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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差旅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第一篇:差旅管理制度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出差人员的费用支出,本着合理与高效的原则,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出差管理规定

3.1出差交通工具标准:

3.1.1根据出差目的地,可选择乘搭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等交通工具,订机票统一由财务部出票。(出差前先写申请给部门经理核准,再给总经理审批,然后给财务订票)3.1.2在出差地为节省路程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打车,凭打车发票实报实销。3.1.3在本市外出可选择地铁、公交、如需打的士必须详细写明原因给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按车票实报实销。

3.2出差住宿费用的报销限额标准:

出差住宿标准在200/晚/人,如出差人员是同性,应合并住宿,需提供正规发票。(如因特殊原因导致住宿费用超过规定标准,需提前向公司总经理申请报备)3.3出差餐饮补助、业务招待费: 3.3.1出差餐饮补助标准:

3.3.1.1工作所在地所属国内:80元/日/人(不再报销餐费); 3.3.1.2工作所在地所属国外:100元/日/人(不再报销餐费);

3.3.1.3异地业务招待必须有计划进行,应事先总经理报备,报销时需提供正规发票。

3.4出差借款

如出差需现金借款,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出纳支取,出差回来后尽快办理还款。3.5报销流程及发票要求

1.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核准---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

2.所有费用报销必须出具正规发票,发票抬头必须写公司名称,如没有正规发票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核准)

本制度自2015年5月1日开始执行。

欧迪姆鼎骏(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一日

欧迪姆鼎骏(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三月一日

第二篇:差旅管理制度

市场人员差旅管理制度

一、出差流程及审批权限

公司的员工应严格按照季度或月度工作计划确定月度出差路程和时间,在工作计划没有体现出差计划的,原则上不允许出差。

1、填写出差申请:根据工作计划,每月1日前提前5个工作日填写出差计划单;在出差途中改变出差计划的,必须提前2天向上级主管和人事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执行,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2、审批权限规定:出差必须经理的批准,方可出差;市场部人员出差经部门主管和经理签字。各部门主管审核所属员工的出差申请单,总经理审核部门主管的出差申请单。根据以上规定,上级主管严格审核出差人员的出差申请单和出差计划,计划不详细的、事情不重要的,不得审批,否则,上级主管承担出差人员的50%差旅费。

3、出差借款规定:经上级主管批准后,将出差申请单交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填写借款单,出纳见到出差人员上级主管的签字和财务经理的签字后,支出差旅借款给出差人员;

4、备案出差申请:将有上级主管和财务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单复印后交人事备案;

二、市内差旅报销规定:

1、严格执行报销规定:差旅费按规定执行,一般出差按20元/餐补助餐费;出差人员应在返回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销出差的相关费用,否则,延迟一天扣罚50元。

2、报销时应规范填写“差旅费报销审批单”,并将出差期间发生的车票、住宿等发票粘贴在报销单的背后粘贴,做到字迹公正,票据整洁。(出差时间跨月的需分月填写差旅报销单);部门经理根据出差计划严格审核差旅报销单后签字;人事根据出差计划审核签字;财务根据出差申请单审核签字;经主管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把报销单据交出纳,出纳见到部门主管和财务经理、人事的签字后,将差旅报销单报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后,本人在报销单上签字后,出纳支出现金报销,出现错误时,扣罚审核人员差错金额的100%。

3、差旅费按公司规定差旅标准补助,出差期间发生的除交通费外一切费用自理(包括请客户吃饭),票据要真实,否则,不予报销。报销时必须提供实际发生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的正规发票;缺少住宿发票的,按天计算,每天扣除40%差旅费;

4、严格履行出差计划,没有经理和总经理的特批,超出计划的天数,公司不承担差旅费用;

5、未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的,其所借差旅费将按职工借款处理,超期5个工作日的,按1天50元,处以罚款处理。

三、长途出差费用开支标准

1、总经理、经理外,员工出差不准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三等以上舱位。

2、员工出差的长途交通费采用实报实销制。

(1)火车硬卧、动车普通座位实报实销。

(2)乘坐轮船三等舱或以下舱位的,票款实报实销。(3)乘坐长途汽车的,按车票价款实报实销。

(4)个人自愿乘坐飞机的按火车硬卧车票标准报销;若火车路程超过16小时,个人自愿购买机票的,每张机票补助150元;若火车路程超过30小时,补助300元,超出的部分个人承担。

