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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幼儿园校车管理责任书

2013幼儿园校车管理责任书



第一篇:2013幼儿园校车管理责任书

幼儿园校车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平安建设纲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代表 幼儿园,郑重向韩陵镇中心学校承诺:贯彻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按“谁主办、谁负责”的办园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承诺如下:

一、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措施,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饮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保证一学期至少一次疏散演练活动,尽职尽责,努力使我园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本幼儿园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为年审合格车辆,坚决杜绝问题车、无证车、不合格车,并主动为校车办理标识。

三、本幼儿园坚持每月对校车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并记录存档。

四、本园驾驶员保证是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证件齐全。工作期间不出现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或开情绪车。

五、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接送途中安全、准时,不超载、不抢时间、不强行超车。做到高高兴兴接过来,平平安安送回去。

六、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培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并建立完善包括驾驶员个人资料的管理档案。

七、本园随车护送人员保证是责任心强、觉悟高、身心健康,能维持车内纪律,处理突发事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八、遇到恶劣天气时(如暴雨、大雾、雷电等)一律停止接送学生。

九、每月安排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方面的课程,提高幼儿的自我防护意识。

十、本园接送车辆有

辆,车号为(1),(2)(3)(4), 对以上承诺保证认真对待,落实到位。如果由于违反以上承诺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韩陵镇 幼儿园

负责人:

二零一三年二月

第二篇: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幼儿园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从事中小学生幼儿园接送任务的车辆,必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并按照规定取得“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购买强制险、第三者险、乘坐人员险,由于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接送的是小学生、儿童这个特殊保护群体,其乘坐险每人保费不得低于10万元。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

接送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严禁近3年内任何一记分周期内累扣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接送学生驾驶人员还要对接送的学生安全负责,每天出车前,收车后都要对接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转向、制动、轮胎、安全门、灭火器等。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

幼儿园每趟至少要有一名教师作为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随车护送人员要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和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

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1、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2、要对接送幼儿的校车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3、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使用货运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4、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5、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严禁校车超速、超载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

6、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7、校车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车辆前挡风玻璃内右侧应当放置“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六、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校车或非专用校车要给予表彰;对校车或非专用校车的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收缴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县教育局将根据公安交警的处理意见,对学校的办园资质进行处罚,是正式办园资质的幼儿园,降为“试办”幼儿园,是“试办”资质的幼儿园,取消其办园资格。对校车或非专用校车的,因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六、本责任书每期签订一次。

七、此责任书一式叁份,中心学校和幼儿园各持一份,交教育局一份。

_________幼儿园(盖章)

中心学校(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三篇: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一: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二、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三、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四、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六、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七、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九、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十、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一、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二、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三、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四、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五、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六、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白露塘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章)()幼儿园园长(签章)篇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一、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二、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三、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五、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二)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八、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九、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一、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二、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 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三、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四、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五、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综治办(签章)民办幼儿园(签章)

派出所(签章)园长签名: 小学(签章)年月 日

篇三:幼儿园校车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校车安全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4年2月20日

第四篇: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厅[2005]6号文件《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川教电[2011]45号文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连续发生数起幼儿园幼儿被遗忘在接送车内并导致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幼儿园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从事中小学生幼儿园接送任务的车辆,必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并按照规定取得“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购买强制险、第三者险、乘坐人员险,由于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接送的是小学生、儿童这个特殊保护群体,其乘坐险每人保费不得低于10万元。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接送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严禁近3年内任何一记分周期内累扣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接送学生驾驶人员还要对接送的学生安全负责,每天出车前,收车后都要对接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转向、制动、轮胎、安全门、灭火器等。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每趟至少要有一名教师作为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随车护送人员要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和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1、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2、要对接送幼儿的校车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3、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使用货运汽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摩托车、自行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4、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5、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严禁校车超速、超载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

6、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7、校车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车辆前挡风玻璃内右侧应当放置“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校车或非专用校车要给予表彰;对校车或非专用校车的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收缴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县教育局将根据公安交警的处理意见,对学校的办园资质进行处罚,是正式办园资质的幼儿园,降为“试办”幼儿园,是“试办”资质的幼儿园,取消其办园资格。对校车或非专用校车的,因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六、本责任书每期签订一次。此责任书一式叁份,中心学校和幼儿园各持一份,交教育局一份。

_________幼儿园(盖章)中心学校(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幼儿园校车责任书

篇一:幼儿园校车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校车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4年2月20日 篇二:幼儿园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与乘车幼儿家长安全责任书

兹有学生家长 自愿让子女 乘坐 校车 车号为: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车主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

三、家长必须带领子女准时侯车。超出发车时间双方须及时联系,了解情况,妥善处理。

四、家长必须凭接送卡接幼儿,如无卡接送,跟车老师有权将幼儿带回幼儿园。如遇家长无法亲自来接,委托别人代接时,应及时通知班级老师,在接幼儿时让被委托人签名确认。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员的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幼儿园园长(签名): 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幼儿园校车司机安全工作责任书_完整版

xxx幼儿园校车司机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落实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与条

例,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部门、各环节的安全,从而切实保障

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幼儿园的财产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与各安全责任人签

订以下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责任对象:司机

二、责任要求:

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车辆,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2、热爱车职工作,服从调派,牢固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遵守

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按照规定时间出车收车。

3、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维修;按规定

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4、行车前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做到安全行车,并规划好行车路线,随时备

好各种备件和工具。

5、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

车接听,下班休息好,保证睡眠,不带病开车,以充沛的精力确保行车安全。

6、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安全检查本,做好行车记录。

7、认真执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孩子生命财产安全。

8、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任何情况下安全为重,不急躁,不开快车,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9、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不准开与

证不符的车辆。

10、学习并熟悉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

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1、在幼儿乘车时,车辆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同时,协助班车老师把好

上下车环节安全关,严防幼儿下错车,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责任追究:

1、违反上述规定,有失职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适当处理。

2、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经研究,给予严肃处理。严重的报请

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

相关责任人离园或离职时自动失效。

负责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xxxx幼儿园

2013年4月15日 篇四:幼儿园与乘坐校车幼儿家长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与乘车幼儿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保证幼儿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幼儿园与乘车幼儿的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幼儿园责任

1、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建立乘车幼儿、驾驶员、接送幼儿车辆信息档案。

二、幼儿及家长责任

1、幼儿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车窗外。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长应准时在规定地点接送孩子。

4、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①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幼儿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②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③驾驶员酒后驾驶。

④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⑤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及学生家长各执一份。幼儿乘车期间该责任书均有效。

淄河中心幼儿园(盖章)

幼儿家长签字:__________(幼儿姓名________)

2012.09 篇五: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甲方: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使车辆得以安全、正常运行,特签订此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一、本责任书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并负责乙方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 与奖惩。

2、甲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安排修理。

三、乙方责任:

1、熟练掌握驾驶技术,严禁酒后驾驶。

2、安全驾驶、谨慎驾驶,保证不超载、不超速

3、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维修;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4、行车前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做到安全行车,并规划好行车路线,随时备好各种备件和工具。

5、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车接听,下班休息好,保证睡眠,不开带病车,以充沛的精力确保行车安全。保持车内整洁。

6、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安全检查记录本,做好行车记录。

7、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孩子生命安全。

8、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任何情况下安全为重,不急躁不开快车,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

9、在幼儿乘车时,车辆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同时,协助班车老师把好上下车环节安全关,严防幼儿下错车,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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