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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通用制度题库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通用制度题库



第一篇: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通用制度题库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通用制度题库

一、填空题

1.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__________共同缴纳。答案:企业和职工个人

2.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__________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答案:企业年金计划

3.对已划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及其收益,应根据职工在公司系统工作年限(也可自企业年金计划启动后起计)逐步增加归属比例,满__________年后全部归属职工个人。答案:5 4.企业年金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__________,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答案:市场化投资运营

5.在国家有关政策框架内,公司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出台管理制度,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各级单位按照公司统一要求,__________负责企业年金运营管理。答案:分级

6.__________负责制定公司系统企业年金管理制度。答案:国网公司总部

7.__________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年金民主管理,对企业年金的管理运营进行监督,维护职工权益。

答案:国网工会

8.各单位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方案,需提交__________讨论通过。答案: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

9.企业年金信息报告包括__________和日常信息报告。答案:重大事项报告

10.账户管理人应定期以适当方式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变动信息通知__________。答案:职工本人

二、判断题

1.企业年金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可以将工资总额结余用于企业年金缴费。答案:错

2.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答案:对

3.未能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或人工成本较高时,应动态调整企业缴费水平。答案:错

4.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可以在境外投资。答案:错

5.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答案:对 6.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转移到原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设置的集合计划统一管理。答案:对

7.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可以随同转移。答案:对

8.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答案:对

9.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答案:对

10.《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和全资及控股单位。答案:对

三、单选题

1.以下哪项不属于建立企业年金的必要条件()(A)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

(B)能够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具有持续的年金支付能力,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较强;

(C)已建立起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

(D)当年利润总额大于上年利润总额的企业。答案:D 2.()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A)受托人(B)账户管理人(C)托管人(D)投资管理人 答案:A 3.()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A)受托人(B)账户管理人(C)托管人(D)投资管理人 答案:B 4.()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A)受托人(B)账户管理人(C)托管人(D)投资管理人 答案:C 5.()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A)受托人(B)账户管理人(C)托管人(D)投资管理人 答案:D 6.企业缴费应控制在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以内。(A)3%(B)5%(C)6%(D)8% 答案:B 7.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应不低于企业为其缴费部分(不含补偿性缴费)的(),并逐步提高,最终与企业缴费相匹配。

(A)1/2(B)1/3(C)1/4(D)1/5 答案:C 8.企业年金基金实行()方式进行管理。

(A)完全积累、统筹账户(B)完全积累、个人账户

(C)部分积累、个人账户(D)完全积累、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答案:B 9.受托人与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之间是()。(A)信托关系(B)委托关系(C)居间关系(D)经纪关系 答案:B 10.公司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备选范围由国网人资部负责组织选择,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通过绩效评估择优确定后公布。(A)

1(B)2(C)3(D)4 答案:B 11.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年。管理合同应报国网人资部备案。

(A)1

(B)2(C)3(D)4 答案:B 12.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确定委托关系,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管理合同应报()备案。

(A)国网人资部和委托人(B)托管人(C)投资管理人(D)账户管理人 答案:A 13.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个受托人、()个账户管理人和()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A)1、1、1(B)1、2、1(C)

1、多、多(D)多、多、多 答案:A 14.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各单位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调整结果应于调整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报国网人资部备案。

(A)2(B)3(C)4(D)5 答案:D 15.重大事项报告应自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上报,对于文件、合同,应当在收到或者印发、签署后()个工作日内上报。(A)

10、5(B)

5、10(C)

5、5(D)

10、10 答案:B 16.国网新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自()开始施行。

(A)2004年3月1日(B)2004年5月1日(C)2014年5月1日

(D)2014年3月1日 答案:D 17.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领取企业年金。

(A)一次(B)定期(C)两次(D)一次或定期 答案:D 18.()是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A)企业公积金(B)企业年薪(C)企业附加福利(D)企业年金 答案:D 19.公司企业年金制度要与职工个人的()等因素挂钩,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同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保障企业职工未来基本生活需要。(A)岗位、贡献、工龄(B)岗位、贡献、年龄(C)岗位、工龄、年龄(D)贡献、工龄、年龄 20.企业年金属于()保险。

