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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关于QQ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

调查报告——关于QQ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



第一篇:调查报告——关于QQ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加快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关于 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

农业是国之根本,经过近些年的发展,我国现代农业生产已初具规模,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从历史经验角度分析,自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实行至今,单一分散的小农经营方式已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运行,市场化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加速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新的农业发展思路。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按照农民生产经营需求和市场发展需要,依托玉米、蔬菜、畜牧等优势农产品资源,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在全县各产业领域都形成了以合作社为牵动的市场化大农业经营,农民抗御市场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县的农业生产实践有力证明:规范专业的农民合作组织是加速现代农业进程的有力“助推器”,是有效解决现阶段现代农业生产过程中诸多矛盾的理想途径。

一、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益探索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能够强力引带现代农业生产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在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引导,积极介入,主动服务,全力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止目前,全县已在工商部门注册合作社421个,入社社员达2559

户,仅2009年就带动全县农业增加收近亿元,农业与市场对接度大大提高,农产品卖难问题有效解决。不难看出,以政府为主导的专业农业合作社的建立,有力的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了土地集约化经营,增强了农民与市场对接度,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了qq农业发展方式的华丽转型。

1、突出政府主导,优化发展环境空间。当前农业农村的发展依然是以分散性经营为主,把分散经营整合为有组织的整体性经营,仍然需要政府行组织引导之责,仍然需要政府提供适宜的发展环境。qq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党委政府坚持以服务、引导为工作主要方向,积极扶持各类产业跨村、跨乡组建合作组织。在证照办理、税收优惠、农业信贷和财政扶持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办公服务,并要求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加大政策扶持、加强指导,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在工商登记方面,实行“窗口式”办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开业登记手续提供方便。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销售非社员农产品不超过合作社社员自产农产品总额部分,视同农户自产自销,免征增值税。在资金投入方面,县信用联社对发展前景好、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适当放宽了信贷条件,今年共投放给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1200万元。由于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和正确引导,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发展态势日趋规范。

2、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共同发展。随着经济发展档次的逐步攀升,单纯的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合作组织已不

能适应产业化的需要,合作组织形式、合作组织领域都亟待创新拓展。在这方面,qq县坚持从大局着眼,从经济全局入手,重点创建土地集约型、能人引带型、农企合作型、技术承包型“四型”农村合作组织,目前,qq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已覆盖全县所有经济发展领域。按行业划分,既包括从事种植业、畜牧业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合作社,又有农资、农机、农产品加工等多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合作社发展的多样性。从组建方式来看,也是形式多样。例如依托购销大户,利用其在流通渠道方面的优势组建专业合作社;依托农村专业大户、种养殖大户联结分散农户利用其生产、经营的优势组建专业合作社;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其加工、品牌、营销等优势组建专业合作社。广大农户通过加入专业合作社,共同发展了主导产业,并享受生产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也实现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3、合作层次不断提升,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不能单一的服务于农业,也不能狭隘的局限于一个地域,而是要合纵连横,跨越发展。qq是以农业为主的县份,是优质粮食主要产区,近几年来,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60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30%以上,适度的土地集约经营连锁牵动了其他产业的集约化程度不断上升。针对这种状况,qq县在农业上组建兴隆海等两个大型农机合作社,带动发展玉米高产创建面积100万亩;组建“托管式”养殖合作组织,促使全县鲜奶价格普遍每斤提高0.2—0.3元,同时组建农产品加工销售、劳务输出等各类合作组织,推动全县合作组

织从生产领域合作逐步向流通等经营领域合作拓展,实现了农产品的流通增值,并形成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市场营销的规范的合作组织模式。不难理解,合作组织层次的提升和服务涵盖范围的扩大,能够进一步拓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空间,能够进一步引带大农业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经济市场竞争力能力大幅攀升。

