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0 177号 海岸花园 用海申请 预审意见 省海洋局
唐曹城投〔2010〕177号
关于曹妃甸国际生态城海岸花园项目
海域使用预审意见的请示
河北省海洋局(国土组、市海洋局,共计三份申请):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住房条件也表现得日益迫切。海岸花园项目优越的地理位置、完善的市政配套设施以及项目法人单位的雄厚实力,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在曹妃甸建造一个集人文环境、建筑艺术科技含量于一体的现代化商住小区,可以迎合较高层次品味且对生活居住质量有较高要求的一批消费群体,以吸引全国各地,尤其是北京、天津等地的有识之士来此投资置业,以提高曹妃甸的知名度,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曹妃甸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海岸花园的建设是为了满足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生产力布局调整和经济发展的需求,适应曹妃甸示范区的开发建设,不仅能够提升曹妃甸生态园区的形象和品位,还能完善城市功能,树立对外良好形象,充分展现了曹妃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对于影响和带动内陆地区的开发开放,推动东西部地区的互利合作,加速环渤海地区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海岸花园项目位于新港大道东段南侧。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7.2403公顷。其中:建筑占地面积3.2716公顷,绿化用地面积6.5432公顷,商业及配套建筑面积9814.8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88333.74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33599.21万元,预计20个月内建成。
本项目建设理由充分,符合国家政策,社会效益显著。此项目委托青岛环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制作海洋环境报告表;委托中国海洋大学进行海洋动态监测。
该项目申请用海面积17.2403公顷(258.6亩),特申请海域使用预审意见,请予审查。
唐山曹妃甸国际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7日
主题词:生态城海岸花园 海域使用 预审意见 请示 唐山曹妃甸国际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7日印(共印2份)
第二篇:整理用海预审工作资料
整理用海预审工作资料
1、办理条件:
①到发改部门取得立项批文(或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或者到地方政府取得支持性函件;
②到规划部门取得项目符合当地规划的意见函
③到港口部门取得岸线使用批文或预审项目(码头项目)
2、用海预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申请用海预审请示;
②发展和改革部门立项批复或备案材料;
③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
④海域使用勘测定界报告书:须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采用84经纬度坐标系; ⑤图件:海域使用勘测定界图、位置示意图、项目用海现状图;
⑥相关的资信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受理机关需核对原件)等;
⑦项目简介;
⑧涉及岸线前置审核意见。
申报材料(福建省建设项目用海预审)
1、用海预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2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拟用海位置、拟用海面积、用海类型、海域用途、项目建设的意义、投资规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项目生成文件,包括:立项文件(或发改部门的支持性文件)、项目协议书(或合同)等,各1份
3、规划部门的规划符合性文件1份
4、项目涉及专项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的,需提供有关部门的书面意见1份,如:港口管理部门的岸线使用文件等
5、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或乡镇政府的书面意见1份
6、县级海洋部门的预审意见1份
7、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A4)各1份
3、审批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审核——批复(国家核准项目最终国家海洋局复函批准)
4、建设项目需要填海造地的,必须取得填海造地计划指标,申请程序如下:
1、海域使用预申请;
2、海域使用预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概况、项目用海的区位、范围、拟申请用海面积、期限、用途等内容和申请海域坐标图);
3、拟建项目平面布置图;
4、其他材料。
注: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的项目用海,由海域使用申请人向国家海洋局提出申请。
5、项目用海预申请(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由海域使用申请人向省海洋渔业厅提出项目用海预申请,提交如下材料:
1、海域使用预申请;
2、海域使用预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概况、项目用海的区位、范围、拟申请用海面积、期限、用途等内容和申请海域坐标图);
3、其他材料。
6、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需要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向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港口岸线使用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一)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申请表样式,由交通运输部统一规定);
(二)申请人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
