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付井井口发出信号后与安全门不闭锁安全技术措施
付井井口发出信号后与安全门不闭锁安全
技术措施
总工程师: 安全副总: 机电副总: 调 度 室:
通风与安全检查部: 生产技术部: 编 制 人:
编制单位: 生产技术部
编制时间: 2011年5月20日
付井井口发出信号后与安全门不闭锁安全
技术措施
柴厂矿付井口安全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条规定,计划安装一套液压装置解决此问题。在上述设备未更换完之前,为保证矿井现阶段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专项防范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
1、绞车司机,井上下信号、把钩工联系,必须精力集中,联系正确,不能出现误操作。
2、付井绞车运转前,信号工与矿调度、生产技术部联系。
3、付井绞车运转时,井上下信号工、把钩工把守好安全门,严禁所有人员靠近。
4、运转前,井口看护由井口把钩工负责,将立井口范围内的杂物清理干净,防止杂物坠入井筒伤人;井底由井底把钩工负责,严禁人员通过井底。
4、运转前,在罐笼上加装罐笼帽,以防井口坠物伤人。
5、运转过程中,施工负责人与井上下信号把钩工确定专门信号,井口设专人听信号,井筒信号必须明确。
6、绞车司机严格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绞车运行时,要求绞车启动、运行平稳,绞车司机听不清信号或对信号有疑问不得动车,确认信号无误后方可动车。
7、运转期间,井口信号工应设两人,一人负责打点,一人负责监听和接联系电话,并且要精力集中,严禁在信号房说笑打闹,听清信号两人核准,确认无误后,方可向绞车房司机传点,向绞车司机传点两遍为准,严禁出现误传信号。
8、运转前,检查绞车各种保护设施和钢丝绳以及罐笼的连接装置的完好情况,必须确保其灵敏可靠才能施工。
9、运转期间,井口两边的首辆矿车抬掉道。
10、此措施经审批后,由生产技术部主持,主管技术员贯彻并签字后执行。
二、事故假想及防范处理措施
1、运转期间,如主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立即停止故障线路,确认联络开关断开的情况下启用另一回路。
2、提升期间如正常刹车出现问题,立即采用紧急制动。
第二篇:井口及井下电气焊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井口、井下电焊、气割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认真执行“注重细节、规范管理、防微杜渐、保证安全”的管理新理念,为确保井口、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规范井下特殊作业秩序,根据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井口、井下电焊、气割作业规定如下: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井口、井下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必须制定与相应电焊、气割工作相配套的安全技术措施,按后述要求审批后方可施工。否则无措施、措施不到位,禁止作业。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2、工作前,施工单位的电工必须对工作地点附近的电话线路进行检查,保证通讯畅通,否则不得工作。
3、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必须按要求检查保证所带下井的各种气瓶联接件、阀件、胶管接头等不得沾染油脂,否则应予以更换。
4、进行气割工作前,必须检查氧气、乙炔软管和割炬等连接阀件,不得有漏气现象。
5、使用电焊、气割工作前,施工单位电工必须对工作地点的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消灭电气失爆;并对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顶板情况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同时,要有专人清理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闱内的浮煤及其他可燃物。
6、气割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在运送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碰撞,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运送工作,两瓶在运送过程中,不可乘坐
同一罐车下井。严禁疏忽大意碰撞气瓶部件。
7、在井口、井下进行电焊、气割作业前,由瓦检员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风流、顶底板(含溜槽下)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作业。并在作业现场、进风侧悬挂便携式瓦检仪,发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8、进行电焊、气割工作,电焊、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学习、签字。进行气割作业时,每次作业配两名气割工,一名负责气割,一名负责气瓶管理。携带至井下火种有专人管理,禁止遗留井下。割炬专用,绝缘用具、保护用品齐全。
9、在工作地点配备至少两台合格的灭火器、一只消防水桶、消防沙袋(每袋不少于5Kg,至少在5袋以上),并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电缆、皮带等易燃品进行遮盖,防止火星溅上。
