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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粮食局

陕西省粮食局



第一篇:陕西省粮食局

陕西省粮食局 陕西省财政厅 文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

陕粮宏调发„2008‟192号

陕西省粮食局 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 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成品储备粮油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省储备粮管理公司:

现将《陕西省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对于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确保省级成品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和储存安全。

陕西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2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确保省级成品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调控有力,依据省级储备粮管理有关规定和陕西省粮食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成品储备粮油,是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06‟55号)和《陕西省粮食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05‟199号)有关规定建立的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具体品种包括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简称食用油,下同)。小麦粉是指达到计划规定等级并符合同等国家质量控制指标标准的小麦系列面粉(小麦面条粉、饺子粉、馒头粉、强化营养粉等)。大米是指达到计划规定等级并符合同等国家质量控制指标标准的粳米和晚籼米。食用油是指达到计划规定等级并符合同等国家质量控制指标标准的大豆油、菜籽油以及中、小包装的系列食用油等。

第三条 省级成品储备粮油是省政府在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疫情和严重自然灾害等引起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时,为保障全省粮食有效供给,稳定市场粮价,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的重要物资。未经省政府或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省级成品储备粮油。

第四条 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依据各自职责和《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实施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从事和参与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入库和出库管理

第六条 省储备粮管理公司依据省级成品储备粮油计划有关规定,在向省级成品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开具《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入(出)库通知书》时,须标明省级成品储备粮、折合原粮的数量、品种、质量等级和原粮折率,以及省级成品储备油的具体数量、品种和质量等级。

第七条 承储企业应按照入库通知书规定的品种、数量与质量要求储存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如需储存部分原粮(散装食用油)形态的,应向省储备粮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省储备粮管理公司依据承储企业的申请,在承储企业实际储存省级成品储备粮油数量,大米不低于30%、面粉不低于20%、中、小包装食用油不低于30%内,可按照以下原则批准储存同品种原粮和散装食用油形态的省级成品储备粮油。

(一)具备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加工能力的承储企业,所储存原粮形态省级成品储备粮的数量,按规定折率计算后的成品粮,其面粉不得超过5日的有效加工量,大米不得超过10日的有效加工量;所储存的散装食用油不得超过20日的有效加工量。

(二)加工能力不足或不具备加工条件的承储企业,须委托当地具备加工能力的粮食或油脂加工企业承担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加工,所储存原粮形态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数量,按规定折率计算后的成品粮油,其面粉不得超过委托加工企业5日的有效加工量,大米不得超过10日的有效加工量,中、小包装食用油不得超过20日的有效加工量。

(三)需委托加工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承储企业,必须与委托企业签订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委托加工合同,明确省级成品储备粮油数量、质量等级标准、完成加工时限要求和有关保障措施。

(四)需储存原粮形态省级成品储备粮和散装食用油的承储企业须向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写出书面承诺,保证在规定应急时限内(面粉5日、大米10日、食用油20日)提供通知书标明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数量、品种和质量等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承储企业须执行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应急指令,落实所承担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运输车辆、物资、人力,承担运输任务,制定应急保障措施,确保需要时调得出,出得快,用得上。

第九条 承储企业须建立健全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和质量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等级的成品储备粮油不得入库和出库。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出库时,应附出库质量检验报告。第十条 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出入库须计量准确,手续完备,账目清楚,符合政策规定。

第三章 仓储管理

第十一条 承储企业应按照省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出入库质量管理和防火、防盗、防洪等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粮油质量检验检测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二条 以原粮和散装食用油形态储存的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其原粮和散装食用油必须实行专仓存放、专人管理、专账记载。

第十三条 储存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仓房(油罐)必须保持完好,干净整洁,达到隔热、防潮、通风等性能。不准使用禁止的化学药剂对空仓或省级成品储备粮油进行处理。承储企业应定期对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仓房(油罐)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四条 储存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仓房(油罐)必须悬挂省级储备粮油专牌,仓内分垛储存的省级成品储备粮油须在醒目位置设置专用垛卡。

