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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员工车辆停放区域的秩序

为了规范员工车辆停放区域的秩序



第一篇:为了规范员工车辆停放区域的秩序

员工停车管理制度

为维护本酒店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预防车辆交通事故和失窃事件发生,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当班保安人员对所有进出车辆详细登记进出时间,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车辆是否有损坏,是否有备用胎,倒车镜,车门是否锁好等。

第二条:当班保安人员对进出车辆实行发牌制度,既:每进一辆需停放的车辆发一张“酒店停车卡”,车主来取车时必须持卡取车并把卡交还保安人员,此卡如有丢失,须到保安部办理手续,方可取车。

第三条:车场收费保安人员应指挥好车辆停放,在检查好收费时,应在发票上注明日期、时间及收费人姓名,并通知车主带好行车证、驾驶证。

第四条:车辆在离开车场时,当班保安人员须做到对票、对证、对车、取卡。(对票:检验收费人所开发票;对证、对车:检验行车证与驾驶证是否与人、车相符合;取卡:看开车人是否持有本酒店停车卡,并给予收回)。检查相符后方可放行。

第五条:停车场为一切进入酒店消费、办事的客人提供车位。

第六条:外来车辆在酒店停车,收费参照物价局的收费标准给予收费。

第七条:公司及酒店的车辆,酒店负责提供免费车位,并负责保管及安全。

第八条:地面停车场由酒店保安部负责维护管理,并接受公安

员工停车管理制度

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九条:车辆进入停车场应领取停车出入卡,出场时交回出入卡。保安员对进出停车场的车牌号码、进出时间,所发出入卡号等进行登记。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条:车主的停车出入卡请随身携带,认真保管,作为出场凭证,若有遗失,要立即向保安部申明补办,并赔偿相关手续费用。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请勿留在车里。

第十二条:车辆在停车场若有交通违章,保安部将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若车主在停车场停车与保安人员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第十四条:出租车接送客人不得进入本地下停车场。

第十五条:停车后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停车卡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六条: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等车辆必须清洗干净。

第十七条:进入酒店车场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第十八条: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第十九条: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火药等不安全

员工停车管理制度

物资的车辆进场。

第二篇:员工车辆停放通知

员工车辆停放通知

各部门:

近日发现车库处卫生环境较差,车辆凌乱停放现象较为严重。为维护停车场的良好秩序,更好的方便员工停放车辆,现规定如下:

1.整齐有序停放车辆并自觉保持停车场地的清洁卫生,不得随手扔垃圾;

2.不得将贵重物品存放于车箱或车座内,以防失窃;

3.有插座的停车位处请勿停放摩托车和自行车,以满足电瓶车停车充电需要;

4.请将自行车统一整齐的停放在西边第一排位置,摩托车和电瓶车停放在东边第一、二排位置;

5.对于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行政部将实施拍照,并通报批评,屡教未改者将予以行政处罚;

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车辆停放规定,共同营造整齐、卫生的生活环境。

谢谢合作!

*****行政人事部二○一○年六月九日

第三篇:关于工厂员工车辆停放通知

[公开]

关于芜湖工厂员工车辆停放通知

各科室、车间:

因目前工厂产量较大,发外钣金件增多(蜗壳、导流板、整流板、后板及总装使用的喷涂件),致使空铁框的回收量及周转车流量增大,员工上下班停放车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现根据工厂仓储规划,将原车棚用作供应商回收器具存放区,自即日起工厂原车棚禁止员工停放车辆。

员工上下班车辆统一停放到平台食堂边的车棚,工厂目前已规划在1#厂房北侧修建车棚,待建设启用后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车间按照工厂统一要求执行,做好宣贯。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广大员工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第四篇:车辆停放

施工场地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施工场地内车辆及人员规范、有序、安全的进出,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公车、员工私家车、摩托车、自行车、外来办事车、货运车辆。

3、保安职责

(1)安保部门岗保安员负责对外来车辆及人员的登记、检查和出入管理。

(2)安保部保安员负责所有车辆停放和管理工作。

(3)安保部负责对工地内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如车辆乱停乱放、施工设备设施乱堆乱放等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4)安保部保安员负责紧急情况的联络和上报工作。

(5)安保部保安员有权拒绝违反规定的车辆及人员进入场地内,情节严重的将没收其证件并通报处理。

(6)安保部保安员负责对易燃、易暴有毒物品的检查备案。

4、内容

(1)公司公车、员工私家车、摩托车、自行车、外来办事车(非货运车)由东门岗进出,货运车辆和场内施工车辆由东门岗进出;

(2)员工私家车进入工地需领取临时出入证件并登记方可进入;(3)外来办事车辆进工地前需向保安人员说明来意,经保安人员核实确认后,外来车辆司乘人员下车登记后,方可进入,外来人员办完事出工地门岗时要在登记本上填写出场时间。

(4)货运车辆进入工地时,司乘人员须下车讲明来意,由保安核实确认,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

(5)出场时司乘人员下车在登记本上填写出场时间,车辆如有货物须出具出门条,经保安人员核准数量相符后方能出场。

5、车辆停放管理(1)公司车辆、员工私家车和来访车辆可停放在工地东门临时停车场,施工现场严禁停放。

(2)工地内各项目部办公车辆、私家车辆,必须停放在各项目部办公区域,严禁场地内乱停乱放。

(3)货运车辆原则上不准在施工区域内过夜,如需在场地内过夜的,必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告知安保部同意后,方可停放在指定位置。

3、注意事项

(1)所有车辆在施工区域内不准抢行、超速、(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鸣笛,乱停乱放。违章者根据情节,分别进行警告、通报。

(2)各部门对发现有嫌疑问题的车辆不得擅自处理,须及时上报安保部处理。

4、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解释。

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保部

2011年9月16日

第五篇:大石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场镇车辆停放秩序的公告

大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场镇车辆停放秩序的公告

为彻底治理“五乱”,加快推进“环境优美场镇”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就规范场镇车辆停放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场镇街道除划定停车位的场所外,任何场所不得随意停放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所有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位置停放。停放时要统一顺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位,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场镇街道划定的停车位主要用于小型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停放,禁止大型工程作业车辆和大型客货车与拖拉机停放。

三、沿街单位和个人将门前车辆停放管理纳入“门前五包”责任范围内,按规定摆放整齐,统一顺向停放,车头向外,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院内有停车条件的,必须将车停放在院内。

四、违反以上规定,擅自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影像资料固定的证据为准,交由交通管理部门每次处以150至200元罚款,并将车辆拖至指定的地点;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和第八十九条规定,每次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五、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围攻、殴打执法人员和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举报电话:5461018)。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施行。

希望场镇居民相互转告、共同遵守执行,并劝解、制止不良行为,营造良好的场镇街道秩序和居民生活环境秩序。

特此公告!

大石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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