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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第一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省市公司“两个责任”精神,今年以来,我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做到认真学、率先做、积极践行,在我分管的部门内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坚持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重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结合我所管部门实际,将公司党委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细化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责任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划分各个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将“两个责任”融入到业务管理工作中,既抓好了分管工作又带好了分管部门人员队伍,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细化体系

始终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龙头,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留空挡,做到各级“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强化各级干部的“一岗双责”要求,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研究、同检查、同验收、同部署,常抓不懈,真正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营造风正气正的廉洁环境,确保了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抓教育,增强廉政意识。

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加强修养的带头人、模范表率的带头人、团结务实的带头人、勤政廉洁的带头人的工作氛围。抓住清明、五一等重大节日节点,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纪律要求和典性的通报材料,及时做好提醒,提高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度的的自觉性,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进一步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四、坚持以身作则,增强拒防变的能力。

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一直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参加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自觉加强学习,把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与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做到四个管好:

1、把自己管好。

2、把队伍管好。

3、把家人和身边人员管好。

4、把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管好。达到明辨是非,坚定信念,遵章守纪,自警自励,自尊自省的目的,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回顾半年的工作,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但离公司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和要求,在工作作风力度方面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将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情况的监督,深入持久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二篇:落实“两个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

纪检干部不再“挂羊头卖狗肉”

中央十八大后,一系列的改革开始实施,纪检监察工作正在实施中,中纪委推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改革,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干部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把纪检干部从维系复杂的政府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职的做好对党委、政府工作的监督和纪检案件的查处。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不再受同级政府的约束,也不再兼职党委、政府系列工作。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查办力度,要求绝不姑息违纪违法事件的查处。

在以前,党委政府的很多事情纪检干部都要参与做事,特别是工作中的领导小组都有纪检干部做为成员之一,纪检干部忙于这些事务,干主业的时间少了;另外部分纪检干部有重经济、轻纪检的思想,现在专职纪检干部,就杜绝了这种思想,纪检干部的职责就是办案了。因此,在纪检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干主业,不再“挂羊头卖狗肉了。梓州落花 作者:敬先勇 笔名:落花 电话:*** 邮箱:lixiaoya0807@126.com 邮编:621116 稿源:绵阳市三台县广利乡文卫街

第三篇:落实两个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 坚守政治担当

李县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是一把手带头,切实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要切实做到“四个一”。一是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五个好”的选人用人标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注重把好用人导向关、提名推荐关、识别考察关和酝酿决定关,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同时,切实抓好干部监督体系建设,以常态化监督约束干部管好权、用好权。二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问题的化解推动干部作风更快转变,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当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教育乱收费、食品药品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镇办干部“走读”等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三是建立一套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将制度建设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通过制度建设,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今年以来,我们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就“三公”经费管理、行政责任问责、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等出台了制度,以此规 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行为。四是对顶风违纪、知法犯法的人和事,以“零容忍”的态度顶格处理。通过抓一批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要切实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检查监督不松劲、不歇脚,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为党委出好主意、当好参谋。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必须严执纪、严问责、严把关。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敢于唱黑脸,严厉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当前,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抓好八项规定落实,狠刹“四风”,加大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增强震慑力。三是必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准确定位自身角色,对存在的不正之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同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切实做到“三个管好”。一是管好自己,不搞特殊化。“第一责任人”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坚持学习党章和党纪政纪相关条例规定,学习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高自身的廉政意识和理论素养,带头落实《党章》、《廉政准则》等规定,自念“紧箍咒”,经常“照镜子”,时刻“正衣冠”,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二是管好班子,不当老好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坚持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里,勇于担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三条军令状”办事,对以权谋私、拨弄是非、破坏团结的单位和个人,要大胆管理、敢于问责、严肃处理。三是管好队伍,不留害群马。坚持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同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不搞微错不究、不搞初犯不查、不搞法不责众,严厉惩处“害群马”,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

(作者系陕西省合阳县委书记)