第十五条 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原则上实行专仓存放,并建立专门的统计和保管台帐。确实达不到专仓存放的,应实行仓内区域存放,但必须加强台账和垛卡的管理。分垛存放的省级成品储备粮油须加挂“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垛卡,不允许在同一区域 混合存放不同性质的成品粮油。

第十六条 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实行专人保管。承储企业要按照成品粮油储藏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分析粮情,做好粮情检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发生储粮安全责任事故,要按照仓储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对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实行专账管理。承储企业须按照有关统计、财务和保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账簿、台账,并定期进行核查,做到账目齐全、装订规范、内容真实、账账、账实相符。

第十八条 省级成品储备粮油采取仓内包装储存,须做到码垛整齐,垛型统一,数字准确,包装完整。

第十九条 省级成品储备粮包装储存每垛不超过30吨,垛间距不小于0.8米,垛位高度不超过20层。省级成品储备油储存中,包装每垛不超过4吨,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位高度不超过4层,其中小包装垛位高度不超过8层。

第二十条 省级成品储备粮包装规格为每袋25公斤、10公斤、5公斤,每袋计量误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省级成品储备油包装规格为每桶20公斤、10公斤、5升、3升、2.5升,每桶计量误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和有关规定,注明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各项标签必须清晰、齐全、准确。第二十一条 承储企业必须配有专职人员负责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安全保管。从事省级成品储备粮油保管、检验、防治的管理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承储企业要按照有关成品粮油质量、卫生等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省级成品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承储企业必须配备必备的检验设备,严格执行检验制度,定期对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质量、卫生状况进行检验,保证省级成品储备粮油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卫生符合食用卫生标准。

第四章 轮换管理

第二十四条 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储存费用和贷款利息补贴标准、拨补办法及管理依据《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轮换应当遵循有利于保证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保持粮食市场稳定,防止造成市场粮价剧烈波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轮换实行动态管理。省级成品储备粮每年轮换次数不少于9次,其中夏季(7月~9月)每30天轮换1次,其他季节45天轮换1次,省级成品储备油每年轮换次数不少于6次。在轮换周期内,按照保持规模、保证质 量、先入先出、均衡有序、降低费用的原则,由承储企业自行确定轮换时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因轮换或其他原因造成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库存架空、空库和亏库。省级成品储备面粉的轮换费用以原粮计算,由管理部门按照每年每吨40元标准直接拨付给承储企业。省级成品储备大米的轮换费用以原粮计算,由管理部门按照每年每吨160元标准直接拨付给承储企业。省级成品储备油的轮换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二十七条 承储企业须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向省储备粮管理公司报送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有关统计报表。

第五章 运输管理

第二十八条 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运输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管理规则(试行)》。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不得将省级成品储备粮油与其他物资同车运输,各种运输车辆不得进入成品库。

第二十九条 运输工具清洁干净,备有良好的铺垫、遮盖挡栏,防止污染和雨水浸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 行办法》(国粮检„2004‟230号)和《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省储备粮管理公司负责对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管理和检查。在检查省级成品储备粮油时,承储企业必须提供所有同品种成品粮油的统计和保管台帐,对同品种成品按性质分别核实其库存数量。对查出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存在有数量、质量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危及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储存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报告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

第三十二条 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的检查人员应对检查情况作出书面记录,提出整改意见,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第七章 处罚

第三十三条 承储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粮食局责成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对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省级成品储备粮油承储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省级成品储备粮油有关管理制度未建立或者不健全的;

(二)虚报、瞒报省级成品储备粮油数量的;

(三)承储的省级成品储备粮油不符合质量等级和国家标准要求,或者在省级成品储备粮油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

(四)擅自串换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品种,或者违反专仓、专罐存放(仓内区域存放)规定的;

(五)轮换不按规定要求造成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空(亏)库,或者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将原粮形态的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加工为成品粮油的;

(六)挤占挪用省级成品储备粮油贷款的;

(七)造成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变质,或者发现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和不及时报告的;

(八)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省级成品储备粮油收购、销售和动用命令的;

