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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及其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5篇范文

投标保证金及其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5篇范文



第一篇:投标保证金及其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投标保证金及其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一、支付流程

1、投标保证金支付及合作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

分公司出纳制用款申请单→分公司主办会计、经营人员审核签字/如分公司经营人员驻外必须电话确认→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分公司上传投标保证金用/退款申请至集团公司经营部负责人审核签字→集团公司管理投标保证金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总会计师审核签字→集团公司出纳制作汇款单→集团公司主办会计复核(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及壹佰万元以下)/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复核(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出账

2、工程款支付

分公司出纳制用款申请单→分公司主办会计、工程部工程师审核签字→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分公司上传工程款用款申请至集团公司出纳→集团公司主办会计审核签字→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总会计师审核签字→集团公司出纳制作汇款单→集团公司主办会计复核(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及壹佰万元以下)/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复核(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出账

3、借款及其他资金支付

分公司提交借款申请及用款申请→分公司主办会计审核→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总会计

师审核签字→集团公司出纳制作汇款单→集团公司主办会计复核(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及壹佰万元以下)/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复核(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出账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1、分公司出纳、主办会计

⑴按规范填写用款申请。大、小写必须严格按会计专用格式。账号以四位数为一节,中间空一位数,以方便网银复核。

⑵认真填写收款单位信息。招标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金额信息必须以经营部门提供的招标文件为准(可传真),严禁通过短信、QQ、微信等网络方式传输信息。工程款及借款等资金应提供集团公司出纳登记的分公司常用账号。

⑶合作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来款,按“原路返回”原则退还。

2、分公司经营人员

⑴在购买招标文件后48小时内上传至集团公司经营部,非传真方式必须电话确认招、投标信息。

⑵认真核对投标保证金用款单所有信息。

3、分公司工程部

认真核对项目部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核实项目管理人员/计量人员、项目经理签字。核对向集团公司申请拨付的工程款金额。

4、分公司负责人

核实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并签字,严禁盖负责人私章,否则集团公司不予受理。如负责人不在,须由经办人员电话请示,并注明电话请示时间。

5、集团公司出纳

⑴核实合作项目投标保证金来款到账情况,来款必须提前24小时汇入集团账户,注明来款单位、金额。

⑵网银制单时要认真核对分公司提交的用款申请中所有信息。⑶登记所有分公司常用银行帐号,需付款至分公司账号的款项如未登记不予付款。

⑷未经签字或请示严禁付款。

6、集团公司经营部负责人

严把审核关,认真核对分公司提交的招标文件内容,并安排人员做好登记。

7集团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负责人

付款复核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金额信息,对收款单位及经济业务异常的要电话问询分公司。

8、总会计师

审核所有款项支出的真实性。

第二篇: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黄石邦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资金业务管理,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资金归口管理 第一条 财务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统一管理的部门。

第二条 公司禁止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禁止将公司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禁止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三条 公司资金运用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安全性指在资金筹集、运用、调拨过程中,保证结算安全及运用安全。流动性指及时满足利润分配、调整资产结构对资金的需求,调拨合理,尽量避免资金闲置或集中积压。效益性指高效规范运作资金,降低资金成本和风险,为公司获取最大经济效益。

第二章 资金预算管理

第四条 月度资金计划

月度资金计划由公司所有部门参与编制,再根据公司下月的销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预计的资金收付情况,由财务部门进行资金综合平衡。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月度资金计划的申报与控制,在每月25日前提报下月部门资金收支计划。

2、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计划的审核、汇总及综合平衡,负责根据资金计划及业务的轻重缓急来安排资金支付。

3、财务部门应将月度资金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4、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资金计划的审核批准。

5、财务部负责在每月5日前将获批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下发各相关部门。

第二章 支付审批管理

第五条 支付审批范围

1、支出审批范围:成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对外投资、资本性支出、专项支出及其他非经常性支出。

公司按规定提取各种风险准备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等各项非付现成本费用支出实行审核制度,由财务部按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逐项进行审核。

第六条、支付审批基本原则

1、公司各项支出按预算实行额度控制的原则;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所有支出进行审核,对所发生业务的真实 性、合规性负责,所有发生的支出按公司审批权限的需要逐级上报至总经理审批;

3、公司各项收支应由收支审批申报单位逐级申报至有权审批人审批,不允 许下级越权审批,在特殊情况下,上一级有权审批人可越过下一级有权审批人直接审批收支业务,但事后收支审批人员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被越过的下一级有权审批人书面通报。;

