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消费税纳税人如何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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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人如何税务申报
核心提示:消费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消费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生产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和《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
2、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的,除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提供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
5、扣缴义务人必须报送《消费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6、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报送:①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油品)②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③主管部门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④企业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的月份排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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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抵减进口葡萄酒消费税退税纳税人还需报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8、《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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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办法
办法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5号-关于发布《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4-5-8 现将《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附件:1.工业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 2.商业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 3.服务业企业增值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 4.取消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
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办法
为规范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10号),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内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业务的管理。
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本办法。
企业可以在申请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提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消费税申请。已经获得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资格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汇总申报缴纳消费税。
二、申请条件
企业应根据总机构的行业性质申请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缴纳。(一)工业企业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核算;
2.总机构为工业性质(增值税税种登记的企业类型为工业企业);
3.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总机构能够准确提供税款分配比例的计算数据;
4.总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应为小规模纳税人;
5.截至申请受理日,本次申请汇总申报纳税的总、分支机构不存在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二)商业企业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核算;
2.总机构为商业性质(增值税税种登记的企业类型为商业企业),分支机构为非工业性质;
3.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4.总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应为小规模纳税人;
5.截至申请受理日,本次申请汇总申报纳税的总、分支机构不存在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三)服务业企业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核算;
2.总机构为服务业性质(增值税税种登记的企业类型为服务业企业); 3.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4.总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应为小规模纳税人;
5.截至申请受理日,本次申请汇总申报纳税的总、分支机构不存在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总机构为混业经营的纳税人,根据主营业务分别按照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企业类型申请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缴纳。
三、办理程序(一)申请资料
《工业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工业企业填报); 《商业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商业企业填报); 《服务业企业增值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服务业企业填报)。
(二)办理流程
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不属同一区局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申请,经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终审。审批时间为9个工作日。
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属同一区局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申请。文书受理岗受理后即时办结。
取消汇总申报纳税分为纳税人提请和税务机关提请两种方式,分别由纳税人或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科填写《取消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 交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文书受理岗受理后即时办结。总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总机构或分支机构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其汇总申报纳税资格自动取消。
四、税款分配比例的确定
一)工业企业
1.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业企业申请汇总申报纳税,应依据相关指标计算确定总、分支机构的税款分配比例。参与计算的指标包括:总机构、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水电费支出,四项指标的权重依次为25%、25%、25%、25%。2.用于计算税款分配比例的各项指标数据均为申请受理之日的上月会计数据。具体填报口径为:
固定资产:企业总、分支机构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期末净值。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归属于总、分支机构“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数。水电费支出:当期实际支付的归属于总、分支机构的水电费。3.计算公式如下:
总机构应纳税款分配比例=25%+总机构固定资产所占比例×25%+总机构应付职工薪酬所占比例×25%+总机构水电费支出所占比例×25%
分支机构应纳税款分配比例=分支机构固定资产所占比例×25%+分支机构应付职工薪酬所占比例×25%+分支机构水电费支出所占比例×25%
总机构(分支机构)当期应分摊的税款=总机构应申报缴纳税款总额×总机构(分支机构)应纳税款分配比例
税款分配比例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已批准汇总申报纳税的工业企业申请增加或减少汇总申报纳税分支机构时,其税款分配比例相应进行调整。总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工业企业申请汇总申报缴纳的应纳税额均归属于总机构,不进行税款分配。
按照工业企业类型汇总申报纳税的混业经营纳税人,其申报的服务业应纳税额均归属于总机构,不按照以上规则进行税款分配。
(二)商业企业
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企业申请汇总申报纳税,不确定固定的税款分配比例。纳税人进行增值税或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按照以下公式填报《汇总申报税款划分明细表》:
总机构(分支机构)应纳税款分配比例=总机构(分支机构)当期实现销售额÷总机构汇总申报的当期销售额总额
(分支机构)当期应分摊的税款=总机构应申报缴纳税款总额×总机构(分支机构)应纳税款分配比例
总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商业企业申请汇总申报缴纳的应纳税额均归属于总机构,不进行税款分配。
