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招标代理公司成立的流程[精选]
招标代理公司成立的流程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2、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资料: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一式五份)及包含申请表全部内容的软盘一张,文本格式为Word。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登记机关的确认章)
(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组建文件;
(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章程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五)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件或执业注册资格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人员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执业注册资格证件、职称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兼职人员不作认定的条件。
(七)具有合法资格的验资单位出具的验资证明;
(八)营业场所有效证件(产权证明、协议书);
(九)各类设备、办公设施明细表及有效证明材料。
(十)近3年内工程招标代理业绩(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招标人对代理招标情况的评价材料)
(十一)其他有关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
招标办业务流程
工作流程
办理施工工程招标的程序
一、组建招标机构或委托招标代理;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四、对投标色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
五、发标;
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
七、确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开标、评标、定标;
九、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办理监理招标程序
一、首先报送审批监理招投标备案一(招标人资格预审文件)报送招投标备案一(招标人资 格 预审文件)一式两份,后附:①“建设项目计划”,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③公开招 标的项目,附监理招标公告(剪贴宝鸡日报登载的原件),如邀请招标的项目附“投标邀请书”。另提送:甲方(招标人)给经办人出据的法人委托书(对市招标办)。
二、送审监理招标备案二(资格预审文件)
邀请招标的为3家监理单位,公开招标的为5家监理单位。投标人认真填写备案二(资格预审
文件)(一式两份),附要求的监理企业资质等复印件。另提供:①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原件,开 标后退还。②监理单位给项目总监出据的法人委托书(对市招标办)。③宝鸡地区以外的监理企 业在市规划局市场科开据的“宝鸡市外地监理企业投标登记证”。经招标办经办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的监理单位,正式确定为投标人,同时经招标办审批监理招投标备案三(招标文件)并确定发标、投标、开标时间。④填写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通知资格预审合格后的监理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发标会。
三、发标会
发标会项目总监本人必须到场,并携带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提供的如在有效的时间内 免)
四、投标、开标会
投标、开标会项目本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投标书及直接影响评标计分的监理合同、业绩证 明原件(评标后带回)、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提供的如在有效的时间内免)。
五、在开标会上确定的中标单位,待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有效。
六、向招标办报送审批备案四(评标报告)、备案五(中标通知书),监理招投标书面报告。
七、招标单位、中标的监理单位,按计算单向招标办缴纳招投标交易费。
八、拿交费证明领取经招标办审批并加盖备案章的备案四(评标报告)、备案五(中标通知
书),监理招投标书面报告。
九、监理招投标工作结束。
第二篇:招标代理流程范文
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一、签订委托协议
签订委托协议一式五份,其中甲方二份,招标代理二份,招标办备案一份。
二、甲方提供的资料1、2、3、4、项目立项批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资金证明;
(所有资料全部提供原件备招标办审查,留复印件一套进行备案)
三、发布招标公告及报名
起草招标公告,由招标办主任签字盖章审批后加盖公司公章,交易中心报名处实施发布,发布媒体为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公告发布完毕复印两份,招标办(祁主任)、交易中心(胡工或董工)各留一份,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公告期:自发布招标公告第二天起三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南城门广场东侧)
四、报建审批
1、报名结束日17时去交易中心报名处领取报名资料,将报名情况报甲方审查选择。
2、填写报建审批表(一式四份),招标申请二份,首先由甲方盖 1 章,代理公司盖章,并将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中的“犯罪行贿查询函”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抽出,按报建的顺序装订、将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单一并做好备用,同时开始着手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封面时间为报建时间,开标时间为报建完成后20日历天)。
