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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井控汇报

硫化氢、井控汇报



第一篇:硫化氢、井控汇报

宏 博 矿 业

关于开展对钻井队、井下作业队防井喷防硫化氢检查整改

情况汇报

旗安监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东乌旗安监局(2011)103号文件,2011年9月20号到10月20号,我们公司外包钻井队、井下作业(试油)队开展防井喷、防硫化氢中毒专项安全自查自改活动,现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将我公司外包钻井、井下作业防井喷、防硫化氢中毒检查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钻井队、作业队目前井控、防硫化氢机构及设施配备

各钻井队、作业队设有井控、防硫化氢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应的井控职责。负责日常井控管理工作。各队伍配备了合格的双闸板防喷器,主要井控设备有:作业队FZ18-21防喷器7台、单闸板电缆射孔防喷器5台、防喷旋塞7个,钻井队液压式防喷器2台、手动双闸板防喷器5台、防喷旋塞7个。

二、主要检查内容

1、钻井、完井、试油和修井等作业过程防井喷措施落实情况。井场布局,井控设计,防喷器、节流压井管汇配套,起下钻操作,泥浆密度监控,压井材料储备,硫化氢探测、报警、防护设备等。

2、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知识宣传和每口井开钻或作业前井控演练等情况。

防范措施,使井控安全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4、认真开展井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今年以来,公司开展井控专项检查和平时的日常检查,每口井开工前进行开工验收检查,钻井队二开前进行防喷器试压,由安监部门和监督部门共同现场监督,目前为止未出现过试压不合格现象。通过井控检查,及时消除井控工作中存在各类安全隐患,有力的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行。

四、井控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部分钻井队、井下作业队防喷、防硫化氢材料、台账不是非常齐全,资料记录不完善,填写内容不具体。

2、防喷器、附件没有规定在安装前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压,无施压合格证(由于条件原因)。

3、个别井队防喷器有腐蚀、开关不灵活、配件不齐全现象,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少数井下作业队防喷器配备不全。

4、个别钻井队、井下作业队没有按规定配备天然气报警仪、硫化氢检测仪。

通过检查共发现问题24个,其中设备不全问题9个,资料台账等问题11个,防喷器第一次试压不合格4个,当场整改了21个问题,防喷器腐蚀、节流管汇不合格3个问题令限期整改。

五、下步工作思路

我们将井控工作作为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始终遵循“发现溢流,立即关井,怀疑溢流,关井检查”的原则,树立全员重视井控可控的信念,不断完善和提升各项井控技术与管理水平,扎扎实实开展井控工作,保证井控安全万无一失。

第二篇:井控(定稿)

《塔里木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1、本细则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和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S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技术培训)、(井控九项管理制度)等十个方面。

2、井场布局应满足(放喷管线)的安装需要,放喷管线应接到放喷池;一般不允许(修“倒”井场)。

3、探井储备比井浆密度高(0.15—0.20g/cm3)的重钻井液(60--80)方,加重材料(50--100)吨;生产井储备比井浆密度高(0.10—0.15g/cm3)的重钻井液(40)方,加重材料(30—50)吨。

4、预探井、浅气层井二开应安装防喷器,预探井、高压气井安装70Mpa及以上压力等级的井控装置,其他井根据最大关井压力(P关)即井筒内钻井液喷完的情况选择井控装置。

5、平衡压力中,以地层孔隙压力当量钻井液密度为基数,再增加一个安全附加值来确定钻井的密度。密度附加值:油水井为0.05—0.10g/cm3,气井为0.07—0.15g/cm3;压力附加值:油水井为1.5—3.5Mpa,气井为3.0---5.0MPa

6、井控装置包括:(套管头)(采油树)(钻井四通(特殊四通))(防喷器及控制系统)(内防喷工具)(节流压井管汇)(钻井液分离器)(监测设备)等。

7、一般情况下,使用概率大的半封闸板芯子安装在下面,全封闸板芯子安装在闸板放喷器最上部。

8、(1)有下列情况之一,全套设备应进行试压检查:

 从车间运往现场前;  现场安装后;

 每次固井安装套管头后;  试压间隔超过三个月;

(2)凡拆开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对所拆开的部位进行密封试压检查。

9、现场(夏季)用清水,(冬季)用防冻液对井控设备进行整体试压,要求稳压30min,压力降低不超过0.5Mpa。环形防喷器封钻杆试压到额定工作压力的70%;闸板防喷器试压分两种情况:套管头压力等级小于闸板防喷器工作压力时,按套管头上法兰额定工作压力试压;套管头压力等级与闸板防喷器工作压力一致时,试压压力为闸板防喷器额定工作压力;节流压井管汇试压压力与闸板防喷器相同;有低压区的,低压区降一个压力等级试压。

10、(1)远程控制台一般摆放在面对钻台的左侧、放喷管线的后方,距井口25m远,与放喷管线有1m以上的距离;司钻司钻控制台摆在司钻操作台附近。(2)远程控制台使用防爆电器,电源从发电房单独接出,起源是专线供给。(3)远控台待命状态时,下油标尺油面高100—150mm;预充氮气压力7MPa±0.7Mpa;储能器压力为17.5—21Mpa,管汇及控制环形防喷器的压力为10.5Mpa。(4)远控台控制全封闸板的换向手柄用限位装置控制在中位,其他换向手柄的倒向与防喷器及液动放喷阀的开关状态一致。(5)司控台气源专线供给,气源压力为0.65—1.3Mpa;其他压力表压力与远控台压力值误差不超过1Mpa。

