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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备案、年检流程及手续

分公司备案、年检流程及手续



第一篇:分公司备案、年检流程及手续

工商备案、营业执照年检

办理流程(供参考)

此办理流程仅针对北京地区工商备案及营业执照年检,其他地区相关办理流程以当地机关政策为准,以下为在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注册的分公司办理备案、年检之流程。

工商备案

1、准备资料:

(1)北京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张;(2)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张;(3)北京分公司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张;(4)北京分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张;(5)北京分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张;(6)北京分公司租房协议、房租发票复印件;(7)北京分公司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8)北京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独立核算企业需携带);

2、备案流程

(1)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到公司注册地所属工商所进行备案;(2)按要求填写分公司基本备案信息;(3)资料核准无误后现场完成备案手续;

3、联系方式:

备案部门:注册地所属工商机构

营业执照年检

1、准备资料:

(1)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的《年检报告书》(具体形成方式见年检流程);(2)北京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副本的提交正本);

(3)隶属企业上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隶属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营业执照主体企业印章);

(4)北京分公司财务报表(独立核算企业需提供);(5)北京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2、年检流程

(1)企业备案登记后,登录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网站,点击页面右侧“年检验照”,页面跳转至北京市工商局网上年检、年报、验照系统,在左侧功能列表中选择企业年检,页面跳转至用户登录界面,点击“在线注册”,设置密码后登录;

(2)按北京市工商局网站提示,按步骤填写北京分公司基本信息,信息填写完成后自动生成《年检报告书》;

(3)打印《年检报告书》,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北京分公司公章、财务章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

(4)年检所需资料准备完成后,到“注册地所属工商所”现场提交资料办理年检手续;

或将上述材料(不含营业执照)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注册地所属工商所,自邮寄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查询年检结果,待年检通过后可根据需要到年检承办单位加盖戳记;

此处建议采用现场提交资料的方式,现场确认资料无误即可加盖年检戳记;采用邮寄方式审核周期相对较长,且资料审核通过后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工商所加盖戳记。

以上供参考。

第二篇:分公司营业执照年检流程(最终版)

由于分公司年检时需提交总公司年检后的执照复件,所以,总公司没年检分公司就无法通过年检。

分公司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1)年检报告书;

可在在中国企业登记网上可下载到表格 http://qyj.saic.gov.cn/ 共3页的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

A登记事项情况

B.登记事项情况(续)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可在中国企业登记网上可下载到表格 http://qyj.saic.gov.cn/只有一张

(3)营业执照副本;

(4)总公司已经年检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已过期失效的,不再提交,在年检报告书中注明,同时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收费标准:

检验费50元。

第三篇:顺义分公司手续办理流程

每个阶段所需材料:(目前需起名,然后办理第一步核名)

步骤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工商局)-----一个工作日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需盖总公司公章);《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2、分支机构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时应当提交其所从属企业的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步骤二: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工商局)----五个工作日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加盖公章)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骑缝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步骤三:刻章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公安局特行科及制定刻章机构)

1、企业分支机构应提交企业单位介绍信

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刻制项目部公章:需另持职能部门批准立项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步骤四: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质量技术监督局)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应提交上级单位代码证复印件(需年审)(加盖总公司公章)

3、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5、单位公章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步骤五:统计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区统计局)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3、从业人员()人,其中女性()人

4、上营业收入()千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5、上资产总计()千元

6、资质等级证书(限建筑业、物业管理业和房地产业)

步骤六:税务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国税、地税)

1、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办税人员会计资格证书复印件

5、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代码证书(副本)、章程、验资报告(或入资单)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总公司公章);成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必须注明财务为独立核算)

第四篇:分公司注册及资质备案流程

分公司注册流程

一、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1、提交材料:

①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② 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办理时限:工商局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2、工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网站公开

办理时限:材料受理之日起,10日内颁发核准通知书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提交材料

①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司公章)② 总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③ 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④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⑥ 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⑦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⑧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办理时限:工商局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2、工商局颁发分公司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材料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颁发营业执照或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三、分公司设立登记需“深圳市绿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材料:

1、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证照

2、总公司章程

3、总公司营业执照

4、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公章

外埠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流程

一、提供材料

1、外埠企业入苏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备案登记表(本表);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在本地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5、在苏从事物业服务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6、企业注册地地级市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注:无违反住建部物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13项规定,由深圳住建局盖章。

7、总公司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管理项目的证明(需有效期内,复印件,核原件)

8、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办理时限:材料完全符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二、三、同时作网上备案

住建局备案登记表上盖章后即完成备案。一级资质备案需“深圳市绿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材料:

1、“深圳市绿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4、企业注册地地级市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5、总公司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管理项目的证明原件

6、公章

第五篇:在深圳注册分公司流程手续

在深圳注册分公司流程手续

在深圳注册分公司流程手续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8)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9)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11)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2)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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