;环村林带建设要结 —2—
合美观要求,重点发展经济林、景观苗木等。
实施办法:对主要街道结合群众意愿和习俗确定树种,用白灰定点打穴。按照房前屋后确定树权,做好群众工作,谁拥有、谁栽植、谁管护、谁收益,原则上树权人出资,集体购苗,有条件的村可积极予以资金扶持。也可采取村委会或大户承包,由树权拥有者出资购苗、栽植、管护、收益。
(五)河渠绿化。重点对**河、*等河堤进行绿化,折合造林**亩。由县水务局牵头,沿河各相关乡镇配合。
绿化标准:树种以柳树、杨树、金银花、枸杞等乡土树种为主,乔木树种每亩种植不低于50株,苗木米径2.5厘米以上。
实施办法:采取大户或个人承包进行绿化。
(六)城区绿化。主要是对城区新修街道绿化和外环进行绿化,折合造林2400亩。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县成立以政府县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林业局、国土局、交通局、规划局、水务局、城管办、美丽办、开发办、扶贫办和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造林绿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乡镇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是各乡镇、开发区造林绿化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县直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是各单位所承担任务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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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迅速行动,保证质量。各乡镇(开发区)要切实增强造林绿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根据全县造林绿化总体部署和任务分工,按照时间要求细化各项工作,明确责任人,及早安排,迅速行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县林业局要在造林绿化过程中,加强对各乡镇(开发区)的技术指导,保证造林质量。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县林业局要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并及时通报造林进度。今年春季造林于3月底前完成,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计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的年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实行以奖代补,对在造林绿化工作中不负责任,严重影响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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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绿化工程合同(样本)
城建工程施工合同
城建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范围: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
合同总价:人民币伍佰伍拾贰万伍仟捌佰捌拾陆元整
建设单位:
签订日期:二
********项目********项目绿化工程********项目绿化工程项目一标(abc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OO九年八月八日********城市建设项目合同封面
建设单位:********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或项目部)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结果(招标编号:SJ2009-003),乙方成功中标第一标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文等。
第二条:施工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项目开工通知(计划任务书)。
2.2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等基础资料。
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则》(GTJ/T82-99)
第三条:合同条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书及施工图设计资料。
3.2招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答疑文件。
3.3甲方委托事务所对项目招标核审的上限价。
3.4甲方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的签证。
第四条:本合同的名称、规模、投资及施工内容
4.1工程名称:********项目绿化工程(一标段)。
4.2施工内容:见投标文件及中标清单附件(中标价¥:5525886)
4.3合同总价:合同总造价为:伍佰伍拾贰万伍仟捌佰捌拾陆元整
(¥:5525886元),资金由市政府筹措。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开工前,甲方提供施工图及现场交底。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间。
开工前三天,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7.2实行监理的总监姓名及其监理范围:总监:监理单位:************有限公司
监理范围: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合同内工程。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及乙方主管领导姓名与联系电话。
项目主管:***电话: ***
项目经理:***电话: 1***
技术负责人:***电话:***
第九条:工程期限
9.1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日开工至年日竣工,投标承诺的日历工期共120天。
9.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工期。
(1)由于天灾或人为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包括水准点),不能及时解决施工纠纷等而被停工或不能正常施工。
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如乙方责任延误工期,造成施工困难和施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施工准备
10.1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向乙方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提供地下(上)管网保护要求,线路资料等。
10.2乙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踏勘施工现场;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现场平面布置,搭建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安装水电或订购构件等一切施工准备,并办理相关的报建手续。
第十一条:对乙方的要求
11.1对工程分包的要求:本工程不准分包。
11.2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施工现场不阻塞交通影响和干扰市民正常生活,乙方有特殊要求时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
11.3对特殊施工工艺的要求: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11.4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环境卫生的要求:
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保持环境卫生,施工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的隐患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11.5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
11.6乙方要对苗木供应商提供的苗木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苗木应拒绝栽植,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2.1本工程按中标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计量结算,合同总价范围内的变更,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签证为准,按实计算。
12.2计价与结算原则:附表清单单价项目作为结算上限值,是作为监理单位进行签证计量和进度拨款的主要依据。
12.3清单外调整项目严格按“********经评审的最
限值+10%]本合同为15%]。
12.4所有栽植的苗木必须按设计要求加施底肥,投标承诺苗木成活率为99%以上,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
12.5本合同保质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按另行签订的保修承诺书要求,负责一年保质期内的维护,养护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工程付款
(1)工程进度款按监理月报进度,支付完成合同内清单价50%的进度款。
(2)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内进度款6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提交竣工决算出后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4)余款(含质量保证金5%)在办理决算评审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和验收质量
14.1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全部工程验收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14.2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如有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由乙方及其主要责任人负终身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14.3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工程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
14.4乙方提前三天向监理单位和苗木供应商提供苗木数量清单各一份,苗低投标价法”计量与计价,并按中标价下浮幅度执行[下浮幅度=[(最高上限值—中标价)/最高上
木供应商提供的苗木由乙方、苗木供应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组织验收认可后,由绿化乙方负责栽植。
14.5对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工程隐蔽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方可继续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办理,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4.6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须按投标承诺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14.7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投资评审办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因素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
1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以下竣工资料: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等施工技术资料,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提供竣工图纸。
15.2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五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要求组织竣工验收,甲方视其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5.3竣工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单位)移交完毕,未按期提交竣工决算资料的项目,停止拨付工程余款。
15.4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按程序移交并送交甲方进行决算审定。
第十六条奖罚与仲裁
16.1工程不能按甲方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如期完工,甲方有权对该乙方的工程量进行调整,以满足整个工程进度的要求。
16.2甲方有权对乙方不能按中标承诺如期完工处以合同总造价的5%的罚款。
16.3工程合同按规定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罚违约金1000元。
16.4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请********仲裁委员会调解。
第十七条附则
17.1合同正本由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17.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17.3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
规定议订附款。
17.4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17.5有关承包合同的其它问题,均按照《建筑工程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其它
18.1在合同中标清单及总价范围内,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以甲方和现场监理的签证为依据办理结算。
18.2本合同以中标价为限额控制项目,工程量计算严格按双方及监理公司认可的《清单附件》执行,超出清单以外的工程量及上限总价不予计量结算。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增加工程量,需事先拿出方案,报请甲方与城建投公司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为乙方自行增加工程量,结算时不予认可。
甲方:乙方:
********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管理部地址:***********
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工程部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行:****处
帐号:****
二OO九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