(A)补充(B)社会(C)强制(D)商业 答案:A

四、多选题

1.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包括()。

(A)受托人(B)账户管理人(C)托管人(D)投资管理人 答案:ABCD 2.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

(A)参加人员范围(B)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C)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D)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答案:ABCD 3.企业年金基金由()各项组成。

(A)企业缴费(B)职工个人缴费(C)利息(D)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答案:ABD 4.公司企业年金日常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A)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所属企业数量(B)职工人数

(C)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及其变动情况(D)企业年金管理合同执行情况(E)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和投资收益 答案:ABCDE 5.企业年金基金必须与()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A)受托人(B)账户管理人(C)托管人(D)投资管理人 答案:ABCD 6.企业年金方案应包括参加人员范围,()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等内容。

(A)资金筹集方式(B)个人账户管理方式(C)基金管理方式(D)投资管理 答案:ABC 7.对于企业年金对企业和职工的作用的描述,正确的是()。(A)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

(B)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C)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D)不利于企业的合理避税筹划 答案:ABC 8.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各单位应在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前提下保持管理方式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相对稳定。

(A)依法合规(B)安全增值(C)资产保值增值(D)恪尽职守 答案:ACD 9.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A)依法合规,强化监督。(B)统一政策,分级管理。(C)效率优先,兼顾公平。(D)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答案:ABCD 10.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各单位应及时调整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并报国网人资部备案。

(A)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到期,并且该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不在公司备选范围内的;(B)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被公司暂停或取消其管理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资格的;(C)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职责终止情形的;(D)违反国家关于企业年金治理结构规定的。答案:ABCD

五、简答题

1.符合哪些条件的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各级单位,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答案: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能够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具有持续的年金支付能力,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较强;

(三)基础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2.参加企业年金制度的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 答案:

(一)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义务;

(二)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自愿申请加入企业年金实施方案。本办法实施之前已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单位的职工,符合本条前两款要求且未提出退出的,视同自愿参加。

3.企业年金终止缴费条件的包括什么? 答案:

(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二)职工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职工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四)按照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各级单位员工奖惩等相关规定应终止缴费的其它情况。

4.出现哪些情况下,已划入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及其收益不再归属个人? 答案:

(一)职工违规违纪被开除的;

(二)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职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况。由以上情形产生的未归属权益可用于重新分配。

5.企业缴费划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比例如何确定? 答案:企业缴费划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比例应根据职工对企业经营业绩贡献的大小,结合职工的岗位责任、在公司系统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但企业缴费划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参与企业年金计划职工平均水平的五倍。

第二篇: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发展总战略,全面推进“两个转变”,建设统一的企业文化,促进公司科学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公司统一的企业文化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企业文化传播工程、落地工程、评价工程,全面落实“五统一”(统一价值理念,统一发展战略,统一企业标准,统一行为规范,统一公司品牌)要求,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员工步调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党组决策部署,推动公司科学发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总部层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决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重要事项;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领导开展企业文化传播工程、落地工程、评价工程建设,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决策中心。

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一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履行企业文化建设管理职能。公司各专业部门根据职责承担相应企业文化建设管理任务。

公司分部按照一体化建设要求,协助总部做好管理工作。分部党群工作处履行分部企业文化建设管理职能,分部各专业处室根据职责承担相应企业文化建设管理任务。

第五条 省公司(直属单位)层面

贯彻落实公司党组决策部署,落实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组织所属单位实施企业文化传播工程、落地工程和评价工程,是开展统一的企业文化建设、落实“五统一”要求的责任主体。

省公司(直属单位)成立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负责企业文化建设日常工作。各专业部门根据职责承担相应企业文化建设管理任务。

第六条 地(市)县公司层面

地(市)县公司在省公司(直属单位)组织下,负责具体实施企业文化传播工程、落地工程、评价工程,是落实“五统一”要求的执行主体、实践单元。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七条 实施企业文化传播工程