(九)以省级成品储备粮油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的;

(十)擅自动用省级成品储备粮油,或者因管理不善影响粮食应急指令的;

(十一)其他违反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省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定,均适用于省级成品储备粮油的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粮食局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原办法及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主题词:粮食 成品 储备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国家粮食局。省政府法制办。各设区市、杨陵区粮食局、农发分行、省行营业部,省粮食局有关

直属单位。

部门:陕西省粮食局:局长、各副局长,资金管理处、监督检

查处、产业发展处、宏观调控处,档。陕西省财政厅(5),农发行陕西省分行(5)。

陕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8日印发

第二篇: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当前军粮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陕西省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3-04-28 【生效日期】2003-04-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当前军粮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汉中、安康、宝鸡、商洛、延安、榆林市粮食局,各军供站:

当前是防治“非典”疫情的特殊时期,省局为确保当前粮食市场供应已发出紧急通知。各市在安排好当地粮食市场供应中,要把确保军粮供应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先前方后后方,先军队后地方”的原则,切实做好驻地部队的军粮供应。为此,特做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军粮供应万无一失。防治“非典”是我国当前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防治“非典”工作做出了重大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市、各军供单位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当前防治“非典”特殊时期,一定要高度重视军粮供应工作。各地要成立军粮供应协调领导机构,及时应对各种非常情况,确保军粮供应及时到位。同时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市、各军供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本地军粮供应情况和当地每日粮油供应价格及供求状况进行监测、分析、汇总,并将具体工作措施等情况于每3日向省军供站报告一次,遇有特殊或重大情况要立即向省粮食局报告。

二、强化措施,备足粮源,确保军粮供应。各市、各军供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力,对现有库存状况进行一次摸底,并根据正常销售情况,建立1―2个月的销售周转库存,库存不足的,要尽快组织采购,采购调拨有困难的,要及时申请上一级粮食行政部门在本辖区解决。军供大米由省上配送的单位,要提前向省上申请配送计划,以便省上及时筹措。各市、各军供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库存军供粮油状况报省军供站备案。建立军粮供应应急预案。各单位要针对本地粮食库存、加工、运输、供应等情况,制定出应对突发事件和保证军粮供应的预案,应急预案要报上一级粮食行政部门审定、备案。

三、执行政策,优质服务,维护正常军粮供应秩序。各单位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军粮供应政策,本着“先前方后后方,先军队后地方”的原则,优先保证军粮供应,要根据部队需要,做到随要随供,要多少,供多少,绝不允许出现脱供断供事故,如有发生要严肃追查领导人责任。要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的军供价格、等级、质量标准,各单位要对现有库存粮油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抽查,保证军供粮油安全、卫生。干部职工要积极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工作,定时对营业室、柜台等购粮场所和营业器具进行消毒,保证购粮环境安全放心。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措施和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防治“非典”时期,各单位要积极与部队协调,建立电话联系制度,随时掌握部队购粮需求。节假日期间要建立值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做到亲自带班、值班,随时保证部队购粮。

省局成立军粮供应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军供站。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三篇:2014粮食局工作总结

**市粮食局二0一四年

工 作 总 结

(2014年11月19日)2014年以来**市粮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粮食局的部署和安排下,粮食局领导班子领导和带动全体职工,既着眼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局,又立足于本行业的实际工作,努力克服困难、开拓创新、追求卓越,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了粮食行业的稳定,促进了粮食行业的发展。回顾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努力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助力**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

2014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截止11月粮食局共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亿元,完成率为100%;固定资产投入到位资金6,000万元,完成率为100%。专项资金到位250万元,完成率为136%,圆满的完成年初签订的《**市“五位一体”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各项指标。招商引资项目是:**市中央储备粮**直属库退城进郊项目,总投资1.5亿元,截止2014年11月,实际到位资金7,000万元,该资金用于项目征地及铁路专用线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有二项:一是农业生产服务平台扩建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4年11月,实际到位资金310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所有建设,正在等待验收,验收完成后,可投产使用。二是**市中央储备粮**直属库退城进郊项目,总投资1.5亿元,截止2014年11月,实际到位资金7,000万元,现已投入建设资金2,900万元。专项资金是板石仓库维修资金143万元、绿色米业有限公司罩棚仓建设47万元,危仓老库改造60万元。