10、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煤尘、油污等易燃物进行消扫,且该范围支护合格,否则不得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1l、工作前,必须提前接通洒水管路,准备合格的洒水用具,区队安排专职洒水工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进行认真喷洒,确保作业安全,并要在作业过程中派专人负责洒水。
12、电焊、气割工作严禁同时进行,严禁工作地点平行作业。工作地点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且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放在进风侧;各类气瓶要距工作现场火源15米以上,氧气与乙炔瓶间距
5米以上,不得平放,不得放在支护不可靠的地方,要有专人负责看管。
13、工作人员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看清、看准自己上、下、左、右、前、后的各种物品、工具,该清理的一定要清理,以免出现异常。准备割掉的物品,要用镀锌钢丝绳系牢,以免割掉时坠落井筒伤人。
14、在井筒作业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且要挂在略高于腰部的牢固位置。
15、在井下重点防火、防爆区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还需制定专门的防火、防爆措施。
二、对作业期间的有关要求
1、在井口、井下进行电焊、气割工作时,凡使用电焊、气割的单位必须由单位队长现场监督。安监员、瓦检员、队长、洒水工、电焊气割工必须始终在现场并在技术措施上签字,施工完成后交矿安监科备案,工作期间,由队长协调落实本单位安全、质量工作及分工,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其他作业人员搞好自主保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
2、作业过程中,电焊机开关闭锁由专职电工负责,不经允许严禁送电;电焊、气割地点前、后5架支架升紧、升牢、手把打到零位,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得乱动操作手把。
3、工作时,应每工作5-10分钟,至少间隔5分钟,对工作区域进行洒水,且保证工作地点下方必须潮湿,以保证熔渣落地时及时熄
灭,凡烧掉的物料及煤巷底板必须洒水降至常温。
4、工作时,用废的焊条头及炽热物不得乱扔,必须设定专人收集后,按要求集中处理,以防引燃其它物品。
5、工作时,有油桶及密闭容器的地方不得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6、工作时,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同时进行电焊、气割工作,以保证安全。
7、在采用电子线路技术控制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采取防止电控系统受到焊接电流冲击的措施。在井筒气割、电焊作业时安监员、队长、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做好施工指导,严防伤到钢丝绳;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杜绝与钢丝绳形成回路。气割时离钢丝绳较近时,应用阻燃、耐高温的采料对钢丝绳进行包裹防护。
8、在井口、井下电焊施工工作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检查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是否良好,设专人停送电。有淋水时,焊接工必须戴绝缘手套,焊接物体上方采取防水措施。否则,禁止施工。
9、工作时,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必须弄清有无险情,如有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禁止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三、对收尾工作的要求
1、工作结束后,使用的气割工具、气瓶必须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2、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并再次洒水,设定专人再次检查工作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待确认现场无误后汇报矿调度室、安监员,结束工作。
四、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篇:甲烷超限断电闭锁与风电闭锁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甲烷超限断电闭锁与风电闭锁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障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及风电闭锁功能试验正常进行,并保证试验后的停、送电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甲烷超限断电闭锁(一)对测试人员的要求:
1、测试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煤矿安全监控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接线方法。