按照商业企业类型汇总申报纳税的混业经营纳税人,其申报的服务业应纳税额均归属于总机构,不按照以上规则进行税款分配。
(三)服务业企业
服务业企业汇总申报缴纳的应纳税额均归属于总机构,不进行税款分配。
五、相关涉税业务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申请汇总申报纳税的分支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经批准汇总申报纳税后赋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分支机构被取消汇总申报纳税资格的,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按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纳税申报
汇总申报纳税单位在办理涉及汇总税种的纳税申报时,由总机构统一进行申报,各被汇总单位不需单独申报。
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商业企业办理汇总税种纳税申报时未按实际情况填报《汇总申报税款划分明细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申请取消其汇总申报纳税资格。
(三)纳税证明
汇总申报纳税单位对汇总期间的纳税情况申请开具汇总税种纳税证明时,可以申请开具汇总的纳税证明。汇总申报纳税证明应附《分支机构名单》。
(四)发票管理
缴销、认证等管理工作统一由总机构负责,自汇总申报纳税生效之日起,各被汇总单位应当缴销结存发票,以总机构名义开具发票。各被汇总单位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或代开发票。汇总申报纳税单位之间移送货物不得开具发票。
(五)税收优惠业务
已批准汇总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其增值税、消费税报批类、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统一由总机构办理,汇总申报纳税的分支机构不需单独办理。
(六)“免抵退”税业务
汇总申报纳税的总、分支机构若实行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退税额及“免抵”额不在各被汇总单位之间分配。
(七)退抵税(不含出口退税)业务
汇总申报纳税的纳税人需办理增值税、消费税退、抵税业务的,退抵税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按照税款分配比例对总、分支机构的已入库税款分别办理应退、应抵税额。
(八)纳税评估及税务检查
汇总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其纳税评估及税务检查工作统一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的销售额和生产经营情况有查实权。
(九)注销税务登记及非正常户管理
汇总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总机构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先取消总、分支机构的汇总申报纳税资格;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如资料齐全、没有未结事项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受理后直接核准注销。
总机构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其总、分支机构的汇总申报纳税资格自动取消,解除非正常户时,纳税人可根据需要重新申请汇总申报纳税。
(十)其他税收业务
汇总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其他税收业务,按总、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权限办理。
六、本办法自2014年6 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发布〈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消费税汇总(合并)申报工作规程〉的公告》(2013年第10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消费税汇总(合并)申报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深国税发〔2013〕93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集中办理的公告》(2013年第20号)附件1“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集中办理流程”中第2—5项、《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集中办理方案的通知》(深国税发〔2013〕188号)附件1“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集中办理流程”第2项中取消汇总(合并)申报的内容、第3—5项业务流程同时废止。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集中办理方案的通知》(深国税发〔2013〕188号)附件1“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集中办理流程”第2项业务的名称调整为“对纳税人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审批”。
第三篇:一般纳税人税务处理
总结:
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二种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分离。
2、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是手写的普通发票,要按17%税率分离提取增值税。例:销售货物23400元,收到支票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注意: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但可以要求小规
模企业到其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
1、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企业公章、发票专用章
3、如客户为外地企业还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复印件
4、代开发票需预缴的税金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
1、填写一式三份的代开发票申请表
2、到申报大厅
1)打印一式六联的税票
2)加盖税收征管小圆章
3)到工商银行现金缴纳,银行窗口返给一联和第六联
4)将第一联复印
5)将税票第六联返给打印税票窗口
3、携带资料到办税大厅代开发票窗开据
4、开据一式四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0.9元,并打印收据,有存根联
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1、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
2、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子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经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第四篇: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
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
一、纳税人方面的优惠
1994年开征的消费税,仅就四大类十一种商品征收消费税,其它产品无论是生产、批发、还是零售一概不征消费税,这四大类商品是:
第一类:有余消费品;烟类--酒类--烟花鞭炮
第二类:奢侈消费品:护肤护发品--化妆品--贵重首饰
第三类:不可再生资源:汽油、柴油;
第四类:高档消费及高耗能:摩托车、汽车、轮胎、小轿车。
二、纳税环节的优惠
消费税一般有两类:直接消费税和间接消费税。前者一般指消费者本人作为纳税人,当消费者消费应税消费品时,交纳的消费税;后者指的是由生产者缴纳,而不是由消费者缴纳,尽管消费者是该 税负的最终承担者。
我国的消费税属于间接消费税,税负将纳税环节选择在生产环节,这样既可达到开征消费税的目的,节约征管费用,提高征管效率,又可减少重复征税、减轻纳税人负担。
三、消费税具有高转嫁特征
消费税具有转嫁性,凡列入征税范围的消费品,一般都是高价高税产品。因此,消费税无论采取价内税形式还是价外税形式,其税负都具有转嫁性。这种转嫁性有利于消费税纳税人运用税负转嫁手段将税收负扭转嫁给消费者从而达到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
四、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税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方法,由国税总局规定。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如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由报关出口者按规定期限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由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所在地主管科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缴消费税。
消费税只对出口应税消费品免税,这是因为:①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凡开征消费税的国家对其出口消费品都准予免税,故对出口消费品免税符合国际惯例。②鼓励出口,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除出口消费品外,其他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减免税,这是由开征消费税的目的所决定的,开征消费税是为了引导消费方向,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为此消费税征税范围只限于非生活必需品、高档消费品和稀缺资源消费品。凡购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来说都具有较高的消费水平,如果没有相应的负担能力,一般就不会发生应税消费品消费行为。这就决定了应税消费品的购买者不能要求用减免税方式来满足其超前消费的需求。所以一般情况下,消费税不存在给予减免税的照顾问题。
租赁房屋要比无偿使用节税
一位朋友问我用自己的住房办公司如何缴房产税?原来,他最近和两个人办了一家咨询公司,员工只有5人,为节省费用,用自家的住房注册了办公地点。在公司登记成立后,到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务人员发了一张下月需要缴纳税款的申报表,其中房产税使他大吃一惊,因为税款预计高达16800元。他抱怨说:公司的注册资本就10万元,办理各种登记已经花了5000多元,现在一分钱还没挣,就要缴纳16800元的房产税,公司还办得下去吗?房屋还是原来的房屋,以前一直都不缴税,怎么用它办了一个执照,每年就得给税务机关缴这么多的税?
