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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第一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5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杨栋梁

2012年7月17日

2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第3号)

3申请条件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在窗口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必须在网上进行注册登记申请,申请表必须网上填写在线打印。

申请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应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1份,规格统一为A4复印纸大小,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标注:XXXX公司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换证)申报资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3.由取得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消防验收文件形式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有关事项通知》粤公通字〔2003〕153号要求);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具结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6.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员不能参加培训的,要提供外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属于监控化学品或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10.自有或租赁储存场所、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提交储存场所(设施)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储存场所(设施)依法设立的有效证明(如储存安全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等)、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提交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1.零售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2.安评委托书和安评合同书复印件; 13.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的真实照片。5基本要求

1.所有材料的打印件、复印件、复制件均需使用A4白色胶版纸;

2.分卷装订成册,第一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第二卷 《各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卷 《安全评价报告》、第四卷 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3.每卷要求有目录和连续页码;

4.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受理人员对原件核实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第二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在窗口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必须在网上进行注册登记申请,申请表必须网上填写在线打印。

申请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应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1份,规格统一为A4复印纸大小,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标注:XXXX公司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换证)申报资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3.由取得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消防验收文件形式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有关事项通知》粤公通字〔2003〕153号要求);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具结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6.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员不能参加培训的,要提供外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属于监控化学品或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10.自有或租赁储存场所、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提交储存场所(设施)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储存场所(设施)依法设立的有效证明(如储存安全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等)、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提交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1.零售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2.安评委托书和安评合同书复印件;

13.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的真实照片。

第三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相关规定。

申请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规定。

第三章 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复制件);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条 发证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责范围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发证机关申请,并退回申请文件、资料;

(三)申请文件、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受理其申请;

(四)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文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发证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立即受理其申请。

发证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一条 发证机关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后,应当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发证机关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二条 发证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书应当加盖本机关印章。

第十三条 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应当分别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名称;

(二)企业住所(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储存场所);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经营方式;

(五)许可范围;

(六)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

(七)证书编号;

(八)发证机关;

(九)有效期延续情况。

第十四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四)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五条 发证机关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当组织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发证机关作出准予变更决定的,应当重新颁发经营许可证,并收回原经营许可证;不予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企业。

经营许可证变更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起始日和截止日不变,但应当载明变更日期。第十六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的,应当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复制件)等相关文件、资料。发证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一)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经营场所的;

(二)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储存场所的;

(三)仓储经营的企业异地重建的;

(四)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

(五)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

第十八条 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企业提出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时,可以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向发证机关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延期时,经发证机关同意,可以不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文件、资料: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二)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三)未发生死亡事故或者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外,还需要取得并提交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证书(复制件)。

第二十条 发证机关受理延期申请后,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延期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发证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期。

发证机关作出准予延期决定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顺延3年。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其取得的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

第四章 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审批、颁发经营许可证。

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当事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三条 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发证机关应当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环境保护部门通报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情况。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告知原发证机关。

第二十六条 发证机关发现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一)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期的;

(二)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

(三)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四)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机关网站上发布公告,并通报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二十八条 县级发证机关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上一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市级发证机关。

市级发证机关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上一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统计规定,将本行政区域内上一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法律责任条款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条 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一)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

(二)未根据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三)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

(四)未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

(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

(六)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

(七)未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出现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请变更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未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承担安全评价的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其中,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和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充装或者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然后销售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储存设施,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确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经营许可证。

本办法施行前取得经营许可证的非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当先依法登记为企业,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经营许可证的样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1]

第四篇:2017年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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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业务介绍: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

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工商登记注册,拟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

基本条件:

受理部门:安监局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5)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办理流程:

www.feisuxs 产品服务分类及介绍: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是指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中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办公场所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续期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公司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续办申请。

企业必备资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三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7)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安全评价报告。

8)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9)提交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篇:危化品经营7

危险化学品经营 安全管理员7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50题50分)

1、装有六氟化硫(SF6)设备的配电装置的房间,其排风系统应考虑有底部排风口。(√)

2、根本不起爆,缓慢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不呈现任何剧烈效应的有机过氧化物为F型有机过氧化物。(×)

3、对于混合物或合金,在急性毒性、皮肤或呼吸道敏感或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出现在标签上时,标签上应当包括可能引起这些危险的主要成分。(×)

4、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五同时”原则是指企业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5、《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拟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情况以及运输许可证种类。(√)