4、规模效益日益显现,增加了农民收入。如何增加农民收入是探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根本目的,只有合作社的效益作用真正显现,才能引导群众自发主动的参与到市场经济运行中来。从实际发展上看,合作社通过提供技术、生产资料、销售等服务,形成了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减少了农民生产与市场对接过程中的中间环节,降低了生产与交易成本,提高了产品利润率,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合作社统一的生产资料选购、技术服务、对外销售,解决了社员生产的后顾之忧,使社员生产积极性明显提高,种养规模明显扩大,扭转了小农户生产参与大市场竞争时处于弱势地位的不利局面,增强了竞争优势。大批农民开始从土地中解脱出来,进合作社、搞中介、办项目、做劳务,成为新型农民的代表。以qq县劳动乡自立村华润种植业合作社为例,合作社集约经营土地1080亩,应用玉米小垄覆膜栽培技术,亩产900公斤,亩增收300元,合作社实现纯收入30万元。流转土地农户户均流转土地收入1.2万元,加之打工收入4000元,每户每年可实现收入1.6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改变了农民的市场经营理念,使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掌握了进入市场的主动权。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亟需破解的几个难题 当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在农业农村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和影响,但在总体发展格局、未来发展走向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合作社发展均衡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目前,较多合作社注册资本都在5-10万元之间,经济实力不强,还存在有名无实的现象。而真正上规模的,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合作社在总数中占的比例并不高。特别是“两低一高(低投入、低积累,高分配)”现象普遍存在,难以形成应有的规模经营、服务功能、设施配备和技术资源,扩大发展的后劲不足。因此,要开辟多种渠道,扶持、壮大农民合作组织,强化合作社在市场行为过程中的“话语权”。

2、合作社规范管理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现在的事实是,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是农民,普遍知识水平不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也主要是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其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的经营管理工作。而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也使得合作社更加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者加入进来。但是另一方面,合作社的自身条件也难以吸引到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参与到合作社中来,因此人才问题也是合作社发展亟需解决的重要制约因素。

3、合作社科学运作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的内容与执行均不规范,只写不做,流于形式;组织结构不健全,理事会、监督机制等形同虚设,缺乏民主管理和正常监督。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

管理制度、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实现财务、社务透明公开。

三、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应对策及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注重自身建设与发展。总的来说,全县农业合作社已具有一定的普及面,但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多见。更多的是规模小、分散经营、生产技术低、管理不规范的小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这种合作社生产出来的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是较弱的。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就需要切实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从而实现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使农民实现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要大力宣传劳动乡自立村委会主任张志超创办的华润种植业合作社和建设乡双富村支书卢丙华领办的双富村玉米高产创建合作社成功范例,转变乡村干部的思想观念,集约资源扩规模,集中技术上标准,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经营。

2、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通过合作社对农业进行保护和扶持是发达国家较为普遍的做法。世界各国对农业合作组织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都给予充分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的联合,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因而它的发展也就离不开方方面面的大力扶持。一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各级党委、政府应对合作社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兴办服务设施的项目给予支持,以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和对社员服务的能力。二要加强信贷方面的支持。金融部门应对制度健全、经营业绩良

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一定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解决合作社资金不足的困境。三要实行政策优惠。可以对合作社在税收登记、土地使用、运输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适当减免已登记成立的合作社的所得税、增值税,在土地使用方面优先安排等政策。另外,还可以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的免征营业税,对兴办加工、流通实体给予税收优惠等。

3、重视人才培养,增强发展潜力。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经营管理者文化基础、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等相对较弱,社员素质普遍较低,合作社很难跟上新时期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更要加强合作社发起人、建设带头人的教育与培养,以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潜力。要科学制定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建立业务培训制度,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生产和运销大户进行经营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合作理论和合作政策,提高正确指导和发展合作社的工作水平,减少经营决策的局面性与片面性,更好地引导广大农民参加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不定期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进行座谈交流,实施专业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理论知识、管理水平和实际经营能力。今年,qq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乡村领导干部带头创办农业合作社的示范作用也很值得推广。

4、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快速发展。为了更好更快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多项工作。一是要主动为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发

布农资、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二是要建立起必要的服务设施,努力实现各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网,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和网络营销平台。三是要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的各项标准,加大对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的力度,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增强它们参加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要积极举办各种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产品发布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为合作社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5、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行为。制度建设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所以在合作社的发展中更要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并坚持内部规范化管理。一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不同于公司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应当尽快建立和健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为了兼顾生产者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可分配盈余应当实行按交易量(额)和按资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并以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为主。四要建立和健全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监督合作社是否依法经营,同时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另外,还要充 8

分发挥监事会和农民的监督作用,实行社务公开,监督合作社健康发展。

第二篇:塔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

塔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近年来,在塔城市委、政府的引导和市有关部门的推动下,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走上了快车道,合作社的发展对提高广大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发展现状

