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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在校学生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在校学生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第一篇:华东政法大学在校学生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在校学生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作者:华东政法大学 发布时间:2013-11-28 点击数:309

为保障在校学生的基本医疗,规范在校学生医疗保障行为,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医保局等三部门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7]12号)、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医保[2007]61号)和《关于妥善解决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保待遇衔接问题的通知》(沪医保[2007]206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适用对象)本办法所称“在校学生”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包括全日制或非在职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不适用。

第二条(起止时间)在校学生自办理完入学手续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自办理离校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休学期间继续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其中港、澳、台学生在内地(祖国大陆)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当地按规定报销的,不再享受本医疗保障待遇。

第三条(支付范围)在校学生医疗保障的用药、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的支付范围以及保障资金不予支付的情形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校内卫生科所有项目及药品均属医保范围;校外定点医院医疗费票据上指明的“公费医疗费报销范围”均属医保范围。

第二章 医疗保障登记、变更与注销

第四条(集中登记)每学年开学后,学生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向区医保中心办理学生信息集中登记手续。

第五条(零星登记)集中登记后,如发生学生转入、复学的,学生管理部门应在30日内至区医保中心办理零星登记手续。登记时应提供相关转校、复学等书面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第六条(变更)集中登记后,如发生学生转出、休学的,学生管理部门应在30日内至区医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时应提供相关转校、休学等书面材料的复印件。

第七条(注销)集中登记后,如发生学生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管理部门应在30日内向区医保中心办理注销手续,注销时应提供相关的退学、开除学籍等书面材料的复印件。集中注销由市医保中心于每年9月30日前根据市教委提供的毕业生人员信息完成。

第三章 定点医疗部门

第八条 在校学生住院、门诊大病、转诊实行定点医疗。本校定点住院、门诊大病、转诊医院为松江区中心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松江分院、同仁医院、华东医院。其中华东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松江分院为三级医院,同仁医院、松江区中心医院为二级医院。

第四章 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保障和就医管理

第九条(住院)本办法中的住院是指包括住院和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第十条 在校学生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起付标准及以下部分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障统筹资金支付。

第十一条(门诊大病)本办法中的门诊大病是指包括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含肾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沁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中度和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以及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的门诊治疗。

第十二条 门诊大病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障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障统筹资金支付。自费药、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非医保范围的除外。

第十三条 在校学生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的,应凭入院通知书或门诊大病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到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开具住院结算凭证或门诊大病结算凭证。

第十四条 患有精神病、恶性肿瘤、传染病等疾病需在专科医院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的,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应在开具的住院结算凭证或门诊大病结算凭证上予以证明。

第十五条 住院结算凭证仅供一次住院使用,在校学生应自住院结算凭证签发之日起7天内至相关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逾期原结算凭证作废,需重新开具新的结算凭证。开具新的结算凭证时,须将原结算凭证交回校卫生科,换取新的结算凭证。

第十六条 门诊大病结算凭证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超过6个月后需要继续医疗或在6个月内需要变更医疗机构的,应当重新开具门诊大病结算凭证。

第十七条 在校学生因病等休学及在学校规定的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期间居住在外省市的,应当向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及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如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办理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或申请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 在校学生因寒暑假在外省市急诊住院,或因病等休学及在学校规定的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期间居住在外省市的,所发生的条例规定的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在出院或治疗后1个月内,凭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出院小结、病史资料复印件、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明细账单等,至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审核后将相关材料交财务管理部门;由财务管理部门每月末集中至区医保中心办理申请零星报销手续;经区医保中心确认并将报销金额划拨至学校账户后,由财务管理部门将报销金额通过银行划拨至学生银行卡内。

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不予零星报销。

第五章 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障及就医管理

第十九条 在校生普通门诊应先至学校卫生部门就医;因病情需要转至定点医院就医的,由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方可至定点医院就诊。未经转诊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由学生个人负担。

第二十条 在校学生在校内卫生部门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负担10%,校外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个人负担20%。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外普通门急诊所发生的属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先行垫付。除个人负担的20%外,其余费用须凭转诊单、定点医院出具的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明细账经校卫生科审核后,至财务处报销。报销形式现金或转结至本人松江工商银行卡内。