3、将招标申请、“第二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中的4项以及依次装订好的犯罪行贿查询函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去招标办(祁主任)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将报建审批表交由招办(陈主任)盖章,审批表招标办、交易中心各留一份,给建管站连同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单一并送一份,招标代理留一份,招标申请代理公司留一份。
4、将资审单及报建表送建管站的同时通知各投标单位到建管站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完成后的资审单送至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全部收齐后,按照报建顺序装订送至招标办(祁主任)。
5、资审后,由招办(祁主任)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盖章,审查完成的招标文件回公司后开始进行打印,先打印4份完整文件+投标人数量的招标文件封皮,去甲方单位盖章(按资审后的投标单位数目向甲方要施工图纸),盖章后的招标文件提供给甲方、招标代理、招办、交易中心存档备案各一本。然后将按投标人数量出完整招标文件后,通知各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发售以及图纸的领取(图纸押金一般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由600-2000元不等)。
6、发售同时通知投标方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制作投标保证金证明(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允许 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
五、图纸答疑会1、2、3、时间:由招标代理和甲方协商确定。地点:同上。
通知甲方及各投标单位按时参加会议,并告知甲方通知图纸设计单位,各投标单位答疑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4、版)。
5、6、会议签到(各施工单位)。
会议结束,按会议内容打印答疑纪要,答疑纪要由招标人会前准备:答疑会签到表一份、答疑纪要框架格式(电子和代理机构盖章后方可下发给各投标人。
注意事项:
1、一般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注明答疑提交的时间,不组织答疑会,由招标代理机构将问题汇总后发给设计院进行统一回答,回答完成后交由公司总工或造价部人员进行审查修改,定稿后的答疑转发给甲方进行审核,整个程序完成后再下发给投标人。
2、答疑纪要中只能注明,招标人、设计单位、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问题以及设计方、招标人的答复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六、开标
1、开标前准备:开标前三天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投标保证金;制作开标表格一份(电子版及纸质版)、会议程序一份,开标时交招办;告知招标人电话邀请监督小组成员(发改、财政局、检察院、监 察局、审计局、造价站(招标代理机构邀请)。)
2、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时间:同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4、提前开标时间半小时到达开标大厅,在交易中心(胡工)领取投标人签到表及标书送达表,接受投标文件并登记。
5、签到:甲方代表(评标专家2人);参会人员;监督小组成员。
6、抽取评标专家5人并签到。
7、开标、唱标
8、公布控制指标价
9、评标、定标
10、公布评标结果
11、由交易中心(梁工)领取投标书、复印评标报告。
七、中标
1、中标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公示媒体为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息网。
2、公示期间由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然后去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式五份,由甲方、招标代理、交易中心、招标办(招标办盖章时需甲方提供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副本一份)分别签字盖章,其中两份交招标办,一份交甲方,一份交中标方,代理公司自留一份。
八、资料交接
1、投标文件移交:甲方一套(正本);其余副本由代理公司存档。
2、给招标人复印所有开标资料,并在交接单上签字。
3、填写招标代理服务调查表并请甲方盖章。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收回保证金证明存根联。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待其和甲方签订合同后退还,并收回保证金证明存根联。
5、图纸清退:向各投标单位收回所有图纸及押金条,将押金退还各投标单位并在图纸押金清退表上签字确认。
第三篇:代理公司招标
代理公司招标:用耳朵倾听还是用心倾听?
一家是本土知名企业,一家是“世界财富500强”企业,同样是新产品上市,同样是将市场推广的相关工作外包,二者在具体的运作中有何不同之处呢?
广告代理公司招标是企业整体市场推广中的一件大事,把这件大事做得漂漂亮亮,就为市场推广博得了“头彩”。
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曾有一家本土知名企业,给数十家广告代理公司发去了关于某一产品的“比稿邀请”,在说明文件中,产品介绍仅为一页纸,给代理公司的准备时间也仅为一周。如果决定参加竞标,一周后,代理公司需要为该产品提供一整套涉及定位、定价、渠道、客户关系管理、传播策略、广告、公关等内容的全面详尽的市场推广方案,并且,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代理公司自行承担。
即使条件如此苛刻,在收到“比稿邀请”的广告代理公司中,仍然有50%会“欣然”出招。在短短一周时间内,这些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心准备了提案,派出精英团队,不远千里之遥,来到客户的大本营参与竞争。在“比稿”现场,他们施展浑身解数,充分表现各自的热情、智慧和才华,而这一切努力,最终只是为了赢得那几十分之一的中标机会。
与此相反,那些邀请方的评判代表们,有的居然在现场睡着了,有的则进进出出,煞是忙碌。而当“比稿”结束,其中一家广告代理公司幸运地胜出后,却发现自己的工作可能需要全部重新开始。
因为,这家企业关于市场推广其实还没有真正的需求,甚至还没有任何想法。当一款新产品即将上市时,他们唯一的想法是:“找广告代理公司比稿,他们会给我们想法!”