截止2010年,我市共登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86家,比上年增加36家。3家合作社注册了商标,分别是张新生打瓜籽加工专业合作社 “塔域”商标,茂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茂”商标、民瑞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纪老五”商标。有两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了党支部,分别是丰农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双兴综合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技术辅导、农资供应、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合作社共有入社成员3576户;占全市农业总户数的 24.9 %。带动农户数8355户,占全市总户的58.19%,带动面积52万亩,成员出资总额8282万元。

按从业情况划分:种植业55家、养殖业12家、蔬菜林果业8家、加工业4家、农资及农机业3家、家禽饲养4家。按规模划分:成员户100户以上的有11家,占合作社总数的12%,30-100户的有32家,占合作社总数的37.2%,30户以下的有43家占合作社总数的50%。截止2011年5月底,我市共登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37家,比上年增加51家。注册资金17771.065万元,有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了QS认证。按行业划分:种植业90家、养殖业27家、蔬菜林果业8家,农机农资5家,特色种植7家(其中:大麦种植1家,啤酒花种植5家,蓖麻种植1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覆盖我市五乡一镇三场的147个行政村,最多的是恰夏乡有27家,最少的阿不都拉乡也有9家。

二、取得的效果

(一)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如塔城市民瑞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产前,产中,产后,三统一的服务。一是产前统一种子,生产资料供应。合作社按出口绿色蔬菜种植的要求,实行统一引进新品种,统一管理,并提供科学种植技术指导。二是产中统一生产技术和管理。2010年合作社的大棚全部安装了滴灌和卷帘机,减少了病害的发生,提高了品质,增加了产量,使蔬菜提前半个月上市,平均每个大棚增加收入一千元以上。三是产后统一销售,合作社和出口企业塔城地区绿源农副产品进出口公司、塔城市永利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蔬菜出口长期合作意向书,使成员生产的蔬菜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提高了合作社及成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加了成员的经济收入。

(二)实现了“农超对接”。如塔城市张新生打瓜籽加工专业合作社,为了使合作社的产品占领新疆市场,申请的“塔域”商标已获得国家商标局批准,合作社生产的产品已通过了国家质量标准(QS)认证,通过两年的艰苦创业,合作社已基本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 基地+成员(农民)+超市的产业链,与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奎屯、塔城等城市的超市建起了稳定的供货关系,成功实现了“农超对接”。

(三)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如塔城市茂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共流转巴斯博孜达克村的土地4200亩,涵盖农户43户,共210人,均已吸纳为合作社成员。同时,带动了周边农牧民200余户,形成了“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模式。

(四)统一购进生产资料,降低生产成本。如塔城市星农综合专业合作社,成立三年来,为成员贴息解决购买农资款近300万元。2011年为成员及农户低成本代购尿素,磷肥、微肥、农药等农资总价值为150万元。合作社通过为成员全方位服务得到了周边农户及成员的好评,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统一销售农产品,最大限度增加成员收入。塔城市素有新疆“粮仓”的美誉,每年小麦、玉米、打瓜种植在百万亩以上,过去农民种植玉米,、销售、晾晒是最大难题,如果玉米不及时晾晒很容易发生霉变,塔城市丰农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塔城市玉鑫综合农民专业合作社针对这一问题引进了大型玉米烘干设备,合作社通过订单引导农户进行优质玉米产品生产, 不仅减轻了农民的卖难问题,增加了销售收入,还促进了塔城市种植业结构调整,在其引导下,塔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建玉米烘干厂达27家,日烘干玉米5000吨。特别是2009年冬,我市遭到了百年不遇的风雪灾害,4万亩玉米没有收 3 割。2010年4至5月收割后,合作社组织烘干厂烘干、销售,为合作社成员和广大农民减少损失104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通过市委、政府的积极引导、宣传和有关部门的的配合,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上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规模小,内部运作不规范。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市13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都有自己的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但大部分流于形式。更多的合作社只领取了营业执照,根本没有开展业务。有些开展业务的合作社在民主管理和利润分配等制度上不够规范。

(二)合作社管理水平低。合作社理事长以农民为主体,成员文化知识不高,管理能力弱,合作社又缺乏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人才,难以适应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大多数合作社难以建立,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

(三)合作社经营范围集中。全市137家合作社虽然涉及到种植、养殖、加工、蔬菜林果,农机农资,特色种植等领域,但又相对集中在种植和养殖业。全市137家合作社,种植业的为94家,占总数的68.6%,养殖业的21家,占总数的15.32%,种养殖业合计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83.9%。合作社发展后劲不足,还停留在出售初级产品的阶段,缺乏深加工,涉及到加工的合作社仅有2家,占1.45%。

