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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教育专科升入本科学生课程免考的规定(试行)

关于网络教育专科升入本科学生课程免考的规定(试行)



第一篇:关于网络教育专科升入本科学生课程免考的规定(试行)

关于网络教育专科升入本科学生课程免考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免考对象:专科阶段为东北大学网络教育各专业的学生。

第二条、免考范围:仅限于与专科所学专业同名或相近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现代远程学习概论》课程。

第三条、免考规定:可以申请免考专科阶段已修的同名(或相近)且学分相当的课程。学生在申请免考《现代远程学习概论》课程的同时可另申请免考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不得超过20学分的课程。

第四条、免考课程成绩:免考的课程不记原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状态栏内记“免考”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

第五条、免考认定:专科学习阶段课程考核为优良者,可申请课程免考。申请免考的学生必须按专升本的教学要求完成该课程的学习。

第六条、免考申请时间:申请免考的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始一个月内申请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第七条、本规定从1003批次学生开始执行。

东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第二篇: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

(11年8月修订)

免修、免考、代修是针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实施的一种优惠政策,非学历教育不享受任何免修、免考、代修政策。第一条 免修

学生在入学前对教学计划中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其课程状态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以“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1.免修课程范围

1)参加学历教育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层次学习的学生,可免修课程范围:包括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2.免修申请条件

1)取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合格证书者(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国际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雅思成绩5.5以上或者托福成绩在46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的课程。

2)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统考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

3)取得高教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可申请免修同等起点的教学计划中除英语外其它相应课程的免修。

4)学生可用本科毕业证书直接申请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

程的免修;学生在原校的英语平均成绩必须为75分(含75分)以上或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才可以申请英语的免修;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办理免修。

5)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3、免修相关规定

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按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4.免修办理程序

1)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

2)携带申请免修课程的有效成绩证明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自考的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学生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成绩证明必须包括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考核成绩等内容。

3)经学习中心初审符合办理免修的条件后,在平台进行课程免修申请,等待学院审核。

4)学院审核后,将符合办理免修的课程办理免修,不符合办理免修条件的,反馈给学习中心,由当地学习中心反馈给学生本人。

5)获准免修的课程,学生不需进行学习即可得到相应学分,不符合办理免修的课程,仍需进行正常的学习、考试。第二条

免考

学生在学习某门课程前或学习过程中,对于该科目已提前达到了学院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不参加这门课程的考试而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即为免考。对于免考的课程,课程的状态栏内记“免考”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免考课程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总评成绩。

1.免考申请条件

1)对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办理《中级财务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免考。对于已取得建筑师等资格证书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相关课程的免考(具体详见“各类资格证书免考课程一览表);

2)参加国家统考英语考试并通过的学生,可以申请教学计划中大学英语必修课的免考;

3)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续读专升本层次时,专科段已修课程属于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且考试成绩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的课程,可以申请办理免考。

2.免考相关规定

1)办理免考前,必须要先交纳相应欲免考课程的学费,可不订购教材资料,对于已经领取的教材资料,其费用不予退还;

2)申请免考课程的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3.免考申请程序

1)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申请。

2)携带申请免考的相关成绩证明,包括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考核成绩。成绩证明须为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相关部门的有效公章,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经学习中心初审符合办理免考的条件后,在平台进行课程免考申请,等待学院审核。

4)学院审核后,并将符合办理免考的课程给与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反馈给学习中心,由当地学习中心反馈给学生本人。

6)获准免考的课程,不需再预约考试,不符合办理免考的课程,学生仍需在考试预约期限内预约该门课程的考试。

第三条 代修

学生由于学习条件等的限制,不能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的学习的情况下,可以向学院申请通过学习其他课程来获取相应的学分。用来替代这门课程的其它课程称为“替代课程”。

代修课程成绩栏内记“代修”字样,没有课程考试成绩。替代课程不在学员平台里做任何特殊标记。1.代修申请条件

1)参加学历教育报考我院高中起点专科学习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年龄在29周岁以上(含29岁),可申请英语代修;

2)参加学历教育报考我院本科层次(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岁),可申请英语代修;

3)参加学历教育,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界定标准见教高[2004]5号文件附件),可申请英语代修;

4)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续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其专科段学过并考试通过的课程是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的,成绩合格但在85分以下的,可以申请代修。

2.代修相关规定

1)“替代课程”必须为教学计划中的选修课。除第一学期由学院统一指定外,以后学期学生可自己选择,直到所修课程学分达到英语所需学分。

2)代修课程不用交纳学费和购买教材,也无需学习及考试,但需按照改选的“替代课程”学分交纳学费并进行学习,其学分计入总学分中。

3)学生申请课程代修,须在第一学期开学办理。3.代修申请程序

1)学生在报名时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代修申请;

2)由学习中心在学生报名表中“是否代修”一栏提交“是”;

3)提交申请后,学习中心需留存申请代修学生的名单,并注明代修申请条件;

4)学院根据报名表中提交的代修申请,进行代修审核和办理,不符合办理代修条件的,反馈给学习中心,由当地学习中心反馈给学生本人;