经详细询问得知,朋友的住房在北京三环路附近,属于带跃层的顶楼住房,面积总计300多平方米,楼上为100平方米,购价达200万元。朋友在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时,按规定向工商、税务机关提供了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发票,证明是用自有房产开办公司。
我向朋友解释,他原来的房产属于个人非营业用房产,按规定免缴房产税;而现在把它用来开公司,已经变成了营业用房,按《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需要缴纳房产税。因为把房 产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需要按房产余值计算房产税。房产余值为房产原值减去30%计算,税率为1.2%。他的房产原值为200万元,则房产余值为140万元,需要缴纳的房产税就是每年16800元。按他目前的做法,税务机关肯定要他缴这么多的税。朋友问我有没有办法少缴一点?我向朋友提了两个方案:
第一个方案,也是最佳的方案,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我向他分析,他的房屋现在是属于公私合用,居住、开公司用的都是同一个房屋;公司就5个人,实际使用的面积也就是楼上两个房间,其他面积仍然是居住所用。因此,如果事先他和公司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将楼上面积按每月1000元租给公司使用,并用这个租赁合同向工商、税务机关办理登记,这样就可以减少房产税。因为按《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出租的,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而且房产税的纳税人变成了个人,而不是公司。这样算来,他出租居民住房每年的收入为12000元,房产税按12%计算,每年仅需要缴纳1440元的房产税。
此外,还会带来其他好处:首先家庭每月多获得了1000元的收入,总计起来也不超过原房产税的数额;其次,公司支付的租金,可以作为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减少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但是,由于他刚刚办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要实施上述方案,涉及登记变更等麻
烦的手续,今年已经来不及了。
听完最后一句话,朋友刚刚舒展的眉头又阴云密布起来,甩出一句话:“你不是废话吗?到明年实施,也许公司活不到明年呢!”我又向他提了第二个方案。
第二个方案,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争取按公司实际使用的面积缴纳房产税。上面已经分析过,他的房产属于公私合用,公司实际使用的仅是楼上的面积。税法规定只对营业用房征收房产税,其他用房不征房产税,税务机关执法也需要考虑实际情况,不会搞一刀切。如果按楼上面积来计算,所缴纳的房产税也会减少很多。朋友在购房时,楼上面积的价格比楼下面积便宜得多,总购价为40万元。按40万元的房产原值计算,每年需缴纳的房产税为3360元,仅为原来16800元的五分之一。
朋友听后问这样做税务机关会同意吗?我说只能去试试。后来朋友打电话告诉我结果:他向税务机关说明了真实情况,税务机关基本同意了第二个方案,让他写一个材料,列出公司实际使用的面积和原值,税务机关审核后予以确定。
我朋友的事例并不是特例,有一定的代表性。目前,随着自己创业的人士增多,各种公司的数量在猛增。许多公司在草创时期,因为人员少,业务量不多,为节省费用,加之对税收不熟悉,往往只顾以最方便、最快的方式把工商执照办下来,直到纳税时才发现问题很多。比如,几个人办一个公司,约定有的股东以现金出资,有的股东以实物,包括设备、房产出资,很快公司办起来了。到纳税时,股东们会发现,接受房产出资还不如租入房产使用。原因就是房产成了公司的房产后,就需要缴纳房产税;如果是租赁,既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租金又可以在税前扣除。
虽然房产税是小税种,在纳税人的税负构成中所占比例很小,但仍然有筹划的空间。《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了一些减免税条款,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该最大限度加以利用。比如,按规定,在房屋大修停用期间,可以免征房产税,前提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而有的纳税人往往由于疏忽而没有申请,导致房产修理期间仍然缴纳了房产税。
由此引申,不管公司规模有多小,不管是不是小税种,纳税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都需要进行必要的税收筹划,以免事后后悔。
企业合理避税中价格转移法的运用
价格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确保集团利益的最大化,为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或劳务)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就是说,凡是发生财务关系、业务关系、行政关系的公司为了规避税收,均可采用这种价格转移方式来转让相互间的产品。这其中包括产品销售价格、劳务的转让定价、管理费用的转让定价、有、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借贷款利息等。
在实际操作中,价格转移法主要是通过关联企业不合市场常规的交易进行纳税筹划。关联企业之间进行转让定价的方式很多,下面简要介绍几种主要做法的具体运用:
(一)货物的转让定价集团公司利用其关联公司之间的提供原材料、产品销售等往来,通过采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等内部作价办法,将收入转移到低税负地区的独立核算企业,而把费用尽量转移到高税负地区的独立核算企业,从而达到转移利润和减轻公司整体税负的目的。
例一:设立于广州市区的某公司A,将一批建材产品销售给设立于惠州市的B企业,其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费用为8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额为136万元(800×17%),实现利润额为200万元。A、B两企业均无享受特殊税收优惠,所得税率均为33%,增值税率均为17%。