二、努力做好重点职能工作,促进**粮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构建收储一体、实时监测、应急保障体系。2014年初,我们着力构建了以国储、地储、敬信粮库为主,以个体加工企业为辅的粮食收储体系建设,并将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农户科学储粮仓建设等相关建设纳入到收储体系当中,以扩大仓容为手段,以保障粮食安全为任务,全力保障今年的收储任务,切实保障收购工作的顺利完成,切实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

加快推进**粮油检测中心建设,建立实时监控体系。增加粮油检验项目,购置更新了大、小型检验仪器,并切实加强粮油检测工作,今年粮油检测中心每月两次对全市粮食企业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360余份,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粮油做出了贡献。

大力推进粮食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为了提升我市粮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我们制定了《粮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粮食事件进行分级应急处

理,根据预案确定**市绿色米业有限公司和**市军粮供应站为我市小包装成品粮储备企业,签订小包装成品储备协议,对粮食小包装进行适当储备,储备质量达国标一等以上大米、面粉各500吨,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储备稻米。

二是构建适时监控、动定结合的企业监管体系。对所属公司坚持常态化、规范化监管。今年3月份我们组织相关企业、局相关科室及农发行,进行清仓查库工作。成立临储粮验收组,对临储玉米进行了抽样,向企业派驻监管人员,实行24小时驻库监管,及时开展政策性粮食“出库难”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对市场粮油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管过程中,我们不定期会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图们江报社、**电视台等单位,对全市28家粮油经销店成品粮油经销情况,所出售粮油食品质量及卫生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对全市旅游纪念品商店经营的俄罗斯面粉、豆油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法处理。对粮米加工收购重点环节进行监管。10月份以后,秋收期间,执法大队加强对各个粮米加工厂的管理力度,对粮食收购当中短斤少两问题进行查处,加强对《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无证收购的收粮者。在今年秋粮收购开始之际,我们对全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粮食经济人进行了培训,并颁发了经济人证书,加强了对其宏观和微观的管理,为广大农民售粮提

供了有效保障。粮食经济人制度的施行得到了省州粮食局的肯定,州粮食局拟于明年在全州进行推广。

三是不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持续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全面提高服务标准。今年我们把党建工作、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在班子成员之间、广大党员之间努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力破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使机关工作作风焕然一新,在抓“四风”建设的同时,结合业务培训、岗位轮换、后备干部储备等手段,使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管理能力、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从而提升了整个行业的管理水平。

通过强化宏观调控,不断夯实行业管理的基础。今年年初进行了我市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全社会粮食供求状况,在得出科学结论的基础上,根据调查情况对粮食的产销、供求进行了宏观调控,对生产企业提出了收储、加工建议。对农户粮情、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经营粮油情况、粮食、食用油加工转化和饲料用粮企业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得知今年饲料用粮远远低于去年同期,因此我们在国家粮食储备库**直属库紧急调运饲料3000吨,解决了饲料用粮的燃眉之急。准确预测了今年由于干旱减产数量,并将得出结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市政府做了汇报,为市政府进行粮食相关决策和调控提供了真实有效的依据。

2014年我们全面提高了窗口企业“军粮供应管理站”的服

务等级和标准,开展义务送粮和装粮活动,设立了绿色粮油产品专柜,满足部队饮食多样化需求。为了方便部队购粮,取消了周六、周日和节日休假制度,全年共为部队义务送粮300余吨。