2、测试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监测监控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执证上岗作业。
3、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测试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有关规定操作。
4、下井前,测试人员要准备好所需要的工器具,备用甲烷传感器等。
(二)测试过程
1、瓦斯电功能测试,要提前由地面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填写瓦斯电闭锁测试申请表传至上一级网络监控中心。测试人员在现场进行瓦斯电闭锁前,要先通知地面监控中心站及调度指挥中心,待同意后,再在试验前和施工现场负责人和电钳工,瓦斯检查工、安监员结合,如果断电功能测试涉及到变电所停送电的,必须和变电所值班电钳工结合,征得对方同意并做好准备后方可进行,严禁私自进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工作。
2、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工作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如有特殊原因(如工作面馈电开关故障)当天不能做断电功能测试的,必须第二天补做。
3、测试员在做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前必须向监控信息中心机房值班人员汇报,以便值班人员通过机房监控主机添加“调校”二字并随时观察现场断电测试情况。
4、在测试时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时,必须保证馈电有电。且测试人员在取下甲烷传感器前要在传感器吊挂位置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瓦斯气体进行连续检测。在测试时,要注意观察甲烷传感器瓦斯数值变化和机电设备的断电情况。
5、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后,如测试结果正常(在甲烷超限情况下断电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能够正常断电),测试人员应向监控机房值班人员汇报,询问该传感器的监测数据曲线在对应时刻是否已显示出断电测试时特有的“瞬间尖峰”。如没有显示(则甲烷传感器超限时间较短),需重新按要求再测试一次,直至显示“瞬间尖峰”。
6、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结束后,测试人员应将甲烷传感器按照标准要求吊挂好,如现场瓦斯浓度不超过传感器的报警值,通知施工单位电钳工(变电所值班电工)及时恢复供电工作。
7、在做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过程中,如果断电范围内的机电设备不能正常断电,测试人员应和现场电工(变电所值班人员)结合,查明不能断电的原因进行处理,确保闭锁正常可靠,并在次进行试验。
8、甲烷传感器调校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结束,测试人员升井后,应及时并认真填写《甲烷传感器调校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二、风电闭锁
(一)对测试人员的要求:
1、测试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局部通风机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
2、测试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局扇司机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执证上岗作业。
3、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操作。
(二)测试过程
1、风电闭锁测试前要确定测试的工作面供电系统正常、供风系统正常。
2、测试前由瓦斯检查工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所在工作面情况,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
3、经调度指挥中心允许后才能进行测试,测试时由瓦斯员现场检查工作面瓦斯浓度,有电钳工进行风机闭锁测试操作,监控维护员检测断电闭锁情况。
4、测试时,主用局扇停止运行后,备用局扇应立即运行,如闭锁造成工作面停风时,应立即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闭锁工作面动力开关,停风十分钟以上,制定专项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5、测试完成后,与地面监控中心站值班核实闭锁测试情况。
6、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安排在每天矿井生产检修期间(9:00——11:00)进行,以不影响掘进工作面正常生产作业为原则。
三、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及风电闭锁功能试验停、送电制度
1、在进行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功能试验时,试验现场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与供电有关的一切活动。