未进行价格转移避税筹划,A公司销售上述建材产品,应纳如下各税:?应纳增值税税额=1,000×17%-136=34(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00×33%=66(万元)?应纳印花税税额=1,000×0.3‟=3,000(元)?应纳各税合计=340,000+660,000+3,000=1,003,000(元)
价格转移避税筹划做法:A公司将产品以85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其在深圳特区设立的一关联企业C,然后由C公司再将产品以1,0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B公司,假定C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15%,则A、C两公司应纳的各税如下:A公司销售上述建材产品,应纳如下各税:?应纳增值税税额=850×17%-136=8.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850-800)×33%=16.5(万元)?应纳印花税税额=850×0.3‟=2550(元)?应纳各税合计=85,000+165,000+2,550=252,550(元)
C公司销售上述建材产品,应纳如下各税:?应纳增值税税额=(1,000-850)×17%=25.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000-850)×15%=22.5(万元)?应纳印花税税额=1,000×0.3‟=3000(元)?应纳各税合计=255,000+225,000+3,000=483,000(元)
价格转移避税筹划后,A、C两公司销售上述建材产品,应纳各税合计为:?应纳增值税额=8.5+25.5=34(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6.5+22.5=39(万元)?应纳印花税税额=2,550+3,000=5,550(元)?合计应纳各税=34+39+5,550=735,550(元)
上面两方案比较,可以明显地看出,由于两个企业的所得税率相差悬殊,有必要利用转让定价的方法,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虽然有些税种(如印花税)是多交了,但却降低或减轻集团整体税负水平,经计算采用价格转移法避税税额为267,450元(1,003,000-735,550)。
运用上述方法避税时应注意,如果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没有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可按照下列顺序和确定的方法进行调整:按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按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价格所应取得的利润水平;按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按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整。
(二)劳务的转让定价关联企业之间除了上面所述的材料和产品贸易往来外,还会经常相互提供各种劳务服务。其做法同货物的转让定价基本相同,并且比货物的转移定价的做法更方便。关联企业之间可以利用提供劳务服务的内部作价方式来实现利润的转移,达到减轻整体税负。
例二:设立于广州市区的某建筑公司A,承接设立于惠州市的B企业的一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其建筑安装工程总收入为1000万元,工程成本费用为800万元,实现利润为200万元。A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
不进行纳税筹划,A公司承接上述建安工程,应纳如下各税:?应纳建安营业税税额=1,000×3%=3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00×33%=66(万元)?应纳印花税税额=1,000×0.3‟=3,000(元)?合计应纳各税=300,000+660,000+3,000=963,000(元)
纳税筹划做法一:A公司承接上述建安工程后,以其在深圳特区设立的一关联建安公司C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合同,假定C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15%,C公司承接上述建安工程,应纳如下各税:?应纳建安营业税税额=1,000×3%=3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00×15%=30(万元)?应纳印花税税额=1,000×0.3‟=3,000(元)?合计应纳各税=300,000+300,000+3000=603,000(元)
上面两做法相比,第二种做法不仅比第一个做法少交税额为360,000元(963,000-603,000),并且不会怕被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调整。
纳税筹划做法二:A公司与B公司签订承包工程合同,A公司在承接工程过程中支付了各项成本费用为15万元,然后将上述建安工程的大部分工程量以980万元,转包给其在深圳特区设立的一关联建安公司C,假定C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15%,应纳各税如下:A公司承接上述建安工程,应纳如下各税:?应纳建安营业税税额=(1,000-980)×3%=6000(元)?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000-15-980)×33%=1.65(万元)?应纳印花税税额=1,000×0.3‟=3,000(元)?合计应纳各税=6,000+16,500+3,000=25,500(元)?应代扣代缴建安营业税税额=980×3%=29.4(万元)(纳税人为C公司)
C公司承接上述建安工程,应纳如下各税:?应纳建安营业税税额=980×3%=29.4(万元)(由A公司代扣代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980-800)×15%=27(万元)?应纳印花税税额=980×0.3‟=2,940(元)?合计应纳各税=294,000+270,0000+2,940=566,940(元)
