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
一、年检范围
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包含直属分局)及新民市工商局和辽中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沈阳及外埠外商投资企业在沈设立的分支机构)都必须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
2011年3月1日-----2011 年6月30日
三、年检地点
(一)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含500万)、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或港币(含3000万)以上的企业(不包含住所在张士、浑南、北站、棋盘山、蒲河、新民、辽中、辖区内的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向市工商局报送年检材料,参加年检。
(二)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不含500万)、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或港币(不含3000万)以下的企业(含住所在张士、浑南、北站、蒲河、棋盘山、新民、辽中辖区内的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向企业住所所在地工商局报送年检材料,参加年检。
市工商局年检地点:沈河区五爱街2号(市行政审批大厅)联系人:赵禄
电话:83961720
市工商局和平分局地点:和平区胜利南大街68号
联系人:曾妍
电话:23509139
市工商局沈河分局地点:沈河区北通天街6号
联系人:崔雪梅
电话:84843067
市工商局铁西分局地点:铁西区南十中路53号
联系人:古尧新
电话:25449859
市工商局皇姑分局地点:皇姑区歧山中路53号
联系人:张敏
电话:86278869
市工商局大东分局地点:大东区大东路93号
联系人:王棋
电话:24311244
市工商局东陵分局地点:东陵区文化东路99号
联系人:王德文
电话:31057334
市工商局于洪分局地点:于洪区迎宾路29号
联系人:王艳萍
电话:25322505
市工商局苏家屯分局地点:苏家屯区枫杨路121号
联系人:龙玉良
电话:89815614
市工商局沈北新区分局地点:沈北新区常洲路26号
联系人:刘万奇 电话:89621968
张士工商分局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联系人:张鸿杰
电话:25814497 浑南工商分局地点:浑南新区新隆街8号(安姆大厦)联系人:张 宁
电话:83787336
北站工商分局地点:北站路138号
联系人:鲍志清
电话:22565230
蒲河工商分局地点: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区明珠路1号
联系人:魏庆芳 电话:88085068
棋盘山工商分局地址:东陵路170号
联系人:周时学 电话:88050259
新民市工商局地点:新民市光明路18号
联系人:杨剑涛
电话:27513026
辽中县工商局地点:辽中镇迎宾路22号
联系人:吴 卓
电话:87862025
康平县工商局地点:康平镇中心路170号
联系人:李 宏
电话:8734260
1法库县工商局地点:法库县团结街
联系人:李 苏
电话:87126150
四、年检程序
(一)企业申报提交年检材料及注意事项
1.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企业应采取网上申报年检方式。网址为www.feisuxs 进入网上年检,按提示注册后在网上办事大厅中登录网上年检系统,请详细阅读沈阳市工商局关于外资企业年度检验须知后(该须知在企业登录界面查找或登录www.feisuxs在热点提示中查找)填写年检报告书相关内容后网上提交,待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打印年检报告书,将打印的年检报告书加盖企业公章和其它年检材料一并报企业登记机关进行审查。2.年检报告书的填写应按照填写说明和相应栏目的要求填写。尤其是经营情况一页必须逐项填报,有统计数据的,按审计报告据实填写,没有数据的,填写“0”;录入时要注意货币单位“万元”与“元”的区别,确保年检数据真实、正确。
3..年检期间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先到登记窗口办理变更登记后再年检,但跨登记机关的事项变更,应在原登记机关参加年检后再办理变更登记。未使用15位新注册号的企业,要到登记窗口换发执照后再参加年检。
(二)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审查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批准证书(有效期内的);
3.营业执照副本(有分支机构的同时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5.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的审批文件或许可证;6.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提交中方企业上一年度年检后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是租赁的,提交有效租赁协议复印件(其中租用部队房地产的提交新版《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8.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该证明在沈阳市工商局网站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中下载);
(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2.营业执照副本;
3.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4.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在沈阳市工商局网站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中下载);
5.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的审批文件或许可证;
6.租赁营场所的还应提交租赁协议(其中租用部队房地产的提交新版《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六、部分许可经营项目前置审批部门
1.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提交国土资源厅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许可证。2.煤炭生产。省国土资源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省煤灰局核发的许可证。3.石油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提交省商业局批准证书、省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农资生产经营。提交国家发改委批准文件,属危险化学品的还要提交安监局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5.粮食收购。提交市粮食局核发的收购资格证。
6.生猪收购。提交市商业局和动物卫生监督局批准文件。
7.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提交省或市安监局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提交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剧毒化学品提交公安局运输许可证。8.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生产经营。提交省经贸委批准文件。9.电镀生产企业提交环保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0.食品生产企业提交质监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销售企业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企业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经营许可证》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
11乳制品生产企业。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乳制品销售企业提交《食品流通许可证》。奶畜养殖场。提交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沈阳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相关备案文件。
12.生鲜乳收购企业。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仅有生鲜乳收购经营范围而又不申请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生鲜乳收购企业,责令其办理注销登记。