在这家企业的观念中,广告代理公司是“奴隶”,自己是“上帝”,双方被置入一种不对等的合作关系中。企业自身对市场推广的准备严重不足,既依赖于广告代理公司,又对其居高临下、尽显傲慢,而广告代理公司为企业量身定制有效的市场推广方案,也就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高效的“比稿”
那么,企业应该如何组织广告代理公司的招标工作,以达到甄选理想合作伙伴的目的呢?我们看看另外一家“世界财富500强”企业的实践。
在发出正式竞标邀请之前,这家企业向若干家目标广告代理公司发出信函,告知招标事宜,并要求各家提供详尽的公司资格证明。
在对资格证明进行充分了解之后,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广告代理公司发出正式竞标邀请,并邀请广告代理公司参加企业的产品说明会;同时表示,如果广告代理公司对于产品说明会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有异议,可以联系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和调整。
企业在宽大的会议室布置产品说明会,为参与的广告代理公司安排好各自的座位。说明会使用中、英双语进行,演示文稿同样用中、英文写就,对称地投影在两个屏幕上。参与讲演的人员分别为企业的销售、推广和生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于产品和市场的分析详细、准确,对于广告代理公司的要求具体、清晰。
广告代理公司有一个月的准备时间,只要投入去做,如果最终未能赢得“比稿”,可以
得到2万元的补偿。在此期间,企业还安排了一次会议,为广告代理公司进一步答疑,同时决定广告代理公司讲演竞标文件的先后次序。
“比稿”当天,企业的所有重要人员皆正装出席。“比稿”结束后,没有赢得项目的广告代理公司得到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亲笔感谢信,企业随后派出工作人员前往这些广告代理公司,就其竞标的不足和亮点进行深入沟通。
差异的存在以上是两个真实的案例。事实上,这两家企业身处同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而它们对待广告代理公司的态度竟然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异,这从下面的表格便可看出。
巨大的差异进而演化为产品市场推广效果的不同。
在企业A的招标中胜出的广告代理公司没有能够与企业A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双方在合作一个月后,广告代理公司即因为“没能出东西”而被企业A炒了鱿鱼,最终,整个产品的上市工作是由参加“比稿”的另外一家广告代理公司操作的,收效平平。与此相反,企业B选择了正确的合作伙伴,经过多方紧密合作、有序运作,其新产品按照计划时间上市,并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正确的操作之道
企业将市场推广的相关工作外包给广告、公关或者其他代理公司进行,是降低自身运营成本、提升作业效率的有效手段。对于企业来说,最核心的问题是: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代理服务?
企业A最大的问题是没有明确自己的需求是什么,是需要代理公司为其产品提供定价和渠道的建议,还是需要整体的品牌战略规划?是需要优秀的创意和媒介购买实力,还是卓越的公关及活动执行能力?
在一个高度专业化的细分市场中,只有首先明确自身的需求,才能够带着大脑去判断谁是最佳合作伙伴。而不仅仅是带着耳朵去听“比稿”!
企业B的方式值得我们称道。企业B对自身的需求有着清晰的判断,进而对合作伙伴的选择有着明确的标准,同时能够保证广告代理公司充分准备、积极竞标。我们看到企业B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套招标的标准操作流程,这套流程周密、科学、高效,可以因为项目的特殊情况而调整,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这套流程进行操作,从而得到满意的结果。
第四篇:招标代理办事流程(推荐)
交易一部办事指南
一、项目信息登记
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登记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从建设工程信息网登陆交易信息系统,进入 “业务管理——项目注册” 菜单栏目操作。立项信息在交易中心信息库中没有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先持立项批文原件到中心交易一部办理批文扫描录入手续。如果建设单位发生变化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持相关证明到中心交易一部办理。
二、初步发包方案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从建设工程信息网登陆交易信息系统,进入 “业务管理——初步发包方案” 菜单操作
三、招标公告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从建设工程信息网登陆交易信息系统,进入 “业务管理——招标公告备案” 菜单操作。
四、投标报名(适用于公开招标)
投标单位可以在建设工程信息网上用密码锁进行投标报名,也可以在招标公告指定地点进行投标报名。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设置报名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派专人接受投标报名。
五、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等)变更
报名截止前项目负责人需要变更的,由投标单位在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自行操作;资格预审结束后至开标前需要变更的,由潜在投标人持加盖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的同意变更的申请到中心交易一部办理;中标后项目负责人需要变更的,应符合苏建招【2005】580号文规定,承包人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并填妥相关内容,按照申请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交易一部办理。
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等)撤出
施工单位所承担工程的项目经理在项目竣工、完工、主体验收(仅指非政府(国有)投资土建项目)或停工后需要撤出的,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到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应撤出申请表,填妥相关内容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交易一部办理。
监理单位所承担工程的项目总监在项目完工后需要撤出的,应到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工程完工总监撤出申请表”,填妥相关内容后,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交易一部办理。
七、招标人评委备案、评标专家抽取、打印评委名单
(1)招标人评委备案: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在开标前一天,到交易一部办理招标人评委备案手续。携带招标人评委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扫描入库,核对后返还(入过库的专家录入后无需再带证件)。
(2)评标专家抽取: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完成招标人评委备案后,提交书面《招标人评委备案表》,填写需要在中心评委库里抽取评委的人数、专业类别,并加盖公章。
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人评委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派出的评标委为1人。(3)打印场外(远程)评委名单:
需接评委到分中心或开发区评标及区县远程评标的项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在交易一部填写“接评标专家登记表”后领取专家名单,到一楼北大厅接评委。
八、应急项目、中介机构抽签