11、为防止和减少套管磨损,各次开钻前都应以井口为基准、对井架、转盘进行校正,保证偏差≤10mm。使用加长防磨套,每趟钻应取出检查,下尾管的井,15天内检查一次,防磨套壁厚偏磨了30%,应更换。

12、所有手动平板阀开关到位后,均要回转1/4—1/2圈。

13、节流控制箱摆放在钻台靠立管一侧。待命状态时,油面高30—50mm,气源压力0.65—1.3Mpa,油压2—3Mpa,气动节流控制箱的阀位开度3/8—1/2,电动节流控制箱的阀位开启度18—23mm;节流控制箱立压表的立管压力传感器要垂直安装。

14、预探井、高压气井应使用ZQF1200/0.862或ZQF1400/0.862分离器,其余探井可以使用NQF800B/0.7分离器,对以油为主的生产井使用NQF800/0.7分离器。

15、放喷管线应考虑当地风向、居民区、道路、各种设施等情况。放喷出口处采用双墩双卡固定,放喷口距最后一个固定基墩不超过1m,保证放喷液进入放喷池。放喷管线试压20Mpa,稳压15min,以不渗漏为合格。

16、旋塞现场起用时,钻井队要试压20Mpa,稳压15min,无渗漏为合格,一周开关活动一次;其他内防喷工具由井控公司每使用3个月到现场试压检验,合格的出具合格证。

17、钻开油气层前各井应做到:

 提前七天以上,现场地质人员以书面形式向钻井队提出钻开油气层的地质预告。 钻井队井控领导小组按照《井控安全检查细则》,进行一次全面、认真、彻底的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 制定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由技术人员向全队职工进行地质、工程、钻井液和井控设备等方面的技术交底。

 钻机地面高压管汇按井控要求试压合格,加重系统运转正常;钻井液泵上水罐安装液面报警仪,所有参与循环的钻井液罐安装液面标尺。

 钻井液及其它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储备重钻井液、加重剂、堵漏材料和其它处理剂。 组织井控知识培训和井控装备操作要领学习。按照“四七”动作规定,班组进行各种工况下的防喷演习,在规定时间内控制井口,探井进行模拟压井演习。 落实坐岗制度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每日要做低泵冲试验并做好记录。

 每次下套管固井后,在钻出套管鞋进入第一个砂岩层,做一次地破试验,绘制排量~压力曲线。

1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钻开油气层,应立即停工整改:  未执行钻开油气层申报审批制度。 未按要求储备重钻井液和加重材料。 井控装置未按照要求试压或试压不合格。 井控装置不能满足关井和压井要求。 内防喷工具配备不齐全或失效。 防喷演习不合格的。

 井控监测仪表、辅助及安全防护设施未配套或配套不齐全的。

19、在关井或压井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采取放喷措施。地层流体为气体时,应及时在放喷口点火:  钻遇浅气层;

 浅气井井口压力超过套管鞋处地层破裂压力所对应的允许关井压力;  井口压力超过井控装备的额定工作压力;  井口压力超过套管抗内压强度的80%;  井控装备出现严重的泄露。

20、检修设备时,把钻具起到或下到套管鞋处,严禁空井或钻具静止在裸眼井段进行检修。

21、发电房、锅炉房等摆放在季节风的上风位置,锅炉房距井口50m以远,发电房和储油罐距井口30m以远。

22、钻台下面和井口周围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钻机底座下无油污。

23、井场进行电气焊作业,应进行动火审批。

24、在井场H2S浓度不超过20mg/m3(14PPM)的情况下,可以连续工作8小时;井场H2S浓度超过20mg/m3(14PPM)的情况下,作业人员立即戴防毒面具进行作业。

25、在含H2S气体的井段钻进,保证钻井液PH值不小于11,钻井液中应加除硫剂(碳酸锌),并制定防H2S的应急预案。

26、在油气层中钻进,发现溢流应立即关井,严禁强行起钻到安全井段或循环观察。

27、从打开油气层(目的层)到完井,泥浆工连续坐岗观察井口和钻井液罐液面变化,钻进中出现钻速突然加快、放空、井漏、气测及油气水显示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钻观察,地质和钻井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判断;如发现溢流要及时发出报警信号;溢流1方应报警,溢流2方立即关井。

28、井控九项管理制度  井控分级责任制度;现场井控第一责任人是钻井队平台经理;班组井控第一责任人是当班司钻;溢流监测责任人是当班泥浆工。

 井控操作征制度;钻井监督、钻井队平台经理、钻井工程师、HSE监理、大班司钻、钻井液技师、正副司钻、井架工和泥浆工。无证的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无权指挥钻井生产,工人不得上岗。

 井控装备的安装、检修、试压、现场服务制度;钻井队钻井工程师和大班司钻等负责井控装备的管理,班组负责井控装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及时发现井控装备存在的问题并通知井控公司,并认真填写井控装备班报表。 钻开油气层申报、审批制度;