13.环境噪声污染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4.旅馆业。提交卫生许可证,公安局特殊行业许可证,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5.公共场所经营(包括:宾馆、饭店、咖啡馆、酒吧、茶吧、商场、游泳馆等)。提交卫生许可证。有娱乐项目的还要提交文化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16.娱乐场所经营。提交省文化厅许可证、卫生局许可证、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安全合格文件、环保局环境影响批准文件。
17.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提交省安监局许可证。18.民用爆破物品生产经营。提交国家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许可证。19.药品生产经营。提交省药监局生产经营许可证。20.化妆品生产。提交省卫生厅许可证。21.医疗器械生产。提交省药监局许可证。
22.经营境外废物。提交国家环保局批准文件。其他危险废物经营,提交省环保局许可证,危险废物回收提交县级环保局许可证。
23.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业提交市民政局批准文件。建设公墓及殡葬设施提交省及国家民政部门批准文件。
24.特种设备设计生产、安装、改造、维修。提交市技监局许可证。
25.种子生产。提交市农业局或林业局许可证。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提交省农业厅许可证。生产农业转基因种子、畜禽、水产苗种提交国家农业部许可证。
26.农药生产。提交国家发改委批准文件,属危险化学品的还要提交省或市安监局许可证。
27.饲料生产。提交省级饲料主要部门批准文件。
28.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提交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
29.燃气生产、经营、运输。提交市建委批准文件。30.道路运输及出租车经营。提交交通局许可证。
3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生产提交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文件,安装提交省广电厅批准文件。
32.供水单位,提交卫生部门许可证。
33.消毒品生产经营,提交省级卫生部门卫生许可证。
34.生产经营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提交省级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
35.烟草制品零售,提交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36.食盐零售,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37.动物诊疗业务,提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38.音像制品零售,文化主管部门核发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39.期刊、图书零售,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文件。
40.中外合资会计师事务所,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41.为外国企业、机构提供翻译、出版等外事服务,提交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指定文件。
42.机动车维修,提交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文件。
43.向从事金融分析、金融交易、金融决策或其他金融活动用户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提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文件和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4.其他行业或经营项目的前置审批按相关规定提交审批文件或许可证。
七、网上申报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填写年检报告书时,如有密码不清楚或与网络 有关的问题,请与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96315转8807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第二篇:沈阳市
沈阳市“十二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规划
我市现辖九区一市三县,总面积1.286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86万人。其中:农村面积9,365平方公里, 农村人口189.4万人;我市农村包括8个地区、101个乡镇、1451个行政村。2009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59.2亿元,人均GDP实现5,816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778.6亿元,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4,874元;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18,47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53元;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110元,农民人均消费支出4,808元。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农村消费需求将日益扩大。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出了新要求,为继续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提供了新机遇。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商业设施、方便农民消费,保障商品质量、增强农村消费能力,优化农村商品结构、满足农民消费需求,根据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服务业委《关于编制“十二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规划的通知》(辽服函[2010]264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基本现状
2005年以来,我市以商务部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契机,在省服务业委的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以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为突破口,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推进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收到了显著成效。截止2009年底,全市11个承办企业,在101个乡镇、1,451个行政村,采取规范标准、商品配送、直营加盟等方式,累计建成标准化连锁农家店2,628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14个。农家店覆盖了100%的乡镇和95.17%的行政村。一个以县区店为中心、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初步形成。
――抓好体系建设,加大培育力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开展之初,我市农村零售网点正处在一个小乱分杂的自由发展时期,生活逐渐富裕的农民有了更多的购买需求,渴望身边有一个价钱合适、商品齐全、质量保证的“小卖店”,一些经营者也进行了尝试,但由于缺乏适合当地实际的系统管理和货源链,特别是没有相关政策的扶持和培育,使像“蒲公英”这样的较有名气的连锁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停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出的宗旨和目的,为解决农村零售网点出现的问题提供了帮助。根据商务部文件精神和省服务委的具体要求,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着力避免出现“临时性”效果和“半路夭折”现象。将这项工作列入市、区(县)两级商业网点建设规划,每年提出建店任务,并将其写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报告,纳入市政府与区、县(市)政府签订的商贸流通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状。市服务业委成立了以主管副主任为组长,由有关处室参加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强化基础、规范操作、梯次推进、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形成了年有规划、季有分析、月有调度、随时协调的工作机制。为了支持承办企业做大做强,在2009年市政府出台的《沈阳市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30条)。制定了对当年新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商品配送中心,按投资额30%给予奖励的政策,鼓励承办企业在仓储建设、车辆购置、服务网络上进行投资。同时,为减轻承办企业的经济负担,政府还考虑对企业配送车辆给予一定的燃油补助。
