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斋公岭小学关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_实施方案
斋公岭小学关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 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邓海洋
副组长:何显雄
熊定维
成 员:陈彩虹、佘小燕、鲍闯、熊小菲、李君华、周宗会
二、补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2、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3、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4、受灾户的家庭子女,5、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6、因病贫困家庭子女,7、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8、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住宿生,三、资助标准
斋公岭小学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人年,补助人数12人。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7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户调查,并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后(公示期为7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复印件。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上交县资助中心(申请表后附学生书面申请原件、证明材料原件及证件的复印件并以校和乡镇为单位装订成册)。
6、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领取花名册必须由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
7、资料收集存档:学校由分管后勤的对收集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备案待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篇:关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_实施方案
2014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
实施方案
许堡小学
2014-2-28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通渭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军信
副组长:杨淑敏
成 员:赵娟娟 赵晓岚 丁钰丽 张亚萍 杨淑敏 王慧春 刘晓慧 牛平霞 王吉鸿。
二、补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享受低保的家庭子女;
(二)孤儿或单亲家庭学生;
(三)父母或本人残疾的学生;
(四)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五)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六)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领证户的学生;
(七)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天4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小学生每年分别补助1000元,资金由中央、省级和市(州)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分担。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7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户调查,并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后(公示期为7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6、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领取花名册必须由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
7、资料收集存档:学校由分管人对收集资料进行整理装订
备案待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篇:关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_实施方案
公主岭市八屋镇中学校2015年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
公主岭市八屋镇中学校
2015年11月1日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通渭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程
副组长:魏东华、曹立峰
成 员:朱剑飞、孙桂芬、宫宽、魏国荣、谷德艳、李静、刘祥鸽。
二、补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享受低保的家庭子女;
(二)孤儿或单亲家庭学生;
(三)父母或本人残疾的学生;
(四)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五)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六)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领证户的学生;
(七)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2015年秋季,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初中生每生625元/期,补助人数是39人。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7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户调查,并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后(公示期为7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6、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领取花名册必须由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
7、资料收集存档:学校由分管人对收集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备案待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公主岭市八屋镇中学校
2015年11月1日
第四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元厚小学2016春季学期贫困寄宿生
生活补助费发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相关文件的精神,加强对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发放管理,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我校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严格按上级实施,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贫困寄宿生的评定标准
1、受助学生为精准扶贫对象。
2、困难寄宿生(校内或校外寄宿)
3、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4、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5、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城镇、农村低保证)。
6、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7、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8、因病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情况证明及乡镇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9、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 飞 张忠贵
副组长:付向平牟开富
成 员:肖佑何 何伟峰 钱春雷 邓代兴 代华铧 张良孝 陈美岑及各班班主任。
四、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袁 飞(元厚小学校长)副组长:张忠贵 付向平牟开富
成 员:钱春雷
何伟峰
肖佑何
邓代兴
代华铧
张良孝
廖卫华(五柱峰村委会领导)x x x(学生家长代表)
各班班主任
五、补助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元厚小学农村贫困寄宿学生的指标补助人数350人,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期500元。
六、指标分配
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标每学期核定一次,指标分
配向班级人数多的适度倾斜,实行动态管理。本次指标依据各班级及学校最新统计上报的寄宿生按一定比例分配。
2016年春季学期贫困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分配数:
一(1)班:12人 一(2)班:12人 一(3)班:12人
二(1)班:16人 二(2)班:18人
三(1)班:14人 三(2)班:16人 三(3)班:16人
四(1)班:16人 四(2)班:16人 五(1)班:16人 五(2)班:18人 六(1)班:10人 六(2)班:18人
桂林小学:11人
大群小学:19人
前进小学:14人
板桥小学:56人
五柱峰小学:40人
总合计:350人
七、申报程序
1、班主任下队到学生家中摸底调查贫困情况。
2、班主任确定资助人,上报学校少先队,学校评审组初步审
核,发放补助申请表。
3、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申请表。
4、行政村或居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