(四)合作社融资难的现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内部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现阶段 基本没有可供抵押的有效资产,即使有一些资产,也只是经营场地、道路、厂房等方面的建设投入,同时,由于农业经营风险较高,而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承受能力普遍偏低,难以达到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支持的条件,金融机构“怕贷”、“惜贷”,导致合作社融资难,发展资金严重短缺。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营造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政策落到实处。鼓励农户在自愿和民主的基础上建立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建立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从全市近137家合作社中选取产业基础好、实力强的合作社,实行重点扶持培育,帮助他们修订、完备制度、章程;使他们形成带动辐射能力强、增收成效明显的优秀合作社示范社。二是通过开展培训活动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智力投资,通过不同层面、多种形式的培训,使合作社管理人员熟悉合作社理论和政策知识,增强管理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减少经营决策的局限性和片面性,更好地引导广大农牧民参与并办好合作社,形成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合力,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提升一个。”

(三)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延伸服务领域。引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单纯的种植、养殖等逐步向运输仓储、产品销售和加工等领 域延伸,为更多的农户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同时,促进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把农户、合作社、企业、市场四者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合作社整体经济实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建议塔城市委、人民政府出台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市财政拿出一定的专项资金,每年扶持5-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各局,委办积极为合作社多渠道争取国家项目扶持资金,形成全社会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办法,敦促各商业银行拓宽业务渠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服务对象,加大对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不足问题。

第三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调查报告

关于观音寺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调查报告

学号:20081610060760

姓名:李学涛

调查时间;2010.4.20—2010.5.28 调查单位:观音寺乡政府 调查方式:直接参与、查阅资料

略阳县观音乡位于县城以东75公里处,是黑河乌鸡的种源地,辖区农民群众大都主要依靠地域和林地资源优势以发展香菇、木耳、中药材和养殖享誉各地的黑河乌鸡、黑河猪及大鲵养殖为主的经济增收项目。近几年来随这国家对“三农”的重视及各项惠农政策的扶持,该乡依靠地域资源优势相继成立了2个乌鸡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

近来,我就对该乡的2个乌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调查,其基本情况是:已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2户,出资总额60余万元,发展合作成员1551户4545人。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和特点

(一)经营范围和行业特点。一是经营范围比较集中。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养殖业等,涉及粮食、养蜂、蔬菜、油菜、生猪、食用菌、板栗;二是乡域经济特色鲜明。各村组都基本形成了“一村一品”的特色。如海棠沟村形成了乌鸡特色合作社;观音寺村形成了袋料香菇、木耳特色合作社;前后沟村形成了大鲵养殖特色合作社。海棠乌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带动网络成员135户,观音寺食用菌业专业合作社带动网络成员137户,全乡有2个乌鸡养殖专业合作社,2个乌鸡养殖专业大户,投资总额60余万元,带动全乡1551户4545人。

(二)合作社成员结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结构以农民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总数共计4545人,成员人数100-300人的有2 1 户,大户有2个。

(三)成员出资情况。全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出资以县农业局补贴及自筹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出资总额为4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5万元,非货币出资5万元,其中货币出资8万元。

(四)发起人类型。一是专业大户牵头。由各村种养殖大户利用自身生产、经营优势牵头创办,吸纳农户参加,会员在技术、销售等方面以其为依托开展合作的合作组织,特色经济组织优势得以彰显。全乡有2个养殖专业大户利用其生产、经营、销售、技术等优势,联合农户举办,占60%。三是村负责人领办。在本乡有1个专业合作社是由村负责人领办,发挥其在村民中威信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势,以服务群众为主,联合当地农民带头兴办。

(五)合作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过去单一的种植、养殖扩展到合作社涉及全乡乌鸡养殖、生猪养殖、食用菌等主导产业。按行业分,养殖业大户2户,种植业34户,食用菌栽培大户50户。

(六)服务内容。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为宗旨,以产业产品为依托,实行跨区域合作,服务内容涵盖生产、加工、销售、储运、技术、资金等各个方面。海棠乌鸡是全乡登记的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其合作区域已扩展到全乡的8个村300多个农户,合作社统一销售成员乌鸡产品达80%以上,产品已远销汉中、西安、等大中城市市场。

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做法

强化领导,推动发展。如海棠沟村成立了以村主任为成员的“海棠乌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指导领导小组”,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2 各村组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责任制。