――抓好典型示范,做好以点带面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群众参与的系统工程。实践中,我们重视抓好两个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一个是示范企业,一个是示范店。我们按照每个地区选择一个农家店和一个农资店承办企业的规划,要求各区县精心挑选实力强、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作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承办企业。如沈阳超市发生活购物广场,是有十几年物流配送和连锁经验的民营企业,该企业被确定为承办企业后,重视发挥品牌代理优势,按照《农家店建设改造规范》要求,对原有网络中的乡村店铺逐一改造。他们一抓业务培训,提升店长素质;二抓扩大货源,丰富商品种类;三抓“一网多用”,实行双向配送。目前,沈阳超市发生活购物广场共建有农家店471个,占法库地区农村日用消费品供应的60%。该企业曾连续两年被商务部评为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秀试点企业。我省2007年在法库召开现场会,推广其经验。我市专门组织新民、辽中、于洪等区、县(市),分期分批到超市发现场取经,交流切磋,在大家对这项新工作缺乏感性认识的时候,以此有效地带动全市的承办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抓好验收评估,扎实推进成果按照标准建设和改造农家店,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打好基础的关键。我们在广泛宣传文件精神和具体操作要求的同时,严格把好验收关,并定期做好“回头看”的评估工作,把每次验收和评估工作作为推进工作成果的一个重要环节。一是在验收上,市服务业委至始至终反复强调对申请上报的农家店要按照标准逐一验收,这一指导思想带动了区、县(市)商业主管部门在指导企业选址建店过程中,不盲目,不糊弄,求实务真,验收合格率从最初的80%上升到95%,有的能达到100%。我们要求“一店一档”,每个档案要具备“六个”要件,在档案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实地验收,每到一店都要做到“十看”,即:看面积、货架和摆放;看牌匾、公约和价签;看配送率和台账;看工装和消防。我们的验收组几乎走遍了全市所有的乡镇村屯,就连经常工作在县区的同志们都说,他们都没有走过这么多、这么全的村子。二是我们改变以往验收组“指手画脚”的工作作风,下车伊始,避免讲“不对”、“不是”,而是反复、耐心、细致地讲解,如何做,怎样做,告诉他们做好了会有什么样的效果,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承办企业非常希望我们对他们做的每一个店进行验收,因为我们在验收过程中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农民的疑问,增加了农家店对承办企业的信赖度,我们把每次验收的过程都当作是具体帮助企业和农家店更新理念,提升管理的“加速整理器”。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接,坚持市场化原则、坚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坚持立足农村地区,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努力构建我市新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为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农村消费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与时俱进、重视发展的原则未来五年,农村市场将呈现积极的发展趋势,连锁经营方式不断发展,农村市场的组织化及集中度逐步提高;城镇化进程加快,带动农村市场重心向中心镇转移;地区发展不均衡,多级配送体系长期存在;农民消费安全意识日益增强,农村商品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应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发展,针对特点、统筹规划、适时调整、动态对接。
――公平竞争、创新发展的原则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本身就是一场农村市场体制机制的变革,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需要进一步加快变革。要打破地区界限,改变分级管理的体制,在已有11个承办企业的基础上,对新承办企业和项目的选择和培育,应彻底打破地区封锁,通过统一的招投标过程产生,并打破政府工作部门界限,支持各类经营企业、各类所有制企业积极参与。
――精心培育、科学发展的原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能否持续发展,关键看承办企业能否依靠市场自我发展。因此,选好承办企业是基础、建立配送体系是核心,应用信息技术是支撑,加强项目管理是保障。只有通过选择有实力的企业,在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统一配送率、农家店存活率和农家店建设的标准化,才能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2011年至2015年,全市规划建设改造农家店200个、配送中心2个。其中:2011年建设改造农家店100个、配送中心2个。到2015年底,通过完善现有农家店、补充消亡农家店、新建标准农家店、培育示范农家店以及推进配送设施标准化、配送管理规范化、配送流程信息化、配送商品品牌化等措施,使全市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等商业设施情况达到如下指标:
农家店总量达到3200个,农家店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农家店存活率达到95%以上,农家店统一商品配送率达到70%以上,农家店统一结算率达到100%;农村商品配送中心总量达到16个,农村商品
第三篇: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新密市工商局2009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密市工商局门户网站“新密红盾信息网”(gsj.xinmi.gov.cn)上查阅。
一、概述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郑州市工商局关于做好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筹划、认真组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长效、持续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指定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市工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集思广益,认真编制指南和目录。
我局成立编制指南工作小组,人员由各科室信息员组成,依照省局要求的格式和编制说明,组织人员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明确相关科室的内容和责任,覆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部信息,同时根据主动公开内容的变更及时更新目录。
(三)拓展载体,落实便民措施。
一是加强工商红盾信息网站的建设。对新密工商红盾信息网进行全新改版,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版面、栏目及相关功能。红盾信息网设有政务公开、新闻动态等多个板面,发布相关工商部门办事办照指南和最新的政策法规等,为群众提供更多权威的信息服务。
二是我局除在局机关底楼大厅设有政务宣传专栏外,还在新密工商门户网上设有政务公开专版,通过这两个途径能查阅到工商部门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进一步方便公众查询。
(四)规范程序,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本局实际,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持续运作。先后制定了《新密市工商局信息公开报送操作指南》、《新密市工商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还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了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促进行政机关主动履行好职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全市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好“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做好本单位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维护。