申请抽签的应急项目应在系统中提交应急发包审批材料、立项批文、应急申请书电子件,并携相关纸质件到交易一部办理抽签手续。在规定时间确定应急承包单位后应尽快提交项目合同进行备案。
中介机构抽签抽取单位可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eisuxs 右上角下载中心→示范文本中下载《抽取中介机构申请单》、《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将《抽取中介机构申请单》、《承诺书》、立项批文原件递交至交易中心一部办理抽取手续。
九、省属监管工程、专业工程招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持《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初步方案登记表》原件、立项批文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招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它组织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交易中心一部办理招标项目信息登记。发布公告时应持加盖法人公章的招标公告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省属监管的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均需省招标办审核同意方可发布。
十、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发包
凡符合苏政发[2004]48号文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持立项批文原件到交易中心一部办理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发包手续。办理程序为立项批文录入、项目注册、初步发包方案登记、公告、预约会议室、发包结果登记、合同备案。
十一、直接发包
凡依法可以不招标的工程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招标的工程均可到交易中心一部办理直接发包手续。办理程序为项目注册、发包结果登记、合同备案。
十二、两次公开招标不足三家转为不招标的工程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的两次招标不足三家的可提出不招标申请,申请的发包方式经招投标监管部门核查同意后,即可按不招标办理,不再进行项目注册。
办理地点:
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2251、2253和2255室。(可选择乘坐地铁2号线至“奥体东”站4号出口由政务中心西大门进入;亦可由牡丹江街从政务中心北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联系电话: 68505841、68505843、68505845、68505847(以上办理指南如有变动,以最新版本为准)
交易二部办事指南
一、开标
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在取得“代理机构人员培训合格证”后方能办理相关事宜。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在开标前到达开标室,并带齐评标所需的招标文件、评标报告表格、图纸等资料。
如招标文件有相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招标人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前索取相关证件及材料,并做好记录。开标截止后不得再接受任何材料。
二部工作人员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提供相关服务,并督促招标人员按规定程序开标。
二、评标
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有1—2名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室。进入评标区人员应将所有通讯工具放入中心专用寄存箱,不得带入评标区。一旦发现未存,将交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建设单位可派不多于2名的纪监工作人员持介绍信进入中心监控室观看本单位有关项目的评标。交易二部工作人员在评标现场提供相关服务,督促评标活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并负责记录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情况。如遇异常情况,负责向监管部门报告。
三、中标公示
招标人应通过“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系统向交易中心提交《中标公示申请》。中心经办人员在确定申请通知内容无误后,将公示发布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并根据招标人的请求向银行发出退还投标保证金指令。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算的三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时间为第三个工作日的23时的最后一秒。
定标过程中,交易二部会将项目经理(总监)在本市有在建工程情况及时反馈招标人。
如因其他原因另行公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并将批复意见递交交易二部。交易二部将根据招标人的报告及监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进行公示。
四、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划转和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
网上招标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方式,招标人应提前将收款账号在“e路阳光”中进行登记。开标结束后,该项费用将自动划转。如未收到该项费用,可联系交易二部提供人工划转服务。招标人应按规定委托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招标失败或流标后,招标人应及时通过“e路阳光”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交易中心将通知银行退还保证金。提交中标公示申请时,招标人应同时通过“e路阳光”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明确退还和缓退还的单位及时间,交易二部将根据《退还通知》向银行发出指令。
如可能发生可没收保证金的情形,招标人应在前次要求的退还时间之前,向交易中心书面提交申请,写明没收理由、收款人账号等必要信息。交易中心核实无误后通知银行。
五、书面报告备案
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应通过“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系统和政务服务大厅A区205窗口,分别办理电子和书面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基本情况、评标报告、资格审查申请书(资格预审项目)、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采用网上招标的工程项目完成电子备案后,办理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时只须向政务服务大厅A区205窗口备案基本情况、资格审查申请书(资格预审项目)和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备案
招标人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并于签定后7日内由招标人或中标人通过“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备案,或到政务服务大厅A区205窗口办理书面合同备案。
六、其他
1、招标项目结束后,交易二部将根据招标人组织开评标及备案情况,对招标人进行评价。
2、交易二部还可向交易各方提供招投标政策法规、交易流程、投标保证金收退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建议咨询。
交易二部办事地点及联系电话:
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大厅二楼2241室、2239室。联系电话:68505848 68505849 68505850 68505882 68505883 68505885
财务部收费指南
一、事项名称:综合服务费
二、办事主体: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三、收费依据:苏价房[2006]50号、宁价函(2006)35号
四、收费标准:
以每宗招标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础,由招标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经济适用房、应急抽签项目减半收取。
㈠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
1、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按照交易中心的类别和中标价收取。具体如下:
⑴中标价在200(含200)万元以下的,每宗5150元; ⑵中标价在201—500万元的,每宗7500元; ⑶中标价在501—1000万元的,每宗11000元; ⑷中标价在1001—1500万元的,每宗14500元; ⑸中标价在1501—3000万元的,每宗17500元; ⑹中标价在3001—5000万元的,每宗22000元; ⑺中标价在5001—10000万元的,每宗29000元; ⑻中标价在10001—50000万元的,每宗39000元; ⑼中标价在50000万元以上的,每宗50000元。
2、监理、招标代理、勘察、设计、项目代建的招标项目,不论交易中心的类别,中标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宗2000元;10万元以上的,每宗3500元。
㈡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以及采取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项目,提供场所、商务和信息等各类服务,工程单项合同额低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限额的,不论交易中心类别,其综合服务费按每宗1500元收取;高于限额的按每宗3000元收取。
㈢采用招标发包的分包工程项目以及限额以下采用竞争性发包的工程项目,提供场所、商务和信息等各类服务,其综合服务费按照采用招标发包的同类工程收费标准的50%收取。
㈣区属小型明标明投项目,其综合服务费按每宗1500元收取。
㈤对以下两种情形的工程项目其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按照采用招标发包的同类工程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1、依法可以不招标或者经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批准不招标,但发包人申请在交易中心参照招标有关程序进行竞争性发包的工程项目;
2、经过两次报名和公开招标,投标人均不足三家,依照有关规定可以转为直接发包,但招标人申请在交易中心采用竞争性方式发包的工程项目。
五、办理程序:
1、中标公示后即可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缴费。
2、甲、乙双方各需携带一张转账支票同时缴纳综合服务费,如甲方采用现金方式缴纳或者委托乙方代为缴纳的,需出具介绍信或者委托书。采用电汇方式缴纳的,需交易中心查实到账后才可来办理。
3、保密项目需持由交易二部工作人员签字的中标情况说明,省属、场外项目需持由交易一部工作人员签字的中标情况说明,才可至一楼大厅缴费。
4、甲、乙双方缴纳完成,同时在收费柜台打印该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打印件和承发包进场交易证明书各叁份(无招标代理的项目,承发包进场交易证明书贰份)。
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暂行)》的通知
宁建交字[2009] 7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暂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依据《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交易中心制订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暂行)》,经南京市建设委员会批准,现予发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暂行)》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印发 交易规则 通知
抄 报:市建委 市监察局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抄 送:江宁、浦口、六合交易分中心,高淳、溧水县交易中心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保证交易活动正常有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为建设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商务等服务的专业机构,对进入中心的建设工程交易秩序进行管理。
第三条 在本中心进行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则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扰乱中心的正常秩序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交易市场
第五条 中心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及设施。其中包括信息发布区、开标评标区、商务服务区和交易信息系统等。
第六条 交易参与人是指参与建设工程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发包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包人(投标人)和评委。
第七条 本中心交易日为每周一到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停止办理交易手续,根据发包人的要求,经中心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和调整具体项目的交易时间。
第三章 交易方式和流程 第八条 招标发包
(一)招标项目信息登记;
(二)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除外);
(三)接受投标报名(邀请招标除外);
(四)资格预审(如采用);
(五)预定开标室;
(六)委托投标保证金集中代收代退(如委托);
(七)抽取评标专家;
(八)开标;
(九)评标;
(十)退还投标保证金(如委托);
(十一)中标公示;
(十二)支付综合服务费;
(十三)领取《进场交易证明书》。第九条 直接发包
(一)发包登记;
(二)支付综合服务费;
(三)领取《进场交易证明书》;
(四)报送合同。
第十条 竞争性谈判、询价
(一)发包登记;
(二)发布发包公告(如需要);
(三)资格预审(如采用);
(四)预定谈判、询价室;
(五)抽取专家(如需要);
(六)谈判、询价;
(七)发包结果公示(如需要);
(八)支付综合服务费;
(九)领取《进场交易证明书》;
(十)报送合同。
第十一条 依法需要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的,应当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履行相关手续。
第四章 交易规定
第十二条 招标人在中心进行招标项目信息登记时,应当提交《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发包情况登记表》和立项批文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中心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feisuxs)(以下简称“信息网”)予以发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发包情况登记表》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中心不予登记。