四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模式,助推具有带动力企业快速发展。龙裕集团是我市农业发展的龙头企业,今年以来其发展势头迅猛。我局积极为该企业在项目及经营上开展服务,助推企业发展,本月该企业顺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Q版上市,企业迎来了发展的重大机遇期。同时以**市绿色米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生态硒米龙头企业以“公司+基地+农户”、“产购销一体化”和“粮食订单”等粮食产业化模式经营。今年与110户粮农签订了绿色米订单300公顷,比去年增加了83公顷。并以绿色米业为龙头全力打造“**河”品牌,以品牌效应带动整个**加工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的协调和指导作用,将全市所有涉粮企业通过协会紧密的联系起来,引导涉粮企业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产业化。

五是全力打造安全环境,以零事故保障行业发展。我局现监管26家国有、民营企事业单位。一年来陆续开展了元旦、春节、元宵节三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全国两会、春季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大检查、夏季攻坚专项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秋冬会战专项整治等各项活动,全年共定期检查12次,不定期抽查10余次,查出一般安全隐患51项,下发隐患整改指令

书23份,已整改51项,整改率达100%。建立吉林省安全生产3G监管隐患排查与执法平台,设立监管终端22个,全市涉粮企事业单位初步实现监管网络化、适时化、可视化,我局所监管的所有单位中,除个别单位由于网络原因无法实现适时监控外,基本实现监管全覆盖,实现全年零事故。

三、努力做好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实将群众路线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年初我们根据市委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紧密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一是群众路线教育工作全面推进。全局先后安排12次集体学习,所有党员干部每人记录学习笔记1万余字。先后组织9场专题座谈会、发出170多份征求意见函、20次前往联系点,通过“坐下谈、上门听、面对面”征求到意见162条,组织专题视频教育活动3次,每人书写心得体会4篇,严格对照“四风”表现形式查摆问题,聚焦“四风”逐一找准问题根源,综合归纳、剖析查找出48个突出问题。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坚持立行立改的原则,对服务对象、基层群众提出的问题,限时加以整改。例如:为服务对象争取资金问题,我局积极与银行、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帮助其申请贷款100余万元;对所属企业

提出的经营困难,我局专门派一名主管局长到该单位进行蹲点,查原因、找对策、拓销路,帮助其走出经营困境。对职工反映的午餐难等实际问题都圆满的予以解决。

在撰写剖析材料时,由我主持班子撰写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5次大的修改完善,确保对照检查材料剖析到位、认识深刻。7月28日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上全体党委成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敢于揭短亮丑、维护班子团结的觉悟,提出批评意见24条,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会议得到市政协于锦仙副主席及督导组的高度肯定。

针对群众意见反馈和查摆发现的问题,粮食局党委班子在活动中边查边改。突出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22项实施细则,大力开展精简会议文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专项行动,以硬制度和硬举措反对“四风”。今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60,825元,比去年同期的149,426元下降59%。落实第三环节开展专门整改。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迅速制定“两方案一计划”,提出了6项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任务,内容涉及加强班子建设、强化为人民服务、严格制度规范等方面,确保整改成效“不空”、“不偏”、“不虚”,对现有的6项制度进行了“废、改、立”。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粮食局党政领导班子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与粮食流通管

理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坚持理论学习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以“上一堂党课、读一本廉政书籍、发一条廉政短信或微信、看一部廉政教育警示片、写一篇反腐倡廉体会文章”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使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要求和丰富内涵,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2014年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和机构建设,制定《粮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的检查指导,坚决纠正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查处和纠正“打白条”、“压级压价”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

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农户科学储粮项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严格执行有关经费开支、资产处置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制定节约措施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坚持做到清正、清廉、清明。

三是基层组织建设稳步推进。根据粮食行业的特点,粮食局党委共设6个基层党支部,配齐配强了各支部的成员。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和“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

议,落实部署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严格的党建检查验收细则,定期进行检查验收,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配合春粮社区认真开展“六共二建”活动,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义务劳动,全年共为社区捐款捐物1000余元,参加义务劳动多次。为春粮社区购入5000元办公用品。

