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本区实施事业单位年检和换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本区实施事业单位年检和换证工作的通知
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中编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市编办法人登记管理处的统一部署,本区将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开展对事业单位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及工作情况的年度检验,并统一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工作,现将有关年检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全国网上办理年检、变更、注销工作
凡已在本区登记并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到区登记机关申报年度工作报告。根据国家登记局和市编办统一要求,今年对事业单位实施全国网上年检,事业单位使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登录“事业在线”(http://sy.china.cn),直接在网上填报相关数据材料,通过登记机关初审后,从网上下载年度报告书,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并附相关材料),报登记机关审核,凡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统一换发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二、年度报告检验需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2006年度本单位工作总结一份; 3、2006年度资产负债表(结帐前)一份(复印件); 4、2006年底事业单位收入支出总表一份(经营性事业单位提交损益表一份)(复印件); 5、2006年度劳动情况表(统计局104表)一份(复印件); 6、2005年度国有资产年检表一份(复印件);
7、资质认可和执业许可证(有效)一份(复印件); 8、2006年底纳税交款书一份(复印件);
9、《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事业单位全国网上操作程序
1、事业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计算机登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站(http://sy.china.cn),界面显示事业单位在线;
2、放入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点击界面菜单栏办理年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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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业单位输入用户名(法人证书12位号),单击登录按钮;
4、点击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注意千万不要下载空白表格),按年度报告书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凡带*为必填项目,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或暂存;
5、年度报告书等有关材料填写完毕,确定或暂存后,再点击“刷新”按钮;
6、对年检所提交的有关材料全部点击“邮寄或面交”;
7、相关材料全部点击结束,再点击右下方“附件处理”按钮,然后点击“选择接受申报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及时查看登记机关的信息回复;
8、年度报告书提交成功并经登记机关受理通过后,单位从网上下载年度报告书(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中选择“打印申请表格”);
9、报告书及所需递交材料,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主管部门章请盖在备注栏中),报区法人登记中心。
四、关于做好全国网上办理登记工作需注意的问题
1、凡在本区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经2005年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必须在2007年3月31日前,在全国网上完成年度报告内容数据录入。
2、事业单位凡在原登记事项中发生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经费来源、主管部门、开办资金等六个方面变化的,必须先年检,后变更。
3、各事业单位在上网申请办理前,可在1月下旬到区法人登记管理中心领取有关资料。在具体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登记机关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300号西楼1330室
联系电话:33134800×31319(31315)直线电话:63265367 联系人:吴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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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年检换证通知
执照换证、代码、社保年检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多谢贵公司一直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与配合,我司全体员工在此祝您生意兴隆,心想事成,马年大吉!
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1日是工商局法定的检验时间,自2014年1月份开始,出了新政策,公司不需要年检执照,但必须上网录入上一的报告,5个工作日后,待查年检情况,不用到当地工商所盖年检章,参与年检的对象是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公司都必须参加,如果不按时提交报告的话,工商会按过期的不同时间针对公司产生不同的罚款,罚款金额1万元至10万元等。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的商事登记营业执照,旧版执照将取消,更换新版执照的最后期限是2014年12月31日前。
代码年检时间是照代码证右边年检纪录上面的时间来确认本是否需要年检或找证,如果没有变更的情况下,一般是你们的成立日期月份来年检。
社保的年检时间是3月1日至6月31日。
我司于3月1日起,将开展代理执照换证、代码、社保年检通知的服务工作,办理三证年检及执照换证总收费600元,如没有社保证收费500元(营业执照年检如没有实际办公地址的公司,今年年检需先录入再看情况处理)。
办理年检所需要的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代码证正、副本(CA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社保证,如需服务,请与我司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立展工商代理有限公司2014年3月1日
第三篇:年检换证
关于开展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 和换发新版办学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已下发到各地市。按照国家人社部的规定和省人社厅的要求,各地市在换发新办学许可证之前,必须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严格的年检。对年检合格的学校换发新办学许可证。为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切实提高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质量,市人社局决定于2011年5月开展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年检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换证工作程序
此次年检换证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1、上报材料阶段。时间为5月16日—6月10日,各县(区)对本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进行初审,将初审材料上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将本学校基本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2、实地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6月13日—7月15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将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区)、各学校,按照《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的规定和省人社厅的要求逐个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3、验收合格发证阶段。时间为7月18日—7月29日,对实地检查验收合格的学校颁发办学许可证。
4、整改阶段。时间为7月18日—9月16日,对实地检查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能够达到验收标准的学校,限定整改时间2个月。
5、复检收尾阶段。时间为9月19日—9月30日,对整改后的学校进行复检。合格的颁发办学许可证,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取消其办学资格。
二、检查内容
按照《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黑教联
[2010]11号)和《黑龙江省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细则》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1、办学规模。具有不少于同时培训200人的规模。
2、办学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不得租借临时性简易建筑,不得租借危房、民舍,不得租借从事正常活动的中小学及其他学校的教学校舍。
3、应具有与开办职业(工种)相适应的用于技能训练的实习场地、场所和实验、实习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并符合国家职业机能鉴定标准规定。
4、应配备专职校长1人。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以上国家职业
资格。
5、应配备专(兼)职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6、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学校必须与教师签定聘任合同。
7、应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8、应具有与培训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三、相关要求
各县(区)人社部门、市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年检换证工作,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上报材料。对在年检期间没有按时上报材料和不接受年检的职业培训学校将视为自动撤销,取消该单位办学资格。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期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对不具备办学资格而从事职业培训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五月六日
第四篇:年检换证提示
温馨提示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检验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工商局有关工作要求,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企业检验工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再进行年检和验照工作,将实行新的报告公示制度。报告公示制度具体实施时间,待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明确后另行通知。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期限在您的代码证中间处有标明,请注意不要逾期。我公司有代办业务,此项业务另行收费200元,欢迎咨询主管会计,逾期未办理将与我公司无关。
代码证年检资料:新版工商执照换证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代码卡;
2、单位公章;
3法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章(如果公司变更过还需要企业变更通知书);
4、填写换照表格;许可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果代码证需要换证需要加收130元的工本费。旧版营业执照有效期限截止到2015年2月28日
代办收费标准:
1.营业执照报告网上公示100
2.营业执照换证200
3.代码证年检200
4.营业执照换证+营业执照报告网上公示300
5.代码证年检+营业执照报告网上公示300
6.营业执照换证+代码证年检400
7.营业执照换证+代码证年检收费+营业执照报告网上公示500
第五篇:关于2011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三、年检申报材料
事业单位在办理年检,报送报告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人报告书》(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三)2011的审计报告或2011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一式两份);
(四)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五)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六)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七)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年检期间需要办理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的,可填报《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规定的其他相应文件,同时办理年检和变更登记。
已撤销的事业单位,应尽快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
登记。
四、年检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于2月8日(下周三)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到政工科,电子版发送至政工科邮箱:zgk2602@163.com。政工科收齐后,将年检材料统一报送至区编办。
附件:
1、事业单位法人报告书(2011)
2、《事业单位法人报告书》填写说明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