第二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上海市和外省市发生急诊范围内的疾病,可直接至就近的当地医疗机构就诊。

第二十三条 在校学生因病等休学及在学校规定的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期间居住在外省市的,经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同意后,可至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医疗。

第二十四条 在校学生在校外定点医院、因寒暑假在外省市、因病等休学及在学校规定的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期间居住在外省市的所发生急诊医疗费用,由学生本人垫付后,除个人自负20%外,其余医疗费用凭学生证、身份证、病史资料、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明细账单等资料,至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审核后,至财务管理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二十五条 在校学生寒暑假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报销。寒假报销限额为50元、暑假报销限额为100元,超额部分自理。凭学生证、病史资料、医院(本市就诊的必须是定点医院)出具的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明细账经校卫生科审核后,至财务处报销。报销形式现金或转结至本人松江工商银行卡内。

第六章 困难医疗补助

第二十六条 在校学生在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大病重病所需非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确实有困难的,一次医疗个人负担部分200元以上者,可向学校申请学生临时困难医疗补助。

第二十七条 学生申请临时困难医疗补助,须出具由学校或医院核报的个人支付或超标部分的付费凭证复印件,同时出具由家庭居住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已列入学校贫困数据库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学生申请临时困难医疗补助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学学生临时困难申请表》,交辅导员初审后报二级学院(系)核审,报学生管理部门批准。补助金额较大的(300元以上),须报分管校长批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临时困难医疗补助金额为自付医疗费用的30%-50%。

第三十条 批准后的临时困难的补助由学生处汇总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报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于当月20日进卡发放。

第三十一条 学校鼓励在校学生自愿参加医疗保险,以提高自己的医疗保障水平。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校长批准之日起生效,现行报销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篇:华东政法大学2014夏令营

华东政法大学

2014年高端法律创新人才暑期夏令营营员名单

营员编号 姓名 14001 徐牧之 14002 秦慧敏 14003 牛妍 14004 张蓓 14005 张家琦 14006 濮云涛 14007 傅煜遥 14008 高佳敏 14009 陆佳君 14010 刘亚川琦 14011 张丽同 14012 张欣宇 14013 柏茜 14014 杨求实 14015 张月明 14016 徐明明 14017 蒋娟 14018 陈志峰 14019 冯文博 14020 姜元秀 14021 张玉玲 14022 鲍颖 14023 程倩 14024 纪冬雨 14025 申晨 14026 朱小芳 14027 秦梓瀚 14028 李晓婷 14029

沈盼盼

性别 本科院校 女 江西财经大学 女 延边大学 女 河南大学 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女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男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女 合肥工业大学 女 四川师范大学 女 河北大学 女 兰州大学女 中央民族大学 女 安徽财经大学 女 厦门大学 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女 东北林业大学 男 黑龙江大学 男 郑州大学 女 厦门大学 女 华东政法大学 女 南京师范大学 女 浙江师范大学 女 西北政法大学 女 中央民族大学 女 南昌大学 男 浙江大学 女 北京林业大学女

武汉大学

14030 徐晨 14031 郑婧 14032 李媛媛 14033 赵亚然 14034 于歌 14035 王林帅 14036 陈思瑶 14037 韩晓艳 14038 梁雪华 14039 罗瑶 14040 司曹颖 14041 孙佳明 14042 吴露薇 14043 吴文莉 14044 赵丹丹 14045 康宇杰 14046 赵晓琳 14047 王刚 14048 裴铮 14049 张柯 14050 吴芮 14051 杨春白雪 14052 邵树杰 14053 陆挺 14054 李倩 14055 胡涵 14056 陈建 14057 陈蕾 14058 谢晓博 14059 李欣怡 14060 秦汉 14061 车笛 14062 谢叶凡 14063

段亚敏

女 西南政法大学 女 大连理工大学 女 安徽大学 女 西南财经大学 女 厦门大学 男 南京大学 女 华中科技大学 女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女 华南师范大学 女 西南政法大学 男 安徽财经大学 女 哈尔滨工业大学 女 安徽财经大学 女 东华大学 女 河北大学 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女 安徽大学 男 上海师范大学 女 河南师范大学 女 辽宁大学 女 武汉理工大学 女 西南政法大学 男 华东政法大学 男 华南师范大学 女 华东政法大学 女 华东政法大学 男 浙江工商大学 女 上海师范大学 男 华南理工大学 女 四川大学