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的源头管理机制。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公开”的原则,各科室依据本局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公文类信息的发布管理,要求在内网信息审核流程流转时一并决定是否公开在新密工商门户网站。按照职能职责分工,由文稿起草人在起草文件时在是否公开栏里提出界定信息公开属性的意见建议,并经所在科室、办公室、局领导审签认可,在信息形成的同时,把公文类信息一次界定、公开到位,进一步提高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通过完善公文类信息的源头管理机制,全部实现了在发文时对所发文件是否公开进行同步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责
公开了我局机构概况、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2.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由我局制定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规范性文件,包括综合业务、内资企业登记管理、企业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合同监督管理、法制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3.工商业务工作
公开了工商系统日常业务办理程序指南,包括内资企业管理、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合同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消费者申诉及其它等方面的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根据我市工商部门实际,我局确定了新密红盾信息网、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工商服务窗口、政务公开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场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09未收到任何形式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09未收取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09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众知晓率偏低,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公众知晓率,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
2. 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广大干部主动公开的意识,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统计时间截至2009年12月31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四篇:聊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聊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加大力度,狠下功夫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工商中心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和真实性为重点,加大力度,夯实基础,大力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了系统统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在抓领导上狠下功夫
针对个别基层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力度不大的状况,市局党组明确要求,各县级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统计工作纳入各级党组(委)的议事日程,做到“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抓。将统计工作纳入了对县级局综合工作考核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量化具体指标,明确工作目标,并将领导直接参与统计工作管理的情况作为统计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市、县、所三级都配备了专门的统计工作人员,各业务科室也分别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统计工作人员,在市局和县局办公室设立了综合统计岗位,全部选配了学历高、业务强、作风实、善于协调的年轻同志从事综合统计工作,初步建立了上下贯通、左右相连、反应快捷的统计工作网络。市局要求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换统计工作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调换的,县局必须报经市局办公室同意,工商所必须报县局办公室同意,从而保持了全市系统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为推进统计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对那些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的统计工作人员,及时建议其单位领导予以调离统计工作岗位。曾有一个县级局因综合统计人员组织协调能力较差,不能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统计工作任务,市局办公室建议该县局及时调整了综合统计人员。
二、健全制度,在抓制度上狠下功夫
根据省局要求,结合聊城实际,我们制定了《聊城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聊城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计工作考评办法》,为做好全市工商系统统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一是学法制度。为不断提高广大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我们按照省局和市统计局的要求,结合系统实际,扎实开展了统计“四五”普法工作,组织全体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参加了当地统计部门组织的“四五”普法培训和“四五”统计普法答题测试,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了统计岗位资格考试,依法取得了统计岗位资格证书,自觉做到依法从事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素质,有效杜绝了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二是定期调度制度。市局每季度调度一次统计工作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综合统计工作会议,及时总结上阶段统计工作情况,部署、调度下阶段统计工作任务,以此推动全市系统统计工作平衡进展。
三是信息反馈制度。综合统计人员除做好日常报表、调研工作外,要定期检查业务科室和工商所的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发现的重大和疑难问题及时向市局办公室汇报。各科室、工商所要定期向综合统计机构反馈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供统计信息。
四是考核奖惩制度。市局除将统计工作纳入对县级局工作考核指标外,还根据考评办法规定,对各县级局统计工作进行单独考核评比,排出名次,对评选出的统计工作先进单