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党员干部与普通党员间的交流,加深了党员之间的沟通理解。在7月1日开展党员教育活动,邀请市政协于锦仙副主席上党课,并重温了入党誓词。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做好“第一书记”各项工作。扶持春化西土门子村木耳养殖基地发展,木耳产业带动劳动力40余人,带动贫困户20余户,给贫困户每年平均增收6,000元。今年还为该村招商引资1,300万元,计划投资20公顷鱼塘建设,该项目于本月开工。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中,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与直属企事业单位及业务科室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认真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在加强思想教育基础上,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全年未发生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安全生产事故、职工犯罪、法轮功事件及职工参与黄赌毒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普法教育”主题活动、“法制讲堂”活动等,为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

出了积极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粮食局虽然圆满完成了年初的工作目标,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成绩应该归功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归功于局班子和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我们虽然在工作中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创新意识不强;二是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的太多,缺少对国家宏观政策的深入学习。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班子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四、对今后**粮食工作的几点打算

1、加快推进国储库退城进郊项目。明年国储库退城进郊项目施工进入关键一年,我们将努力加快该项目的推进速度,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国储库周围居民的环境污染问题。另外国储库建设成后,库容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今后实施“北粮南运”战略将创造积极的条件。

2、不断推进粮食现代物流发展。加快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粮食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优先整合和利用现有我市粮食物流资源。完善粮食供应链管理,建立面向全国粮食物流配送、交易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粮食物流信息资源共享。支持粮食物流有序发展,加强糙米流通、散粮汽车和集装箱运输技术的开发研究,制订和完善相关建设和技术标准规范。

3、加快发展现代粮油加工体系。**粮油加工企业的现状

是:加工工艺落后,产品附加值低,传统的加工、销售方式仍然占我市加工企业的绝大多数。我市有优质的大米资源,但却由于加工方式、营销手段、品种单一等弊端,使我市的优质米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因此我们在未来,必须有效利用粮油资源,提升加工技术水平和产品科技含量。按照安全、优质、营养、健康等要求,加大系列化、多元化粮油产品开发力度,提高优、新、特产品的比重,强化质量安全,加强品牌建设。加大对以龙裕集团、绿色米业为龙头的涉粮企业的服务力度,为其争取最大程度的政策、资金、技术、服务方面的支持。

4、逐步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规范收购市场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收购中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搞活粮食流通;还要完善零售市场,大力发展超市、便民连锁店为主要形式的城乡粮油供应网点,发挥集贸市场在粮食供应中的作用,建立满足居民日常粮食消费需求的零售供应网络。深入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放心粮油”覆盖范围。

5、努力完善粮食标准与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加强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以粮食质量安全检验为重点,增强综合检验能力、仲裁检验能力、快速应对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检验能力。配置相应的粮食检验仪器设备、改善基础设施,着力提升粮食检验监测机构的常规指标和主要卫生指标的检验水平、粮食企业的检验技术水平,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网络,确保收购环节粮食质量安全。

2015年,粮食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学习国、省、州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增强对工作的主动性。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班子建设,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团结全局干部职工,先行先试,开拓进取,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实现突破,推动国际合作示范区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四篇:粮食局工作总结

粮食局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克难攻坚,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得到了国家粮食局、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全省粮食系统首要的工作任务,也是省、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全市粮食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年来,按照上级一系列会议、文件要求,我们切实加强领导,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改革任务。

(1)加强领导,切实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实际问题。市政府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高度重视,建立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在底子薄、困难多、资金不足的不利情况下,进一步加强了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分流职工补缴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补发了退休人员工资和遗属补助等费用。逐步为部分职工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采取土地置换、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持续不断地进行职工身份置换,减轻了企业负担。采取企业重组、企业改制与职工身份转换、补偿安置相结合的办法,促进了县市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2)加强调度,落实责任,保证了改革平稳有序进行。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落实了目标责任制。成立了资产界定和财务关系理顺组,抽调专人配合财政、农发行,深入企业,对政策性财务挂帐逐笔剥离。对重点企业、重点县区进行督促检查,帮助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了改革全面推进,顺利进行。