5、班主任认真审核学生是否填写完整补助申请表。
6、学校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
7、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最后确定资助名单。
8、学校将对资助对象在学校公示7天。
9、学校总务处造册统计汇总上报学校。
10、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发放。
八、工作程序
1、公开信息。学校通过大会、通知等形式公布资助信息,内容为:“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条件、申请方式、审批程序、监督措施。
2、申请。凡是符合第二点共9项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校递交一份书面申请书。
3、审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对受资助对象进行审查。
4、公示。学校将审查后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上。公示期内对有重大异议的受助对象,应及时查实处理,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应予以取消。
5、资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补助费发放。学校在收到该补助费拨款到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及时足额的补助款全部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签字印手拇迹,家长带自己子女到财务处领取资助款,班主任最后签字。
7、建立贫困生档案数据库。学校对贫困寄宿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对于部分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并能承受子女的上学费用的,要在下一期停止向其发放补助费。对于弄虚作假写申请,学生本人生活铺张浪费、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学生,学校将终止补助。
元厚小学 2016年5月
第五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016年秋季)
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根据国家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相关政策,及《巴州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区财教〔2013〕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我省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川财教 [2008]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本《方案》适用于在校贫困寄宿学生。
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500元;初中每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625元。
二、享受生活补助费对象:
1、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条件:(1)建档立卡的贫困寄宿生;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
(3)孤儿、残疾、单亲家庭或父母离异(未再婚)家庭困难的;(4)家庭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5)父母残疾或体弱多病致使劳动能力较弱或丧失劳动能力的;(6)因天灾人祸(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7)多子女上学等其它原因的家庭生活困难的。
(8)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2、以下不能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2)因购房、投资等导致经济暂时困难的;(3)因父母赌博等违法违纪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学校成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审领导小组,学校工会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组
长:XXX(校 长)
副组长:XXX(支部副书记)
XXX(工会主席)
成员:XXX(副校长)
XXX(副校长)
XXX(小学部教务主任)
XXX(初中部教务主任)
XXX(办公室主任)
XXX(财务报账员)
各班班主任
四、公布本学期学校资助指标和各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标。(班主任会上)
1、本学期贫困寄宿生资助指标: 小学:16人
初中:39人
2、各班贫困寄宿生中建档立卡学生的认定
班主任审查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家中的《扶贫手册》,并将复印件交学校评审小组(班主任在复印件上签字)。
3、各班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名单
三年级(1人):庞紫柔 四一班(2人):彭佳 彭晓蓉
四二班(1人):余卫 五年级(2人):付秋香 彭长江
六年级(1人):曾中映 七年级(8人):彭太章 庞博 彭蓉华
曾义琼 李家华 张小莉 汪慧 曾普
八年级(5人):余俊 王毅 庞清泉 曾忠鹏 刘娟
九一班(2人):庞世界 庞晓文 小学:7人
初中:15人
合计:22人
4、各班贫困寄宿生指标(建档立卡除外)
分配方案:(寄宿学生人数-建档立卡人数)×42 % 三年级:(2-1)×42%=1(人)
四一班:(3-2)×42%= 1(人)四二班:(4-1)×42%= 1(人)五年级:(10-2)×42%= 3(人)六年级:(8-1)× 42%= 3(人)七年级:(25-8)×42%= 8(人)八年级:(23-5)× 42%= 8(人)
九一班:(8-2)× 42%= 3(人)
九二班:(11-0)× 42%=5(人)小学:9人
初中:24人
合计:33人
五、评审贫困寄宿生工作程序
1、申请。
(1)格式:第一段写清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班级、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第二段写清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情况)和困难原因(姓名、身份证号与户口本一致);统一用信纸,便于存档。
(2)做好宣传,保护学生自尊心,防止学生碍于面子不写申请,保证困难学生不遗漏。
2、评审。(1)班级初评
班主任、科任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的申请和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必须享受),确定受助学生对象。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不得公开学生申请内容。班级初评记录(包括班主任手册和班会记录)和影像资料或图片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2)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受助学生名单和申请书后,根据补助条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包括音像或图片)。
为保证评审公平,避免出现同一村组学生因在不同班级贫困者未评上而条件较好者评上,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后,组织填写《巴州区清江镇中兴小学2016年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申请表》要经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和班主任审核,加注意见并盖章(签字)。《申请表》由班主任收齐后统一交贫困资助办公室存档。
3、公示。
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补助金额、举报投诉电话:XXXXXXXXX。公示内容、图片要存档备查。
4、申诉。
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评审小组必须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上报及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花名册》,将享受生活补助学生花名册和汇总表(一式两份)上报区经管办。补助资金划拨后及时发放(打卡到监护人银行卡)。
6、档案管理。
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申请表》、《花名册》、会议记录、生活补助签字名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保存三年。
六、工作纪律及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补助的贫困学生身上。
2、严格程序。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公正公开做好每一项工作,不走过程。收集好学生申请、班级评审小组名单、评审意见、评审结果,交贫困资助办公室。
3、公平公正。
公开条件,公开指标,公开评审,以身作则,顶住说情风,更不允许安排自己不符合条件的亲属、朋友子女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不得通过降低补助标准扩大补助面。
4、建立责任追究制。
对不按规定开展工作,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除行政处分外,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一个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用于发放符合条件的贫困寄宿生。需注意以下几点:
1、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必须享受。(不论学习优劣)。
2、由于学校条件限制,不鼓励离学校1公里内的学生在校住宿,不考虑学生享受生活补助。
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定期对贫困寄宿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做出调整上报。
XXXXX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2016年秋季)
实 施 方 案
XXXXXXXXXXX
201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