发包人在中心进行直接发包或者竞争性谈判、询价发包登记时,应当提交《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情况登记表》和立项批文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并对所填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中心将《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需要审批的项目,办理发包登记时还应当提交书面审批意见。
第十三条 中心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在信息网和中心公告栏同时发布招标人提交的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书面文本应当通过“南京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交易信息系统”)打印并加盖法人公章,招标人对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在信息网和招标公告指定地点接受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截止前一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在中心设置报名点,由招标人派专人或委托中心接受投标报名。
第十五条 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或中标人(承包人)的,由招标人(发包人)在中心组织进行。抽签室由招标人(发包人)通过网络或到中心在交易信息系统预定,变更抽签时间或取消抽签活动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到中心办理。确定潜在投标人或中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在抽签活动开始前将被抽签人名单提交中心,并在提交的名单中抽取。确定抢险救灾、保密或应急工程承包人以及选择建设工程中介机构的,应当在相关名录中抽取。
第十六条 开标室由招标人通过网络或到中心在交易信息系统预定,变更开标室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到中心办理。
第十七条 招标人委托中心集中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交易信息系统中下载、填写《投标保证金集中代收代退委托书》,并于开标日10日前提交中心。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明确未中标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退还时间。
第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持《评标专家抽签申请表》,在中心通过交易信息系统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抽取人数为所需人数的三倍。
招标人和中心经办人在《评标专家抽签表》上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并各持一份。中心通过“自动语音通知系统”通知评标专家,如确认参加评标的专家人数不能满足要求,中心将通过交易信息系统随机补充抽取、通知。“专家名册”中相应专业的评标专家人数少于所需人数三倍的,招标人在现有的评标专家中随机通知到所需人数,如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由招标人在其它相近专业中随机抽取。第十九条 中心设立开标室,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参加开标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招标人应当于开标前到达开标室,做好开标前准备工作;
(二)开标期间应当关闭通讯工具或放置无声状态;
(三)开标期间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当征得主持人同意后发言,不得大声喧哗;
(四)开标期间严禁吸烟,严禁随意走动;
(五)不得扰乱正常的开标秩序。
第二十条 中心设立封闭评标区,与评标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招标人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室不得超过2人,参加评标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通讯工具应当放入中心专用寄存箱,不得带入评标区,参加评标的人员确需对外联系的,可使用评标区录音电话;
(二)评标专家必须通过签到识别系统并按语音提示进入指定评标室;
(三)必须挂牌或持证工作,在评标过程中不得随意进入其它评标室或擅自离开评标区;
(四)评委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从事与评标无关的活动,评标时使用专用稿纸,不得带走与评标有关的资料;
(五)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应当独立评分,不得互相询问评分情况、发表诱导性言论和打默契分,工作人员不得对评标工作发表意见;
(六)依法应当回避的,评委应当回避并向招标人提出。第二十一条 进入评标室人员应当在《评标现场人员签到表》上签名,评委应当在评标前签署《评标声明书》。
第二十二条 中心从专家名册中选定部分评标专家作为应急名单,在应急时使用。评标时评委人数不足的,由招标人在专家名册或应急名单中抽取并语音通知。评委回避的,招标人可以提请中心与其它评标项目同专业评委进行调换;评委缺席评标的,招标人可以提请中心选用其它评标项目回避的同专业评委。
第二十三条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心将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报告。
第二十四条 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时,招标人应当先行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在开标记录中详细记录。招标人、投标人或交易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由其写出书面情况提请中心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应当由评标委员会解决。评标委员会不能解决的,由其提请招标人解决。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交易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由其写出书面情况提请中心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竞争性谈判、询价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由发包人负责解决。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将评标劳务费集中交中心代发,劳务费标准不低于相关文件规定。对因故需要回避或其它正当原因到场未能参加评标的评委,招标人可适当补贴其交通费。
第二十七条 中心设立监控室并对开标、评标全过程录音录像,建设单位可派2名以内纪检工作人员持介绍信进入监控室。
第二十八条 发包人(招标人)和承包人(中标人)依据相关规定支付综合服务费,如委托一方代付的,委托方需出具委托书。交易完成并支付综合服务费后,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重新支付综合服务费,原支付的综合服务费中心不予退费。
支付综合服务费后,承包人(中标人)发生变更的,原承包人(中标人)可持退费证明材料、《进场交易证明书》(三份)和交费发票原件至中心办理退费手续。本办理退费手续,中心全额退还已支付的综合服务费;跨办理退费手续,中心需扣除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金。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向中心提交《中标结果公示通知》,中心按《中标结果公示通知》规定的时间将中标结果在信息网公示。
第三十条 招标项目如委托公证的,公证员应当持委托书进入开、评标区。
第五章 信息服务
第三十一条 中心建立信息库,提供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服务。
交易信息含项目立项信息、交易登记信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项目交易进程情况、中标公示等。