宣传法规,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各专业合作社利用印发资料、培训业务骨干,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乡共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刷写固定标语200条,组织培训200余人次。乡政府特邀农业局和兽医站等有关部门举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培训班,全乡120多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成员户参加了培训。

政策引导,鼓励发展。如观音寺乡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为全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强化指导,促进发展。一是抓好示范带动。采取以点带面,典型示范的方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并积极选取示范项目,争取县和农业部门的扶持资金。二是抓好指导,促进规范。坚持政府引导,部门指导,依法发展的原则,鼓励先发展,后规范;先注册登记,后完善提高;边发展边规范。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产物。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宣传力度,一些地方领导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支持力度不够;有的对专业合作社观念不太清楚,认识模糊,农民自己难以全面准确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质含义,误将专业合作社等同村级合作经济组织。

(二)已有合作社处于起步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市 3 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尚未成为主导力量。迄今为止,全乡农业经济的主导力量是乡、村行政组织,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社还没有形成气候,其影响力十分有限。同时,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初期,自我积累不足,资金缺乏,自身经济实力薄弱,规模较小,稳定性差,服务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都还是低层次,市场开拓能力十分有限,对农民带动能力弱。

(三)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一部分专业合作社虽然成立,但没有完善管理制度,理事会、监事会名存实亡,没有开展活动。有的专业合作社虽然制定章程和管理办法。但没有按章程和管理办法办事。有的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结普遍过于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形成单纯的劳务和买卖关系。这样,既影响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也不利于农民的长远利益。同时,由于专业合作社会员都是农民,会员代表、监事会、理事会成员都是由会员中选举产生的,他们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还比较缺乏。由于管理不到位,没有实现信息共享,没有形成价格联盟,一些成员缺乏共担风险的意识,互相杀价,导致自己的产品没能卖出好价位,甚至在手中积压,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社员的积极性。

登记管理过于松散。注册登记是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为了减免税收,享受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而登记条例的宽松也为其提供了便利,也使工商部门在实际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一些问题:一是登记的内容不实,如注册资金由登记 4 人自己申报,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在调查中发现合作社的注册资金与实际不是过大就是过小,很多都不能在财务中据实反映出来。二是《专业合作社法》与《登记管理条例》法责不明、不细,比较笼统抽象,只有责令改正和吊销营业执照,一个过宽、一个过严,致使工商管理人员不方便操作从而疏于管理。

(三)资金缺乏,贷款困难。几乎所有受访的合作社负责人都不约而同地把这一条列为最首要、最头疼的问题。炉子坝村负责人赵正兵向我们介绍:他家今年计划出栏乌鸡1000只,分两批出栏,第一批资金就需要3元,加上饲料等其他费用,共需资金接近4万元。目前,政府已配套资金1.5万元,另外又贷款2.5万元,剩余的缺口尚需自己筹措。赵正兵还向我们透露了一个计划:今年合作社还想扩建但苦于资金问题,力不从心。缺少资金怎么办?只好向信用社去借。但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刚刚成立不久,在信用社没有信誉,根本无法贷出款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只好另想办法,依靠合作社内部的一些大户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建立起来的私人信誉向信用社贷款,以解燃眉之急。“贷款难”的问题,已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四)专业合作社间缺乏有效的联合。全乡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就2个,但各自为战,缺乏联合,造成不必要的低级竞争,一个村内内就成立了几家同类的合作社,不能获得规模效益。不同行业的合作社之间在资金利用上存在互补性,5 但由于缺少联合,本来可以得到充分利用的资金在一定时间段内闲置,没有实现利益最大化。

(五)配套服务不够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产品,特别是进入大市场的产品,需要严格的质量安全规范。以海棠乌鸡业专业合作社为例,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除了防疫以外,不允许使用任何药物,以免影响商品鸡的出栏销售,但由于日常质量安全检测能力不够,在对外贸易中,部分产品的出口受到了一定影响。产品的包装也是影响产品销售的一个因素。由于产品现在还没有自己统一的注册商标和包装,因此产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受到很大的影响。

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启示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加强科技培训、开展科技指导、提供科技服务等组织生产经营,客观上加快了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一些合作社引进科研成果,进行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和应用,将农业最新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仅提高了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也有力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利益为纽带,把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统一提供技术、生产资料、销售等服务,形成了相对意义上的规模化生产经营,改变了农民单家独户闯市场的弱势地位,维护了农 6 民在市场交易中的“话语权”,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签订保护价收购协议,提供经营品种、技术服务、市场信息等,把农民分散的生产经营带入产业化经营的轨道,避免了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了优势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