6、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

7、个体防毒的措施之一是正确使用呼吸防护器,防止有毒物质从呼吸道进入人体引起职业中毒。(√)

8、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低于21%。(×)

9、有毒作业环境管理中的组织管理包括对职工进行防毒的宣传教育,使职工既清楚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又了解预防措施,从而使职工主动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

10、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与可燃液体。(×)

11、根据有毒物质的性质、有毒作业的特点和防护要求,在有毒作业环境中应配置事故柜、急救箱和个人防护用品等卫生防护设施的服务半径应小于30米。(×)

12、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1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措施,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1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通讯报警装置处于不正常状态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恢复正常状态后,方可重新作业。(√)

1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时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6、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向周围单位居民宣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防护知识及发生化学品事故的急救方法。(√)

1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18、《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职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19、物料之间摩擦产生的静电,由于能量很小,一般不足以点燃可燃粉尘。(×)

20、如果易燃化学品以高速高压通过各种系统,必须避免产生热,否则将引起火灾或爆炸。(√)

21、触电事故是由于人直接接触带电体发生的事故。(×)

22、乙炔压缩机中同乙炔接触的部件不允许用铜制成,因为可能产生具有爆炸危险的乙炔铜。(√)

23、电伤是电能转换成热能、机械能等其他形式的能量作用于人体,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24、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防雷设备、设施。(√)

25、易燃液体不应采用压缩空气压送。(√)

26、人身触电事故特指电击事故。(×)

27、安全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极为重要。安全管理一定要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28、在进行物料粉碎时,最易产生的点火源是物料中掺杂有坚硬的铁石杂物,在撞击或研磨过程中能产生火花。(√)

29、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对人体伤害程度受电流大小影响,而与其他因素无关。(×)

30、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一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31、输送有毒、易燃和易腐蚀物料的机泵,在解体检修之前,必须将泵体内残液放净。(√)

32、感知电流一般不会对人体构成伤害,但有可能导致二次事故。(√)

33、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订立合同时,劳动者无权知道干的是什么工种,接触的是什么危害因素。(×)

34、贮罐收料时可以直接从贮罐上部注入。(×)

35、电击持续时间越短,越容易引起心室纤维性颤动,危险性越大。(×)

36、危险品经营单位可以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因违章操作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企业不承担的责任。(×)

37、上罐作业只能使用防爆灯具,并注意不可失落。(√)

38、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39、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40、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特点是压力大、温度高。(×)

42、危险化学品仓库按其使用性质和经营规模分为三种类型。其中中型仓库指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大于9000m2的仓库。(×)

43、危险化学品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无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可先行投产、运行。(×)

44、用人单位对人身有害或污染劳动环境的设备无法改造时,交罚款后可以允许继续使用。(×)

45、保护接地适用于各种不接地配电网。(√)

46、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7、易燃液体的蒸汽很容易被引燃。(√)

48、储存毒害品仓库库区温度不得超过35℃,易挥发的毒品应控制在32℃以下。(√)

49、由于电气方面的原因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在火灾爆炸事故中占相当大的比例。(√)

50、三级预防是病后期的预防,例如防止疾病复发和伤残,促进身心健康和疾病的康复,最大限度恢复生活和劳动能力,延长患者生命。(√)

二、单选题(每题1分、共40题40分)

51、埋地管道上应设置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小于(C)Ω。A.10 B.15 C.30

52、《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硫化氢浓度超过(C)mg/m3的油气井站应设置容易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危险点源图和紧急撤离路线图。A.5 B.10 C.15

53、下列(B)是构成雷电的基本条件。A.云层带电量 B.带电积云 C.大地突出物形状

54、压力容器在内部压力作用下,器壁上产生的应力达到材料的强度极限会发生(B)。A.脆性断裂 B.塑性断裂 C.疲劳断裂

55、爆炸性危险环境中所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不应低于(A)。A.该环境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B.该环境内爆炸性物质的类别 C.电气设备的绝缘等级和接线组别

56、在有剧烈振动的地方应选用(A)。A.多股铜芯软线 B.多股铝芯电缆 C.钢芯铝铰线

57、危险化学品象形图中的图形为“从圆圈中冒出的火焰”,标示危险化学品为(B)。A.易燃气体 B.氧化剂 C.爆炸品

58、易燃液体是在常温下极易着火燃烧的液态物质,这类物质大都是(B)。A.无机化合物 B.有机化合物 C.混合化合物

59、《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证有效期满后,登记企业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进口的,应当在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B)个月提出复核换证申请。A.2 B.3 C.6 60、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墙体不能使用(C)。A.砖墙 B.混凝土墙 C.木质墙