3、员工因公出差(参加招商会、展销会除外)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费、电话费实行定额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出差天数计算报销。

(1)总经理、经理的出差费用实报实销;(2)其它人员出差标准按城市类别实行包干制:

A类城市:上海、北京、深圳,180元/天

B类城市:天津、重庆、各省会城市、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大连、青岛、宁波)、海南省、经济特区(珠海、厦门、汕头),150元/天

C类城市:除A、B类城市以外其他地区,120元/天;(3)遇特殊情况如二人同时去一个城市,按标准的65%报销;

4、公司员工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由主办单位统一支报,或本公司已统一缴费的,公司不再给予定额补贴。

5、公司员工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费用可凭发票实报实销。

四、参加外地展销会、招商会时的差旅费规定

1.住宿、市内交通等费用实报实销,伙食及差旅补助按每人每天80元;

2.参加展销会、招商会时所发生的长途交通费及其他杂费的报销标准执行“第二条 长途出差费用开支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规定

1、市内出差:不得乘坐出租汽车,可以凭市内公交或地铁车票实报实销;

2、差旅期间,遇节假日原地休息;出差回来后的第二天如果是工作日,必须上班,私自休息,按旷工处理。

3、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总经理:

第三篇:差旅管理制度

国内差旅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出差指员工因销售活动、市场活动、研发任务、测试任务、参加会议、客户访问、培训或公司委派的工作等业务需要,离开常驻工作地所在城市到其他国内其他城市公干的行为。

第三条 出差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办理公务出差期间产生的国内机票、火车票、市内公共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通讯费及其他各种差旅费用。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了连续出差两个月以内的出差申请审批、费用报销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五条 商务部是公司员工出差考核的管理和费用控制部门,财务部是差旅费的监控部门,其它各部门是费用控制实施的直接责任部门。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各部门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第七条 本政策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总部商务部。原相关制度、规定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出差申请

第九条 出差人员必须至少提前 1个工作日填写并审批完毕“出差申请单并必须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预支金额。

第十条 “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含)以上人员及分管副总等逐级批准后方可出差。

三、出差借款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出差借款规定

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出差经费的,须提前 1个工作日在OA上完成费用借 款申请审批手续。第十二条 差旅费借款注意事项: 1. 借款限额:

 出差借款限额:出差人自行支付火车费(机票款)及住宿费的,按不超过预计差旅费金额预借出差经费;出差人不承担火车费(机票款)或住宿费的,按照当地住宿标准金额预借出差经费。

 现金预借出差经费超过 5000 元,应提前 2 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出纳预备现金。2. 差旅费借款遵照“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3. 出差人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及时报销差旅费核销借款。报销差旅费金额大于借支金额的,补足报销差额;报销差旅费金额小于列支金额的,应在报销时交还差额现金,不得采用下次出差报销差旅费抵减的方式。

4. 出差人员需要归还借款的,可以采取现金归还或转账的方式归还余款。

5. 出差人两次以上拒不归还借款差额的,财务部将在一年内不向该出差人借支差旅费。6. 对于屡次违反规定造成账务混乱的,将追究出差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出差差旅费报销内容及标准 1.交通工具预定

 员工选择城市之间的交通工具时应以安全、经济为原则。

 出差乘坐火车、长途汽车出行旅程超过八小时以上的才能选择软卧及以下席位的卧票。乘坐动车、高铁的出行的,原则上只能选择二等座。乘坐一等座及商务座的必须事先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原因,并经总经理审批。未经过事先审批而乘坐高等级坐席的,财务部按照二等座票价予以报销。

 选择火车出行的,员工可自行购买火车票,出差返回凭火车票、铁道部门或订票点发票报销火车费及订票费用。2.交通的报销注意事项

 公司预定机票的,员工报销差旅费时必须提供登记牌;自行预定机票的,员工报销差旅费时必须提供机票(行程单)及登机牌。自行预订机票的必须经商务部备案,并在“出差申请单”上明确注明。经过各级审批同意,方可自行预订。