全市xx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保留xx家国有独资企业,其他购销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全部实施了改革改制。购销企业职工xx人,全部进行了分流安置,其中,自谋职业xx人,购销企业留用xx人,创办实体或有原附营企业安置xx人。全市共筹集资金xx亿元用于职工身份转换,其中,省财政支付xx万元,市财政下拨职工分流安置资金xx万元,县级财政补助xx万元,企业自筹xx亿元。全市认定xx年政策性财务挂帐xx万元,共剥离xx万元。

从总体上看,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手续完善,程序规范,方法灵活,改革改制的形式符合省市文件要求,各

项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已全部建立起新的劳动、用工、分配制度,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已基本顺利完成。

(二)粮食购销储存工作进展顺利。全市粮食系统高度重视粮源建设,认真做好粮食收购、销售、储存业务,适时推陈出新,轮换陈化粮,确保了全市粮食总量平衡,保证了全市粮油市场稳定。

一是认真开展粮食购销业务,按时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收购建议指标。及时将省下达我市的粮食收购建议计划分解落实,研究部署粮食收购工作,积极与农发行协调收购资金贷款,争取最大限度地掌握粮源。各县(市、区)和市区粮食购销企业提前准备,共腾空仓容xx万吨,水分测定仪xx台。各粮库按照国家七部委要求,以大局为重,小麦集中上市期间暂停了地方储备粮轮出和销售,避免了市场粮价下跌,保护了农民种粮收益。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千

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了货款及时兑付。一年来,全市共收购粮食xx万吨,占省政府下达建议计划的xx%。

二是规范各级储备粮管理,保证了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在抓好粮食购销的同时,大力推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标准化体系,提升了全市地方储备粮管理水平,实现了地方储粮管理行为规范化、业务操作标准化、管理制度科学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的目标。组织开展了三次粮油安全普查,确保了库存粮油安全。

(三)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迈出第一步。为了发挥粮食部门职能作用,组织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系统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等法律知识,听取了法制办、工商局介绍执法经验和业务流程。同时深入各县(市、区)进行调查了解,指导基层单位执法工作,统一协调各县(市、区)执法活

动,为做好粮食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年底,全市共审核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xx户,其中法人xx户,个体工商户xx户。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审批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耐心解答疑难问题,建立了实地核查记录,及时为企业办理许可证,确保了审批工作清晰、一目了然,做到了审批工作不“缺”位、监督检查不“越”位、行政处罚不“错”位,受到粮食经营企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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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宜黄县粮食局(精选)

宜黄县粮食局

传达贯彻好2013年11月7日全县领导干部会议精神

2013年11月7日下午全县领导干部会议召开后,当天晚上8时宜黄县粮食局即召开局机关党员干部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张顺龙同志主持,并传达了全县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县委副书记罗建顺同志通报了全县1-10月份赴京、省、市、县上访情况,分析上访原因,并就做好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的信访、安全工作作了布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颜建平同志传达《中共中央关于***严重违纪违法案及其教训的通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叶锋同志就清理县信用联社拖欠款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安排作了讲话;毛宗保县长就信访和清理信用社拖欠款作了重要讲话;最后由县委书记徐中伟同志就党风廉政、三中全会期间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县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县领导干部会议精神。

1、认真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学习讨论中央关于***案件的通报精神,借助这一典型案例,作为反腐倡廉的反面教材,抓好我局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我局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2、扎实做好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安排并上报了局领导带班干职工值班情况,要求各基层单位都要安排好领导带班的干职工值班工作,做好全局信访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3、切实做好我县中晚稻粮收购的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正值我县中晚稻收购繁忙时期,各粮库人员、车辆进出多,安全情况复杂,要求各收储点一手抓粮食收购,一手抓安全生产,要安排专人维持秩序,认真检查各种机械、仓库设施的安全状况,随时排查处置各种安全生产隐患。

4、积极支持配合抓好粮院小区的地面改造工作。我局同城管局共同贴出告示,要求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和堆放物限在11月5-7日自行清理,施工期间车辆不得进出停放。维护好小区秩序,妥善处理好居民的合理诉求,以确保小区地面翻新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为我县“四城同创”目标的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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