2、所有甲烷传感器的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功能试验都必须保证馈电开关为“有电”状态,断电后现场电工必须及时送电,试验后,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地面监控中心确认合格后方可通知已经试验完毕,否则试验人员和现场电工不准离开送电位置。
3、在进行风电闭锁功能试验前,必须保证馈电开关为“有电”状态。
四、甲烷超限断电闭锁、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及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1、测试人员下井时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
2、测试人员在巷道内行走及穿越皮带时,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3、在皮带上方作业时,测试人员应事先与皮带司机联系好,把皮带机开关闭锁并悬挂有人作业牌板。测试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供电,并通知皮带司机。
4、测试前,测试人员要仔细检查周围巷道的支护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测试工作。
5、在工作过程中,如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较高、巷道坡度较大时,施工单位应安排人员积极配合测试人员,以保证人员的安全。
6、在测试工作地点如发现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传感器积尘多或监控、通讯电缆不符合标准,测试人员应与跟班电工进行整改。
7、对监控系统设备故障的工作面,必须及时切断工作面闭锁范围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撤出工作面内所有人员,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通风区监测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一次功能闭锁测试,确认正常后,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经调度指挥中心核实后,方可恢复供电,安排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8.风电闭锁功能试验时,局部通风机停风后的应急措施:
(1)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①现场瓦斯检查工要及时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通风调度,矿调度指挥中心及时向矿值班人员并通知相关单位。瓦斯检查工、安监员及跟班负责将掘进工作面工作人员撤出到进风流中,由瓦斯检查工负责在停风巷道口设置栅栏和警标,以防人员误入。安监员在栅栏处警戒,禁止人员进入。
②矿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负责通知井下电工迅速查明停风原因,并及时排除故障。
(2)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时: ①瓦斯检查工要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经瓦斯检查工同意由现场电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②瓦斯检查工要检查停风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证实停风区域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若停风区域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执行“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的规定。
③临时停电停风恢复正常后,瓦斯检查工要及时向通风区、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第四篇:副井、风井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副井、风井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沙子井煤矿技改目标为15万吨/年。目前副井和风井远远不能满足生产发展服务的需求,矿委会决定对这两个井筒进行改造,为此特制定本措施。
一、副井和风井现状:
1、副井现总长328.7米,从井口往下213.7米的断面1.7×1.8m2的(半圆拱),坡度28度,213.7米以下到头,断面3×2.8m2(半圆拱),坡度14度。其支护方式为锚杆支护,局部冒顶处为木支护接顶,用途为提煤下料。
2、风井现总长118米,坡度30度,井口往下88米断面为1.6×1.7m2(半圆拱),88米以下断面3.3×2.8m2(半圆拱)。其支护方式为锚杆支护,局部冒顶处为木支护接顶,用途为回风、行人。
二、副井和风井的改造要求
1、坡度维持原坡度不变,中线和腰线由技术科给定,施工误差不超±10mm。
2、副井净断面为2.6×2.5m2半圆拱(后附图),风井井筒中间砌800mm的阶梯。(详见附图)。
三、支护要求:
1、每循环进度1.2m,临时支护用2.8m单体加木背板支护。永久支护为锚 喷,冒顶地段料石砌碹支护。
具体要求:
1、锚杆排间距为600×800,两邦锚杆距离底板为600mm,锚杆用规格为18×1800的螺纹锚杆,锚杆下端上120的钢托板。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1200mm。
2、沿井筒中线打一排间距为4m的锚索,锚索为6m长的6股钢绞线,锚索下端上200×200×100的方钢托板,锚索锚固长度不小于2000mm。