4、董事长、总经理可以查阅公司各项财务审批事项。

第七条、支付审批的流程

资金支付逐级审批;所有的支出最后由财务结合预算及月度计划进行审核及控制。

1.月度计划控制

财务在月末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汇总平衡后,编制月度支出计划表,包括成本、费用、资产购置、专项资金支出等,由财务总监报总经理审批,批复的计划报董事长、分别送财务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作为控制下月支出的依据。

2.在分管领导权限范围内支出审批流程:业务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财务总监审批——财务支付;

3.超出分管领导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的支出审批流程:业务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支付;

4.超出总经理权限、由董事长审批的流程:业务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财务支付。

第八条 如果事项紧急,而审核或审批人出差在外或因故不能履行自己的职 责,则由审核或审批人的上级审核或审批。

第三章 费用报销管理 第九条、费用报销的程序为:

1.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并附原始凭证,如为出差的。附原始凭证及《差旅费报销单》,由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审核;

2.根据费用的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批

3.财务部根据费用预算,审核是否超出费用预算,如超出预算,应将《付款申请单》返回经办人填写《超预算说明》,按审批程序交相关领导审批;

4.出纳根据审批的《付款申请单》付款或冲销借款,或注销支票。第十条 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经过完整的验收、审核、批准手续,方可报销。经手人、业务审核、批准、财务审核不能有同一人重复的情况。不准自审、自批自己开支的费用。

第十一条 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必须附有正确及有效的票据来证实支出,支出证明/依据必须是原件,并加盖对方公章,复印件将不受理。发票、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必须附在报销凭证后。

第十二条 报销申请人首先将所有发票整理分类。定额小尺寸发票(如车票、餐饮发票)应分类粘贴在一张或多张票据粘贴单上,并在粘贴单上注明该类发票的张数及金额,购物发票应附手续完整的“购物清单”(如办公用品等其他物资);差旅费报销单上应注明时间、地点、事由;车票/机票上应注明起讫地点、时间;按权限由相关领导审批后,送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三条 个人自行支付、报销自己发生的费用。多人参加的活动(如用餐、乘坐出租车等),应由其中的一名主要经办者集中报销。

第十四条

财务部核对金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开支标准、各类审批手续是否适当、单据粘贴是否规范等等。如果有疑问或发现不应报销的项目,应及时向申请人落实及说明。财务部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第十五条 出纳员应及时通知报销申请人领款,付款时收款人应在收款栏签名及填写日期。付款之后出纳员应在发票、《付款申请单》盖上“现金收讫”或“银行转讫”章。

出纳要坚持见票付款、收款开票的原则;坚持五不付款原则:(1)发票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不付款;(2)白条不付款;(3)内容不真实、手续不完整、印章不齐全的不付款;(4)购货单位名称与印章不符的不付款;(5)用途不明或未经验收登记的不付款。

第十六条 本月25日前发生的各项报销费用,应于本月内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允许跨月报销;25日后发生的费用应在下月5日前报销;当年取得的票据当年报销,当年12月25日后取得的票据次年1月10日前报销,报销差旅费者,必须出差回来后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篇:投标信用保证金转移支付申请书

投标(信用)保证金转移支付申请书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和

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并经与该项目中标单位 协商,现申请贵中心将中标单位开标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___ 万元,转入我单位作为该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

申请单位:(盖章)

经办人 :(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第四篇:投标保证金格式

投标保证金格式

致:

我单位参加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单位现递交投标保证金万元(大写:元整)。

附:收据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签发日期:单位(盖章):

附:代表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我(法定人代表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工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致: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工程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按上述招标文件、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单位愿意按的总价承接本次工程(详细报价情况见报价书)。按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技术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日历天内完成工程的施工。

4.我方承诺,若我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本工程,我方愿意接受本合同条款约定处罚。

5.一旦我方中标,我单位承诺将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通过计算约定的比例缴纳施工履约保证金,同意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和时间。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该工程质量达:要求。

8.我方完全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接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11.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

12.我方所递交的招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我们完全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规定,若我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后擅自放弃投标、投标后擅自撤回投标文件、拒绝对投标报价按规定及要求进行算术修正或是由于自身的过错而不能缔结合同等,则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元(大写元)将按规定不予退还。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电话:

投标人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年月日

第五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bid security)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另一种可能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由一家在买方本国的或国外的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买方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

(30)天;

(2)银行本票、保付支票。

(3)现金。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1、《招标投标法》规定“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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