 乘坐轮船应凭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发票或船票存根(报销联)报销。

 公司为经常出差的员工购买旅行保险,员工不再报销航空人身保险费。未购买全年旅行保险的员工搭乘飞机、火车可单独报销旅途意外保险费,意外保险费金额不得超过 20 元/单程。

第十四条 出差住宿 1. 住宿标准

员工出差时住宿时应选择经济型宾馆,住宿费标准不得超过当地快捷酒店标准,快捷酒店参考名单:(锦江之星、桔子、汉庭、如家等)可根据工作需求自行预订。出差当地客户提供住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2. 住宿报销注意事项:  两人或以上的同性别出差人员同一目的地出差,公司要求必须两人合住一间;  参加培训、会议及其他公司集体活动时,公司将安排两位同性别人员合住一间;  住宿费标准限额包含酒店服务费、税金及当地规定的其他附加费用;  住宿时发生的洗衣费、电话费和其他费用由员工退房时自行结清;

 因酒店无免费网络服务,在宾馆使用因特网的费用,凭发票和明细清单报销;  员工报销住宿费时,必须提供酒店住宿发票。

 如果员工申报的住宿费用低于公司规定的费用限额时,应按照实际发票数目报销;如果员工申报的出差费用高于公司规定的费用限额时,应按照公司规定限额报销; 3.出差时间的界定:按照出差人提交的申请时间来确定出差的天数; 4.出差补助:每天50元/人,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第十五条 出差地公共交通费:

1.员工在出差地当地选择交通工具时应以安全、经济为原则。员工中国境内出差期间产生的市内交通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交通工具为:公交巴士、地铁、乘坐出租车 2.乘坐出租车的限制

出差时每人允许报销四段路程的出租车票,包括出发地及目的地。除以上四段路程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实困难或者非常不便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携带设备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 20:00 后办事不方便的;

 如出差人员在非居住地城市出差、参加会议、培训期间,突发疾病搭乘出租车至医院急诊的(在申报出租车费时需附上当地医院的病历卡复印件)。3.公共交通报销规定

 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其往返费用可凭实报实销。 出差期间如公司提供交通工具,则不再报销相应的交通费用。第十八条 出差期间的招待费

1. 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发生招待费用的应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

五、国内差旅报销流程及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出差报销流程 1.出差报销流程: 2.流程说明:

(1)出差人将合法票据分类整理并粘贴在规定格式的粘贴单上,注明报销人、报销金额、冲抵借款金额等事项,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所需材料清单,将报销材料提供给商务部助理并在OA上提交相关的《费用报销》申请;

(2)商务部助理对报销人提供的报销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发现材料不全的要求补充齐全后在OA系统进行费用报销审批; 第二十二条 差旅费报销时限

1.出差时间在 30 日以内的出差人员,应在完成差旅任务返回公司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报销差旅费。

2.出差时间在 30 日以上且跨季度最后一日(即 3 月 31 日,6 月 30 日,9 月 30 日,12月 31 日)出差的,需在每季度最后一日前将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完毕邮寄给商务部助理予以报销。多次往返出差的不得累加计算出差时间。

3.出差时间在 30 日以上且不跨季度出差的,应在出差返回后 5 个工作日内报销。多次往返出差的不得累加计算出差时间。第二十三条 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1.所有差旅费用都应提供发票据实报销,无法提供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

2.差旅变更行程确认单应事先应在OA上及时提出申请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凡出差行程与“出差申请单”填报的行程不一致的,并未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变更行程确认单的差旅费一律不予报销。

第四篇:因公出差及差旅补助标准管理制度

因公出差及差旅补助标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董事、顾问、技术人员,不适用于各级代理及兼职人员。

第二章

出差审批程序

第3条、因工作需要到外埠出差时,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第4条、经安排的出差人员,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要求在《出差审批单》上注明出差事由、预期效果、出差地点、出差起止时间、预计费用及费用支出来源。

第5条、《出差审批单》必须依次经出差人签字、主管部门领导核审、董事长签批后,出差人方可出差。

第6条、出差人在出差期间因情况变化需更改行程时,应及时请示主管部门领导或董事长,并取得批准后方可更改行程。

第7条、经董事长批准应急出差,出差人回到公司后应补办《出差审批单》。

第三章

差旅费的预借与报销

第8条、差旅费的预借与报销,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专项规定。

第9条、出差人应在回到公司后的一周内办理财务报销(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时间的需经董事长签批),否则不得再次借款。在公司存在借款的出差人,严重逾期不办理财务报销的,报请公司办公会作出处理。