3、全断面挂金属网,其规格为取材5mm的钢筋,网眼为80×80。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
4、喷浆厚度、全断面均不小于150mm,凹凸处不大于±50mm。
5、质量检验,锚杆螺丝用75的矩扳手,用力扳不动为准,拉力试验锚杆不得小于60KN,锚索不得小于80KN。两井筒中每隔5m在全断面上均匀打5个不小于400mm的质量检查钻孔,以备检验喷浆厚度。
6、冒顶地段用料石砌碹,砌碹厚度不小于400mm,顶部必须用矸石充填接顶。另风井自引风硐口以外全部用料石砌碹。
四、生产系统
1、通风:副井为全负压进风,风井为全负压回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矸石堆积、不得超过井筒断面的一半。
2、运输:副井的提矸下料均利用原有1000mm绞车和轨道提升。风井出矸为:井筒中用塘瓷槽下溜到下部平巷后由30刮坂转接到巷道转弯处,再装矿车走副井拉出地面。风井下料由风井口安装一部绞车,风井口铺轨下料,风井井口安设两道风门,由专人开闭以方便下料和保证通风的正常运转。
3、供电:副井和风井均由井口铺设电缆至作业地点,放炮时,要保护好电缆及其它设施。
4、压风:副井和风井分别在井口安装一台空压机,2寸钢管送到作业地点。
5、监控:风井中作业地点及30刮坂机头各安装一个瓦斯监控探头,报警断电浓度均为0.5%,只要一个超限就必须断掉风井中所有电气设备及30刮板的电源,待瓦斯浓度降到低于0.5%时方可继续作业。五:其它安全措施
1、坚决执行“不安全、不生产”,杜绝三违现象。
2、放炮时,风井中的作业人员必须撤到地面或机电硐室,并在地面和西翼回
风及东翼回风的总回口处设警戒。副井车场以下放炮作业人员必须撤到暗斜井绞车硐室,并在副井口、暗斜井口、水泵房设警戒,副井车场以上作业时,人员必须撤到暗斜井绞车房或地面,并做好警戒。
3、风井下料及副井下料出矸时,井筒中不得留有人员,副井及风井作业地点一下15m处必须用2.8m的单体液压支柱打成一排(不少于5根)并用木板拦上挡矸,以防矸石下溜乱窜,风井中放矸时、放矸处以下严禁有人,以防止矸石伤人。
4、在永久支护完成以前,巷道中的作业人员执行好“敲邦问顶”制度,防止伞形岩石掉落伤人。
5、由于风井及副井井筒周围均存在废巷及老空积水、加之地表水丰富,所以必须执行好探放水措施,做到有掘必探,要求在井筒四周均打探放孔不少于8个,终孔距井筒壁不小于10m,具体执行《主井风井改造扩宽巷道断面探放水安全措施》。
6、所有作业人员除要执行本措施外,还必须执行好本矿制定的其它规章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新的问题,须及时制定补充措施并贯彻执行,矿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要保证每班都有跟班人员,以便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附:风井断面图
副井断面图
放炮警戒点位置图
第五篇:2#风井提升安全技术措施
关于2#回风井提升设备、材料期间的
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使2#回风井提升设备、材料期间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相关单位和作业人员严格执行。
一、提升前的准备工作
1、由提升作业单位和通风科、生产调度室对运送设备途经路线进行勘查,按照设备、材料长、高、宽测量巷道是否能顺利通行,对巷道内设施需要处理的,由调度室提前安排有关单位整治,确保提升设备、材料安全有序进行。
2、要撤出2#回风井底部联络巷风门坎时,必须由通风科在风门下方钉扫脚帘(用胶皮带),在风门关闭时扫脚帘能与巷道底板严密接触,减少漏风量。
3、通风科人员对2#回风井上部(防爆风门与风机引风洞间)安设一道风门,风门必须稳定可靠。在设备材料提至风井上部时,必须首先关闭新安设的风门,再打开防爆门,严禁同时将风门和防爆门同时打开。
4、在2#回风井底部平台绞车处风流上方10-15米处安设瓦斯传感器,其设置报警浓度和断电浓度为0.5%,当瓦斯浓度超过设置值时,能切断绞车电源并闭锁。在瓦斯浓度降到设置值以下时,并能自动解锁向绞车供电。
二、提升作业时
1、严禁将2#回风井底部联络巷二道风门同时打开,只能先打开一道风门,将设备、材料放置二道风门间(设备、材料长度必须小于二道风门的距离),然后关闭风门,再打开另1道风门,在设备、材料通过风门后,立即将风门关闭。
2、必须保护好通风设施,若损坏设施,必须先处理正常后方可断续作业,否则考核责任人20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100元/次。
3、首先提升小件(不撤设施能通过的)设备材料,最后集中提升大件设备,在需要撤出风井底联络巷风门时,首先联系通风科,经同意后并由通风科巷道维护人员现场指挥方可撤通风设施,撤出第一道设施,关闭第二道设施,在设备、材料通过后,必须立即将撤出的通风设施恢复原状,处理正常关闭后,方可撤第二道设施。在设备材料通过二道设施后,必须将撤出的设施全面恢复后方可继续作业。
4、调度监控值班员必须随时观察2#回风井风风速、瓦斯、矿井负压等变化情况,发现异常问题立即通知调度室安派人员处理。5、24区域瓦斯检查员必须随时检查采面隅角、切顶线、回风巷、工作面等处瓦斯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调度室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安全生产管理科、通风科派管理人员现场指导监督,严格按措施执行,在发现影响安全生产时,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在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提升作业。
7、在提升作业结束后,由作业单位负责将通风设施恢复到原样,经通风科验收合格后并将场地清理干净,做到人走场地清,8、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通风科 201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