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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退休返聘和外聘兼职岗位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退休返聘和外聘兼职岗位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篇: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退休返聘和外聘兼职岗位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退休返聘和外聘兼职岗位管理实施办法

为顺应绩效工资改革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退休返聘和外聘兼职人员的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办法所指人员为经学校批准,由学校出资聘用的,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或具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工勤岗位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员和外聘兼职人员,不包括采取“人事派遣”、“劳务派遣”和“部门自筹资金派遣”等用工方式的人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需聘任的原则。学校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实施返聘和外聘工作。

凡部门现有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上不进行人员的返聘和外聘。如在教学工作中本校教师能够承担的课程,原则上不再聘请退休返聘和外聘兼职教师上课,同时,对于教师规定课时量不足的专业聘请退休返聘和外聘兼职教师实施严格控制。

如果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有切实或急迫需要,且部门缺乏相应的人员,可适量聘请符合条件的退休返聘和外聘兼职人员。

三、聘用条件

1.所聘人员应符合岗位需要,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2.所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四、薪酬待遇

1.所聘人员的薪酬以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其中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返聘和外聘人员在此基准上增加200元。此基准薪酬与国家和上海市政策挂钩,相机调整聘用人员的薪酬标准。

2.上述薪酬标准包括所聘岗位的额定的工作量津贴,除此工作量津贴外,原则上不得另行发放其他报酬,如因特殊情况,需另行发放其他津贴的,需以书面请示的形式,提请学校审批。

3.在松江校区工作的返聘和外聘人员,按实际工作的时间,每天发放20元的郊区工作交通补贴。

五、审批程序 1.用人部门申请

用人部门根据需要填写《使用退休返聘人员申请表》或《使用外聘兼职人员申请表》,明确使用退休返聘人员或外聘兼职人员的理由、所聘岗位工作任务内容及要求,并将申请表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2.职能部门审核

教务处、研究生部分别负责对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和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拟聘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核,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所属部门拟聘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核,人事处负责拟聘人员综合情况审核。

3.学校审批

由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4.签订岗位协议。

学校授权用人部门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工作协议书》一式三份,人事处、用人部门、受聘人员各执一份。

六、岗位管理

1.聘用部门应根据岗位职责、任务,以适当方式对其岗位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2.聘用人员每次聘期不超过一年,聘期满后因工作需重新报批。3对违反上级和学校有关法律和规定的返聘和外聘人员,学校有权解聘。

4.若在返聘和外聘期间,本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经聘用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终止返聘和外聘工作,并停发相应的薪酬待遇。

七、附则

1.凡聘用退休返聘人员或外聘兼职人员均需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聘用的,学校不予承担相关费用,同时,由此产生的有关责任,由用人部门自行承担。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其它管理文件中如涉及退休返聘和外聘兼职岗位管理相关条款,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篇:上海对外经贸大学1+3留学师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1+3直通车 老师师资

1、黄源深

教授,博士生导师

我国高等学校英语教学专家,先后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拉特罗布大学和美国宾州大学任客座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曾担任中国澳大利亚研究会会长、中国英语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高校外国文学教学研究会理事、上海翻译家协会副会长等。

2002年11月中澳建交三十周年,他与其间中国驻澳大利亚的七位大使一起,分别获澳大利亚外交部长授予的澳大利亚政府勋章。

2、吴金龙

教授,硕士生导师。

安徽大学外语专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先后在安徽广德中学、浙江财经学院、上海大学工作,曾任上海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1999 年起在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任教。兼任浙江省会计学教育辅导部委员。

1983 年 3 月美国 Ernst & Whinney 公司进修,1991 - 1993 和 1997 - 1998 两次到日本一桥大学作访问学者。

④主要从事财务会计和国际会计的教学和研究。主讲财务会计、基础会计、会计决策及会计专业英语等课程。近年来在《外国经济与管理》、《国际市场》以及《国际商务研究》等重要学术刊物发表《美、德、英三国审计差异研究》等六篇学术论文,出版了《财务一点同》、《香港执业会计师手册》、《财务会计英语教程》三本教材,并主编《现代管理会计学》一书。