第四章

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10条、车船费报销标准:

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必要可乘坐飞机普通仓、轮船头等仓、火车及汽车软卧,按车船票面额据实报销。

2、部门经理可乘坐轮船二等仓、直达火车硬卧及软座、汽车卧铺,按车船票额报销。

3、除上述以外的人员,可乘坐轮船三等仓、特快火车硬卧、汽车卧铺,按车船票面额据实报销。

4、夜间(19:00—7:00)行程应在4小时以上或全程行程在10小时以上,方可乘坐轮船、火车、汽车卧铺。

5、乘坐自备车时,不得报销车船费。第11条、伙食补助标准:

出差期间,每天享受伙食补助100元,公司发放的误餐补贴同时抵消。

第12条、住宿费报销标准:

1、董事长不限。总经理、副总经理、外聘专家住宿费报销标准为280元/人.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可由总经理临时确定标准);

2、部门经理住宿费报销标准为200元/人.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可由总经理临时确定标准);

3、除上述以外的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为180元/人.天;

4、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及同性同住时,上述住宿费报销标准从高适用。

5、住宿费在标准以下时或者无住宿发票的,按应享受住宿标准给予补助。

6、超出应享受住宿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自理;

7、住宿费的超标与补助均以应住宿总天数与住宿发票总额累计计算。

第13条、会议报销标准:

1、因公外出参加会议、须根据下发的会议通知,经主管部门领导核审、董事长批准后,方能予以报销。

2、会议期间无住勤伙食补助,经董事长批准后住宿费可据实报销。

第14条、出差住宿和远途交通视情况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在员工出差前统一预定,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章

出租车

第15条、员工在本埠或外埠因公外出办事,应本着历行节约的原则,尽量乘坐公交车或普通交通工具。

第16条、员工在本埠或外埠因公外出办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乘坐出租车:

1、行程路线上无公交车或无其它普通交通工具时;

2、多人同行时且短程时(预计票价在20元以内时);

3、陪同客户同行办事或接客时;

4、因处理急事受时间制约时。

第17条、员工在本埠或外埠因公外出办事,符合第14条的条件时,每天乘坐出租车限额由董事长核定。

第18条、报销出租车票应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并按要求注明事宜及起止地点,须依次经乘车人签字、主管部门领导核审、董事长签批。车票以时间顺序粘贴,乘车人签字后随《费用报销审批单》方可在财务报销。

第六章

其他

第19条、本规定自二0一七年

日起实施。

第20条、本规定授权财务室负责归口管理。第21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年**月**日

第五篇:学校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学校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文件、制度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差旅费和培训费支出实际情况,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对教职工外出培训、学习和公务出差特作如下规定。

一、报销原则、教职工参加培训或其他公务出差活动必须是上级业务部门安排并经学校领导批准的,否则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2、教职工参加培训或其他会议活动要有相应的文件或会议通知作为依据。

二、报销范围

1、交通费。是指公务出差人员乘坐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含轮船)或特殊情况下经校长同意确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住宿生活费。是指参加会议统一安排食宿(未统一安排食宿的,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的费用。

3、其他费用。是指参加培训或会议由会议组织方所收取的会务费、资料费等费用。

三、注意事项

1、教职工出差、参加培训(会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要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并连同会议通知(文件)一起交由学校会计(报账员)审核报销,事后不得补报;不得与其他单据混在一起报销。

2、出差人员报销时填制报销汇总单,按财务规定粘贴好原始票据,并在汇总单和原始票据上签名。报销时应附上会议通知(文件)的复印件,报销汇总上要有校长和经办人签字。

3、严禁使用假发票作为报销凭证,特别是手撕车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学校租车费用要使用打印的出租费用专用发票或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发票,并附租车明细,写明租车时间、事由、出发人员等。从根本上杜绝使用假车票改变项目用途的现象。

4、报帐实行月结制,所有出差、培训费用要及时结算,不能超过一个月。超期不报销的,费用自理,不予补报。

四、附则

本制度自 2015年09月1日实施,由财务科负责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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