 防喷演习制度;钻井队从井控装备安装就绪开始防喷演习。每周每个班进行一次防喷演习,一月内各种工况的防喷演习都要做到。防喷演习的时间要求(从发出溢流报警信号,到关闭液动节流阀(节2a)的时间);空井2分钟、钻进3分钟、起下钻杆4分钟、起下钻铤5分钟。

 坐岗制度;钻进中每15~30分钟监测一次钻井液液面,发现异常情况加密监测;起钻或下钻中每3~5柱钻杆或1~2柱钻铤核对一次钻井液灌入或返出量;在电测、空井时泥浆工应坐岗观察钻井液出口。泥浆工应认真填写坐岗观察记录。坚持“1方报警、2方关井”的原则,发现溢流、井漏及油气显示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司钻。 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 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  井控例会制度。

第三篇:井控相关知识

2012年安全生产月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常用名词解释

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三基:基础工作、基层建设、基本功训练。

三清是指:厂房清、设备清、场地清;四无是指:无油污、无草杂、无明火、无易燃物;五不漏是指: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不漏火。

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五同时: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三不动火:无合格的火票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火人不在场不动火。

三停四查:“三停”即通过险路桥前停车观察路况、通过城市前停车整理车容车况、遇有行车安全障碍的停车排除事故隐患;“四查”即途中停车检查车辆轮胎气压是否正常、检查车辆转向、制动等部位是否灵敏安全可靠、检查车辆指示信号是否有效、检查货物是否捆绑牢固。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离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二交一封一定:指节假日期间,不值班车辆驾驶员向单位上交机动车辆行驶证、准加证,单位封存车辆,定点停放。

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四全监督管理原则: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

井控知识点

1、钻井现场,在起钻过程中要求每提3~5柱,环空必须进行补浆。

2、修井作业中,在油气层中和油气层顶部以上300m井段内作业时应严格控制起、下管柱(钻)速度,避免发生抽汲、井漏。

3、修井作业中,起、下管柱(钻)过程中应防止溢流、井喷。

4、各级井控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井控检查工作。其中局、分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局、分公司所属相关二级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队每周组织一

次。

5、钻井队应根据施工需要,分不同工序自行组织员工开展井控演习。演习应分岗位,按程序进行,并通知现场服务的其它专业工作人员参加。演习时应做好记录,包括班组、时间、工况、经过、讲评、组织人、参加人等。

6、发生井喷、井喷失控及硫化氢泄漏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逐级报告。

7、一般开发井从进入油气层前100m,含H2S开发井和探井从安装防喷器到完井,均应安排专人24h坐岗观察溢流。坐岗观察由钻井、钻井液、地质录井三方施工人员组成。

8、坐岗人员发现溢流、井漏及油气显示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司钻岗位操作人员,做到发现溢流1m3报警、2m3关井。

9、钻井井控演习应分正常钻进、起下钻杆、起下钻铤和空井等四种工况。常规井井控演习应以每班每月每种工况不少于一次;钻开油气层前,应组织一次井控演习,不合格不得打开油气层。

10、进入油气层前100m,应将可能钻遇硫化氢层位的时间及危害、安全事项、撤离程序等告知500m范围内的人员。

11、“井控”是指油气井勘探开发全过程的油气井控制与管理,包括钻前施工、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气采输生产和报废井弃置处理等各生产环节。

12、井场及井场道路布置应能满足井控物资进场、放喷设施的安装布置以及井喷或硫化氢溢出时人员和设备撤离的要求。

13、开钻前由钻井队钻井工程师向钻井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地质、工程、钻井液、井控装置、井控措施、防硫化氢设施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技术交底,明确职责和分工,并提出具体要求。

14、进入含硫化氢油气层100m前,钻井公司按预案程序和步骤,组织现场施工全体人员(包括录井、泥浆、定向、欠平衡等)参加井控演习。

15、含硫地区的井每月每个钻井班至少做1次戴正压式呼吸器的防H2S、防喷演习。

16、常规演习:空井小于3min、钻进小于3 min、起下钻杆小于4 min、起下钻铤小于5 min。

17、钻开油气层前,必须进行防喷演习,演习不合格不得钻开油气层。

18、严重漏失层的压井堵漏、应急压井,业主前线单位、施工单位的业务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进驻现场指挥处置,直至险情解除;天然气项目部前线人员现场进行督导。

1、钻井液井控管理要求主要包括哪些?

答:(1)现场钻井液服务分队井控工作服从钻井队管理。钻井液服务分队应急预案应纳入钻井队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井喷或硫化氢浓度超标,应按钻井队应急预案统一行动,参加钻井队组织的井控演练。

(2)钻开油气层前100米,钻井液服务分队应按设计将加重钻井液、加重材料准备到位,性能符合要求并每天进行维护。

(3)钻开油气层前100米,钻井液服务分队应对钻井液循环、加重设备、加重钻井液储备罐至泥浆循环罐的管线进行系统检查、保养和测试并落实责任人。

(4)钻井液服务分队应按压井方案及时准备压井泥浆,循环除气及压井期间

应观察泥浆液面增减量并及时报告压井施工指挥。

(5)钻井液处理等原因要引起钻井液总池体积变化时,应事先书面通报录井等相关人员。

2、配合油(气)作业时,钻井液服务方的井控职责包括哪些?