1.开展企业文化宣传。构建统一的企业文化传播平台,组织开展统一的企业文化宣传工作,宣传建设和弘扬统一的企业文化的重要意义、基本内涵和“五统一”要求。深入开展企业文化主题实践活动,大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讲诚信、讲责任、讲创新、讲奉献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员工自觉实践统一的企业文化。2.开展企业文化培训。把统一的企业文化培训工作纳入公司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培训中心(党校)的作用,对各级领导干部、全体员工开展企业文化培训。

3.开展企业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建设统一的企业文化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建设统一的企业文化,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满足广大员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4.开展品牌传播。推进企业文化环境建设,在办公、会议、生产营业窗口和施工等场所,弘扬公司统一的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开展“国家电网”品牌传播,在公司与政府、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间建立价值认同基础上的信任关系,为公司发展构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5.开展传播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公司统一组织重点项目建设,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员工)原则,实行项目化管理,打造传播公司统一的企业文化的优秀产品。

第八条 实施企业文化落地工程

1.推进执行力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践行统一的企业文化。坚持以统一的企业文化塑造人、引导人、凝聚人、激励人,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培育一支政治素质好的领导班子队伍,专业素质强的管理者队伍,文明素质高的员工队伍,提升执行力、创新力和战斗力。

2.推进激励体系建设。把统一的企业文化作为干部选拔使用、人才招聘、薪酬管理和评选各类先进典型的标准之一,把建设和弘扬统一的企业文化落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内容。

3.推进制度建设。把统一的企业文化融入企业标准和规章制度建设全过程,贯彻执行公司统一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及时清理和修订不符合统一的企业文化要求的规章制度。

4.规范员工行为。推进企业伦理道德建设,恪守公司员工守则、基本礼仪规范和“三个十条”等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落实公司社会责任准则,推进社会责任管理实践,建设和谐企业。

5.开展落地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构建科学的“三集五大”管理体系,实行审核管理,开展项目督导,抓好落地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确保统一的企业文化融入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第九条 实施企业文化评价工程

1.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业绩考核。落实公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做好企业负责人企业文化建设业绩考核工作。

2.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动态评估。根据公司统一的企业文化要求,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动态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3.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和管理评选表彰。按做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案例的评选工作。

第四章 管理措施

第十条 实行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管理 省公司(直属单位)落实公司建设统一的企业文化规划和工作计划,根据公司工作计划,编制企业文化建设阶段性工作实施意见和专项方案,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督导与检查

严格实行规范管理,抓好统一的企业文化建设督导检查工作。公司总部(或分部)按照统一的企业文化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对省公司(直属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省公司(直属单位)落实公司建设统一的企业文化工作要求,对所属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所属单位按照统一的企业文化要求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实行企业文化建设重大事项报告与审批

省公司(直属单位)组织大型企业文化活动,编印企业文化论文集、案例集、画册和教材,参加企业文化会议、研讨交流及评奖活动等,须按程序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报送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信息

省公司(直属单位)按照公司要求,及时报送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信息,做好地(市)县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信息交流工作。

第五章 管理流程

第十四条 企业文化传播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流程

省公司(直属单位)提出传播工程重点项目立项申请;公司审核批准后,省公司(直属单位)组织地(市)县公司等开展项目建设;项目期满,省公司(直属单位)提出结项申请; 公司总部(或分部)评审结项、组织项目推广交流(详见附件1)。第十五条 企业文化落地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流程

省公司(直属单位)申报落地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公司审核批准后,省公司(直属单位)组织地(市)县公司等实施;公司总部(或分部)督查指导;省公司(直属单位)总结提升成实践案例,择优上报参加公司优秀案例评选(详见附件2)。

第十六条 企业文化评价工程业绩考核管理流程

省公司(直属单位)组织地(市)县公司开展自查;公司总部(或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公司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拟定考核意见;公司审定(详见附件3)。

第六章 考核奖惩

第十七条 企业文化建设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动态评估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八条 企业文化建设考核从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开展企业文化传播工程、落地工程和评价工程等四个方面进行(详见附件4)。考核结果纳入公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

