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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流动人口均等化示范乡镇汇报材料

创建流动人口均等化示范乡镇汇报材料



第一篇:创建流动人口均等化示范乡镇汇报材料

推进均等化服务创建幸福美家园捞刀河镇创建流动人口均等化示范乡镇汇报材料捞刀河镇地处城**结合部,面积94平方公里,总人口56308人,其中常住人口47207人,流动人口有9101人(流出人口1206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413人;流入人口7895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2125人)。近年来,随着镇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园区的持续建设,流动人口从2008年的7214人增长到现在的9101人,呈现出数量上升较快、分布零散、结构复杂等特点。针对流动人口的现状,我镇坚持“分类指导、创新载体、打造亮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强化均等化服务保障。

(一)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捞刀河镇在申报创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乡镇后,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将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予以安排部署。

第二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安排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实施方案

为实现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倡导、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待”等方面的均等服务,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流动人口工作统筹管理,建立健全综合决策体系

创新管理机制,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网络体系。积极协调公安、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政策与相关部门改革政策的配套和衔接,制定和完善均等化服务相关公共政策,逐步实现部门人口信息资源的共享,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开展“惠民工程”,进一步创新流动人口行政服务均等化

不断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服务质量。实行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卫生、统计、人口计生等部门信息互通、信息共享、建立纵向、横向到位的流动人口信息网络体系,特别要完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制度,准确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的需求和生存发展状况,为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信息支持。

(三)开展“甜蜜工程”,努力实现流动人口技术服务均等化

将流动人口纳入全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覆盖范围,对流动人口实施技术免费服务。

1、免费开展查环查孕、生殖健康普查。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根据其需求,免费提供孕情、环情检查服务;在此基础上,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

2、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流动人口可凭《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村委会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并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免费提供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凡采取避孕措施失败而意外妊娠并终止妊娠的,可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补救措施。

3、免费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动人口凭《婚育证明》到计生办领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卡到县计生服务站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四)、开展“爱心工程”,不断推进流动人口社会服务均等化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动态了解群众在生育、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拓宽宣传教育内容。把倡导人、引导人、教育人和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统一起来,充分利用广播、短信、报纸等现代传媒播手报,把宣传人口计生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宣传《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结合起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利用人口学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使少生优生、男女平等、少生快富等文明婚育观念蔚然成风。

2、开展咨询服务活动。通过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等活动,掌握流动人口在生育、生产和生活方面的需求,举办婚育知识讲座,提供生产技术、健康知识及致富信息咨询服务,推动广大流动人口婚育观念的转变,提高其生产致富的本领和技能。

3、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一是要关怀计划生育家庭,认真受理流动人口计生家庭的利益诉求,依法落实流动人口户籍地、居住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二是要关怀独生子女的健康成长,切实关怀、救助留守儿童和随父母流动的农民工子女,使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等方面享有与现居住地居民同等待遇。

4、开展科技致富到家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在农村以加大对贫困计划生育家庭的支持力度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政领导牵头的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推进。逐步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稳定的均等化服务

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落实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经费,将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经常性预算范围,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以人口计生专干为主体的流动人口行政管理网络;依托各级协会组织,建立和完善以计生协会会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群众工作网络,保障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推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健康发展。

第三篇: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均等化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推进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相关制度、优惠政策出台,30多年来流动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据统计全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总量约8300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约6700万人,占已婚育龄妇女的25%,2012年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流入地,避孕全部免费为98.1%、四项手术全部免费72.6%,流动人口的出生政策符合率2012年为83.5%,流动人口的普遍化、经济化、长期化、集中化、成年化、自主化、家庭化、知识化、多元化的生存发展特点。要求在新的形势下要把握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环节 :统筹规划、依法推进、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均等化服务、重心下移、信息引导、便民维权。

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党的十八大有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完善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今年全国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也明确指出全面推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巩固和完善“一盘棋”机制建设,重点信息反馈率和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要有明显提高,作为六大重点任务之一,要求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合理确定量化权重和评价指标。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密切相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必须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保基本就是要明确标准和范围,底线是生存服务和基本发展服务,坚持强基层就是把重心下移,把更多的财务、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切实增强基层的服务能力,坚持建立有利于保障供给、改善服务、提高效率的长效机制核心在保障供给,关键在形成机制。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不论地域、民族、性别、收入及身份差异如何,都能获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果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不是平均化、无差异化,是机会与权利平等,是最低标准的均等和最终结果相对公平。

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是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要求,是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要求,是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按国务院农民工办有关农民工市民化发展战略布局,国家四部委在全国49个城市联合开展了均等化试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要求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倡导、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具体来讲就是要落实好国家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立均等化,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好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到“十二五”期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达到85% 推进均等化服务工作任务就是全面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为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奖励扶助。

推进均等化服务的工作要求落实和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综合决策、投入保障、政府补贴、多元供给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社区平台、信息共享、区域协作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体系,提升做好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工青妇及社会组织,基层基础社会氛围等均等化工作能力。

强化保障措施,推进均等化服务。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统计和监测,满足生殖健康需求,落实法律规定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理念和管理模式,以落实国家免费技术、药具、宣传服务为重点,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广覆盖,建立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机制。

流动人口是长期的必须趋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一直以来的重难点工作,在机构改革的特殊时期,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转型时期,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与实施,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信息资源,发挥信息支撑作用,增加经费投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做好考核评估工作,从而实现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优质服务,优化管理的目标推动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

第四篇:均等化项目汇报

***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汇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 日

2009年9月,在省、市卫生厅局的统一部署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为重点,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不断加强和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基本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医改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医疗改革深入,药品零差价实行,国家对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倾斜、财政支持逐渐增大,我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列入卫生重 点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织,分管副局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人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了项目技术指导组,分项目分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等6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健康档案、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保健项目,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项目,并分别承担了各自项目业务培训、指导和数据上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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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项目

洛龙区关林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项目及内容

根据《洛龙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流入我区的流动人口享有同本地居民相同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具体项目和内容如下:

一、免费提供相关的计生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宣传资料 流入育龄群众——纳入本辖区管理——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免费领取宣传资料。

二、每三个月一次的政策法规、生殖健康、计生知识等宣传;

流入育龄群众——纳入本辖区管理——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口学校——免费参加知识讲座。

三、为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各种避孕药具;

流入育龄群众——纳入本辖区管理——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或自动售套机)——免费领取避孕药具。

四、每三个月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一次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纳入本辖区管理——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免费参加检查服务。

五、每年3月份为育龄妇女提供一次妇科病检查服务;

流入育龄妇女——纳入本辖区管理——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免费参加检查服务。

六、免费施行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放(取)宫内节育器、输(卵)精管结扎术等服务〕

流入育龄群众——纳入本辖区管理——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洛龙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免费获取计划生育手术服务。

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流入夫妇——纳入本辖区管理——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对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出具检查单——免费到区计划生育服务检查——19类23项检查(360元标准)。

八、免费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九、开设专家咨询、热线电话等服务;

十、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租房、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信息服务;

流入育龄群众——纳入本辖区管理——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港——免费获取相应信息。

十一、开设维权咨询,提供流动人口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流入育龄群众——纳入本辖区管理——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法律咨询室(司法所)——免费获取法律咨询、援助。

十二、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同本地居民相同的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流入独生子女户家庭(子女0-18周岁)——纳入本辖区管理——个人缴纳5元——区镇财政补贴25元——参加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障二万四千元)。

十三、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同本地居民相同的生育关怀公益救助。

流入独生子女户家庭——纳入本辖区管理——计划生育家庭遇到特殊情况或困难——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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