答:(1)参与压井方案的制定及井控应急预案演练;

(2)负责按设计要求准备压井液、重浆及压井堵漏材料的储备;

(3)负责监控和调整压井液性能以满足施工要求;负责起下钻期间的坐岗观察,监测和判断有无气侵、溢流、漏失等异常情况,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司钻和试气队值班干部汇报。

3、井喷事故管理制度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井喷事故由大到小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1)、Ⅰ级井喷事故:发生井喷失控造成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溢散,或窜出地表、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伴有油气爆炸着火、危及现场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Ⅱ级井喷事故:发生井喷失控,或虽未失控但导致H2S等有毒有害气体喷出,对人员存在伤害可能,或对江河湖泊和环境造成较大污染。

(3)、Ⅲ级井喷事故:发生井喷事故,24h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且短时间难以处理。

(4)、Ⅳ级井喷事故:发生一般性井喷,企业在24h内重新建立了井筒压力平衡。

4、钻井液基本要求

(1)在平衡压力钻井中,主要以地层孔隙压力当量钻井液密度为基数,再增加一个安全附加值来确定钻井液的密度。具体选择附加值时应综合考虑地层孔隙压力预测精度、气水层埋藏深度、地层油气水中H2S含量、地应力、地层破裂压力和井控装备配套等因素。附加值由下列方法之一确定:

――密度附加值:气井为0.07 g/cm3-0.15 g/cm3;

――压力附加值:气井为3.0 MPa-5.0 MPa;

――含H2S等有害气体的气层钻井液密度设计,其安全附加值或安全附加压力值应取最大值。

(2)钻含H2S气层时钻井液中应添加除硫剂、缓蚀剂,控制钻井液PH值在9.5以上。

(3)探井现场应储备高于钻进时最高密度0.2 g/cm3以上的高密度钻井液,上部陆相大尺寸井眼的高密度钻井液储备量不少于本次开钻最大井眼容积的1.5倍,以下井段高密度钻井液储备量应不少于井筒容积的2倍,并储备加重剂不少于500 t。开发井重浆可按井筒容积1倍储备。

对易漏失井应储备同性能的钻井液及堵漏材料,钻井液储备量应是井筒容积的1倍,堵漏材料应储备2次用量以上。储备钻井液应按规定循环、维护。

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决定钻开高含硫化氢油气层或进行试气作业,违者对直接负责人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负责放射源、火工器材、井控坐岗的监护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九、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严禁钻井、测录井、井下作业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溢流三类十五种显示

一、间接显示

1、憋跳钻;

2、钻时突然加快或放空;

3、悬重增加或减少;

4、泵压下降或上升。

二、直接显示

1、钻井液密度下降和粘度上升或下降;

2、气泡增多;

3、气测烃类含量增高;

4、氯根含量增高;

5、油味或硫化氢味很浓;

6、钻屑中方解石含量增多;

7、出口管返出泥浆增多或减少;

8、起钻灌浆困难,实际灌入量小于钻具起出体积;

9、下钻、接单根、停止下放钻具时出口管泥浆仍然外溢;

10、泥浆池内未加泥浆而液面升高(井漏则降低)。

三、严重显示—井涌

井控十七项管理制度

1、井控分级管理制度;

2、井控工作责任制度;

3、井控工作检查制度;

4、井控工作例会制度;

5、井控持证上岗制度;

6、井控设计管理制度;

7、甲方监督管理制度;

8、井控和H2S防护演习制度;

9、井控设备管理制度;

10、专业检验维修机构管理制度;

11、井控装置现场安装、调试与维护制度;

12、开钻(开工)检查验收制度;

13、钻(射)开油气层审批(确认)制度;

14、干部值班带班制度;

15、坐岗观察制度;

16、井喷应急管理制度;

17、井喷事故管理制度。

作业现场“七想七不干”工作要求

1、想安全禁令,不遵守不干;

2、想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

3、想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

4、想安全环境,不合格不干;

5、想安全技能,不具备不干;

6、想安全用品,不配齐不干;

7、想安全确认,不落实不干。

第四篇:井控技术措施

井控技术措施

(一)表层固井

1、钻井队表层钻深必须进入稳定层50米以上,保证下部表套水泥环与地层的胶结质量。

2、要高度重视表层固井施工,确保表层固井质量。固表层套管前要认真核对表层井深和表层套管下入深度,确保表层套管按钻井设计要求下到位置。

3、认真做好表层固井设计,确保表层固井灰量足够,按照固表层作业要求做好现场施工,打好水泥浆密度,油井留10-15米水泥塞,并做好固井表层施工记录。

4、要求钻井队固完表层后必须保证水泥候凝8小时后才能二开钻进。

5、固完表层后,对由于井漏而导致水泥未返到地面的井,井队要技术及时回填井口。

(二)完井固井

1、要求钻井队下套管前必须先换好相应尺寸的防喷器闸板芯子后下套管。

2、认真做好完井固井设计,进行平衡压力计算。

3、钻井液密度异常的井,要求钻井队处理时必须坚持加入稀释剂稀释钻井液的原则,不得采用大量加清水处理钻液的办法。

4、对出油、出气的井,必须要坚持先稳定底层后固井的原则,做好固井后的关井工作。

5、钻井队下套管过程中必须按下套管技术要求井行灌泥浆作业,下完套管给套管内灌满泥浆后能接方向杆循环泥浆,循环1-2周,循环处理好泥浆后进行固井作业。

6、完钻发生漏失的井必须先堵漏后固井。防止下套管过程中或固井过程中发生漏后环空液柱压力降低后诱发京涌。

7、一次上返固井和双级固井的一级固井过程中发生漏失的井,候凝期间要认真观察井口,发现溢流现象要立即关井。

一、固井施工过程中井涌、井喷的应急措施。

1、注前置液时发生井涌或井喷,立即停止注前置液,并向钻井队工程技术员汇报,有钻井队根据井涌情况决定是否关井并进行压井处理措施,确保压稳地层后重新组织固井施工。

2、注入水泥过程中发生井涌、井喷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注放水泥量少时,由钻井队根据井涌情况决定是否关井,如果关井,要节流循环出注入的水泥浆并采取压井措施。压稳地层后重新组织固井施工。