3、姚鹏飞

博士,课程负责人

华东师范大学英语硕士研究生学位及公共关系管理第二专业证书,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

就职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务外语学院。目前担任学校全球通用商科人才培养计划全英语实验班课程负责人及大学英语改革学术英语课程负责人。曾担任学校大学英语国家创新实验课程负责人、学院科研助理等职。

曾获得首届“外研社杯”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比赛上海赛区三等奖,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质量奖”、“记功”奖励及“校园新星”提供奖。

④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的身份发表论文五篇,其中双核心一篇;参与编写教材、教辅材料及工具书八本(套),其中主编两本;独立承担并完成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并以骨干成员身份参与个级别大学英语课程教改及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近十项,获得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要教授课程包括:综合学术英语、学术英语写作、综合英语读写、综合英语视听说、雅思写作等。

4、凌学岭 专业讲师

讲授“营销调研”、“运筹学”、“商务统计”、“计算机的商业应用”等课程。曾先后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营销调研与电子商务》、《Internet在营销调研实务中的应用》、《国际贸易活动中的电子商务手段》、《全球经济一体化变革中上海外贸企业生存空间的战略思考》等论文。

5、戴家琪

英语语言博士,英语教学部讲师

2011年参加第二届“外研社杯”全国大学英语教学大赛(综合组)获上海赛区冠军及特别奖,后获全国总决赛三等奖;2013年参加第四届“外研社杯”全国大学英语教学大赛(听说组)获上海赛区冠军及特别奖,后获全国总决赛冠军。辅导学生参加各类英语比赛并多次获得上海市一等奖。

著名英语学习网站“沪江英语”的迈克老师,著有《读名著记单词——迈克英语之词汇力系列丛书:绿野仙踪》。主讲中级口译、口语突破、大学四级、高考写作、寒暑假集训营等课程及其项目。

④本科期间获“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浙江赛区一等奖,并与次年赴新加坡、马来西亚访学,代表中国参加“乐在马来西亚和孟加拉”亚洲大专英语辩论赛。

6、李莅

经济学博士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副教授。

“市场营销学课程全英语教学”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三等奖,主讲课程“市场营销学”被评为2008年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7、ADAM BUCKY(资料过少)

美国人

雪城大学和纽约大学获得社会学传媒学硕士学位,长期从事对母语非英语人群的英语教学工作。

8、Anselm Vermeulen(资料不全)

荷兰鹿特丹商学院高级讲师、教授管理学原理课程

第三篇: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外事礼品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外事礼品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校因公出访和外事接待活动中的礼品管理,参照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国务院133号文)、《上海市市级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沪财行[2014]24号)和 “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外事礼品,为因公外事活动中赠出或收到的礼品。第二条 校级因公外事活动中接受的礼品,受礼人应自觉主动上报国际交流处,经国际交流处登记后,作为学校资产统一上缴学校资产处,由资产处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如收受的礼品中有属于纪检、监察部门规定必须正式报告或上交的,应按相关规定处置。

第三条 外事赠送礼品应该贯彻节约、从简、实用和对等的原则。礼品应当以具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为主。

第四条 出访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确有必要赠送的,应当事先在出访费用预算中明确列明,并经国际交流处和财务处审批同意。

第五条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第六条 外事接待中的赠礼,赠礼对象原则上仅为外方团长夫妇,必要时可包括主要陪同人员,原则上由接待单位赠礼1次,其他单位不得重复赠礼。如外方赠礼,可按对等原则回礼。

第七条 对外赠礼时,如赠礼方或受礼方为正、副部长级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400元;赠礼方或受礼方为司局级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200元;其他人员,可以视情况赠送小纪念品。

第八条 对来访的著名友好人士、社会名流、专家学者,确有必要赠礼 的,可按照正、副部长级人员标准执行。

第九条 校级因公外事活动中所需赠送外方的外事礼品由国际交流处统筹订制、采购和管理。外事礼品相关费用列入外事经费开支范畴。

1.国际交流处根据学校外事工作的需要,依据学校审计、监察、财务等相关规定,提出外事礼品统一制作的请示,经学校相关部门和校领导批准后具体实施。请示内容一般包括礼品的样本、数量、报价、资金来源。按照相关规定,需列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范围的外事纪念品应按规定招投标。统一制作的外事礼品数量一般应能保证两年的使用量,且种类应多样化,价格多层化。统一制作的外事礼品单价原则上分为不超过200元和不超过400元两档,切不宜订制易破损、易受潮、大体积、异形或有强烈气味等不宜运输、携带、保存的物品。

