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商场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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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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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租赁合同法》,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向乙方租赁商铺;经过充分协商签约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坐落于财神楼中街,该商铺位于老鼠街
区
号。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1、合同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乙方应在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交纳租金
元。
2、乙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并交纳下一年的租金。
3、未续签合同的,在合同到期日,乙方必须无条件撤离商场。
4、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负有持续经营的义务,如擅自停止营业时,剩余房费不予退还。
第三条 管理费及有关费用
1、管理费,乙方有义务交纳商铺租金
%的管理费。
2、电费,每月以电表为准每月30日商户应主动到财务室交纳电费;三天内未交时,甲方有权强制断电。
3、其它费用,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义务交纳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工商、地税、国税、土地使用费)如果发生政府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的缴费项目,但与使用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元人民币。
2、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续签下一年合同,在到期一个月后甲方确定乙方没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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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罚款或欠款后,方可退还保证金,如有违规罚款或欠款将在保证金内扣除后方可退还所剩余保证金。
3、乙方若在续签合同时,有违规罚款或欠款,乙方必须将罚款或欠款交齐,确保保证金足额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检查、修缮,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所产生的转让费用与甲方无关。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乙方(包括所聘用的导购员)必须会使用消防器材,并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4、乙方在规定的场地内负责内部装修,按“来装去丢”的原则,费用由乙方承担(“来装去丢”是指进场时进行装修,离场或撤场时放弃装修)。
5、乙方商铺装修工程必须配合整体工程,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按计划并且安全有效地进行,因乙方装修工程所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来承担。
6、乙方重新进行装修时,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
7、非甲方责任引起的火灾、水灾、自然灾害,设备故障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在营业区发生的任何由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丢货或者丢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使用权,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商铺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出租使用的。
2、私自转让的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不续签下年合同,如需转让,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超出乙方承租面积占道经营的。
4、无正当理由擅自关门停业累计15天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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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所出售的商品档次明显低于商场其它商品,经商场管理人员劝改无效的(给予三次警告)。
8、在商场内张贴“转让”或“出租”等公告的。
9、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乙方必须保证正常营业,有迟到、早退或营业中途锁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累计达15次的甲方有权强制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10、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的。
第七条 提前终止合同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2、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拒因素,商场进行装修扩建或改建,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特殊情况例外),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甲方按租赁所余天数退还房屋租金。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九条 其它
1、乙方在日常营业期间,必须保证货品充足,保证优质服务和售后服务,不得窜岗、玩牌、扎堆聊天、绝对不能有同顾客吵架、打架现象。
2、乙方(包括所聘导购员)营业期间不得带小孩子和宠物。
3、在日常营业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下班后自行管理好电脑、现金及贵重物品。
5、在非营业期间,如发生类似盗窃事件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如出现合同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甲乙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补充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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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月**日
日期:年
月
日
第二篇:商场商铺租赁合同书样本
商场商铺租赁合同书样本
商铺租赁合同书
合同编号:租合字第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作的基础上,为促进商品流通、繁荣市场经济,经充分协商,现达成商铺销售合同如下,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部分标的商铺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位于市路42号之一商场楼、编号为号、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地作为本合同标的商铺使用(详见附图)。
第二条本条款作为选择性约定,打“√”选择: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
□保证金于本商铺开始营业后月/日内由甲方悉数返还乙方。
□合同期满,若乙方不违约,甲方将保证金悉数返还乙方。
□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乙方需交纳¥元作商品质量承诺保证金,如果半年内未出现顾客投诉、诉讼或其它索赔请求的,甲方将保证金不计息退回给乙方;因乙方商品质量等问题需要给付赔偿的,商场将从上述保证金款项中直接扣划代支。
第三条商铺的设计、装修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等均由方负责,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须经由甲方书面形式审定同意后实施。合同期间,商铺重新装修或局部修改,适用本条款。
第二部分商铺经营的商品及质量
第四条乙方在本商铺经营系列(品牌)产(商)品。乙方必须在双方确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严禁将超越经营范围的其它品牌商品引进场内展销。
第五条乙方有义务保证商品质量合格,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走私商品、国家严禁流通的商品。商品进入商铺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可证实商品质量合格、销售合法的证书、文件(指复印件),打“√”选择:
□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资料□ 生产许可证□ 食品卫生许可证
□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产品认证标志□ 产品名优标志□ 专利授权证书
□ 进口商品的相关证件□ 代理销售授权书 □ 其它证书及文件:。
第六条商品或其包装应当依法标明相关标识,以便消费者能够清楚辨别商品、正确使用商品。所有商品的标价,必须使用甲方统一适用的价格标签。
第七条乙方对所提供的商品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维修),并遵守甲方商品质量的对外承诺。如乙方未能履行,视乙方违约,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商铺商品负有进行质量监督的责任,有权要求乙方将其质量存在问题的商品撤出商铺,乙方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第九条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致被投诉、诉讼、赔偿、罚款等,其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代为承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十条对不适销的商品,甲方有权提出调整商品结构的要求,乙方有义务及时考虑甲方的要求,并作出有利于提高销售量的调整。
第十一条本条款作为选择性约定,打“√”选择:
□乙方商品需要存放于甲方仓库的,双方应当对商品进行交接、办理相应入仓手续。乙方应当交纳租金、管理费,甲方对入仓的商品负有防盗、防火的责任,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商议。非甲方原因而引起的乙方商品质量等问题,甲方概不负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独立小仓库㎡,仓库租金每月¥元,乙方自行负责仓库保管。
第三部分商品价格及促销管理
第十二条本商铺商品零售价格实行市场统一价格,由乙方制订,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执行;若商品无法实行市场统一价格,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须保证提供给甲方商场销售的商品的进价不能高于市内的其它商场。
第十三条根据市场形势变化,乙方进行削价销售商品的,应提前将方案交付甲方,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举办的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以求共同发展,乙方承担的广告促销费用为,打“√”选择:
□目标销售额¥元/月的%;
□当月实际销售额¥元/月的%;
□其它约定:凡遇甲方举行重大促销活动时,乙方同意另行分摊广告促销费具体为:。
第四部分费用结算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每月日(逢节假日则顺延)为商铺上月销售的结算日。
第十六条结算前双方应当对上一月本商铺商品的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广告促销费及当月管理费、使用费等数据进行核对,作为当期的结算凭据。
第十七条本商铺使用费、管理费用的收取方式,打“√”选择:
□ 收取固定费用:甲方于当月结算日前向乙方收取本商铺固定使用费¥元、管理费¥元(包括公共电费、保安费、卫生费及其
它管理费等)。
□打“√”选择
1、目标销售扣点计提:甲、乙双方经市场调查比较,确认乙方使用商铺应交甲方每个结算月内的目标销售额扣点利润(使用费)应为¥元
/月的%即¥元,每年合计¥元。
2、结算年/月内(首年月日至下一年月日为一个结算年,结算月以自然月计算)如果乙方商铺销售额低于或等于/年或/月,则甲方按/年或/月销售额的%计提销售利润。如果乙方销售额超过/年或/月,超出部分,甲方按%计提销
售利润。
3、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保底额每个月清算一次,进行总清算。如果甲方已计提利润总额超出甲方应计提的额度时,超出的部分在清算
时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4、结算年限届满时,双方按第十七条第2款的约定进行结算,乙方应付使用费抵减业已缴付使用费后,若仍有欠款的,乙方须于清算
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清应缴甲方的使用费,不得无故拖延,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按乙方欠款额的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每月按实际销售额的%计提固定使用费,同时按乙方实际销售额%计提管理费(包括公共电费、保安费、卫生费及
其它管理费)。
□ 其它结算方式:。
第五部分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乙方须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以自身的名义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及其它相关手续;乙方对本商铺实行自
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费、税费等,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九条在本商铺内,乙方的经营活动应当服从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场现有的配套设施,如空调、电源、照明等,并负责维修及保养工作,以确保商铺正常营业。乙方新增用电设施
设备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安装,新增费用(包括设备设施、耗材、电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一条如甲方因经营布局调整工作需要而对乙方商铺进行相应变动或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可视乙方实际受损害程度对
乙方予以适当补偿。
无固定期合同或合同期一年以下的不作补偿。
第二十二条甲方商场内实行统一收银,乙方商铺不得擅自收银,不得将业务转移到甲方商场范围外进行交易。
第二十三条顾客使用信用卡消费的,手续费按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分摊。
第六部分销售代理员管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商铺的销售代理员的人数为名,由乙方雇用,并承担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调换或增减销售代理员人数。
第二十五条销售代理员必须符合甲方营业人员上岗服务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凡未按照甲方规定办理有关入场手续而直接上岗者,甲方有权责令其离岗,并按500元/宗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对于不符合上岗服务条件的人员,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入场手续;
销售代理员离场的,乙方应提前30日知会甲方,并办理有关离场手续。
第二十六条销售代理员工作、休息、休假安排的约定,打“√”选择:
□由乙方安排。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雇用销售代理员的每月上班、休息、休假安排情况表,对于请假、补休或调休的,须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安排。并由甲方知会乙方。
第二十七条甲方有权就乙方实施如下行为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无法定理由不得拒绝:
1、与所雇用销售代理员签订用工合同;
2、按时足额向所雇用销售代理员支付酬金;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理应当办理的其它手续及缴纳其它费用。
第二十八条乙方所雇用的销售代理员必须接受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甲方人员的同等标准对其进行惩处,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支持、协助。如乙方的销售代理员的行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即时辞退乙方的销售代理员。第二十九条根据实际需要,甲方有权安排向乙方所雇用的销售代理员提供业务、技能等培训服务,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具体计收金额按甲方既定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销售代理员的其它管理规定,参照甲方《厂(商)专柜(架)销售代理人员进场促销的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
第七部分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1、乙方所销售的商品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经甲方3次交涉,仍未解决、排除的;
2、因商品质量问题引致消费者投诉一月之内超过3次,严重影响甲方商业信誉的;
3、商铺销售额连续月/日都低于¥元/月/日;或者销售量连续月/日都达不到台(件、套、箱等)/月/日;
4、在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内,乙方商铺擅自停止营业当月内累计达8小时的;
5、乙方擅自截留销售款或将本商铺业务转移至甲方商场外进行的当月内累计达2次的;