第十九条 公司对企业文化建设业绩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 公司对违反统一的企业文化建设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十二条 直属单位、海外企业可根据业务特点,依据本办法制定落实统一的企业文化要求的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知识题库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知识题库

必须熟记的:

1、企业宗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简称“四个服务”)

2、企业精神:努力超越,追求卓越

3、企业理念: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

4、核心价值观:诚信、责任、创新、奉献

5、奋斗方向: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建设国际一流企业

6、企业文化“四统一”:统一的核心价值观、统一的发展目标、统一的品牌战略、统一的管理标准

应该掌握的:

7、战略目标:把国家电网公司建设成为“电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的现代公司(简称“一强三优”)

电网坚强是发展的基础,资产优良反映发展的能力,服务优质展现发展的形象,业绩优秀体现发展的成果。

8、战略实施:“两个转变”——转变公司发展方式(实行“三集五大”),转变电网发展方式(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9、战略重点:“一特四大”电网发展战略;“一流四大”科技发展战略;人才强企战略;国际化战略;资本运营战略;市场开拓战略;企业文化战略。

10、工作思路:抓发展、抓管理、抓队伍、创一流(简称“三抓一创”)

11、发展要求: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内强素质(安全素质、质量素质、效益素质、科技素质、队伍素质)

外树形象(认真负责的国企形象、真诚规范的服务形象、严格高效的管理形象、公平诚信的市场形象、团结进取的团队形象)

12、“三集五大”:

三集:人力资源、财务、物资集约化管理;

五大: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生产、大营销体系

13、国家电网公司社会责任观:发展公司、服务社会;以人为本、共同成长

14、安全理念:相互关爱,共保平安

15、服务理念:真诚服务,共谋发展

16、管理理念:集团化、集约化、精益化、标准化

17、廉洁理念:干事、干净

18、SG186工程: 国家电网公司一体化企业级信息集成平台、八大业务应用、六大保障体系

19、SG—ERP:国家电网公司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20、“三节约”:节约一分钱、节约一张纸、节约一寸导线

21、“三个百分之百”:人员、时间、精力

22、“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重特大设备损坏事故

23、国家电网公司特色品牌 奥运会、世博会、特高压、智能电网

24、国家电网公司“四化”:集约化发展、集团化运作、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

25、国家电网公司深入推进“四统一”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

适应国家电网公司改革发展新要求,围绕“一条主线”;坚持“一个融入” ;加快“两个推进” ;实施“三大工程”;实现“四个促进” ,为公司和电网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26、围绕“一条主线”

建设以国家电网公司基本价值理念体系为核心、以“四统一”为基础的优秀企业文化。

27、坚持“一个融入”

把国家电网公司基本价值理念体系全面融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28、加快“两个推进”

加快推进企业文化“四统一”主题实践活动,加快推进“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

29、实施“三大工程”

实施企业文化精品工程、落地工程和评价工程; 30、实现“四个促进”

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公司党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公司管理效率效能的提高,促进“国家电网”品牌价值和公司整体形象的提升,为公司和电网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31、“四统一”企业文化建设要坚持的“四项原则”

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全员参与,重在建设、突出特色,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32、融入中心、服务大局

把国家电网公司基本价值理念体系落实到公司中心工作之中,紧密结合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实际,凝聚力量,激励斗志,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提供精神动力与文化支撑。

33、以人为本、全员参与

广大员工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主体,要坚持把尊重人的个性、激发人的潜能、实现人的价值作为立足点和落脚点,把员工的个人发展目标与企业愿景结合起来,实现企业与员工和谐共进、共同发展。

34、重在建设、突出特色

企业文化“四统一”工作重在过程,既要严格贯彻“四统一”要求,又要在企业文化建设的具体实践中探索创新落地的途径、方法、载体,做到共性之中有个性特色。

35、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企业文化“四统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既要制定长远规划,又要制定实施规划;既要有总体规划,又要有各个部门、单位的落实计划,实行目标管理,有序推进。