61、所有发火固体和发火液体都应划入(A)类包装。A.Ⅰ B.Ⅱ C.Ⅲ 62、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A)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A.作业环境 B.卫生环境 C.家庭环境

6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C)。A.审批制度 B.备案制度 C.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64、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B)具。A.2 B.5 C.10 6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根据实际情况预计未来可能发生事故,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对策,它是为在事故中保护人员和设施的安全而制定的(A)。A.行动计划 B.疏散方案 C.救援措施

66、有机过氧化物按其危险性的大小划分为(B)类。A.6 B.7 C.8 67、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由(A)统一监制,统一编号。A.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B.省安全监管局 C.市安监局

68、阻火器的原理是阻止火焰的(B)。A.扩大 B.传播 C.温度 6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A),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A.健康检查 B.培训 C.登记

70、当工作接地的接地电阻不超过4Ω,每一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B)Ω。A.4 B.10 C.20 71、扑救爆炸物品堆垛时,水流应采用(C),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A.直射 B.斜射 C.吊射

72、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B)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A.培训 B.考核合格 C.评议

7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C)安全监督管理。A.分类的 B.全过程的 C.分类的、全过程的

7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A)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A.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B.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理部门 C.省级以上安监部门

75、《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使用(A)或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A.现金 B.汇票 C.银行转账

7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C)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有关条款。A.危险 B.有毒 C.职业中毒危害 77、《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具备经(B)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专用危险品仓库。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A.省 B.县 C.设区的市 78、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C)。A.特种设备检查验收记录制度 B.特种设备销售记录制度 C.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

7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C)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A.商品 B.材料 C.安全技术

80、《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A)。A.职业健康检查 B.培训 C.身体检查

81、职业人群指年龄为(B)人的群体。A.0-18岁 B.18-60岁 C.60周岁以上

8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规定:零售业务的店面内危险化学品的摆放应布局合理,(C)不能混放。综合性商场(含建材市场)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有专柜存放。A.所有物料 B.不同商品 C.禁忌物料 83、按照应急预案层次,危险化学品预案是(B)。A.综合预案 B.专项预案 C.现场预案

8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规定: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的店面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或罩棚)应有实墙相隔。单一品种存放量不能超过500kg,总质量不能超过(A)t。A.2 B.1 C.3 85、包装按包装容器的耐变形能力分为(C)。A.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 B.内包装和外包装 C.软包装和硬包装

8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A)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A.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 B.设备隐患 C.人员技术水平不高

87、只能在不缺氧的工作环境和低浓度毒物污染环境中使用(A)呼吸器。A.过滤式 B.隔离式 C.自给式 88、爆炸可分为核爆炸、物理爆炸、(A)三种形式。A.化学爆炸 B.原子爆炸 C.锅炉爆炸

89、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C),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A.安全生产教育 B.安全技术培训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9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A)年。A.1 B.2 C.3

三、多选题(每题1分、共10题10分)91、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ABC)等主要内容。A.预防措施 B.应急处理程序 C.应急保障 D.安全管理制度

9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ABCD)要求。A.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B.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C.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D.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3、易燃液体发生火灾,灭火时一般适用的灭火材料包括(BCD)。A.水 B.二氧化碳 C.干粉 D.砂土

94、泡沫灭火剂按泡沫的机理可以分为(AB)。A.化学泡沫灭火剂 B.空气泡沫灭火剂 C.水 D.二氧化碳灭火剂

95、TN-S低压配电系统可用于(ABC)场所。A.有爆炸危险 B.火灾危险性较大 C.安全要求较高 D.气温变化较大

9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ABCD)等。A.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B.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C.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D.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97、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ABCD)。A.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B.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C.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D.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98、苯具有(ABC)等危险性。A.致癌性 B.易燃液体 C.生殖毒性 D.自燃液体

99、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包括(ABC)。A.应急启动 B.警情与响应级别确定 C.救援行动 D.应急恢复

100、火焰传播的速度与下列哪些因素有关(AB)。A.可燃混合物的物理化学性质 B.可燃气体混合物的成分 C.混合物的导热性质 D.混合物的热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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