(2)、已经开始注尾桨时出现井涌或井喷时,由钻井队实施关封井器后节流注水泥作业,抢压胶塞、节流顶替。同时启动固井工程公司井控应急预案。

三、尾管固井井控措施

1、尾管固井封固井段短,要计算前置准的使用量,仔细核算地层压力和环空静液柱压力,实现平衡压力固井。

2、固完尾管后要求将钻具起到安全位置,循环出多余水泥浆。在进行循环泥浆时水泥浆正处于失重时期,地层流体容易窜入到水泥浆中。因此,在起钻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灌泥浆作业,防止起钻过快造成抽吸现象,降低套管内液柱压力后地层流体窜入到水泥浆中造成固井质量不好,防止环空静液柱压力降低后诱发井涌或进喷。

三、注入水泥过程中,水泥车出现不正常情况。

在注入低密度水泥浆阶段:

1、泥浆泵出现凡尔卡住现象,要判断准确,是那个凡尔卡住,及时停泵排除。

2、发动机出现供油不畅,能在(10-15分钟)内排除的,排除后继续施工。如不能排除时,换车继续施工。

3、出现高能混合器堵塞现象,停泵检查排除,时间在5-10分钟以内

4、由于操作不当,出现坐住混浆池和倒灌现象时,及时换车注泥浆,故障车要抓紧时间处理故障。

在注入高密度水泥时:

1、在注入高密度水泥时,出现以上几种情况处理方法基本一样。

2、在注入高密度水泥接近注完时,在保证油层封固的情况下,可以停止注入水泥,施下一道工序。

四、注泥浆过程中,灰罐车出现不正常情况

1、压风机传动轴断,压风机传动打滑,或压风机零部件损坏,施压风机不能正常工作,马上连接供气管线,用其它正常灰罐车供气。

2、出灰闸门堵塞,下不出灰,视情况而定。在注入低密度水泥时,可换注另一车低密度水泥,对堵塞闸门的灰罐车进行抢修,如只有一车低密度水泥,可以停注抢修,时间不超过30分钟,在在接近注完时,可以停注,改注密度水泥。在注高密度水泥时出现以上情况。

3、出出现罐盖密封不严漏气时,在施工前,放掉气压,打开罐盖检查,在施工漏气时,坚持施工,如果供气不足连接其他灰罐车供气。

五、供水出现不正常情况

1、负责固井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要落实井备队水量是否满足施工用水量,要求并井备队备足施工用水后方可施工。

2、负责固井施工人员,要和井队联系,在固井施工的全过程中保证供电正常,不能中途出现停电现象。

3、供水潜水泵烧坏时,及时更换备用潜水泵。

4、出现倒顺开关损坏时,可把电源线直接和潜水泵保障供水。

5、出现供电线路不通或断掉时,及时和井队电工联系,查明原因,立即维修。

六、水泥头出现不正常

1、挡路打不开(因误操作,先开压塞闸门,后摇挡销,使胶塞下行,压弯挡销,使档销打不开)。把压胶塞管线接到水泥头上另一个闸门。用车上水柜子计量,即停止施工(可以留水泥塞。不能替空)。

2、因受压闸门密封圈刺漏。停泵放压,能放掉压时,把刺漏闸门砸掉,高压管线直接接到水泥头上,继续替量碰压。如放不掉压,在刺漏的情况下,坚持碰压,碰压后,水车坚持保持压力不低于气压数值,浅井在1小时以上。深开在40分钟以上,防止流水泥塞。

3、水泥头装胶塞时,注意松紧程度,过松,过紧,质量达不到要求时,坚决不用,更换质量好的胶塞。

七、其他情况

1、注水泥时,出现泵压突然升高现象,多数情况是井壁坍塌,造成憋泵现象。

降低注水泥量,小排量挤住,注意观察泵压变化,如是并壁坍塌,小排量挤住能顶通时,及时汇报研究处理方案。

2、突然升高

判断是否井壁坍塌或水泥浆初凝,降低顶替排量,观察泵压变化,最高泵压控制在25MPA。

3、浮箍浮鞋失效

放回水不断流(放不掉压),再次憋足,压力超过气压压力3-5MPA,关井候凝2小时

第五篇:井控相关管理制度

第七章 井控工作管理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井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吉林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切实落实好修井作业井控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井控管理水平,增强全体职工的井控意识,督促井控技术在修井作业有效实施,避免和防止井喷失控和油气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修井作业安全,特制定井控工作管理考核制度。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修井作业各单位和职能管理部门。第十五条 奖励