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男 南京师范大学 女 武汉大学 女

华东理工大学

14064 高聪 14065 吕蕾 14066 侯雪璟 14067 李云 14068 何静雯 14069 林琪云 14070 王亚萌 14071 王梓旭 14072 吴心雨 14073 张哲璟 14074 周青松 14075 苗一路 14076 齐玉娇 14077 刘馨培 14078 梁嘉琪 14079 陈敬宇 14080 夏松 14081 程燕 14082 覃景爱 14083 刘馨宇 14084 黄艺瑶 14085 徐泽文 14086 林欣桦 14087 雷倩 14088 范馥梅 14089 李禹羲 14090

陈成男 浙江工商大学 女 江西财经大学 女 河北大学 女 华东政法大学 女 西南财经大学 女 天津大学 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男 四川大学 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女 中山大学 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女 浙江大学 女 西北大学 女 天津大学女 北京林业大学 男 国际关系学院 男 中山大学 女 上海交通大学 女 湖南大学 女 中南大学 女 南京农业大学 男 中国人民大学 女 华南理工大学 女 西北大学 女 重庆大学 男 西南民族大学 男

四川大学

第三篇:华东政法大学工会2009工作总结

华东政法大学工会2009工作总结

2009年上半年,华东政法大学工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报告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工会十五大会议精神,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增强参政议政意识,增强教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意识,积极发挥工会连接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依靠各级分工会,带领全体教职工为建设华政“和谐校园”努力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一、抓好各项学习,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2009年上半年,校工会坚持把学习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校工会首先从抓制度着手,健全原有的学习制度,拟定完整而具体目标的学习计划,同时,强调各分工会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

(一)学习全总十五大文件:1月7日,校工会工作会议,校工会常委、经审委、各部门分工会主席、总支书记出席了会议,专题安排校工会委员和分工会主席和总支书记学习全总十五大文件,明确贯彻全总十五大的具体任务。校工会汇报2008年工作以及对 2009年校工会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征求了与会者的意见。会议还对近期学校班车运行改革方案进行了讨论,其建议会后已转交给后管处。

(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4月10日,校工会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座谈会,会议对学校民主管理、各两级部门民主管理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会后工会还发放调查问卷,调查统计:教职工对我校民主管理工作的满意率在95%以上,对各级党政领导重视 民主管理工作,重视达77.3%;基本重视22.7%。

(三)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11月3日,校工会召开的工会工作会议上,对《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过程作为推进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吸引力凝聚力的过程,作为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推动工会工作的过程,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二、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工作,发挥教代会作用

(一)推进二级民主管理,发挥二级教代会作用

为推进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强化二级民主管理,让教职工通过二级教代会平台参与学校及部门的民主管理,更有效地发挥二级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校工会于今年4月及时召开二级民主管理调研会。与会人员踊跃发言,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推进学院科学发展的角度,如何明确机构职权,理顺相互关系、从二级学院民主管理的模式、定位和内容等方面宏观到微观进行论述和探讨、从如何依靠制度,依靠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工会等多种层面开展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较深入的调研。外语学院还介绍了二级教代会通过的创收管理办法、学术团队招标实施方案、科研奖励办法、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和关于未能参加学院疗休养教职工补贴办法等六项制度。

我校二级学院100%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各二级学院教代会都 能定期召开。

(二)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由于处级干部聘任工作的影响,在涉及到人员变动的基层分工会分别重新选举了分工会主席,完善基层工会组织。

(三)认真做好教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华东政法大学教代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校第五届教代会、第七届工会代表任期届满,依法应当进行换届改选。2009年4月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教代会工代会的换届工作具体由校工会负责。校工会和各分会认真组织,积极筹备,做好教代会换届准备、会务、秘书等工作。

“双代会”代表的推荐和选举工作在院系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下,由各部门分工会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根据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具有参政议政的能力,能积极参加“双代会”工作和活动要求,共选出150名“双代会”代表。