36、开展“四统一”企业文化建设体任务

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强化思想认识。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文化活动,增强企业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分析查找问题,实施企业文化落地工程。推进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塑造统一的“国家电网”品牌形象。融入公司中心工作,实施企业文化落地工程。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实施企业文化精品工程。

37、企业文化“四统一”工作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考核,实施企业文化评价工程。

38、国家电网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四统一”主题实践活动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的党组的决策部署,以国家电网公司基本价值理念体系为核心,以“四统一”为基本要求,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和典型示范,深入实施“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强化目标管理和开展管理标准化建设,在全体员工中强化“一个国家电网”观念,增强“我是国家电网人”意识,展示“国家电网”品牌形象,促进公司科学发展

39、国家电网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四统一”主题实践活动基本要求

价值观统一、发展目标统一、品牌战略统一、管理标准统一 40、国家电网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四统一”主题实践活动总体安排

一是认真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分析查找问题。

41、国家电网公司“三个十条”: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十个不准”、“三公”调度“十项措施”

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1.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2.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3.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5.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6.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7.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8.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9.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10.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三公”调度“十项措施”:

1.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遵守《电力监管条例》,每季度向有关电力监管机构报告“三公”调度工作情况。

3.颁布《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工作管理规定》,规范“三公”调度管理。

4.严格执行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科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5.统一规范调度信息发布内容、形式和周期,每月10日统一更新网站信息。6.建立问询答复制度,对并网发电厂提出的问询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完善网厂联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网厂联席会议。8.聘请“三公”调度监督员,建立外部监督机制。

9.建立责任制,严格监督检查,将“三公”调度作为评价调度机构工作的重要内容。

10.严肃“三公”调度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

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1.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2.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3.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4.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5.不准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6.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7.不准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8.不准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9.不准工作时间饮酒。

10.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42、2010年全省行风建设主题: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

43、省公司“十六字”工作要求:循规为纲、强基为本、务实为要、创效争先(简称“三为一争”)

44、省公司提出树立“五种观念”:一是安全第一的观念;二是品牌服务的观念;三是依法治企的观念;四是改革创新的观念;五是效益效率的观念。

45、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46、“三个建设”: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队伍建设

47、“四好”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

48、“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49、学习型“四强”党组织: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

50、“四优”共产党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

51、优质服务中的四个“服务”、四个“追求”和四“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社会发展,是公司发展的使命和根本目的。要坚持服务理念追求真诚,服务内容追求规范,服务形象追求品牌,服务品质追求一流,推进服务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和人性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四篇: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

制度编号:GZ/ RL 010-2015 施行日期: 2015-01-01

XXXXXXXXX公司 企业年金实施办法

发布文号:XXXX〔2015〕22号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规范和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根据《XXXXXXXX》,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及所属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全部员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四条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制度,统一管理;

(二)企业缴费分配体现公平,兼顾效率;

(三)规范统筹外养老项目,实现新老制度平稳过渡;

(四)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调整企业年金缴费水平;

(五)企业年金基金集中规范管理,安全运营,稳健增值。

2司人力资源处审批备案。

(二)员工符合参加企业年金条件,自愿不参加企业年金的,须提出申请,并填写《不参加企业年金声明》,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人力资源处审批备案。

第十一条 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死亡、出国(境)定居、自动离职、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自动退出企业年金。

第四章

资金筹集

第十二条 企业年金资金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按上工资总额的5%提取,从成本中列支。企业缴费基数要与实际纳入实施人员范围相一致。

个人缴费按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由公司在本人税前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其中,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为2%。公司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统一调整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

第十三条 员工当月无薪,当月暂停个人缴费。个人缴费暂停期间,不参与企业缴费向个人账户的分配。

员工因个人原因造成缴费中断的,中断期内不参与企业缴费向个人账户的分配。恢复个人缴费时,不得补缴。

非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缴费中断的,员工在恢复个人缴费时,可以补缴。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亏损以及未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时,停止下一企业缴费。

