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规定



第一篇:装修规定

XX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XX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使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 ]第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建设部[ 2002 ]第 100 号令,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⑴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人委托书等有关复印证件。④装饰装修方案。包括:

◆施工图纸(平、立面图)。◆地面设计资料。

◆厨房、卫生间、洗衣房给排水系统设计图。◆电器施工图。⑤装修期限。

⑥增加楼面荷载,应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并得到批准。⑦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⑵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⑶交纳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各项费用如下:

①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 2000 元/户(平层)、3000 元/户(跃层)。②装修公司缴纳装修监管费: 2 元/平方米。③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 5 元/证。

④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 5 元/证。⑤住户交垃圾清运费2元/m²。

⑷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留底)。

②壹寸证件照每人壹张。

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向业主办理房子交验手续。⑹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员、保安员及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装修申报进行。

⑺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审核符合要求的,水电等改动部分无异常问题,经业主签字认可后,六个月或供暖试压运行后可退还装修保证金。

⑻装饰装修的保修

装修完毕,装修企业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证书。主要保修内容是:住宅室内保修期最低为两年,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为五年。

二、装饰、装修规范: ㈠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和物业保障中心工程部审定后批准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晾衣架、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围墙栏杆和花园用途。

3、不准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和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天然气管道、阀表,如需改动必须报天然气公司书面同意。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根据室内地面荷载,不得用砖、大理石等超重材料进行装修。㈡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2: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㈢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放行条》。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得直接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服务管理中心统一运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的统一要求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墙体打空调孔,经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施工,费用业主承担。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造成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并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向管理公司申请。

㈣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交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

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和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7、装修完毕,从装修企业保证金中视情况扣除150-200元,用于维修装修期间造成的公共部位的损坏。

三、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物业公司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应独立承担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四、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⑴业主、装修企业未申报或虽申报而未经同意进行装修以及委托无资质的企业进行装修的,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⑵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

1、者处扣罚装修企业1000元违约金,并恢复原状;违反2、3、4、7、8中任何一条者扣罚装修企业50—300元违约金。并责令改正、赔偿、恢复。

⑶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5条者,造成不利维修、抢修等后果,由业主承担责任。

⑷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6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⑸违反施工规则第1、11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⑹违反施工规则第2、9条者,扣罚违约金50-100元。⑺违反施工规则第4、6条者,扣罚违约金50-200元。⑻违反施工规则第5、7条者,扣罚违约金100-200元。⑼违反施工规则第8条者,扣罚违约金100-300元。⑽违反监理、验收第2条者,给予停水、停电处理。⑾违反监理、验收第3条者,被视为丢弃物给予清理。

⑿使用有毒、可燃及刺激性气雾材料,向公共走道排放,经指正不更改者,扣罚违约金100-500元。

第二篇:装修管理规定

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做好小区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和外 观统一,为业主或业户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定、温馨、整洁的居住 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11 O号令《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 相关法规,结合小区《房屋使用手册》、《业主公约》及《物业管 理委托合同》等文件,特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申报程序。

凡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设施改造的业主或业户,应 按以下程序进行装饰、装修申报:

1、装饰、装修申报须提前三天向物业工程维修部提出。

2、房屋产权人或受委托人应携带:物业管理合同、身份证、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书,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填写装修申报表,与装修方案书及正规的装修施工图(建 筑施工平面图、水电管线改造施工平面图),并由业主签字和施工 单位加盖公章,一并递交物业工程维修部进行装饰、装修方案的 审核。

4、物业公司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业主或业户装饰、装修方 案的审核结果。

5、装饰、装修方案通过审核后,业主、施工单位、物业公司 须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消防安全协议书》。

6、施工单位需交纳商业5000元、住宅3000元装修押金(业主自装修时由业主负担),及商业15元/㎡、住宅5元/㎡装修管理费。

7、办完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手续后,施工人员交纳30元 押金,领取“开工许可证”(装修完工后“开工许可证’’交还物业 工程维修部,返还押金)。

8、施工人员持“开工许可证”,到物业客户服务部办理“装 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每人须交2张一时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0元出入证押金、1 O元出入证工本费。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出入证 交回物业客户服务部,退还20元押金。

9、装修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将“开工许可证”张贴于装修户 的门内侧(“开工许可证”复印件张贴于装修户门外侧),方可施 工,并必须告知邻里。

10、施工单位需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业主自装修时由业主清运),严禁乱堆乱放,垃圾清运费商业10元/㎡、住宅6元/㎡。

第三篇:装修巡查规定

装修巡查规定

为了保持原有的结构、外形,加强对室内装修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一步监督好室内装修工作,使业主的装修情况及时得到反馈和监控,减少违规、违章装修,特制定装修巡查规定:

一、维修员对自已责任范围内的装修户实行每日一至二次的巡查。

二、巡查内容:

A.装修队必须将审批过的装修申请表贴于装修房间的外门上,以便管理人员巡查装修。

B.核实申报范围,对超出申报范围的,及时要求补办手续。

C.督促装修人员按章操作,不损坏业主(住户)的利益,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

D.发现违章装修,立即制止,并按违章管理处罚细则进行处理。

三、巡查记录:

A.对巡查中发现的无明确定的新情况,应详细记录下来,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征求项目经理意见。

B.业主(住户)超出申报范围,维修员应及时记录下来,并督促业主(住户)办理增报手续。

C.业主(住户)因故不能前来时,但超出申报范围并且不属违章的,可委托装修负责人代办增报手续,填写“室内装修增加项目申报表”,以确保验收时申报范围与实际相符。

四、维修员发现装修队在公共地方堆放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占用场地超过半小时的,按装修违章项目处罚细则执行。

第四篇: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管理规定

一、总结

为了使小区内的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的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深圳市金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订本装修管理规定。

二、申请装修程序

1、业主装修住宅,必须提前三天会同施工单位携以资料向管理处申报,并填写《装修审批表》,详实填报表内相关事项,由管理处审核: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3)施工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

(4)装修方案:施工图纸(含平面图、天花图、地面设计资料、厨房及卫生间等排水系统图、电器图等),装修期限;

(5)装修合同复印件;

(6)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7)装修施工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2、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对业主的《装修审批表》进行审批,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与管理处签订《装修协议书》及《承诺书》等,缴相关费用,装修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单位门前公共走道及墙面的保护工作后,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填写《水管试压及厨卫地面防渗水试验确认表》后发放《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始施工。

3、业主选择装修公司时,应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聘请持有承建资格证的正规装修施工单位进行装修。

4、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三、装修注意事项

1、房屋结构:

(1)物业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结构、外貌及公用设施,不得改变物业

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层,禁止使用20mm厚度以上的大理石、花岗石等超重装修材料进行地面装修。不得擅自在地面和墙上钻孔、钉钉,以免破坏原有管线。若确实需钻孔,请预先通知管理处。

(3)禁止擅自拆修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墙体、门窗)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必有管线)。不得在楼板面上开槽、安装水管和增设任何砌体内隔墙。

(4)不得在楼板、屋面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上打洞穿管,禁止拆修复式房内的楼梯、走道。

2、阳台、露台:

(1)不得在阳台上安装防盗网或以其他形式封闭阳台、阳台上不得安装木柜、接水管、水龙头、洗衣机、洗脸池等有碍整体外观形象和公用设施正常使用的物品。

(2)不得改造或更换阳台,露台部分的墙面砖及其他房屋的外墙部分,禁止对阳台、露台进行乱搭建。

(3)禁止在复式房露台加装防盗网。复式房允许在铝合金门内侧安装不锈钢拉闸门,在不影响正立面效果的情况下,允许在复式房露台上加建雨棚或棚架,但必须按管理处统一设计要求制作。

3、门、窗及公共走道

(1)业主装修时不得以重力碰撞或震动窗户,以免引起床塞缝开裂或脱落,造成渗漏现象。严禁在窗台内侧做木柜。窗户护栏不允许更换、拆除。

(2)严禁更改已安装的防火防盗进户门,严禁扩大进户门洞和在进户门外侧包边。

(3)不得在进户门前的公共走廊上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不得在公共通道敷设与原设计装饰色彩有反差的或妨碍公共通行的装饰品和用具。不得在公共通道设置影响公共安全或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物件(如反光镜、雕塑、神龛等)。

(4)允许在窗门内侧安装纱窗,但纱窗铝合金条要和现有的铝窗式样和颜色一样。

4、智能设置和管线:

(1)不得更改室内供电、供水、有线电视、智能设施管线。严禁擅自更改智能系统,不得擅自移动或封闭厨房内煤气探测报警器。

(2)户内装修时,应妥善保管好室内智能系统设施及设备,避免灰尘、水雾、腐蚀性气体等物质的介入。

5、厨房及卫生间:

(1)允许在厨房内加设灶台、洗涤池,允许在卫生间加建便池、洗脸池等,不得改变原设计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扩大卫生间。

(2)不允许更改厨房、卫生间的给排水(排污)管道。

(3)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4)厨房排烟道口的设置和安装应按管理处要求的位置安装。

(5)卫生间已做好防水层,严禁凿打地面或以重力碰撞、震动给排水管,以免造成渗漏水现象。

6、牌匾及广告牌的设置摆放:

业主在挂设牌匾、广告牌等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处允许方可施工。

7、严禁改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四、装修规范

1、住宅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60天,最长不得超过90天,如确需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

2、业主申请装修,应向管理处预交装修保证金,工程完工经管理处检查验收,无违章装修、无渗、漏、堵、损坏公共设施及他人房屋等情况,三个月后管理处将退回全部装修保证金;如有上述情况,管理处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或罚款,装修保证金多退少补;

3、根据《深圳市家庭家居室装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家庭居室装修须交纳装修工程税,此税由物业公司代收,具体办法按《深圳市家庭家居室装

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施工必须按照审批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队必须遵守管理处各项装修管理规定,确保不出现违章作业,损坏公用设施和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等情况,否则将按章处理,情节严重者没收出入证,拒绝进场。