(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统一生产标准,强化过程管理,不仅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而且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问题,稳定了农产品价格。同时,还通过二次分配实现返利,进一步增加了农民收入。

(五)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民合作社以成员代表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所有成员权利均等,一人一票。从章程的制定、组织机构的设置、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均由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充分体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实现了农民平等参与、当家作主、自我理财的愿望。

五、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

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以增强合作组织市场竞争能力和对成员的服务能力;二是加强信贷支持。农村信用社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问题;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近两年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民专业 7 合作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个别职能部门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

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高成员素质。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培训纳入培训规划,安排一定经费,分层次对基层干部、农民进行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整体素质。同时,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推荐先进典型,在全乡形成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一是要健全《章程》。凡组建的合作组织必须有比较完善的《章程》,以《章程》统领各项制度建设;二是要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无论合作社大小,必须设立财务科目,聘任会计、出纳,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布财务收支账目;三是健全收益分配制度。按照资本报酬有限和惠顾者返还原则,兼顾投资者与生产者双方的利益,实行按资分红和按交易量返还相结合;四是要健全民主控制制度。按照《章程》规定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充分发挥“三会”的职能作用。

转变政府部门职能,加强指导服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适应合作社发展的新形势,改进管理方式,改善服务态度,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政策咨询,搜集发布信息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驾护航。

在发展速度和质量问题上,要始终坚持量质并举的原则。处理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和质量的辩证关系非常重要。一方面,只求数量,不求质量,条件不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市场,不仅难以生存,还会挫伤社员积极性,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过于强求质量,没有一定的数量,不仅不符合广大农民的要求,还会 8 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完成上级的考核任务。在引导发展中,应始终坚持量质并举的原则,既抓量的扩张,又抓质的提高。

完善法律制度,推进法制化建设。针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的问题,建议有关立法机构进一步完善细化“一法一条例”,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管理者在每一步、每一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真正使其走上法制的轨道。

第四篇: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2010-11-03 22:21: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近年来,青州市积极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把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保护自身经济利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增收致富的有效手段,不断探索实践,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迅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490家,入社社员4万农户,农民组织化程度显著提高,成为新农村建设最有生命力的组织形式和最有效的载体。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青州市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近十年的发展史,刚开始主要是提供技术服务和农民在生产环节换工换劳的生产互助。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提高,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领域不断拓宽。涵盖农业种植养殖、生产资料购销、农副产品加工、科技推广服务等各行业。组建形式围绕本地主导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实现多元化发展新格局。为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我们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对我市王坟镇清风寨山楂发展专业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进行了设立及相关业务法律治理,使其从设立到运作完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并成为全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中央电视台二台经济频道和财经杂志、经济周刊记者对此进行了专门采访,并进行了相应报道。人民日报、潍坊日报分别在头版对我市高柳镇绿龙蔬菜生产合作社等多家合作社进行了相关报道。目前,全市以互惠互利、联合协作、自我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490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384家,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62家,农民专业协会44家。共吸纳4万农户、近12万农民参加,分别占农户和农业人口的21%和21.6%,农民入股资金达4000万元。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各行各业,粮食、蔬菜、瓜菜、花卉、食用菌、养猪、养牛、家禽、养羊、农机、土地流转、资金互助、乡村旅游等各个领域都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成立了由主管书记任组长,组织部、宣传部、农办、财政局、农业局、农经局、畜牧局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综合指导、监督管理与协调工作,各镇、街道、园、区确定专人常年抓。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意见》、《关于推进青州市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组织各部门积极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资金、技术、信息、登记、会计核算等一系列扶持。在解决发展资金短缺上,银信支农贷款和财政支农资金,优先予以倾斜。从2006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合作社的发展给予奖励扶持。