公司所属作业各单位和各职能管理部门及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单位500至1000元奖励,给予个人100至500元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单位井控领导小组提出,报公司井控领导小组,经公司井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奖励资金年底一次性兑现,并与年终评比先进单位、模范单位和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挂钩。

(一)、模范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井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吉林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在井控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发现井喷事故征兆,及时采取措施向上级报告,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积极组织事故抢险,对减少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损失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吉林油田分公司组织的各项井控管理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五)、在井控技术、井控管理及其学术研究,标准制、修订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或效果显著的。

(六)、在井控管理和井控监督工作中,尽职尽责,有效制止“三违”,对职工安全和健康做出突出成绩的专兼职井控监督和管理人员。第十六条 处罚

(一)、公司所属作业系统各单位和各职能管理部门及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单位500至1000元、个人100至500元的处罚,处罚款从单位效益工资总额中支付。

1、井控工作目标,工作计划、考核办法和奖惩方案没有制定的,没有井控培训计划、井控培训制度的。

2、《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生产合同书》没有签订井控工作内容的。

3、井控管理机构、网络和井控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按规定配齐井控监督和管理人员的。

4、井控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到位。

5、不同的生产时期,不同的季节,特殊工艺施工,没有制定相应井控措施的。

6、没实施HSE管理体系,“两书一表”执行不好,没有培训,没有进行风险识别,没有制定削减措施的基层单位。

7、施工现场脏、乱、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发现或不积极组织整改和采取防范措施的。

8、没按规定进行井控检查或检查不认真、没有记载的;对上级部门检查留存的问题没有消项整改或者整改不认真的。

9、没有制定防喷应急求援预案的,或者没有采取措施的。

10、没有按规定时间组织防喷演习或演习不认真的。

12、井控装置、设备没按有关规定规定检查和安装维护保养的,造成隐患的。

13、严重违反《吉林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构成重大井喷隐患的。

14、修井作业现场没有风向标、紧急集合点或者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

15、没建井控例会记录、井控防喷演习记录、井控检查记录、井控器材统计记录、井控培训取证人员记录、干部值班记录的。

16、安全防护设施安装不正确或损坏没及时修复的。

17、严重违反井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执行井控、安全生产指令,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的单位和个人。

18、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井控技术培训,安排未取得“井控操作证”的人员顶岗作业的。

(二)、所属各单位、职能各部室,在井控检查过程中,发现岗位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情节轻重给予50至300元罚款。

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没有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

2、在生产岗位没有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3、对本岗位的应知应会,掌握不清的。

4、没按规定检查并及时性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

5、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蓄意违章的加倍处罚。

6、隐瞒事故真相,伪造事故现场的。

7、发现事故隐患、险情,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的。

8、对批评和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9、有破坏井控装置、安全防护设施行为的。

(三)处理办法

公司所属各单位、职能各部室检查出问题,根据问题多少、轻重程度分为以下几个办法进行处理:

1、问题比较少,且不是危及井控安全的主要问题,可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

2、问题比较少,但有比较主要的问题,可提出书面通报批评,并要求直属单位处理,将处理结果上报。

3、问题比较多,且为主要问题,按本规定进行罚款。

4、问题比较多,且为严重问题,公司下发文件通报,并按吉林油田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者。第八章 井控培训制度 第十七条 范围

根据《吉林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井控培训的内容、组织、学时及培训档案的保存等。第十八条 职责

(一)培训中心和工艺所是井控培训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各职能部门、作业队、井控车间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井控培训管理。

第十九条 管理内容

(一)、井控培训,可以使职工获得胜任工作所需的技能、知识和经验。对职工进行井控培训,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1.培养职工井控意识。

2.提高职工井控操作技能。对职工岗位工作能力的培训可分理论培训和现场实际操作特跚两种。

(二)、培训计划。

培训中心、井控管理部门和作业队、井控车间在年初做出井控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学时等

(三)、培训分类

1.对公司经理、主管领导、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各职能部室从事现场技术管理的技术人员的培训重点是: a井控工作的全面监督管理;

b井喷事故的处理及组织协调处理井喷事故。2.各单位井控专职干部、作业班长的培训重点是: a正确判断溢流、正确关井; b按要求迅速建立井内平衡; c能正确判断井控装置故障; d具有处理井喷事故的能力。3.对井控车间技术干部、现场服务人员的培训重点是: a懂井控装置的结构、原理,会安装、凋试; b能正确判断和排除故障。

综上三类人员培训,由钻探公司井控培训中心组织培训和考试,合格后颁发井控培训证书并持证上岗;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从事与井控有关的各类工作。

4.作业工人的井控培训重点是:

a防井喷、及时发现溢流、正确实施关井操作程序及时关井(或抢装井控工具);

b会对井控装备进行用日常的维护保养。

作业工人的井控培训,由公司牵头,作业队、井控车间根据公司下发的培训教案,利用班前班后会、每周学习时间及换班时间进行培训。培训课程完成后,公司劳动工资部门应组织对作业工人进行井控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发《岗位操作合格证》,准许上岗作业。考核不合格者,应在一个星期日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执行下岗补课处理

(四)、培训人员的上报

公司井控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所属作业队、井控车间及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领导井控操作证复审情况及无证人员培训情况。