2.因外事工作的特殊性,统一制作的外事礼品无法满足校级外事活动需要时,由国际交流处统筹采购外事礼品,且所采购的外事礼品应物美价廉质优,古朴典雅、富有文化气息,包装完整、大方,体积、重量适中,不易破损,便于携带,便于按照赠礼对象分类赠送。

3.报销所采购的外事礼品,须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的有关报销规定。第十条 外事礼品的领用

1.国际交流处统一制作或采购的外事礼品,主要满足校级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的需要。国际交流处建立外事礼品领用登记表,并安排专人负责领用工作。

2.领用外事礼品时,领用人须完整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外事礼品申领单》,申领单须由申领人签字、申请部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国际交流处专人签字。

3.领用外事礼品后因故未能送出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退回。退回时应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外事礼品申领单》中注明退返数量及种类。第十一条 用于对外赠礼的外事礼品的保管

用于对外赠礼的礼品,由国际交流处负责存放和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保 管工作。

第十二条 在学校各部门或单位开展的外事活动中,在经费出处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参照本办法采购、赠送外事礼品及处置所接受的外事礼品。第十三条 学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人员赠送礼品或接受其赠礼,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

第四篇:退休返聘员工管理规定

北京和协生物制品厂

返 聘 退 休 员 工 管 理 规 定

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1.目地

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继续发挥已达退休年龄人员的专长与经验,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退休返聘员工的管理。3.概念

退休返聘:是指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已办理了退休等手续或年龄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无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返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使其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的一种用工关系。4.职责

4.1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退休返聘申请进行审批。4.2人事行政部

4.2.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退休返聘相关办法,并负责推广实施; 4.2.2根据政策变化与公司发展的需要,定期收集退休返聘的相关意见,完成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4.2.3负责公司退休返聘员工资料的审核工作; 4.2.4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

4.2.5负责对拟返聘人员的社会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详细调查; 4.2.6负责退休返聘协议的签订工作; 4.2.7负责退休返聘人员的资料的存档。4.3各部门战略性员工关系管理 4.3.1负责对本部门退休返聘人员的用工提出书面申请。5.返聘范围与对象

5.1返聘范围:退休返聘适用于公司战略发展所需特殊人才,包括财务类、技术类等岗位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5.2返聘对象:

5.2.1已与我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5.2.2与其他单位办理了退休或内退手续的人员;

5.2.3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6.返聘条件

6.1年龄要求:男性在65岁以下,女性在60岁以下;

6.2从事拟聘岗位工作十年以上,具有拟聘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在该专业有被公认的特长;

6.3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病、高血压及其他心血管等疾病。7.返聘程序

7.1外部公司退休人员的返聘程序

7.1.1空缺岗位需求分析:当返聘范围内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会同用人部门从工作的角度出发,共同协商是否聘用退休人员。

7.1.2退休返聘申报:确定拟聘退休人员的,所在用人部门应填写《返聘人员需求申请表》,报人事行政部。

7.1.3退休人员招聘:根据《招聘制度》,人事行政部对外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初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并依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7.1.4 组织体检

7.1.4.1人事行政部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五官检查、血压心率检查、肝功能检查、结核检查;

7.1.4.2体检应在综合成绩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7.1.5社会调查

7.1.5.1对于体检合格人员,人事行政部应对其进行社会调查。社会调查内容包括:社会关系调查、工作经历核实、职称调查。7.1.5.2社会调查应在体检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

7.1.6通知上岗:人事行政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7.1.7签订返聘协议

7.1.7.1对于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人事行政部应与其签订《退休返聘协议》,以明确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福利待遇等权利与义务关系。7.1.7.2返聘协议应在通知上岗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7.2公司内部退休人员的返聘程序