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统计人员同时上报省局予以表彰,对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建议所在单位优先提拔重用,进一步激发了统计工作人员的热情和干劲。五是A B 角制度。针对基层单位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实际特点,推出了A B 角制度,即以专职统计工作人员为主,在专职统计人员不在的情况下,由兼职统计人员负责,确保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六是调研制度。为进一步发挥统计服务职能,提高辅助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在做好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把统计调研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年初制定系统统计调研方案,明确调研内容和完成时间,年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统计调研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对上报的调研文章严格考核,并择优上报省局。同时我们积极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布置的统计调研任务,相继完成了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第三产业调研、服务“三农”等统计调研报告,获得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另外,通过工商政务信息平台办公室网页及时发布、更新统计信息、统计资料和分析文章,方便了全市系统及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工商系统最新统计信息和工作动态。目前已累计发布各类统计信息资料 180余篇(条)。
三、强化规范,在抓规范上狠下功夫
一是规范报送程序。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合理划分报表归口上报单位,统一规定各类报表报告期启止日;对科室原始报表签名、盖章手续不全的,综合统计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县级局上报市局办公室报表必须经该业务分管局长签字认可,方可上报逐步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统计报表编制、报送、审核程序,形成了科学、合理、高效的统计报表工作运行机制。
二是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在参加省局和市统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的同时,通过以会代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市局每年都要对全市系统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不同形式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提升统计报表水平。对年报、半年报实行集中汇审,通过综合统计人员交叉审核报表,相互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报表审核水平。认真落实统计报表差错反馈制度,对出现差错较多的报表单位,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各单位日常报表差错情况记录作为年终统计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四是规范统计台帐。以全面推广应用统计电子台帐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统计原始数据管理,制定了《聊城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计电子台帐管理暂行办法》,依法规范了各类统计台帐的设置、指标和上报程序,加强对各专项业务统计台帐经常性监督检查和定期核对。五是提高源头数据准确性。我们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现有优势,积极开发和利用业务软件统计功能,及时对内资、外资、个体私营登记软件进行更新,对生成报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登记报表数据准确无误。今年3月份,市局消保科开通了12315申诉举报专线,该申诉举报软件系统实行集中受理,逐级分流,可以自动生成全市系统申诉举报案件统计报表,不仅减少了中间环节,而且实现了报表数字的准确无误。
今后,我们将以这次创建统计工作规范化会议为契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努力推进全市系统统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五篇:工商行政管理局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承诺书/r/n
为了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树立良好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形象,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责,市工商局向全社会做出如下承诺:/r/n
二、实行限期办结制度。只要当事人请求合法、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即刻办结;各类企业设立、变更登记,5个工作日;户外广告登记证核发,3个工作日。/r/n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除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前置审批外,其它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坚持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预约服务制”、“服务承诺制”、“主办责任制”、“一审一核”等制度,登记注册大厅人员实行政策咨询“一口清”、承办材料“一手清”和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在企业自愿的情况下,对我市招商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坚持和完善工商联络员制度和全程跟踪服务制度,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工作人员接待申请人,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举止得体,仪表端庄,耐心解答各类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问题。/r/n
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重点加大对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承担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责任。切实加大对不正当竞争、部门封锁、行业垄断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3.15”消费者维权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商户、进农村等活动,为企业、商户免费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维护好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n
五、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快速反应。依法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认真调解消费争议,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受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广大市民食品安全提供保障。/r/n
六、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执法做到“五公开”: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公开行政处罚规定;公开办案处罚结果;公开申诉制度。/r/n
七、坚持廉洁从政。强化党员队伍的廉洁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克己奉公,坚决杜绝以下行为的发生:一是违反程序办理的;二是超出承诺时间的;三是办事中人为设置障碍,吃拿卡要的;四是推诿扯皮的。/r/n
八、坚持创先争优。紧紧围绕区工商局和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争做贯彻执行的模范;认真学习,勤奋钻研,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争做学习的模范;严守党纪、国法、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争做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r/n
九、市工商局向社会郑重承诺上述事项,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执行。如有违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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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r/n
我于2014年1月23日申请办理由本人独资的 的设立登记,本人承诺,在此之前未办理过以 为股东设立的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并承诺在该公司注销之前,也不再办理以为股东设立的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