第四篇:落实两个责任自查报告

落实两个责任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集中开展“四督四查”机制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安排,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我局对2015年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新野县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新发[2014]15号)的通知精神,结合住建系统实际,按照县纪委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廉洁新野。

县住建局党委作为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结合深入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定期与不定期督促检查方式,指导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思想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 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督工作,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各股室、下属二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察,紧密结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行政效能全面提高。

(三)突出重点,狠抓廉洁自律、来信来访工作不放松。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廉政意识。

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好廉洁自律工作,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照廉洁从政的规定,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每逢节假日前夕,都要下发和在宣传版面张贴县纪委有关节日期间廉政文件和要求,经自查我局未发生请吃、送礼等现象。我局加大对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在使用公车、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检查力度。公开服务热线,自觉接受监督。关注政府网站的行风热线栏目,及时处理并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同时,高度重视纪检信访工作。“群众上访无小事,必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这是我局对纪检信访工作长期坚持的原则。

(四)严把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充分认识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协作机制,与纪检监察、反贪、审计等部门加强了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将规划审批、工程招投标、项目分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房地产开发交易、行政审批、工程预决算、产权登记与中介服务作为建设行业反腐倡廉专项工作的重点。对我县建筑施工工程的招标、物资采购、施工、工程验收等职务犯罪多发环节,实施同步监督。对所有新建工程严格实施招投标,邀请县反贪、发改、财政等部门全程监督,增强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建设市场公平竞争和规范交易。引导、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协议书》和《工程项目建设廉政管理若干规定》双协议,将履行廉政协议情况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内容,一并验收。

(五)完善各种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强干部职工的行风教育、职业道德建设和公务员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严格单位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及考勤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局机关各股(室、站)、局属各二级单位的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结果以简报或公示的形式通报。

(六)继续抓好窗口行业作风整顿。

规范窗口单位的服务行为,着重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等“五难”问题。针对下属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公仆意识淡薄,作风简单粗暴,接待群众态度冷淡、生硬、蛮横、推诿等问题,结合行业特点,重点予以治理。

(七)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各项公开承诺。

在新野阳光廉政网住建局窗口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公开办事程序、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和办事时限。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对以前的政务公开内容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进行了对外公示,涉及村镇、建管、质监、墙改等建设系统各服务领域。不定时组织单位纪检监察室对县行政审批大厅住建局窗口,服务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等进行督查。

(八)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

一是不断规范工程招标投标。对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工程及其它特殊工程外,都实行公开招标。二是加强对建设工程全程的监督。有效禁止了建设单位弄虚作假、规避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变相出卖资质、“挂靠”、转包等行为。三是全面推行监理制度。通过监理的旁站,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理力度,提高工程质量。全县所有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监理率100%。四是理顺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体制,强化有形建筑市场中介服务功能。

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按照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我局在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制延伸和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制度以及加大对所属二级单位的监管力度,强化集体决策、政务公开、抓廉政建设促和谐稳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对我县建设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还存在部分不足,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拒腐防变意识有待提高和增强;党风工作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重点加大对建设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城建工作,促进城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创建清廉、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新野建设宜居中等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经自查,我们能认真按上级要求,切实开展各项工作,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二个责任”的要求实,较好地完上级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篇:怎样落实两个责任

孙立坤在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上强调:主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月13日上午,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委书记孙立坤强调,各级党委和纪委要自觉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责无旁贷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支撑、保护爱护干部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主持。市领导丁福浩、王明德、秦海彬、王宏昌、王长松、杨娅辉、丁保东、姜继鼎、郭鹏、宫松奇等出席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求,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省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精神,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就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孙立坤在讲话中强调:

一要明责,解决好为什么落实责任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两个责任”的重大任务,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第一,落实“两个责任”是适应当前严峻形势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新高度来认识,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锲而不舍地纠正“四风”。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担当起“两个责任”。第二,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党章》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都明确了各级党委所肩负的重大责任,提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可以说,明确“两个责任”,是《党章》基本要求的回归和落实,是对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职责定位的理清和规范。第三,落实“两个责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两个责任”是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要害所在,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抓住了这个要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会取得更大成效;牵住了这个“牛鼻子”,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就会更好形成,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的目标才会得以顺利实现。第四,落实“两个责任”是强化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实际需要。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广大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越来越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但在一些地方和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上,对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两个责任”仍存在着对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认识不到位、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不清醒、对中央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不适应等诸多偏差。这些问题不解决,“两个责任”就难以得到真正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正,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知责,解决好责任是什么的问题。

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确保各责任主体主动作为、各司其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当务之急。

一要通过理清责任内容知责。一方面,要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内容;另一方面,要明确纪委监督责任内容,有针对性地行使权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要通过学习宣传教育知责。要通过定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召开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汇报会、研讨会等形式,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大家深化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激发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正能量和责任感,营造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三要通过明确任务分工知责。要围绕市委“两个责任”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等,明确牵头单位、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制度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实行分级负责、分口负责、分项负责,明确责任主体,通过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监督协调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上级对下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完整链条和工作格局。

三要担责,解决好责任主体是谁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畏难、不怕事,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旗帜鲜明地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是领导班子要落实好集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两个责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内容,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形势,围绕省委《意见》中提出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宣传教育、推动源头治理、加强作风建设等九项责任,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委(党组)书记的重要职责、分内之事,围绕省委《意见》中提出的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等六项责任,坚持做到“六问”(讲廉政道理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对“两个责任”搞清弄懂了;提廉政要求时,先问问自己在落实“两个责任”上是否做到了以身作则;抓廉政建设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履行了领导责任;督查廉政工作时,先问问自己是否把自我置于监督范围之内了;查处重大案件时,先问问自己是否亲自协调推动处理了;追究责任时,先问问自己是否也有责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责任就担当到哪里。

全市党员干部要不断锤炼敢于担当的精神、勇于担当的魄力和善于担当的素质,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属于哪一级党委的问题,哪一级党委要主动承担,不能简单地把责任推给下级、推给别人。属于个人承担的问题,个人要敢于承担。要把全部心思和主要精力放到工作上、投入到发展中,多琢磨事、少琢磨人,多想工作、少想名利,卸掉思想包袱,消除私心杂念,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

四要履责,解决好责任怎么落实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结合实际,一项一项抓好党委主体责任九项制度和纪委监督责任七项制度的落实,确保市委“两个责任”意见落到实处。

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一要突出选好用好干部。要严格按照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好干部“五条标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二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又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三要积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四要切实加强源头治腐。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敢于担当,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将制度建设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五要带头廉洁从政。要当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不越“雷池”、不踏“红线”,不能用习惯代替政策,不能用感情代替规定,不能把要求当成摆设,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要通过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全市形成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履行纪委监督责任,重点是抓好当好参谋助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突出主业主责四个方面的工作。我市作为省纪委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四个试点市之一,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为全省积累经验、摸索规律。要坚持纪委全委会听取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签字背书、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社会评价等制度,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

五要问责,解决好责任如何追究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加强督导检查,科学量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是要加强督导检查。要通过督导检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对乱作为的严肃惩治、对慢作为的限期整改,以问责教育干部、监督干部。二是要科学量化考核。要实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问责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修订完善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考核结果要作为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要根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完善“两个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党组)负什么责任、纪委(纪检组)负什么责任、相关部门负什么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孙立坤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目标实现。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自觉把“两个责任”作为责无旁贷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支撑、保护爱护干部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张文深强调,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二要明确责任分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各级党委、各级纪委要构建完善的责任体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一项一项跟踪问效。三要抓好责任落实。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在落实,根本在担当。各级党委、各级纪委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自己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自己的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真正让党风好起来、政风清起来、民风正起来,为反腐倡廉建设增添新动力、凝聚正能量。对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或不履行职责,出了问题不报告、有了案件不查处的,要严肃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

市委副书记丁福浩传达了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宏昌传达了全省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精神,孟州市、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三个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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