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地下室车库及设备房设计依据
地下室车库及设备房设计依据
1.变配电房、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不宜放在较低位置,以免万一发生事故会被水淹。
2.变配电房如在地下室应考虑局部的抬高
3.水泵房内的配电柜不宜和水泵地坪一个标高,配电设备应抬高,以免被水淹,配电设备可考虑放在单独房间,有门通往泵房即可。
4.水泵房的排水首先应考虑能自然直接排出(少量集水可排入其他地方),这样万一泵房发生意外有水时,泵房的集水可排到大地下室,以免泵房立即被淹,同时考虑设置水泵排水,排水集坑应设置水位报警装置。
5.发电机房应考虑给排水,一般应设置排水地漏,设置环保除尘的给排水、洗手池,排水应首先考虑能自然排到地下室的集水坑内,但不能排到电梯集坑内,且发电机房上部房间地面应设防水层,避免因排水管堵塞或上部房间漏水造成发电机房进水。
6.配电房的电缆沟由于多种原因容易进水,应考虑增设排水集坑采用水泵进行排水。
7.车库消防设计:
A.防火分区:
地下车库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m²,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减少35%(≤2600m²)。卷帘,防火分区之间墙上宜设甲级防火门安全连通口。地下设备用房、地下自行车库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m²,应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直通室外或疏散安全门。以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
B.安全疏散:
a.疏散距离:
车库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60米。
设备用房房间门至最近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为40m,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0m。配电房,水泵房应直通室外或设走道通向疏散楼梯间。
b.疏散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或为Ⅳ类汽车库(≤50辆)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此外每个防火分区均应有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地下设备用房应有两个的安全出口,当有两个及以上的防火分区时,可利用防火墙上的1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疏散楼梯的宽度应≥1.1米。
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时,应在首层与地下层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隔开。如地下室楼梯不做加压送风,地下室楼梯在一层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m²。可开启外窗面积应为有效面积。
c.房间门的设置要求:
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门的距离不宜超过15米。
房间面积不超过50m²,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房间,可设一个门。
发电机房、变配电室等的门应根据电器专业所提资料留洞。
设备房间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第二篇:地下室车库管理规定
地下室车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
所有出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服从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车库设施设备(包括电气、消防、停车等设施设备)。
第二条
车辆凭门禁智能IC卡刷卡出入车库,通过门禁道闸系统时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___公里/时。
第三条
业主在办理车辆门禁智能IC卡时,请提供车辆完整信息,在使用过程中如车辆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到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办理变更,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物业公司能够及时联系车主。
第四条
车辆应停放在业主所认购或承租的车位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
第五条
地下车库车位仅供停放业主车辆,业主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用途,不能占用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停放车辆,严禁在车位上搭建安装原有设施以外的设施,严禁在车位上摆放杂物或堆放物品。非机动车请停放于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指定位置。
第六条
车辆进出车库时要严格按车库规定路线行驶,应按照干道先行的原则礼让行车,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
第七条
车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车主须妥善保管车钥匙,车辆证件,门禁IC卡、车内请勿放置现金和贵重物品。离开时应关好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及车锁同时开启车辆防盗装置.第八条
人员及非机动车进入车库时应注意自身安全。
第九条
未成年儿童不得单独进入地下车库,家长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
地下车库管理
北京中海东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及至他人车辆或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由家长承担责任。
第十条
不按规定停车,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
第十一条
车库车位设计停放的车辆为家用、商用小型车辆,车辆高度不得超过___米。禁止超长超高大型车辆及货运卡车进入车库。
第十二条
业主应自觉保持车库卫生,防止漏油和严重污染车辆污染车库。
第十三条
地下车库禁止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四条
车库内不允许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禁止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严格控制噪声。
第十五条
车库内严禁烟火,进入车库不得携带易燃易暴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
第十六条
业主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工程的主体结构或拆除地下空间工程的设备设施。
第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逆因素造成车库内车辆损毁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定为暂行规定,解释权归北京中海东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管理
规定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妥或需调整,请广大业主积极给予我们建议及意见,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三篇:安置房车库买卖合同
车位买卖合同
卖 方: 买 方:
经买卖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就车位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作为所有权归属的凭证。
一、双方买卖的车位位于,面积平方米,卖方获得时间,所有权证明资料名称,资料编码。
二、车位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买方交付卖方;车位由卖方交付买方。
三、卖方应保证对出卖的车位拥有所有权,有权处置该车位,卖方及第三人没有在该车位上设定抵押,法院等机关没有对该车位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若存在上述情形并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对买方的损失应当予以成交金额的双倍赔偿。
四、合同生效后,车位所有权归买方所有,买方拥有完全永久使用权、租赁权和转让权,使用、租赁、转让的时间、价格与卖方无关。
五、目前,泉州市房管部门不对车位确权登记;若泉州市房管部门能够对车位买卖进行登记时,卖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车位过户登记手续。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手印): 买方(手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卖方(手印): 身份证号:
本合同买方持有件需附加下列附件:
1、卖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车库款项收到条;
3、卖方购买车库时取得的交款凭证;
年 月 日
第四篇:雨期地上车库及地下室排水措施
抚顺万科金域国际一期
雨期施工方案
抚顺万科金域国际一期工程
编制人:朱余才
审核人:冯建国
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3-04-
南通五建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第五篇:地下室自行车库施工计划表(施工班组)
白云公园绿化景观地下室自行车库施工计划表
1、平整场地临时设施水电安装发电机组10月18日进场,10月23
日完成。
2、旋挖桩机1台10月22日开工,11月20日完成旋挖桩基。
3、搅拌桩机1台10月30日开工,11月25日完成搅拌桩基。
4、支撑梁模板钢筋制作11月25日开工,12月15日完成。
5、挖土方,勾机,自卸汽车12月20日开工,12月26完成。
6、底板锚杆12月25开工,2012年1月6日完成。
7、底板基础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周边排水沟,中间钢柱基础2012
年1月7日开工,1月18日完成,春节放假。
8、周边混凝土卷翼墙制作钢筋装模2月8日开工,2月30日完成。
9、楼面过梁封顶,炮机拆除支撑梁2月8日开工3月10日完成。
10、室内装修,水电安装,铝合金门窗,步梯3月10日开工,4月
15日完成。
11、天面透光井雨棚,不锈钢扶手3月6日开工,4月28日完成。
12、地沟,明沟,电缆沟,三水坡,地沟盖板回填土3月6日开工,4月25完成。
13、2012年5月28日所有工程量全部竣工
14、清理场地搞卫生,验收合格。
请您结合上述施工班组提供的施工计划表,尽快完成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的编写
注明:防水进度计划漏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