价格转移避税筹划后,A、C两公司承接上述建安工程,应纳各税合计为:?应纳建安营业税税额=6000+29.4=3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65+27=28.65(万元)?应纳印花税税额=3,000+2,940=5,940(元)?合计应纳各税=30+28.65+5,940=592,440(元)
经过避税筹划后,上述建安工程项目少交税额为370,650元(963,000-592,440),由于企业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同样不会怕被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调整。
(三)管理费用的转让定价现行税法规定,企业集团总部为其下属公司提供各种管理服务,有关的管理费用必须分摊给下属公司负担;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场所,向总机构支付同本机构、场所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用同时,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有管理汇集范围、总额、分摊依据和方法的参照文件,并附有会计师的审查报告,但是税法没有具体规定支付标准,这给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相应的空间。
避税做法:集团公司为了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没有按合理标准来分配管理费用,而是对高税率子公司多分配费用,对低税率子公司少分配费用,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四)有形资产的租赁转让定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实现优势互补,企业之间经常发生生产经营设备等有形资产的租赁行为。这就为我们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关联企业通过制定内部租赁价格(即租金价格),也可以达到转移利润和减轻税负的目的。
关联企业之间通过租赁业务进行纳税筹划主要有三种方法:①利用自定租金进行筹划,如在高税率地区的公司借入资金购买机器设备,以最低价格租给低税率地区的关联企业,后者再以高价租给另一个高税地区的企业获取较高利润;②利用售后回租筹划,设备可以提取折旧,承租方还可以在利润中扣除设备租金的好处。③利用多个国家不同的折旧政策进行筹划。
例三:珠海经济特区一外商投资公司B,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其国外母公司A租用价值500万美元的资本设备,合同规定母公司按原值的140%收取本金、租金及管理费,租期为8年,期满后设备归于B公司所有。这种租赁形式表面上看来比较优惠――子公司亦称该设备贷款是由母公司提供的,母公司收取的租金率低于贷款利率,因此按我国税法规定可以就其租金免征提所得税,但经过继续调查发现,母公司向该B公司收取租金采取逐年递减的方式,第一年为25%,第二年为15%等,租赁期年平均租金率为8.68%,超过了同期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利率水平。这种利用有形资产租赁业务规避税收的方法,在大型跨国企业中并不少见。
(五)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商标、商誉、专利权、专有技术等产权。由于无形资产具有单一性和专有性的特点,转让价格没有统一的市场标准价格可供参照,其转让定价比货物及有形资产更为自由、灵活和方便,转让价格亦可包含于被转让的设备款之中,由于其价格的确定存在着极大的困难,我国没有收费的明确规定,而且由于其专有性,无可比市场价格,其价格的确定更是难以掌握,这就为关联企业可以通过无形资产的特许权使用转让费转让定价,来调节其利润,以追求税收负担最小化。但是如果是国内企业将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包含设备里面,则应考虑国家对出售固定资产征税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
(六)资金的转让定价资金的价格表现为贷款或借款的利息。关联公司之间可以通过其内部结算银行发生借贷行为,其主要表现为总公司对分公司进行贷款。作为关联企业之间的一种投资形式,贷款比参股有更大的灵活性。关联企业中的子公司,以股息形式偿还母公司的投资报酬,在纳税时不能作为费用扣除,而支付的利息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因此,关联企业间可以通过贷款中的转让定价方式来转移利润。这样,总公司就可通过对税率高的分公司实行高利率贷款的政策,而对税率低的分公司实行低利率贷款的政策,使公司利润从高税率公司向低税率公司转移,以减轻整体所得税税负。
例四,关联企业的一方为了增加关联企业的另一方的盈利,可以通过提供贷款,少收或不收利息,减少企业生产费用,以达到盈利的目的;相反,为了造成关联方亏损或微利时,可以以较高的利率收取贷款利息,提高其产品成本。也有些企业由于资金比较宽裕或利润较多或贷款比较通畅,由于其税负较重,往往采用无偿提供贷款或采取预付款的方式给关联企业使用,这样,这部分资金所支付的利息全部由提供资金的企业来负担,增加了成本,减少了企业负担。但必须注意,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融通资金所支付或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其利率超过或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的,税务机关可参照正常利率进行调整。
从我国具体情况看,由于长期存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各部门间盈利水平及税收待遇存在很大差异,运用价格转移避税的基本方法,转让定价的机会和可行性的程度都比较大。但是,在运用上面案例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清楚税法的有关规定,以免误入禁区。
比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此外,《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对关联企业的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以及当地税务机关对相关税务事项的认定标准及做法也值得关注。