所属作业系统各单位及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领导应支持此项工作,及时反馈井控证持证人员变化情况,以便管理部门合理及时的安排须持证入员及时取证。

(五)、变更培训

井控管理人员、操作、工艺、技术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要对变更岗位人员和变更设备、工艺、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建立档案

公司所属作业系统各单位职能各部室要建立井控培训人员档案、井控培训计划及其有关记录均需备案。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室及作业队、井控车间的井控培训管理。

第九章 井控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为挺高公司井控管理水平,对井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跟踪整改,不完成整改不消项,特制定消项整改制度。

第二十条 各级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时,严格执行公司井控管理规定和井控细则要求,对违反规定的要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安全生产和预防井喷事故的发生,对于出现的问题各基层作业施工单位要在检查三日内整改完毕。

第二十二条 各作业施工单位按照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对于在整改期限内不能整改完成的,要做书面说明上报公司工艺研究所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对于不能整改的问题在整改总结中详细说明不能完全整改的问题、不能整改完成的原因,同时对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制定下步整改方案。

第二十四条 整改后,对整改工作各被检单位要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整改工作总结上报公司工艺研究所综合室。

第二十五条 对于不能及时上报书面材料的,要采用电话方式的先汇报整改情况,在送交书面材料的方式。

第二十六条 如各单位不按时上交书面整改材料或不电话汇报的,对被检单位领导进行处罚,按情节罚款100-500元。对于不整改的按公司井控管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考核。第十章 井喷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有效防范责任事故的发生,增强全体职工的井控意识,督促井控技术在修井作业现场的有效实施,避免和防止井喷失控和油气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修井作业安全,特制定修井作业公司井喷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七条 对在井控工作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各级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井喷事故发生的或虽然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但给单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者不执行井控管理工作要求的均应追究行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经理是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井控工作的间接责任人,相关管理部门以及各作业队井控领导小组是井队的主要责任人。发生责任事故时,以上人员负有相应的领导责任。责任事故的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二十九条 行政责任追究按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对公司的井控工作规定和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或造成损失的。

(二)、不认真履行责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三)、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现岗位操作人员不执行井控管理规定、井控细则要求,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制止的。

(四)、未定期对井控设备和工具等进行检查造成严重后果或检查后没有相应记录的。

(五)、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致使事态进一步扩大的;

(六)、事故发生后,不及时如实上报的;

(七)、其它需要追究责任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 发生井喷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井喷事故发生的级别按照井喷逐级汇报制度汇报,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越级上报,并听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三十二条 公司成立由经理任组长,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为成员的责任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采取通报批评以上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考核扣分、取消评先资格、赔偿经济损失等形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该责任追究制度与公司井控管理考核办法不相抵触,在经济考核的同时本追究制度同时有效。

第十一章 作业队井控设备维护、保养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井控设备工作管理,保证井控设备的正常运转、处于完好状态,为作业安全提高保障,制定如下措施:

第三十四条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井控装置要做好与井控车间的交接工作。所有井控装备及配件必须是经集团公司认可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第三十五条 防喷器在使用过程中,作业队要定人、定岗负责检查与保养,保证井控装备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十六条 起下管柱作业前必须检查防喷器闸板是否完全打开,严禁在未完全打开防喷器闸板的状况下进行起下管柱作业;

第三十七条 防喷器在卸下备用期间应保养并妥善保管;在防喷器上法兰面上起下管柱作业时,上法兰必须装保护装置; 第三十八条 拆装及更换防喷器后,按要求再次进行试压; 第三十九条 防喷器连续使用20天后,要重新紧固所有的连接螺栓,并按要求进行试压;

第四十条 油管传输射孔、排液等工况,必须安装采油树,严禁将防喷器当作采油树使用;

第四十一条 在不连续作业时,必须关闭井控装置。

第四十二条 防喷器控制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作业队要定人、定岗负责检查与保养,保证井控装备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十三条 防喷器控制装置的控制手柄都应标识,不准随意扳动; 第四十四条 液控管线经过井场道路的部分必须有过桥等保护装置; 第四十五条 防喷器控制台、液压管线不使用时,端口的油壬要加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每班检查液控管线端口的油壬是否漏油、检查防喷器控制装置的油面,低于标准线以下则及时补充液压油; 第四十七条 每班要求对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一)、检查储能器和管汇压力是否正常。

(二)、电器元件及线路是否安全可靠。

(三)、油气路有无漏失现象。

(四)、压力控制器和液气开关自动启、停是否准确可靠。

(五)5、各压力表显示值是否符合要求。

第四十八条 施工作业前应检查采油树部件是否齐全,如果不齐全要安装齐全;

第四十九条 卸下的采油树部件要清洗、检查、保养;

第五十条 检查井口四通法兰的钢圈槽、顶丝、闸门并进行保养,不齐全的安装齐全,损坏的应更换;

第五十一条 当油管悬挂器坐入四通后应将顶丝全部顶紧; 第五十二条 双闸门采油树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外侧阀门,内侧闸门保持全开状态,要定期向阀腔内注入润滑密封脂。