5)获准代修的课程,其课程状态标志“代修” 第一学期学院统一选定一门“替代课程”;

6)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可自己选择公共选修课作为“替代课程”,直到修满代修课程的学分。

第四条 非学历教育学生不享受任何免修、代修、免考政策

1.非学历教育学生须转为学历教育(即取得我院高等学历教育的入学资格并取得学籍)学生后,方具备申请办理免修、代修、免考的资格。

2.具体办理规定和办理时间参照转正后所在新学籍批次学生的办理规定和时间。

第三篇:南京大学网络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关于免考规定

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关于免考规定:

1、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生报考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本科,可以申请免修部分课程;

2、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以申请免修本科专业《计算机基础》课程;

3、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者,可以申请免修本科《大学英语》;

4、非英语专业学生,入学注册时年满40周岁,可以申请免修本科《大学英语》;

5、非英语专业学生,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以申请免修本科《大学英语》;

6、留学生根据学校规定可免修或代修政治理论课。

第四篇:远程网络教育免考条件

更多远程教育统考试题:http://px.liexue.cn/course_938/

远程教育免考条件

1.免考的条件包括哪些方面?可以免考哪些课程?

答: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学生,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一级A、或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其他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得者目前不能免考该课程;

(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在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5)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参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的附件:免考“大学英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可免考“大学英语”。

2.如何理解统考免考条件中“除英语专业学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答:

(1)这里的“英语专业”是指学生现在就读的专业。

(2)“少数民族学生”,其民族身份的确认以本人身份证上的记载为准。

3.如何理解统考免考条件中“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答:

(1)这里的“计算机类专业”指的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专业,是学生现在就读的专业。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经教育部批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证书即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4.如何理解“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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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是指按学生本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计算起点,在所就读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实际入学注册日期为终点进行计算的年龄。

5.目前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考试正在改革,统考中《大学英语》课程的免考条件是否有改变?

答:目前暂无改变。我们已经注意到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考试目前正在改革,网考办将在其正式公布新规定以后,对统考文件中涉及该证书的一些条款进行修订。

6.统考免考条件中对相关免考证书有无时间和有效期规定?

答:

(1)统考报名时持有免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以上毕业证书或英语类证书、计算机类证书者均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免考统考全部科目或相应科目。

(2)相关免考证书的时效以证书本身的有效期为准。

7.统考免考申请表由谁制作?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答:

(1)统考免考申请表由网考办统一制作,各网络教育学院或校外学习中心从网上自行下载。

(2)办理免考的程序是:

①学生持免考证明原件到所在校外学习中心申请免考;

②校外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填写“免考申请表”;

③校外学习中心向网络教育学院报送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注:不是复印件)和“免考汇总表”,网络教育学院对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④网络教育学院将本院“免考汇总表”统一报送网考办审核备案。

8.免考学生名单何时报送备案?以什么方式、报送哪些数据?

答:免考学生名单由网络教育学院在每次统考报名时同时办理。报送方式采用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数据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外,主要是“免考原因及免考代码”,以网考办设计的“免考汇总表”上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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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条件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 获得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2006年1月1日前)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2006年

非英语专业

1月1日前)

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

非英语专业

合格证书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

非英语专业

准)

户籍(以身份证的为准)在界定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

非英语专业

区的少数民族学生(详见教高[2004]5号文件的附件)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获得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

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获得大学日语四级证书 获得大学俄语四级证书 已参加统考且成绩合格

已通过应报考科目上一级别统考且成绩合格

日语专业 日语专业 公共外语为日语 公共外语为日语 公共外语为俄语 所有专业 所有专业

大学英语 大学英语 大学英语 大学英语 大学英语 已考科目 应考科目 大学英语 大学英语 大学英语

非英语专业

大学英语 大学英语

适用学生 所有专业 非计算机类专业 非英语专业

免考科目 全部科目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英语

注: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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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课程免考条件

课程免考条件

1、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省级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可申请免考华师网院的公共外语课程(本科免修大学英语精读

2、大学英语精读3,专科免修大学英语预备级、大学英语精读1)。申请免考的学生需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书必须自取得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华师网院的《计算机基础》。申请免考的学生需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书必须自取得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3、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目标、内容基本相同,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的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材料可免。申请免考的学生需提交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书必须自取得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4、曾参加华师网院高中起点专科学习再就读华师网院本科学习的学员(5年内报读)可免考计算机基础和远程学习方法课程(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网络室验证,不用提交华师)

注意:(1)、凡需申请免考的科目都不可选课,否则申请无效。

(2)、免考科目不用缴交学分费。

(3)申请免考科目不得超过四科(全国自考5科),学分不得超过12学分(全国自考20学分)

具备有关课程免考条件的学生请登陆学生工作室申请免考(登陆学生工作室-申请管理-免考免修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1份(需本人签名确认)交到学习中心,提供的成绩证明必须包括修读层次、课程名称、考试合格日期、考核成绩等。

如有需免考的学员请于3月19日前把免考材料交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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