二是广泛宣传,典型引路。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农村合作社性质、特征及作用。向农民宣传普及合作知识,介绍合作原则,弘扬合作精神,努力培养农民合作意识,使更多农民了解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参加合作社。同时积极培育一批让农民可看、可学,章程比较规范,组织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利益连接比较好的合作社,树立典型形象,通过观摩交流、开现场会等形式,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加入到合作社中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法》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颁布以后,我市专门召开会议,并启动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材料、张贴标语、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切实把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深入到基层农户,为确保法律顺利实施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是积极培训,提高素质。近年来,市、镇、合作社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37次,直接受训6.7万人次。在镇、街道、园、区领导和村干部培训班上都把发展合作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宣讲,提高农村干部对发展合作社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让他们了解合作知识,增强合作理念,树立合作意识,为领办或参与合作奠定基础。同时我们邀请德国瑞丰合作社社长、青岛农业大学专家进行培训指导,使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内外合作社发展的知识,取得了显著效果。我们还积极利用阳光工程,认真组织合作社社长、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打造一支过硬的管理队伍。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已由发展初期的政府主动引导,农民被动联合逐步转到农民主动联合、政府积极扶持上来。

四是建章立制,规范发展。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和农民自愿为方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根据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指导合作社建立高效可行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运行机制。要求合作社按照有一个章程、有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有一套管理制度、有一个利益分配机制“四个一”的标准进行建设,增强了合作社的组织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市政府要求各镇、街道、园、区拿出专项财政资金,为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目前我市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90%以上。

五是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全市已成立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的联合社、联合会、协会5家。青州市好又多有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今年4月份,是由青州及周边县市15家特色农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联合发起的,联合社成立后,积极筹建特色农产品配送中心和销售中心,把各专业合作社的特色产品组织起来,互通互补,互利共赢。青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市农机局牵头,联合全市1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共同成立,联合社拥有各种大中型农业机械290台,为合作社更好服务农民,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并统一组织农机械跨区作业提供了便利。去年7月组建成立的畜牧协会,33家畜牧合作社成为会员,下设畜牧协会畜禽养殖分会、畜牧协会饲料分会、畜牧协会兽药分会、畜牧协会畜禽产品加工业分会等4个分会,共设有会员372个。畜牧协会及各分会定期召开理事会,收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讨对策,制定近期发展计划,有效促进了我市畜牧及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极大提高了会员的经济效益。青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于2004年4月经青政办发[2004]62号批准,青州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发证后成立,该联合会由青州市供销社发起,吸收生产资料、棉麻、摩托车、烟花鞭炮等公司,化肥、农药、西瓜等十几个协会,王坟、高柳、黄楼等十六处基层供销社以及银瓜、小杂粮、农合瓜菜等十二个专业合作社,共58个单位会员参加。2003年4月,王坟镇政府协调镇内山楂加工企业成立果品加工业商会。截止今年5月底入会企业和合作社达116家,购置配套了各种硬件设施,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及商会发展目标等。为广大企业合作社凝聚在一起,共同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六是不断创新组织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全市已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62家,鼓励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经营,提高土地规模效益。2009年8月份,何官镇南小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10户社员在市农经局和市金融办的积极协调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从潍坊市商业银行(现潍坊银行)贷款76万元,建起了20个高标准蔬菜大棚,解决了他们想建大棚却没有资金的难题。现在这20

个大棚已全部种上了茄子或辣椒,且长势良好,预计今年能为这10户社员和合作社带来200万元的收入,提前两年还清贷款。同时,充分发挥青州特有的旅游资源,积极推动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前已成立了8家旅游专业合作社。王坟镇清风寨乡村旅游发展合作社,于2009年7月成立,入社社员170户,农户以山楂树、柿子树入股,开展采摘、观光一体化农业生态旅游项目,有效促进社员增收。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的成效

一是加强信息和技术服务,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般从信息、技术服务起步,逐步拓展到资金、营销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头联结市场和龙头企业,一头联结千家万户的农民,由于他们对市场需求更加了解,比单个农民更有迫切要求,也更有能力引进、消化、传播、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进而培育打响农产品品牌。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上都有科技部门、科技人员参加,有的还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挂钩,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引导农民有序进入市场,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需求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建立了有效对接,解决了单家独户农民难以进入市场的问题,也解决了市场和加工企业面对千家万户组织货源和加工原材料的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产品进入市场时,经统一的质量标准、稳定的批量供货,使农户获得了理想的收益,又使加工企业和市场得到农产品数量、质量上的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运作大大提高了农户购销行为的可预测性和有序性,为满足农户的购销需求和保证市场有效运作奠定了基础。农民有朴素的一面,但因为与小生产相联系,也有自私的一面,不遵守合同、不讲信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分散的农民和组织起来的农民是不一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实行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加上市场的引导,利益的联系,章程的约束,使农民素质的提高、信用观念的增强、市场行为的规范都变得更为迅速。