企业缴费停止期间,员工个人缴费同时停止;公司恢复企业缴费时,员工个人缴费同时恢复;停止期间的企业和个人缴费均不得补缴。

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按月将企业缴费和员工个人缴费进行统计,并报公司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汇总后,提交公司财务处;公司财务处统一缴至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

第十六条 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后,可以自愿书面申请暂停个人缴费,须填写《自愿暂停企业年金个人缴费申请》,经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审核,并报公司人力资源处审批备案。

员工自愿暂停个人缴费一年后又自愿恢复个人缴费的,须提交《自愿恢复企业年金个人缴费申请》。同时恢复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暂停期间的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均不得补缴。

第五章

账户管理

第十七条 企业年金账户包括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额、企业缴费计入额及其对应投资运营收

6权益年限满9年不满10年的,享有90%的所有权益。未归属员工个人的所有权益归入企业账户。

(三)权益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员工,享有企业缴费计入额及其收益的全部所有权益。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之间工作调转,其个人账户随同转移,资金全额划转。

第二十二条 员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到其他企业就业且该企业已建立企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按照本人的权益年限确定的所有权益转移。

第二十三条 员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尚未就业或新就业企业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按照本人的权益年限确定的所有权益保留,保留账户继续投资运营。保留账户由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具备条件时按规定转移或领取。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权查询其个人账户有关信息。第二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时,个人账户自行注销。

(一)个人账户按规定转移的;

(二)个人账户积累额按规定全部领取完毕的。

第六章

待遇支付

第二十六条 2007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退休的员工,不享受集团公司离退休生活补贴,改发集团公司过渡年金。具体办法参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其权益年限确定个人账户所有权益。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根据本人选定金额按年领取,余额继续投资运营。个人账户领取金额与集团公司过渡年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 员工在退休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按个人所有权益确定的金额,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员工在退休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第二十九条 员工出国(境)定居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其个人账户资金按个人所有权益确定的金额可一次性领取。

第三十条 退休、出国(境)定居按年领取的,首次申请领取金额不得超过其个人账户归属本人资产的95%。

第三十一条 不符合领取条件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不得提前领取。

第三十二条 自2014年1月1日起,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集团公司指定的托管人代扣代缴。

第七章

管理监督

第三十三条 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员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运营收益等组成。

第五篇: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

申请备案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企业协商首席代表:

职工协商首席代表: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总则.......................................3参加人员范围...............................4资金筹集...................................5 账户管理..................................6基金管理...................................9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9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12组织管理和监督............................13附则......................................162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一)为了建立多种分配和奖励机制,稳定员工队伍,发挥激励作用;

(二)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条 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一)《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六)《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第三条 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

(二)充分体现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

(四)适时调整的原则。第二章 参加人员范围 第四条 年金计划参加人数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 人将加入企业年金计划。

第五条 企业职工加入的条件。

(一)在本计划实施有效期内与我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公司实际工作超过一年的在岗在职员工(根据企业实际,具体人员范围企业自己确定);

(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

(三)自愿参加。第六条 参加人的权利。

企业年金计划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达到法定企业年金领取条件时,计划参加人或其受益人可享受个人账户内余额的权利;

(二)对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信息的知情权。第七条 参加人的义务。企业年金计划参加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授权公司按时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

(二)及时向本计划受托人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的变动情况。第三章 资金筹集

第八条 企业所有制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条 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

(一)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公司和参加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从以下渠道列支:

享受国家、政府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的5%的比例列入成本;税收优惠政策以外的部分,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工资基金结余、奖励基金等渠道列支。

(二)计划参加人个人缴费,由公司从其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十条 企业缴费。

企业缴费总额= 企业上工资总额×5%。

以后企业年金中的企业缴费水平,可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来调整,总体水平不超过本企业上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企业缴费部分分配至计划参加人个人账户的金额=企业缴费总额*员工工资系数 其中工资=基准工资+绩效工资,员工工资系数由人力资源部定期根据员工考核结果予以调整。