信用信息含企业及人员基本信息、在建及已建工程信息和获奖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等。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手册(如有)及各类国家执业注册师证书等。
第三十二条 中心将交易参与人提供的信用信息在信息网公开,交易参与人必须保证并承诺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第三十三条 交易参与人可以通过交易信息系统查询与其相关的项目交易过程信息。
第三十四条 资格审查、评标时,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使用中心信息库中的信用信息。第三十五条 交易参与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持相关材料到中心办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等)在资格预审结束后至开标前需变更的,由潜在投标人持加盖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的同意变更的申请到中心办理。
项目负责人中标后(含直接发包工程)需变更或所承担的工程(主体)完工、竣工、停工需撤出的,承包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持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的同意变更或撤出的申请到中心办理,实行监理的,同意撤出的申请还应当加盖监理单位的法人公章,中心进行登记并在信息网公示。竞争性谈判、询价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变更的,承包人应当持前款规定的材料到中心办理。工程完工、竣工,项目负责人需撤出的,由交易信息系统根据承包工期自动解除,工程提前完工、竣工的,承包人可持前款规定的材料到中心办理。承包人所提交的变更或撤出申请不符合规定或不真实的,中心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意见办理。
第六章 交易管理
第三十六条 交易参与人如有以下行为,中心将发出劝诫书:
(一)招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心设报名点;
(二)招标人未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
(三)招标人不按规定支付评标劳务费;
(四)招标人、中标人不按规定支付综合服务费;
(五)评委从事与评标无关的活动;
(六)评委不按规定收取评标劳务费;
(七)恶意损坏交易设施、设备;
(八)其它干扰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行为。
因以上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劝诫的,中心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予以公示。第三十七条 交易参与人如有以下行为,中心将书面报告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本市国有投资项目同时抄报市监察局:
(一)招标人不按规定公示中标结果;
(二)评委私自带走与评标有关的资料;
(三)擅自离开评标区;
(四)私自将通讯工具带入评标区。
第三十八条 交易参与人如有以下行为,中心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予以公示,同时抄报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本市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还应抄报市监察局:(一)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
(二)擅自闯入评标区和监控室;
(三)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未委托中心代收代退;
(四)严重干扰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第三十九条 交易参与人如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中心将提交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第四十条 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则的,将根据情节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由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自二○○九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关于界定招标过程中特别流程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关特别流程的名称进行了统一定义,并明确其适用情形与范围,现予以通告,请在招标组织过程中准确使用。
一、重新公告●重新报名(招标公告内容变动)
1、《招标公告》发布后,未通过监管机构的备案审核,需要对已发布的《招标公告》进行调整并重新发布。
2、《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要求修改公告内容并重新发布。
3、施工项目的《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资格审查条款中选择“可选条件”后,投标报名家数或资审合格家数不足九家的;需按有关规定修改“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公告。
上述三种情况《招标公告》重新发布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需重新组织投标报名。
二、重发公告●再次报名(招标公告内容不变)
《招标公告》首次发布后,在规定的投标报名时间内,招标人需要延长报名时间或在规定的投标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家数不足三家的,《招标公告》内容不变再次发布,并进行再次报名。前次已报名的单位无需重新报名。
如果再次报名仍不足三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提出不招标申请,并将有关资料报送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核查后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两次报名不足三家公示”栏目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依据招投标监管机构核准的方式发包。
三、重新招标(招标失败)
1、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潜在投标人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失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规定程序重新组织招标。
2、招标进入开标程序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失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规定程序重新组织招标。以上两种情况重新招标后,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仍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可以提出不招标申请,并将招标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招投标监管机构,经招投标监管机构核实后,按核准的发式发包。
3、招标进入评标程序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规定程序重新组织招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重新招标的。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08年8月26日
第五篇: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业务介绍:向招标人介绍招标代理公司的职责、工作范围、工作流程、代理费收取标准等招标人欲了解的相关内容