三是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农业产业化要求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但由于龙头企业和农户代表各自不同的利益,“龙头企业+农户”的方式很难建立真正的利益共同体,甚至可能演化成利益对生产者偏离、风险向生产者转嫁的现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利益的共同体,是以农民的共同利益为转移、为准绳、为归宿的内部性联结。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交易谈判,可以保证和平衡农民与企业的利益。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盟,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组织形式,有效协调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真正得以实现。

四是降低了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为协调生产者的购销行为,加强行业管理,统一制订行业产品标准,规定最低限价等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加强产业内部自我管理,防止同业间恶性竞争,节约进入市场费用,又有利于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批量购入生产资料,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愿方式将农户组织起来,形成互惠互利的互助组织,提高了对外交易谈判的地位,有利于抵御市场风险。在合作社的组织下,农户按照市场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掌握了市场需求,也使自已的购销行为得到了市场的认可,降低了生产经营的盲目性。

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进入市场,农户可以分享加工、流通领域的利润,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近几年来,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一直保持在10%左右的增长速度,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收入增幅均达到20%以上。

(本文来源:人民网)

第五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内容提要:根据市现代农业建设领导小组7月9日《关于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从农工部、农业局、农机局抽调了精干力量组成了调研组,对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了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市现代农业建设领导小组7月9日《关于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从农工部、农业局、农机局抽调了精干力量组成了调研组,对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了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合作社各年发展情况。到6月底,我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社29个,从登记时间上分:2009年登记的10个,占总数的35%,2008年登记的14个,占总数的48%,2009年登记的5个,占总数的17%。最早在工商登记的木兰乡烟草生产专业合作社,登记时间为2009年7月19日。

1、合作社在各产业中的分布情况。29个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方面13个(白莲4个、烟草2个、果业4个、花生1个、红薯1个、油茶1个),占总数的45%,养殖业方面12个(生猪养殖7个、蜂业3个、肉牛养殖1个、水产养殖1个),占总数的41%,农机服务4个,占总数的14%。

2、合作社注册资金情况。各类合作社共有注册资金1055.85万元,其中现金994.34万元,实物折款62.79万元,实物折款主要是4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最多的为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达300万元,最少的为0.5万元,平均36.40万元。部分组织成员出资数额极少,难以开展经营活动。

3、合作社社员规模情况。各类合作社目前共有社员832人,合作社平均成员为27名,30人以下组织共19个,占组织总数的65.5%,人数最多的组织为113人,赣江源蜂业合作社在08年是曾拥有社员人数为86人,目前成员减少很多。全县合作社共有农民成员815名,占成员总数的97.8%,非农民社员17名,调查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每个合作社农民成员都在81%以上。

4、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情况。多数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结合实际制定了本社章程和相关制度,如财务社务公开、股金管理、资金管理、盈余分配、生产资料供应折让、社员产品交售、开支审批、现金存款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监督、公文和档案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章程制定程序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占52%,章程内容比较完善,切合实际的占44%,重视章程和制度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执行较好的占35%。

5、“三会”建设及民主管理情况。30人以上的组织(10个)三会组织健全,三会活动较正常,基本能做到大会2次/年、理事会1次/季、监事会3次/年。理事会、监事会配合较默契的不多。多数组织议事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制度,实行附加表决制度组织暂时还没有。民主管理做得较好的组织不多,有些组织理事会内部较民主,但社员大会作用发挥不够。

6、合作社服务情况。实行了信息、培训、技术指导、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综合服务的合作社19个,占总数的66%,实行单一服务,如加工或产品销售的组织10个,占总数34%。服务内容,有提供“九统一”(统一对外承揽生产订单、统一按规划要求组织生产、统一购进农资、统一良种供应、统一农事安排、统一技术标准和培训、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调剂劳力和大型生产用具、统一品牌和包装)服务的,如烟草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有提供“五统一”(统一供应良种兽药饲料、统一执行无公害养殖技术标准、统一疫病防治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产品)服务的,如养殖类合作社;还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所提供的“五统一”服务(统一提供农机配件、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承揽耕作事务、统一调配农机耕作、统一耕作价格和结算)。服务效果较好的组织有12个,服务效果一般的11个,服务效果较差的6个。多数组织的服务,如木兰的烟草合作社、珠坑的红薯淀粉合作社、华丰畜禽合作社等较好地促进了成员的规模生产,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有效提高了产品产量和品质,大幅度提高了成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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