第十一条 个人缴费。

(一)个人缴费金额=企业为其缴费部分*50%。

(二)计划参加人在退出本计划后,可以停止履行本计划约定的缴费义务,企业为该参加人的缴费也同时停止;计划中止后,企业可以停止履行本计划约定的缴费义务,计划参加人也有权停止个人缴费。

第十二条 缴费上限。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公司上员工工资总额的1/12,公司和计划参加人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员工工资总额的1/6。

第十三条 缴费方式。

企业缴费部分采取年缴的方式,个人缴费部分采取公司按月代扣,按月缴纳的方式,公司将应缴的公司和计划参加人个人缴费款项直接足额汇至受托人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第四章

账户管理 第十四条 账户建立。

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下设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个人账户项下分别记录企业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企业缴费部分记录计划参加人所属的公司划入计划参加人个人账户的部分及其投资收益、余额等信息;个人缴费部分记录计划参加人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余额等信息。

企业账户用于归集企业缴费所产生的未分配到计划参加人个人账户的企业年金权益,即未归属权益。未归属权益产生的资金通过企业账户可以进行重新分配。

由受托人选择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以本计划所建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开立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

第十五条 个人账户变更。

计划参加人变动工作单位且参加新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时,该计划参加人的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及企业缴费归属部分可以转移至其所加入的新单位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人中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个人账户的转移和注销。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计划参加人的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及企业缴费归属部分可由本计划的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待具备条件时予以转移,或待其本人符合本计划规定的享受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条件时领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累积额:

(一)计划参加人未参加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

(二)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计划;

(三)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系统不健全;

(四)其他由于新就业单位的原因而无法转移个人账户的情形;

(五)计划参加人在升学、参军、失业期间;

(六)本计划中止时。

计划参加人具备以下情形的,其个人账户注销:

(一)计划参加人领取完其个人账户余额后;

(二)计划参加人在退休前死亡或在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未支付完之前死亡,并且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全部领取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

第十七条 账户管理。

账户管理人负责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的日常维护与更新,包括以下工作:

(一)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的记账;

(二)企业缴费在个人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

(三)定期进行投资运营收益在个人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

(四)企业账户中未归属权益的归集和投资收益分配的处理;

(五)与受托人、托管人的核对工作;

(六)与个人账户相关的其他资料的日常更新。

在计划参加人对计入其个人账户资产享有支配处分的权力之前,计划参加人不得利用计入其个人账户的资产私自进行交换、转让、抵押、质押等活动。

第十八条 企业账户的处理 计划参加人离职收回的未归属权益及企业提取未分配的部分全部进入企业账户,未归属权益产生的资金由企业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基金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年金的组成。

(一)企业缴费;

(二)职工个人缴费;

(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与受托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一条 基金分配。

企业年金基金产生的投资收益按照份额数分配,通过该投资组合单位价格的变化进行计量。

第六章 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 第二十二条 支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计划参加人,可以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

(二)因病、残等原因,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办理因病退休(职)手续;

(三)在退休前身故;

(四)出境定居。第二十三条 申请程序。

由计划参加人本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行政部门递交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相关申请经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受托人或账户管理人,核实无误后,由受托人指令托管人发放年金待遇。

第二十四条 支付方式。

符合第二十二条第(一)、(二)项条件的计划参加人,年金待遇按个人账户积累额(含投资收益)计发,计划参加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转入商业保险年金,由受托人指令托管人向受益人按照约定方式支付年金待遇。如果计划参加人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由指定受益人或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全部余额。

符合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条件的计划参加人,其年金待遇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符合第二十二第(四)项的计划参加人,其年金待遇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

第二十五条 权益日和权益归属。

个人账户中计划参加人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部分全部属于受益人本人所有。但企业为计划参加人的缴费及投资收益部分的归属权益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归属权益为100%;

1、依法办理退休、提前退休、内部退养以及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且办理了相关手续的计划参加人;

2、计划参加人在岗死亡的;

3、取得出境定居有关批准的;

4、劳动合同到期,由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归属权益为0%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帐户中企业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全部由公司收回并计入企业帐户中,个人缴费及投资收益部分归属本人;