经全校十七个分工会自下而上两轮民主推荐,经第六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会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华东政法大学第八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三)继续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在教代会闭会期间,校工会要根据代表大会的要求,切实做好有关提案征集工作,共收到全体代表提案27条,工会还召开提案解 决会确保教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为全面落实校五届五次和六届一次教代会提案,校工会和提案工作小组一起,对提案进行分析、调研,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代表提案,确保每个提案都有具体落实反馈,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告知提案人。

三、做好广大教师维权工作

(一)积极举办“上海市教育系统法律免费义务咨询会”。发挥我校法学背景的特色,积极维护好全市广大教师的权利。受上海市教育工会委托,我校工会开展了教师节法律咨询活动。我们不仅在网上开通了为期一周的法律咨询热线,还在9月10日教师节当天设立了面对面法律咨询接待日,进行现场法律咨询。接待来访者的律师们都是经验丰富、擅长民事案件的资深律师,他们的耐心听取、细致解答受到来访者的好评。

(二)修改完善《华东政法大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法》,重新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领导小组。妥善地解决争议事项,使学校与教职工之间保持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好广大教职工的利益。

四、响应号召,举办各项节日庆祝活动

(一)成功举办“祖国万岁”教职工歌咏比赛。今年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为庆祝该项盛世,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的通知》校党委决定举办“祖国万岁”教职工歌咏比赛,以营造良好的爱国爱校的校园文化氛围。

本次活动从6月16日发布通知到9月23日正式举行比赛(除去暑假期间)历时一个月,共有17个代表队参加比赛。其中按照 表演水平的高低评出特等、一、二、三等奖10名及参与奖7名;按照参与率的高低评出优秀组织奖6名。

该项比赛参与率达到我校历来组织活动之最,有600多人参加演出,参与率达到了60%以上。而且各分工会重视程度较高,比赛队伍中均看到了部门领导的身影,使广大教职工深受鼓舞。歌咏比赛举办成功,反响热烈,受到广大教职工的欢迎。

(二)积极参与复校三十周年文艺晚会。校工会编排的诗歌朗诵《复兴之路》在复校三十周年晚会上的深情并茂、慷慨激昂的表演,让在场的观众爆发出一次又一次热烈的掌声。

(三)举办“与祖国同命运 与教育共发展”教师节座谈会。座谈会还邀请了校党委书记杜志淳、校工会主席张智强,还有职能部门领导、劳动模范、先进教师代表及优秀思政工作者代表参加。座谈会气氛轻松,大家畅所欲言。

(四)发放庆祝建国60周年华政校园纪念版交通卡。为庆祝建国60周年,工会特制作了庆祝建国60周年华政校园纪念版交通卡。这张纪念卡,正面印有华东政法大学特色建筑红砖瓦墙的钟楼图书馆图片及校徽,背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标志的纪念卡。教职工对这张纪念版的交通卡反响热烈,甚是喜欢。

五、搞好保障服务,建设和谐团队

针对学校教师结构现状,充分重视青年教师生力军作用,发掘华政教育工作的这部分中坚力量是校工会服务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会根据工作计划,配合学校党政,为青年教师成材搭建平台,青年教师联谊会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吸收了新的联谊会成员,完成 了会员注册登记工作,联谊会活动正常开展,青年教师联谊会新换届选举的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将在我校教学和科研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校工会和科研处合作举办了10期讲座,邀请知名教授、专家结合当前形势的讲座,内容丰富,知识面广,经常使能容纳800人报告厅爆满,走道、舞台上都坐满学生,深受青年教师和学生欢迎。

积极做好建家工作,并评出图书馆、法律学院、外语学院为我校“模范教工小家”;经济法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为我校“合格教工小家”。同时,选送法律学院、外语学院参评上海市教育工会举办的“上海市教育工会模范教工小家”的评比;选送校工会参评“上海市教育工会优秀教工之家”的评比。

妇委、工会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方案,协调学校各部门,并在教师活动中心建立了“教职工哺乳室”,配备了沙发、桌椅、冰柜等设施,充分考虑到我校年轻女教工的实际困难。

校工会坚持把工会办成职工温馨家园的宗旨,全心全意搞好各项具体服务保障工作:

1、教工俱乐部添臵了各类书籍,提供咖啡、饮料,让老师在课间能得到很好的休息,俱乐部成为教职工休闲、健身、娱乐的好场所。

2、坚持常年邀请岳阳医院医生为教职工冬令进补开膏方,满足大家的健康需求;新米上市时,组织了教职工的新米供应。

3、校各级工会积极做好职工子女报考本校的统计、联系等服务工作,今年解决了近13名职工子女的报考事宜。

4、工会及时与松江大学城管委会联系做好有关职工子女入托、入园、就学等事项。在松江大学城管委会的帮助下,解决了3名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园。

5、配合行政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为教职工购买防暑降温用品;各级工会利用有限的经费在高温时节为职工送冷饮,送关心。

6、做好教职工体检工作。在每年有计划地组织40岁以上教职工体检的同时,利用有限的经费,安排了80余名40岁以下青年骨干教师的体检工作,并计划安排40岁以下青年教师每二年体检一次。

7、做好平安补充医疗保险续保工作,有789名教职工参加平保。还与平安保险公司联系,上门为职工进行理赔。由于今年加大了宣传力度,平安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大大提高,较好地缓解了教职工基本医疗和住院方面的负担,为职工解决后顾之忧。同时,校工会及时做好教职工的住院理赔工作,至10月底职工互助会综合补充医疗理赔金额72876.50元,理赔44人次。

8、及时为患大病、生病住院的教职工办理综合保险理赔工作,上半年理赔人数33人,理赔金额35097.6元。

9、切实关注和解决家庭生活困难、患重病大病教职工的实际问题,上半年慰问5人金额14500元。

10、坚持开展帮困一日捐活动,2009年收到捐款46340元,捐款人数848人。

11、重视教职工疗休养工作,2008年校工会根据年龄、部门、季节、长短线分别组织教职工休养团5个:组织青年教师赴安徽绩 溪、教职工赴宁夏、青海、九华山等地疗休养,教职工带家属的疗休养团等,暑假期间为期十一天的西部青海之旅,被大自然的美景所陶醉,让参加疗休养的老师们身心得到了放松。工会还鼓励各分工会自行组织疗休养活动,在经费上予以支持。2009年参加疗休养人数超过教职工总数30%,约有311余人次。

12、年内校工会还完成了科教工会和大学城管委会布臵各项工作;完成了科教工会布臵各项申报材料、统计报表和评比工作。

六、活跃业余生活,增进身心健康

2009年上半年,校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活跃校园和谐氛围,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校各类文体协会发挥应有的功能,组织好活动。开展的文体活动如下:

1、校乒协、羽协、篮协每周定期在松江和长宁校区进行训练。

2、4月校足协组织精心组织松江大学城足球联赛。3、5月13日校工会组队参加“春之韵”青春集体舞大赛,舞蹈“溜溜的康定溜溜的情”得到好评。4、5月20日校工会在典雅幽静的佘山上品轩水上茶艺馆组织了 “华东政法大学教工读书〃茶叙会”雅集暨协会成立仪式活动。来自我校经济法学院、研教院、人文学院、公管学院、图书馆、宣传部等十几个部门的二十多位老师及学生代表参加了读书茶叙会。5、5月23日摄影协会30余名教师赴苏州东山采风,摄影展正在筹备中。6、5月24日人文学院主办工会协办袁长青老师独唱音乐会。7、5月27日组织教师为世博添光彩,教育让城市更美好“朗诵比赛。7个分工会和青年教师代表队参加比赛。大部分参赛曲目为原创。6月初诗朗诵《有一种声音》参加上海市教育工会诗(散文)比赛,并获得银奖,这是我校历次参加的集体比赛所获得的最高奖项。8、5月29日参加教育工会桥牌比赛。9、6月6日校钓鱼协会进行垂钓比赛,取得不俗成绩。

10、召开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师座谈会,会上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智强为教龄满30年的教师代表颁发了“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11、10月20日钓鱼协会组织赴新奇农家乐举办活动,近20名老师参加。大家兴致盎然,流连忘返。12、11月18日举办“华东政法大学第二届教职工卡拉ok比赛”。13、11月25日举办“华东政法大学教职工羽毛球比赛”。以上就是2009年工会妇委所做的一些工作,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争取让每一年的工作都上一个新的台阶。

华东政法大学工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第四篇:合同说明-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出版社·Law Press China