签订合同:确认招标人之后形成书面合同(重点是招标人、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费数额),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盖章、签字
须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计划批文、招标小组名单(3人以上单数)、资金证明、土地证明、消防审核意见、图审意见、图纸、规划两证(若未办理时招标公司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批文、资金证明、土地证明及图纸到规划办公室进行代办)
报建申请:招标申请书。包括报建表、招标备案表、招标办制表、招标方案报告、承诺书、委托书及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后附报建具体流程,另页)
招标公告:招标申请完成后形成招标公告(注意该工程要求的资质、条件及所需资料;或招标人提出的特殊要求),请招标人确定并盖章、签字之后报招标办审核,之后由招办在《贵州工程建设信息网》发布,之后代理公司自行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公示时间为5日历天及以上)
资格预审文件的确定及封面盖章。
注:上述流程中涉及的资料格须盖章和签字的在必要时可一次性请招标人完成。报名准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收据,提前将资审文件送招办
投标报名:在开始报名时间前跟招标办打招呼,请问是否需要发放交易牌。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所需资料: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交易证及身份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身份证、省外入黔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在截止时间前停止报名并将信息费及报名表原件交招办。
报名结束:向招标人及领导汇报报名情况,将报名资料整理、保存(报名结束至资审时间不少于3天)
资审表格:在资格预审前准备好资审所需的所有表格,包括签到表(3张)、资审文件递交登记表、证件原件审查表、项目经理对照表、初审表及其汇总表、详审及其汇总表、资格预审报告、档案查询申请及审查表、公示表、合格单位统计表;资格预审合格及不合格通知书(必要时);招标文件封面(必要时);
资审准备:资格预审会议前一天通知招标人(必要情况下携单位公章)、招标办及各相关人员作好准备
资审会议:会议具体流程(另页)
资审结束:将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盖章之后的公示表张贴(建设局一楼大厅。全部通过时不用),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历天。各类表格、文件的确定、完善及存档。将资格预审通过单位送检察院档案查询,告知函出来后立即送招标办并请确定投标人(招标人提供图纸后立即送预算员处进行预算)
资审通知:合格通知书的确定,在能保证图纸及拦标价的情况下请招办确定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后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审结束至发出通知时间不少于3日历天)
注:上述流程中涉及的资料格须盖章和签字的在必要时可一次性请招标人完成。
通知确认:用最完善的办法确认通知书发放及时、到位,以防由此而发生的种类投诉事件(通知书发放至发售招标文件当日不少于2日历天)
招标文件:形成招标文件(正常情况下是先请招标人审核确定并签字盖章后再报招办)后请招办确定开标时间,并请审核技术标权重数、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到账时间(招办意见与招标人发生歧义时由三方协调),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将正式的〈招标文件〉送招办存档(其中踏勘时间、答疑时间根据发售时间而定(一般为发售招标文件后3天及以上)
发售准备:〈招标文件〉、技术标封面、发售表、收据、图纸
发售招标文件: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在开始发售时间前跟招办打招呼确认是否发放交易牌,根据要求发售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合格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交易员证及其身份证),在截止时间前停止发售并将发售登记表原件交招办存档
发售结束:向招标人及领导汇报发售情况后将发售资料整理、保存 答疑准备:答疑签到表、答疑文件、领取登记表、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另页时),并在答疑会会议前一天通知招标人(必要情况下携单位公章)及相关人员作好准备工作
答疑会:签到后介绍到会人员,接收投标人(投标单位代表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参会)的投标疑问。由招标人在会议中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给予解答或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解释等,之后形成书面文件经招标人及投标人确认后请招标人盖章签字。将盖章之后的书面文件交一份至招办处存档
答疑结束:将形成的答疑文件及 ‘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另页时)根据该代表出示的发放给各投标人(需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发放或者传真通知)并予以确认
修改补充:若招标人或招标公司对招标文件有修改或补充的情况下,在开标时间15天前将该通知发放给各投标人并予以确认
拦标价:根据图纸出来预算之后将预算书交招标人,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核定拦标价,并在开标时间10日历天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并予以确认
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当天将保证缴纳情况表及其通知书装订成册交招办处请查到账情况(数额规定为0.5-2%,最高不超过80万元。须在开标时间前7天内到账)开标表格:根据保证金到账情况制作开标表格,包括投影资料、会议议程、开标纪律及注意事项、签到表(3张)、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验证情况表、密封情况表、编号表、初步审查表、技术标专家评审表、技术标评分汇总表、唱标记录表、得分汇总表;评审报告;公示表(6份)、招标书面报告备案表(4份)、中标通知书(8份)
开标准备:在开标会议前一天通知招标人(必要情况下携单位公章)、招标办及各相关人员作好准备工作
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具体流程(另页)开标会议结束:将需招标人盖章的资料(评审报告;公示表(6份)、招标书面报告备案表(4份)、中标通知书(8份))准备好请盖章或者签字,第一时间请招办在〈贵州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之后在建设局一楼张贴。
中标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中标通知书及书面报告备案表请招办盖章。
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盖章后即通知中标单位携授权委托书前往领取(其中额外收取的费用需征询领导意见),若被授权人并非该公司人员的情况下需另传真一份至该公司并予以确认 书面报告: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完善各类文件、表格的盖章及签署。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将招标书面报告(正常情况下一式四份:招办、纪委、招标人、代理公司)送招标办及招标人,《招标书面报告》内容详见各完工项目书面报告。后续:代理费的收取(出纳)
注:代理工作中所有程序或资料均需提前向招办、招标人及领导汇报,并将所有书面资料交一份至招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