1、按照以下相关奖惩管理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况者;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并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者;

。。。。(根据企业实际,内容自定)

2、劳动合同期未满,计划参加人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期已满,企业提出续签合同但计划参加人拒绝签订的;

4、计划参加人自愿退出本计划的。第二十六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

计划参加人可以在计划申请表中以书面形式指定受益人作为本人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财产的继承人。计划参加人可以随时撤回或修改指定。修改指定时,需填写一份重新指定受益人申请表,由其本人或由企业代交至受托人。

第七章 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企业中止缴费的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企业可停止缴费:

(一)企业经营亏损;

(二)破产、兼并或重组;

(三)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反对继续实施企业年金方案;

(四)企业年金方案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判定为无效;

(五)企业认为其他有必要的情况。第二十八条 职工个人中止缴费的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计划参加人应停止缴费,计划参加人停止缴费的,企业对应缴费同时停止:

(一)当其劳动合同未满就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当其劳动合同未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就自动离职的;

(三)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职工自愿提出申请不参加企业年金制度的;

(五)其他。

第二十九条 中止缴费后企业年金的处理。

如出现第二十七条企业中止缴费条件的前三种,处理方式是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与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均归属计划参加人,如本企业年金方案被司法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裁决为无效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按法律法规裁决结果处理或返还企业;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返还计划参加人。

第三十条 计划退出。

计划参加人可退出本计划,退出时须向公司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退出文件,计划参加人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归属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未归属个人的部分及其收益进入企业账户。

第八章 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设立程序。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设立的基本程序是:企业集体协商双方协商制定企业年金草案,提交集体协商会议讨论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和工会章,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本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采用信托管理模式,受托人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三条 基金管理合同。

本计划所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全权委托受托人进行受托管理,并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委托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人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并签订托管合同;委托具备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资格的投资管理人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并签订投资管理合同;委托具备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资格的账户管理人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服务,并签订账户管理合同。

第三十四条 计划管理内容。

受托人有权获得所有计划参加人的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参加本计划的起止时间等。

受托人选择托管人,并委托托管人依法开立受托财产托管账户,以接受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款项。

托管人负责基金财产的归集、保管、监督、清算、核算与估值。监督投资管理人是否按照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进行运作。

受托人负责根据相关法规制定投资策略和战略资产配置。投资管理人负责在投资策略的指导下以及在受托人和托管人的共同监督下进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日常投资管理。

第三十五条 管理费用。

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收取的受托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从本计划所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列支,具体比例根据《×××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执行。账户管理人收取的账户管理费由公司另行支付,具体金额根据《×××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检查监督机构。

本计划的设立和执行受集体协商双方监督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第三十七条 信息披露。

计划参加人有权对如下事项进行查询:

(一)个人账户余额;

(二)个人信息的基本情况;

(三)本计划所建立的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情况;

(四)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其他信息。第三十八条 资料获取。

计划参加人有权获得下列有关本计划的资料:

(一)企业年金方案正式文本;

(二)计划参加人退出本计划的回复及企业缴费部分的权益确认书。

(三)账户管理人每年发送的企业年金账户余额对账单。第三十九条 争议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经职代会通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公司和计划参加人如对本计划的章节条款产生歧义或发生纠纷时,由企业与计划参加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修改企业年金方案的条件。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企业年金方案应进行修改:

(一)根据企业盈利情况,适时调整企业缴费比例,但不超过企业上工资总额的1/12;

(二)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提议进行企业年金方案的修改;

(三)企业年金方案的某些条款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判定为无效;

(四)其他。

第四十一条 修改企业年金方案的程序。

(一)企业集体协商双方协商修改企业年金方案;

(二)修改后的方案提交集体协商会议讨论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和工会章,并通过职代会审议;

(三)重新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四)书面通知有关方面。

第四十二条 企业年金方案中止的条件。

符合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条件之一的,应中止执行企业年金方案。

第四十三条 企业年金方案中止的程序。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人和受托人。

第四十四条 企业年金方案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第四十五条 企业年金方案自方案通过备案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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