工薪阶层缴纳个税筹划评析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燃油税、房地产税、遗产税酝酿开征”„„近段时间以来,有关税的话题纷至沓来。作为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每月收到工资单,看到代扣代缴的税款,自己到底纳了哪些税、纳了多少税、如何合理避税等等,也就成了最想了解的投资理财的必修课。据有关权威部门的调查显示,目前个人所得税成为纳税人最为关注的税种。
一个人从参加工作到退休,到底要缴多少税呢?一位长期与税务打交道的某企业财务部门的老同志算了一笔账。
假设张先生25岁参加工作,每月工资平均收入4000元,年底一次性发放奖金平均1.2万元。他30岁时存款达到20万元,花费30万元买了普通住宅一套,贷款20万元;35岁花费20万元买了一辆车,贷款10万元。那么到60岁退休要缴纳什么税?税款金额是多少呢?
个人所得税是与工薪阶层联系最为紧密的一个税种。从我们拿到工资的第一天起,就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其实,个税征收远不只针对工资一项,按税法规定,目前个人取得的11类 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稿酬所得等。
那么,案例中的张先生一生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19余万元:工资和年终奖从参加工作到退休的需缴税
我国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个人当月所有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减除一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的费用标准暂按800元(不考虑其他扣除因素)计算。
张先生每月工资平均4000元,每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800)×15%-125=355(元);一年缴纳个人所得税:355×12=4260元)。按照国家颁布的最新年终奖计税规则,张先生年底一次性发放的奖金1.2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万/12=1000(元),12000×10%-25=1175(元)。全年共缴纳个人所得税:4260+1175=5435(元)。
按张先生每年的工资、奖金收入为6万元计算,从开始工作到退休的35年中,他总共有
210万元的收入。而这35年中他总共要缴纳的工资和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达到19.0225万元。
1万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
钱存在银行会产生利息,买股票会有分红,而利息和分红同样也是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利息税和分红派息所得税都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即我们通过利息和分红取得的收入中有20%的比例上缴了国家。
假定张先生从35岁到60岁之间在银行一直有10万元存款,按照目前银行3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3.24%计算,那么他在这25年间将获得利息收入8.1万元,而同时要缴纳利息税1.62万元。假定张先生一生中有10年时间投资了股票,根据目前一个平均的标准,张先生每年要缴纳的分红派息所得税大概为100元,那么10年他就要缴纳1000元。总之,张先生仅利息税和分红派息所得税共要缴纳17200元。
1万元:偶然所得税
当前,我国的彩票事业蒸蒸日上,足彩、福彩、体彩应有尽有。如果哪天你一不小心中了大奖,奖金则属于偶然所得,也是要缴偶然所得税的。目前我国对此的税收政策是: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按每次收入额的20%征收。
其他税收
与住房有关的契税、购买私家车后每年的车船使用税、投资股票或与合作有关的印花税等,这些税种像张先生这样的工薪纳税人基本上都会涉及。另外还有一些与张先生密切相关但还未正式征收的税种。如燃油税、房地产税、遗产税等,这三大税种一旦出炉,对纳税人来讲,无疑又是一笔不轻的负担。
第五篇:一般纳税人如何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如何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填列的的纳税申报表.除此之外还要在防伪税控系统打印本期的发票汇总表和发票清单。申报流程是:首先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打印申报表,然后带税控IC卡、打印的各纳税申报表、发票汇总表、发票清单、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办税大厅抄税。季度报表还要填报“企业所得税”、“现金流量表”。补充:我们这的一般纳税人企业都必须通过网上申报。你如果不是网上申报,应该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表
一、表
二、表
三、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税控IC卡、发票汇总表、发票清单、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办税大厅抄报税。,季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所得税表和现金流量表。税局对一般纳税人企业实行查帐征收,企业是按申报的税额交税.月初要先抄税,报税一般每月1-10号,进入系统后选择所属期,一般为上一个月,在发票管理抵扣、和存根里面输入本月要抵扣和所开的发票的明细,保存以后,可以自动生成相应的报表,依次从后向前保存,如果有退税和运输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手动输入,然后查询报表是否和会计表表的相应数据是否一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根据会计报表直接输入就可以了。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一般纳税人每月1日必须进行防伪税控开票机的抄税工作,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报税时间前到办税服务厅1-10号综合办税窗口、11-12号企业发行窗口或13-14号代开专票窗口中任意一个服务窗口都可以办理报税工作。报税时纳税人需要携带税控IC卡、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打印的增值税销项发票统计表和增值税销项发票明细表(2-9表),抄税不成功的纳税人还需要携带上月已开具发票的记帐联进行存根联补录。