6、商铺销售的商品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经销商品范围的;
7、乙方商铺被国家有关部门处以罚款、封存、歇业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本合同之商铺,或以商铺对外提供担保的。
9、向甲方人员提供好处费、回扣作为达到交易的目的或作为感谢的形式。
第三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提供的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影响到乙方商铺的正常销售的;
2、营业时间之外,因管理不善,致使乙方商铺商品被盗、受损,发生次数累计达3次/月或金额累计达5000元/月的;
3、对销售代理员的处罚超过《劳动法》有关规定或甲乙双方的约定,致使乙方引致劳动纠纷的;
4、无正当理由,强令乙方改动商铺位置、修改商铺装修的。
第三十四条合同期满未进行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而被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将其所有商品、柜台、装修(仅限于可拆迁且不影响商场固有设施设备功能原貌部分装修)等全部撤离甲方场地,并由双方签订“撤场确认书”。
若乙方延期撤离,甲方有权采取单方行为,将乙方所有商品、柜台、装修撤离甲方场地,或采取其它甲方认为适当的方法处理;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物品遗失、损毁等,皆与甲方无关,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赔偿。
第八部分合同生效时间及合同期限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于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合同期限:打“√”选择:
□无固定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十七条如乙方有意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续签合同的,应于合同期满日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续约书面申请,甲方应于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合同终止,双方应在合同终止日起45日内结清各项费用及欠款。若乙方不足清偿,或乙方拖延7天未付清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商品用作抵扣,或直接从乙方的销售款项中进行提留。若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款额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第三十九条若因不可抗力事件而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对不可抗力范围内的对方违约事项互不追究责任。
第九部分争议解决方式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履行争议协商未果时,应将有关争议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第十部分其它事项
第四十一条乙方之代理人、受雇人若违反本合同,其行为后果一律由乙方承受。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商议,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第四十四条其它:。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地址:
开户银行: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年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地址: 开户银行: 电话: 传真: 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商场开业筹备合同书
商场开业筹备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
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卖场开业策划、经营指导等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合同目标:
超市{商场}开业策划、经营指导等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作为全部经营投资者,主要提供开店资金、经营场地及其他各项相关事宜。
2、负责卖场工程及进度安排。
3、提供具备一定素质的人员配合工作。
4、根据乙方工作需要,以超市{商场}名义授权给乙方工作人员,以便于工作开展。
5、协调周边及有关部门关系,为隆重开业奠定基础。6、提供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及用餐,并提供通信设施。
7、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以便结合甲方当地情况做适当调整。
8、严格按照合同支付款项。
三、乙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开业前期营运作业流程制定、规划、卖场形象建立。
2、负责卖场人员培训。
3、负责卖场设备及工程规划、指导。
4、负责商品分类、区域定位。
5、负责卖场布局设计及整体规划。
6、负责卖场的促销活动及指导实施。
7、负责超市{商场}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培训。
8、负责提供1名有大型卖场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驻地指导工
作。
9、开业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后期跟踪指导。
10、根据甲方条件,最大限度的为甲方节约、节省投资,并达到超
市{商场}标准。
11、在甲方工作配合到位的情况下,保证福泰隆购物中心在年月日左右隆重开业。
12、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负责招商工作。
13、辅助以小投资获取好的效益。
四、合同期限:
自双方约定日年 月 日――年月日止。
五、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元,小写:
六、款项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既付总人民币元给乙方。
2、第二期款项于两天内支付人民币元给乙方。
3、剩余款项于甲方卖场开业当日,甲方支付所剩款项,既人民币元给乙方。
4、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支付款项。、因甲方原因导致超市开业推迟3天之内,甲方需补助乙方人员200元/天/人。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超市{商场}运作期间,如果甲方不按照乙方要求操作,而未达到预期效果,责任在甲方。
[2]、甲方未按照合同金额和日期支付的款项,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赔偿乙方损失。
[3]、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完成,甲方不得收回已付款
项。
甲方签约人:
乙方签约人:
年月日
第四篇:商场装修合同书
商场装修合同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总价款:¥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天。甲方要求:
1、装修要以商场为准,且必须通过商场的验收合格;
2、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3、按照商场所规定的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商场及甲方验收为准,验收合格后付款。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第一次
付
款
:
金
额
:
__________
大
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付: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其余款: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20%。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付条款20%的相应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八、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地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商场专柜装修合同书
商场专柜装修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商场专柜展厅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报价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为主,部分半包和清工
5. 工程开工日期:
6. 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报价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5%。剩余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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