(四)海事、航道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的意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篇: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申请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申请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我院整体迁建项目是为满足我县及周边县市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符合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符合新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纲要的要求、是将新河县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区域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的中医医院的现实需求和实现新河县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实施方案-10113工程中27个民心工程之一(中医医院搬迁项目)的具体落实。该项目已经新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和我县相关部门同意。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
项目拟选址新河县城内富强街以西、迎宾街以东,堂阳路与北环路中间。该地块南北长180米、东西宽150米占地面积27000平方米折合40.5亩。土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地块为政府划拨。依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特向贵局申请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
特此申请。
大新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第四篇:003关于金碧海岸花园5-8、12-15号楼工程索赔的函
广州市金辉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金建[5-
8、12-15]-00
3关于金碧海岸花园5-
8、12-15号楼工程索赔的函
佛山市南海新中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承建的金碧海岸花园5-
8、12-15号楼工程在地下室结构施工过程中,由于桩检测不合格,需扩大抽检范围并对不合格的桩进行处理。我司于2007年11月10日至2007年12月11日被迫停止施工,我司根据合同协议书第九条的约定先后发函向贵司提出索赔诉求(金建[2007]144号)及对贵司的回函([0.14]-20-函-003)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金建[2007]152号)。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1月8日,由于12-15号楼的桩基须做二次检测,12-15号楼被迫再次停工。两次停工造成我司大量人员窝工、材料机械闲置。为此,我司于2008年1月28日再次向贵司提出了相关费用索赔的诉求(金建[2008]11号)并提交《金碧海岸花园5-8号楼工程地下室工程索赔报表》、《金碧海岸花园12-15号楼工程地下室工程索赔报表》、《金碧海岸花园5-
8、12-15号楼工程地下室停工概况表》、《金碧海岸花园5-8号楼工程地下室停工人员、机械资料》、《金碧海岸花园12-15号楼工程地下室停工人员、机械资料》请贵司确认,但至今为止我司仍未收到贵司任何的书面回复。
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21.1款第(16)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施工需要而向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发出的函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监理工程师、发包人须在七个工作日内(该时限为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共有的时间)回复,逾期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因此我司认为贵司已接受我司的费用索赔申请。
谨此函达
广州市金辉建筑置业有限公司2008年6月20日
第五篇:[2012]04号 关于办理《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意见》的申请
中宁县宁宝红枸杞制品有限公司文件
中宁宁宝红发[2012] 04号
关于办理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申请
中宁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中宁县宁宝红枸杞制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是本公司与澳门德祥洋行共同合资新建的集生猪屠和肉联加工为一体的高标准、现代化的肉制品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占地180亩,计划用两年半时间,总投资9670万元,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投资6000万元,建设重点是:日屠宰1000头出口生猪及全套生产线,力争2013年5月试车投产;二期建设投资3670万元,建设重点为:肉食熟制品和生猪屠宰副产品及火腿肠加工生产线,计划于2014年5月建成投产。
项目建设主要依托当地年饲养生猪35万头的养殖规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将产生巨大社会效益的丰厚的经济回报。项目建设既填补了宁夏无出口生猪屠宰加工和出口肉类产品的空白,也为中宁乃至宁夏养猪业的发展增加了后劲,对推动和加快我县生猪产业化发展,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水平,促进农村、农民增收都有着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生猪养殖、屠宰及污水排放都能够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达标排放,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的环境效益。项目建成后,一年内便可达产达效,实现年屠宰、加工优质商品猪35万头,实现年新增产值3亿元,新增5000万元。同时,项目建设将延长当地生物环保生猪养殖的产业链条,产业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并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270个,带动农民增加养殖收入7亿元。企业也将如虎添翼,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未来。
目前,该项目已被县政府正式规划在中宁县新水农产品加工园区西区,经发改委批准备案,环评报告已批复下达,并报请中宁县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入园建设,现申请贵局办理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以帮助企业尽快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宁县宁宝红枸杞制品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生猪屠宰项目 建设用地 预审意见 申请 中宁县宁宝红枸杞制品有限公司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