一般纳税人抄税、报税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般纳税人抄税、报税时应当注意:
1、上月纳税人开具的所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全部抄税、报税;否则就有可能造成存根联漏采集;
2、一般纳税人月度中间重新更换金税卡的要特别注意在更换金税卡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抄报税成功,否则要携带未抄税成功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到办税服务厅服务窗口进行非常规报税并进行存根联补录;
3、纳税人报税后申报时发现比对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不能随便调整申报表数据进行申报。
一般纳税人:
1.首先作帐,出报表,这个是必须的。
2.如果有增值税,进项票认证好,然后到开票系统,先把增值税开票的IC卡插到读卡器,点发票管理,抄税处理。填写表格,5张表。写卡,打印,增值税明细表,正数,负数表等.3.准备中国税务字样的IC卡,插入读卡器,和小规模的程序一样的,先读卡,填写表格,应该是5张增值税的,一张主表,4张附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另外如果是机动车的还有3张表。填写好,调整打印纸张,进行打印,一式两份。写卡。因为我单位是机动车销售的,应该有一个步骤是从机动车开票系统导出一个报表,导入报税系统.直接生成机动车销售清单.连续打印报表.4.完毕后盖公章,拿着报表到报税大厅报
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
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
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
进项发票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目前专用发票认证一般是通过网上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未在单位自行认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或中介机构代理认证。因此企业会计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一个企业每月进项发票较多时,通常不会在一个月全部认证,而是有选择的认证部分发票。发票认证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第一,当月缴纳税金金额。在税务机关规定税负范围上下计算当月税金;第二,考虑会计存货和成本处理。有些商品当月购入当月销售,这些发票应该在当月认证,否则将导致账面库存为负数;生产企业成本计算需要原材料,若当月生产领用材料发票未进行认证处理,将会降低产品成本;第三,发票是否将要到期。按照税法要求,发票自填开之日起90日内(不同类别的发票有效期限略有不同,详细介绍参见前面“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规定”)进行认证。因为多数企业特别是商业零售企业存在销售不开发票现象,导致进项发票盈余,迟迟无法认证。因此企业在认证发票时应认真查看当月进项发票情况,先将快要到期发票进行认证。
(三)控制销项开票税额,调控进项发票税额,做好税款计算与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就是增值税,增值税的通常计算是用当月销项税额减去当月进项税额和上月留存的未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较为简单,但是控制起来非常复杂,企业要同时考虑到当月销项开票情况和进项发票到达、认证情况,还要考虑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负要求。税务机关为了控制企业增值税的缴纳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税负,即全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计算方法可参见前面介绍)。防止企业通过非法操作少缴纳增值税。企业通常是将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控制在税负标准线附近,有时还会略微低于税负标准。各地税负标准不一,执行力度也存在差异,企业应根据当地情况认真执行。
税务机关的税负标准是指全年企业完成的税务要求,企业个别月份缴纳税金金额低于或高于税负标准都是正常的。但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处理时往往比较“认真”,通过多种途径将每月增值税的缴纳金额都控制在税负标准线上,这样处理是没必要的。
二、计提地税税金
按照税法要求,企业在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应计提缴纳部分地税税金,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多数地区已开始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应在月末计提,月初申报缴纳,取得完税凭证冲销计提金额。这些计提的税金属于企业费用,因此企业在估算当月利润时,也应考虑这些数据。
三、其他税种计算及缴纳
正常月份,企业只需考虑计算增值税及计提的地税税金,但个别月份如季度、年末结束应计算缴纳所得税;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按季度或半年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一)所得税