7.2.1返聘申请:已与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原正式员工,有意愿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可向人事行政部提交《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7.2.2返聘审批:《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其人事行政部报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7.2.3组织体检:对于审批通过人员,人事行政部应组织其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同7.1.4,体检应在审批通过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7.2.4签订返聘协议:对于体检合格的人员,人事行政部应与其签订返聘协议,签订时间要求同7.2.5重新上岗:返聘协议签订后,人事行政部应在2个工作日安排返聘人员重新上岗。

8.退休返聘期限:《退休员工返聘协议》聘用期限为半年。协议期满后视其工作业绩与身体健康状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9.退休员工返聘待遇

9.1薪资构成:基本工资、原工龄工资、岗位补贴等部份组成。9.2薪资标准见《薪资管理办法》。

9.3社会保险: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9.4住房公积金: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住房公积金。9.5商业保险:返聘人员商业保险承保范围:意外保险

9.6补充医疗保险:只有在北京地区缴纳社会保险且正常退休人员能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9.7其他待遇同公司正式员工标准。10.记录与存档

10.1本办法产生以下记录:《人员需求申请表》、《退休返聘协议》、《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

10.2以上记录由人事行政部存档。10.3存档期限见《档案管理办法》。11.附则 11.1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11.2本制度执行部门为人事行政部。11.3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第五篇: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范围

为规范公司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 定义 2.1 返聘人员

本办法中的返聘人员指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但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审批同意,并与公司或公司所属单位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签订了返聘协议的退休职工。3 总则

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各单位不得聘用退休职工。4 管理内容 4.1返聘人员条件

4.1.1返聘人员一定是专业职人员,且属于原固定工身份员工。4.1.2返聘人员原则上曾从事拟返聘岗位工作不少于五年。

4.1.3因在某个项目或在其他工作中承担的任务未完成且公司内没有能够承担该项工作的人员时;因公司内某项技术或工作,目前的人员不具备或未达到承担该项工作的能力时;因公司开发某个新项目或技术,承担该项目的人员因经验、技术缺乏指导时;其他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的,可以实施返聘。

4.1.4返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愿意接受并能胜任拟聘岗位的工作任务。4.2 返聘人员的管理

4.2.1公司所属单位在使用退休职工前须填写《返聘审批表》(见附录A),双方初步达成意向的《返聘协议书》(见附录B)报公司审批。

4.2.2经公司审批同意返聘的退休人员须与公司或由公司所属单位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签订《返聘协议书》后方可上岗,并由公司运营管理处建立返聘人员台帐。

4.2.3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一年一聘,到期自动终止,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确因人员紧缺,返聘期满后需继续使用的,累计返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返聘延期的,聘用单位应再次填写《返聘审批表》报公司审批。聘期中,原则上聘用单位和返聘人员双方均不可随意中断聘期,若确需中止,需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一旦中止,即为终止,便不可再次返聘。

4.2.4聘用单位必须指定人员跟随返聘人员学习专业技能,返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履行导师或师傅的职责。跟随学习人员可以是一个或者多个。运营管理处可以直接安排合适人员跟

随学习。

4.2.5返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4.2.5.1返聘人员的考勤等日常管理由其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

4.2.5.2返聘人员的返聘工资标准根据返聘的不同工作岗位分别确定,其返聘工资标准确定后,不随在职人员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a)工程技术岗位:蓝带及以上带位(含蓝带),为原工资标准的90%;绿带级岗位,为原工资标准的85%;

(b)职能管理岗位:蓝带及以上带位(含蓝带),为原工资标准的85%;绿带级岗位,为原工资标准的80%;

(c)返聘人员月度绩效薪考评比例为60%,参与单位月度、季度、考评,季度奖、年终奖金(慰问金)的核算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d)对返聘人员的事件奖励费用需单独报运营管理处,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2.5.3返聘人员的福利、休息休假等待遇可参照聘用单位相同岗位人员标准,也可由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双方协商确定。相关待遇应在《返聘协议书》中予以明确。4.2.5.4返聘人员在聘用期间的所有工资性费用均计入该单位的工资预算总额。4.2.6由运营管理处统一为返聘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4.2.7各单位违反本办法使用返聘人员的,由总经理直接考核单位领导,进行1000元以上的负激励,并立即终止返聘。5 附则

本办法自二○一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运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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