5、业主装修时,装修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装修垃圾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堆放、清运,对在公共楼梯、楼道及其他公共场地上堆放垃圾者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其赔偿损失。

6、装修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应提前向管理处申报,由管理处技术操作人员驳接,业主不得私自在户外(自家以外)驳接临时用电、用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业主自己承担。

7、装修期间,严禁动用明火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氧焊、煤气瓶等,如确施工需要,须报管理处审批,并在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8、按消防局规定,装修施工队伍必须在施工现场装备两支4kg灭火器方可开始施工;

9、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内留宿;

10、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管理处办理《放行条》;

11、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沙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12、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止堵塞排水管道;

13、运送材料的车辆,应按照管理处指定的出入口停放,小区严禁1.5吨以上的货车通行,装修材料需用平板车送入小区(水泥、沙石等必须袋装);

14、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管理处统一运出小区;

15、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五、监督、验收

1、装修期间管理处有权对施工现场的装修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他公共地方。

4、管理处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加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押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六、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管理处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员承当。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独立承当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七、违章装修处理

物业公司对违反本规定者,可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说服劝告;

2、责令停工;

3、责令恢复原状;

4、扣留或没收工具;

5、赔偿经济损失;

6、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协议书》处罚款;

7、诉诸法律。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罚款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用于小区设施的完善和管理服务的创新。

八、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九、本规定解释权属XXX公司。

XXX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第五篇:装修规定承诺书

装修规定承诺书

1、进场材料包装要求

(1)散料必须袋装;(2)过长过宽物料使用电梯必须裁剪;(3)液体物料须采取良好防漏措施;(4)步梯上料须防止刮擦墙体;(5)由楼层走廊吊装上经过物业批准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材料使用电梯规定

不允许遮挡、拍打、撬别电梯门;不允许用电梯运送易泄露液体;按电梯规定载重量(砂4袋、水泥4袋,连人带物不允许大于400公斤):不能靠一侧堆放重物:不许在电梯内吸烟。

3、装修材料存储须知

不能存放在公共区域;按材料安全属性分类存放于室内;按重量均匀存放,勿形成压应力集中;大量液体材料无防漏措施勿存放于无防水要求的房间。

4、外来施工人员控制

(1)外来装修施工人员须凭装修施工员入场证,(2)外来保洁、美缝等临工须在门岗办理登记入场,核实未在小区进行张贴涂写广告后放行;(3)开发项目施工人员按项目管理人员的通知放行。

5、外来施工车辆控制

(1)入口处询问、核准、登记(电话)、换证(行车证驾驶证等)。

6、外来车辆的入场要求

沾满泥污清理轮胎后在予以放行;车厢不停滴落液体者勿入;装载易燃易爆物品勿入;装载砂石灰土散料勿入。

7、外来车辆的入场路径及停放位置

由车库入口至地下车库按停车证所示车位停放。

8、外来非机动车的入场及停放管理

看房临停:一律停放在小区外

施工人员:一律凭借施工人员出入证或登记后停放于地下车库

(备注:业主的非机动车统一挂小区停车牌识别)违反规定的处理:扣证、损毁设施照价赔偿。

9、(1)随意改动或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如柱、梁、板承重墙);

(2)在承重墙上打孔、随意凿击梁、板、柱,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不能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另建门窗;

(3)随意改动热水、暖气、上下水主管道、消防管道、燃气管道、供电、通讯、智能系统;

(4)随意增加楼地面净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另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砖等。

(5)任何蚀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6)破坏或者拆除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电、煤气、暖气、热水系统等配套设施;装修时必须做好二次防水,并做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7)改动屋面隔热层;

(8)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10、封装等隐蔽工程

封装地暖分集器、室内排水检查口等隐蔽工程是否留有活动检查口;

塑料丝堵是否封装,是否更换金属材质,(防止供水二次加压冲开或因耐久性造成跑冒滴漏);

11、厨房防水

卫生间、厨房防水是否 已做闭水试验,楼下是否有渗漏现象;

排水管道口是否使用,未使用是否胶带封堵处理;

临时水龙头是否安装在有地漏和防水层的区域。

12、装修垃圾的处理

装修垃圾的包装:袋装扎口,大块保温泡沫捆扎,13、装修垃圾的堆放地点:

1号楼地下车库(有明显标识)

14、外墙颜色及外墙窗

禁止改变墙颜色及外墙窗的形式和颜色,不能更换窗玻璃或者在上面喷漆;

15、防护网的安装:隐形金刚网或统一规格颜色防护网(须留救生口)。

16、空调的安装:安放于自己空调平台(柜机)或飘窗顶板机(挂机)。

17、装修违规多次者,看到通知后不予整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您全部承担,且装修押金(2000)不予退还。

违反规定的处理

违反上述要求,物业有权利采取扣车、扣证、扣工具、清场等必要措施,要求相关责任人排除妨碍、恢复原貌、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业主签字:

装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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