所得税一般是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详细介绍可看前面内容)。会计在季度结束月份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全面考虑该季度各月份的经营情况,在做账之前估算该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金额,不足之处及时调整。
所得税征收和计算方法较多,会计应根据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处理企业的收入与费用单据的比例。所得税也应在季度结束月份计提,次月纳税申报取得完税凭证后冲减计提金额。
(二)按季度或半年缴纳的税种处理
有些税种通常不是按月份计算的,如印花税中的购销合同通常是按季度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一般是按半年缴纳,具体缴纳月份由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会计在进入企业后应首先确定企业日常主要申报税种和具体申报时间,在申报月份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金。
(三)特殊税种单独处理
有些税种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平时一般不会遇到,因此也不要特别在意,只要在实际发生时,确定缴纳和申报方法认真处理即可。
四、做账资料准备
(一)现金、银行存款明细核对
货币资金是企业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资产,因此企业每月都应认真核对每笔款项的进出记录。月底打出银行对账单同企业银行明细账认真核对往来,对存在出入的地方及时处理,确保银行账务明确。
在工作实务中,多数企业的银行账务都存在出入,不能与实际业务相吻合,有时因为处理不当导致月底银行账面余额出现负数,所以每月结账前的银行核对是很必要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归集当月所有费用单据和费用项目,确定账面有足够现金能够支付,防止账面现金余额出现负数。
(二)业务往来核对
将本月入账进项和销项发票仔细核对,确定每张发票的结算方式,是现金结算的索要收据证明,是银行结算的应取得对应的银行结算凭据,是往来挂账的按号入座认真入账。
(三)存货成本核算
每月做账前最好将上月底账面库存商品的名称、单价、金额详细列出,结合当月销售发票和进项发票的开票信息,计算入账后账面存货成本变动对利润的影响,不要盲目的认证发票和领用存货,导致账面库存出现负数或成本变动浮动太大,影响当期利润。
根据当月销售情况,及时收集存货出入库单据,计算产品成本或销售成本,估算当月利润。
五、编制凭证
同一企业日常业务内容比较固定,所以凭证编制内容变化不大,会计只要按照固定模式逐一编制凭证即可。企业通常业务凭证类别有以下几类:
(一)完税凭证
每月月初企业成功申报后,可去银行打印完税凭证,不能在银行打印完税凭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打印。取得凭证后及时入账,冲减上月计提税金或直接记入当月费用(如印花税等不需要预先计提的税金,在取得时直接记入费用)。
(二)业务发票处理
将当月填开和取得发票分类入账,按照发票的性质分别通过存货、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户、应交税费以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将全部专用发票入账后,查看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明细账的金额合计,是否与当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统计的金额以及网上认证返回的认证金额是否一致,然后计算当月缴纳税金金额。
(三)费用类发票处理
做好内部单据报销制度,规定报销时间,及时收集公司员工手中的费用单据,将其归类入账。认真查看费用单据是否合法,未取得合法凭据的费用是无法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的。平时还应做好费用入账金额控制,对类似招待费、广告费等存在抵扣限额规定的费用科目,应及时核对发生金额,对超过抵扣标准的费用应减少其入账金额。
(四)成本计算及入账处理
对生产性企业,应做好内部单据传递规定,将公司发生的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内部单据及时有效的传递到财务手中,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及时编制制造费用归集、分配凭证;生产成本归集、分配凭证;产品入库凭证以及销售成本结转凭证。
(五)做好费用计提及摊销
做好每月固定发生的计提业务,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水电费计提、工资计提以及以工资为基数计提的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做到不漏提也不多提;对存在需要摊销的费用如开办费、材料成本差异等每月摊销的费用,及时做好摊销分配凭证。
(六)归集损益类科目,结转本年利润
将所有单据入账后应认真归集当月损益类科目发生金额,将其分类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查看当月利润实现情况。
六、纳税申报
前面所做的工作基本是为纳税申报准备的,因为企业只有进行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才能对企业进行税款征收,而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报表只是记录企业经营状况的报表,不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依据,企业应根据申报的不同税种填制和申报对应的纳税申报表。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性质确定纳税税种,并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申报方式按时进行申报。纳税申报成功后应及时打印完税凭证,取得完税凭证后,一个月的会计工作才算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