法律出版社

图书出版合同

作品名称: 作品署名: 作品字数: 万字左右

甲方:

华东政法大学

通讯地址:

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乙方:法律出版社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7号(100073)

法律出版社·Law Press China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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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本作品交付乙方。具体方式为:将作品电子稿发送至乙方指定邮箱,邮箱地址:。甲方不能按时交稿的,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15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乙方亦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甲方交付的稿件内容应符合齐清定及乙方的出版规范要求。本作品交稿字数(word文档)应在 万字以内。

甲方交付的作品未达到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修改。甲方经多次修改仍未达到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五条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交付的符合约定要求的作品之日起 90 日内即: 年 月 日前出版该作品。乙方出版该作品的开本及装帧形式,如双方无特殊约定则由乙方按本社常规方式确定。

乙方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15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甲方亦可以终止合同。

第六条 乙方应对本作品稿件中存在的错别字、语法错误、资料错误和常识性错误进行改正,对稿件进行文字润色,并按文字出版物规范要求对稿件文字作规范整理。第七条 甲方要求审阅校样的,乙方应予提供,甲方可以对校样进行订正和个别问题的修改。甲方不得对校样做体例上的修改。因甲方调整体例导致重新排版、延迟出版的,乙方有权拒绝修改。甲方坚持修改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约定的出版时间顺延。甲方应在收到校样后 15 日内签署意见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将校样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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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给乙方的,乙方可以按计划付印。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版经费:出版本作品,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出版经费 元(大写),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内汇至下列指定账户,并注明“《(书名)》出版经费”字样。

户名:法律出版社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六里桥支行 账号:0200 2810 1902 0401 503 本作品甲方稿酬自理。

第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对本作品进行重印,也可以事先征求甲方意见。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发出的重印通知后 15 日内答复乙方,否则视为同意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条 本作品首次出版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赠送样书 册,重印书不赠送样书。

第十一条 本作品出版后,甲方向乙方购书的,乙方应按照7 折优惠价格售与甲方。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代理与第三方洽谈行使版权转让、委托翻译事宜,乙方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甲方,版权交易达成后,乙方应将所得利润的50%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 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专有行使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乙方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授权第三方使用,并将所得收入的10% 支付给甲方。

第十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有合理理由认为会影响或损害本图书作品销售的类似图书作品的出版发行权另行许可或转让第三方。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的,双方协商解决,并互不负违约赔偿责任。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条 因出版管理部门审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出版或不能出版作品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不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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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编写方案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5 年,自本作品首次出版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时双方没有明确表示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一方明确表示终止合同时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合同审核: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华东政法大学公文主题词表

附件2:

华东政法大学公文主题词表

(试行)

一、教育行政类(184个)类别词:

教育 行政事务 综合 类属词:

国家

国旗

民族

政策

行政

制度

现代化 科教兴国 产学研 工程

立项

项目

试点

试验

示范

部门

机构

单位

服务

情况

职责

初等

中等

高等 管理

治理

办理

考察

视察

督查

研究

可行性研究

事务

讲话

谈话

申请

学校

办学

非学历 停办

筹办

社会

改革

建设

设计

布局成员

职能

处理

检查

建议书 发言

公办

合并

环境

领导

发展

模式

调整

规范

实事

重点

结构

机关

名单

工作

联席会议 设置

邀请

调查

调研

活动

会议

文章

汇报

民办

学历 基地

基建

交通

装备

共建

专业

教材

课程

学分

学业

校历

培训

测试

标准

验收

授予

奖项

评审

选举

遴选

监督

回复

反馈

展览

转化

转让

保险

合作

交流

值班

节假日

气象

救灾 党建

纪检

监察

违纪

查处

信访

媒体

统计

信息

信息化 电子政务

人大 政协

代表

民主党派 宗教 共青团 工会

妇女

协会

学会

学联

二、高等教育类(24个)类别词:

高等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 类属词:

共享

课件

实习

资格

素质

评估

整改

应用

援助

灾害

廉政

宣传

公开

委员

青年

联合会

教学

学科

复合均衡

实验

实训

指标

达标

质量

水平

评价

监控

论证

推广

利用

赠与

接待

安排

防御

预警

政风行风 举报 新闻

舆论 政务

校务

推选

统战

侨务

社团

双拥

高校

大纲

硕士点 学位 学院

独立学院

部属 本科

论文

地方

博士后 博士点

导师

联合

教育高地

学士

硕士

博士

研究生

211工程 大学园区 三区联动

三、终身教育类(14个)类别词:

终身教育 成人教育 继续教育 社区教育 类属词:

自学

函授

业余

老年教育

农村教育

学习型

社区

远程教育

电化教育

社会力量办学

四、教育政策法制类(30个)类别词:

教育政策 教育法规 类属词:

条例

法制

法规

立法

普法

执法

变更

登记

撤销

终止

法人

权利

义务

民事

刑事

诉讼

仲裁

公证

审核

批准

复议

申诉

听证

协议

合同

赔偿

版权

著作权

五、学生工作类(45个)类别词:

学生工作 类属词:

德育

辅导员

思想政治

生命教育

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

共产主义

社会主义

公民道德

校外教育

社会实践

心理健康教育

时事教育

招生

考试

命题

评卷 推优生

专升本

学籍

注册

毕业

就业

分配

培养

征兵

国防生

帮困

资助

助学金

六、学校管理类(34个)类别词: 学校管理 类属词:

条件

设施

图书馆

实验室

建筑

改建

校舍

产权

资产

校办企业

自主招生

学制

学生

升学

进修

结业

肄业

退学

转学

学分制

预备役

志愿者

勤工助学

奖学金

设备

场地

校园

运动场

改造

维修

扩建

配套

资源

能源

清查

经营

安全

保卫

应急

处置

事故

稳定

突发事件

车辆

节能

饮食

后勤保障

七、教育人事类(61个)类别词: 人才 人事 类属词:

院士

专家

干部

工人

公务员

高级人才 编制

精简

兼职

离休

引进

劳务

表彰

先进

奖惩

奖励

职称

职务

劳资

收入

社保

医保

隶属

事业

八、教育财务类(34个)类别词:

学者

家属

知识分子 安置

退休

招工

模范

考核

岗位

津贴

休养 企业

校长

院长

职工

人员

录用

辞退

失业

待业

招聘

职业

功臣

待遇

任免

聘任

工资

养老

教师

合同工

辞职

下岗

福利

评聘

医疗

财务 审计 类属词:

预算

决算

核算

拨付

拨款

收支

会计

税务

费用

经费

收费

公用

专项

基金

补贴

补助

贷款

债务

学费

奖金

租金

利润

教育费附加

票据

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

政府采购

设备采购

报废

九、国际及与港、澳、台教育合作交流类(23个)类别词:

外事 对外交流 港澳台 类属词:

涉外

出访

出国

回国

来华

会见

会谈

谈判

宴会

留学

签证

出入境

外籍

外宾

外国

留学生

国际

对外

十、科学技术类(24个)类别词:

杂费

投资

报损 来访

护照

科学研究 科学普及 类属词:

科学

科技

科协

技术

成果

专利

专利权

商标

创新

发明

知识

学术

课题

技改

高科技

计算机

社会科学

自然科学

产品

十一、文化体育卫生艺术类(47个)类别词:

文化 体育 卫生 类属词:

汉语

外语

汉字

文史

文选

文学

普通话

编辑

学报

校报

音乐

影视

演出

健康

体能

体质

教练员

运动员

保健

体检

防疫

医院

禁毒

控烟

国防教育

军事训练

自动化

软科学

计量

语言

方言

拼音

文字

规范字

简化字

刊物

图书

杂志

美术

艺术

竞赛

运动会

预防

疾病

近视眼

公共卫生

计划生育

十二、文秘工作类(64个)类别词:

文秘工作 类属词:

公文

秘书

起草

修订

印章

印发

转发

备案

专报

年鉴

建议

贺词

备忘录

机要

销毁

命令

议案

会议纪要

批转

办法

公约

章程

简报

要点

证书

决议

总结

贺信

闭幕词

传真

保密

解密

档案

目录

决定

公告

报告

请示

开幕词

方案

规划

提案

指示

主题词

密码

通知

意见

预案

计划

资料

题词

词表

泄密

通报

草案

规程

细则

批示

密级

归档

通告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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