第五十三条 应采用针型阀或油嘴放喷,严禁使用闸门控制放喷。第五十四条 压井节流管汇各个闸门要进行编号、并标明开关状态,作业队每天要定人、定岗检查开关状态,并活动开关一次。第五十五条 内防喷工具及简易井口内防喷工具及简易井口在使用前要检查是否完好,闸阀开关是否灵活,备用时要处于全开状态。第十二章 井控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井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吉林油田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关于修订〈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通知》规定,切实落实好井下作业井控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井控管理水平,增强全体职工的井控意识,督促井控技术在作业现场的有效实施,避免和防止井喷失控和油气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修井作业安全,特制定本井控工作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制度。第五十六条 定期监督检查

(一)、技术管理部会同安全环保部每季度按照《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对所属作业队伍至少进行一次井控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按照本制度进行相应的考核。

(二)、作业队每天要进行井控工作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按照本制度进行相应的考核。第五十七条 考核

(一)奖励

公司所属作业系统各单位和各职能管理部门及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单位500至1000元奖励,给予个人100至500元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单位井控领导小组提出,报公司井控领导小组,经公司井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奖励资金一季度一兑现,并与年终评比先进单位、模范单位和经营责任制考核挂钩。

1、模范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井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井控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井喷事故征兆,及时采取措施向上级报告,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积极组织事故抢险,对减少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损失有突出贡献的;

4、在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各项井控管理活动中和安全生产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5、在井控技术、井控管理及其学术研究,标准制、修订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或效果显著的;

6、在井控管理和井控监督工作中,尽职尽责,有效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对职工安全和健康做出突出成绩的专兼职井控监督和管理人员。

7、井控工作表现突出,每月考核排在公司前列的给予奖励。

(二)处罚

公司所属作业系统各单位和各职能管理部门及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单位200至2000元。每月由井控主管部门对公司所属的作业队和井控车间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在进行公司通报。

1、井控工作目标,工作计划、考核办法和奖惩方案没有制定的,没有井控培训计划、井控培训制度的,处罚200元。不按公司通知进行井控培训取证的罚款200元/人,并扣考核分。

2、《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生产合同书》没有签订井控工作内容的处罚500元。

3、井控管理机构、网络和井控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按规定配齐井控监督管理人员的,处罚200元。

4、井控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罚款500元。

5、不同的生产时期,不同的季节,特殊工艺施工,没有制定相应井控措施的,处罚500元。

6、现场没按要求配备相应的井控装备,没有按要求安装和试压的井控车间和作业队相关方处罚500元。

7、作业现场坐岗观察制度落实不好,没有观察记录的处罚200元;出现隐患的处罚500元。

8、队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不好,没有值班记录的处罚200元。

9、没按规定进行井控检查或检查不认真、没有记载的处罚200元。

10、没有制定防喷应急预案的处罚200元。

11、没有按规定时间组织防喷演习或演习不认真的处罚200元。

12、井控设备没有定期保养制度,没有检查保养记录的处罚200元。造成设备使用隐患的罚款500元。作业队没有按设备保养规定保养或者造成设备所用配件损坏、油品丢失的除罚款外还应支付给井控车间所有的检修和配件费用。

13、严重违反《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构成重大井喷隐患的处罚2000元,情节较清的处罚500元。

14、修井作业现场没有按井控相关要求规范布置,没有禁止烟火标志,违章用火、井场有烟头的罚款500元。

15、没建井控例会记录、井控防喷演习记录、井控检查记录、井控器材统计记录、井控培训取证人员记录、干部值班记录的罚款500元,填写不认真的罚款200元。

16、作业现场没有按规定设井控监督、没按要求证上岗的罚款500元。

17、严重违反井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执行井控、安全生产指令,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的单位和个人罚款1000元。

18、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井控技术培训,安排未取得“井控操作证”的人员顶岗作业的处罚200元并待岗培训。

19、井控设备、试压记录、合格证没有交接或者交接不清的井控车间和作业队各罚款200元,造成隐患或者损坏的各罚款1000元。20、作业队和井控车间各项资料报表上报不及时的每次罚款200元。

21、井控车间不按规定进行巡检,每月上报管理动态报表不及时的罚款200元。

22、现场井控设备没有采取保护措施和胶件部位没避光措施的罚款200元;井控

(三)处理办法

公司所属井下作业各单位、职能各部室检查出问题,根据问题多少、轻重程度分为以下几个办法进行处理:

1、问题比较少,且不是危及井控安全的主要问题,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

2、问题比较少,但有比较主要的问题,可提出书面通报批评,并要求直属单位处理,将处理结果上报;

3、问题比较多,且为主要问题,按本规定进行罚款;

4、问题比较多,且为严重问题,公司下发文件通报,并按吉林油田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者。

本制度适用全公司所属修井作业队伍和职能管理部门。第十三章 井控开工验收制度

为把井控安全落到实处,保证在施工前消除隐患,杜绝井喷事故的发生,现制定井控开工验收制度。

第五十八条 作业队开工前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对所在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和井控验收。

第五十九条 工艺所负责对井控管理方面的验收,并出具开工验收单。第六十条 在验收过程中要严格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认达到标准后才能进行开工。

第六十一条 作业队在未验收前不能进行开工作业,否则按有关规定对带班领导或技术员进行处罚。

第六十二条 作业队要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按照时间要求整改完毕,在整改完毕后要求工艺所进行复查合格后开工。

第六十三条 重点井和三高地区施工的井,除经本单位和部门确认合格后,要经甲方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开工。

说明:重点井和A类井由公司各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开工验收,其它井由各队技术员和副队长按照要求自行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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